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上市模式

    随着王志东的重新扶正,新浪上市又进入了正常轨道。

    在讨论新浪等门户网站在美国上市的进程时,人们往往要提到当时的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股中华网在1999年9月中旬的一天狂跌30%,在纳斯达克指数高昂的1999年,这是一个完全出人意料的事件,而这一事件的原因,正是吴基传在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当时吴基传在介绍了中国信息产业发展情况后,就外资投资中国互联网业务问题回答了《华尔街日报》记者的提问:中国的通信运营网络,从来就没有对外国人开放过。中国现行的政策从1993年就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及个人,不得经营通信运营业,1995年外贸部的一个外资投资的目录里面,明确规定,邮政电信业属于外资禁止投入的目录之下。

    这个谈话归结起来就是一点:电信运营没老外的事儿。互联网在中国正是作为电信增值业务发展起来的,它刚好属于电信运营业,而它又刚好是以国外风险投资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这个谈话无异于当头一棒。在随后召开的“99《财富》全球论坛·上海”上,应邀出席并发言的吴基传更进一步证实:ISP和ICP都属于电信服务事业,中国内地政府从来没有说过准许外商参与服务提供,“这条禁令从未解除过”。

    具体到上市这一关键步骤上,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生效,它明确规定:具有外资背景的互联网公司,到境外上市必须事先审批。简单说,对于内地的互联网企业来说,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必须过两关,一关是信息产业部,另一关是证监会。

    1999年9月底,吴基传讲话过后不久,新浪网当时还没有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招股说明书,王志东觉得有必要先和信息产业部进行一次沟通,沟通的结果让新浪人吓了一跳:信息产业部答复非常明确,新浪是个好企业,但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希望新浪能配合进行一些重组工作,“新浪目前的股权结构是违规的,需要重组剥离”。

    王志东说,“我们会配合”。不久新浪网拿出的第一个方案获得了通过,这个初稿和后来获得通过的那个结构方案非常相像,都是由王志东和汪延发起一个全内资公司来经营ICP业务,而四通利方恢复其技术服务公司的角色,负责向国内的这家网站提供技术服务。1999年11月,由王志东和汪延分别占有70%和30%股份的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王志东后来回忆说,当时以为可以出门了,新浪网也在1999年10月底把招股说明书递到了美国证监会,正式申请在纳斯达克挂牌。

    看起来一切顺利,但大气候在这个时候发挥了特殊的作用。1999年10月,中美两国开始入世谈判,谈判中中方的一个重要砝码就是电信不开放,这里面也就包括了互联网的外资进入及相关政策,这时候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找到新浪网,“能不能暂时停止上市进程?”当时给新浪的说法是待政策明晰后再继续。就这样,新浪上市的事情又搁置下来。

    就在新浪等待的同时,张朝阳找到信息产业部:我们是一家海外公司,全外资的,所以我们上市不需要中国政府的审批。丁磊更绝,跑到在科学史上颇具神秘色彩的百慕大群岛注册了一家公司,然后说,我们也是外资公司,不用理国内法律。两家公司都顺利跑了出去,而且据说搜狐已经向美国证监会做了公开招股,上市日期屈指可数了。新浪却因为一直嚷嚷着上市,被信息产业部当做出头鸟死死卡着,王志东跑到部里诉苦:我可是听话的乖孩子呀,你们不让我们出去,我们就等着,可你不能让好孩子没饭吃吧?

    当然不会“让坏孩子先走”,信息产业部迅速反应,刚抬起的闸门又关了,刚跑出去的搜狐和网易又被逮了回来。信息产业部官员说,你们可以到海外上市,也可以不受中国政府机构审批限制,但麻烦你把服务器搬到美国去,只要你服务器在中国,对不起,就得受我们管。对于一家面向中国网民并提供业务服务的网站,服务器搬到美国无异于自杀。于是,张朝阳和丁磊在2000年年初都很垂头丧气。

    新浪们没有退路,只好和政策绕圈。中国不许外资进入互联网;到美国上市实际就是引入外资;上市必须得有互联网概念。这三句话怎么也统一不到一块儿去。你如果想出去上市,就得拿到信息产业部的批准。2000年,搜狐、新浪、网易的头头脑脑们都在解这道题。这回,又是大事不糊涂的王志东占了先,第一个拿下这纸批文,一骑绝尘直奔纳斯达克而去。

    “全公司的人都认为没戏了”,王志东的夫人刘冰回忆着当时的情景。每天晚上,王志东都要拿支笔和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趴在桌子上画个不停:怎么能把这三句话统一在一个公司架构下面?

    2000年年初,王志东每天的工作就是,进信息产业部会议室,站在小黑板前开始画上市结构图,哪儿是资金流,哪儿是法人结构,哪儿是业务流程。后来和官员们混熟了,有人告诉王志东,本来这个部门没什么大事儿,大家都挺清闲,现在就因为三大门户要上市的事儿,天天忙到夜里12点,一条一条看新浪们送来的报告,然后逐条分析再写一份报告递到上面,“这事儿部领导死盯着,谁敢出错?”于是,王志东们一趟一趟往返。

    白天报告被打回来,到了晚上,王志东拉着律师,两人用红笔画资本流、用蓝笔画现金流,左套右套。颠来倒去,王志东终于想出来一招儿:一家公司不能上市,我干脆弄三家公司,干活儿的是国内公司,不去上市,上市的是美国公司,不做网络业务。

    这个突如其来的点子让王志东激动得当时就开始画框架图,于是,继注册成立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后,王志东在2000年春拿出了让信息产业部认为满意的重组方案,也就是后来被搜狐、网易广泛采用的“新浪模式”:原本就一家的四通利方公司,现在一分为三,新注册一家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做ICP,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王志东占70%股份,汪延占30%股份,这家全内资公司一点外资味儿都没有,由它来经营新浪网的网络内容部分。

    之后,再注册一家新浪互动公司,这是家合资企业,不过它干的和网络没关系,这是一家广告公司,为新浪网提供广告代理服务,也就是说,在新浪网上登的广告全由后者来负责,当然钱也全交给了新浪互动。原来的四通利方本来就是家软件公司,这回更明确了:为新浪互联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从而收取相关费用,不过,这笔费用当然贵得吓人。

    新浪网中国部分变成了三块:新浪互联做网站,挣来的广告收入归新浪互动,其他各种收入则以技术支持费用的名义转给了四通利方,而后两家公司跑到美国去上市。这样,一方面绕开了政策限制,另一方面又让美国人知道,其实这三家公司就是一回事儿。王志东事后骄傲不已:你想想,我们居然能想到这样一个前无古人的方法。

    这期间,王志东的方案前前后后被信息产业部打回来十几次,2000年3月中旬拿到批文那天,北京新浪网高层聚在一块儿痛喝了一场。

    不管怎么样,新浪终于在三大门户网站中第一个拿到了信息产业部的批文,随即拿到证监会的出境绿卡,冲了出去。而这时,新浪招股书上写着的公司结构图已经很耐人琢磨了:上市的sina.com是一家注册地为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下辖4个全资子公司,运营香港新浪网的香港新浪有限责任公司;利方(香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国加州注册的新浪在线(包括在北美和台湾的两个网站)、以及在英属处女岛注册的新浪有限公司。其中第一大股东仍然是华登投资公司,持股13.3%;第二大股东是新浪网的老东家四通,持股10%;第三大股东是戴尔,持股6.31%;第四大股东是王志东,他也是最大的个人股东,持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