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休·博顿

    序言

    占领日本的历史,实质上是具有基本上不同文化背景的征服者企图改变被征服者的根本准则、思想和制度的历史。的确,这些改变是用最低限度的胁迫手段来实现,并由日本人自己来进行的。而且,这些改变是由一位慈祥的最高统帅来指导的。占领日本的历史在许多方面也就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个人统治的历史。他只使用那些对他忠诚不渝的人作为自己的直属部下。他既不愿看到也不能容忍别人提出反对他的政策及执行政策的批评意见。他热诚地相信,命运要他去完成其一生中最大的使命;他把这种思想灌输给自己的部下。这个使命是把一个军国主义的、极权主义的国家转变为一个爱好和平的、民主的国家。他具有日本人非常钦佩的许多个人特点。他的勇敢、严峻、超然、自信,以及他对于自己事业的正义性的信仰,使他很快赢得了日本人的尊敬。正如美国的一位著名的日本问题权威所说的:“麦克阿瑟将军为日本人提供了领导,带来了希望,而这种领导和希望正是日本人在混乱和绝望的时刻所极其需要的。”(1)

    显然,在和约生效之后,只有那些为日本人民和政府所能接受的变更和改革才能经久存在并固定下来。许多在占领期间发生的变更经历了一个重新改变的过程;其中有一些已变得无法辨认了。因此,要在1953年评价全面占领的永久影响,还为时过早。但是为了便于了解以后的一些发展,现在就来详细记述占领时期的某些重要篇章,并不嫌早。其中有一段时期,便是从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投降起到1947年秋美国召开和平会议的努力失败时为止。为保证日本民主化而采取的最广泛和最惹人注目的改革,就是发生在这段时期内的。这以后不久,人们由注重改革转变到注重支持日本社会中的保守分子和注重日本的经济恢复上去了。占领的头两年值得特别研究,也是因为在这段时期,麦克阿瑟把他所有的力量几乎全部放在日本问题上。直到几个月之后,他才卷入关于整个亚洲政策的较广泛的问题中去。

    然而,作者非常明白,即使是写占领时期头两年的客观史实,也是困难的。因为有关人物中的许多人是作者个人认识的,作者对于这些人的看法,必然会影响到自己的判断。作者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华盛顿度过的,而有些问题,从华盛顿的观点看来是重要的,但在东京看来,却往往不然。而且,麦克阿瑟班子的人员和日本官员之间举行过许多会议,而这些会议的记录在1953年是无法得到的。在华盛顿的许多文件当时还是“机密的”,无法获得。尽管如此,要对这段时期作一个客观的研究,手头还是有足够的基本资料的。因此,以下的记载,并不是为了对麦克阿瑟在日本的统治进行辩护或谴责而写的,而是试图根据史料所表明的情况,尽可能客观地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分析。

    第一节 引言

    1945年5月德国投降以后,同盟国能够集中自己的全部军事力量来迫使日本投降。1945年5月17日以后,冲绳逐渐稳固,就用作轰炸日本的基地,并准备尽快地把它发展成为秋季进攻日本四大岛最南部的九州岛的运输基地。关于入侵日本的其他本土岛屿,也制定了详细计划,以确保打败日本。

    在政治方面,已经作出了好几个重要的国际决定。早在1943年12月,中国、英国和美国就在开罗宣布要剥夺日本的海外领土。(2)他们还保证(3)将战争继续打下去,不管时间有多长,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1945年2月,苏联胜利地击退了德国的进攻而纳粹军队面临崩溃时,在雅尔塔达成了一项重要协定。2月10日,罗斯福总统与斯大林个人之间达成协议,决定苏联在德国投降之后3个月内参加对日作战。考虑到这一点,西方盟国拟同意维持外蒙古现状(即实际上是在俄国控制下的一个共产党自治政权),同意苏联从日本方面获得千岛群岛,并重新取得俄罗斯帝国在1904年由于在日俄战争中的失败而丧失给日本的三部份资产。苏联将重新获得萨哈林岛南部及其附近的岛屿。它将重新获得租借旅顺港作为俄国海军基地的权利,而且在大连这个将要国际化的商港的优先利益将得到保障。此外,苏联在一家苏中公司中的优先利益将得到保障,这家苏中公司将重新管理中国两条铁路,即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在这个条件下,中国将在满洲获得完全的主权。2月11日,丘吉尔在这份由苏联和美国提出的协定草案上签了字。(4)此后,苏联代替中国作为处理日本问题的三强之一,虽然在1945年8月9日之前它并没有对日宣战。

    到1945年夏季中期,一些事态的发展使得同盟国急需进一步明确它们在日本问题上的基本目标。在开罗宣称的无条件投降对日本来说将意味着什么,关于这一问题既没有达成协议,也没有进行过解释。然而,美国政府已经决定,如果日本军队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这并不意味着要日本完全毁灭。而且,美国相信,如果让日本人民和日本政府了解无条件投降并不必然意味着消灭他们,那么他们有可能会立即投降。这样,日本一投降,就可以免得对日本本土进行牺牲重大的正面进攻。因此,发表这样一个公开声明是否适当的问题,就同使用原子弹的问题一起来讨论了。1945年7月2日,美国陆军部长史汀生向杜鲁门总统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其中包括拟向日本人发出的一件文告的草稿,这个文告阐明无条件投降的含义,给日本人一个投降的机会,并警告他们说,如果他们不立即投降,战争将加速并加强。当时,杜鲁门和他的内阁同意,如果原子弹试验成功的话,这个文告应在使用原子弹之前发出。当时还同意,这项声明应由主要的同盟国一同倡议。(5)1945年7月16日,在新墨西哥试验原子弹成功了,第二天消息就传到了波茨坦。7月17日至18日,将情况详细地告知了丘吉尔;(6)又在24日较简要地告知了斯大林。(7)鉴于这一惊人的新情况,在丘吉尔向杜鲁门提出反对坚持要日本“无条件投降”之后,(8)杜鲁门就寻求英国和中国的赞同。他在波茨坦得到了它们的同意,发表了波茨坦公告。由史汀生草拟、经过杜鲁门和贝尔纳斯修改的草案,在波茨坦交给丘吉尔看,丘吉尔提出了一些建议。然后,又将草案交给蒋介石,征求他的同意。杜鲁门在7月26日晚上得知他们同意的消息后,立即将文件发表,作为“波茨坦公告”。同时,将文件的一份副本由特使送交莫洛托夫。(9)莫洛托夫打电话要求将公告推迟两三天发表。当他得知公告已经发表时,他大为不安,并抗议说应该事先同他商量一下。(10)

    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11)一方面呼吁日本投降——要不然它就要遭到“完全毁灭”,另一方面明确地阐述了同盟国关于战后日本问题的目标。公告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及充分之保证”(第13条)。再往前看,公告要求铲除军国主义分子和极端民族主义分子的权威和势力,建立一个和平、安全和正义的新秩序(第6条)。公告进一步规定,必须摧毁日本发动战争的力量(第7条),所有战犯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第10条),日本的主权应该限制在本土四大岛和有待以后决定的小岛内(第8条)。在建设性方面,公告中规定,日本海外军队将在完全解除武装之后可以回到本国(第9条)。日本必须建立起基本人权,以及言论、宗教和思想的自由(第10条)。允许日本保留非军事工业,以维持其经济,并能以实物支付其应付的战争赔偿;允许日本得到原料,并同意其最后参加国际贸易(第11条)。

    这个公告还明确了同盟国是否承认在日本存在任何中央政府机构或权力机关这个基本问题。在德国,同盟国已经取消了德国的中央政府,而代其行使职权。至于日本,同盟国并没有掌握足够的受过训练的人员,能够在没有日本人的协助之下有效地治理日本。天皇和天皇制度的存在,使得情况更加复杂了。同盟国认为,违背日本人民的心愿而强行取消天皇制度,将不可能达到占领的根本目的。因此,同盟国想出了一个新办法,即容许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继续存在,但是把它完全置于同盟国的控制之下。这样,波茨坦公告规定,同盟国对日本的占领,将持续到它们的目标实现时为止(第7条和第12条);但责成“日本政府”为在日本国内发展民主扫除障碍(第10条)。

    第二节 正式投降与占领

    (一)日本向盟军最高统帅部投降

    在波茨坦公告发表后的两周内,同盟国等待着日本政府的答复。同时,在7月27日到8月1日期间,同盟国在日本各城市上空散发了150万张传单和300万份波茨坦公告。传单对这些城市发出警告,说它们将受到猛烈的空中轰炸,而每次警告之后,紧跟着就是一次常规炸弹的猛烈袭击。(12)之后,由于日本政府并没有表示接受同盟国条件的任何迹象,盟军就于8月6日在广岛投下了一颗原子弹,两天之后,又在长崎投了一颗。1945年8月10日,日本在“取得如下谅解,即上述公告不包含任何有损于陛下作为至高统治者之特权的要求”的情况下,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件。(13)

    美国得知日本这种有保留地接受波茨坦公告后,就继续采取主动步骤,以促使日本正式投降。8月11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遵照杜鲁门总统的指示,代表4个同盟国答复日本。答复中非常明确地声明,在日本投降之后,天皇的职权和日本政府所有部门都必须置于盟军统帅——此后称盟军最高统帅——的指挥之下。盟军最高统帅将有权采取任何他认为适当的步骤去实现投降的条款。同时,发电报给英国首相艾德礼、斯大林元帅和蒋介石委员长,建议“任命陆军上将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为盟军最高统帅,去接受、协调和实现日本部队的全面投降”,并要求每一国派1名代表参加投降仪式。

    杜鲁门总统在1945年8月13日得到各国同意此项步骤的答复之后,正式任命道格拉斯·麦克阿瑟为最高统帅。总统进一步指示麦克阿瑟为投降的细节问题作出适当安排,并对所有部署在日本的盟军部队实行最高的统帅权,以贯彻投降条款。最后,麦克阿瑟被通知说,从投降的时刻起,天皇和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职权都将隶属于他;对他的任命,在他接到这项命令时立即生效。8月14日,总统通知麦克阿瑟,日本已经投降。

    这时,麦克阿瑟和同盟国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第一,有340万日本军队驻扎在国外,其中许多军队是在狂热的军官领导之下。他们是否愿意服从自己政府投降的举动,还是问题。第二,波茨坦公告和投降书草案明确指出,日本政府的行政机构将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并由占领当局用来执行自己的政策。要顺利地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得到各个日本海外士兵或水手和每个政府雇员的合作。因此决定,日本的正式投降将分为两部分:一是签订投降书,二是由天皇发表公告。于是,这两个文件的草稿放进了1945年8月13日发给麦克阿瑟的指令里面。

    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刚过,投降书在东京湾的一艘美舰“密苏里”号上签字了。投降书规定所有的日本军队无条件投降并立即全面停战。所有官员——文官、陆军军官、海军军官——都被命令服从并执行最高统帅所发布的一切命令,继续留在自己原来的岗位上,执行非战斗任务,直到被最高统帅撤换时为止。最后,日本政府明确地承担执行波茨坦公告的条款,并为实施该公告而发布命令或依最高统帅可能提出的要求采取任何需要的行动。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签署了投降书,日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将军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签字,麦克阿瑟代表4个同盟国及所有对日作战的联合国家受降。9个同盟国的代表也在文件上签了字。(14)

    天皇在事后不久发表的公告中也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的条款,并声明他曾命令政府和帝国大本营代表他签署投降书。他命令他的所有的“臣民立即停战,放下武器,忠实执行投降书的全部条款和日本帝国政府以及它下面的日本帝国大本营所发出的通令”。(15)由于有整个内阁的副署,天皇的公告就更加具有分量。这样,日本所有的军政大权全归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掌管;日本的首次被外国占领就这样开始了。

    (二)日本投降时的国内情况

    由于日本在整个太平洋战争中都是在疯狂地作战,而日本又从未被打败过或被占领过,因此要占领日本很可能会是困难的。麦克阿瑟于8月30日到达日本,他把占领军最初的登陆描绘成历史上最大的冒险之一。然而很幸运,日本国内几乎没有任何抵抗,对日本的占领有秩序地进行,没有发生什么事。日本在海外的军队的投降,基本上也是平静的。人们不可能用什么单纯的因素来解释日本的军民怎么会完全屈服于征服者的意志这一事实。天皇在投降中所起的作用,麦克阿瑟的人格和他对自己有能力完成使命的信念,盟国的让其最高统帅拥有完全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以及日本人在服从任何统治他们的权威方面的传统训练和习惯——所有这一切都促成了和平占领日本。

    然而,除此以外还有几个因素影响着日本人对美国士兵及其盟军的态度。第一,在战争结束时,一般的日本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处在一种震惊的状态。在1944年6月塞班岛失守之前,几乎所有的日本人都狂热地相信自己是战无不胜的,只有2%的人预料会战败。到1945年7月,在遭受了9个月以来日益增强的飞机轰炸之后,大多数日本人都改变了自己的想法。美国战略轰炸调查的总结报告中写道:“在1945年7月,68%的人认为日本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几乎有同样多的人感到他们本人已无力再继续进行战争了。”

    据估计,日本平民伤亡数达806 000人,比战斗中的伤亡还要多10%左右。250万户住所毁于空袭,另外还有60多万户住所为了防火而被拆除。(16)平均每人每天的食物热量供应从战前的2 000卡下降到1 680卡。850万人从城市迁往乡村避难。工业生产急剧下降,像电力和煤这样的重要工业的产量,下降到最高生产水平的40%,造船业下降到25%。居民几乎得不到任何日用物资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停战消息的传来,对于日本人来说,是一个宽慰。然而,刚经历了这场战争,几乎每个人都还处于昏乱和震惊中,以致还没有能理解投降的真实含义。虽然波茨坦公告的条款已经公布。但是还没有向人们解释过它的意义。事实上,日本的首脑们是否真正懂得公告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也是一个疑问。显然,他们当中有些人希望帝国的传统结构不会有什么改变。这种思想状况很清楚地表明在8月中旬天皇的声明中。虽然天皇宣布他已“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但他又补充说:这个行动将为永久和光荣的和平铺平道路。而且他小心翼翼地避免提到“无条件投降”一词,也避免暗示投降对日本可能意味着什么。一位外务省的官员把日本人当时的思想状况作了如下的恰当的描述:“当人们逐渐从最初的惊愕中恢复过来,从理智的昏迷中苏醒过来的时候,他们的迷乱的头脑开始认识到战败的苦痛。接着就是混乱、慌张、恐怖。”(17)

    对于日本投降后必然会紧接着而来的猛然醒悟和幻想破灭来说,日本的领导人对他们的国家在政治上起了一种减震器的作用。1945年4月7日就任的海军大将铃木贯太郎的内阁,没有能经得起投降的震荡,在战事停止后的第二天就倒台了。(18)天皇为了保持尽可能多的权力和尽量稳定的政局,采取了亲自挑选首相这一没有前例的做法。他选中了自己的叔叔东久迩稔彦亲王——一位很有经验的将军。由一位亲王来担任政府首脑,这也是从未有过的。新内阁于8月17日就职。这个内阁将承担投降这一很不是滋味的任务。新内阁因增添了有影响的一些代表人物而得到加强,例如前首相近卫亲王是个热烈的民族主义者,现在担任了副首相,职业外交家重光葵任外相。这样,政府就处在有利的地位,可保证每个人都能严格根据法律执行投降的条款。

    最后,在8月的最后两个星期内,许多老的首脑都集中全力想从这个遭难的日本身上尽量为自己捞一把。这个可能给麦克阿瑟及其部队带来最大麻烦的集团,一心热衷于自己的利益,因而无意直接对抗占领军。军事领导人和许多政府官员利用这段时间来销毁那些证明他们有罪的档案材料,清理战时债务,并放松了经济控制。例如,铃木内阁在8月14日同意匆匆处理陆、海军所占有的军用物资。第二天又发出指示,大意是说,这些物资对地方政府官员应免费赠送,对其他人则不要求立即付款。据估计,70%的陆、海军军用物资是这样处理掉的。为了揭露这些非法活动的真相,1947年7月成立了一个国会特别调查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报告,有价值500亿日元的物资是在许多地方官员知道并默许的情况下非法处理掉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流入了黑市,日本的经济对这种情况立即显出了恶劣的反应。(19)

    根据1945年9月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总结》,这次倾销的最严重后果是加剧了通货膨胀。从1945年8月1日到8月底,日本银行发行的纸币由285亿日元增加到423亿日元。据报道,从8月15日到8月31日这段时间里,陆军部和海军部花了近100亿日元的经费(比以往任何一个月的军费开支都大)来预付退役补助金和年金,特别是付给那些高级军官;并用以清偿工厂主的债务以及作为取消合同的赔偿费。据说,大量库存稀有物资也转给了地方政府或大金融联合企业(财阀)的商行。因此,虽然人民的惊恐状态和政治上的明显团结使麦克阿瑟的任务变得简单了,但是经济因素(日本人所采取的行动使其中许多因素变得更恶化了)却给占领带来了一些极为严重的困难。

    (三)复员

    接受日本正式投降后,摆在暂时设立在横滨的新的盟军司令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将日本军队真正复员。因此,1945年9月2日颁布了总命令第1号。(20)该命令具体规定了由谁来接受日本各支军队的投降。日本驻在中国(除满洲外)、台湾地区和北纬16度以北的法属印度支那地区的军队,被命令向蒋介石委员长投降。那些驻在满洲和北纬38度以北的朝鲜地区以及桦太岛(21)的日军应向苏联远东军总司令投降;太平洋各岛屿上的日军向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投降;驻东南亚的日军向海军上将蒙巴顿或向澳大利亚司令投降。帝国大本营和“日本本岛及附近小岛和北纬38度以南的朝鲜……与菲律宾”的所有日军向麦克阿瑟将军投降。他们要求日本交出完整的详细情况的报告,大致排出移交各种军事设备的时间表。飞机一律不得起飞,无论是海军的还是民用的船只一律停航。最后,日本当局应负责将战俘和被拘平民安全交给最高统帅。

    1945年9月3日颁布了关于在日本某些地区设置盟国占领军以及具体指导日军解除武装和复员的命令。复员进行得非常顺利、迅速,六星期内,日本本岛的军队全部复员完毕。第一和第二复员局于1946年12月1日取代了陆军部和海军部。这两个局作为民间机构来负责完成日本海外武装部队的复员任务。到1946年1月底,美国第六军撤出了日本,只留下第八军,该军得到驻广岛地区的英联邦一些军队的协助。第六军和第八军都没有接到命令去镇压反对占领的暴动,连孤立的暴动也没有发生过。日本人起先对外国士兵的恐惧和怀疑,变成了友好和信任。占领的第一阶段——和平解除日本武装部队的武装——成为整个占领过程中最容易的一步。

    (四)美国对日基本政策

    除了那些用来保证日本的投降和立即使日本武装部队复员的工作能顺利进行的命令外,美国政府还准备了一份全面的对日政策声明,这个文件题为“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成为盟军最高统帅部对日政策的基础。(22)文件进一步解释了美国在波茨坦宣布的并写进了投降文件的总原则。它为日本定下了两个基本目标。第一,防止日本再次成为世界安全与和平的威胁;第二,建立一个尊重其他国家权力并拥护联合国宪章的思想和原则的“和平与负责的政府”。文件指出,这些目标的实现应通过遵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限制日本的领土,消除日本国民生活中的军事影响,实行军事占领。文件强调指出,盟军最高统帅部(SCAP)(23)将利用但不是支持现存的日本政体;支持由日本人民或政府自己发起的对现有政体的改变。更具体的是,文件为解除武装和政治上、经济上的非军事化的程序作了安排,其中包括整肃那些居于公开的或秘密的负责地位的好战的民族主义和侵略的鼓吹者。文件还规定了对战犯的审判。它强调必须保证基本人权,并命令废除那些基于种族、民族、信仰和政见而制定的歧视性的法律和规定。它为赔款和退赔制定了政策。它主张在工人中和工业、农业界发展民主组织。它还倡议解散原来垄断很大一部分日本贸易和工业的大工业银行,以此来暗示未来经济改革的形式。

    (五)占领的概貌

    在描述盟军最高统帅部这个组织及其执行政策所采取的实际步骤前,必须了解占领的一些概貌,才能理解盟军最高统帅部的作用。首先,麦克阿瑟坚持他必须拥有大到足以应付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局面的权力。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在波茨坦和在投降书中就预先指出将不建立直接的军管;除了在极其紧急的情况以外,盟军最高统帅将通过日本政府来贯彻其政策。“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进一步支持这一主张。然而,麦克阿瑟担心这些文件可能限制得太紧了。于是在1945年9月6日,经总统批准,参谋长联席会议对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出了一个特别指令,再次声明,天皇和日本政府都应服从盟军最高统帅部。它指出,只有在能带来满意后果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日本政府来控制;这样就强化了盟军最高统帅的行动自由。指令最后规定,这样的控制不能削弱最高统帅在认为必要时采取直接行动的权力。(24)麦克阿瑟应同意华盛顿关于利用日本现有政府机构的办法,这对于早期占领的顺利进行,是很有利的。

    除了麦克阿瑟坚持要求很大的权力和行动自由外,美国政府对待他十分小心谨慎。甚至参谋长联席会议——那个直接负责向他发布命令的美国政府执行机构——都不愿用一般指令的用语来对他说话。如官方发布的评述1945年9月6日指令的新闻,把该指令称为明确了麦克阿瑟地位的“咨文”或“声明”,尽管这一指令是经总统批准的。

    而且,盟军最高统帅部的通知和官方刊物都经常被用来加强这样一种概念,即关于占领的各项政策均出自设在东京的总司令部而不是华盛顿,所以盟军最高统帅部不受任何外来的控制。例如,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方刊物引用了来自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这一“咨文”来证明,利用日本政府来执行占领的政策是由盟军最高统帅部制定的,而不是由国务院—陆军部—海军部协调委员会或总统在华盛顿或盟国在波茨坦制定的。(25)就盟军最高统帅部同远东委员会的关系来说,盟军最高统帅部对自己是这一政策的制定者的骄傲及其自由行动的愿望,是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和意义的。这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美国政府具有这样的传统:它对战场上的指挥员只发出笼统的指示,允许他根据自己认为是合适或可能合适的方式充分自由地解释并执行指示。

    对各项政策的贯彻安排孰先孰后,是对日占领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也是占领之所以能成功的一个极大的因素。因为在占领中采取的每一步骤都是经过详细讨论的,麦克阿瑟在一开始就很英明地决定,在任何一段时间内,只执行有限的几项政策,这一点在下文中将看得很清楚。而且,麦克阿瑟给各种改革以优先地位,并及时进行这些改革,从这两方面都可以看出他在执行自己的任务方面是很有办法的。很自然,在开始阶段,他将精力集中在军事问题上。到1945年10月中旬,日本本岛上的军队全部复员完毕,联合舰队司令部和陆、海军参谋部都撤销了。日本的非军事化工作进展得十分顺利,这样,将重点从军事方面移到非军事方面的时机成熟了。麦克阿瑟并没有宣布对日本生活的所有各方面进行普遍的改革,而是迫切要求进行那些对发展新的政治觉悟最起作用的改革。在整肃了反动分子,修改了宪法,并进行了新的大选后,麦克阿瑟开始转向经济问题。

    最后,对日占领有一点使历史学家感到特别困惑的是,他们找不到充分的材料来断定盟军最高统帅部在许多改革中究竟起了多大作用。很明显,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影响在几乎所有的改革中都占突出的地位,但不幸的是,盟军最高统帅部没有采取统一的步骤来贯彻它的意旨,于是问题就更复杂了。在占领的最初几个月里,多数的政策都是通过向日本政府发出正式指令来执行的。如日本方面拖延或拒绝执行,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就直接与有关方面负责人商谈,并坚持要日本方面执行。随着时间的推移,盟军最高统帅部认为急需制定一个更为全面的方案,并将进一步发出指令,召开大量的会议来解释这些指令的意义。整肃计划的执行就是用这种方法来处理问题的一个最好例子。

    历史学家想要找到任何有关起草新宪法——一项具有较大意义的改革——的正式指令,都是徒劳的。关于这个问题,与日本头面人物的个人会谈和会见是有资料可查的,但没有指令。然而,如下面所指出的,这样做使盟军最高统帅部可以为获得它所希望的那种宪法而尽量施加其必要的影响。随着占领的进展,政策的贯彻、改革或变化都越来越多地以口头建议和非正式备忘录的形式提出,而不用正式指令了。实际上,从1947年6月以后,他们就几乎没有向日本政府发过任何指令。由于日本人认为只要是指示,不管是书面的或口头的,他们都必须执行,这种在做法上的改变并没有影响盟军最高统帅部对日本政府的所有部门的细致而直接的监督。

    (六)盟军最高统帅部的组织

    如上面所指出的,占领的最初两星期主要用于解决纯属军事的问题。不久以后,盟军最高统帅部的组织开始有了较明确的形式。首先,麦克阿瑟决定不成立一个专司军管事务的总参谋处。因此,成立了一些各司专职的参谋局来监管日本人生活中的所有非军事方面的问题。起初,军管工作人员都被派到第六军和第八军的军级或师级岗位上,而不是派到专职参谋局。后来,这些工作人员都附属于第八军的46个都、道、府、县一级和8个地区一级的司令部。这些人的主要职责是保证日本国民服从由东京发出来的指令。这些人是由500名军官、500名非军人的专家和2 300名士兵组成的。

    盟军最高统帅部于1945年9月17日迁往东京。两个星期后,盟军最高统帅部和属下的9个负责非军事事务的专职参谋局和4个负责军事事务的总参谋处成立了。由于新的任务和职责的产生,后来又增添了新的局。从图表(原著第324页)中可以看出,到1947年8月,通过副总参谋长向司令部汇报的有14个非军事局,通过总参谋长汇报的有3个。这些局、处在它们所管辖的范围内有很大的权力。各局、处中最重要的一个是民政局。该局由考特尼·惠特尼准将领导,它的作用是就有关朝鲜军事管制和日本政府的国际性结构(包括非军事化和取消中央集权)的政策给盟军最高统帅部提供建议。它同时还负责“肃清那些可能阻碍人民自己管理政治的封建的和极权主义的做法”,消除那些可能对实现占领目的有妨碍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每个局、处负责就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务同日本政府取得直接的联系。但在1947年春季以后,所有涉及立法的问题都得通过民政局去联系。

    与日本政府的联系是通过外务省建立的中央联络局来保持的。这个联络局的作用是接收来自各个参谋局的指令、命令和要求,然后转送给日本政府中的有关部门去执行。为了将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指令变成日本的法律,以便使日本政府能自动负责去执行这些指令,1947年4月以前的指令都是以帝国敕令的名义重新发布的。在这以后,就以内阁命令的形式发布了。中央联络局还负责安排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同日本方面适当的官员之间的会谈。

    虽然这样的组织形式和各组织的职责与权力上的分工将占领中的军事与非军事这两个方面很清楚地分开了,但还是有很明显的不足之处。在东京制定政策的总司令部各参谋局与在外面直接搞工作的军管工作人员之间只有一种薄弱的、间接的关系。例如,一项关于教育方针的政策指令,是由宣传和教育局制定的。然后,通过中央联络局发给日本文部省。这项政策指令又通过各军、师的参谋长转发给军管人员中主管教育的官员。有时,日本地方上负责教育的官员也可能先于军管的官员从文部省接到指令。而且,由于军管的有关官员不直接对专职参谋局负责,而只向自己的师长负责,所以他不明白发出这些指令的理由。这种关系也给军管官员向总司令部汇报总司令部最感关切的情况造成了困难。尽管有这些困难,这一基本的组织形式在麦克阿瑟控制的整个期间一直没有改变过。

    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1

    资料来源:《总结》,第23期,1947年8月,第313页。机构生效日期,1947年8月。

    第三节 走向民主化的早期措施

    (一)建立民权

    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日本的军界首脑控制了全体日本人的思想和行动。在当代,他们的政治觉悟处于最低潮,那些使日本成为一个独裁国家的法律和敕令依然在行使。那些还活着的反军国主义的人士还关在监狱里。几乎没有什么日本人懂得民主对他们自己或对他们的国家意味着什么。因此,麦克阿瑟认识到,他首先要完成的非军事任务之一,是创造一种气氛,使民主的态度和民主的实行能发扬起来。因此,在占领的历史中,有6个月的时间主要是用来发展新的政治自由。民权建立起来了。召开了国会,以制定一个较自由的选举法。新宪法草案经盟军最高统帅部批准并公布出来,供大家考虑。开展了整肃,将那些可能反对民主改革的人撤离重要职位。举行了战后第一次大选。

    虽然这几件事是同时进行的,但保证言论自由是盟军最高统帅部首先采取的行动之一。早在1945年9月27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就命令日本取消一切对通信自由的限制,废除那些给予政府控制报刊、电台权力的法律。因此,现在如果哪一个日本人想批评日本政府、政府的政策、甚至天皇制度,他都可以批评,不用担心会受到报复。1945年10月4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布的那个通常被称为“日本人权法案”的指令,进一步唤醒了人们的政治觉悟,促进了一些新政党的建立。(26)正如盟军最高统帅部解释的那样,发表这个指令是“为了消除对于政治、民权和宗教自由的限制,消除基于种族、民族、信仰或政见的歧视”,该指令命令废除所有限制这些基本人权的法律。所有由于违犯了这些法律而关进监狱的犯人应于10月10日前全部释放。剥夺了负责全部民事警察活动的内务省的一切独裁权力。内务大臣和他的一批高级警官被撤职,负责思想统制和行动统制的“特别高等警察”被撤销。禁止一切警官干涉个人自由。

    这一指令的发表立即引起了政治反响。首先是东久迩首相声称,如果没有“思想统制”,他就无法管理。因此,东久迩内阁于1945年10月5日总辞职。在这以后的几天内,作了一些努力来挑选一个能担任首相的人。这个人必须是没有积极支持过日本的侵略行动,能与盟军最高统帅部合作,并愿意只在举行大选之前的这几个月内任职的。最后,选中了币原喜重郎男爵。币原是个73岁的前外交官,他以往在政界活跃的时期是在1931年。他是新的“改进党”的领袖,但是他在挑选内阁大臣时,不是根据党派关系,而是根据他们本人的条件。他的大臣大部分都是与外国人打过交道的有经验的保守派。市原担任首相,直到1946年5月22日为止。许多最重要的政治改革都是在他担任首相期间进行的。

    发表“日本人权法案”的另一个结果是政治活动又突然活跃起来了,特别是各“左派”政党。在日本历史上,共产主义者第一次得到了建立政党的合法权利。像志贺义雄和德田球一那样的共产党领导人都从监狱里放出来了。志贺是党的主要理论家,德田后来担任总书记。他们出狱后立即投入了组织政党的工作。这个政党很快就成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长久以来被公认的共产党领袖野坂参三,也从他流亡的华北回国。1945年10月20日,共产党的官方报纸《赤旗报》创刊了。《赤旗报》主张自由分掉荒废的土地,没收工业,取消天皇制,贵族辞职,并同社会党人组成人民阵线。社会党,或称社会民主党,是第一个正式成立的新政党。他们远没有共产党人那么激烈,在众议院有15个议员。他们主张控制通货膨胀,建筑新住宅,在最近的将来举行大选,妇女应有参政权,制定劳动法,集体议价,以及广泛的土地改革。他们连续几次拒绝与共产党人组成统一战线,但同意共产党人所说的必须驱逐政府中的反动势力的观点。

    几个保守的政党,主要是由战前的旧政党的领导人重新组织而成的。成立于1945年12月的日本协同党在众议院中有25个议员。他们的政纲是支持天皇制,主张“全民的民主政府”,采用合作方式重建日本工业,铁路、电报、电话继续由政府经管。当时日本的第二大党是自由党,他们有50个国会议员。早期的领袖包括芦田均和吉田茂,这两人后来都当过首相,虽然芦田均后来改变了党派信仰。自由党的大多数议员是老的保守主义者,他们主张在经济上自由放任,妇女有参政权,降低选举年龄,改组参议院和枢密院,但对日本宪法只主张进行适度的修改。最后,就是改进党,币原是其领导人之一,他们在众议院中占的席位最多,有240席。它的大部分成员来自两个战前起领导作用的党,即民政党和政友会。到11月中旬,改进党还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党纲来,但似乎与自由党一样保守。他们主张政府继续控制经济,主张对在拟议中的土地改革中遭受损失的地主给以大量补偿。不过他们在政治上的得势只是暂时的,因为这个党的许多成员在整肃中被清除了。

    (二)修改宪法

    尽管取消了对公民自由的各种禁令,但是个人对自己的基本权利却没有把握,除非这些权利得到永久性的保证。虽然同盟国可能会坚持其使日本民主化的努力,但除非日本有一个基于民主原则的宪法,否则一切都是徒劳的。从日本的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来看,很明显,要在旧的专制的君主立宪政体下发展民主是不可能的。因此,对日本实行政治上解除武装和重定方向来说,修改宪法成了最重要的先决条件。不幸的是,人们很难精确地追溯和准确地评价盟军最高统帅部在修改宪法中的作用。关于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对日本人的书面指示,而只有盟军最高统帅部和日本官员举行的一些最重要会议的不完全的记录。不过,宪法修改有三个明显的阶段。第一阶段是1946年2月以前的几个月,在这个时期内,日本人向盟军最高统帅部提出了各种草率的、不能接受的修改意见。第二阶段从1946年2月开始,当时麦克阿瑟和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民政局极其关心新宪法的起草工作。通过的草案于1946年3月6日发表,本阶段告终。最后一个阶段包括日本国会和华盛顿远东委员会讨论这个草案的整个过程,草案最后于1946年11月颁布。前两个阶段是日本民主化的早期步骤的重要阶段,在这里论述。最后一个阶段对以后出现的日本民主特征来说是同样重要的,这一阶段将在以后的一节中论述。(27)

    在1946年9月至12月之间,麦克阿瑟曾多次明白地告诉日本人说,他相信有必要对根本法进行重大改动。他还极力主张应允许和充分鼓励日本人“在占领军的全面指导和监督下自己起来工作,担当改革任务”。(28)但是他认识到这两个观点是与日本人的愿望相矛盾的。最先对修改宪法感兴趣的日本官员之一是近卫文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2亲王。关于近卫所起的作用,说法不一。他于9月中旬以副总理大臣的身份与麦克阿瑟进行了会谈。在这次会谈的基础上,他自认为自己已被选为新宪法的主要制定者,并认为他已得到麦克阿瑟的批准,即可开始工作。以后,近卫与盟军最高统帅的政治顾问小乔治·艾其森进行了一次会谈,近卫认为,此事就暗示着他将是起草新文件的关键人物。在这次会谈中,艾其森概括叙述了新草案中应该包括的一些基本要点,这使日本人对盟军最高统帅部关于修改宪法的意见有了初步的了解。在修改宪法中最重要的几点是:扩大众议院的权力,确定国会负责组阁的原则,废除天皇的否决权,限制天皇发布敕令的权力,颁布民权条例,以及成立独立的司法机构。然后,近卫仿照日本第一部宪法的主要制定者伊藤公爵的先例,组织了在天皇直接保护下的专门的“宪法调查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设在内大臣府。近卫显然是想通过这种办法把宪法的修改置于他自己的控制之下,想保留天皇的许多特权,避免对旧宪法进行根本的修改。

    1945年10月,币原内阁成立;不久,麦克阿瑟告诉总理大臣,修改宪法是日本应该进行的最重要的改革之一。因此,内阁组成了自己的委员会,以东京帝国大学法律教授松本烝治博士为委员长,为内阁准备宪法草案。近卫和内阁委员会同时但又各自独立地进行宪法修改工作而造成的混乱局面,不久就因后来发生的事情而消失了。内阁坚持它是惟一的接受盟军最高统帅命令而修改宪法的机构,只有它有权办理。这迫使近卫改变他早先的一些声明,并公开说明他没有受命起草新宪法,只不过是“调查一下宪法是否需要修改”。他还说他将在11月底前准备好他的报告。因此不久以后,盟军最高统帅部要求政治顾问处对这个问题不要再搞下去了。(29)1945年11月24日,即撤销内大臣府的那一天,近卫的委员会向天皇报告了调查结果。两周后,当近卫、前内大臣木户和其他人作为战犯被捕时,近卫在宪法方面的工作就更没有信誉了。1945年12月15日夜,近卫自杀。这样,一个坚决主张将宪法的修改局限于狭隘范围内的政策的人就被排除。(30)松本领导的内阁委员会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受权继续进行修改工作的惟一官方组织了。

    同样清楚的是,内阁委员会在这一时期也赞成只进行最低限度的改革。例如,据报道,松本于12月8日宣称,“民治的政府”可能会损害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这是为需要一个像过去一样的“民享的政府”作辩解的。这种主张得到保守派政党的支持而加强了。改进党所拟的宪法草案强调,需要通过保留天皇的君权来保持日本独特的国体。但是,草案规定:建立内阁负责制的原则;天皇通过国会行使权力;参议院从属于众议院。自由党的建议基本上与改进党的相似。它设想天皇仍超于法律之上,个人权利要受法律的限制。社会民主党人还没有发表他们的建议,但是他们表明将支持增加内阁权力的修改意见。共产党是惟一坚持进行根本改变的政党。他们于1945年12月30日在他们的报纸《赤旗报》上发表了他们认为宪法应遵循的原则要点。他们没有提到天皇。他们建议权力归人民所有,内阁对国会负责,人民应有政治、社会和经济的自由,包括工作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阶级差别和家族差别应予铲除。

    修改宪法的问题很快就达到了高潮。首先,从内阁委员会的各种修改草案中可以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政府是不打算作根本修改的。1946年2月1日向盟军最高统帅提出的最后草案的许多方面,是明显地与波茨坦公告相矛盾的,也是与同盟国的建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的观点相违背的。根据这个草案,天皇仍然是中心人物,保留着君权。虽然天皇要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来行使自己的权力,但个人自由和人权仍受到法律的限制。枢密院仍然保留着,武装力量仍准许存在。关于内阁对人民选举出来的议员负责的原则,以及司法独立的原则,都没有条款加以保证。(31)

    这种形势使得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民政局采取措施来保证它在宪法修改中起支配作用。第一步,是为盟军最高统帅的行动建立合法根据。1946年2月1日,民政局主任惠特尼将军向麦克阿瑟提出了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份草案。惠特尼主张:“在远东委员会对这个问题没有作出决策的情况下(远东委员会的决策当然有控制作用),您对于宪法改革拥有权力,正像您对于占领和控制日本的其他实质性问题拥有权力一样。”备忘录最后说,在没有远东委员会决定的情况下,盟军最高统帅的执行权不受任何限制,除非盟国委员会要限制行使权力的方式或远东委员会要检查盟军最高统帅部可能采取的任何行动。(32)

    麦克阿瑟于2月2日和3日与惠特尼商谈,并决定有几点应写入新宪法。天皇将是国家的首脑,他要根据宪法行使职权,要对人民的基本意志负责。第二,必须废除“国家拥有作战的最高权力”,日本应放弃把战争“作为解决争端甚至作为保卫自己安全的手段”。除了皇室以外,贵族制度只限于目前这一代,贵族没有政治权力。最后一点是建议仿照英国制度制定预算。(33)还进一步决定,根据这些原则的性质和运用来指导日本政府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准备一个包含以上这些原则的宪法草案。

    因此,从2月4日到10日,盟军最高统帅部的民政局实际上成了一个制宪会议。对起草者起指导作用的某些一般性原则经达成协议。这些原则包括使用日本术语和在可能的地方采用英国制度。他们设想一个内阁有广泛权力的一院制立法机构。主权属于人民,但要通过三个行政部门来行使。民权将得到保证,内阁对国会集体负责,在得到不信任投票时,必须辞职,或解散国会。弹劾只限于罢免司法人员时使用。(34)新的宪法草案在一个星期多一点时间内就完成了。惠特尼得到麦克阿瑟对草案的正式批准后,于2月13日会见了内阁的主要代表,通知他们松本草案不能接受,交给他们一份盟军最高统帅部的草案作为新的修改准备工作的指导。至于在这些会议中到底有些什么情况,各方报道大不相同。据称日本被迫不加修改、不加讨论地接受了民政局的草案。这次会见的官方报道不能使人相信,因为它似乎是明显地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说,并没有强制日本人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另一方面又说,已警告日本人“要是内阁不采取行动的话,麦克阿瑟将军准备自己把问题摊在日本人民面前”。(35)显然,如果麦克阿瑟直接把草案摊给日本人民,这就意味着内阁未能起草一个可以接受的草案。没有一个内阁能在受到这样的公众谴责后继续存在下去。

    尽管对内阁的未来存在着这种间接的威胁,包括松本在内的几个内阁成员仍然争辩着,要把修改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后,内阁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由天皇解决了,天皇赞成对宪法进行根本性的修改。内阁增加了两个大臣,这两个大臣都主张对宪法进行广泛的修改。盟军最高统帅部与内阁的代表之间关于拟订一个可以接受的草案的讨论,于3月4日上午恢复了,讨论一直继续到第二天下午。据官方报道,会议期间“民政局成员和一个精心挑选出来的日本官员小组把草案译成英语,决定了可以接受的英语表达方式,然后再把它译成能够良好地、满意地传达英语意义的日语”。(36)宪法修改草案于1946年3月6日在日本公开发表,麦克阿瑟和天皇都表示坚决赞同。3月14日,政府宣布要将这个宪法草案送给新的国会批准,新国会要通过即将举行的选举产生。根据现有的迹象看来,麦克阿瑟和他的民政局显然能够使内阁支持自己的草案。从日文本的内在形迹来看,从盟军最高统帅部同松本及其同僚会谈之前内阁对一些修改意见的不断反对来看,从盟军最高统帅部一经与内阁的代表讨论后就对最后草案立即表示赞同这点来看,显然日本人对草案的内容和形式都只能作有限的选择。重要的实际情况是,麦克阿瑟和民政局于2月初所阐明的基本原则已写进最后的文本中了。

    (三)整肃的第一阶段:政治方面

    当内阁正在为新宪法问题而伤尽脑筋的时候,它还面临着另一个危机——即执行整肃的指示和甄别候选人以进行新的选举。要想在日本启发一种有效的政治觉悟,仅仅依靠法令来建立基本人权,或由盟军最高统帅部发起而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新宪法,是远远不够的。要使人民能有机会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政府工作人员,那就必须驱逐仍然当权的反动分子和极端民族主义分子。(37)上一次选举是在1942年举行的,当时只有一个民族主义的政党,选入众议院的3/4的议员是由这个政党认可的。这些人在1946年春仍然是国会议员,并在政治阵营中争夺权力。如果国会和内阁要在战后成为日本人民意志的代表机构的话,那就迫切需要进行普选。

    然而,要使选举做到公正无私,有两个步骤是必要的。首先,必须修改选举法。原选举法只允许25岁以上的男子有选举权。因此,在盟军最高统帅部的鼓励和指导下,日本政府于1945年11月召开了国会特别会议。这次会议的重要成就之一是通过了新的选举法。从此以后,20岁以上的男子和女子都有选举权了。

    第二,有必要在政界尽可能地消除老的、军国主义的、极端民族主义的领导人的影响。由于这些领导人控制着政治机构,他们将毫无疑问地再次被选进众议院。如果要让新的政治力量和新的领导人出现,如果要使选举能代表“日本人民的自由意志”,那么必须从政治舞台上铲除这些民族主义者。通过整肃,达到了这个目的。总的来说,整肃分为两部分,即政治整肃及1947年1月扩大到包括地方官员以及工业界和舆论界领袖的整肃。由于这个政治整肃是由盟军最高统帅部执行的,所以它是同盟国在波茨坦所声明的态度和政策的自然产物。他们深信战争是由不负责任的军国主义的倡导者们所造成的,因而决定惩处那些引起战争的人,这些人包括战犯和“好战的民族主义和侵略的鼓吹者”。正如在“日本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声明”(38)和“给盟军最高统帅的初期指令”(39)中所说明的那样,很明显,麦克阿瑟必须及早采取激烈的行动把这些人从公共生活中铲除掉。(40)

    第一阶段,即政治整肃,是为了在选举前“甄别”众议院候选人而发动的。建议整肃的指示早在1945年12月初就发给日本人了,还附有这样的说明:“进行必要的政治上解除武装”的时刻已经到来,“由于国会选举即将到来,立即采取行动更为重要”。(41)尽管事情很紧要,但是过了一个月才正式采取行动。1946年1月4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布了两个指令,开始了政治整肃。其中一个指令(SCAPIN 548)是取缔鼓吹日本军国主义、赞成日本对亚洲的霸权或助长日本民族主义的政党、团体或其他组织。列入取缔名单的有27个最突出的恐怖主义团体和民族主义团体,下令没收它们的财产。(42)到1946年2月23日,这一指令写进天皇敕令,(43)就起了法律上的效力,列入这一类组织的数目增加到147个。解散这些组织的工作,立即以浩大的声势贯彻执行。

    第二个指令叫做“解除公职令”(SCAPIN 550)。(44)这个指令是随后在日本的一切整肃的基础。首先,这个指令命令日本政府从公共机构和政府机构中清除下列人员:军国主义的民族主义鼓吹者和军事侵略鼓吹者,极端民族主义、恐怖主义和爱国主义团体的有影响的成员,以及战时各政党的有权势的成员。这个指令对“公共机构”和“政府机构”下了明确的定义。它列举了7种人,这7种人当然地成为解除公职或从其他重要的或有影响的职位上清除的对象。前3种应予免职和清除的人是日本的军事领导人,包括因战犯嫌疑而逮捕起来的人、陆海军职业军人、特别高等警察以及陆军省和海军省的主要官员。后4种人包括极端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的或秘密爱国主义的团体和战时全国性的政治团体中的成员,海外开发公司的高级职员,占领区的长官及其直属部下,以及“其他的军国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最后,指令要求对众议院所有的候选人立即进行甄别。这个指令还附有调查表的样张,供目前在职人员、竞选人员或求职人员填写。

    这个整肃指令对日本政治生活当然有深远的影响。这个指令发布后不久,许多必定属于整肃范围的主要官员辞职了。由于币原内阁里有3名内阁大臣和6名内阁官员受到牵连,连币原内阁能否存在下去也成问题了。但是内阁总理大臣于1946年1月11日宣布说,他宁愿改组内阁而不愿辞职。新上任的内务大臣三土忠造对省内受影响的人员进行了调查,在两周不到的时间内,他的主要官员中有32人自愿离职,10人被撤去职务。这时,内阁向盟军最高统帅报告说,他们认为,要是将属于上述各类的人员全部免职是不明智的,因为这样就要影响到20万人之多。据报道,惠特尼将军对这个反对意见回答说,整肃的目的是为了使政府纯洁,因而必须照办;至于不平衡的情况,将在撤职之后而不是在撤职之前加以调整。(45)最后,在这一指令发布了一个多月之后,内阁发表了自己对这个指令的解释。这份解释列出了盟军最高统帅部规定的所有各类整肃范围。并且还规定,凡是1942年在翼赞政治会的支持下被选进众议院的人(约占80%)没有再次被选的资格。由于内阁关于无被选资格人员的名单发表较迟,因而难以在选举前对所有的候选人都作审查。1946年2月25日宣布,选举将延迟至1946年4月10日举行。不久以后,对各类整肃范围作了一次新的、更为广泛的解释。在这张名单上增加了13个财政金融和开发机构。规定凡属1937—1945年期间的内阁成员或枢密院、企划厅、情报局的成员,均应包括在军国主义者和极端民族主义者之内。这一指令的其他段落也作了修改,以至凡是与“思想控制”罪犯有关的任何官员和鼓吹日本扩张的作家,都在整肃之列。

    (四)各政党和战后第一次选举

    整肃范围的扩大,在政界引起进一步震惊。内阁总理大臣币原不得不要求盟军最高统帅部豁免对3个内阁阁员的整肃,以便他们在选举以前能继续当政。当时在国会中已赢得274个席位的改进党只有27名议员有再次被选的资格。自由党的50名议员中,20名被淘汰了。协同党几乎完全被整肃掉了,因为他们的28名议员中只有3名幸免于整肃。尽管如此,竞选运动还是有点势头的。就像在日本选举中通常发生的情况一样,争执点不是很分明的。1946年3月的《总结》把改进党人和自由党人描述为基本上是鼓吹恢复自由经营企业的保守主义者。一般说来,改进党人支持日本社会中传统的占支配地位的经济成分。自由党人中的主要成分是小工厂主和小店主,他们喜欢19世纪的经济自由主义,希望政府对商业的控制越少越好。协同党仍保持其保守的态度,但支持对大企业的所有制和经营管理采取合作的原则。大批无党派人士的政见和经济方面的观点都是保守的。社会民主党人代表大城市中日益高涨的工人运动和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他们对于政治采取社会民主主义的观点,主张对银行和一些主要工业部门实行国有化,这种观点被说成是类似英国工党党员的观点。受这次整肃影响最小的政党是共产党;他们改变了对天皇的看法。虽然他们鼓吹废除天皇制度,但是并不赞成天皇退位。为了赢得广大劳工大众的支持,他们在这一时期强调对社会进行和平演变的改革纲领,而不强调无产阶级革命。在其他问题上,他们的纲领仍然同12月份发表的相同,即解散垄断企业,结束政府对金融机构和生产资料的控制和占有。

    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各政党之间的分歧极少。例如,只有共产党的候选人反对3月份发表的新宪法。所有的政党都答应提供迫切需要的食物、衣着、住房、农业必需品和就业机会。大家都主张进行土地改革,制止通货膨胀,在自愿的基础上而不是在强迫的基础上采购粮食。共产党人坚决要求将战争赢利予以没收,但其他政党则建议征收重税。

    至于盟军最高统帅部在选举中的作用,则是尽量采取措施防止占领人员干涉投票活动。对各军政部门都发送了特别指示,强调指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监察。如发现任何不正当的行为,都应向统帅部报告,但是对投票选举的实际监督工作则完全由日本人担任。尽量采取措施保证全体选民都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进行投票选举。报界、日本官员和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都积极鼓励人民参加选举活动。结果,人民普遍参加了投票活动,这证明他们是关心这次选举的。登记的选民中,有72%以上参加了投票,其中包括有选举权的妇女中的66%,她们是第一次参加选举。

    选举的结果并不惊人。两个保守政党在众议院中取得了近半数的席位,但是自由党取代了改进党,成为领导党。社会民主党人显示出惊人的力量,取得了几乎与改进党人同样多的选票。共产党人选上了5名议员,得到了占普选的4%弱的选票。在79名妇女候选人中有38名当选。当选人中有3/4以上是新议员。由于无党派人士中大多数是保守主义者,因而保守的政党获得了相当大的多数。(46)正如《日本时报》在1946年4月16日指出的:

    当然,旧的保守力量的残余势力是设法保持他们的优势的。但是,鉴于根深蒂固的旧势力直到最近还掌握着大权,而新的改革力量扩展其势力还为时不久,选举的结果应该说是惊人的。

    盟军最高统帅部在其关于选举结果的声明中指出,日本人民已拒绝了右的和左的极端,而“采取了一条宽阔的中间路线,这将有可能逐渐实施一个为了最好地为日本人民的利益服务”而设计的平衡的施政纲领。(47)

    这次选举明确地显示出日本这个国家还有某些弱点。首先,选民,特别是其中的青年和妇女,对于民主的概念还不熟悉。对于许多重要的基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一般缺乏肯定的看法。由于大多数候选人的态度暧昧,很难从中挑选。各政党组织涣散,缺乏明确的纲领。腐败现象和党内派系纷争与冲突连绵不绝。

    虽然内阁总理大臣币原自称他的内阁是一个超党派的内阁,但他总被认为是改进党人的领袖。当改进党失去选举中的多数时,币原宣布了自己将组织一个新政党的计划。自由党人,还有社会民主党人、协同党人和共产党人,坚决认为选举的结果已经充分表明不允许币原内阁继续当政了。币原使用政治策略争取无党派人士和其他保守派人士的支持,此举遭到失败后,他的内阁于1946年4月22日宣告总辞职,这样就为各党派重新组合创造了条件,结果在一个月之后终于成立了吉田内阁。

    日本民主化的第一个阶段就这样完成了。民权建立起来了。一个新宪法等待国会的审议和批准。极端民族主义者和军国主义者已被宣布无被选资格,因此,一个大部分由新人员组成的众议院在战后第一次选举中成立了。新的民主力量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了。迄今为止,麦克阿瑟一直能在实际上不受盟国干涉的情况下贯彻执行自己的政策。但是这时盟国开始通过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委员会直接参与战后政策的制定工作了。盟国早已对选举的日期提出异议,而远东委员会坚持他们必须有机会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此后,关于占领日本的许多政策就成了重要的国际问题。

    第四节 盟国参与制定政策

    (一)远东委员会

    正如早已指出的,得到联合王国、中国、苏联和美国批准的波茨坦公告,是一份对占领日本起控制作用的文件。再则,麦克阿瑟将军是代表所有这些盟国的统帅。然而,从上文关于直到1946年4月为止的占领日本的叙述看来,很显然,占领日本几乎仅仅是美国的单独行动。由于美国在太平洋战争中起支配作用,美国在对日本的占领中继续起首要作用,是逻辑上必然的。但是美国并不打算完全拒绝别国参与制定占领政策。事实上,美国认识到,为了获得成功,基本的占领政策必须得到盟国的批准。

    甚至在签订日本投降书以前就已经采取步骤,要盟国参与对日本的管制了。1945年8月21日,美国向中国、苏联和联合王国提交了一份建议书,提出要成立一个“远东咨询委员会”。(48)这个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向参与占领的政府提出关于采取何种政策和步骤来保证日本服从投降的决定。当时曾经建议,远东咨询委员会设在华盛顿,必要时应与非委员国磋商。苏联和中华民国都立即接受了美国的建议,但是盟国参与制定对日本的战后政策到什么程度,要达成协议还有很大的距离。

    在1945年9月伦敦的外长会议上,苏联外交部长莫洛托夫要求把对日管制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据美国国务卿詹姆斯·F ·贝尔纳斯说,莫洛托夫当时声称,他的政府认为现在订立一项防止日本恢复侵略的协定是很适时的,特别是从当前日本正在贯彻执行投降条款的情况来看,更应如此。(49)他特别反对被遣散的日本部队不作为战俘看待、不强制劳动这样的事实。因此,他极力主张成立一个对日管制委员会。美国回答说,拟议中的远东咨询委员会会允许讨论这类问题,但是贝尔纳斯答应回到美国后就对这个对日管制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50)

    到1945年9月29日,贝尔纳斯宣布接纳联合王国为远东咨询委员会的成员。英国提议把委员会设在东京,并请委员会考虑是否要成立一个管制委员会,如果要成立,则考虑一下,应赋予该委员会哪些权力。后来美国宣布:法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荷兰已被邀请为委员会的成员,第一次会议将于10月30日在华盛顿举行。然而当时苏联已决定采取与以前相反的态度。苏联声称,关于日本问题,既未通知过苏联,也没有同苏联商量过,而且苏联在东京的代表库兹马·杰列维恩科中将被当作“一件家具”看待。因此,他已被召回莫斯科。苏联政府宣称他们不愿意作为单纯的咨询机构的一员,而再次要求成立一个四国管制委员会。与此同时,由9国(51)代表组成的远东咨询委员会于10月30日开会,并推选美国代表弗兰克·R ·麦科伊少将(美军退伍军官)为委员会主席。远东咨询委员会希望苏联即使迟一点仍能来参加会议,因而延会一周,但是苏联不予理睬。在以后两个月中举行了几次例会,开始对日本的解除武装问题和重建问题进行了一些泛泛的研究。远东咨询委员会最重要的活动,也许莫过于1945年12月至1946年2月对日本的一次视察。这次视察使9个代表团的成员取得了有关占领的一些问题的第一手资料,也使他们在作为远东咨询委员会的后继机构——远东委员会——的成员而面临新问题时能够心中有数。

    有11个国家参加的决策机构远东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盟国对日委员会的成立,是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之间进行了一系列妥协的结果。前面已经指出,苏联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对日管制委员会,苏联在其中要有与任何其他成员同等的发言权。联合王国也赞成这样一个管制委员会。而且它希望再加上英联邦的成员国,特别是澳大利亚,也参与对日管制,并极力主张接受印度参加委员会。另一方面,虽然美国希望同那些积极参与太平洋战争的盟国分担占领的责任,但是它不想失去它在战时赢得的有利地位。在太平洋战争的陆、海、空军事行动中,美国曾经承担了主要责任。麦克阿瑟将军是美国的一个统帅。即使作为盟军最高统帅,他也是向美国政府负责的。因此,美国坚持,这种关系应予以保持和承认。它还坚持,麦克阿瑟应有权直接采取行动,如果紧急情况需要他这样做的话。最后,美国表示担心,在东京设立一个管制委员会,会使管制日本的问题复杂化,而且会侵犯盟军最高统帅的职权。

    这些争执在1945年12月于莫斯科召开的外长会议上得到了和解。外长们同意成立一个远东委员会,授以制定政策的权力,会址设在华盛顿;同时成立一个盟国对日委员会,(52)纯属咨询机构,会址设在东京。1945年12月27日宣布了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53)新的委员会取代了旧的咨询机构。委员会的成员同原来的一样,只增加了印度和苏联。它负责制定统治战后日本的政策。它也有权审查发给麦克阿瑟的各项指示和麦克阿瑟在政策问题上所采取的行动。为了避免盟国干涉纯属占领日本的军事方面的问题,特别禁止这个委员会参与有关军事活动的问题。而且,还不准这个委员会讨论和约问题,诸如领土调整等问题。通过承认日本现有的控制机构,包括承认由美国政府对麦克阿瑟将军发布命令和通知,来保护麦克阿瑟的权力。

    然而,允许这个委员会有权同盟军最高统帅部进行两种形式的联系。每当这个委员会批准一项政策决议时,美国政府必须以发布指示的形式将这项决议传达给最高统帅。他负责执行这些指示。另一种联系方式不像政策决议那样麻烦不便,但对于最高统帅没有约束力,这种方式就是由委员会主席写咨询信件。这两项规定在委员会中引起相当大的麻烦。首先,委员会的许多成员对于美国代表团不愿向盟军最高统帅部递交咨询信件这一点很不满意。其次,他们对于美国在不希望采取政策措施时企图以咨询信件代替政策决议这一点也很不满意。职权范围还规定美国政府有权在必要时采取行动。如果出现一个紧急问题而委员会尚未采取行动,则美国政府可以向最高统帅发出“临时指示”。在关于“日本宪法结构的根本改变、治理体制的根本改变或处理整个日本政府的改变”这三个基本问题上,美国政府不先经委员会的同意不得发出临时指示。实际上,在本书所涉及的时期内,美国只发布过一次临时指示。

    委员会的表决方式,是苏联坚决主张使用否决权所造成的,这种方式是委员会的优点之一,也是委员会的缺点之一。不需要全体同意,只要包括4大国在内的多数代表同意即可。换句话说,只要美国、联合王国、苏联和中华民国这4个国家中任何一国使用其否决权,就能阻止任何一项政策的通过。这一程序对美国来说特别有价值,因为它保证只有美国所同意的那些政策才能获得通过。否决权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许多较小国家对它感到不满。例如,在委员会最早的一次会议上,澳大利亚外交部长赫伯特·伊瓦特对这种表决方式提出了抗议。其次,这种表决方式阻碍委员会迅速采取行动,并在某些情况下——最显著的是在赔款问题上——曾无限期地推迟了一项决议。这种情况,恐怕比任何其他因素更多地使委员会越来越变得不起作用了。

    (二)远东委员会、宪法草案和选举

    1946年2月26日,远东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在华盛顿的前日本大使馆举行。接着,会议选举美国代表麦科伊将军为主席,并使委员会的组织趋于完善。委员会面临的第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即日本的宪法问题,是对这个机构的基本权力的挑战,并从一开始就使委员会与盟军最高统帅部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读者想必记得,盟军最高统帅部民政局曾提出意见说,麦克阿瑟应有权修改日本宪法,只要委员会对这个问题未通过一项相反的政策决议。(54)而且,当远东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在东京时,他们曾询问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是否正在进行宪法改革方面的工作。官员们告诉他们说,宪法改革问题,严格地说是日本人应加以考虑的一个问题,盟军最高统帅部并没有对此进行任何工作。(55)在2月和3月间,来自东京的非官方报道和日本报纸反映了有关宪法修改的广泛活动。可是,在1946年3月6日,即公布新宪法草案之前,在华盛顿看不到什么官方消息,也看不到拟议的新宪法草案的全文。

    因此,当委员会的成员正好在那天举行的一次会议前,获悉东京的报刊宣布拟议的宪法全文业已公布,并已得到麦克阿瑟亲自批准时,他们的情绪,与其说是惊讶,毋宁说是不愉快。有几个成员宣称,他们认为这种行动是对委员会制定政策这一权力的直接侮辱。由于尚未得到新闻报道的全文,所以没有采取正式行动。1946年3月12日,贝尔纳斯发表的声明稍为减少了委员会成员的不安。声明大意是说,委员会有权审议宪法是否符合波茨坦公告及其他控制性文件。第二天,在宪法与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若干成员坚持要求通过一项放慢在日本的行动的决议,以便使委员会有更多的时间采取行动。他们希望命令麦克阿瑟将宪法送呈委员会正式批准,并推迟定于4月10日举行的选举。

    结果,委员会在1946年3月20日通过了以“宪法草案”为题的第一项政策决议。(56)这一决议虽不及原来所提出的那样广泛深远,但它要求盟军最高统帅部将草案在日本国会中的进展情况不断地通知委员会。决议还竭力维护委员会在宪法改革问题上的权力,它要求盟军最高统帅部通知日本政府,必须使委员会有机会对宪法草案定稿本提出意见。虽然这一行动是在委员会的特权范围之内,而且经美国政府批准,但盟军最高统帅部却是怀着不安的心情接受的。它所担心的是,委员会只会使日本国会在通过业已被麦克阿瑟批准的草案时更为麻烦。

    关于委员会的许多成员要求推迟选举这一点,美国声称,这个问题属于最高统帅——盟国在日本的惟一最高行政官——的权力范围之内,应由他来决定。结果,没有采取任何政策措施,但在1946年3月20日,要求主席就这个问题与麦克阿瑟磋商。具体地说,就是要求他探询一下,最高统帅是否也同委员会一样担心:按预定计划举行选举将对反动的党派有利。麦克阿瑟断然回答说,他并不担心这一点。他还认为,推迟选举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需要的。最后,他认为没有必要告诫日本人说,选举将被看作是测定他们有无能力建立一个负责的、民主的政府的一个试验。

    (三)盟国对日委员会

    1945年12月,又在莫斯科成立了“盟国对日委员会”,以满足盟国的某些要求。这个委员会将在东京召开会议,并只限于4个成员国,即美国、中国、苏联和一个统一代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印度的成员国,这一点使英国和苏联的愿望部分地得到了满足。任命了一个澳大利亚人担任英联邦的代表,这使澳大利亚的地位得到了抬高。美国坚决主张盟国对日委员会不应成为一个控制机构,并不应干涉最高统帅在执行政策方面的行动自由。因此,最高统帅或他的代表将担任主席。盟国对日委员会在它的职权范围(57)中重申了最高统帅在有关日本投降和占领日本方面发布和执行命令的权力。麦克阿瑟被承认为“盟国在日本之惟一行政当局”。然而,他被授权“于颁发重大事项之命令前,须视情势许可,先与委员会进行磋商及提出意见”。为了进一步强调盟国对日委员会的咨询地位,规定凡最高统帅就这些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将具有约束力。

    在1946年4月3日于东京举行的盟国对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麦克阿瑟宣称,他认为盟国对日委员会只具有顾问及咨询作用。他声明,由于日本未来的格局已由他所发布的各项指示加以确定,盟国对日委员会应倾全力于未来的而不是过去的行动。他还建议,盟国对日委员会应举行公开会议,而且应注意不要“对我们的占领政策提出尖锐的、恶意的批评”。在4月17日的第二次会议上,苏联成员就肃清军国主义分子和极端民族主义分子所提出的一项质询,引起盟军最高统帅部的一位发言人提出了一项“全面的答复”。这项答复持续了3小时,而且是用讽刺和轻蔑的口吻提出的。这一行动表明,盟军最高统帅部担心盟国对日委员会可能被人利用以谋取盟军最高统帅部所不愿公布的情报。它还担心,委员会中对盟军最高统帅部所提出的不利的批评,可能会损害日本对占领的信任。由于盟国对日委员会继续举行会议,苏联代表杰列维恩科中将利用了许多会议,企图使盟军最高统帅部为难。为了避免会议草率了事,最高统帅的代表、盟国对日委员会主席艾其森诚恳地试图向委员会成员征求关于土地改革、提高煤产量的方法以及稳定物价和工资等问题的意见。(58)可是,总的说来,盟国对日委员会并没有什么价值,它设置于东京,对于占领来说并没有增添什么效果。

    第五节 民主特征的出现

    (一)吉田内阁和代议政体成长中的困难

    虽然1946年4月举行普选制的大选使众议院3/4的老议员都被那些比较具有民主思想的人所替换,但日本还须作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说是达到了在波茨坦所制定的两项基本要求,即肃清穷兵黩武主义和“依据日本人民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许多成员依然留在日本政府内部,因而很难建立起这样的一个政府。

    新的吉田茂内阁于1946年4月大选之后产生,它基本上是保守的,极力希望变革越少越好。自由党人、改进党人和无党派人士都属于保守派,他们操纵着众议院的相当大的多数选票。除了共产党以外,各政党都处于混乱状态,缺乏领导。必须制定新的法律以贯彻执行宪法的新条款,特别是那些有关国会权力、内阁职责、人权、男女平等、取消家族制度、新的法律程序和新的法院制度等条款。虽然整肃必然将许多最讨厌的军国主义分子清除出政府机构,但这种整肃并没有广泛地在新闻界、实业界、商业界和工业界进行过。而且,投降前的保守分子在较小的市镇和乡村中,通过对居民组织(部落会和町内会)的操纵,依然掌握着权力,进行着控制。

    可是,在以后的18个月占领中,有明显的迹象表明,代议政体的某些基本因素正在日本出现。有了政治讨论的自由;国会第90次会议采取了一些具体步骤,增强了国会作为惟一行政权力机关的地位;并通过了新宪法。而且,日本内部许多现有的弱点已得到克服,盟军最高统帅部所倡议的根本改革大部分已经完成。如下面所揭示的,这个阶段充满着明显的矛盾。吉田内阁基本上属于保守派,但是,当盟军最高统帅部努力推行比吉田及其内阁所支持的改革更为深入、更为激烈的改革时,吉田内阁能维持整整一年,这一点也是个相当明显的矛盾。

    从政治观点来看,1946年4月大选后,各种事情处于完全混乱的状态。在成立新内阁时所遇到的困难,表明缺乏健全的政治领导。虽然没有一个政党在众议院获得过半数的选票,但一般认为,控制席位数最多的自由党将组成一个内阁。自由党总裁鸠山一郎相信他能组成一个政府,并建议与社会民主党人联合组阁。他成功的机会迅速地减少。社会民主党人拒绝组织联合政府,除非由他们党内的一个成员担任首相。据报刊透露,鸠山在填写整肃调查表时没有填上他所写的一本书,而许多人认为这本书会使他受到整肃。币原推荐了鸠山担任首相,而政府未曾重新审查他的资格,于是盟军最高统帅部开始对鸠山的资格亲自进行调查。鉴于他同战前若干民族主义的内阁有直接联系,并由于他支持日本侵略行为的言行,认为他是“一个不合适的人”,在整肃指令的范围之内。结果,盟军最高统帅部指示日本政府,不准鸠山担任国会议员和政府职务。

    这一行动使自由党暂时遭受耻辱。新的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片山哲未能在1946年5月13日被批准建立内阁。后来,吉田茂接受自由党总裁的职务,并在5月16日接到天皇叫他组织新内阁的命令。吉田所挑选的内阁大臣的最初名单包括两个已被整肃的人,因而最后的人选一直到5月22日才确定。内阁包括5名自由党人和4名改进党人。(59)前面已经指出,吉田是一个职业外交家,曾在前任内阁中担任外相,是一个彻底的保守派。他作出许诺,将立即采取步骤来解决粮食问题并使国会通过新宪法。实力最强的阁员之一石桥,提倡实行一种“现实主义政策”。他赞成取消一切财政应急措施,而对在目前情况下不可能这样做表示遗憾。实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把当前事态的发展作为借口,不去实施反通货膨胀条例。

    吉田内阁经常因遭到剧烈和尖刻的反对而处于尴尬境地。不仅社会民主党人利用一切机会来抬高自己的声望,就连共产党人也因各保守的政党缺乏领导而得到好处。虽然共产党人在众议院中只占5席,但是他们成功地利用了自己在国会中第一次有合法代表的机会。日本政治和社会中的共产党力量,直到1950年1月遵照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命令对各政党的领导人进行整肃时为止,不断在增长。共产党力量的增长,并不仅仅由于战后日本普遍存在的贫困、不满和艰苦是产生共产主义政治哲学的肥沃土壤。(60)共产党的有影响,更主要的是由于该党的领导人经过长期训练,有纪律,热忱,精干,并且勤奋。例如,新的党主席野坂参三在1921年就首次赴莫斯科。虽然他在1928年警察搜捕时被关进日本牢房,但是两年后他便失踪了,而在1931年以后就从他在莫斯科的住宅里指挥着日本共产党。从1940年到1945年,他在延安以冈野进的化名和中国共产党人一起工作。1946年1月,他结束了15年的流亡生涯而返回日本,立即担任了党的领导职务。他得到1945年10月获释后被选为共产党总书记的德田球一的有力支持。党的第三号人物是志贺义雄。他积极从事共产主义运动近1/4世纪。志贺义雄担任共产党的日报《赤旗报》总编辑,是党的主要理论家。所有这些共产党的领导人和老党员在1946年4月都被选进了国会,不久都获得了战后日本最杰出的政治家的声誉。(61)尽管追随他们的人数不多,但他们却能使政局经常动荡不定。他们的宣传和政治策略十分高明,因而许多日本领导人,尤其是教育界的领导人,都担心共产党人能积聚足够的力量并得到足够的支持,来破坏日本走向一个较具有代表性的政体的进程。

    在吉田执政时期所召开的三届国会会议(62)中,要算第90次国会会议最为重要。这次会议原定开40天,后来却4次延长会期,从1946年6月20日一直开到10月12日,成了日本历史上迄今最长的一次会议。在这期间,通过了新宪法,开始了程序方面的改革,在立法方面也表现出内阁真正独立的一些迹象。在会议开幕式上,天皇用通俗的语言说:他将把宪法草案提交国会评议,并要求诸大臣提出预算方案和其他重要的立法问题。第二天,首相详细叙述了自己的施政纲领。他保证操作好他所谓的“为民主与和平而设计的政治机器”,保证进行必要的行政改革。他主张革新教育,以铲除军国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一切痕迹。他答应去请求盟军最高统帅部帮助改善粮食状况;他鼓励多生产化肥和农业必需品。最后,他建议通过恢复工业和增加工业总产量来防止恶性通货膨胀。(63)

    在这些声明中,有许多声明显然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而发表的。此外,吉田内阁对实施具体的改革并没有多少兴趣。因此,盟军最高统帅部采取了那种官方所称为“以建议和说服的方式而不是发布命令的方式来鼓励必要的改革的政策”。(64)例如,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们非正式地向众议院议长樋贝诠三提出了他们的建议——使国会按照新宪法行使其适当的职能。这些建议十分有助于清除旧政权下政府的许多弊端。这些建议主张设立永久性的常任委员会,允许有充分时间来讨论预算和其他重要的立法事项,并主张增加国会议员的薪金。这些建议还鼓励立法机关自己决定审议所需的时间,主张每个议员都应有人帮助做秘书工作,还主张设立一个立法参考机构,包括国立国会图书馆在内。议长冷漠地接受了这些改革方案。盟军最高统帅部的一名与此事直接有关的官员把这位议长说成是一个极不称职的、把立法看作政府的一项附带性职责的人物。尽管议长情绪抵触,盟军最高统帅部谨慎地避免迫他辞职。

    不久以后,众议院开始出现了令人鼓舞的迹象——它有希望成为得人心的政府的一个名副其实的机构。1946年8月,樋贝显然是得到了内阁的默许,亲自企图改变小组委员会有关宪法草案某一修正案的建议。众议院群情大哗。当社会民主党人提出举行不信任投票时,众议院就吵开了,审议中止了。为了确保吉田政府继续执政,樋贝被迫辞职,由一位自由党人山崎猛接任议长。改进党人木村小左卫门被选为新的副议长。不久便很明显,这两个人都意识到日本的立法机关在新宪法的约束下应起的作用。他们就职的时候都退出了自己的党。此后,两院都指定自己的委员会起草新规章和新程序,打破了把这类事情交给内阁法制局去做的先例。1947年3月通过了从这些委员会的报告中归纳起来的“国会改革议案”,当时山崎仍然是议长。新宪法以及为执行新宪法而制定的临时性法律都是在他的任期内通过的。1947年4月山崎在接见作者时表示,他很明白日本这个国家在称得上“通晓民主”之前所需要花的时间和需要作出的努力。用他的话来说,日本刚开始走上通向民主的道路,需要花15年时间经常进行民主原则的教育。从他个人的行动来看,很清楚,他是在为日本继续沿着民主的大道前进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对新宪法草案的正式审议

    鉴于麦克阿瑟将军和盟军最高统帅部民政局对起草新宪法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的关心,(65)鉴于吉田内阁已经批准新宪法,十分清楚,日本国会不必作许多较大的修改就会批准这部宪法的。甚至在草案正式提交给国会之前,公开的反对就已经有所收敛。原来主张推迟对草案采取立法行动的社会民主党人收回了自己的反对意见,并决定把精力集中在某些具体的修正案上。共产党是惟一仍主张推迟通过并主张大刀阔斧地修改(如确立废除天皇制的条文)的团体。

    与此同时,远东委员会继续研究了宪法草案。由于日本的事态迅速发展,远东委员会的许多成员认为盟军最高统帅部是在特意鼓励国会尽快通过这部宪法,使得以后远东委员会无计可施。(66)因而,远东委员会集中精力防止在日本出现草率行事的情况。1946年5月13日,远东委员会批准了一项关于指导通过宪法的办法的准则的政策决议。(67)远东委员会担心,如果仓促地通过宪法,具有民族主义情绪的日本人今后会说这部宪法是无效的,因为是强迫通过的。远东委员会决定给予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来充分讨论和考虑新宪法,并把这一决定当作一个政策问题,因而对盟军最高统帅部具有约束力。远东委员会还建议,新宪法应与旧宪法有法律上的连贯性,新宪法应在能表达日本人民自由意志的情况下通过。麦克阿瑟在1946年6月21日(即国会召开第90次会议的第二天)发表的公开声明中,引用了这些准则,只字未提远东委员会;麦克阿瑟说,这些准则已被认真执行。他注意到了天皇要求修改旧宪法是与新宪法应是旧宪法的继续这一法律上的要求相一致的。他争辩说,4月份的大选是在宪法草案公布后举行的,所以当选的人就有责任按照宪法行事。最后他坚持说,考虑修改宪法是过去8个月来政治上的头等大事。(68)然而远东委员会的许多成员都认为他们的政策只是部分地得到了贯彻。

    正式考虑新宪法草案是在1946年6月25日吉田首相把它提交给众议院时开始的。从6月30日到7月9日的10天中,他和国务大臣金森德次郎回答众议院特别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在新的主权范围和天皇的地位这两点上。同时,1946年7月2日,远东委员会同意了指导新宪法的基本原则。(69)其中许多原则在草案中都已写清楚了,例如改革天皇制度,在成年人普选的基础上产生代议制政府,立法机关拥有全部立法权,皇室财产国有化,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等。(70)远东委员会决议中两个具体问题尚未被采纳。这两个问题是:内阁的过半数阁员必须是国会议员;内阁的所有阁员必须是文职官员。远东委员会的一些成员感到必须制定更为明确的条款,以满足他们的另一要求,就是参议院应从属于众议院。远东委员会认为这些要求对于确保日本的内阁责任制很重要,所以,即使这样做可能要求盟军最高统帅部直接干涉国会的审议活动,远东委员会还是继续坚持新宪法草案应包括所有这些基本原则。第一条建议,即内阁过半数阁员应是国会议员,于8月列入了宪法草案修正案。而且,参议院议员酝酿宪法草案时,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规定内阁全体阁员都应是文职官员,众议院应高于参议院。

    参议院的各项修正案都在1946年10月7日得到了批准,但远东委员会还没有采取最后行动。委员会中的美国代表团感到自己处境困难。美国必须避免对作为一个整体的远东委员会所拟定的宪法直接表决,因为投反对票会使盟军最高统帅部和日本政府都处于窘境。另一方面,每当美国代表团表示不愿意讨论宪法草案的细目或者在开会时流露出没有必要正式批准时,远东委员会的许多成员就催着采取正式行动,并责备美国阻挠远东委员会行使其正当职权。大选早已在1946年4月份举行,这一事实也再三遭到批评。事实上,宪法由国会批准,是否确实做到了“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如波茨坦公告所要求的那样),对于这一点,人们认为是有疑问的。1946年10月17日远东委员会通过一项叫做“日本新宪法检查条例”的政策决议,才打开了僵局。这个决议调和了下述两种相反的观点:盟军最高统帅部认为已经给予充分时间来酝酿宪法,而反对的意见则认为行动太仓促了。具体说来,这一决议规定国会根据施行新宪法的实际经验对它作进一步的修改。修改宪法定于宪法实施后第二年进行。最后,这个决议声明,远东委员会保留这项权利:它可以要求举行公民投票或通过其他适当程序来弄清日本人对于新宪法的意见。(71)盟军最高统帅部对这项政策毫无热情;它特别害怕这项政策在日本被人知道,就会使人民和国会对新的根本大法失去信任。所以,远东委员会中的美国代表虽然也同意了这项政策,但有个条件,就是:向日本人公布这项政策的时间和方式留待以后再决定。这一声明终于在1947年3月20日见报了。然而,远东委员会和国会后来都没有根据这项政策采取过任何行动。

    新宪法在1946年10月29日由枢密院批准后,1946年11月3日正式颁布,1947年5月3日起生效。在天皇发布的由各大臣副署的公告(72)中,天皇对新宪法表示满意,说现已按照日本国民的意志奠定了建设一个新日本的基础,又说,新宪法是按照旧法律的修正条款起草的。

    以上事实表明麦克阿瑟将军和远东委员会在宪法问题上意见不是最投合的。外国报界大事渲染他们之间的摩擦。1946年6月14日,盟军最高统帅部认为有必要正式否认存在这种摩擦。这恰好向公众表明这种摩擦确实存在。(73)实际上,盟军最高统帅部迫切希望在国会通过宪法时避免任何纠纷。由于远东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决议,凡是并不完全默认盟军最高统帅部的行动的,草案上都需要更改,因此盟军最高统帅部当然要反对任何更改了。另一方面,远东委员会的一些成员认为,盟军最高统帅部迟迟不把宪法草案文本递交给华盛顿,而在日本则谨慎地避免任何提及远东委员会的行动——这些做法都是有意要使远东委员会信誉扫地。不管这些猜疑是否有事实根据,也不管所发生的这类事件是否能用官僚政治的无能来解释,最后结果反正是相同的。远东委员会认为已经受到蔑视。它始终坚持自己对制定宪法享有特权,这一立场的最终结果便是“日本新宪法检查条例”的发表。远东委员会并不知道麦克阿瑟本人对远东委员会的全部行动都十分关心,这是盟军最高统帅部和远东委员会关系中的一件憾事。在1947年4月麦克阿瑟与作者的谈话中,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亲自审阅了远东委员会及其主要小组委员会的全部记录,对最重要的问题有透彻的了解。遗憾的是,在这之前,盟军最高统帅部与远东委员会之间的官方联系并没有揭示这一十分重要的事实。

    (三)新宪法中的基本民主成分

    根据1947年5月3日起生效的新宪法,(74)日本政府的基本结构起了根本变化,有限的君主立宪制被由人民掌握权力的君主立宪制所取代。

    天皇现在被剥夺了一切施政权力,甚至已不再是有名无实的国家元首了。天皇被看作为日本国之象征,日本国民统合之象征,其地位基于国民之总意。他仍然行使的职权只限于:任职宣誓和君主的其他礼节性活动。两院制的立法机关(国会)为国家的最高机关。旧宪法给天皇以广泛的法令制定权,给内阁以广泛的紧急事件处理权。新宪法与旧宪法迥然不同,专门规定国会为惟一拥有制定法律职权的机关。而且,由地方国民代表组成的众议院的权力在好些方面高于参议院。例如,参议院只能部分地牵制众议院所通过的法律。第一,参议院对众议院所通过的议案必须在60天之内予以议决,否则议案就自动成为法律。另外,如果参议院否决众议院已通过的一个议案,众议院2/3的多数票就可以使否决无效。关于预算这一重大问题,只有众议院有权起草预算案。众议院批准预算案后,参议院只有30天时间可以进行审议。如在规定时限内参议院不作决议时,即以众议院的决议为定案。

    旧宪法只是侧面提及内阁,与此相反,新宪法专门列举了内阁的职责。内阁被授予全部行政权,内阁行使行政权时对国会集体负责。总理大臣由国会任命,但其他阁员由总理大臣挑选。如上所述,为了确保文职官员继续领导军人,所有国务大臣均须由文官担任。宪法规定,至少有一半阁员须是国会议员,以便直接对他们的选民负责。这一条文进一步强调了内阁要向人民负责。

    宪法中有助于建立更为民主的政体的另一重要修改,是强调了设立独立的司法机构。新裁判官不再受法务相的规章之拘束。他们的任期为10年,如连任,应付全体选民审查。最高裁判所被授予全部司法权,包括法规的制定权(据此可以决定程序法规和实施规章),并有司法考察权以判断官方任何法律行动是否符合宪法。最后一点是:旧的法律制度的根本弱点——检事和警察完全受内务大臣控制——现已消失了。此后他们须遵照新裁判所制定的规则办事。

    日本国民的基本人权不像以前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制。宪法规定,一切国民,在法律之下均属平等,“不得因种族、信仰、性别、社会地位或门第不同,而在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关系中有所差别”。这样的条文使社会地位更趋平等。学术自由和受教育的权利,得以保障。规定了防止擅自逮捕的措施,若无正当理由不得予以拘禁。思想、宗教信仰、集会以及言论自由得到了保障。宪法特别重视男女的平等权利以及工人的结社权利和集体交涉的权利。

    如上所述,麦克阿瑟将军本人很关心在宪法中加进放弃战争这一条文。(75)1946年4月5日,他对盟国对日委员会说,日本放弃战争必须是同时的、普遍的;还必须是公开的、不加掩饰的行动,以赢得所有愿献身于和平事业的人的信任。这些先决条件由宪法第9条充分体现了。第9条说,日本国民永久放弃把战争作为一项国家主权,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纷争之手段。第9条还规定,为达到前项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另外还规定不承认国家之交战权。

    最后,今后宪法修改如国会主动提出的话可以允许。但是,宪法修正案批准,两院都要有2/3或2/3以上的议员同意才行,并在特地举行的国民投票或选举中有过半数选民投赞成票。

    从新宪法中的这些规定和其他规定来看,贯彻波茨坦公告中关于成立一个“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的原则有了充分保证。今后是否能保留新宪法中这些基本的民主成分,有待于将来的事件来决定,有待于在新的基本法律的指导下实际施政的情况以及结束被占领状态之后日本人民的意愿来决定。基础已经打好了;这些条款实施的情况如何,将揭示出在何种程度上真正采用了这些原则。

    (四)吉田内阁逐渐失去国民信任

    诚然,修改宪法是吉田内阁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但另外一些问题也是使吉田内阁的权力和影响逐渐削弱以至于最后在1947年4月的选举中失败的原因。我们以后还要谈到,经济问题,尤其是粮食进口问题,越来越成为吉田内阁的重要而棘手的问题。(76)甚至当吉田还没有来得及为他的内阁制定好详细计划的最后部分时,在共产党的策动下,1946年5月19日在东京举行了一次过时的“五一节”集会,参加集会的人数达15万以上。在共产党理论家德田球一的领导下,30名群众代表通宵等待吉田接见,要求“分配到期未发的口粮,不然就请总理大臣辞职”。(77)吉田内阁当然不理睬这样的呼吁,但这一呼吁却是一种警告,表明首相今后日子不好过。内阁也因为对日本的非军事化贯彻不力而受到指责。

    到了仲夏,有迹象表明日本过去的一些军事首脑企图通过第一、第二复员局来保留他们的老机构。设置这些复员局是为了代替原来的复员部。复员部曾直接负责从国外遣返大约500万名日本人,并直接负责这些人的复员工作。现在的复员局中还有许多为了免受整肃而留用的人员。盟军最高统帅部曾下令及早调查复员机构,但复员局继续工作,不受影响,直到1947年10月4日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布指令,要在1948年元旦前解散复员局。

    宪法一颁布,吉田内阁就发表了一个包括六点的计划,企图以此来加强自己的地位。第一点:吉田内阁保证迅速按新宪法的要求制定法令,向人民广泛宣传新宪法,使他们亲自领会其真正含义。为此目的,国会的一名领导成员芦田均被推举为传播新宪章真意与知识的委员会主席。第二点:内阁还答应按照发展个性、确保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来改革教育制度。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成立了一个教育改革委员会,向内阁提出基本建议。第三点:内阁答应按照一个新成立的委员会提出的具体建议来改革政府的行政机构。第四点:内阁保证加强地方自治,并为选举地方官员积极做好准备。在经济领域里,内阁保证恢复工业和国民经济。具体说来,内阁建议清算“虚拟资本”,取消战争赔款,重建和改组各种企业,增加煤的产量和水力发电量。最后一点,在劳工问题和“安定人民生活”方面,政府保证让尽可能多的人就业,着手兴建公共土木工程,早日采取有关社会福利和公共卫生事业的措施,并保障遣送回国的人。(78)

    这些建议并不新鲜,所以把这些建议公诸于众,与其说是增强了内阁的地位,倒不如说是削弱了它的地位。新宪法本来就要求制定符合于第二、第三和第四条原则的新法令。再说,在吉田执政期间,人们越来越清楚,内阁对执行计划的其他两点并无兴趣。因此,社会民主党人很快地把整个声明说成是政治宣传,并威胁说,要举行不信任投票。劳动关系委员会建议增加电业工人的工资,作为解决目前争端的先决条件,但内阁拒绝接受这一建议,结果是内阁的威望进一步下降。由于政府希望用严格控制工资的办法来阻止通货膨胀,厚生大臣争辩说:采纳劳动关系委员会的建议,会助长通货膨胀的趋势。这话也有一些道理,但舆论却坚决支持劳动关系委员会的建议,反对内阁的决定。

    在第91次国会开会期间,内阁的力量又碰到一次真正的考验。会议在1946年11月26日开幕,议事日程上有4项关于执行新宪法的重要议案。前三项是有关参议院议员的选举办法和组成问题,有关指导国会行动的准则,内阁阁员的委任及其组成,以及对皇室的新的限制。吉田总算在众议院通过了这些议案,但参议院拒绝通过“国会法”。(79)更有甚者,吉田对国会的控制直接受到挑战。自从1946年4月大选以来,众议院中无党派人士的人数显著地减少,他们与自由党和改进党的联合也明显地脆弱了。虽然这两个保守的政党加在一起控制了一个相当的多数——258个席位,但是吉田的党只能凑集148个追随者。另一方面,反对派一直在巩固自己的地位。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主席、该党保守派的领导人片山哲在1946年9月的大会上赢得了无可争议的控制权。80%以上的代表都支持他坚持拒绝和共产党人建立“民主战线”的主张。片山有了党派的支持这一保证,还利用了吉田在政治上的失策,便在国会第91次会议期间坚持举行不信任投票。虽然这一动议被击败了,但他却得了160票,比他的党在众议院中的实际议员人数多60多票。这一动议巩固了公众对他的支持,赢得了东京三家主要日报的赞许。

    在皇宫前,又一次群众集会要求吉田辞职。在答复时,吉田批评了那些不满分子,并强调说:下一年政府要以生产3 000万吨煤和200万吨化肥来对付经济危机。他的姿态无助于缓和局势,反而使劳工对他更疏远,使总罢工更加迫近了。

    (五)整肃的第二阶段:地方政府、经济和情报部门

    内阁在受到总罢工的威胁和被迫重新组阁之前,再次面临较前严峻得多的扩大整肃面的问题。到1946年7月底,政府宣布整肃计划的第一阶段已告结束;确实,枢密院的官员,国会议员,内阁阁员,都、道、府、县知事,一、二、三级官员,高等裁判所审判官和检察官,官办公司的重要官员以及高等学府的校长都已“甄别”过了。(80)

    此后不久就采取措施,准备整肃的第二阶段,这就是要把整肃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官员、大部分重要工业公司和金融机构的领导人,以及各宣传机构中身居要职的人。扩大整肃上述三方面的人物,其做法与以前的整肃计划差不多。盟军最高统帅部民政局是直接负责整肃计划的,它主张普遍的改革,并敦促吉田政府拿出扩大整肃面的具体计划。盟军最高统帅部的这些要求同吉田内阁的许多基本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内阁不愿意接受。日本政府和盟军最高统帅部之间的公函往来反映了他们在扩大整肃计划上的根本意见分歧。1947年1月4日颁布了天皇第一、二、三、四号敕令和内务省第一号法令,新的整肃计划终于开始了。(81)这些法令重新规定并扩大了一年前发布的指令中原先所宣布的项目。中央、都、道、府、县、市都成立了“甄别”委员会。那位成功地使政府的宪法草案在国会通过的金森德次郎受命监督这个计划,并充任内阁和盟军最高统帅部之间有关扩大整肃计划一切事宜的首席联络官。

    如已指出的那样,占领的第一年,在改革地方政府方面几乎一无成就。战前人人都必须加入的居民组织(町内会、部落会或邻组)被用来分配口粮、布匹或燃料,被用来普遍地管理当地的居民。这些组织中的品行不检的政治领导人,可以利用这样的组织为自己谋私利,尤其在农村。他们对于不依从他们意愿的人可以停止供应,所以在地方上势力很大。因此这些组织就成了地方政治中的重要因素;战前或战时的政治领袖处于有利地位可以操纵当地新的选任职务的提名,也能够很容易地控制选票。虽然大大扩大地方政府自治权的议案已提交给国会,但是战前的旧领导仍然大权在握。如果要使小的地区内新的具有民主倾向的人得以各抒己见,地方上的组织就得改组,不合适分子就得从地方政治中清除出去。因此,盟军最高统帅部命令日本政府制定一项计划,把所有那些符合1946年1月4日整肃指令所规定的项目的人,从都、道、府、县和市的委任和选任的职位上排除出去。也就是说,要使整肃指令适用于那些谋求地方机关职务的人。提交给盟军最高统帅部的计划的初稿没有把那些已发现不适宜为地方政府服务的人从全国性的政府中排除出去。盟军最高统帅部在拒绝接受这项建议时补充说,凡1945年9月2日以前任命的市长一律不许再次被任命;还有,大政翼赞会的当地领导人也应从机关中排除出去,并催促选举出街坊组织的主任。吉田在回答时争辩说,过去的和现在的地方官员同全国性的政府并非观点一致,而且只有他们能够复兴国家,因此整肃不应在地方上实施。这些论据未能说服盟军最高统帅部,内阁终于在1946年11月8日宣布,整肃将扩展到“都、道、府、县、市、町和村的官吏”。(82)

    正如1947年1月4日所公布的指令那样,发布了各种法令,下令罢免和排除那些在都、道、府、县、市、町、村和小村中的地方会议和其他组织中的不合适人员——如上一年整肃指示中所规定的那样。这些法令也适用于地方上的选举和土地委员会的成员。1945年9月1日以前任命的市长都被禁止任职,街坊组织的头头将由当地的居民选出。由于内阁随后的行动,旧的居民组织于1947年4月1日被解散了,他们的行政职能由新的地方政府统一行使。为了执行这一整肃的条款,地方的“甄别”委员会审查了623 000多份调查表,但是只罢免或排除了3 960人,占总数不到1%。(83)被取消资格的大部分人员,不是陆军或海军的专职人员,就是“大政翼赞会”或其他全国性政治团体的地方成员;或者就是第七类中所规定的那种“军国主义和侵略的积极鼓吹者”。(84)

    原来的1946年1月4日的整肃指令已经逐步扩展到包括一定数量的国营工业中的主要行政人员。一些知名的商人也被禁止担任公职。但是,直到1946年8月20日,盟军最高统帅部才命令政府制定“一个把被整肃的一切人员排除出一切有影响的经济岗位的全面计划”。(85)政府一连提呈了三个计划,都没有使盟军最高统帅部满意。正如1947年1月4日的法令中最后规定的那样,凡属特别列出的那些公司中的最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任何其他有相等的权力和影响的高级职员,都必须离职。这些公司分为三大类:官方的国营公司,例如“日本银行”;从1937年7月7日到战争结束时为止在占领区营业的公司;以及财阀的公司。最初列出的300家公司大多数是经济势力高度集中的企业。为了防止应该被整肃的个人利用家庭的忠诚作为手段去逃避规定,所以禁止三代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去接替被撤换的人。最后,规定那些被整肃的人如果给任何公司的高级职员出主意,或者公司的高级职员采纳他们的主意,都是不合法的。(86)通过对指定的公司中的领导人员的审查,在经济领域的整肃方案下总共“甄别”了6 951人。其中1 535名从公司中或政府机关中被撤职或排除。

    最后,整肃扩展到公共情报和宣传领域的领导人员。所有曾为了煽动战争、鼓吹独裁、开拓日本占领区而参加过宣传活动的人,或参加过战争的总动员或指导工作的人,都要受到整肃。同样,作家、新闻界和广播界的领导人和那些对战争作过重大努力的时事评论员,也包括在内。对经济领域中的公司,则公布了一张各组织和公司的名单,这些组织和公司的负责人与整肃有牵连。但是直到1947年6月底,政府才公布了标准,用以断定哪些人将受到这方面的整肃。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开始审查有关的个人和公司在日本袭击珍珠港前4年半内所写的文章和书刊。到1947年秋天,在这一方面已作了临时性的提名;整个计划到1948年3月完成。

    从下面的表中可看出,根据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方数字,一共“甄别”了717 415人,其中有201 815人受到整肃。考虑到整肃的范围那样广,而这些数字并不大,这是令人惊奇的。如果除去属于第二类的人员(陆、海、空专职军人),只有不到87 000人受到牵连。这个数目很小,是由于很少有人(如果他们确信有被整肃的可能的话)会冒险保持职位,或者留在政府或商业机关里不走。大家认为还是不要出头露面,不去谋求官职,以避免受到“甄别”,这样总比赖在职位上不走或谋求官职以致后来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不合格人员”的名单上要强一些。有多少人在这样的情况下避免了受整肃,这个数字我们没法获得;但是这个数字很可能等于实际上受整肃的人数。因此,受到整肃计划影响的实际人数远远超过官方所示数目。在这整个期间,麦克阿瑟坚定地支持整肃计划,并坚持说,“这个计划是以华盛顿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发给他的‘最初指令’为基础的”。盟军最高统帅部在回答对经济整肃计划的辛辣的批评时说,受到整肃影响的人员,正是日本侵略的根本原因之一;整肃的概念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概念并不抵触。(87)

    大多数日本人沉着冷静地对待整肃。在1946年11月宣告把整肃扩展到商界领导人之后,东京的主要报纸之一《富士》评论说,整肃“来势很猛,由于人员的替代,将引起暂时的混乱。但是预期整肃将使日本社会恢复青春,也会加速我们国家的复兴”。反对整肃的人,尤其是一些商界领导人,吵吵嚷嚷争取别人的同情,声称他们的继续任职对于日本的恢复是必不可少的。那些对自己的处理表示不服的人们有理由诉说委屈,因为他们是实施正规的、大规模分类的整肃计划的受害者。其他一些利用自己的官职试图免除整肃的人,发现计划是严格执行的,因而他们同那些无官职的人一样,都要受到影响。

    整肃统计摘要(88)

    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3

    (续表)

    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4

    (六)吉田声誉的急剧下降

    扩展整肃计划的建议引起了社会上和商界上层人物对吉田的广泛批评,同时,他也面临着工人群众中的一次较大的危机。正如下文将详述的那样,(89)日本战后的劳工运动有三个特点。第一,1945年底工会法通过后,工会会员以惊人的急剧速度增加。其后12个月中,会员从126 000人增长到近450万人。在管制劳动关系的新法律的保护下,新的工会急切地想试验一下它们新获得的力量。第二,在同一时期,生活费用猛涨,一个严重的通货膨胀趋势促使劳工们试图为增加工资而进行罢工,以改善自己的地位。最后,在“全国产业别工会会议”(简称“产别”)(90)中,特别是在高度地组织起来的国有铁路和交通事业中,共产党的影响很大。这些领导人企图把劳工们保持在继续混乱的状态。有几个工会的新的力量,在1946年9月清楚地显示出来,那时铁路工人威胁要罢工,迫使政府不敢解雇75 000多名工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工争议和卷入的工人总数不断地增加。政府不得不与由左翼控制的“教师联合会”进行持续的谈判。更有甚者,吉田内阁由于拒绝接受“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关于解决电力工人罢工的裁决和建议,从而激怒了工人。工人们成立了“联合斗争委员会”,以支持“十月劳工攻势”。工人们要求最低限度的工资,要求调整所得税的豁免率,要求增加每月工资的最高现金支付额——这数额现在仍限制在500日元。吉田在回答这些要求时,表示要扩充公共工程计划并鼓励工业发展,以解决失业问题,但是他坚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低工资,并坚持最高现金支付额仍为500日元。内阁和劳工之间的关系显著地紧张起来。1947年1月28日,15万多名工人聚合在东京的皇宫前面,又有同样规模的人群在大阪集会,要求解散内阁。吉田把劳工领袖诬蔑为叛逆的、不负责任的人。最后,劳工们准备在2月1日举行总罢工。因为吉田无法控制这个局面,麦克阿瑟在1947年1月31日这个最后的关键时刻插手了。麦克阿瑟宣称,在日本目前的情况下,他不允许使用“这样一种致命的武器”;他下令取消罢工。(91)

    同时,内阁还遭到其他政党不断增长的反对。吉田希望用成立联合内阁的办法来使自己摆脱困境。社会民主党人受到非共产党控制的“全日本劳动组合总同盟”(简称“总同盟”)的有力支持,他们声明,只有采取具体步骤来复兴生产,抑制通货膨胀,并组成一个真正以人民权利为基础的政府,那么他们才同意联合组阁。到这时为止,吉田要实现这样一个计划是无能为力的。此外,吉田企图获得改进党的支持,成立联合政府,也失败了。吉田面临着可能的总罢工和1947年1月31日国会中可能的不信任投票,采取了改组内阁和增添几名内阁新成员来尽力加强自己的内阁。一位改进党的无任所大臣一松定吉被任命为运输大臣。无党派人士高桥诚一郎取代了一位自由党人,做了文部大臣。此外没有什么重要的变动。(92)

    从这些发展来看,很明显,吉田内阁已临近末日。1947年2月6日,麦克阿瑟宣称,他相信有必要尽快进行一次新的选举。他说:

    自从将近一年前的上次大选以来,在日本的内政结构方面、经济形势方面以及日本人生活的整个方式和格局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不久的将来,有必要获得另外一种民主方式,来表达国民对日本社会目前面临的根本问题的意愿。(93)

    (七)基本的立法改革

    工人们威胁要举行总罢工,麦克阿瑟要求进行新的选举,这些都引起了政治生活的混乱;此外,还存在着法律体系彻底崩溃的危险。新宪法中包含的新概念和第98条中关于违反新宪法的一切原有法律均属无效的规定,要求彻底修改日本的基本法律。这些法律包括民法和刑法、国会法、审判法和其他许多重要法律。因为新宪法将在1947年5月3日生效,所以迫切需要采取某种临时性法律的形式。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选即将举行,政府不大可能取得对其立法纲领的支持。然而在当时的情况下,盟军最高统帅部不能容许内阁发生危机以致妨碍新法律的通过。通常由法务省或内阁的法制局起草新法律,提交内阁批准,然后由内阁提交国会。事实上,提案先由法务省起草初稿,经法制局审查,然后提交盟军最高统帅部。再由民政局的法律专家们仔细研究提案草稿;必要的改动,大部分是与法务省各局的负责人讨论后作出的。有时候,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提出对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要求。

    早在1947年2月,盟军最高统帅部收到了24份提案草稿。这些提案包括关于下列各方面的法律草案:有关预算的法律、劳动标准、民法和刑法及其程序法、审判法、国会的选举、政党、教育标准、地方政府、政府机关以及反托拉斯管制法。显然,仔细地审查拟议的这些法律,或者由国会去充分考虑,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新宪法将于5月3日起生效,这一事实不允许有这样的程序。当麦克阿瑟在2月中旬突然宣布国会将在1947年3月31日解散时,形势变得更为急迫了。因此,事实上,所有贯彻新宪法的法律都必须在那时以前通过。为了应付这样的紧急情况,成立了一个特别立法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法务省的官员、法律学教授、其他有资历的日本人士以及盟军最高统帅部民政局的代表。经过两星期的集中工作后,向国会提出了几个包括概括性原则的基本修改的临时议案。这些议案还规定,在新国会集会后,这些议案应予修改。(94)同时,国会同意,在剩下的六个星期的会议时间里,只有那些为贯彻宪法所迫切需要的议案才予以审议,对这些议案的辩论应加限制。议案的通过,由于在盟军最高统帅部里作了程序的安排,变得更方便了。1947年3月20日,一份参谋部备忘录要求民政局对有关国会的一切事情(包括法律的制定)负起参谋的责任。这个备忘录要求总司令部的所有其他各局对提出的任何法律应与民政局协调,以此作为获得官方批准的条件。(95)因此,民政局对于督促通过悬而未决的法律和沟通盟军最高统帅部与国会之间所有的官方联系,是责无旁贷的。摆在国会面前的实际可用来考虑法律的时间很短促(从1947年2月下旬到3月),而处理新法律的方法又有了发展,这样,很明显,国会在这些事情上是无法自由行动的。(96)

    新的“国会法”同新宪法所要求的其他一些法律相比,曾被人们较广泛地考虑过;它是当时所讨论的最重要的议案之一。这一法律先在1946年7月由众议院的一个专门的临时立法委员会讨论,然后在国会第90次会议的整个过程中辩论。接着,由一个专门的小组委员会在与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们多次商量下编成法典。它经委员会批准后,1946年12月21日在众议院里经过一天的辩论后就通过了。由于参议院拒绝批准,这一议案便拖延下来,直到国会第92次会议上才最后批准。这一议案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加强了国会的权力和威望。根据这一新的法律,设立常任委员会,按国会两院中政党的力量比例委派代表。授权常任委员会进行调查,并要求常任委员会举行公众意见听取会。内阁的议案并不比其他议案有优先权,政府也无权从会议议程中取消任何一个议案。例会的开会时间延长了,授权国会选出自己的官员,并且不受大藏省的控制而管理其自己的开支。还成立了一个国会图书馆和参考资料室。

    为了准备战后第二次大选和地方的第一次选举,国会第92次会议在1947年3月底休会,(97)制定了大部分基本的政治改革纲领。当第一届国会开会时,它将根据新宪法和新实施的法律进行工作。此后,那些当选担任公职的人们将自由地使用这一行政机器,这样将大大地便利一个真正“负责之政府”以民主方式进行工作。至于由哪种人来操纵这个新的行政机器,则留待全体选民来决定。

    第六节 暂时抛弃保守主义

    (一)大选前的政局动荡

    1947年2月17日,当即将来临的大选的选举日程表公布时,日本处于政治混乱的状态。(98)然而很清楚,各保守政党的威望和势力正在迅速地丧失给社会民主党,同时不断传说自由党和改进党要合并。这两个党的领导人都希望有这样的变化,但是对个人的忠诚和个人野心使得这样做不可能。与此相反,芦田均脱离了自由党。改进党决定解散,组织一个新党——日本民主党,和芦田及其追随者合并。民主党的领导人在1947年3月31日正式就职,主要以犬养健、楢桥渡和石黑武重为中心。这个党的有资历的领导人之间有竞争,由于任命币原为总顾问,芦田为最高参赞,斋藤隆夫为主席,这个微妙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个新成立的党作出许诺,将坚持新宪法的精神,建立一个民主的政治结构,并订出全面规划来实现工业民主化。教育应致力于个人品格的完美和建立世界和平。在经济方面,这个党作出许诺,将充分利用劳资联合管理企业委员会,发展农民组织,并改革税收和公共工程。(99)

    自由党人在大选时对他们的政纲没有作什么更改。他们强调尽可能通过自由放任政策来增加生产,又强调优先发展主要工业。他们主张取消对食品的管制,主张税收改革和劳资之间更密切的合作。另一个保守的政党——人民协同党——赞成他们所谓的“协同工会主义或在协同基础上组成工会”。虽然他们反对工业国有化,但在许多方面,他们的基本政策与社会民主党人的基本政策相似。

    正当保守的党派失去人心之时,社会民主党在加强力量,受到人们的支持。社会民主党反对大藏大臣石桥的抑制通货膨胀的计划,认为那是不现实的、虚伪的。他们要求停止支付政府公债的利息,要求稳定通货,并把“日本银行”收归国有。他们提出国家严格管制煤、铁、钢和化肥工业,作为达到国有化的第一步措施。(100)全日本劳动组合总同盟不顾该组织内某些左翼领导人的反对,再次声称支持社会民主党,这样,社会民主党的地位就加强了。此外,该党拒绝支持总罢工,理由是罢工的目的与其说是经济性的,不如说是政治性的,并把罢工描绘成是“一种谋杀凶器”。最后一点:社会民主党人继续拒绝与共产党人组成联合阵线。

    另一方面,共产党人支持了某些不得人心的事情,因此降低了自己的声望。他们曾在这一年的年底领导了一次劳工攻势,坚持要将总罢工进行到底。他们主张进一步扩大整肃,并要求政府行政机构民主化,包括警察的改组。他们坚持主张取消他们所谓的“农村中的封建经济成分,实现主要工业国有化”。尽管这些建议中的最后一点对贫困的工人和农民来说具有吸引力,共产党人显然在失去人们的支持,而这些支持就转移到社会民主党人方面去了。

    虽然各党派在大多数问题上持有各自不同的立场,但两个最大的保守的政党在修改选举法问题上联合起来反对其他各党。在国会快要休会时,自由党和改进党提出修改选举法,规定每一区代表的单一投票制(与一人多选区投票制相对而言),并规定增加选区数目。这些建议对三个小党——协同党、社会民主党和共产党——是不利的。经过一场艰苦的斗争(这使得国会的会期不得不延长),修改方案总算通过了;这在即将到来的选举中增加了保守的政党当选的机会。

    保守的政党在修改选举法中可能获得的某些好处,由于整肃范围的扩大而失掉了。国会一休会,新的“民主党”一经正式宣布成立,整肃范围就扩大了,这影响到几个新的政界领袖。其中民主党人受损害最大。首当其冲的是楢桥,其次是犬养、石黑和地崎(都是新党领袖),都被宣布为无资格担任公职。自由党的两位领导人(其中一人还是内阁成员)也被清除。与保守的政党中当选人员的严重损失相对照,社会民主党受到这次新的选举影响者只有两人。

    1947年4月的选举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因为在日本,选举在地方选举委员会而不是在警察监督之下进行,这还是第一次。而且,在日本历史上,由选举出来的人担任地方行政职务,并获得参议院席位,这也是第一次。有鉴于此,盟军最高统帅部的官员支持开展一次有力的教育运动,以唤醒选民行使他们的新的职责。盟军最高统帅部还关心不使军管人员干预实际选举工作,命令他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明确的中立,只做观察员,并将违法行为告知有关的日本官员。

    第一次选举是在1947年4月5日举行的,选举村长、町长、市长和都、道、府、县知事。由于32名前知事出任候选人,而各保守的政党在很多情况下联合起来只推选一名候选人,因此各保守的政党取得大多数的选票,就不足为奇了。在选出的46名知事中,有22名是前知事,另有4名曾经担任过其他政府职务。在选出的市长中,有一种类似的倾向,即选举过去有经历的人员;在多数情况下,这意味着当选的是各保守政党的成员。然而,从下列表中可以看出,党派关系在选举中并没有明确地表明,因此无党派人士在各级选举中占有的比例最大。由于这些无党派人士中的大部分人政见保守,所以他们愿意为自由党或民主党服务。尽管社会民主党的地方长官候选人所得的票数比民主党和自由党两者合起来所得到的票数还要多得多,但他们只有4名候选人当选。

    1947年4月5日的地方选举(101)

    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5

    第二次重要的选举是在1947年4月20日选举新参议院的250名议员。如同在地方行政官员的选举中一样,无党派人士占上风,在所有党派中,社会民主党获得了最多的选票。如下表所示,社会民主党拥有较其他各党更多的代表数。这个新的参议院还有另一些有趣的特征。根据对议员的职业分析来看,大部分是实业家,占53名;人数占次多数的是参议院的前议员,占33名。新议员的平均年龄比过去一届议员的平均年龄轻10岁。10名妇女第一次当选。

    1947年4月20日的参议院选举(102)

    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6

    从政治角度看,最重要的选举是1947年4月25日举行的众议院选举。新宪法确认众议院为国会的主要的一院,并赋予它权力,可以坚持要求内阁辞职。因此,吉田内阁能否继续下去,取决于这次选举的结果。从下表可以看出,虽然社会民主党得到的席位最多,即143席,但没有一个政党赢得绝对多数。社会民主党的力量增强30%以上,这是在损害协同党、自由党和民主党的情况下取得的。因此,很明显,不管新的首相属于哪一党派,如果内阁想要获得对其政策的支持,就必须组成一个联合政府。议员们的其他特征表明,新国会与旧国会在许多方面是相似的。例如,几乎有一半议员(238名)曾经是前国会的议员。而且,吉田内阁的11名阁员全都当选了。大多数知名的社会民主党人,如片山哲、加藤勘十及其夫人静枝、松冈驹吉和西尾末广,也当选了。有一点使人惊奇的是共产党领袖志贺义雄在选举中被击败,虽然野坂和德田当选了。

    1947年4月25日的众议院选举(103)

    第三章1945—1947年间盟国对日本的占领 - 图7

    关于这次选举的报界评论,反应不一,因为没有一个政党从人民那里得到明确的委托。但是《朝日新闻》评论说,社会民主党人处于优势地位,可以通过三个主要政党联合内阁的领导,来达到对经济的有力控制。盟军最高统帅部在1947年4月27日发表评论说,在这次选举中,“日本国民坚决地、决定性地摒弃了〔共产党〕领导,以压倒多数选择了一条温和道路,恰好位于两个极端的中间地位,可以保证维护自由和提高个人尊严”。(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