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掉紧箍咒
袁世凯的脑袋就像世界上最先进的相控阵雷达一样,能同时追踪好几批次的目标,处理不同的数据,而且不会紊乱。
总统选完了,开始起草宪法吧。
北京天坛内,由两院议员组织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为新的宪法字斟句酌。
参众两院,是想通过这次立宪的机会,对总统的权力进行限制(隐含的意思,自然就是自己也要分得一定的权力,对总统进行制约)。
袁世凯呢,自从民国建立,特别是他就任临时大总统以来,他感觉到孙中山给他临时定做的这双鞋,穿着非常不合适、不舒服,他是用尽一切办法想把小鞋脱掉,把临时约法改掉。
国民党的军事力量存在的时候,国会议员腰杆子还比较硬,还能对袁世凯形成制约。可是,国民党军事力量已经烟消云散了,国会议员还想对袁世凯进行制约,怎么可能呢?
政治上的较量,任何时候都是靠实力支撑。实力隐藏在后台,条文表现在前台。与其说大家服从的是法律条文,不如说服从的是经过包装了的实力。
十月中旬,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后的一个礼拜左右,宪法起草委员会制订的宪法草案已基本准备完毕,因为是在北京天坛祈年殿制订的,因此也叫“天坛宪法草案”。其基本条文就不说了,直接说主要的。天坛宪草比起临时约法来,扩大了总统的一些权力,但是,核心要件没有变,仍然是责任内阁制。
袁世凯盯的就是这几个字眼,因为他要的是总统负责制。他认为,责任内阁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必须由一把手说了算,也就是自己说了算,否则这个国家没法管理。
袁世凯早就派人盯着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一举一动呢,一看自己想要的核心部件没制造出来,这可不行,如果宪法一公布,再想改动的话,在法理上就被动了。
自己已经是正式大总统了,宪法对自己已经失去了作用,那还怕什么。我就是法,法就是我。
先下手为强。
1913年10月16日,袁世凯向国会提出《增修〈临时约法〉案》,把自己的意见扔给了宪法起草小组,你们把这几条意见加上吧。
1.总统得宣战媾和,与外国缔结条约,毋庸经参议院之同意。
2.总统得制官制官规,任用国务员及驻外使节,毋庸参议院之同意。
3.实行总统制。
4.宪法由国会以外之国民会议制定。
5.关于公民权之褫夺与恢复,总统得自由行之。
6.总统有紧急命令之权。
7.总统有紧急处分财产之权。
核心内容就三点:由总统制定官制官规,任免文武官员,宣战媾和、缔结条约;大总统拥有紧急命令权和紧急财政处分权;把内阁制改为总统制。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在制度上从没有规定二把手可以凌驾于一把手之上。在责任内阁制下,袁世凯想推行什么政策,都会受到各种绊马索来缠他的腿,袁世凯恨得牙根儿直痒痒。责任内阁制这个孙中山设计的紧箍咒,太让老袁头疼了。
老“猿”决心把这个紧箍咒给摘掉,自己量身定做一件法器。
18日,袁世凯又向国会争“宪法公布权”,提出“所有之法令,均须经大总统公布,始能有效”。
袁世凯之所以这么做,是怕国会万一天不怕、地不怕,抢先公布出来,白纸黑字,就麻烦了,由自己来公布才算生效的话,那么就有机会把国会制定的不利于自己的法律条文给抹掉。
其实当初总统选举法由国会公布时,他就不高兴,他认为法律的公布权应该属于总统,立法机关不可直接公布。只是当时他要委曲妥协,以待国会选举他为总统,所以不便显露出不满态度。现在自己大权在握,这个权力必须抢来,以免自己以后处处受制于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