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方法和社会主义竞争
我们举出的这些例子首先表明,不能用传统的、流行的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来完成使服务机构取得成就这一任务。让市场来完成工作的方法和为维护公众利益而驱逐货币兑换商的方法都不能使以预算为收入基础的服务机构很好地工作。
市场方法普通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但这是一种误解。市场方法同样可以是社会主义的。所有权是否在资本家手中并不是主要之点。重要的是经营管理上的自主权和责任。重要的是资源是否被分配来产生成果,以及是否在成果的基础上来分配。
认为美国经济的所有权是私有的,因而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流行看法是一种误解。美国大企业的决定性的所有权在人民手中即在中产阶级和工人的信托者的相互基金和养老基金的手中。美国的大企业并没有国有化,但已在很大程度上社会主义化了。对其阶级定义来说,美国经济至多只是一种混合经济,并可能坚定地向公众拥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经济接近。但是,美国的经济基本上是在企业地区自治的基础上来经营管理的,并且以成果为基础来分配资源。美国经济仍旧是市场经济。
以所有权作为决定因素的传统方法对日本甚至更不适用。如果说在日本有什么人拥有大企业的话,那可能就是这些大企业的职工,特别是其经理人员。因为,这些职工拥有终身工作的权利,不能被开除;他们虽然没有法定的所有权,却是法律上叫做受益所有者的那种人。然而日本明显地并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最近五十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过最深入探讨的并不是自由企业国家或自由企业阵营,而是所谓社会主义竞争即生产资料不是由私人资本家拥有的经济中的竞争的讨论。
这种讨论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年代。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刚刚掌权,想把德国的企业国有化。他们建立了个有力的社会化委员会来制定从资本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方案。社会化委员会中的经济学家是坚定的社会主义者,但他们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计划经济的无效率、无效果和浪费有亲身的体会。所以,他们制定出来的不是一种社会主义经济的蓝图,而只能被叫做是资本主义宣言的东西[2]。
德国的社会化委员会的确主张政府在指导经济发展方向方面起坚强的作用,但对于经济本身,它建议实行一种基本上是少数卖主占统治地位的市场经济。在这种市场经济中,私人拥有和经营的大公司可以在每一主要市场中互相竞争[3]。
这当然完全不能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所接受,但其逻辑却是无懈可击的。德国的例子已经表明,政府垄断是没有活力的,并且不能建成个强大的经济。
稍迟几年以后制定的苏俄的计划方法是用来对德国社会化委员会的这个异端邪说做出答复和进行斗争的。但是,对之做出答复的另一个更为精制和更为重要得多的方案是波兰马克思主义者奥斯卡·兰格(Oscar Lange)提出的(兰格在芝加哥大学教书多年,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回到他的祖国并在那里去世)。兰格把他提出的方案叫做社会主义竞争。兰格的模式使生产资料公有化,从而消灭了资本家。但它也使各个企业在其自己的管理当局的领导下实行自治,在市场经济中互相竞争,按照成果来取得收入。换句话说,兰格所讲的是社会主义教义所要求的所有权社会化,而资源的分配则必须按照成绩和成果,即在市场考验的基础上来分配,这样才能使资源的分配合理并取得成绩。
兰格方案的一个基本缺陷是完全没有资本的市场,即资源对未来的分配。但是,兰格方案却的确能使企业承担起责任来并集中于成果。兰格的社会主义竞争方案成为苏联集团所有各种自由化方案的基础,如流产的导致俄国军事入侵的捷克1967年和1968年的经济改革[4]。
俄国人反对社会主义竞争的尝试,当然不是基于经济合理性和经济成绩的论据,而是基于企业自治会削弱或致命地危及共产党的全面政治控制这一完全正确的论据。兰格正像所有的经济学家那样,必须把取得经济成绩置于权力之先,而警察国家的统治者则始终把权力置于取得经济成绩之先。
兰格的思想在六十年代后期的南斯拉夫付之实现。在那里,大企业虽然名义上由政府所有,实际上却自治管理,并且必须在有大量竞争的市场上来证明自己的成绩。南斯拉夫的企业不再按国家计划来直接拨款,而必须在投资的预期报酬即资本主义的获利基础上来为了获得资本而竞争。
虽然兰格的名字和社会主义竞争这一术语在苏联还是被禁止提到的,但是,苏联想使其经济取得成绩的任何企图事实上都是应用兰格的社会主义竞争方案,即以市场成绩和市场成果为基础实行企业的自治和承担责任。社会主义竞争能产生优异的经济成果这一点,已不再受到改革者所反对。他们反对的是有失去政治控制的危险。
换句话说,有关市场和牟取利润的私有权的讨论是无关重要的。应该讨论的是企业按其成果和成绩获得收入的经济制度同企业由预算拨款获得资金的经济制度的对比。在这点上,实质上已用不到讨论。无论哪里,只有市场考验真正能实现,它就会产生成绩和成果这并不是由于自由企业或自治经理更有美德,而是由于按成绩和成果来获得收入能指引人们为取得成绩和成果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