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卢 梭

卢梭的生平

当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 )踏入法国哲人们生气勃勃的思想氛围中时,他所拥有的资历让他看起来在学界将难以立足。然而,尽管卢梭几乎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他提出的关于人性的思想却有着动人心魄的力量,最后终于胜过了当时那些最伟大的思想家。

卢梭于 1712 年出生在日内瓦。他出生才几天,母亲就去世了,10 岁那年,当钟表匠的父亲也远走他乡,把卢梭托给姑妈抚养。他先在一所寄宿学校上了两年学,后来他在自传《忏悔录》( Confessions )中说,在这里“我们得把被冠以教育之名的毫无意义的垃圾货色都学个遍”,之后在他 12 岁时,卢梭被领回到姑妈家里,他所受的正规教育也就到此结束了。后来,他又跟着一个给钟表匣子雕花的工匠学徒,没多久,他就离开了日内瓦到处流浪,途中他遇到的有些人对他施以援手,让他能粗茶淡饭勉强度日,有的则把他引见给那些能指望上的资助人。一路上他读书不辍,并且培养了自己的音乐技能。最后,他漫游到法国,受到一位贵族妇女德·华伦夫人的关照,这位夫人想让他继续接受正规教育,结果以失败告终,于是设法为他安排工作。他干得最久的工作是抄写乐谱,但也在里昂市长德·马布利侯爵那里为他的孩子们当过家庭教师,后来还当过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卢梭早慧,很小就开始读书。到了二十几岁时,他已读了柏拉图、维吉尔、贺拉斯、蒙田、帕斯卡、伏尔泰的部分经典著作,这些著作内容宏富,对他的想象力产生了强烈影响。他带着马布利家的介绍信,离开里昂来到巴黎,遇到了一些在京城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在巴黎,富有的贵族和劳苦的工匠,巍峨壮观的大教堂和读着伏尔泰的异端思想的主教,沙龙里的轻快情调和拉辛剧作的悲剧主题——这些鲜明对比都让卢梭铭记在心。尽管他结识了狄德罗等许多名流,出入法国上流社会圈子也愈加频繁,卢梭却一直保持着童年时代的那种腼腆——尤其是对女性,他最后在 1746 年和一位叫特勒丝·勒瓦瑟尔的没念过书的女仆结成了终身伴侣,并在 1768 年娶她为妻。

卢梭的著述生涯始于他的获奖论文《论艺术与科学》( Discourse on the Arts and Sciences,1750 )。文中他以强烈的情感力量指出,道德腐化是因为科学代替了宗教,因为艺术中的感官快乐,因为文学中的秽淫放荡,因为牺牲了情感来鼓吹逻辑。这篇文章让卢梭一举成名,以致狄德罗说“像这样的成功,真是史无前例”。接着在 1752 年他写了一出歌剧《山村卜者》( Le Devin du village )——此剧曾在枫丹白露宫为国王及其朝臣演出——还有一出喜剧《纳西斯》( Narcisse ),在法兰西剧院上演。1755 年他有两部重要著作面世,即:《论人间不平等的起源——这种状况是天经地义的吗?》( What Is the Origin of the Inequality among Men, and Is It Authorized by Natural Law? )以及载于《百科全书》中的《论政治经济学》( Discourse on Political Economy )。1761 年卢梭出版了一部爱情小说《新爱洛伊丝》( Julie, ou La Nouvelle Héloïse ),此书跻身 18 世纪最注明的小说作品之列。他在 1762 年出版的《爱弥儿》( Émile )一书详尽地提出了一种新的教育方式,其中的“萨伏依牧师关于信仰的忏悔”颇令人为之一振,因为此节即使在极力倡言宗教对人类的重要性之际,仍不忘对教会体制下的宗教予以抨击。同年,卢梭出版了他最负盛名的著作《社会契约论》( The Social Contract ),在本书中他力图对从“自然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的过程加以描述,并阐明支配着人的那些律则为什么是正当的。

由于健康恶化并罹患妄想症,卢梭的晚年十分不幸。教会和政府当局严厉抨击他的著作,以至下令要“把卢梭逮送到高等法院监狱[ the Concierge prison in the Palace ( of Justice ) ]法办”。卢梭成了逃犯,期间曾接受休谟的邀请到英国去拜访他,在英国逗留了 16 个月。由于感到他的敌人密谋坻毁自己,卢梭又回到了法国。当有人告诉他伏尔泰已在弥留之际的时候,他说:“我们生命是连在一块儿的,我也多活不了几时了。”1778 年 7 月,卢梭逝世,终年 66 岁。在他身后,出版了他以非凡的坦率写下的详尽自传——《忏悔录》。

学问的悖论

当卢梭读到第戎科学院( the Academy of Dijon )就“艺术与科学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进行征文,并将给最优者颁奖的启事时,想到要做这样一篇文章,他不禁激情彰湃。他在回顾这一刻时说:“只觉有于道摧璨光芒炫我心目。成群结队的鲜活思想涌入我的脑海,强烈有力,又彼此纠结,令我沉浸到一种不可名状的激动中。”他那时已 38 岁,已经博览了古今典籍;游历了瑞士、意大利和法国;考察了不同文化的模式;在巴黎的社交界也历练有时,但对这个机心重重的社会圈子,他除了蔑视,别无感情。他接着说道:“只要我能把自己所见所感的写出四分之一,那对我们社会制度中的矛盾都会是一个多么鲜明的揭露!”他力图揭示“人的本性是善的,只是我们的社会体制败坏了它”。这最终成了卢梭此后的著作所包含的基本主题。但在此文中,对这个主题的处理还欠准确和清晰,原因在于,就像卢梭自己承认的,“尽管充满了力量和火样的激情,(这第一篇论文)却无疑是逻辑不严、次序凌乱的…… 是我写的作品中推理最薄弱的一篇”。因此,卢梭的《论艺术与科学》极易招致批评。他那种认为文明导致不幸,研习艺术和科学使社会腐化的议论,也看似不经之谈,殊难令读者接受。

卢梭的论文一开头先对人类理性的成就高唱赞歌,说:“人类任一己之力,一无所傍而卓然鹄立,以理性之光,将人类生而蒙蔽于其中之重重阴霾,尽行驱散——此等景象,真是雄奇瑰美,蔚为壮观。”仅仅几句话之后,他就笔锋一转,开始对艺术、文学和科学大张批伐了,他说,这些东西“抛掷花环于人类所戴枷锁之上,终致人类”在日常生活中“不堪重负”,而且“窒塞人心,将人类生而追求之本真自由感加以扼杀”。卢梭清楚,人类的本性在过去一点也不比现在更好,但他提出:艺术和科学带来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这些变化使人们变坏了。卢梭认为,当艺术和文学还没有对我们的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还没有让我们的激情学会一种矫揉造作的表达方式的时候,我们的道德尽管粗鲁,却不失自然。而现代的教养使得每个人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都互相雷同,只是追随潮流而不是出自本性,于是我们都不再有勇气以真面目示人。芸芸众生,所作所为都难分彼此,结果我们即使与友人相处,也不知究竟在与何人来往。现今的人际关系充满尔虞我诈,而过去人们彼此一看就透,使得很多恶行止于未发。

卢梭也把攻击的矛头指向奢华之风和那些把政治中的经济层面拿来大讲特讲的政要们。他提醒时人“古之为政者,其言终不离道义与美德二事;今之为政者,舍通商、财利之外无以为辞”。他反对奢华的理由是,奢华能使社会光鲜一时,却决难长久,因为虽然金钱”可致万物,但唯独道德与公民非金钱所能收买”。艺术家与音乐家如果追求奢华,就会把他们的才华降低到一时流俗的水平,以取宠于当下。这就是研习艺术和科学带来的恶果,其时道德再也没有正当的地位,趣味也受到腐化。卢梭谈及了这个问题的一个解决之道,那就是要重视女性的作用,因为“男子之为何状,盖由女子择而使为之。故欲男子高贵有德,必先使女子知灵魂之伟,德性之宏”。但卢梭又说,人们关心的已经不再是一个男子是否诚实,而是他是否机灵,不在乎一本书是否有用,而在乎它写得好不好。人们对才智不吝奖赏,对美德却不以尊荣加之。

卢梭援引史实来佐证他关于艺术和科学的进步会使道德败坏社会衰朽的观点。他说,埃及乃“哲学和艺术之母;旋即为冈比西斯12.2 卢 梭 - 图1所征服,后又相继臣服于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最终落入土耳其人之手”。与此相似,曾经英雄辈出的希腊,如今“未尝一日无学,未尝一日不美,亦未尝一日不为奴,虽屡历鼎革,所得无非新主代旧主而已”。以此之故,如今在希腊“即使倾狄摩西尼12.2 卢 梭 - 图2之口才,亦万难令此元气已为奢华与艺术淘尽之身重现生机”。当罗马是一个蛮夫武卒组成的民族时,她开创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但当她废弛了斯多葛式的纪律,而沉涌于伊壁鸠鲁式的淫乐时,就招致了他国的讥笑,甚至被蛮族所嘲弄。行文到此,卢梭于是把爱国主义尊为至上美德,把对艺术、艺术家、科学和学者都加以排斥的斯巴达作为最理想的国家。

看到卢梭在启蒙运动的高潮中竟然对无知加以褒扬,不免令人大感惊异。但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哲学和科学毫无价值。他颇有同感地引用了也赞扬过无知的苏格拉底的话——雅典的智者、诗人、演说家和艺术家都夸说自己有知识,但他们其实所知甚少,而苏格拉底说:“我至少确知自已无知。”卢梭担心的是,意见相左、众说交难所引起的思想混乱会对伦理和社会形成威胁。要是让每个人都去形成自己有关道德的思想——甚或哪怕是有关科学真理的思想——势必会造成严重的意见分歧。如果人们发现到处都是不同见解,那么用不了多久,深重的怀疑主义思潮就会在全体人民中泛滥开来。

一个稳定的社会是建立在一套被大多数人奉为思想和行为规范的见解——或称价值观——的基础上的。卢梭认为,有好几个原因使这些为人们所坚信的见解受到了哲学和科学的破坏。一方面,任何社会都是独特的,而其独特性就在于它的一套价值观具有本地的特色。但科学和哲学力图发现普遍真理。对这种普遍真理的追求使得那种带地方性的观点在真理面前相形见细,权威受损。更有甚者,科学极力要求给出证明过程和证据,而在最至关重要的问题上,主流意见是不可能得到确凿无疑的论证的,因而对人们失去了约束力。此外,科学要求一种怀疑的态度,而这与那种乐于接受某种观点的心态是截然相反的。能凝聚社会的是信仰而不是知识,而科学家和哲学家在对知识的追求中都把信仰搁置起来。这种把信仰束之高阁的做法,如果仅限于少数几人,危害倒还不大,但令卢梭感到不安的是,这种怀疑精神如流布于全体人民,将造成破坏性后果,而它发展到顶点,就成了怀疑主义。从怀疑主义滑向纲常废弛,又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德削弱,而公德照卢梭的理解,主要就是爱国主义。正是科学精神本身将危及爱国主义,因为科学家极易成为世界主义者,而爱国主义者则对他自己所属的社群怀有强烈的依恋。为了不让社会走向分崩离析,强有力的政府是必不可少的,而这在卢梭看来,将为专制暴政扫清道路。

归根到底,卢梭所非议的,与其说是哲学与科学自身,不如说是在人民中普及这些学科的企图。对培根、笛卡尔和牛顿,他都极为崇敬,认为他们是人类的伟大导师。但是,他说:“人类学术之光荣丰碑,其树立之任,唯少数人可当之。”所以,让某些人专攻艺术和科学是无可非议的。他的矛头所向,是那些为了使知识迎合大众,而不惜对其加以曲解的人,即那些“贸然毁破科学之门,引无能治学之众擅入科学殿堂之编纂家辈”。卢梭说,人们得明白,“自然护佑众民,不使接触科学,犹如为人母者不容伤人利器操于孺子之手”。普通人应该把幸福建立在那些“我们见之于本心”的道理之上。卢梭认为,美德乃是“素朴心灵之崇高科学”,因为真正的哲学就在于“听命于良知”。

社会契约

虽然卢梭把“自然状态”中的自然的人与文明社会中作为公民的人作了比较,但他承认,从前一种情况向后一种情况的转变是如何发生的,他无法予以具体的说明。因而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不是要描述我们是如何脱离自然状态而转变为政治社会成员的过程,而是要解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们应该遵守政府的法律。所以卢梭这本书的开头就是他的这样一句名言:“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接着说:“这个变化是怎么发生的?我不知道。这个变化为什么是合理的?这才是我认为自己能够回答的问题。”

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活得快乐,这不是因为他们是天使,而是因为每个人都完全是为了他/她自己而活着,故而拥有绝对的独立地位。卢梭拒不接受有关原罪的教义,相反却认为,恶的起源要到人类社会发展的较晚阶段去找。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发自“一种自然情感,这种情感使动物都知道要自我保持,而在人群中,它则受理性和同情心的引导而产生人性和美德”。相反,当人们发明社会契约时,他们也发明了种种恶行,因为现在人们的所作所为是发自“一种在社会中产生的非自然情感,这种情感使得他们都想更充分地成就自己,而超过一切他人”,而且“这种情感在人们当中激起了他们永无休止地加诸彼此的一切邪恶”,其中包括追逐名利的激烈争斗,也包括嫉妒、敌意、虚荣、傲慢和轻侮。归根结底,人不可能离群索居,因为卢梭认为,最初很有可能正是人口的稳定增长使得人们结成社会的。那么,人生而具有的独立性和人们结群而处的必然性将如何协调呢?卢梭认为,问题在于“要找到一种联合的方式,既能举众人之力来保卫每个成员的人身和利益,又能使其中的每个人在与他人联合之际,仍然只服从他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每个成员把他自已连同他的一切权利都完全交给社会全体”。虽然这样的做法表面看来像是要搞专制,但卢梭确信,这是通向自由之路。

“社会契约”的思想似乎意味着:这样一个契约是在历史上的某个时候形成的。卢梭对社会契约并不是从历史角度来看的,因为他承认,无法找到证据来证实发生过这样的历史事件。对他来说,社会契约是活生生的现实,凡是有合法政府的地方就有社会契约。这种发生着效力的社会契约,乃是一个政治联合体赖以奠立的根本原则;这条原则有助于克服绝对放任自流所导致的无法无天的状态,因为人们将自愿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与他人合法的自由权利相谐调。有了社会契约,人们失去了“天然自由“和对一切事物的无限制权利;而他们之所得,则是“公民自由”和对他们所据有的东西的财产权。社会契约的实质照卢梭看来,就在于“我们每个人都一致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权力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在我们共同的容纳范围内,把每个成员都接受为一个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社会契约中暗示,任何不服从“公意”的人,社会全体都会强迫他服从之;一句话,“这意味着,他将被强迫而成为自由的”。

公民能“被强迫而自由”,这样说的合理性何在呢?法律归根到底是“公意”的产物,而卢梭认为“公意”是“主权者”的意志。对卢梭来说,“主权者”由特定社会的全体公民组成。于是,主权者的公意就是反映了所有个体公民的意志之总和的单一的意志。公民们的众多意志之所以能被看作一个公意,乃是因为全体人民作为社会契约的各订约方(每个公民都是订约者)都已经同意对自己的行为加以引导以实现公共利益。所有公民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认识到不应该做出那些会导致他人以自已为敌并伤害自己的行为。这样,所有公民都意识到,他们各自的利益、他们各自的自由都是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的。于是,最理想的情况就是,每个个体的意志都与每个其他个体的意志完全是同一的,因为它们都指向同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由于在这种理想情况下所有个体的意志都是同一的,或者至少是一致的,所以也可以说,这时只存在着一个意志,即公意。因此也可以说,如果法律是产生于主权者的公意的,那么每个个体实际上都是法律的制定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服从法律就是服从他自己。只有当某些人拒不守法的时候,暴力和强制的因素才会在卢梭的公式中起作用。

卢梭区分了“公意”与“众意”,他说:“在普遍公意与所有人的‘众意’之间往往存在极大的差异。”这两种形式的集体意志的区别在于各自想要实现的目的。如果”众意”的目的和“公意”一样,也是公共利益或正义,那么这两者将并无差别。但卢梭认为,当“众”指的是某个群体中的选民时,“众意”所追求的目标往往会与“公意”不同——哪怕他们碰巧就是大多数。这种背离公意的目的反映的是与公共利益相反的特殊的或私人的利益。这种情形下,社会就不再有“公意”,而是有多少群体或“派别”就有多少种意志。所以,公意要得以表达,国家内部就不能有任何派别或党派集团。卢梭确信,只要人们得到足够的信息并有条件去进行深思熟虑,即便他们彼此并不沟通,每个人都只想自己所想,他们最后也是会达成公意的。他们会选择以实现公共利益或正义为目标的道路,只有实现公共利益才能为实现每个公民最大限度的自由创造条件。

这时,可能会有人作出不遵守法律的选择。如果法律的制定是以公共利益或正义为念,而不是为了实现特殊利益,那法律就确实是表达了公意。投票反对法律或者选择不遵守法律的人就是在犯错误:“如果与我相反的意见因此而压倒了我的意见,那就恰好说明是我错了,说明我本以为是公意的东西其实并不是公意。”提出一项法律叫人们表决,与其说是让人们去决定对这法律是赞成还是反对,不如说是让人们来判断这法律是否与公意也就是公共利益或正义相一致。只有这样看问题,我们才能说“计票而知公意”。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强迫任何人守法才有合理性可言。其实,这些被强迫而守法的人如果准确理解了公共利益的要求是会心甘情愿地服从法律的,因为唯有公共利益的实现能给他们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卢梭认为,唯其如此,说“他们被强迫而自由”才是合理的。

卢梭一点也不幻想在现代世界中能轻而易举地准备好全部条件来制定公正的法律。一方面,他的许多思想反映的是他的故国日内瓦的情况,那是一个小城市,公民们参与政治可以采用较为直接的方式。此外,他的看法中包含某些假设,要求人们得有相当高的德性。如果想要每一个人都守法,那就得让每一个人都有权参与对这些法律的决策。在立法过程中,这些参与决策的人必须超越特殊利益和派别之见,而以公共利益为念。卢梭还认为,所有公民都应该平等地参与立法,法律哪怕由代表来制定也是不行的,因为“即使人们愿意,他们也不可能放弃自己所拥有的这一不可交换的权利”。可是,因为现代社会规模不断增大,结构也日趋复杂——卢梭在他的时代已经看到了这个发展趋势——他提出的那些实现正义社会的假设和条件,看来更多是具有一种理想的色彩而不是能见之于当下的可能性。

整个说来,卢梭的著作抨击了启蒙运动,通过对情感的强调而触发了浪漫主义运动,并为教育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他也鼓舞了法国革命,并在政治哲学中留下了独特影响。伟大的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对卢梭有着深刻印象,将其画像挂在了自己书房的墙上,深信卢梭就是道德领域里的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