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高层管理班子

西门士所做的是建立一个高层管理机构这在经济史和工商业史中是第一个这种机构。西门士本人在多年以后把他的看法概括为一句警句:没有一个有效的高层管理的银行只不过是一堆应予拍卖的办公室家具。

汉堡和不来梅的老式商业公司,对当时还主要处于工业化以前的德国来说,是现代的企业。这些企业当然一般是一种家族合伙企业,由兄弟或父子组成高层班于。西门士把这种家族共有的合伙企业改造成为一种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高层管理班子。

他对银行的各种关键活动进行了分析,并保证每一项关键活动分配给班子中的一个成员,使之成为他的一项职责。他又对银行同主要投资和主要顾客,或同政府这样的主要外界因素的关键关系进行了分析,并保证每一项关键关系由高层管理班子中的一位成员负责。管理班子中当然有一个班长西门士本人就多年担任这项职位。但是,无论是管理班子中的哪一位成员,如果被指定负责某一项关键活动(如保险业务)或某一项关键关系(如某一主要工业投资),那么他就是该项目的负责人,承包直接的和主要的责任,并做出决策。即使是西门士,虽然是管理委员会的主席,而且显然是管理班子中的第一号人物,但在许多领域中却只担当第二号人物,作为负责该项工作的代表。

谁做什么事,谁负责什么。是按照一个人的个性、兴趣、条件、负担来决定的。职务必须适合人。同时又十分注意于使每项关键活动和关键关系有人来承担,即作为其主要职责而分配给班子中的一位成员。

到此为止,西门士只不过确定了德国公司法中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但西门士很快就超越了这点,按职能而不是按法律来组织高层管理班子。

同事业银业的诞生地法国不同,德国在当时没有而且现在也没有一个集中了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大城市。即使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当柏林达到其最发达时期时,绝大多数的德国大工业公司也不把它们的总部设在柏林。只有电力工业是由以柏林为基地的公司控制的。

汉堡、法兰克福和慕尼黑这样一些工业中心比柏林要老得多。当柏林还是一个渔村的时候,它们已经是大城市了。它们的公民,特别是工商界领导人物,对自己的城市有很强的自豪感,不愿受柏林的控制。但是,德意志银行如果想要执行德国企业家的职能,就必须成为全国性银行,而不能停留在只是一个地区性或地方的银行。而且,迅速发展中的德国经济的新兴工业也很快成为全国性的工业,其工厂、分公司和顾客遍布于全国。

因此,西门士必须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高层管理班子,以便柏林以外的大工业中心的银行主要经理人员能够参加这个班子。从法律上讲,这些主要经理人员并不是高级管理阶层即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但在内部讲,他们却是高层管理班子的成员。他们负责银行在他们那地区中同主要企业的关系。由于德国的工业大都在柏林以外,所以这些人物常常负责银行的主要工业投资和主要业务关系。直到1926年,当德国的化学工业合并组成法本化学公司并把公司总部设立在法兰克福时,德意志银行在法兰克福的高层人物就承担起了同当时德国最大和最重要的工业公司联系的主要责任。

其结果是,各种社区的杰出人物,虽然既不愿迁往柏林,又不愿担任次要的职务,却愿意担任德意志银行在当地的领导职位。而各地的有实力的银行,也由于同一原因而愿意同德意志银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