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赛德和丽姿在罗克堡的墓地拍的一张照片下面,黑底上印着两行白字。
第一行:死者与这两人的关系非常近。
第二行:那么他们为什么在笑呢?
“因为这个世界是一个奇怪的鬼地方。”赛德·波蒙特用手捂着鼻子哼哼道。
对于这股突如其来、有点古怪的小宣传,丽姿·波蒙特不是唯一感到不安的人。赛德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安。可他依然觉得很难止住笑。他忍了几秒钟,当他的目光落在那行字上——“不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又狂笑起来。试图止住笑,就像是去堵一个千疮百孔的泥土堤坝;你刚堵住一个漏洞,马上就会在别处发现一个新的漏洞。
赛德怀疑这样无法遏止的大笑有点不对劲——是一种歇斯底里。他知道这种发作与幽默没多少关系。事实上,个中原因往往毫不有趣。
可能是因为害怕什么,才会如此大笑。
你害怕《人物》杂志上一篇该死的文章?那正是你在想的事情吧?愚蠢。害怕受窘,怕你在英语系的同事看到那些照片时认为你失去了理智?
不。他根本不怕他的同事们,连那几个自恐龙行走地球起就待在系里的老资格同事他也不怕。他最终获得了终生职位,也有足够的钱以全职作家的身份面对生活,只要他想(他不确定自己是否真想这么做;他不太喜欢大学生活中的官僚作风和行政方面的事务;但教书的部分倒是很好)——请吹号鼓励!他不怕同事,也是因为他已经过了在乎同事们对自己的看法的时期,不再像几年前那样了。他在乎的是他的朋友们如何看待他,是的,在某些情况下,他的朋友、丽姿的朋友以及他俩共同的朋友恰好是同事,但他认为那些人往往也会觉得这是一种讽刺。
假如有什么事情要怕的话,那就是——
停,他的理智以干巴巴的严厉语调命令道,这种语调甚至可以让他最吵闹的英语系本科生变得脸色苍白不敢吱声。立刻停止这种愚蠢的胡思乱想。
不起作用。那个声音用在他的学生身上或许很有效,但对赛德自己却一点也没用。
他再次向下看看那张照片,照片上他和妻子像一对接受新生考验的孩子,正厚着脸皮互相做鬼脸,可这一回他的目光并没有落在他自己和妻子的脸上。
乔治·斯塔克
1975—1988
不是一个很好的人
那才是让他感觉不安的东西。
那块墓碑。那个名字。那些日期。尤其是那句别扭的墓志铭,这句话让他狂笑不止,但由于某种原因,笑声里却没有丝毫有趣的成分。
那个名字。
那句墓志铭。
“没关系。”赛德咕哝道,“那个混蛋现在死了。”
可不安的感觉依旧挥之不去。
当丽姿一手一个抱着刚换好衣服的双胞胎回来时,赛德又在俯身读那个故事了。
“我谋杀了他吗?”
赛德·波蒙特若有所思地重复着这句话,他曾经被捧为美国最有希望的小说家、《突然起舞的人》获得过一九七二年国家图书奖的提名。他看上去有点迷惑。“谋杀。”他又轻轻地说了一遍,仿佛自己从来不知道这个词……尽管谋杀几乎是他“黑暗的另一半”(波蒙特如此称呼乔治·斯塔克)思考的全部内容。
在他老式的瑞明顿32型打字机旁放着一只广口瓶,他从里面抽了一支贝洛牌黑美人铅笔(按波蒙特的说法,这是斯塔克写作时唯一的指定用笔),开始轻轻地咬它的笔杆。从广口瓶内十几支铅笔的外观判断,咬笔杆是一种习惯。
“没有。”他把铅笔扔回瓶子里,最后说道,“我没有谋杀他。”他抬起头,露出微笑。波蒙特三十九岁了,可当他爽朗地微笑时,可能会被错认为是一个本科生。“乔治是自然死亡。”
波蒙特说乔治·斯塔克是他妻子的主意。伊丽莎白·斯蒂芬思·波蒙特[6]是一个冷静、可爱的金发女人,她拒绝独揽功劳。她说:“我只不过是建议他用另外一个名字写一本小说,看看会是什么结果。赛德那时在写作上碰到了严重的阻碍,他需要重新启动。而且实际上,乔治·斯塔克一直就在那儿。”她笑了。“我从赛德断断续续写的某些未完成的作品中看到了他存在的迹象。我们只是让他从暗处走出来罢了。”
在许多与波蒙特同辈的人看来,他的问题不仅是写作碰到阻碍。至少有两位知名作家(他们拒绝被指名道姓)说,在波蒙特的第一本和第二本书之间的重要时期,他们担心他的精神状况。其中的一位说,《突然起舞的人》出版后获得的评论称赞多于版税,波蒙特可能曾试图自杀。
当被问及是否考虑过自杀时,波蒙特只是摇摇头说:“那是一个愚蠢的念头。真正的问题不是大众的喜欢程度,而是写作上的阻碍。死掉的作家永远也无法克服这种阻碍。”
在写作受阻期间,用波蒙特的话来说——丽姿·波蒙特一直“游说”他使用一个笔名。“她说,只要我想,就可以东山再起。爱写什么就写什么,用笔名的话《纽约时报书评》就不会在我写作的整个过程中对我密切关注了。她说我可以写西部小说、推理小说、科幻小说。或者我也可以写一本犯罪小说。”
赛德·波蒙特咧嘴一笑。
“我觉得她是故意加上最后那句话的。她知道我一直有意写一本犯罪小说,尽管我看起来毫无头绪。”
“用笔名的想法对我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不知怎么的,它让人感觉自由——就像是一个秘密的逃生舱口,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但也有其他因素。有些事情很难解释。”
波蒙特将一只手伸向广口瓶里削得很好的贝洛牌铅笔,接着又缩了回来。他从书房后部那面墙上的一排窗户望出去,外面的树木正在变绿,一派春意盎然。
“考虑用笔名写作,就像考虑隐身一样。”最后他非常犹豫地说,“我越是玩味这个念头,就越发觉得自己将……唔……重塑自己。”
他的手悄悄地伸出来,这回他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广口瓶里抽了一支铅笔,与此同时,他的脑子一直在想别的事情。
赛德翻过一页,然后抬头看看坐在双人高脚椅上的双胞胎。龙凤胎总是异卵双生的产物,可威廉和温迪却非常相像。
威廉抱着奶瓶对赛德咧着嘴笑。
温迪也抱着她的奶瓶对赛德咧着嘴笑,但她在炫耀一件她哥哥没有的零件——单独的一颗前门牙,这颗牙长出来时一点儿也不痛,它悄悄地钻出牙龈,就像潜水艇的潜望镜悄无声息地滑出水面一样。
温迪把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从塑料奶瓶上移开。她摊开手,露出自己干净的粉红手掌。握拢手。接着又摊开。一次“温迪式”的挥手。
威廉没有看她,可他也把一只手从奶瓶上拿下来,摊开,握拢,又摊开。一次“威廉式”的挥手。
赛德郑重地从桌上举起自己的一只手,摊开,握拢,又摊开。
双胞胎抱着各自的奶瓶对他咧嘴笑。
他再次低头看杂志。啊,《人物》,他想——没有你,我们会在哪里,我们会干什么?大家好,这是美国的明星时代。
当然,作家已经披露了所有可以披露的秘密——最值得注意的是,《突然起舞的人》出版后毫无成就的漫长四年——可那是预料之中的,他并不觉得自己受此曝光的困扰。一方面,这也没什么可耻的,另一方面,他始终觉得真相比谎言容易接受。至少,从长远看是这样的。
当然,这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人物》杂志和“长远”一词是否有任何联系?
唔,现在已经迟了。
写这篇文章的人叫迈克——赛德只记得这些,可这个迈克姓什么呢?替《人物》杂志写文章,你的署名一般都会出现在文章的末尾,除非你是一个对皇室说三道四的伯爵或八卦其他电影明星的电影明星。赛德必须翻过四页(其中两页整版都是广告)才能找到文章作者的名字。迈克·唐纳森。赛德和迈克海阔天空聊到很晚,当赛德问他,是否有人会真的介意他用另一个名字写了几本书时,唐纳森说了几句让赛德狂笑的话。“调查显示《人物》的大多数读者视野狭窄,这让他们常常陷入无聊之中,于是他们就去关心别人的事情。他们会想要知道关于你的朋友乔治的一切。”
“他不是我的朋友。”赛德回答,他一边说一边还在笑。
现在他问炉子前的丽姿:“你搞好了吗,宝贝?要不要帮忙?”
“没事。”她说,“我在煮给孩子们吃的糊糊。你还没自我欣赏够?”
“还没。”赛德厚着脸皮说,接着继续读那篇文章。
“最困难的部分其实是想出一个名字。”波蒙特轻咬笔杆继续说道,“可名字很重要。我知道换一个名字会起作用。我知道换名字能消除我努力想要克服的写作障碍……只要我有一个新身份。一个合适的新身份,一个可以与我自己区分开来的新身份。”
他怎么会选中乔治·斯塔克的呢?
“唔,有一个写犯罪小说的作家叫唐纳德·E·维斯特莱克。”波蒙特解释说,“维斯特莱克用真名写犯罪小说,其实写的都是些很好玩的关于美国生活及习俗的社会喜剧。”
“但从六十年代早期到大约七十年代中期,他用理查德·斯塔克的名字写了一系列小说,这些书非常不同。它们讲的是一个名叫帕克的职业小偷的故事。帕克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在写得最好的那几本书里,他除了抢劫没有其他任何兴趣。”
“不管怎么说,维斯特莱克最终停写了关于帕克的小说,至于原因你就要去问他本人了,但我始终没有忘记维斯特莱克在突然停用笔名时说的话。他说他自己在晴天写作,斯塔克负责在雨天写作。我喜欢这句话,因为从一九七三年到一九七五年初的那段时光,正是我的雨天。”
“在写的最好的那些书里,帕克更像一台杀人机器而不是一个人。在那些书里,强盗被抢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帕克抢了许多坏蛋——我是指除他之外的其他坏蛋——他完全就像是一个被编了程序的机器人,只有一个目的。‘我要我的钱。’他说,这正是他所说的一切。‘我要我的钱,我要我的钱。’这让你想起什么人了吗?”
采访者点点头。波蒙特在描述亚力克西斯·马辛,乔治·斯塔克的第一本和最后一本书的主角。
“假如《马辛的方式》以它开始时的方式结束,我会把它永远塞在抽屉里,因为发表它将是抄袭。”波蒙特说,“但写到四分之一处时,它找到了自己的节奏,一切都恰到好处。”
采访者问波蒙特是否在说,他自己耗费片刻精力写了书的部分内容后,乔治·斯塔克就醒来开始说话了。
“是的。”波蒙特说,“情况基本就是如此。”
赛德抬起头,又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正在吃丽姿喂的豌豆泥的双胞胎看见他笑,也咧着嘴朝他笑。他记得自己实际上说的是:“天哪,这太戏剧性了!你把它搞得听上去犹如《弗兰肯斯坦》里的情节,闪电最终打在城堡护墙最高处的避雷针上,激活了怪物!”
“你若不停下,我将没办法喂完他们。”丽姿说。她的鼻尖上沾了一小点豌豆泥,赛德感觉到一股无理性的冲动,想要把它亲走。
“停下什么?”
“你笑,他们就笑。你没办法给一个正在笑的小孩喂食,赛德。”
“对不起。”他谦恭地说,并朝双胞胎眨眨眼。他们一模一样、沾着绿色豌豆泥的嘴巴一时咧得更开了。
然后他低下头,继续阅读。
“我在一九七五年的一天晚上开始写《马辛的方式》,我想好了名字,但还有一件事。准备好后,我在打字机上卷了一张纸……接着我又把它取了出来。我所有的书都是用打字机写出来的,可乔治·斯塔克显然不喜欢用打字机。”
他又笑了一下。
“可能是因为他服刑的监狱没有打字课。”
波蒙特提到的是书封套上乔治·斯塔克的个人简历,简历上说作者三十九岁,曾在三个不同的监狱服刑,罪名是纵火,以致命武器攻击和攻击企图谋杀。然而,封套上的简历只是故事的一部分;波蒙特还以达尔文出版社的名义写了一篇作者介绍,描述他的“第二自我”的经历,只有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才能构想出那些细节。介绍涵盖了乔治·斯塔克从在新罕布什尔州曼彻斯特市出生,一直到最后在密西西比州牛津定居的全部经历,唯独没提六周前在缅因州罗克堡的“故乡墓园”为他举行的葬礼。
“我在写字台的一个抽屉里找到了一本旧笔记本,然后用这些笔写。”他指指插铅笔的广口瓶,当发现自己手中用来指瓶子的正是这样一支铅笔时,他似乎还有点惊讶。“我开始写作,接下来我知道的就是,丽姿告诉我已经是午夜了,还问我到底要不要睡觉。”
丽姿·波蒙特对那晚有着她自己的记忆。她说,“我十一点四十五分醒来,发现他不在床上,我想,‘唔,他在写作。’可我没有听到打字机的声音,于是我有点害怕。”
她的表情显示她可能不仅仅是有点害怕。
“当我下楼,看见他正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时,你可以用一根羽毛就把我击倒。”她大笑,“他的鼻子几乎要贴到纸上了。”
采访者问她是否松了一口气。
丽姿·波蒙特用温柔舒缓的口吻说:“很是松了一口气。”
“我往回翻翻笔记本,发现自己已经不带任何涂改地写了十六页。”波蒙特说,“而且一支崭新铅笔的四分之三已经被我变成了削笔器里的刨花。”他看看广口瓶,表情透着忧郁,抑或是掩饰过的幽默。“我想既然乔治已经死了,我应该把这些铅笔扔掉了。我自己不会用它们。我试过。就是不行。我,我离开打字机没办法工作。我的手会因为疲劳而变得笨拙。”
“乔治从来不会这样。”
他抬头,神秘地眨了一下眼睛。
“亲爱的。”他抬头看看老婆,她正专注于把最后一口豌豆泥送进威廉的嘴里。孩子的围兜上似乎沾了许多豌豆泥。
“什么?”
“朝这儿看一下。”
她照做了。
赛德眨眨眼。
“这种眨眼神秘吗?”
“不,亲爱的。”
“我也不觉得神秘。”
余下的故事是整件事中另一个讽刺的章节,赛德把整件事称作“被人叫做小说的怪物”。
一九七六年一月,规模较小的达尔文出版社出版了《马辛的方式》(波蒙特“真实”的自我写的书由达顿出版社出版),它在那年取得了令人惊喜的成功,在全美两岸都登上了畅销书榜的第一名宝座,还被改编成非常流行的电影。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等待有人发现乔治是我,我是乔治。”波蒙特说,“版权是以乔治·斯塔克的名义登记的,但我的经纪人和他的妻子——现在已经是他的前妻了,不过在生意上她依然是完美的合作伙伴——都知道内情——当然,达顿出版社的高层主管和审计官也都知道。审计官必须知道,因为乔治虽然可以用草书写小说,但他在签支票方面却有点小问题。当然,美国国税局也必须知道。于是丽姿和我大概有一年半都在等人发现泄露这个秘密。这种情况却没有发生。我认为这纯属运气,当你觉得有人要泄密时,他们恰巧都闭上了嘴巴。”
接下来的十年,知情人继续集体守秘,在此期间,难以捉摸的斯塔克先生比他的另一半要多产得多,他相继出版了三本小说,没有一本像《马辛的方式》那样大获成功,但它们也都在畅销书榜上风光过。
经过长久的思索后,波蒙特开始谈论他最终决定终止这项有利可图的游戏的原因。“你必须牢记,乔治·斯塔克毕竟只是一个纸上人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喜欢他的存在……而且见鬼,这家伙还很赚钱。我把这钱叫做我操你的钱。只要我想,我可以辞去教职,并照样付得起贷款,光是知道这点,就让我觉得非常爽快。”
“不过,我想要再次写我自己的书,斯塔克也快黔驴技穷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知道,丽姿知道,我的经纪人也知道……我认为连达尔文出版社里乔治的编辑也知道。假如我保守秘密,那么再写一本乔治·斯塔克的书的诱惑会强烈到最终让我无法抵制。我像其他任何人一样,都无法抗拒金钱的吸引力。解决办法就是一劳永逸地杀死他。”
“换句话说,就是公开秘密。这就是我所做的。事实上,这就是我现在正在做的事情。”
赛德略带笑意地将目光从文章上移开,抬起头。突然之间,他对于《人物》里摆拍照片的惊讶本身就显得有点虚伪,有点做作。安排场景,使之呈现出读者希望或期待的模样,有时杂志摄影师不是唯一这么做的人。他认为大多数采访对象或多或少也是这么做的。但他猜想自己在摆造型方面可能做得比一些人更好;毕竟,他是一个小说家……小说家就是靠说谎赚钱的人。谎说得越大,收入越高。
斯塔克也快黔驴技穷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多么直接。
多么动人。
多么扯淡。
“亲爱的。”
“嗯?”
她正努力想要把温迪擦干净。温迪对此类想法非常敏感。她不停地将自己的小脸扭到一边,还愤怒地呀呀乱叫,丽姿不停地用毛巾追着她的脸擦。赛德觉得老婆最后能制服温迪,尽管他猜测丽姿也可能先追累了。似乎温迪也觉得有那样的可能。
“我们在讲述这一切时,没有提克劳森,这样撒谎是不是错了?”
“我们没有撒谎,赛德。我们只是没有提他的名字。”
“他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对不对?”
“不对,亲爱的。”
“他不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家伙?”
“不是。”丽姿平静地说。她现在开始擦威廉的脸了。“他是一只卑鄙的小龌龊鬼。”
赛德哼了一声。“一只龌龊鬼?”
“是的。一只龌龊鬼。”
“我想这是我头一回听到这样的说法。”
“上周,我在街角的商店找片子租时,我在一盘录像带的盒子上看到了这个词。一部叫《龌龊鬼》的恐怖片。我心想,‘太棒了。有人拍了一部关于弗雷德里克·克劳森及其同类的电影。我一定得告诉赛德。’但我刚刚才想起这事。”
“那么你真觉得我们那样做不要紧?”
“真的不要紧。”她说。她用拿着毛巾的手先指指赛德,然后指指桌上翻开的杂志。“赛德,你从中获得了你的那部分利益。《人物》从中获得了他们的那部分利益。弗雷德里克·克劳森屁都没捞到……这是他活该。”
“谢谢。”他说。
她耸耸肩。“毫无疑问。有时你付出太多同情了,赛德。”
“这就是问题所在吗?”
“是的——一切问题……威廉,哦!赛德,要是你能来帮我一下——”
赛德合上杂志,抱起威廉,跟在抱着温迪的丽姿后面走进双胞胎的卧室。胖嘟嘟的孩子抱着感觉很温暖,沉甸甸的分量让人心情愉悦,威廉用胳膊勾住赛德的脖子,以他惯有的兴趣瞪大眼睛东张西望。丽姿把温迪放在一张换衣台上;赛德把威廉放在另一张上。他们给双胞胎脱下湿透的尿布,换上新的干尿布,丽姿的动作比赛德要利索些。
“唔。”赛德说,“我们上了《人物》杂志,这事就算完了,是吧?”
“是的。”她微笑着说。赛德觉得她的笑容中有某些不真实的成分,但他记得他自己的那阵古怪大笑,便决定不去管它了。有时候,他就是对事情不太有把握——脑筋不好使,就像他笨手笨脚一样——接着他会一点点地挑剔丽姿。她很少为此跟他争吵,但有时当他的挑剔持续太久时,他会发现她眼神中流露出一种疲惫。她刚才说了什么?有时你付出太多同情了,赛德。
他扣上威廉的尿布,整个过程中他的一只前臂始终放在正开心地扭来扭去的孩子的肚子上,以防威廉滚下台子摔死自己,可威廉似乎一心要那么做。
“布谷拉!”威廉喊道。
“好。”赛德表示赞同。
“第威特!”[7]温迪喊道。
赛德点点头。“你说得也很好。”
“他死了很好。”丽姿突然说。
赛德抬起头,考虑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没必要指明这个他是谁;他俩都明白。“是的。”
“我不太喜欢他。”
这样说你的丈夫可真让人受不了,他差点儿回答,但还是没说出口。这并不奇怪,因为她说的不是他。乔治·斯塔克的写作方式不是他俩之间唯一的本质差异。
“我也不喜欢他。”他说,“晚饭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