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乎?为私乎?

    民间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我们不喜欢别人出风头,是因为别人妨碍了我们自己出风头。

    中国的嫡长子继承制遭到破坏,是因为有人想取代长子,于是提出“立贤不立长”,后来又有人提出“有学历不一定有能力”,这些从理论上来说都是对的,但是,仍然没有达到像美国副总统制这样既有能力又有顺序的权力交接。普通的一句“不一定有”就像“莫须有”(也可能有、也可没有),暗中置换掉许多人,其实质却是无故地增加了许多莫名其妙不明不白的候选人(这才是要害、重点,是话里布下的玄机),每个人都想跃跃欲试,也就是说,“准入”资格太宽泛(美国只选一个副总统等着总统出意外时来接权,可是我们有“能力”的人太多,有十个、百个人等着击鼓传花来抢一个座位)。于是,不仅王位继承就此大乱,就是各个不同领导职位的权力交接,也乱成了一锅粥。

    每当一个领导要到任的时候,许多双眼睛,警惕地盯着可能的人选和潜在的对手,然后,打小报告的、告状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的、明枪暗箭的全部袭来。

    当然,这是“文明”的手段,或是“文”的手段,而国家动荡不安的时候,大家干脆就用武器来说话了,运用“野蛮”的手段,或是“武”的手段。打服一个是一个,踹翻一个是一个。

    明白这些,就会明白为什么袁世凯死后,北洋天下再无宁日的原因。

    明白这些,也会明白袁世凯当上正式大总统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深层原因。这里不能轻易地用对与错的道德来判断,这是一种政治传统、政治习惯和政治潜规则,并形成了一套相应的文化,只要是皇权社会,它就击不破。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建国以后,集中权力,保持稳定,这稳定确实是第一位的,否则,遭殃的只能是百姓。

    而对于一个新生的国家来说,热情的理想主义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甚至有可能走向事物的反面,只有铁腕才能控制住国家。

    政治,就是这么残酷;战争,就是这么残酷;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后发展国家的集中权力,这里还是用政治学理论来进行解释。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深刻地指出:

    1.麦迪森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五十一号中警告说,组织起一个由人统治人的政府,极大的困难是:首先你必须使政府能控制被统治者,然后还要迫使它控制其本身。

    2.在许多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政府连第一项职能尚不能行使,何谈第二项。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

    3.人当然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必须先存在权威,而后才谈得上限制权威。

    4.在那些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里,恰恰缺少了权威,那里的政府或不得不听任离心离德的知识分子、刚愎自用的军官和闹事的学生的摆布。

    (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7页)

    这几层意思综合起来,就是,先要稳定,再行民主。如果次序倒过来,国家必然大乱,百姓必然遭殃。

    据说,晋惠帝一次在后宫游玩时,听到蛙声一片,就问身边的太监:池塘里的蛤蟆叫,为公乎?为私乎?

    下面人回答说:在公田里的为公家的,在私田里的为个人的。

    事后,大家把这事当成了一个笑话,一直流传到今天。

    其实人家就是一句幽默,可下人不懂幽默,就成了骂皇帝白痴的证据。

    袁世凯的集权,为公乎?为私乎?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一百年来,几乎众口一词地一致认为他是为私。就因为他叫袁世凯?就因为他脑后有反骨?就因为他长的鬼头蛤蟆眼?

    可是,如果说中国第一个正式由民众推选的元首,竟然是这样的结果,不知该怨谁。怨对象太狡猾?还是怨民众没眼光?

    不管怨谁,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简单的二分法就能解决的。

    在这里,不管他袁世凯为私还是为公,研究他集中权力的目的,也根本不是为某个人辩护,而是研究当年“为什么”会如此。事物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只有彻底弄清这个为什么,才能明白症结在哪里。以后的路途中不至于重演悲剧。

    王开岭先生有段话,说得甚是精彩:

    任何历史片段,都包含着通向现在和未来的轨道与索引。前人的耻与过,并未在我们这儿以句号落锁。若不能客观地正视当年,即无法正视今天的处境;若不能体察前人的难度,即无法预测自身的荒诞。若仅仅扮演道德法官,以局外人的轻松和“新人”的自负出场,以戏剧化、脸谱化的眼光对号入座,那么,我们是否也陷入了另一种“时间神话”了呢?

    若仅仅这样,我们的批判很可能沦为:未来的犹大嘲笑历史的犹大,场外的犹大声讨在场的犹大。

    我们真的诞生新人了吗?“新”了多少?

    王开岭的话的确应该引起我们深深的反思。即使我们思考得不深刻、不到位,但只要能认真地总结与反思,而不是单纯的辱骂和指责,也能够对后来的社会发展有所裨益。

    袁世凯为防止部下拥兵自重,设法限权、分权。对于地方官制,袁世凯于1914年5月正式颁布新官制。国家分为省、道、县三级。各省民政长均改为巡按使,为一省行政长官,管理全省民政事务。巡按使一律由中央任命,不许保荐。巡按使除了监督财政、司法及行政事务,还管辖巡防营、警备队等地方武装,从都督手中分得一部分军权。

    同时废止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美式制度,取消司法独立,仍然像古代一样,县太爷当堂审案。——与其说是废除西方式的制度,还不如说是把权力往一把手这里集中。

    袁世凯特别集中了军权。6月30日,袁世凯下令各省都督改称将军,督理本省军务,其性质仅为统率办事处派出代管当地驻军的指挥官。

    在北京建立将军府,其性质是“军事之最高顾问机关”,任命段祺瑞为建威上将军兼管将军府事务。授衔完毕,各将军拥袁世凯为“神武大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