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兵布阵

    二十一条,从内容上看,确实称得上是“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尤其是第五号条款最要命。日本人的态度蛮横至极,根本不是商量,你只要签字就行了。

    更何况,日置益递交的文件上,除了印有圆圆的、红红的、烧饼样的图案,还赫然印上了鬼子的兵舰和机关枪图案……

    袁世凯没等看完这些条款,立刻血往上涌。这些条款给他的第一个感觉便是,日本人像对待朝鲜一样对待我们!把我们看作是他们的殖民地和战利品,要任意宰割。

    当天晚上,袁世凯召集参政梁士诒、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会谈,由孙宝琦主持,先由陆征祥说明召集会议的原委,以及袁的指示。

    议论了好几个钟头,大家也没想出一个好的对策来,摆在袁世凯面前的有三条路:

    一是接受日方条件;二是利用谈判和日方讨价还价;三是严词拒绝。

    不过,拒绝就等于决裂,日本人绝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用武力解决。但袁世凯政府力不从心,没有实力在武力上对抗日本,何况开战,必然卷入世界大战的旋涡,新生的民国,已经脆弱到极点了,不可能受如此大变。

    此次商谈的结果是,外交总长孙宝琦和次长曹汝霖认为,接受日本条件,否则,一旦开战,我们打不起。梁士诒和陆征祥认为,不谈就接受,在外交上没有这种先例,我们必须和日方谈判,能谈到什么地步,也算尽了心,否则如何对国人和历史交代。

    袁世凯明白,这二十一条,是日本人想借欧洲列强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之机,一口吞掉中国。他拿着文件看了又看,逐字琢磨,研究话里话外的余音,逐条用朱笔把日本提出这五号共二十一条文件加以批示,居然一夜没有合眼。

    对于第一条的条款,袁世凯批示道:此本于前清中俄协定东三省会议时,已允继续俄国未满之年限,由日本展续满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将来若能收回,对于年限没有多大关系,此条不必争论(袁世凯这么指示,也就是告诫各位谈判代表:对于无伤太多利益者,该让就让,要是条条对抗,则不可能争取到想争得的利益)。

    对承认德国利益问题批示:应双方合议,何能由日本议定,由我承认,这是将来之事,不必先行商议,可从缓议。

    对于合办矿业批示:可答应一二处,须照矿业条例办理,愈少愈好,可留与国人自办。

    ……

    对于最关键的第五项,袁世凯是这样批示的:此项限制我国主权,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这种条件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两句加朱笔密圈)。

    谁都能看出,如果接受第五号,军队和警察受日本人控制,那就是要沦为日本的保护国了。

    经过一夜考虑,第二天,袁世凯决定,必须动用一切力量与日本人谈判,能争到什么样,就争到什么样,并嘱咐大家,针对条文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深思熟虑,逐条解决,不可笼统言之,以免给对方留下把柄。

    又过了两天,日方高尾通译官打电话过来,向外交次长曹汝霖询问准备什么时间开始谈判。

    曹汝霖答得很巧妙,故意装糊涂:谈判?谈什么判?你们的公使先生也没有把材料递交给我外交部。我和总长都不知道,怎么能开议?议什么?——言外之意,就是讽其直递总统,有违外交常规,无礼之极。

    日本人气得干瞪眼,没办法,己方确实没向中方外交部递送文件。

    第二天,日置益公使来外交部见孙宝琦总长,面递觉书。

    孙总长展开觉书,略一展阅,就开始大发议论,把各条一一加以指摘。

    不想日置益大笑,你们既然已经对觉书内容已经如此明了,想来我们即将举行的会谈会更加容易吧。说罢,还调过头来冲曹汝霖笑,对昨天曹汝霖电话中说不知情加以讽刺。

    日本公使走后,外交部的会谈笔记呈总统阅览。袁世凯对孙宝琦总长极为不满。我早就告诉你们想好了再说,不要笼统加以议论,你真是糊涂。这样草率,怎么能担当谈判大任。

    袁世凯决定让陆征祥为谈判主席,全面主持对日谈判,陆征祥身体不好,但可以让曹汝霖多做些事务性工作。

    跟陆征祥谈完话后,袁世凯又召见外长孙宝琦,告诉他,决定对日谈判,并由陆征祥主持。孙总长明白了,这是对自己不满了,主动辞职,还比较体面,并向袁推荐由陆征祥任外交总长。这个烂摊子,越早脱身越好。

    1915年1月27日,袁世凯任命陆征祥为外交总长,并令他和曹汝霖负责对日谈判,调孙宝琦为审计院院长。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曹汝霖。

    曹汝霖,1877年生,上海人。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参加清廷为留学生特设的考试,拿了第二名,被授予进士,得了中西合璧的法科进士头衔,成为当时有名的洋翰林,是当时国内屈指可数的几个能干的“知日”专家之一。

    曹汝霖的成名,是因为代理清末的一桩案子。清末一个张姓太监花了300两银子娶了一个叫王月贞的女子,宣统皇帝退位后,太监生活每况愈下,该女子便暗思他路,将一纸诉状投向京师审判厅,请求与张太监解除婚姻关系。

    张太监人财两空,自然不答应,要求王月贞返还当年卖身时所得银两。为王月贞代理诉讼的律师,就是年轻的曹汝霖,他以法律、法理和习惯为依据,丝丝入扣,将张太监的各项要求大部否定。最后,京师审判厅的判决几乎完全接受了他的意见,不但将赎身价款的支付认定为张太监的自愿行为,“不予返还”,还明确了财产债务问题不得作为离婚的障碍,并判决准予离婚。

    31岁那年,曹汝霖被西太后钦点入宫详解日本宪制。

    有此两件事,曹汝霖声名大噪。

    1913年袁世凯就任大总统之后,曹汝霖升为外交部次长。

    正因为曹的上乘表现,所以袁世凯才让他参加二十一条的谈判工作。

    日本公使日置益听到孙宝琦外长辞职的消息,非常不高兴,直赴总统府抗议:敝国刚递上要求书,你们就更换外长,这是对日本极不友好的举动!

    袁世凯忍气吞声地答道:“贵公使的看法适得其反,中国换外长,正是表示诚意。何况新任外交总长,做事素有耐心,必能一心一意和贵国谈判,如不相信,请你去问问别国公使吧。”

    日使果然去问北京公使团领袖英国公使朱尔典,英使答复说陆很好。日置益只得电告东京,谓中国换外长,实在是好意的表示。

    二十一条的艰难谈判,马上就要拉开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