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诚信的制度
德尼是一位判决执行法官,帕斯卡在一个北方城市担任项目主任,虽然这两个人的地位在官僚体系里相差很远,可是德尼所经历和谈论的人生经验却与帕斯卡十分相似。这无疑因为德尼面临同样的体制内部的矛盾。他负责“执行”检察院法官的判决,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形下,被赋予“半自由权,把定谳降低或者改为监外执行,有条件的自由”。因此,他夹在两个矛盾的体系之间,各有不同的要求和表现方式。他总是被怀疑破坏法官作出的判决,也就是削弱法律的权威,同时被大法官们居高临下地视为代表他们的“社会面”。“社会面真没什么意思,带来很多麻烦(……),一个次要的方面(……),不属于高高在上的司法(……)。司法管拟定司法文件(……),都是法律问题(……)。可是,说到追随人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变化,尽量帮助他们,那可是……”他不仅必须设法让检方和法院接受一些法律容许的宽松措施,也得让监狱负责人放心(他们总是拿以往的“挫折”为他们的谨慎辩护),而且必须站在申请人的位置上,与各种机构、协会、基金会和地方团体的代表“通融”。这些使他的工作难上加难。
平级关系并不比上下级关系更容易处理:“比方说,自从我来了以后,没有一个法庭召开过全体法官会议。(……)内部工作小组呢,根本就没有。我可以拟订工作计划,也确实有过好几个有关监狱政策的计划。可我不知道怎么跟人家谈,因为每次我跟我院长谈,他都说‘你听好,工作小组,全体大会,开会……我都不想要’,永远行不通。”
在解释他不断遇到的“冲突、失望和不理解”的时候,他清醒地提到,他身居一个本身矛盾的位置上:“所有决定最终都由定谳执行法官做出。这牵扯到做出监禁判决的法官……牵扯到检察机关,因为检方哪怕心里不同意,也不敢明说,因为,唔……还牵扯到监狱负责人,因为虽然这仍然属于他的职权范围,可是管理监外人员很麻烦。大家都被牵扯进来了!没有例外!谁也跑不了!所以说,你越积极,就越连累整个(体系)……”他还提到,“监外处置”使很多官员感到“焦虑”(按照一种众所周知的精神病院的逻辑):“人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他讲到,法律提供的可能性在实行当中如何受制于实际条件。从执行人员的心态开始,例如依赖等级体系、宗派主义,这些都妨碍面对现实和与人打交道,尤其跟地位较低的人打交道:“让真正能干的人办成一件事,得剥三层皮。”“我们的管理部门,特别是监狱管理部门,行事永远遵守一种等级关系。问题就出在这儿。事情不该这么办啊。”“我亲眼见过,监狱负责人不知道怎么给一个下命令的伙伴单位打电话。哼,连这个偏偏都不会!”
因此,他看到两个看来很奇怪的现象(项目主任也有同感):其一,有些人虽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独立于工作职位(因为“人一换,政策就跟着变”),他们的创造性乃至越轨行为却能使官僚体制摆脱无作为,甚至摆脱瘫痪状态。其二,为了切实完成体制本身的使命,献身精神和将体制内在的正能量化为具体行动的努力远远无法从体制得到应有的回报。“您问我,创造性对创造者是否有回报……唉,没有!正相反!我给您举一个我的前任的例子。有了在Y城的经验,他本来想当个教员……讲讲他当判决执行法官的经历。可是他没有得到这个任命。他太爱惹麻烦,脾气太火暴,太缺少……结果他们派他当了Z城的上诉法庭的顾问,后来又任命他去W城。再后来我就不清楚了。从体制上说,最能让他发挥作用的地方,人家反倒不让他去。”
他还提到,以前任留下的巨大威信和权威为资本,也因为他的热情和艺术地发掘法律文件的各种可能性,他在Z城干得很成功,圆满完成了肩负的使命。他旋即被调到他目前的办公地点X城,也就是说,他被降职了。讲起这一段不那么典型的职场生涯,他神情泰然:起初,他在左翼少数派组织的全国教育联合会(SGEN)的旗下担任过法律系教员,教授民法课;取得博士学位以后,他成为律师,担任过法官;最后,出于既是种族的也是政治的理由,他选择了法律界最典型的社会部门,他觉得非如此不能表达超越自我的立场(这并非他的原话),他把这个立场归因于曾为天主教活动家的母亲的影响(他本人也是在耶稣会学校完成了中等教育)。从这个部门的等级制度和个人痛苦的压力之间的不断冲突里,他发现并体会到一个深刻分裂的制度矛盾:右手不愿意知道左手在做什么,左手即检察机关,右手即负责所谓“社会面”的人员和机构。如果像萨特那样把自欺称为无诚信,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谈论无诚信的制度,用此称呼政府机构的一个顽固的倾向:出于一种集体的双重游戏或双重居心,拒绝或回避真正符合政府使命的措施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