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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里斯·瑞治威克警官从自己的巡逻车那儿走回来,他的车就停在庞波的车子后面。晚春的暖和空气中,两台警察局波段的无线电劈啪作响。
“雷在赶过来吗?”庞波问。他说的雷是雷·凡·艾伦,卡索县的法医和验尸官。
“是的。”诺里斯说。
“霍默的老婆怎么样了?有人跟她说过这事了吗?”
庞波边说边驱赶霍默脸上的苍蝇。霍默脸上除了像鸟嘴那样突出的鼻子,已经不剩下什么了。要不是那只假左臂,以及原本在葛玛奇嘴里、现在裂成碎片掉在他有肉垂的脖子和衬衫前襟上的金牙齿,庞波怀疑连葛玛奇的亲妈也没法认出他来。
诺里斯·瑞治威克长得很像老电视剧《安迪·格里菲思》[16]里的副警长巴尼·法夫,他走路拖着脚,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仿佛突然觉得它们很有趣。“唔……约翰在巡逻,安迪·克拉特巴克在奥本的地方法庭——”
庞波叹了一口气,站起来。葛玛奇六十七岁。他和妻子住在旧火车站旁的一栋干净的小房子里,离这儿不到两英里。他们的孩子都长大离开家了。今天一大早是葛玛奇夫人给县治安官办公室打电话的,当时她都快哭了,她说霍默有时因为她打呼噜而睡在孩子们的老房间里,但她今天早晨七点醒来却发现他昨晚一整夜都没回家。他昨天晚上七点出门去参加保龄球社团活动,就像往常一样,他本该午夜之前回到家的,最晚不超过十二点半,可他没有回家睡觉,他的货车也没在前院或车库里。
日间调度员希拉·布里汉姆将这第一个电话转给县治安官庞波,当时正在加油的他用加油站的付费电话回电给葛玛奇夫人。
她给他提供了他所需的车辆信息——一九七一年产的白色雪佛莱小卡车,生锈的地方露出栗色的底漆,驾驶室里有一个枪架,缅因州车牌,号码是96529Q。他将讯息通过电台传给辖区内他手下的警官(只有三人,包括在奥本地方法庭作证的克拉特巴克),并告诉葛玛奇夫人他一有消息就会立刻通知她。当时他没有太过担心。葛玛奇爱喝啤酒,尤其是在参加保龄球社团活动的晚上,但他并不愚蠢。如果他喝多了感觉驾车不安全,他会在某个球友家的起居室沙发上睡一晚。
可有一个问题。假如霍默决定在某个队友家过夜,他为什么不打电话跟他老婆说呢?难道他不知道她会担心吗?唔,或许是因为太晚了,他不想打扰她。这是一种可能。庞波觉得,另一个更好的解释是,他打过电话,但她在床上熟睡,房门紧闭,所以没听见房子里唯一的一部电话在响。而且你还必须考虑到她呼噜打得震天响。
庞波与心情烦乱的葛玛奇夫人说再见,挂了电话,他认为她的丈夫最迟今天上午十一点就会满脸惭愧、宿醉未醒地露面了。他回家后,埃伦[17]会将他臭骂一顿。庞波则会在这一点上悄悄地称赞霍默——南巴黎[18]距离罗克堡有三十英里,霍默喝多后,正确地选择了不开车回家。
与埃伦·葛玛奇通电话的一小时后,庞波意识到自己对情况的第一种分析有点不对头。假如葛玛奇是在球友家过夜,那么他觉得这一定是葛玛奇第一次这么做。否则,他的老婆自己就会想到这样的可能,至少会等久一点才打电话到县治安官办公室。然后庞波想到葛玛奇已经老得不太会改变习惯了。假如他昨晚在某个地方过夜,那么他应该以前也这样做过,可他老婆的电话表明他没这样做过。假如他以前酒后驾车回家过,那么昨晚他大概会再这么干一次……可他没有。
那么老家伙是学会了一个新招数,他想。有这种可能。也可能他只是喝得比平时更多。见鬼,他甚至可能喝得和往常一样多,却比往常醉得厉害。人们说这种情况确有可能发生。
他试图忘掉霍默·葛玛奇,至少暂时忘掉他。他的桌上放着许多有待处理的工作,他却坐在那里一边转铅笔,一边想着那个开着小卡车在某个地方的老头,老家伙一头白发,剃得很短,戴着一只机械手臂,他是在一个名叫“斧山”的地方失去自己的手臂的,那是越战之前一场未正式宣布的战争,现在的那批越战老兵中大多数人当时还在穿尿布呢……算了,想这些既不能帮他干完桌上的活儿,也无助于找到葛玛奇。
但他还是朝希拉·布里汉姆的小格间走去,想叫她用无线电联诺里斯·瑞治威克,好知道诺里斯有何发现,这时诺里斯自己来电话了。诺里斯汇报的内容加剧了艾伦的不安,一股冻彻心肺的寒意让他觉得有点麻木。
他嘲笑那些打电话去电台节目大谈心灵感应或未卜先知能力的人。当暗示和直觉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人们就会在不自觉的情况下使用它们,他嘲笑这些人的做法。但假如问他在那一刻是怎么想霍默·葛玛奇的,艾伦会回答:当诺里斯来电话时……唔,我开始觉得老头不是受了重伤,就是死了。十有八九是第二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