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模式
教科书还在把自由放任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即市场经济)中企业同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典范。但是,首先,自由放任是经济理论的一种模式而不是政治理论和政府实践。除了边沁(Bentham)和年轻的穆勒(John Stuart Mill)以外,在过去两百年中,没有任何一个重要的或有影响的政治学家提到过它。其次,即使作为一种经济理论,自由放任只在英国于十九世纪中叶实行过一个较短的时期。
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准则的只有两种差异很大的政治模式。它们可以分别称之为重商主义和立宪主义。
这两者中,重商主义较为古老,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特别是十八世纪。它目前基本上仍是流行于欧洲大陆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法国的一种模式,也是确定日本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印度在英国统治之下及独立后也都是采用这一模式。共产党俄国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是重商主义的模式更多的是沙皇官僚统治的继续而不是革命的,更接近于重商主义而不是接近于马克思。
在重商主义模式中,经济被看成是国家的政治统治、特别是,军事力量的基础。国家的经济和国家的统治被看成是共存的。两者基本上都是组织起来反对外部世界的。经济的主要职能在于为民族国家反对外来威胁提供生存的手段。在民族国家内部,可能有摩擦、冲突、竞争、争吵,但正如在一个被围困的堡垒中一样所有的争吵和分歧都停留在围墙之内。
重商主义在十七世纪末叶最初形成时的原始概念是,把企业看成是金银货币的供给者,以便用以支付给士兵,而士兵则保卫国家的独立和生存。亚当·斯密推翻了这种推理方式。但是,重商主义模式仍把在国外竞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看成是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出口是其目标和考验。
近几年来的一种流行说法是把日本叫做日本公司,意思是指日本的制度是政府和企业结为一体在全世界扩大日本的出口。人们也可以把1880年或1900年的德国叫做德国公司、戴高乐统治下的法国叫做法国公司。
在重商主义模式下,工商界人士的社会地位较政府机构中的官员为低。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裨斯麦时代的德国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日本,都是这样。但政府官员的职责却在于支持、加强、鼓励工商业,特别是支持和鼓励出口。随着工商业人士地位低下状态的逐渐改变特别是由于技术的发展和专业管理人员的兴起工商企业可以说成了国家机构的一部分。但是,工商企业虽然同政府同在一个共生体中,其地位仍较政府为低。
具有象征意义的是工商企业的协会和组织在重商主义制度中的地位。在法国德国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如此加入商业或工业协会是强制性的。在日本,这些协会是半政府机构。商业协会的官员,如总干事,通常是以前担任过高级官职的人。他的地位和权力往往仅次于产业界中非常强大的巨头。与工会订立的合同,通常由工业协会来谈判订立,协会的会员部必须遵守。而且,政府也通过商业协会和工业协会来同工商界进行联系,例如戴高乐时期的法国在拟订计划的过程中就是这样做的。
立宪主义模式在十九世纪主要产生于美国。它基本上把政府看成同工商企业处于敌对地位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由法律来规定,而不是由人来确定,要在公正的基础上来予以处理。
立宪主义同重商主义一样地不相信自由放任。它也认为政府不能置身于经济和企业之外。立宪主义和重商主义都认为,工商企业非常重要,不能由工商界人士去单独处理。但重商主义所采用的方法是领导、指引和给予补助,而立宪主义却说,你不许,并应用反托拉斯法、管制机构和刑事起诉。重商主义鼓励工商企业,帮助它朝着有利于加强国家的政治实力和军事实力的方向发展。立宪主义者却决心使工商企业处于政府之外,认为它会招致腐化,并为工商企业的活动制定政治道德的规范。
欧洲大陆是重商主义的诞生地,而美国则产生了立宪主义。杰斐逊(Jefferson)可以说是第一个立宪主义者。他对工商企业深表怀疑,并坚信政府要同工商企业的利益分开。但是,二十年以后,约于1830年的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时期,立宪主义才成为美国占统治地位的处理工商企业同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思想模式。
工商界人士在美国生活中的社会地位也是在杰克逊统治时期由立宪主义来确定的。自此以后,工商界人土同美国社会中的任何其它集团处于社会上平等的地位。
实际上,在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工商界人士也许才成为社会上显赫的角色。在社会地位上同他处于竞争地位的,并不象重商主义国家中那样是政府官员,而是牧师,以后则是大学教授。在立宪主义模式中,自杰克逊时期以来,还认为工商界人土是爱国的,是可以为国效劳,担任政治领导职务的,特别是在危机时期,更是这样。但在杰克逊以后一百年,当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把工商界人土叫做有钱的恶棍时,他也是以纯粹的立宪主义精神来讲话的。
还有,商业协会和工业协会在立宪主义模式中所受到的对待和地位也是有象征意义的。按照立宪主义的传统,对商业协会和工业协会深表怀疑,并很少用来作为在政府同工商业界联系的一个渠道;这些协会虽然如同美国国会中的院外集团一样,在幕后很有势力,但并没有种强制的权力和官方的地位,也不能强制工商企业加入这种协会。
还具有象征意义的是,在立宪主义最有影响的美国,被认为在政府中代表工商企业并保护其利益的商务部,直到1913年才成为美国内阁中的一个部门比欧洲大陆的各个商业部要迟一百年到一百五十年。
同样具有象征意义的是,美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直拒绝建立国防工业,而依靠政府拥有的兵工厂。因为,如果同外界的独立企业建立契约合伙关系,就违背了立宪主义传统,而兵工工业又必须有,于是只好由政府自己来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