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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巡逻车的后门,一手抓住埃丁斯制服的颈部,一手抓住他裤子染血的臀部,把他提起来,像扔一袋谷物似的把他扔进车里。然后他以同样的方式把查特顿也扔进车里。后者加上装备带和插在带子上的点四五口径的手枪,分量肯定接近两百三十磅,但斯塔克对付他就像拎起一只塞满羽毛的口袋。他猛地关上车门,然后无比好奇地瞥了一眼房子。
周围静悄悄的,只能听见车道边茂盛的草丛里蟋蟀的鸣叫和草坪喷水器所发出的嘶嘶声。此外,还能听见一辆卡车正在开近——一辆油罐车。它呼啸着以六十英里的时速朝北驶去。当斯塔克看见卡车巨大的刹车灯亮起时,他紧张地在警察巡逻车一侧的后面蹲低了一点。然后刹车灯又熄灭了,油罐车消失在下一座小山后面,加速开走了,斯塔克呵呵轻笑了一下。油罐车司机看到停在波蒙特家车道上的州警察巡逻车,以为是查超速的,所以就减速了。这世界上最自然的一件事。他无需担心,因为这几个查超速的警察永远也查不了了。
车道上有很多血,但是积在黑亮的沥青路面上,它们看着就像水……除非你凑得非常近。所以这不是问题。即使是问题,也只能这样了。
斯塔克收起折叠剃刀,把它攥在一只黏糊糊的手里,走到门口。他既没看到门廊旁的一小堆死麻雀,也没看到站在屋顶尖和车库旁的苹果树上的活麻雀,它们正默默地注视着他。
过一两分钟,丽姿·波蒙特会从午睡中起来,半梦半醒地下楼来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