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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愚蠢的小猫胡须的家伙比斯塔克预料的要敏捷得多。
斯塔克在迈克·唐纳森住的那栋楼的九楼走廊里等他,就在唐纳森寓所门边的角落里。如果斯塔克能预先进入公寓,就像他杀那婊子时一样,事情就会容易很多,但他瞄了一眼便知道这些锁和她的那些不同,不是由小蟋蟀杰米尼[65]安装的。不过一切仍会很顺利。天色已晚,拥挤的公寓楼里,兔子们应该都已经睡熟了,正在做梦吃苜蓿。唐纳森自己应该也是醉醺醺的反应迟钝——当你凌晨一点一刻才回到家时,你不会是从公共图书馆出来的。
唐纳森确实看起来有点微醺,但他一点儿也不迟钝。
当唐纳森摸索钥匙圈时,斯塔克从角落里闪身出来,挥动剃刀朝他砍去,指望迅速而有效地弄瞎他的眼睛。那么,他就可以在唐纳森开始叫喊前,划开他的喉咙,切断他的声带,并同时割断他的气管。
斯塔克移动时没有试图做到悄无声息。他想让唐纳森听到他所发出的动静,想要唐纳森把脸转向他。这会让过程变得容易。
起初,唐纳森的反应如他所料。斯塔克的剃刀以一道短促有力的弧线朝他的脸上砍去。可唐纳森费力地闪了一下——幅度虽不大,但却严重影响了斯塔克的计划。折叠剃刀没有砍中他的眼睛,而是落在他的前额上,刀口深可见骨。一片皮肤犹如一条剥落的墙纸,卷曲着盖在了他的眉骨上。
“救命!”唐纳森像羊一样发出一声闷闷的叫喊,这宣告你的无安打赛局[66]。操。
斯塔克逼近,将折叠剃刀举在他自己的眼前,刀刃微微向上,仿佛斗牛士在第一次斗牛前向牛致敬一般。没关系,事情的进展不会每次都符合游戏书里的规则。他没有弄瞎泄密者,但鲜血正从他额头上的切口喷涌而出,小唐纳森只能透过一道黏稠的血雾看东西。
他朝唐纳森的喉咙砍去,这狗杂种像响尾蛇一般飞快地将头朝后一仰,躲过了一刀,令人惊叹的速度,斯塔克发现自己有点佩服他,无论他是否留着愚蠢的小猫胡须。
刀刃只砍到了距离他喉咙四分之一英寸处的空气,他再次尖叫着喊救命。在这个城市里,在疯狂陈旧的纽约,从来都睡不沉的兔子们马上就会醒来。斯塔克倒转方向,又把刀刃对准他挥去,同时他踮起脚尖,身体向前扑去。这是一个优雅犹如芭蕾的动作,本该能结果了他。可唐纳森不知怎么的竟举起一只手挡在喉咙前;斯塔克没能杀死他,仅仅是弄出了一系列长而浅的伤口,警方的病理学家一般将其称之为“抵抗伤”。唐纳森掌心朝外举起手,剃刀划过他所有四根手指的指根。他的第三根手指上戴着一只很重的学校纪念戒指[67],所以这根手指没有受伤。刀刃划过K金的戒指时轻轻地发出一个清脆的金属声,并在它表面留下了一道微小的刮痕。剃刀深深地割伤了另外三根手指,就像一把热刀滑进黄油里一样毫不费力地深切进肉里。被割断了筋腱的手指犹如昏昏欲睡的木偶一般向前倒去,只剩下无名指直直地竖在那里,仿佛唐纳森在困惑和恐惧之下忘记了你是用哪根手指对别人做下流手势的。
这一回,当唐纳森张开嘴巴时,他实际是在嚎叫了,斯塔克明白自己可以忘掉悄无声息、不知不觉地完事离开的念头了。他原本指望安静地了结一切,因为他不必留着他的命让他打任何电话,但事情就是没有按预计的发展。可他也不打算让唐纳森活下来。一旦开始执行谋杀,你就不会在事情了结前停手,除非你被结果了。
斯塔克逼过去。此时,他们几乎已经沿着走廊移动到了另一间公寓的门口。他随便地向一边甩动折叠剃刀,以甩掉刀刃上的血。一滴滴的鲜血喷溅在奶油色的墙壁上。
走廊的另一头,一扇门打开了,一个身穿蓝色睡衣、头戴睡帽的男人探出脑袋和肩膀。
“怎么回事?”他粗暴地吼道,口气表明即使罗马教皇在这儿,他也不在乎,派对结束了。
“谋杀。”斯塔克闲聊似的说,有那么一瞬间,他的眼睛从他面前血淋淋、大声嚎叫的人身上移到了这个站在门口的男人身上。之后,这个男人会告诉警察入侵者的眼睛是蓝色的。明亮的蓝色,并且他完全疯了。“你想要一点吗?”
门被迅速关上,快得好像根本从来就没打开过一样。
尽管唐纳森肯定是很惊恐,肯定是受了伤,但当斯塔克的视线移开时,他看到了一个机会,即使那只有一瞬间。他抓住了它。这个小畜生真是身手敏捷。斯塔克对他的佩服有所增加。这个蠢货的速度和他的自我保护意识几乎足以超过他令人讨厌的程度。
要是他跳向前,与斯塔克搏斗,他或许会从令人讨厌发展为一个真正棘手的问题。可唐纳森却选择转身逃跑。
这完全可以理解,但却是一个错误。
斯塔克追他,大号的鞋踩在地毯上沙沙作响,挥动剃刀朝他的脖子后面砍去,确信这一击将最终了结此事。
但是在折叠剃刀应该击中要害前的那一瞬间,唐纳森向前猛一伸脑袋,然后不知怎么的把头缩了起来,就像乌龟躲进壳里一样。斯塔克开始认为唐纳森会心灵感应术了。这一次,本该致命的一击仅仅割破了他颈后突起的保护骨上方的头皮。鲜血直流,可远非致命。
这让人光火、发狂……而且接近荒诞。
唐纳森踉踉跄跄地沿着走廊逃窜,从一边换到另一边,有时甚至在墙壁上撞来撞去,犹如一只击中表示获得一千分或一盘免费游戏之类的闪光柱子的撞球。他在走廊里边逃边尖叫,鲜血洒在地毯上,偶尔在墙上留下标记他行进路线的血手印。但他在走廊里逃窜时,并非已经垂死。
没有其他门打开,可斯塔克知道,此时此刻,至少在半打的公寓中,有半打的手指正在猛按(或已经按完了)半打电话上的911。
唐纳森继续踉踉跄跄地朝电梯跑去。
斯塔克大步跟在他后面,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只是非常不耐烦。突然,他大吼道:“唉,你为什么不停下来规矩点!”
唐纳森的呼救变成了震惊的尖叫。他努力朝四周张望,两只脚绊在一起,瘫倒在距离通往小小电梯间的过道十英尺的地方。
斯塔克发现,只要砍得够狠,即使是最机敏的家伙最终也会失去他们的快乐念头。
唐纳森起身跪在地上,显然是想要爬去电梯间,因为他的脚已经不管用了。他抬起血淋淋、面目全非的脸四下张望,看看他的攻击者在哪里,斯塔克飞起一脚踢在他被鲜血浸透的鼻梁上。斯塔克穿着棕色的懒汉鞋,踢这个该死的讨厌鬼时,他双手垂在身体两侧,略微伸向后面以保持平衡,左脚点地,然后抬得有他前额那么高,飞踢过去。任何一个看过足球比赛的人都难免会联想到一脚非常高质量的强力凌空球。
唐纳森的头往后飞去,重重地撞在墙上,在石膏墙上留下了一个碗状的浅坑,接着又反弹回来。
“我终于命中你了,不是吗?”斯塔克咕哝道,听见身后有一扇门打开了。他转身,看到几乎是在走廊的另一头,一个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头发的大眼睛女人正在一扇公寓门口朝外看。“回到里面去,婊子!”他叫嚣道。门仿佛按了弹簧一般砰的一声关上了。
他俯身抓住唐纳森让人感觉恶心的黏糊糊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扭过来,割断了他的喉咙。他认为,唐纳森甚至可能在头撞到墙壁前已经挂了,头撞墙后几乎肯定死了,但最好还是做得保险点。此外,当你开始下手割喉咙时,你就该割到底。
他迅速后退几步,但唐纳森没有像那个纽约女人一样喷血。他的心脏已经停跳,或是即将停跳。斯塔克快步迈向电梯,折起剃刀,把它放回口袋里。
一部电梯轻响一声到了。
上来的可能是一位租客。在大城市,即使对周一晚上而言,这时回家真的也不算晚。不过斯塔克还是迅速朝占据电梯间一角的一株巨大的盆栽植物走去,除了这株植物,电梯间里还挂着一幅与客观现实毫无关系、绝对没有任何用处的画。他走到植物后面。他身上所有的雷达都乒乓作响。可能是某个参加了周末后的迪斯科狂欢或商务晚宴后的饮酒活动的人,但他不相信是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他认为上来的是警察。事实上,他很清楚这点。
当楼内这侧的一名住客打电话说走廊内正在发生一起谋杀时,一辆巡逻的警车恰巧在公寓楼附近?可能,但斯塔克对此有所怀疑。似乎更有可能是波蒙特报告,小妞被发现了,赶来的是保护唐纳森的警察。迟来的保护总比没有保护好。
他背贴着墙壁慢慢蹲下,所穿的沾满血污的运动衣发出沙沙的响声。他没有像下沉到使用潜望镜深度的潜水艇那样隐藏得很好,盆栽植物所提供的遮掩非常有限。如果他们四处看看,就会发现他。然而,斯塔克打赌他们的注意力都会被走廊中间的尸体所吸引。无论如何,有那么一会儿会是如此——这就足够了。
植物十字形的宽阔叶子在他的脸上投下锯齿状的阴影。斯塔克像一只蓝眼睛的老虎一样从阴影之间凝望出去。
电梯门打开了。传来一声闷闷的惊叫声,我的天哪——,两名警察冲了出来。他们后面跟着一个黑鬼,他穿着一条镶有铆钉的牛仔裤,一双又大又旧的尼龙搭扣球鞋,一件胸前印着“纽约扬基队地产”的无袖T恤,还戴着一副环形墨镜。如果他不是侦探,那么斯塔克就是他妈的“森林泰山”。侦探们伪装时,总是装得太过分……并且举止做作,仿佛他们知道自己做得有点极端,却又无法控制。那么,不管怎么说,这些人正是——或本来是要——来保护唐纳森的。否则一辆路过的警察巡逻车里不会有一名侦探。那也太偶然了。这家伙跟警卫们一起来,是要先讯问唐纳森,然后留下来照顾他的。
对不起,伙计们,斯塔克想。我想这个小宝贝能说话的日子已经结束了。
他站起身,从盆栽后走出来。没有一片叶子发出沙沙声。他的脚步无声地落在地毯上。他从距离侦探后面不到三英尺的地方走过时,侦探正弯腰在拔插在胫骨枪套中的点三二口径枪。要是愿意,斯塔克可以狠狠地在他屁股上踢一脚。
他在电梯门开始合拢的最后一刻溜进了敞开的电梯。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察用眼角的余光瞥到了这个瞬间,从唐纳森的尸体上抬起头——他可能是看到了电梯门,可能是看到了斯塔克本人,这其实都无关紧要。
“喂——”
斯塔克举起一只手,冲警察庄严地摆摆手指。再见。接着电梯门合上,隔断了走廊中戏剧性的场景。
一楼大厅里,除了一名在桌子底下昏睡的门卫,空无一人。斯塔克走出去,转过拐角,坐进一辆偷来的车子,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