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业和工作团体的责任

对从事工作并达到其标准的各项作业的安排,以及把这些作业结合成为一个整体的工作团体的设计、结构和相互关系,是而且应该是职工和工作团体的责任。他们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需要上级提供的知识、经验和教导,需要工业工程师和其他许多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和服务。管理当局也需要保留一种否决权,并要常常运用这种否决权。但是,作业设计和工作团体设计的责任应由对产出和成绩负有责任的人来承担,即由职工及工作团体来承担。

职工对作业和团体的责任随着所做的工作、劳动力的教育程度、技术、知识水平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同黑人贫民区中的长期失业者或德国工业中来自东安那托利亚山区农村的外籍工人肯定有很大的不同。

但其原则是相同的:职工及其团体应承担起他们自己的作业以及各项作业之间相互关系的责任。他们要承担起以下的责任:深入思考如何进行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达到成绩的目标,改进工作、作业、工具、生产程序以及自己的技能。

这是些严格的要求。但是,只要我们提出了这些要求,他们就能实现这些要求当然,首先要有计划。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职工将会比工业工程师制定出更高的目标,而且能超出自己所订的目标。

所以能够做到这点,其原因并不是工作变成游戏了也不应该是游戏;也不是由于激励的缘故,虽然心理因素无疑起着重要的作用。职工在作业设计和工作团体设计上承担责任之所以有效是因为职工在这一领域中利用的是专家的知识和经验。

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期望职工的创造性使得工作富于生产性,是一种愚蠢的见解。但是,期望职工把有关他们作业的知识和专长即概念上和物体上的工具用来提高成绩,却是切实可行的。在这个领域中,职工是唯一的专家。一项作业是一种结构。它难于进行分析,而易于直觉。特别是当拥有信息反馈时,个人一般都可以相当迅速和相当有效地做出自己最优的作业设计。

就工作团体的设计来说,由工作团体的成员来承担责任,甚至更为重要。我们现在知道,无论所做的是什么工作,是热处理、出售家具或探究一种激素的分子结构,工作本身都是作业设计和工作团体结构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样的作业设计或工作团体结构才适合这一种或那一种工作或任务[1]

追究起来,琼·伍德沃德所研究的每一个工作团体组织起来的方式是显而易见的和恰当的。但却不能由此推断出下一项作业的最优结构和组织。存在着一些一般规则,但这些规则过于一般化,如工作团体的结构和组织应该适合所要完成的任务、职工的个性、技术和价值观、物质环境和工具。这样的原则并没有提供出如何做的结论。

工作团体结构即使是由相当少量的相当简单的因素所组成,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结构。它像一个万花筒一样,很小的变动就会大大改变模式。而排列和组合的数字却大得近乎无限。

在这种情况下,找到正确的、最优的解决办法的唯一途径是试验。工作团体以外的人,如工业工程师,可给以帮助,但却不能通过分析来得出答案。而工作团体本身却常常相当迅速而没有太大困难地球到正确答案。它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