4.6 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 Politics )中就像在《伦理学》( Ethics )中一样强调目的这一要素。就像人一样,国家自然地就被赋予了某种独特的功能。亚里士多德将这两种思想结合了起来,说:“很明显,国家是自然的产物,而人则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人类本性和国家密切相关,所以“一个不能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或者一个由于自足而无需他人的人,要么是头野兽,要么是个神”。不仅人的本性使我们倾向于生活在一个国家,而且国家就像任何别的社群一样,“是出于一种要达到某种善的考虑而建立”、为了某个目的而存在的。家庭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延续生命。国家的出现起初是为了延续家庭和村社的生命,家庭和村社从长远来看是不能光靠自身存在下去的。但是国家的功能还在于确保人民的最高利益,即我们的道德的和理智的生活。
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没有描绘出一个理想国家的蓝图。虽然亚里士多德把国家看作使人民能够达到他们作为人的终极目标的机构,他还是意识到关于国家的任何理论都必须注意几个实际的问题。例如,我们必须确定“什么样的政体适用于一个特定的国家”,哪怕一个最好的国家通常是达不到的。还有,我们必须确定“如何在既定的条件下组建一个国家”,如何维护它。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学家们虽然有着出色的思想,但他们却通常并不务实。”由于这些原因,他很难接受柏拉图那些非常极端的思想。他嘲笑柏拉图废除保卫者阶层的家庭并把他们的后代交由公共抚养的主张。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如果采取这种主张,“那么所谓的父亲就没有任何理由照顾儿子,儿子也没有任何理由照顾父亲,兄弟之间也是如此”。财产的公有同样也会破坏人们的一些基本享受,还会产生低下的效率和无尽的纷争。
国家类型
亚里士多德承认,在适当的条件下,一个社会可以把自己组织成三种形态的政体。它们之间最基本的差异是每种政体的统治者的数目。一种政体的统治者数目可以是一个、少数几个或者多个。但是其中每一种政体又都分别可以有一种常态和一种变态。当一种政体运作正常时,它是为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统治。当政府的统治者只谋求自己私人的利益时,这个政体是反常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各种政体常态分别是君主政体(一人统治)、贵族政体(少数人统治)和共和政体(许多人统治)。与它们相应的变态政体分别是僭主政体(一人统治)、寡头政体(少数人统治)和民主政体(许多人统治)。亚里士多德自己最推崇的是贵族政体,这主要是因为就算我们再努力,杰出的人总还是少数。在一个贵族政体中,统治者是一群这样的人,他们优秀的程度、他们的成就和拥有的财富使他们有责任心、能干,领导有方。
差异与不平等
由于亚里士多德严重依赖对事物的那种逸闻轶事式的观察,所以他不可避免地犯了一些错误。最明显不过的例子就是他关于奴隶的观点。他观察到奴隶都是强壮魁梧的,于是就下结论道,奴隶制是自然的产物。亚里士多德说:“很明显,有些人天生自由,而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隶,对那些天生为奴的人来说,奴隶制既是合宜的又是正当的。”当然,亚里士多德非常注意区分那些天生就是奴隶的人和那些由于军事征服而沦为奴隶的人,他接受前一种人为奴而反对后一种人为奴。亚里士多德反对通过征服而使别人沦落为奴隶的理由相当充分:征服了别人并不意味着我们在本性上就高他们一等。此外,强力的使用究竟有无正当理由也很难说,这样一来,成为奴隶很有可能是一个非正义的行动的结果。同时,谈到“对奴隶的正当对待”时,他提议:“鉴于他们提供的服务,应该可以随时给他们以自由,这是很有好处的。”事实上,在他的遗嘱中,亚里士多德提出要释放他的一些奴隶。
亚里士多德也相信公民权是不平等的。他认为获得公民权的基本资格在于一个人所具有的参与统治和服从统治的能力。一个公民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正义的管理。既然公民们必须出席会议、参与法庭审理,那么他们就必须既要有充足的时间又要有适当的性情和品格。由于这一原因,亚里士多德不相信劳动者可以成为公民,因为他们既没有时间,心智也没有得到适当的发展,况且参政的过程对他们并无益处。
好的政体和革命
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每个人道德和理智的完善。他说:“国家的存在是为了好的生活,而决不仅仅是为了生活。”类似地,“国家是家庭和村社在一种完满自足的生活中的联合,这是一种幸福高尚的生活。”最后,“我们的结论就是,政治组织的存在是为了高尚的活动,而不仅仅是为了交朋结党。”然而,一个国家是否带来了好的生活,这要取决于它的统治者如何行事。我们已经看到,亚里士多德区分了政体的变态和常态,好的统治者力求为所有人谋利益,而变态政体中的统治者则为他们自己谋私利。
不论政府采取哪种形式,它都建立在某种正义观念和相称的平等观念的基础之上。但是这些正义的概念可能引起纷争,并最后导致革命。亚里士多德认为,民主政体就产生于这样一个假设,那些在某个方面平等的人在所有方面都是平等的:“因为人们在自由上是平等的,他们就宣称他们是绝对平等的。”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说,寡头政体是基于如下思想:“那些在某个方面不平等的人在所有方面都是不平等的。”因此,”由于他们在财产上不平等,他们就以为他们是绝对不平等的。”由于这些原因,只要民主政府或寡头政府落到了少数人手里,而责任政府的执政原则“并不符合他们先前设想的理念,(他们)就会激起革命……这时革命就喷涌而出了”。
亚里士多德的结论是:“革命情绪普遍的和主要的原因是要求平等,人们要求与那些所拥有的资源比自己多的人平等。”他没有忽略其他一些原因,诸如蛮横、贪婪,以及恐惧和蔑视。亚里士多德说,针对这些革命的原因,每种形式的政府都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步骤。例如,君主必须避免独断专行,贵族政府应该避免由少数富人为了富裕阶级的利益来进行统治,一个共和政府应该让那些更能干的成员有更多时间来参与统治。亚里士多德大声疾呼,最重要的是,“没有什么东西比守法的精神更值得加以精心维护的了”。归根结底,人们在一个国家中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达到幸福,达到他们认为的好的生活时,他们才不会批评这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