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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德一路上都避开收费公路(斯塔克命令丽姿这么干,节约了半小时),所以他不是穿过路易斯登—奥本就是穿过牛津。当地人把路易斯登—奥本简称为L.A.,那是一个规模大许多的大城市区……但州警察局就在牛津。
他选择走路易斯登—奥本。
他在奥本一边等红绿灯,一边不断检查后视镜,看有没有警车,他在废车场与罗利谈话时所产生的那个念头又一次闪进了他的脑子里。这一回,他不是感觉有点痒,而像是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我是知情者。我是拥有者。我是始作俑者。
我们是在跟魔术打交道,赛德想,任何一个称职的魔术师都必须有一根魔杖。每个人都明白这点。幸运的是,我知道可以在哪里找到这样的魔杖。事实上是知道哪里成打地出售。
最近的文具店在考特街上,现在赛德正拐去那个方向。他肯定洛克堡的家里有贝洛牌黑美人铅笔,他也肯定斯塔克已经买了他自己要用的铅笔,但他不想用那些。他要用斯塔克从来都没碰过的铅笔,无论他是赛德的一部分,还是独立的个体。
赛德在距离文具店半个街区的地方找到了一处停车地,他熄灭了罗利的大众车的引擎(引擎熄掉前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还嘎嘎响了几下,熄火很不顺畅),走下车。从罗利烟味浓重的车里出来,呼吸一会儿新鲜空气,真是不错。
他在文具店买了一盒贝洛牌黑美人铅笔。当赛德问是否可以借用商店墙上的削铅笔器时,店员让他随便用。他用它削了六支贝洛牌铅笔,然后把它们并排放进胸前的口袋里。铅笔头露在外面,犹如一些致命的小导弹头。
一切就绪,他想。让狂欢开始吧。
他走回到罗利的车旁边,上车,坐了一会儿,闷热的空气让他流汗,他轻轻地哼唱着《约翰·威斯利·哈丁》。他几乎回想起了所有的歌词。人的脑子在压力之下的表现着实让人吃惊。
这可能非常、非常危险,他想。他对自己倒不怎么在乎。毕竟,是他把乔治·斯塔克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他认为自己应该对他负责。这似乎不太公平,他认为自己不是心怀恶意创造出乔治的。他觉得自己不是哲基尔[102]和弗兰肯斯坦[103]这样臭名昭著的医生,尽管他的妻子和孩子可能遭遇不测。他写作一系列小说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赚大钱,他的出发点肯定也不是为了创造出一个怪物。他只是想克服写作道路上的障碍。他只是想找到写出另一个好故事的方法,因为这么做让他感到快乐。
然而,他却得了某种超自然的疾病。疾病,许多疾病都会找上那些什么都没干、不该得病的人——比如脑瘫、肌营养不良症、癫痫、阿耳茨海默症——但你一旦得病了,你就不得不对付它。过去电台里的那档智力竞猜节目是怎么说的来着?说出它的名字,它就是你的。
这对丽姿和孩子们来说可能是非常危险的,虽然他脑子里觉得这很合理。
没错。脑部手术可能也是非常危险的……但如果你的脑子里长了一个肿瘤,你还有什么选择呢?
他会看。偷看。铅笔很好,他甚至可能感到很满意。但如果他感觉到你计划用铅笔干什么,或发现鸟哨……如果他猜到了麻雀……该死,甚至只要他猜到了有事可猜……那么你就麻烦大了。
但这可能会成功,他脑子的一部分低语道。见鬼,你知道这可能会成功的。
是的。他确实知道。因为他脑子的最深处坚持认为实在是别无选择了,赛德发动大众车,朝洛克堡驶去。
十五分钟后,他驶出奥本,又奔驰在乡间,向西开往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