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的警察[1]

    若望今年40岁,出身黑脚丫家庭,父亲当过理发师。12岁以前,他一直居住在阿尔及利亚的一个大城市的贫民街区里。说到离开那里时,他用了“流入城市”一词。来到法国以后,他不仅跟环境和朋友们都断了联系,而且因为家庭变故(父母离婚)被送入一所寄宿学校,可是一直想溜走。高中毕业会考以后,他服了兵役,因而更厌恶封闭的生活。由于“不知道干什么好”,看见一张派出所的招贴画以后,他参加了招聘警探的全国性考试,尽管此前他一直没有当警察的丝毫想法。入学以后,一个新时期取代了“一切对我都很陌生”的生活无定的时期,其间他接连投入一连串职业的、工会的和婚姻的事务当中。

    在职业方面,与其说干一番事业,不如说走一条早已为一般的公共职能规定的道路,只要满足学校的要求就能办到。正像他自己说的,他当时“随时可供调遣”,“准备大干一场”。跟几乎所有的警官一样,他参加了行业工会。可是,使他思考他感到苦恼的“警察职业”的主要是工会事务,而不是警察业务本身。此时,他也在准备参加派出所所长的内部考试。他考下来了。如今他担任省政府城镇警务办公室主任。

    他既有基层警官的经验,也有一个工会领袖对于什么是好警察的深思熟虑。他至少部分地摆脱了官场套话。他所在的组织既给了他语言表达手段,也给了他警务工作的观念。这些都造就了今日的他,他尤其得益于与他关系十分紧密的工会。这个工会在警长和警探当中的影响很小(治安警察则另论)。

    贫民出身,既无家庭背景,在当地又无根基,他信守一种不妨叫作“社会的”警务工作的观念(“穷苦大众的警察”),这跟大部分警长和警探的看法很不一样。他提倡专业化、技能性和效果(所谓“尖子警察”)。在这种对立背后,其实是两个社会类型的警察,彼此抵触。一类即有些人所说的“烂货”,另一类属于“有点水平的警察”,专门负责“有组织的不法行为”。他对警察的“动机”的分析显示了他的地位的含糊性。一方面,他已经习惯和接受了这个职业的等级制度和“目标”:他是一个名声不佳的处理“中轻度不法行为”办公室被贬谪的主任,因为警察的等级制度——是“上岗警察”的等级制度,不是他看不起的“办公室”的等级制度——完全模仿犯罪团伙及其社会特点。

    他把警察比作街区的医务界(“派出所的人……是警察里的内科医生”),希望警察“在基层”得到培训(“应该把他们送去一个苦一点的派出所,干上五年”),怀念息事宁人的法官,这些都转弯抹角地表达了他最大的苦恼:背井离乡。这种苦恼全靠他赞同工会组织所捍卫的价值观才得以忍受。

    这次访谈很像一场独白,也许因为只有交谈的话语部分能够被誊写下来。确实,我没有必要想方设法让对话者“把话说出来”,大概是因为他的苦恼本身就说明了问题,而话语既可能用来表达苦恼,也可能否定它的存在。

    一位警长

    采访者:雷米·勒诺瓦

    “你得吃过苦才能理解他们,不然这些人会让你不舒服”

    若望:我们是市区警察,每天都跟一般不法行为打交道。这些人都是第四等级[2]的成员,不是捡到一张支票,就是从汽车里偷来一张,然后跑去买一箱酒。很可悲,可我们必须处理这种事。另外还有一头,我们得对付有组织的犯罪,我们有一帮人管这个,对付麻醉剂之类的东西。这个是主要为了PJ。我们老板的原则是,他不是为了做赚钱的生意,而是为了对付轻度和中度的不法行为才在这儿的。说得有道理。他在这儿就是为不让老婆婆的钱包被偷走,汽车被砸坏。可是,我们还得向法官证明我们的本事。因为,他们原先以为,我们的天职是对付一般不法行为,没有处理大案子的能耐。有时候也许真是这样。所以,法官啊,上级啊,人人都违着心把一些有意思的案子交给我们,可是,只有这样,我们才留得住人才呀。

    如果人家每次交给你的都是一堆烂货,总之就是一些小案子,你干活就泄了劲。如果像在巴黎那样,只对付现行的不法行为,也就是说,每天早上得去监狱号子里找那些四等人,或者可怜的失业者,因为没饭吃才倒腾支票一类玩意儿的人。这个,说实在的,没什么意思,因为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排查。有意义的做法是从一无所有入手,最后查出来一桩案子。要想让排查有意思,案子得复杂一点;要想让案子复杂一点,你对付的人得有点水平;要想让你对付的人有水平,必须接触有组织的犯罪;等等。而我们呢,我们不是干这个的,这我承认。可是,如果人家不给我们这个机会——他们总想这么做——我们的人就会没精神干活。再说,干活松劲或者不那么有劲,理由有很多。警察当中有好多人是为了有碗饭吃才来的,我也算一个,还有一些人靠志愿,这样的人肯定有,可我认识的不多。就算是为了饭碗才当警察的,对工作你也不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知道大家并不是啥也不为才工作的,还是挺有意义的。如果一个人连一点地理知识都没有,职能豁免权只限于偷鸡和偷车,人身豁免权只限于第四等级的成员,他就是一个低能的警察。甚至有些人刚来的时候兴致蛮高,可是很快就松了劲。我认为,应该把一切都交给大家。我不赞成搞特警。

    我觉得,所有的警察都应该一开始就在警官学校里训练。有个事不太正常,有些警长只有22岁,是从学校里出来的。这些人是小天才,16岁就通过了中学毕业会考,免除了服兵役,上完三年大学,20岁、21岁,一下子就成了警长!这事很严重。我想说,我们这儿的人都应该从基层招聘。是的,大学专科文凭,毕业文凭,对他们来说可能都有点难。他们可以被招聘为警察,但不能是警长,然后应该把他们送去一个苦一点的派出所,干上五年。去大巴黎地区或者里昂等地,让他们见识见识尸体、酗酒问题等等。派出所的人很有意思,这些人是警察里的内科医生,因为跟不法行为接触的就是他们……不单是不法行为,还有夫妻之间的问题、邻里问题、吵闹问题等等,都是给社会捣乱的人。人人都应该经历一下,然后让一些人去特别部门干一阵再回来。因为,说漂亮话很容易,像什么“我们这儿不错,我们有专家,财务法专家,可是我们连入户盗窃的取证都不会!”会计不难学,我学过。可是,隔一段时间实地干一下,去找到欺负老婆婆的人,也挺有意思。对了,这个对体力要求很高。可是,说了归齐,我觉得,既然选择了警察这行,也就选择了把身体交出去。

    没错,有人离开了,这种事情在部门警长里就有。他们没兴趣了……事实上有这种局面:事业受阻,不法行为越来越难对付,不是永远那么容易……既然有尖子警察,也有穷人的警察啊,那些人是城镇化重点地区的。巴黎第16区的,那儿问题没有这么多,那是最好的地区之一。再如圣克鲁区等等,在那儿当警察很不赖。到了曼盖特区,那些疯子,酗酒,失业,有些人的精神状态跟别人不全一样,那又是另一回事。我不能说种族歧视的话。就拿马格里布人来说吧,我就是在北非出生的,马格里布人晚上是不睡觉的。欧洲就差点。他们晚上还在外面,喧哗,可是他们对喧哗没有责任,因为这是他们的文化闹的。好了,他们跟别人住在一起,这就出了问题……警察很难办,对付大宗不法行为特别不容易。

    说到底,这种不法行为是正当的!不合法,可是可以理解,对吧?当我抓到一个女子的时候,一个可怜的小女子,独自抚养孩子,在超市里用支票只买吃的。我必须承认,我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我承认,纵然有控告的机会,我也不会告她。人家几乎把钱都给她了。也不总是如此……我这是举一个我这方面的例子。总之,例子还有很多。一个小家伙饿了,在超市偷块面包之类的东西,另一个偷一辆自行车之类的东西,因为有那么多值钱的财物摆在那儿,吸引人啊。不停喧哗招来袭击,动手,受伤,那才是更严重的。这种事让谁都不好受。警察目睹这一切,不应该让他们脑袋里总有这种压力,应该让他们时不时看点别的东西。

    有些人总想办法脱离这种难受的岗位,换个平静点的地方。在我们这儿,您能看见一些人年轻力壮却待在办公室里!这可不正常!不正常!活跃的警察不是为了蹲办公室的,除非你有一份合规矩的医生证明。有时候,还说得过去,什么抑郁症之类。人家说了,自杀率最高的是小学老师和大巴黎地区的警察。大巴黎地区的警察也是离乡背井,不在自己的故乡。再说,巴黎的交通您是知道的,路口总有令人抓狂的举动。开车通过就已经够疯狂的,何况人在里头指挥交通。真是不可思议。你所在的岗位越是无遮无拦的,就像这样,出问题的危险就越大。局面越紧张,就越可能出问题,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问题。内部的是指疲劳、压力等等逐渐积累,我认为这一行压力特别大。压力积累起来,头发很快就白了。外部的是说,你的工作地点在一个危险的街区里,不同种族的人高度集中,都到这儿来了,遇上好多问题,贫穷啊,酗酒啊,失业啊,等等。总之,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在这种烂区里受罪的警长工作不到一年就都走了。没错,只剩下年轻力壮的警察留下应付。城市的中心地带烂掉了。如果您哪天走进一个警察局,看见的都是年轻的,那您就知道,这个地方不好弄。

    因为警察这一行全凭经验

    这很可惜,这些年轻人必定会面对一些棘手的局面,可是没有老家伙能倚靠。老家伙让人放心。我呢,已经开始了,我今年40岁,开始变成老家伙了。这很可悲。我刚来的时候,喜欢征求别人的意见,那个时候,那些人被看成老混蛋。我当时才20岁,没这么想。他们都55岁了,就在身边,将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因为警察这一行,一切全凭经验。我觉得在任何部门,都应该把不同年龄的人掺和在一起,有经验丰富的,也有刚来的接受训练的年轻人。无论怎样,在我看来,年轻人绝对必须放在艰苦的岗位上锻炼,放在巴黎郊区,人口集中的地方,必须是难题多的街区,然后才让他们去别的清闲的地方。至于说法官,情形也差不多,刑事法官的口碑不是那么好,这没错。应当让这些法官去锻炼锻炼。看见一位预审法官才25岁,那真让我难以忍受。

    我认识一位警长,大学毕业生,似乎在大学里出类拔萃,父亲是公证员,母亲是房产经纪人,也就说,出身富裕家庭。他拿到两个硕士学位才离开大学,然后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服兵役,因为他爸爸认识不少人。他在一个基地看道口,每天晚上回他爹娘那儿睡觉。他上过圣西尔军校,上过国家高级警官学院,那儿的人告诉他,警长多少也算精英人士等等。这个倒是不假。可是他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生活,从来没有吃过苦。他娶了一个大学同学,父母也很富裕。他后来去了一个不出警的部门,他的名字就别提了,领空和边疆警察署(PAF),那是个优裕清闲的行政警务部门,因为机场的顾客毕竟都有点身份。这小子什么都不懂,竟然当上了国家警察的高级干部!他现在担任部门警长,可是连什么叫吃过苦都不知道,连什么是底层生活都不知道。

    要想跟一个小流氓说话,如果你从来没有离开过妈妈的裙摆,没出过大学校门,没离开过优裕的家庭,等等,你就永远不知道怎么说话,更别说小流氓的、草民的语言了。你得吃过苦,才能理解他们,不然这些人会让你不舒服。你理解不了他们,你无法……不过,我觉得一个警察应该宽容。永远要显示一种善意的不偏不倚,永远如此,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处理问题的时候,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可是有的时候应该宽容一些。你不是要压垮人家嘛。有时候,我们是为了清理事情才……就像人们从前说的,息事宁人的。一个违法行为,我们处理它是为了不让它弄到法庭上去。我觉得——虽然我心里并不愿意这样做——给一个15岁的小孩子戴上手铐,是给他爸爸的当头棒喝,这顶得上一切法律程序。这个小家伙忍不住诱惑,在一家大商店里偷了一支笔,但这并不是世界末日啊。一辆自行车、轻骑摩托,毕竟还不是……汽车……只因为他想要或者说想向同伴们显示他需要去舞会什么的。反正,我觉得不该跟唱诗班的孩子过不去,我们出警应该针对有生活经验的人。

    1990年6月


    注释

    [1]英译本未收入此文及其访谈录。——译者注

    [2]第四等级(le quart-monde)指社会最底层的穷人。——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