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电话公司

第一个并且也许是最简单的例子是贝尔电话公司。电话系统是一种天然垄断。在一定的地区内,电话公司必须有一种排他性的权利。任何一个电话用户要求于公共电话服务业的是要能给所有的其它电话用户打电话,而这就意味着一个垄断的服务业有着地区上排他性的权利。当整个国家或整个大陆事实上成为一个电话系统时,这种垄断就扩展到愈来愈大的地区。

一个个人也许能够不用电话虽然在当今的社会中将极为不便。但是,一位自由职业人士、一位商人、一个事务所或一个企业必须有电话。住宅中的电话也许可有可无,而业务上用的电话是必不可少的。

正如前面讲过的,西奥多·维尔在本世纪初期就看到了这点。他还看到,美国电话公司正像其它所有工业发达国家中的电话公司一样,很容易被政府接管。为了防止被接管,维尔深入思考了电话公司是怎样一个企业以及应该是怎样一个企业,并得出了他的那个有名的定义:我们的企业是服务性的。

有关电话公司的这个定义使得维尔能制定具体的目标,并用有关企业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定义来制定衡量成绩和成果的标准。他制定的顾客满足的标准和服务满足的标准事实上造成了全国各地区的电话经理之间的竞争。这些标准成为对各个电话经理进行衡量和付给报酬的标准。其结果是,美国电话公司虽然从性质上讲是垄断性的,其各个经理却被指引向取得成绩和成果。

维尔的解决方案维持了半个世纪以上。直到严重通货膨胀的六十年代以前,贝尔电话公司持续地在降低收费的情况下改进业务。

维尔还做了一些在当时看来更为超出常规的事(而且,即使目前来看,一般也会认为越出了常规)。他为贝尔电话公司认定其服务对象。管制机构即各州的公用事业委员被当时正常思想的工商界人土认为是恶毒的社会主义和敌人。而维尔却认为公众实际上是电话公司的合法的服务对象。所以,使管制机构发挥作用是电话公司的任务。他努力思索这些服务机构的目标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如果美国的公众不是感到这些管制很好地执行了它们的任务,贝尔电话公司无疑早就被国有化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如果不是由于维尔以及他承认管制机构是一个独特的服务对象,美国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也永远不会获得发挥作用的能力和理解它自己工作的能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