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复盘德性论
在 19 世纪至 20 世纪的许多时间里,道德哲学家们的论战一直在两大阵营之间进行。一方是经验主义者,他们相信,道德性只视我们的行为的结果而定,如果一个行动产生了一个较大的幸福或利益的盈余,那么它就是道德上善的;如果它产生了一个较大的不幸或不利的盈余,那么它就是道德上恶的。这一阵营的代表是功利主义者杰里米·边沁,他认为,我们可以用十分机械的方式推算出由于我们的行为而产生的幸福和不幸福的盈余。争论的另一方是理性主义者,他们相信,人天生就被赋予了内在的道德直觉,就好像因果性原理等理性概念一样。根据这种观点,如果我们能理性地把我们的行为评价为与我们的道德直觉一致,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道德上善的,如果不一致,那它就是道德上恶的。康德是这一阵营的代表。与理性主义者相反,道德经验主义者认为,我们恰恰没有任何理性的道德直觉,而理性主义者的方法只是一厢情愿地想发现某种普遍不移的道德标准。反过来,道德的理性主义者则指责经验论的看法忽视了我们真正理性的本质,把道德降低为社会群体的突发奇想。每一方的捍卫者不断地修正和强化他们的理论,以回应对方的抨击。然而,最近几十年来,有几位哲学家已经提出:这两个阵营的整个争论都走错了方向。根据这种观点,18 世纪,当道德哲学将伦理学的核心观念即美德观念——尤其是为亚里士多德所发展的美德观念——撇在一边时,它就误入了歧途。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美德是对我们动物性的欲望加以控制的习惯。当我们培养这些美德习惯时,我们的行动就反映了我们作为理性的社会动物的自然目的。最近第一个出来捍卫德性论的,是英国哲学家伊丽莎白·安斯康姆( Elizabeth Anscombe,1919-2001 )。
安斯康姆的辩护
安斯康姆是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受老师的心灵哲学观点的启发,她也对这一领域作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她对德性论的构想出自她的论文“现代道德哲学”( 1958 ),在这里,安斯康姆注意到,在我们的道德词汇中,我们常常使用我们得到的词汇中的几个含有伦理学意义的词,譬如你“应当”“必须”或者“有义务”去做某些事情。这些术语表达了一种道德律令或命令。例如,如果我说,“你不应当偷盗”,那么我的意思是偷盗违反了某种普遍的道德法则,因而在道德上是有过错并且应该受罚的。这种道德律令是从哪儿来的?她认为,中世纪哲学家对此提出过推导。中世纪哲学家关注的是神的律法的概念,相信在恰当的行为背后有上帝作为终极的权威。偷盗之类的行为是有罪的,而上帝要求我们不要做这些事。对中世纪哲学家来说,归根到底,一切道德都包含着对上帝的律法或命令的服从。在近代,像休谟和康德这样的哲学家对道德的起源提出了世俗的说明。尤其是休谟致力于提出一种与神的权威无关,而是以人的情感和其他心理特征为基础的道德理论。不过问题在于,休谟和其他人保留了中世纪的“应当”和“道德律”( moral law )的观念,而同时放弃了作为道德的立法者的上帝观念。安斯康姆认为,说白了,“法则”( law )要求有一个立法者,而一旦我们放弃作为道德立法者的上帝观念,继续谈论道德律要求的义务就毫无意义了。然而——这是安斯康姆关注的要点——从休谟到现代哲学家毕竟还保留了“应当”和“道德律”的观念。安斯康姆写道:“这就好比刑法和刑事法庭被废止和遗忘了,而‘罪犯’的观念还保留着。”一些哲学家对道德义务的基础作出了种种值得怀疑的解释,另一些哲学家则承认“应当”这一概念没有任何真实的内容。尽管如此,“应当”和“道德律”的概念仍是当代伦理学理论的核心。事实上,这样的道德命令已扎根于当代的道德理论中,以至于没有了它们,这些道德理论就会分崩离析。
这里的关键问题还不简单地是一个学院哲学家们就“应当”和“道德律”这些观念以及现代道德理论中冒出来的无根据律令进行理论争执的问题。在安斯康姆看来,休谟之后,有些道德理论为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危险的道德推理提供了依据。其中有这样一种理论叫唯结果论( consequentialism ) —— 一种修订了的功利主义。安斯康姆将这种功利主义同 19 世纪英国道德哲学家亨利·西济威克( Henry Sidgwick )联系起来。根据这一理论,正当的行动是那些能带来我们所能预见到的最好结果的行动。在安斯康姆看来,这一理论的问题在于它未能区分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结果:第一,包含内在的善的结果,如诚实和不杀戮;第二,间接的结果,在这里面,我们可以说,目的证明手段合理——如偷一块面包去给自己快要饿死的家人吃。根据安斯康姆,真正的道德应当专注于内在的善,而不是试图用第二种更间接的结果去抵消这些善。在另一篇论文中,她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说明人们有时会混淆这两种结果而酿成灾难性的后果。安斯康姆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快要结束时,杜鲁门总统决定在日本城市广岛和长崎投放原子弹时便运用了结果主义的推理。杜鲁门将杀死成于上万无辜的日本平民这一负面结果置于权衡的一端;安斯康姆主张,避免这样的屠杀是需要做的一件根本上是善的事情。而在权衡的另一端,杜鲁门认为,原子弹能迅速地结束战争,因而是达成目的的一种很有用的手段。他相信后一个推论更重要,于是决定投放原子弹——在安斯康姆看来,这等于决定进行谋杀。因此,唯结果论不仅有缺陷,而且当它运用于这样的决定时,甚至会是很危险的。而唯结果论的错误力量又基于埋藏在“应该”和“道德律”之类的概念中的对道德命令的错误构想。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有关道德命令的问题呢?安斯康姆自己是一名世俗的道德论者,她并不主张让中世纪基督教关于神的律法的构想起死回生,也就是说,她并不建议恢复上帝作为道德的立法者的地位。相反,她建议我们拒而不谈道德法则和道德义务,并到亚里士多德那里去寻找启发。亚里士多德不讲神圣的立法者或道德命令,相反,他描述美德——一种针对我们的动物性欲望而控制我们行为的习惯。人之为恶,不是因为他们违反了道德律,而是因为他们没能习得美德,反而养成了怯懦、不诚实、不忠贞或不公正等恶德。如果我们采取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我们不仅将要放弃“应当”和“道德律”的观念,而且还将放弃自休谟以来的哲学家们所一直倚重的道德心理学的观念,如“行动”“意图”“愉快”和“令人不满”。这等于先将整个道德哲学“弃置一边”,直到我们得到了与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念一致的更适当的道德心理学观念为止。这篇论文发表几十年来,有几位哲学家服膺于安斯康姆的这一挑战,而反对结果主义和其他涉及道德命令的对道德义务的传统构想。这些新的美德论者们还探讨了道德上的美德的心理学基础,试图用对人性的更现代的说明来补充亚里士多德的论述。
诺丁斯的辩护
德性论最近的捍卫者之一是奈尔·诺丁斯( Nel Noddings ),在她的论文“从女性立场看伦理学”( 1990 )中,她将美德看作清晰地展示女性所特有的道德构想的方式。诺丁斯和其他女性主义作者认为,我们的思想传统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男性所构造的,而且反映了一种男性看待世界的方式。关于男女思维方式之间可能的差别,是存在争论的。不过,男性的看法确实倾向于强调服从规则,制定严格的法度,寻求细微的逻辑区分,我们能根据这种区分将人和物分门别类。女性的思维方式相反,它看重的是照料和关爱他人的能力。比较一下男性主导的职业——如工程和数学——和女性主导的职业——如社会工作和教育,我们就能看到这一区分。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为男性的思维方式所左右,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或许可以说,受到了它的污染。诺丁斯认为,伦理学就很能说明问题。例如康德认为,道德建立在无情的理性义务的基础上,甚至到了说“出于爱的行为不配称作道德行为”的地步。尼采以武士的道德为楷模,他抛开传统的价值观念,并铸造新的价值观念。尼采的理论“对其男性化色彩毫不掩饰且引以为傲,它很大程度上直接建立在对女性和与女性有关的一切的贬低的基础上”。这些道德哲学家当中有些人甚至明目张胆地宣扬性别歧视的论调,贬低妇女的理性能力,蔑视女性的多情善感。
在诺丁斯看来,要解决男性主导的伦理学理论所引起的问题,就要用女性主导的伦理学理论取而代之。但是,为什么不让伦理学成为性别中立的呢?毕竟道德理论的目标是普遍化,即能适用于所有的人。仅仅关注一个性别会削弱这种普遍性。然而,在诺丁斯看来,“建立一种不带性别色彩的伦理学在一个充满性别色彩的社会里或许是不可能的”。我们至少要提出女性主导的理论以便与男性理论抗衡,这样,也许到了将来的某个时候,我们就能够以性别中立的立场来超越这两者。一个批评者可能仍会认为,传统上由妇女从事的活动以及她们所持的态度与伦理学无关,不能成为建立任何有意义的道德理论的基础。通常强加在妇女身上的重负是养育孩子、做饭、洗衣、料理家务。所有这些都是些琐碎事情,当妇女牺牲从事更有意义和更富挑战性的生命活动的机会来干这些时,这些事情甚至带有被剥削性。不仅男性不做这些事,还回避与这些事有关的女性气质,就连许多当代女性也抨击说做这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虽然如此,但诺丁斯相信,甚至在这些传统的妇女活动的范围内,我们也能发现女性伦理学的一个基础。所有这些活动的基本主题乃是关爱( care ),是照料( nurture )他人的能力。就算现代妇女完全放弃了这些任务,但其中那些哪怕是最不得已的活动,也仍然反映了关爱他人的倾向。
诺丁斯相信,在伦理学上强调关爱,与德性论是恰好相契合的。和勇敢、节制等其他美德一样,这种关爱的态度本身就是我们培养出来的一种习惯。而且德性论和关爱的态度都可以抗拒传统道德理论的严酷规则。美德的和关爱的行动具有自发性,这种自发性要求对特定情景作出特定反应。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需原封不动地采纳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以精英统治和男性主导的社会构想为基础,在这种社会中,妇女和奴隶的生活方式是无关紧要的:
亚里士多德对美德的确立几乎完全依赖于确立排他性的阶级,确立适合每个阶级的活动。妇女和奴隶的美德对有教养的公民来说就不是美德。他根本不想在某个阶级中确立一种通过扩大权利享有者的范围和分担共同的任务也能够在其他阶级中培养出来的美德。就算他有这样的企图,那也肯定只会朝一个方向发展:一个人会试图去将最高阶级的美德灌输到下层阶级中去,而决不会相反,如试图在男性中培养女性的美德。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增加反映受剥削群体特别是妇女的生活方式的美德来扩展亚里士多德所列美德的范围。
女性主义者可能仍会质疑妇女是否应当冒险认同关爱的态度。正如过去带孩子的妇女受剥削,可能今天关爱他人的妇女仍易使自己受到同样的压迫。她们也许会发现她们自己“为了照料她们的孩子得依赖男人或社会福利,而且有时会遭受身体上的虐待”。诺丁斯承认,如果只是妇女奉行关爱的伦理学,那么,对她们的压迫的确将会继续下去。然而,如果关爱的态度也逐渐灌输到男人中,那又会怎么样呢?这会使我们不能不认识到,一切人,不管性别如何,都是相互依赖的。通过正确的道德教育,我们能将关爱的美德灌输到人们中间去,这种关爱包含恰当的限度并将防止照料者被别有用心地利用。
德性认识论
与对德性论的兴趣在伦理学领域复苏同时,这兴趣也延伸到了一个不同的、看起来好像与美德无甚关联的哲学领域,即认识论。认识论,也就是对知识的研究,它关注的是我们获得知识的方式,以及当我们断言自已知道些什么的时候——例如,当我说“我知道面前的这辆车是白色的”时——所采用的判断标准。对知识判断进行研究的典型方法,是考察一个信念的关键性质,比如,考察为我的“我面前有一辆白色轿车”这一信念提供支持的证据。然而,德性认识论把关注的重点从信念的性质转移到了我作为人的性质上。我对白色轿车等的知识判断,要以一些什么样的特殊精神素质或者说“美德”( virtue )作为条件呢?有一派德性认识论者被称为“美德可靠论者”( virtue reliabilists ),他们主张,真知识是以能让我们以一种可靠的方式达到事物真相的心灵机能为基础的。这些认识论上的优良机能包括感知、记忆、内省和逻辑推理。举例来说,要确知我面前的轿车是白色的,我就要在看着这辆车的时候具有良好的视觉感知机能,而在“‘白色’是什么样子?”这个问题上则要具有良好的记忆力。美德可靠论的早期领军人物之一欧内斯特·索萨( Ernest Sosa )把认识论上的美德称为“旨在帮助某人尽可能多地获得真理减少谬误”的稳定而可靠的心灵机能。
但一种被称为“美德责任论”( virtue responsibilisrn )的德性认识论却更为大胆,它断言,对于获得知识来说真正重要的心灵能力是理智方面的良好性格特征,比如求知欲强、思维彻底、待心公正、头脑开放、考虑细致、干劲持久。这些品质不仅对我们获得知识起到了核心作用,而且也是一个负责任的认知者应该具备的性格特点。例如,强烈的求知欲是一个负责任的探究者应该具备的好品质,因为它促使我们去拓展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思维彻底是好的,因为不如此我们对现象的解释就不能这样深入。头脑开放是好的,因为它让我们考虑到对事物还有其他解释可供选择,而如果没有开放的头脑,我们可能一开始就会把这些解释拒之门外。有了求知欲强、思维彻底、头脑开放这些优良品质,那种认为谷仓里的破布就会自动生出老鼠的说法可能就不会让我感到满意了。那么,我也许会设计一个实验,对一堆破布进行密切观察,看看是不是有一只胖乎乎的成年母鼠跑到那儿生儿育女去了。
这种关于认识论美德的观念更类似于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有关伦理性美德的传统观念。首先,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伦理性美德的情形一样,这些认识论美德是通过实践习得的,并且最终会转化成思想习惯。这种学说的一位重要倡导者琳达·萨格泽布斯基( Linda Zagzebski )写道:“学习理智性美德所经历的那些阶段与亚里士多德认为学习伦理性美德时所经历的几乎毫无二致。二者都始于对有德之士的效法,(并且)都要求通过实践来养成情感和行为的特定习惯。”其次,每一种这样的理智性美德都含有一种明显是起着基础作用的伦理性成分:
当人们说别人“目光短浅”或者“固执己见”时,他们的这种批评很像是一种伦理上的批评,就好像说人家“猖狂无礼”“令人不齿”时一样;其实,一个人身上令人不齿的东西有时可能也不过就是某种思维方式。道理与此相同只是程度各别,还有人们因为主要是认知上的缺陷而被加上的其他许多恶名:冥顽不灵、刚悛自用、一意孤行、桀骜不驯或顽固不化、不知悔改、不学无术、见识浅陋、愚不可及、昏头昏脑、糊涂透顶、榆木脑袋或呆头傻脑。
在萨格泽布斯基看来,当我们凭着认识论的美德行事时,会出现两个特点。其一是我们的德性动力:其他具备理智性美德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也将如此行事。另一个特点是有把握成功:我们通过与美德相符的行为而达到真理。
美德可靠论者和美德责任论者在对认识论美德应完成何种任务的设想上有着巨大差异。对于索萨那样的可靠论者来说,认识论美德是人类主要是自然具有的认知机能。然而,对于萨格泽布斯基那样的责任论者来说,我们必须努力才能习得理智方面的良好性格特征,如同我们习得道德品质一样。更重要的是,可靠论者和责任论者在获得知识的总任务问题上有不同看法。可靠论者强调感知、记忆等认知机能,因而重视对我们的直接环境的知识,比如“这辆车是白色的”之类的知识。然而,要是我们想把知识的边界拓展到更有意思的领域,比如去发现科学和历史的真理,那么我们就得拥有责任论者列出的那些理智方面的性格特征。比如,伽利略在科学上的伟大成就可不能只归功于良好的视力、记忆力,甚至逻辑推理能力。他需要有开放的头脑来考虑那些当时被视为禁区的可能选择,需要毅力去发明探索那些可能性的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