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占领

    第一节 任务的性质

    盟国对奥委员会的组织初看起来在许多方面与对德管制委员会有相似之处。驻维也纳的盟国委员会于正常情况下每隔十四天开会一次,而柏林的管制委员会则每隔十天开会一次。(1)执行委员会对盟国委员会的关系与协调委员会对管制委员会的关系也有某些地方相同,(2)虽然执行委员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盟国委员会,而协调委员会则不能代表管制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下面设有许多四人委员会,如同在德国一样,是由若干全国性管理处的主管人组成,在两个委员会中大致上彼此相对应,但也有细微区别,例如在德国,粮食管理处是同经济管理处分开的,而在奥地利,只有一个经济管理处,它的职责之中就包括了粮食和农业。关于占领区,起初总的组织原则也是相同的,即在每个占领区单独设一个军政府司令部,其下属部门均附设于各个全国性机构。维也纳的盟国委员会及其下属四人委员会的主席,和在德国一样,都是按月轮流担任。在取得记录译本的一致和克服语言障碍方面,都存在着同样的困难。如同在德国一样,只有在政治管理处内,仅用俄语转译或译成俄语,而法语是不用翻译的。

    维也纳的组织机构本身也不同于柏林的组织机构。有一个盟国间军事管制总部——这个名称,在两个城市里都是相同的——由维也纳市的四国驻军司令和军政府高级官员组成。但柏林没有共管区,而维也纳的内城则由四国共同管理,从占领一开始,其实际活动突出地表现在由一支国际军事警察来巡逻。巡逻队是乘一辆吉普车的四个军事警察,分别来自四个占领国,各自穿着本国制服。(3)

    就人员招募问题来说,盟国对奥委员会也遇到管制委员会所面临的困难,虽然不是完全相同,但有些是相似的。开头招募人员比较容易,因为所需人数较少,而申请去做那些在各方面似乎尚合自己志趣的工作者还不乏其人。但由于迫切要求复员和战斗结束时实行各种长期休假制度,这就产生了应募人员能否接得下去的问题。这一点,两处都是一样的。大家都趋向于想在国内寻找一个和平时期的牢靠工作,这时在物色合适的人员方面,两处所遇到的问题也是相同的。最后,至少在关于西方政策的调节方面,也存在相似的延宕和困难,其原因在于政府各部门间的职责分工问题。拿英国来说,它把奥地利问题和德国问题并在一起处理,建立一个特别的管制局,由当时的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J·B·海因德来负责。(4)华盛顿和巴黎的安排,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不可避免地再次出现这样的趋向,即奥地利问题与大得多的德国问题相比,未免相形见绌,可能受不到应有的重视。

    所有这些相似之处容易使一般人把这两个组织机构等量齐观,或者更精确地说,使人们从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出发来考虑盟国对奥委员会,正如过去在计划阶段就有过一种趋向,即按德国情况来考虑奥地利本身的问题。其实,相似之处都是表面的。对奥委员会的工作环境是全然不同的,甚至在委员会存在的初期,来自德国的人也就一眼看得出来。其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对奥委员会与对德管制委员会在规模上不同;第二,占领者与被占领者之间的关系不同。

    就数字比例来说,在奥地利要管理的人口总数和德国的人口总数比较,几乎少得可笑——是700万与7 000多万之比。奥地利的总面积是32 000平方英里,而德国的总面积是138 000平方英里。对奥委员会的全体工作人员,即使在最多的时候,也从未超过对德管制委员会总人员的零数。

    规模既小,再加人口集中于维也纳,这就使得在奥地利建立机构的问题大为简化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了——虽然决非阻止——发展占领区组织机构而损害集中管制的趋势。盟国对奥委员会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在维也纳,各种全国性组织的管理处,都相应地距离不远。以英方为例,十二个处绝大多数都设在申布龙宫内,或设在宫址一端的前党卫队兵营里;其余都设在希青第十三区的征用房屋里。各处之间的距离,乘车只需五分钟,步行也不超过20分钟。机构这样地集中于维也纳,又说明了四国总司令从一开始就在维也纳度过较多的时间,而远不是像初期的驻德司令那样通常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各自的占领区内。(5)

    维也纳的辖区小于柏林,再加上存在着一个共管区,因而更产生了一种情况,即市内四国管制区的界线并不像在柏林那样划得很严格。四国占领军和奥地利人本身从一个管制区进入另一个管制区从未遭到控制,尽管实际上其他三个占领国的成员为谨慎起见,特别在夜间,并不无限制地进入苏联管制区。而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本来住在苏管区的维也纳人,一有可能,就及早采取措施,搬到西方管制区内居住了。把不同的地区划给不同的国家来管制,特别在占领初期,有碍于经济情况恢复正常,这也是事实。有那么一件事记录在卷,1945年底法国军政府坚持需要一张许可证,使马里亚希尔费尔街一边法管区的货物能够送到那一边的美管区。(6)然而,在这些保留意见得到适当考虑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从占领一开始,维也纳的统一实质上就保持下来了。

    占领区之间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在占领初期的几个月内,安全检查也许是造成占领区之间壁垒森严的主要原因,因为没有哪个国家希望其占领区成为重要的纳粹分子或战争罪犯的避难所。而且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的匮乏也使占领国和奥地利的地区当局不愿意让货物离开其控制范围。(7)如果他们确信这样外流的货物会用于奥地利本国的话,他们也许不至于会过分犹豫。但不合理的情况是,早期对奥地利的边界,特别是对东部边界的控制,反而不如控制国内占领区界线那样严格。例如,在奥地利南部和东部,有好多星期不能宣布肉食的定量,因为牛羊群都散布在美国和法国的占领区内。(8)其结果是各占领区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实际上在发展其单独的经济实体。这种过程也同样出现在幅员更广阔的德国。如果说这在德国造成了困难和反常状态的话,那么对一个疆域还抵不上德国一个占领区的国家来说,这简直要导致一种悲惨的荒谬现象了。

    规模的不同并不意味着对奥委员会像人们把望远镜倒过来看管制委员会那样,这一点也许已经说得够多了。但这两个委员会之间所以具有决定性的差别,是由于前面已提过的第二个因素,即占领者与被占领者之间的关系。德国是被战败的。而奥地利,至少从官方来说,是被解放的。即使奥地利人可以歪曲地说:“我们战败了,还可以活下去;可是让老天爷保佑我们不要再来一次解放吧。”但差别就在于奥地利人从一开始并不被视为要加以管制的过去的敌人,而是被看做要给以帮助的朋友。确实,在占领之初,如果希望无保留地采取这种友好态度,乃是不能兑现的理想。首先,态度之不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四大国间情况之各异。俄国人不管他们的领导人发表过什么官方意见,就一般士兵而言,很少表现出令人心悦诚服的友谊,而他们带来的那种赠品却被认为莫名其妙,这也许不是没有理由的。在个人方面,他们被禁止和奥地利人建立密切关系,即使有时不顾禁令,或多或少地和奥地利人建立起正常关系,也很可能突然中断,或有时生硬地宣告结束。法国人在某个时期内不可避免地感觉到奥地利人和前不久压迫法国的敌人操同样语言。在盟国对奥委员会还没开始行使权力的过渡时期,法国人在其占领区内所遵循的政策并不是严格地始终符合通告牌上的精神的,虽然从德国法占区到奥地利法占区去的旅客总会看到通告牌上写着“这里是友好的国家奥地利”。(9)法国人对本国所遭受的战争破坏满怀惨痛的经历,无怪乎他们在完全控制其占领区后,有那么一个时期对美国要把蒂罗尔的战争工业转变为有利于奥地利经济的和平工业这项政策颠倒过来,开始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予以接管。(10)他们无法从本国取得足够的粮食供应,无怪乎他们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仰仗国外,从而消耗了供应奥地利居民的本来不足的粮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有一段时期不愿意给予奥地利政治党派和报刊以许多自由,不肯贸然停止那种拆除工厂设备运回法国的做法,这也不足为怪。在这种情况下,法方在许多问题上很自然地对苏方的态度比其他西方国家较少地表示不满了。有一个时期在讨论清除纳粹影响时,总是发现法国代表和苏联代表站在同样的立场上。在其他许多问题上,法方在四国谈判时则以东西方的调解人自居,以弥补它本身比较缺乏政治力量的缺点,但它这样做却能为达成妥协性解决办法作出可贵的贡献。要它不再充当这种角色而几乎是理所当然地站在其他两个西方盟国那边,这只能是逐步的。

    至于美国人和英国人,尽管他们最愿意看到奥地利人的优点和长处,但如果他们对许多奥地利人曾站在希特勒一边作战到底,而且有些人还正式列入战犯名单这件事一下子就淡忘了,那么他们简直是有乖人性。在占领的最初几周内,美占区和英占区都禁止和奥地利人友好。(11)这一禁令的取消,在美占区约为7月底,(12)在英占区则稍微早一点,原因是6月29日丘吉尔给了亚历山大·卡多根爵士一份具有特色的备忘录。(13)

    此外,当三个西方盟国到达维也纳的时候,关于苏军暴行的传闻充斥于耳。过一些时候,他们才明白那些传闻有许多是确有其事的,并非像他们起初所想的那样,以为有人希望破坏战胜国之间的关系而忠实地照搬戈培尔之流的宣传。

    然而,这些保留态度都是暂时的。盟国对奥地利人和德国人毕竟要区别对待,这是根本的。因此从长远观点来看,它意味着猜疑较少,神经紧张较轻,任意使用强权的诱惑力较弱,对人类苦难自然而然产生同情的抑制力较小。它也意味着总的看来,在再次管理自己的事务方面,奥地利人一开始就受到了鼓励。如前所述,甚至在盟国到达之前,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新的管理体制的核心。尽管俄国士兵有过种种不正当的举止,尽管俄国人对奥地利有组织地进行过掠夺,但他们不仅建立了一个临时政府,而且允许这个政府在苏联控制区范围内享有相当大的行动自由。在其他占领区内,三个西方盟国都通过自己的若干方式而且比别人更早一点允许在州一级基础上成立临时行政管理机构,并且采取尽可能通过这些机构来进行工作的原则。所有这一切,从一开始就使占领国与当地人民之间的关系比同时期的德国情况要好得多。

    还有一点是战争破坏的相对程度。奥地利的伤亡人数绝不是微不足道的——死亡或失踪者估计为35万人,伤17万人;(14)1945年底有数以万计的人仍然是战俘,大多数在苏联。这对总数只有700万的人口来说,遭到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空袭与战争的破坏,奥地利也未能幸免。德国人在林茨建立了一个重工业的联合企业;在兰斯霍芬有一个制铝厂;德国梅塞施密特垄断组织在维也纳新城有一个重要的飞机工厂。这些目标和其他工业目标都遭到猛烈的轰炸——在维也纳新城,经过联合轰炸和最后几次战役,只有十八所房屋完好无损,城内人口从1944年的45 000人减至1945年4月的860人。(15)在维也纳市内,许多地方的街道上瓦砾成堆;街灯荡然无存;运输缓慢得犹如涓涓细流。然而,按比例来算,这种破坏程度还不如德国之巨大,因为德国的工业城市是既大又多。在相当多的奥地利农村地区、村庄和小市镇实际上还完整地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在奥地利西部的一些地区,甚至可以说从未发生过战争。毋庸置疑,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委员会开展初步工作,比在德国面临的相应任务要轻松得多了。

    最后,如果加以比较,谁都知道,奥地利人民和德国人民在性格上是有所不同的,即使我们假定奥地利不是被解放而是战败的,这种性格也一定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把性格一般化了,那是很危险的。在德国南部和奥地利西部的居民之间,他们的性格区别也许不太明显。但从总的看来,区别是仍然存在的。奥地利人具有这么一种特性,他们的敌人称之为懒懒散散,不负责任,他们的朋友则称之为快快活活,宽恕容忍,不愿意把事情看得太悲惨。这种特性是“摇摇欲坠的帝国”互让互谅的产物,是奥地利人处于欧洲的一个十字路口的产物,是他们相对地接近地中海的古老文明的产物。这种特性具体表现在他们偏爱莫扎特的轻松愉快的喜剧作品,而不喜欢瓦格纳的宏伟的英雄乐章。盟国对奥委员会的成员完全不受此种性格的潜移默化和息怒消疑的影响者,确实是寥寥无几。

    第二节 政治发展

    (一)1945年的选举

    在9月11日盟国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盟国对德政策和对奥政策的总区别,已如前述,(16)由委员会的声明加以阐明了,声明说委员会的第一个任务是为建立一个独立的政府创造条件。9月20日,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对此继续加以研究,一致同意伦纳提出的邀请西部诸州代表来维也纳开会的建议。(17)西方各国的成员,特别是英方成员,迄今为止以临时政府无充分代表性为理由一直未予承认,而伦纳也同他们一样,急于要消除这种反对的理由。

    伦纳建议的会议于9月24日至26日在黑伦街下奥地利州议会召开。(18)其结果是实际上扩大了临时政府,因为增添了来自各州的人民党新部长。这些新部长中有外交部长格鲁贝尔,他是蒂罗尔州临时政府的州长;有一个负责财产管理的国务部长,还有几个副部长。会议还采取了两个重要步骤。西方盟国对于共产党人弗朗茨·霍纳担任内务部长一直有点耿耿于怀,伦纳也意识到西部诸州都有类似的不安。为了照顾西部诸州和西方盟国的情绪,会议建立了一个五人委员会来监督普选的安排和控制警察。(19)这个委员会由人民党成员两名、社会党人两名和共产党人一名组成。其次,会议建议11月份举行大选。这些措施大有助于消除西方盟国的忧虑。10月1日,盟国委员会同意向四国政府建议把临时政府的权力扩大到整个奥地利并给予有条件的承认。但在10月20日的第六次会议上,委员会对此通过正式决议,重申盟国委员会是奥地利的最高权力机构,临时政府可以把它的权力扩大到整个奥地利,但必须置于盟国对奥委员会的全面指导之下。会议还规定大选应不迟于1945年12月31日举行,并授权临时政府通过适用于全奥地利的法律,其条件是这些法律要经过盟国委员会批准,并不得与军政府的法律相抵触。(20)

    联合声明的和谐调子为第二天苏联政府的行动所破坏了:苏联政府单方面通知奥地利临时政府,说它决定完全承认该政府并互派大使。(21)但从其后两个月的情况来看,西方的忧虑好像又一次证明是被夸大了。7月份又召开了两次州会议,起草了举行选举的建议,包括剥夺纳粹分子选举权的规定。这些建议得到了临时政府的同意和盟国委员会的批准。(22)11月25日,奥地利全国开展中央议会和州议会的选举。

    投票是经过精心筹备的。它是在山区冬季雪封之前举行的。尽可能在天黑前收齐票箱,计算选票。(23)如前所述,监督工作由各党派组成的一个委员会负责。然而,选举自始至终没有发生任何事件,也没有任何关于徇私舞弊的指控,这一事实是令人可敬可佩的。不应忘记,自1930年以后,奥地利人民没有参加过普选,而当时的国内局势也决不是稳定的;褫夺纳粹分子的公权自然要产生一种不满的因素;对选举的实际监督是由缺乏经验、尚未完全组织好的警察执行的。可是,在西方人看来,最令人惊奇的是,在苏占区内没有任何干涉,那里的公民到投票场去投票,享有与这个国家其他地方同样的自由。

    投票率是很高的——为应参加投票人数的94%。右翼人民党在选举中获胜,得到50%的选票和国民议会165席中的85席。社会党人获得45%的选票和国民议会中的76席。共产党人获得5%的选票和国民议会中的4席。(24)

    选举结果有趣地证明,尽管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两次大战间的党派先后在陶尔斐斯、许士尼格以及纳粹的独裁统治之下遭受压制而销声匿迹,但奥地利人的政治忠诚还是坚持不衰。和第一共和国的初期一样,天主教势力强大的农村地区主要是投人民党的票,而城镇则投社会党人的票。但与1934年前那段时期比较,社会党人已经改善了他们的地位。在维也纳本市,选民的大部分逃票是集中的,社会党人赢得的选票不少于57%,而且从全国范围来看,证明除因斯布鲁克外,各州首府对他们的支持都有所增长。

    在选举期间,三个政党都约定继续结成联盟,因此在这个基础上成立了新政府,以人民党领袖利奥波德·费格尔为新总理。12月8日,盟国委员会接到了推荐的新部长名单。部长职位按比例分配给两个主要政党:人民党8名,社会党6名。余下两个职位给无党派人士,一个职位给共产党。按照严格的公平合理的做法,共产党所获选票甚少,分配名额是没有份的——当然也不能保留原来共产党人的内务部长和教育部长职务。然而,人民党领导人认为完全排除共产党人是不策略的,因此新建一个动力和电气化部,由共产党人任部长,目的在于继续取得该党的合作。这一招是厉害的,使共产党没有理由诉说自己受到歧视。

    盟国委员会没有立即批准这份名单。特别是苏、法两方对于曾与纳粹有过瓜葛的几个人表示不同意。(25)经过四次调整,包括否定尤利乌斯·拉布(后来他在1953年当上了总理),盟国委员会才在12月18日的第十二次会议上批准了调整后的名单。(26)12月19日新国民议会召开会议。12月20日又召开了国民议会和上院联席会议。上院是同时由各州议会选举的。卡尔·伦纳博士当选为奥地利第二共和国总统,所得票数为205票中的204票,1票弃权。(27)伦纳任命人民党领袖利奥波德·费格尔为联邦总理,社会党领袖阿道夫·谢尔夫为联邦副总理。

    菲格尔抓住时机宣布他的政策。他在12月21日的议会开幕词中强调,为了重建和恢复奥地利的自由,需要各党合作,需要重建一支独立可靠的警察力量和司法体系。他呼吁占领国放宽占领区之间的往来限制,并通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对奥地利进行经济援助。同时他极力主张奥地利有必要与四国合作,他说奥地利虽然是“倾向四方的”,但一向是“传统的通向东方的门户”。因此,它自然要寻求与多瑙河流域重建贸易关系。(28)

    这项政策是无懈可击的。1946年1月1日,盟国委员会正式承认了奥地利共和国,其后与新政府互换了政治代表。(29)盟国驻维也纳的代表就是前已提到的那四个政治顾问。(30)

    从许多方面来看,这次大选和通过自由选举建立起经四国正式认可的奥地利政府,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这向外界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奥地利的民主精神虽经多年的独裁统治和战争,却远远未被压服,不仅能够继续存在,而且变得更为成熟了。两个主要政党各自抛弃了战前基督教社会党人某些比较极端的教权思想和社会民主党人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在伦纳政府当政期间,他们已经显示出能够在一起共事,其合作程度是第一共和国时期所难以想望的。现在他们表明毫不迟疑地同意把这种合作继续下去,而且在职务分担方面几乎没有耽搁什么时间就取得一致意见。其所以更为引人注目,是因为他们即使在各自的观点方面较少地趋向极端,但还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各自的纲领,而这个国家的几个地区仍然非常明显地信守其旧时的政治忠诚。

    如果说往日左翼与右翼间的泾渭分明在今天再一次得到肯定乃是确切无疑的话,那么问题也极为明显,奥地利人民是不想和共产主义打交道的。西方国家从这一点上得到了双重保证。这不仅仅是一个吉兆,预示奥地利将保留在西欧民主国家的结构之内发展其政治前途,而且在下列事实上也看到了充满希望的迹象,那就是俄国人在其占领区内允许选举自由进行,而且丝毫不想加以干涉。有人议论说,如果俄国人已经容许在奥地利产生这样的结果,那么在其控制范围内的其他东欧国家说不定也有希望能和平地朝着民主方向发展,虽然从一切表面现象来看情况是适得其反的。

    然而,事实真相似乎是这样,苏联当局过高地估计了共产党人竞选的实力,到选举揭晓时他们不禁大吃一惊。他们似曾估计共产党人可获选票高达30%。如果选举结果真是如此,他们大概希望共产党人仍可掌握内务部和教育部这两个重要的部长职位,在适当时机好从中渔利。选举的实际结果显然促使他们要重新检查一下自己的政策。事实上克拉克上将已经表达过这样的看法:这次选举标志着苏联除搞假合作外,确已无计可施了;并继续说,不久以后他们就着手既要限制苏占区内奥地利当局的自由,又要不顾选举结果给予共产党人以较大的特权。(31)但在当时,苏联观点所造成的损失已经无可挽回了。不管用什么理由来说明共产党获得选票之低,总不能说西方盟国在苏占区内施加了影响。苏联方面不可避免地丢了面子。在任何人的心目中,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其主要原因无疑是苏军在占领初期的所作所为确实使奥地利人丧失了对共产主义可能产生的任何同情。

    更为有趣的是,尽管苏联在政治标准上推行真正温和的政策,但还是产生了这样的结果。苏联当局单方面批准成立奥地利临时政府,是不符合一致同意的盟国计划的,这自然或多或少引起埋怨和猜疑。与此同时,伦纳本人决不能称之为亲苏派,他的确在自己的回忆录里清楚地写过,他在和苏联军事当局谈话时明确表示过这一点。(32)再进一步说,每一个部除部长外,再任命两个不同党派的副部长,保证了临时政府成为真正的联合政府。当时所有的报道一致说,伦纳政府在当时苏占区范围内享有相当程度的行动自由。(33)但严峻的事实是,在缺乏必要的物资以使战后的混乱变得井井有条的时候,在一切动产都被当作战利品运向东方的时候,理论上的自由是无济于事的。

    如前所述,西方盟国在其占领区内所采取的政治态度与俄国人在其占领区内所采取的态度比较,事实上要谨慎得多。一位记者有点夸大其词地总结了这种情况,他说:在苏联占领区是有自由而无物资,在西方占领区则是物资多而无自由。就政治自由而言,到选举开始就一反原来的趋势了,虽然情况还不是立刻和全面的改变。通过自由选举成立了各州政府,国家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大部分交给奥地利人自己去担负,占领国的任务自然减轻了。在以后许多个月里,主要问题是带根本性的生活问题,即提供粮食和公用事业,以及恢复国家经济。在这些方面,奥地利的确是一定要依靠盟国的。但这次选举还是标志着奥地利向恢复自由迈出了明确的一步。

    (二)新管制协定

    尽管经过了选举,盟国仍得按照1945年7月4日欧洲咨询委员会有关管制机构协议的条款(34)对奥地利政府进行管制。的确,选举后不久,盟国委员会正式通知奥地利政府,把奥地利的法制推行到整个奥地利,不得解释为否定盟国管制和监督“奥地利政府和向该政府负责的一切机构及其一切行动”(35)的权利。事实上,奥地利政府所通过的每项法律仍然要盟国委员会一致同意才能生效。虽然法律管理处除了批准外要提出什么建议,那与其说是常规,不如说是例外,(36)但是否决权仍然存在,而且在11月份委员会要求废除临时政府关于军事方面的一切法律时,就曾行使过否决权。(37)

    在已经举行过选举并按选举结果成立了自由选择的政府之后,这种情况还继续存在下去,当然是一种反常现象,而且的确是与莫斯科宣言的规定完全抵触的。这种情况预示奥地利人更加坚信他们要不失时机地对之发表意见了,而时机很快也就到来,那是因为关于宪法问题的情况令人不满而造成的。

    1945年5月1日,在临时政府赞助下连续印行了政府公报,其中有五种法律的文本。这些法律谋求调整奥地利的地位,把原来是纳粹德国的一部分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共和国,同时恢复1929年宪法的条款。(38)新选举的菲格尔政府于1945年12月19日通过一项法律,再次肯定这些较早的立法。(39)虽然盟国委员会里的三个西方国家成员准备表示同意,但苏联代表却加以拒绝。由于盟国委员会的决议必须得到一致同意,只能对这项法律拒不认可。(40)此外,由于苏联的坚持,1946年3月30日盟国要求奥地利政府不迟于7月1日提出“一份依据民主原则的永久性宪法”。(41)

    因苏方反对而否决了临时宪法的消息由美方透露给新闻界后,(42)立刻引起了反应。奥地利新闻界抗议苏方出尔反尔,前后矛盾,他们在1945年5月单独控制维也纳时同意通过法律,毫无意见,而现在却提出反对。接着费格尔于4月12日在国民议会发表一篇演说。几天以后,伦纳总统利用记者招待会的机会用独特的生动语言描述了他的政府的困难处境。据报道,他说:“我一直在扪心自问:四大国希望我们用什么模子来塑造一部宪法呢?要我们仿效苏联的宪法,或者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吗?要我们模仿美国的总统制,或者法国的宪法吗?法国宪法本身尚不存在。”(43)各式各样的抗议以国民议会向盟国委员会提交一份正式决议而达到顶点。到7月1日,新宪法尚未提出。但盟国委员会并不采取行动。事情就到此为止,因为情况是这样,实际上经新政府再次肯定的伦纳政府的立法仍然生效,而奥地利宪法乃是1929年修改过的1920年的宪法,再加上解放后通过的一切补充性的法律。

    在1946年的春季和夏初,奥地利又向盟国提出了几次申诉,要求放松其严格监督并履行它们的正式保证,给予奥地利以自由。(44)强有力地指出,一个经过自由选举并得到承认的政府,居然把立法交给外国,这种怪事真是空前未有的。此后不久,社会党人副总理谢尔夫博士在他和一位社会党议员皮特尔曼先生非正式访问伦敦时,得有机会就这方面的问题向英国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陈述意见。(45)但就英国而言,事实上修改1945年7月的管制协定并不是一个新的想法。早在11月选举之前,委员会中的英方成员就已经对此着手工作了。1946年初,在政治管理局内,四方开始讨论英国的草案,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46)保留权力问题,在占领初期已经造成了种种困难,看来可能在一个时期内对这件事的达成协议,也要起阻碍作用了。但是,经过几个星期的谈判,在6月份英方担任主席时,以英国草案为基础的新协定最后提交盟国委员会,并于6月28日签署了。(47)

    新协定标志着一个重要的进步。无怪乎9月29日伦纳在人民剧场受到了热烈的欢迎。(48)有鉴于迄今为止奥地利政府的一切法律都必须获得四国的批准,因此新协定的第六条把这种规定只限制在立宪性的法律方面。至于其他一切立法措施和国际协定,如果在盟国对奥委员会收到后31天内,奥地利政府没有接到该委员会持有反对意见的通知,则可视为盟国委员会业已批准。既然在这方面和其他一切方面盟国委员会作出决议时仍须取得一致同意,因此新协定中规定的任何不属于立宪性的措施,即使得到占领国中一方的批准,也不能再对它正式宣布反对。当然这是协定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但除此而外,更进一步具有重大意义的是放宽了管制。第四条规定,除少数情况外,盟国委员会应消除一切“对奥地利内部人员往来、货物运输及其他交通方面尚存的限制”,这样一来,占领区的界线就可以视为“各国高级专员职权范围的界线和占领军驻地的界线”了。此外,还允许奥地利政府组织一个管理关税和疆界的机构,盟国本身要尽快地把一切关卡和管制旅行的职能移交上述机构,但不得妨碍占领军的军事需要。协定宣布奥地利政府可以自由地与联合国家政府建立外交和领事关系,但与其他政府建立关系,则必须事先得到盟国委员会的认可。

    占领国只有在这样一些领域内特别保留其权力,可以采取直接行动,这些领域就是有关非军事化,保护联合国家或其侨民的财产,管制流亡难民,在奥地利本身建立管制措施前对进出奥地利的旅行予以管制,以及追查和逮捕四国中任何一国所需要的人员或国际法庭所需要的战犯等等。除了这些领域,以及为了维持法律与秩序和保证贯彻盟国委员会的指示的比较全面的目的之外,在一般情况下,委员会只是通过奥地利政府或其他适当的奥地利当局来行动。新协定还在第一条中规定奥地利政府的权力应扩大到整个奥地利,但奥地利政府及其一切下属机构都应执行盟国对奥委员会下达的指示。事实上这并不是一项重要的限制,因为委员会不经过一致同意是不能发出任何指示的,而自此以后,能够取得一致同意的问题,则为数更少。一方面三个西方国家都把新管制协定解释为是要尽可能给予奥地利政府以广泛而充分的权力,因此都不愿意采取任何一种好像没有必要去侵犯那种权力的措施。另一方面,苏方则持有相反的看法,而且实际上是在试图限制新管制协定所给予奥地利的自由。

    苏联当局的态度当时引起了某种惊讶,的确有人在猜测苏联人签署新管制协定时也许是没有充分了解其含义。但根据英方领导成员的消息,苏联副高级专员热尔托夫将军在新协定签署前本来是反对第六条第一款的,其确切理由是不难想象的,即所谓“我们还在睡觉,法律就已生效”。在莫斯科,协定的全部含义说不定是慢慢才被理解的,尽管看来未必如此。但不管怎样解释,苏联的签字显然被认为是一个错误,因为苏方在8月份通过执行委员会向盟国委员会提出两份特别针对第六条条款的文件。第一份文件谈的是立宪性法律的定义问题,这是执行委员会致总理函件的草稿里提到过的。苏方认为,5月31日执行委员会所通过的那个有问题的定义,事先没有送交盟国委员会审批,因此在法律上无效。实际上委员会中所有三个西方国家的成员都记得盟国委员会早就讨论过定义问题,并特别同意由执行委员会把它拟定出来。西方代表指出,这一定义在5月31日被采纳后当即成为新管制协定的基础,而现阶段苏方却加以反对,这说明他们是想取消协定中的一部分内容。

    苏联的第二份文件是关于新管制协定如何实施问题。这一文件的内容是要获准使一项决议得以通过,使盟国委员会得以“保留其原先控制奥地利各部的职权”,并“按新管制协定的条款来实行管制”。当然,这等于是违背新协定的整个精神。盟国委员会中的其他三国成员都直率地指出了这一点。由于他们联合反对,第二份文件未予讨论。(49)

    苏联在盟国对奥委员会中的实际做法是对一致同意的决议在字面上做文章,而不坚持那种显然经不起一驳的错误解释。什么构成立宪性法律,什么不构成立宪性法律,这是苏联代表所孜孜以求的问题。虽然他们想使执行委员会5月31日决议无效的企图未获成功,但在9月27日盟国委员会讨论奥地利政府的“货物运输法”时,他们又进一步施展手法了。9月20日,这个法案提交执行委员会,西方三国成员已经同意,苏方成员却提议加进一条,使法律不能适用于“属于占领国的财产和货物”。西方三国成员指出,占领国的财产和货物问题在新协定中已经得到了保障,而且这项法律不是立宪性的,所以应按“31天规定”于9月23日生效。当时苏联代表宣布他们保留在自己占领区内不实行这一法律的权利。9月27日,这项法律提交盟国委员会时,苏联高级专员再次表示同样的态度,所持的理由是它有损于苏联的利益,从这一点出发,他是不能让步的。

    关于奥地利按照新协定争取自由的斗争中的其他许多方面,其情节大都如此。盟国委员会已经授权奥地利政府与所有承认它的国家——德国和日本除外(50)——互换外交代表,而现在是迅速采取行动,按第七条规定授权奥地利与联合国家政府保持外交和领事关系,这样到1946年底已经有了一个正式外交使团的核心驻在维也纳,以保证外国政府能不断获得有关奥地利国内情况的可靠消息。一旦奥地利要参加国际组织为成员国,不管这些组织是不是联合国组织的一部分,那是另外一件事了。早在1946年3月,奥地利曾派过一个代表去参加日内瓦教育会议国际局。(51)但是,它所处的反常地位使它在正式会议期间只获准以奥地利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下一个月国际联盟本身就在会议期间解散了。尽管有了新管制协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盟国委员会在年底之前对奥地利总理关于奥地利要求申请加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通知一直未予审议。1946年5月,奥地利总理要求恢复奥地利在国际工人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盟国委员会在8月和9月两次予以审议,都因苏联的反对而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苏联反对的理由是国际工人组织是国际联盟的产物,而国联现已不复存在了,奥地利应成为联合国相应组织的成员。(52)11月间,总理又提出这个问题,通知盟国对奥委员会说,他认为根据新协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奥地利有申请成为国际组织成员的自由,这时苏联代表坚持说,在他看来,四国对此取得一致意见还是必要的。其余三国代表不同意,于是这个问题又退回政治管理局。这些事件中的第三个例子是1946年10月奥地利请求允许它参加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这一回委员会中的苏方成员只是说,他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因此在这一年内,委员会对这个问题,就没有再讨论。(53)

    然而,苏联的反对实际上不能阻止奥地利政府单独向这三个国际组织提出申请,因为奥地利政府明白,其他三个占领国是会支持它的。到一定的时候,这些组织都接纳了奥地利,从而加强了奥地利的国际地位。费格尔政府在这几个问题上的行动和其他悍然不顾苏联反对而采取的行动一样,是极有胆略的,因为虽然奥地利政府得到了苏联的承认,而且至少存在着这样一种很大的可能性,即此类行动不会导致个人的人身安全遭到实际上的威胁,但危险总还是有的。1946年间,公共安全在维也纳绝无保障,绑架官员的事件也不是无人知道的。(54)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可以按第六条第一款进行审议的问题几乎都一律遭到同样的对待。在政治管理局,三个西方国家的成员总是同意奥地利的提议,而苏方总是反对。这样就要执行委员会和盟国委员会来作决定,而在这两个委员会内,的的确确也只是老调重弹。问题就这样过去了,只在会议记录上记下了意见不一致。结果是把问题再交回奥地利政府。奥地利政府则等待规定的31天到期,把法律或其他立法措施予以颁布或在奥地利政府公报上发表。

    (三)非纳粹化

    占领国宣布的两个首要目标是清除奥地利的纳粹影响和使奥地利脱离德国。这两个过程实际上被认为是建立任何永久性奥地利政府的根本性预备措施。战争结束后,四国从到达这个国家的最初时期开始,就在各自占领区内着手工作以期达到上述目标。他们所遵循的政策也许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事。在苏占区内,奥地利当局在很早阶段,即伦纳临时政府成立一周之后,就采取主动,通过了第一个非纳粹化法(第13号禁令)。接着是6月6日的禁止法,6月26日的战争罪犯法和9月份工业部门清洗法。(55)这些法律加在一起,构成了这样一种政策,其主要内容是:1938年3月13日前参加纳粹党者被宣布为犯有重大叛国罪,(56)在纳粹占领下加入纳粹党的奥地利人被认为可以从宽处理,但地方长官以上的纳粹党高级官员则应视为当然的战争罪犯,情节最严重者要处以死刑。这种政策于解放之后就立即开始在俄国人占领的地区内贯彻执行,当时的伦纳政府就在这个地区范围内行使其权力。在此时期,俄国人执行这方面的政策,如同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都是通过奥地利的有关部门执行的——在这个问题上,由以共产党人弗朗茨·霍纳为首的内政部执行。

    在维也纳成立盟国对奥委员会之前,其他三个占领区内,由西方盟国各自执行其政策。无可否认,所有这三个国家的政策都是旨在集中处理主要的纳粹官员和战争罪犯,对小人物则从轻发落。但实际做起来是五花八门的。在西部占领区内,美国军政府有好几个星期并未着手进行有系统的工作,因为奥地利是以一种不曾料到的方式解放的——这就是说,军政府的官员原来是要去德国的,(57)过一段时期他们不得不把工作移交给专门来奥地利服务的同事。此外,当法国人进驻从美占区划归他们占领的那部分地区时,这部分地区的工作又作了第二次移交。在英占区内,初期的活动不得不只限于卡林西亚,在那里一开始就能够贯彻原定的总政策,因为配备执行奥地利军政府任务的官员是随着第八集团军从意大利进入占领区的。在三个西方国家占领区内,对于奥地利当局本身应准予协助进行非纳粹化工作到什么程度,都存在着混乱,那种混乱持续地存在着。

    10月份盟国承认了临时政府,接着临时政府的权力扩展到整个奥地利。这本应意味着原来非纳粹化法律的效力也同样会扩展到全奥地利的。其实不然,因为临时政府的一切法律须经盟国委员会正式批准才能在全奥推行,而非纳粹化法律直到12月才被批准。因此,西方国家占领区的非纳粹化工作暂时仍然由各占领国紧紧掌握,其方式方法各不相同。

    1945年10月31日,盟国对奥委员会在维也纳成立一个由四国组成的非纳粹化工作局,旨在使这项工作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58)可是还没来得及考虑问题,费格尔政府成立,情况又起了根本性变化。这就使通过奥地利当局来进行工作,更有其必要了。1946年1月10日,盟国委员会对这一客观现实给予某种程度的承认,要求奥地利政府在内务管理局的总的监督与管理下,于两个月内彻底清洗民事部门上层三个等级中的纳粹分子,而且允许该政府自由制定和贯彻自己的反纳粹法律。然而,盟国对奥委员会保留权利,撤换国家管理机构或私人企业中的任何一个官员或高级职员,只要他们是进行过直接反对盟国或奥地利民主力量的纳粹活动,即使这些活动根据非纳粹化法律还未一一列入专门项目之内。(59)这一要求所产生的总的效果是把非纳粹化工作的执行权从占领军手里移交给奥地利人,但盟国行使自由决定权而采取直接行动的清洗除外。虽然在这一年内盟国委员会有理由抱怨非纳粹化行动过于拖拉,但从总理给盟国委员会的定期报告来看,进展还是相当大的。7月26日费格尔报告说,奥地利政府从公用事业和工业岗位上撤换了27万名纳粹分子。(60)6月份建立的内阁会议到年底已经“甄别”了大约15 000名主要文职官员。在同一时期内,应盟国的要求,有408名重要文职官员和实业家已被撤职,而由奥地利主动处理的约5 000余名。9月15日,总理报告说,共有39 000名奥地利文职官员已被解职或发给年金令其退职,还有26 000名尚未处理。年底也有一份类似的报告,谈到在私人企业中采取行动的情况,说有25 000名高级职员和28 000名雇员已被解职。(61)

    与此同时,政府着手制定一项新的非纳粹化法律,可使整个工作进程按一个恰当的统一标准开展。这项法律最后在7月24日由奥地利议会通过,送交盟国委员会。委员会中的苏方成员反对这个法律中的许多条款,法方成员也多少表示反对,到12月才取得一致同意,其代价是作了近五十处修改,大大加强了这整个法律的严厉性。(62)奥地利政府不喜欢那许多修改之处,因为接受那些修改,简直要使已经严重缺乏有能力的文职官员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但是,当时有人认为,接受修改和通过这项法律是同奥地利订立和约的先决条件,而订立和约的谈判已定于新年开始,因此修改的内容逐步被吸收到这项法律的新文本中,终于在1947年2月6日被通过了。

    这项法律要求对以前的所有纳粹分子进行登记,并根据他们在纳粹党内的地位和履历来一般地划分为“有牵连”和“较少牵连”两大类。它还规定按罪行轻重进行惩处的等级。惩治办法从禁止在某种职业范围受雇到支付“赎罪税”,各不相同,而且可以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再罚或不再罚。这项法律的实施交由奥地利非纳粹化官员去执行,这些人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对一切有关系的奥地利人和盟国当局保持联系,并对行政机构的非纳粹化工作个人负责。

    1947年这项法律的实施,其时间已超过了本书的范围。但也许应该注意的是,即使在盟国委员会对法律进行修改使它更为严格之前,这项法律与临时政府通过的早期关于这一问题的法律合在一起来看,其总的结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证据,说明奥地利政府从最早的时候起就已决心肃清希特勒主义的流毒了。也应该说,1946年9月1日由奥地利当局登记的前纳粹党员或候补党员不下536 000人,其中22 729人是党卫队员,61 198人是挺进队员。(63)这些人和他们的家属合在一起,在全体选民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实际情况是,登记的纳粹分子数字超过了奥地利最大政党的党员数字,(64)因此他们代表着一种潜在的政治力量,对之没有哪个政党可以忽视。

    (四)君主主义者的活动

    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奥地利政府经盟国委员会同意对于1946年初哈布斯堡王族成员在奥地利重新露面所采取的行动。人们普遍认为卡尔·路德维希大公和罗伯特大公在战争结束后得到了法国的一些支持,而在奥地利本国,他们的事业在早期受到过奥地利人联邦同盟的支持。1946年初,他们在维也纳法国管制区内露了面。社会党报纸立即提出强烈抗议。奥地利政府赶紧重申,前共和国所通过的并在宪法里体现的有关驱逐不肯宣布效忠于共和国的哈布斯堡王族成员的法律仍然有效。继而又通过内务部发布一项正式命令,驱逐那两个大公并解散奥地利人联邦同盟。(65)1月22日,法国高级专员贝图亚尔上将在盟国委员会的会议上正式声明那两个大公进入法管区并未得到法国政府批准。会议通过决定,保证委员会将帮助奥地利政府执行把哈布斯堡王族逐出奥地利的法律。(66)2月25日,委员会采取最后的逻辑上必然的步骤,正式禁止组织任何君主主义的政党。(67)

    (五)奥地利的报刊

    正如奥地利的政治活动几乎在尚未完全解放时就重新恢复一样,奥地利的报纸在苏军到达维也纳刚刚两周之后就复刊了。(68)出版的第一份报纸是《奥地利报》,“为维也纳居民办的红军报”,1945年4月21日首次发行。可是,仅仅三天之后就出版了奥地利人办的第一张报纸《新奥地利报》,它是在三党联盟主持下出版的,后来这三党联合组成临时政府。过了一段时期,直到8月5日,1895年创刊的社会党《工人报》和1929年创刊的右翼《人民小报》都在街头再次出现了。在同一天,新的共产党日报《奥地利人民之声》也创刊了。在此阶段,按照苏联的政策,俄国人是不反对奥地利报刊这样复刊的。他们也许可以指望编辑们在这个阶段谈到占领国问题时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小心谨慎,但是,就苏联严格控制国内报纸而言,他们竟肯让具有这种传统的奥地利报纸复刊,在西方观察家看来,真是十分奇怪的事。

    1945年西方盟国到达维也纳时,也都仿照苏联的先例,开始出版自己的日报。8月26日,美国的《维也纳信使报》创刊;9月18日英国的《世界新闻》初版问世。这时,逢星期一没有日报,法方对新闻政策方面的问题特别机敏,11月12日出版了《维也纳星期一报》以填补这个空隙。然而,这份报纸到1946年2月25日就停刊了,法方从2月18日起即以《星期一世界报》来取代,而在1946年10月1日又出版《世界晚报》来补其不足。与此同时,奥地利官方报纸《维也纳报》于1945年11月12日复刊,开始其第238年的发行。11月21日,第一份非德语报纸《英国晨报》第一次在维也纳问世,它原来是由英方于这一年的夏季在其占领区内出版的。

    这样,到1946年底,维也纳的情况如下:(69)

    晨报
    《奥地利报》(苏方)
    《新奥地利报》(无党派)
    《工人报》(社会党)
    《小人民报》(人民党)
    《奥地利人民之声》(奥地利共产党)
    《维也纳报》(官方)
    《英国晨报》(英方)
    午报或晚报
    《维也纳信使报》(美方)
    《世界新闻》(英方)
    《世界晚报》(法方)
    星期一版报纸
    《体育日报》(地球出版社——共产党控制的报纸)
    《星期一世界报》(法方)

    西方国家对奥地利报纸最初的态度表明是有保留的,这和它们对待奥地利政党的态度相似。战争结束后的最初几周内,在西部占领区内都没有奥地利人办的报纸,这和苏联占领下的维也纳的情况是一个奇怪的对比。到盟国对奥委员会开始工作时,政策才互相协调,其代价是在维也纳实行某些法律上的限制。这些限制即使事实上早已存在,但在维也纳人看来也许是自相矛盾的。因此,10月1日盟国委员会在正式确定奥地利的出版自由时,同时规定不许任何报纸批评盟国委员会或盟国军政府,不许发表任何针对盟国政策的批评意见或有损盟国团结的文字。(70)自此以后,情况开始逐渐朝相反的方向发展。西方盟国允许在其占领区内出版属于主要政党的地方报纸,并倾向于允许这些报纸的编辑逐步取得较大的自由。另一方面,苏方则逐渐开始从严格意义上来解释1945年10月1日的决定,而且不时勒令违反该决定的报纸停刊或受惩罚。1945年12月28日,盟国委员会向所有编辑发出通知,提醒他们有义务遵守10月1日的决定;(71)1946年5月10日也作出决议警告右翼的周报《车辙》。(72)像这种能为四方成员一致支持的行动是罕见的。9月13日,苏联企图撤换社会党《工人报》的编辑,就未能获得成功。(73)

    但是,如果说这种程度的监督已被奥地利人所憎恨,认为是盟国不能遵守莫斯科宣言的诺言的另一例证,那么它和盟国控制新闻纸而强行限制出版相比,引起的怨言毕竟要少得多。西方盟国决定出版自己的日报以与苏联的《奥地利报》相抗衡,这就使奥地利人的新闻纸供应受到很大影响。1946年,这个国家的新闻纸总耗用量是24 255吨,盟国报纸就用去不下10 971吨,即占总数的45%以上。(74)占领的原来目的由于冷战危机而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不清,对此恐难找出更明显的例子了。

    第三节 经济发展

    (一)引言

    在1945—1946年间,盟国对奥委员会在经济工作方面需要考虑三个主要问题。第一个是这一时期压倒一切的问题,需要维持粮食供应,避免产生大规模的饥馑。第二个是逐步由奥地利人自己承担政治责任。第三个是东、西方盟国间在早期出现的政治分歧。第一个问题意味着经济管理处除了搜集情报为将来的行动打下基础外,对整个经济的恢复几乎做不了什么工作。重点全放在救济工作上,实际任务主要是对从盟国库存中所能调拨的物资输送给奥地利加以监督而已。第二个问题就是说,在需要采取行动时,奥地利政府的担子越来越重,而盟国对奥委员会经济管理处的责任则越来越轻。第三个问题就是说,到1946年经济管理局的大部分时间都要花在东、西方盟国之间的争论上。一般说来,西方力图促成奥地利的经济独立,而苏方则力图予以削弱。从1946年春季以后,又有第四个因素以当时在奥地利开始工作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代表团的形式出现。(75)这个代表团是在盟国委员会总的领导下工作的,当然与经济管理处有紧密的联系,但对于日常工作,代表团则和有关的奥地利当局直接联系。因此,后者几乎一直不能处于较好的境地。一方面没有外援,他们无力恢复本国经济。另一方面,他们不得不听从来自不下五个不同方面的意见,而意见往往是互相冲突的。如果他们不想甘冒失去所需援助的危险,他们就不得不表面上把意见全部接受下来。好在他们尚称有幽默感和外交手腕。

    但另外一个复杂的情况是,经济恢复不同于政治恢复,不仅是广义地恢复第一共和国时的状况。自1938年以来,在经济平衡方面有过许多次实质性的变化,其影响之深远有甚于纳粹思想,对未来的长远计划必然要起决定性作用。

    到1938年,第一共和国依靠旅游业、大力发展的农业和稳定的出口贸易,建立起一个虽不稳固但却合理的独立经济基础。当时以国际联盟借款的形式来不断输血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看来如果能够适当地审慎从事而和平又能继续维持下去的话,经济前景决不是暗淡的。可是就在那一年,奥地利在政治上已被消灭,随后的七年扼杀了它在经济上刚出现的独立格局,使之成为德国战争力量的一个组成部分。重工业产品扩大了,原料生产增加了。为了把传统的经济重心从维也纳和奥地利东部移向较近德国的一些地区,在林茨建立了重工业综合企业,使炼焦炉、炼钢厂和制氮厂联合起来,还有多瑙河上的一个大港口为其服务。这个港口后来与德国的几条河流连接起来。在兰斯霍芬建立了一个制铝厂,在伦青建立了一个木质纤维毛纺厂。(76)结果造成农业劳动力因流入城市而日益枯竭,随之而来的是农产品的有意识的削减,以抵消东欧和乌克兰的被征服地区对德国供应量的增加。最后,纳粹在吞并奥地利前,通过直接所有权,掌握股票和卡特尔协定所取得的对奥地利经济的间接控制,已经变为紧密的直接控制了,这是因为纳粹占领奥地利后立即把大宗股票和其他产权转入德国人手中,并用大批德国人取代奥地利人充当经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德国资本对奥地利的渗透是如此残酷,以致大多数奥地利工业已经成为“纯粹的德国财产”了。(77)

    导致这些变化的资本扩张,有许多显然会有利于和平时期的奥地利经济。但也有其不利之处。因为它是为德国的利益而不是为奥地利的利益设计的,而且是适应于战时而不是和平时期的需要的。如果从奥地利本身的观点来考虑,不少工厂的建厂地点并不合乎经济原则,而且在原料供应方面以及对奥地利工农业之间劳动力分配所产生的总的影响方面都留下了种种困难。

    但是,这些对第二共和国未来的有利之点和不利之点,在1945年4、5月间都是无关宏旨的。因为整个经济体制已经瘫痪了。在维也纳和奥地利东部作战时期,大批的粮食、原料和工厂装备都被撤退的德军运走或破坏。而战争本身又对春耕春种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害,同时使一年的收成落了空。剩下来的许多东西,不是为当地居民所抢走,就是为苏联军队所征用。在西部占领区内,大批投降德军和难民的存在,纳粹经理们的逃亡,盟国自己的军队的到达,南斯拉夫的侵入和依靠德国战争机器推动的整个工业和经济综合体的崩溃,已使工业实质上处于停顿状态。

    (二)粮食供应

    盟国和应变的奥地利当局的燃眉之急都是粮食供应问题。维也纳的整个粮食供应和分配机构已经瘫痪了。甚至在3月和4月两个月内,正式的口粮定量已经减至每天1 500卡路里,约等于正常定量的一半。而一旦所有储备粮食都用尽之后——实际上很快就用尽——几乎没有什么剩余粮食了。不但下奥地利的正常供应来源已被切断,而且不再存在任何一个可向别处采购粮食的组织。在粮食部门工作的纳粹分子,大部分已经逃跑。不管是公路运输还是铁路运输,都已停顿,因为从1944年9月到1945年4月,有385座铁路桥梁已被摧毁,维也纳的所有铁路车站,只有一个未遭严重破坏。维也纳的卡车数字从1944年底的12 482辆下降到1945年底的3 553辆,摩托车从17 815辆下降到1 786辆。(78)5月份维也纳的每日口粮定量降至极为可悲的水平——350卡路里。伦纳向托尔布欣元帅求援。俄国人答应援助,给维也纳居民分配了油、肉、糖和干菜,暂时使这个城市免于饥馑,(79)但也只能到此为止。在下奥地利苏占区内的其他工业中心,情况是十分危急的。像圣珀尔滕和维也纳新城这些城市,有三四个月每天平均口粮只有500至600卡路里。事实上,这时维也纳和这些城市的粮食情况比德国的任何一个地区还要糟。

    西部占领区的情况也差不多一样糟。奥地利多山的特点,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是颇不宜于农业的,而现在人口已激增,因为来了许多流亡难民,这些人的早期情况是到处流浪,恣意劫掠。

    1945年7月底,维也纳的情况略有改善,因为临时的盟国救济计划把口粮定量标准定为800卡路里,而如前所述,斯大林在波茨坦会议上答应了丘吉尔所提出的要求,帮助解决维也纳非苏管区的粮食供应。(80)那些地区的粮食供应一向是来自现由苏联占领的东部地区的。盟国对奥委员会一经在维也纳成立,情况便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从9月23日起,盟国委员会把维也纳的每天口粮定量从800卡路里增加到1 550卡路里。但是,在其后的许多个月内,维也纳和各州的情况依然不佳。城镇居民大多营养不良,面有菜色。惟一吃得相当好的人是盟国人员和那些处于偏远地区而又能自给自足的农民。一定数量的供应品就从这两个方面流进了黑市。例如1946年2月28日官方报纸《维也纳报》报道说,前一周内有583起检举黑市罪犯的案件,而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一个代表团于1946年6月在维也纳调查粮食供应情况时,却连一个黑市饭店也没有发现,(81)那个报道或许是对真实情况的一种测定。这个代表团报告说,结核病死亡率从1938年每10万居民中有100人,增至1944年的223人,1945年的235人,1946年3月的243人。从1944年到1946年,婴儿死亡率从每1 000个一周岁的孩童中有88人增至191人。(82)

    在1945—1946年的冬季,就连1 550卡路里的定量都维持不住了。到1946年3月,尽管美英两方紧急运入粮食,但普通用粮户的定量已经减至1 320卡路里。由于面临一次世界性的缺粮(英国第一次被迫实行面包配给制),盟国委员会不得不于3月18日把正常定量减至1 200卡路里。(83)

    与此同时,已经采取步骤去争取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可能给予的援助,虽然进展慢得令人遗憾。尽管奥地利过去是一个敌对国家,没有资格成为会员国并受到援助,但在1945年8月联总行政委员会在第三届会议上通过了特别决议,“由于对该国实施行政管制的有关当局的请求并赞同其意见”,(84)批准在奥地利进行善后救济工作。1945年12月18日,(85)盟国委员会邀请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派遣一个工作组来调查并提出建议。早在新年里,经济管理局内部已开始对方式方法进行讨论,并同奥地利政府磋商。1946年4月5日,奥地利政府和总署行政委员会最后签订了一项协定,(86) 5月1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正式承担起购买粮食供应奥地利的经济责任。即使如此,但由于当时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船舶和粮食的当年调拨任务已经十分繁重,盟国委员会不得不提供临时援助,把已经同意的供应普通用粮户每人1 200卡路里的定量标准维持到6月1日。希望到那时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会尽快运来粮食。实际上连这个希望也要落空。春旱之后,雨水特多,收成的前景,低于原来估计的水平。粮食部长弗伦策尔不得不告诉盟国委员会说,本国的粮食只能供应全国需要的22%。下奥地利的副州长说,有些地区,人民正在每天靠600至800卡路里来活命。为了弥补不足,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又得向盟国筹借25 000吨谷物和其他农产品来应用。(87)

    即使如此,情况仍然十分不能令人满意。1 200卡路里的水平抵不上战前正常标准的一半。曾经希望在秋季有可能至少增加到1 500卡路里,但是等到掌握了收成的详细情况,就很显然,这是办不到的了。10月1日,费格尔向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总监紧急呼吁求援,说定量继续为1 200卡路里将意味着人民“体质的毁坏”,他还指出,奥地利与接受善后救济总署援助的任何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它的卡路里定量比例较低。他以提请注意这样的事实来增加呼吁的力量,说在德国,普通用粮户现在的定量水平是1 550卡路里。他要求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从10月14日起保证奥地利的基本定量为1 550卡路里。(88)费了很大的劲,从11月11日起才达到这个定量。但即使如此,普通用粮户的定量有一年多的时间并没有增加到这个水平以上,(89)甚至维持这一标准也由于秋季苏联方面对公平分配的方式设置障碍而遇到了困难。(90)

    7月23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委员会批准,到1946年底最后分配给奥地利的基金达11 730万美元。(91)总数中的大部分是用于救济——大约粮食8 100万美元,衣服、纺织品、鞋袜200万美元,还有医药用品200万美元。这样只剩下3 200多万美元用于复兴,其中较大的部分,将近2 100万美元,要用于农业上的需要——种子900万美元,农业机械640万美元,其余用于包袋、绳索、肥料等等。这样就为补救奥地利经济的最主要的不足之处打下了基础。

    为便利起见,上面一直提到“普通用粮户”的定量标准,因为当时大多数正式参考文献中都是用这个标准的。但必须指出,这多少被误认为是这一时期奥地利每人平均消耗的实际卡路里量的一个标准。在约计700万的总人口中,大约200万人多一点是粮食自给的,他们的口粮定额比其他人要高得多。剩下的500万人中,诸如重体力劳动的工人、其他工人、儿童、孕妇或哺乳的母亲等,获准增加补充定量,而在许多情况下,这种补充定量是与家庭中名义上只享受“普通用粮户”定量的其他成员分享的。现在评论中的这一时期分配给所有定量口粮消费者的卡路里平均数,经计算如下:(92)

    第三章占领 - 图1

    同时还必须提一提规模很广、组织很好的外来救济工作,它大部分是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1947年初,英国若干团体同英国红十字会和爱尔兰红十字会一起,送来了5 000吨食品、400吨医药用品和40吨衣服。到1947年初,美国各慈善团体送来了9 500多吨食品和320吨衣服。瑞士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都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对于儿童。许多儿童给轮流地送到奥地利境外的许多疗养中心。英联邦国家和各种国际组织也都是乐于提供援助的。(93)最后必须提醒一下,那些在乡村里有亲友的奥地利人,偶尔到较少需要粮食供应的地区走一趟,也可以补充他们的定量。但是,即使把这些粮食补充来源都计算进去,事实仍然是这样:在战争结束后的头两年内,整个奥地利人民都营养不良,其严重程度对经济恢复的总进程产生了连续而有破坏性的影响。

    (三)燃料和动力

    在1945年和1946年间,供应每人仅够维持生存的口粮必然是当务之急,而与此同时,向用户提供煤和电,为恢复国家工业提供燃料和动力,也成为仅次于前者的紧要任务。

    燃料情况本来是不会很糟的。1937年奥地利固体燃料的总消耗量以无烟煤计算是515万公吨。国内出产的仅占总数的35%,其余65%全靠进口——其中来自德国的占半数,来自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的各为1/4,还有一些零星数是从匈牙利进口的。此外,虽然1937年无烟煤的总消耗量是2 886 600公吨,但国内产量只有245 000吨。因此,全国无烟煤的需要量中,靠进口的不少于78%。德国人在林茨建立一些炼焦炉时(94)没有扩大采煤设备,因此这种基本情况到战争结束时并未改变。但是进口来源现在已经断绝了。奥地利惟一的无烟煤矿位于苏占区,褐煤矿分布在英占区和美占区内。组织解体,劳动力减少,再加上粮食匮乏,在短期内使本国生产犹如涓涓细流。(95)

    不久生产就重新开始了,尽管存在着巨大困难,1946年的年产量,折合无烟煤计算,总数达126万公吨。但这个数字还只是战前产量的60%,而数达200万公吨左右的进口也不足以使总数相当于1937年消耗量的60%。此外,进口大部分来自德国,一旦要求鲁尔供煤的竞争开始紧张起来时,它是否能维持,那是绝无把握的。

    关于石油问题,尽管有不同的原因,其情况还是相当困难的。奥地利国内有相当多的资源。自1934年下奥地利齐斯特尔斯多尔弗油田开采以来,国内原油产量到1937年增至3万吨。纳粹的开采办法虽不经济,但1944年终于把石油产量提高到112万吨。1937年奥地利国内消耗量只有38万吨。据战后估计,正常情况下的产量每年可达66万吨,(96)因而即使在这个水平上,除某些特种类型的石油外,也能满足奥地利国内的全部需要,而且还有很多剩余可供出口。不幸的是齐斯特尔斯多尔弗油田位于苏占区内,这就使这些估计多半成为纸上谈兵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和奥地利政府签订的协议有这样一种谅解,就是说四国都要提出足够的石油来维持奥地利的经济生活。1946年3月,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建议会员国政府“凡在其他接受联总救济的国家驻有军队者,应指令其部队不要消耗当地生产的……燃料或其他正式列入联总计划之内的供应品”,当然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计划中并不包括液体燃料或滑润油。而实际上,提供民用的交货是零星分散的,有时候只能勉强维持最低限度的工业生产,即使按1947年1月共产党的《人民之声》的说法,当时的月产量已经达到了大约每年50万吨的水平。(97)齐斯特尔斯多尔弗油田也许是奥地利最重要的独一无二的经济财产,但是甚至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与奥地利政府签订协议时,它的控制权仍不在奥地利人手中,事实上自1938年德国并吞奥地利以来,它从未为奥地利人所掌握。1945年4月苏联部队到达以后,新占领油田的这些外国人开始把大量的设备和供应物资当作战利品运走;后来他们突然改变政策,重新开工生产,随后又根据波茨坦协定的条款把油田划为“德国财产”而坚持油田的所有权。苏联军队守护着油田设备,产量大部分输往苏联。盟国委员会和奥地利政府几次三番提出抗议,都无效果。

    另一方面,电力情况是令人鼓舞的。奥地利的巨大水力发电潜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初步得到开发,纳粹又进一步予以扩大,即使其发展目的是为德国而不是为奥地利,但资源依然存在,实质上并无损坏,而且迅速投入生产,其水平大大超过战前。固体燃料奇缺,要求以电力代替,即使目前产量的增加还不足以满足战后的需要。尽管如此,但工厂至少是完整的,预期大有可能逐步满足全国需要,而且比较经济。

    燃料与电力的缺乏再次增加了个人用户的困难。在1945—1946年的冬季,按维也纳的标准来说,还不算严寒,但是一连几周气温在零度以下,家里难以取暖,这对老年人和首都大批住在窗无玻璃的公寓或宿舍里的人来说,是特别困苦的。一到周末,凡是强壮的人都去维也纳森林或附近乡村搜寻能够找得到的燃料。老年妇人跟在盟国煤车后面希望从雪地上捡到几块煤的景象,到处可见。

    (四)工业总情况

    如前所述,提供粮食、燃料和其他形式救济的压倒一切的需要,不可避免地推迟了整个经济的恢复。然而,即使上述需要并不那么迫切,严重的障碍也早已存在了。姑不谈由于纳粹强迫奥地利经济与德国体制合而为一,许多经济部门都以非经济的形式出现,据战争结束时估计,这个国家的生产能力大约40%已被破坏。苏联以波茨坦决议为借口进行了掠夺,(98)其结果使上述比例在战争刚结束的阶段急速提高。此外,奥地利的整个对外贸易结构已经支离破碎。占领区的强制划分,意味着那些甚至能从国内得到原料的工业,也往往不能保证得到原料。基础工业大部分在西方国家占领区,而精加工的工业则大部分在东部。(99)俄国人在战争结束时攫取的战利品,既是囊括一切,又是不加选择,从工厂整个工段的设备到牛羊、家具、私人所有的杂物用品,都兼收并取。(100)伦纳政府对此毫无权力禁止。因此,工业恢复的活动首先必然只限于在西部占领区内进行,而由于缺乏任何全面掌握的权力来领导,就是在西部占领区内,也只能在州的基础上尽其所能而已。而况,各州之间的分离主义倾向导致了商业上的竞争。(101)施蒂里亚缔结了一项以菱镁矿向法国交换磷酸盐的协定,并从鲁尔得到了煤。上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签订了一项协定,以铵来换取玻璃的进口。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一种贸易趋势,即与占领国结成纽带——并不是通过有关军事当局的专门倡议(不管怎样,他们手里已充满了一般问题要处理,例如德国战俘、流亡难民、法律与秩序、非纳粹化等等),而仅仅是因为商人最容易能和他所在的占领区内的有关国家接触联系。至少有那么一个观察家认为,给奥地利安排占领区是“近乎精神错乱”,(102)这种看法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尽管存在着这一切困难,贸易和工业还是开始迅速地恢复活动了,即使规模狭小而又受到严格限制。奥地利如与德国或英国比,它的工业化水平较低,这意味着手工业工人和小规模企业在国家经济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纳粹统治结束后,民族主义勃然兴起,这就激励了要求恢复的意志。初步的恢复主要是从小工场、小商行中开始的,因为比起大企业来,它们的性质更适宜于采用临时应急的措施。与此同时,重建国家的意志也反映在产业工人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上。他们虽然不能经营轻重工业工厂,但一俟原材料和燃料能够正常供应时,他们将会以同样的魄力和个人的首创精神,争分夺秒地从事恢复和再建工作。许多工厂在有限的规模内重新开始生产,到1946年1月,矿山和基础工业的生产实际上已提高到相当于1937年水平的47.8%。(103)

    应该再强调一下,工业恢复的这些开端,主要是奥地利人本身努力的成果,因为盟国的援助多半限于进口食品和燃料。1945年9月,盟国对奥委员会成立,对占领区之间的货物流通放松了控制,对交通也随之作了某些改善。但是即使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于1946年5月着手工作的时候,力量还是集中于救济方面,这是说到年底为止所分配的11 730万美元(104)中只有1 150万可以留作援助工业之用。然而矿山和基础工业保持着不断向上的趋势,1946年10月的产量达到1937年水平的67.3%。另一方面,消费品工业的产量则落在后面,甚至到了1948年3月,矿山和基础工业的产量实际上已超过战前产量的11%的时候,消费品工业的产量还只达到战前水平的59.6%。(105)此外,尽管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对农业进行了援助,1946年底的农业产量仍然只相当于1937年产量的一半左右。

    1945年和1946年间,奥地利在恢复对外贸易方面发挥主动精神,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解放后的最初几个月内,对外贸易数字几等于零。但自1945年8月与匈牙利签订了第一个货物交换协定后,其他许多协定便相继签署,到年底总数达31项。然而这些协定并不是都能完全执行的,到订约时商业方面的进口与出口量还只分别达到1937年进出口总数的8.1%和3.2%。就是在1946年经济恢复继续增进之时,这年年底的进口与出口也只达到1937年相应总数的11%和13%。(106)

    在外贸领域内恢复得这样缓慢,主要原因是苏联在1946年连续6个月坚持贸易协定不属于新管制协定第6条第1款规定中政治协定的范畴,而须得到四方的绝对同意。到这一年的12月,苏方成员让步,执行委员会才能授权奥地利政府不经盟国委员会事先同意可径自与德国以外的任何国家签订贸易协定。(107)

    (五)货币改革

    1945年和1946年间,奥地利人在货币改革问题上一点也没有遇到经济上的困难。战争结束时,奥地利自然没有自己的货币,银行实际上都是空的,因为现金大多给俄国人拿去了,剩下的尽是不值一文的德国债券。惟一的货币是德国马克,不知其总数多少,在德国垮台后仍然不断流入奥地利,特别是从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流入。盟国都暂时发行各自的货币。因此最迫切需要采取的措施是收回德国马克,用国家货币来取代,并使流通量能有可以控制的平衡。

    临时政府对这种局面自然非常了解——倒一点也不因为政府领导人和所有其他奥地利官员由于维也纳银行缺乏存款而只限于每月领取薪金150德国马克。可是他们在苏占区内权力有限,不能采取有效行动。最迫切需要的立法一连多少星期还是草稿,搁在伦纳博士的办公室内;(108)等待国际地位的明确和管理全国的一元化权力的建立。苏联当局从它们所攫取的财产中提出6亿马克一笔“存款”作为兑换的基础,但是直到1945年7月3日按中央银行过渡法重建奥地利国家银行和颁布银行支付法时才开始实行。这就使解放后一直关闭的奥地利银行得以复业。银行支付法规定存款总额中的60%全部限制使用,40%部分限制使用,但对受严格限制的临时需要则准予支付。奥地利政府为了鼓励个人把手头的一些款项存入银行,保证对这些存款不再限制使用。但是,这个立法仍只能部分生效,因为它只适用于苏占区,政府的权力仍局限于这个区域内。在这个国家的其余地区内,纸币流通仍是自由的。(109)

    1945年11月30日所采取的第一个主要步骤是通过奥地利先令法,要求一切公开发行的银行纸币,包括德国马克和军用先令,在12月1日至23日期间向银行兑换新的奥地利先令,兑换率为一比一。现行的一切银行纸币,除十个德国马克以下的小额纸币外,全部停止流通,这些小额纸币留待以后处理。奥地利银行纸币的发行限于每人150先令,其余部分以60%列入限制使用账户,40%列入部分限制使用账户。一种与此同时进行的业务活动,是对所有银行账户以同样的比率将德国马克转为奥地利先令。最后一步是兑换小额纸币和硬辅币,于1946年2月20日实行。

    这些措施大大减少了总的货币流通量。下面的事实说明了工作的一般规模,1938年3月7日,奥地利国家银行的最后一周结账单表明,总的货币流通量是89 900万先令;1946年2月从银行和公众中收回的纸币总数是865 980万;同一日期按先令法在民间流通的货币略微超过10亿,加上向占领军发行的15亿,总共约为25亿。兑换的结果自然是黑市价格和外国货币价格的暴跌。(110)由于第一次在全国实施统一的货币制度,贸易大为促进。然而,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其原因是平均每月的纸币流通量从1937年的84 900万先令增至1946年12月的556 100万先令。(111)

    就货币兑换对奥地利居民的影响而言,盟国对奥委员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只限于批准奥地利政府呈送的法律,并对各占领区的实际兑换工作给予一些帮助而已。委员会倒较为直接关心奥地利当局提供给它们作为占领费使用的款项。这笔费用的总数多少,四国之间怎样分配,这是盟国委员会早期在会议上经常讨论的问题之一。从1946年2月12日起,总的费用相继减至占每年联邦预算大约25亿先令的35%到25%。这年年底,据一致同意,1947年这个比例不超过15%。(112)在占领之初,分配给苏联方面的费用高于分配给其他三国费用的总和,但这种不平衡在以后的18个月里逐渐减小了。1947年的协议规定,那一年的总费用为130 000万先令,其中4 000万分配给苏联,其余三国各为3 000万。(113)

    (六)苏联的经济政策

    奥地利政府促进工业和经济恢复的一切尝试,西方三国帮助奥地利政府的一切努力,总是因为盟国对奥委员会未能全面控制苏占区而遇到严重阻挠。前面已经提过,苏联当局掠夺了大量的原料、工业设备和私人财物。(114)这种掠夺在1945年整整一年中继续未断。其中有很多是伪装得并不高明的,而且对苏联经济是否有利,也很值得怀疑,因为机器拆卸下来,往往一搁就是几个星期,任其生锈,然后才装走,有些简直永不装走。波茨坦协定签订后,俄国人的手法略有改变。苏方代表建议与奥地利政府签订一系列单方面协议,仿照在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建立公司的先例,建立苏奥混合公司,以开发齐斯特尔斯多尔弗油田和管理多瑙河航运公司。(115)这样就会导致苏联控制奥地利经济的重要部门。临时政府以值得赞扬的坚定态度拒不同意。(116)后来俄国人再度把力量集中在大规模拆运的政策上。可是在1946年春季,他们最后也抛弃了这一政策,以利于把定为德国财产的设备原封不动地留在奥地利,使之为苏联的经济利益开工生产。于是建立了一个机构,名为“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这个名称来自俄文第一个字母USIA),(117)以监督各有关事业。1946年6月27日,苏军司令正式下令将东部占领区内一切德国财产转归苏联所有,(118)并于7月16日把情况正式通知奥地利政府。(119)自此以后,大约有400处财产就这样划归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掌握了。这些财产包括生产石油、硫酸、金属板、人造纤维、电力设备、建筑器材和玻璃在内的各种企业。

    苏联政府可以援引美国处理赔偿专员在波茨坦会议后于莫斯科召开的战争赔偿会议上所作的让步,为它对波茨坦协定(120)中赔偿条款的解释作辩护。当时出席赔偿会议的美国专员承认了苏联政府提出的要求,即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接收在波茨坦所指定的那些国家的全部德国资产。(121)此外,在波茨坦会议后,美国政府于9月7日曾致苏联政府一份照会,提出:

    虽然〔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有权监督和处理德国国外资产的分配,但苏联政府可以处理德国在芬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以及在奥地利东部的资产,无需通知管制委员会的英国、法国和美国代表。管制委员会的英国、法国和美国代表可以处理其他一切德国国外资产,无需通知苏联政府。(122)

    西方国家要反对苏联的这种立场,可以援引1943年1月5日联合国家在伦敦发表的宣言中关于强制转移敌管区财产问题的规定。这一文件苏联是参加制定的,它为签署国保留对被占领区财产的任何转移宣布无效的权利,不论转移所采取的形式是“公开的掠夺还是在形式上似乎是合法的处理,即使据称是自动实现的”,(123)都无例外。但苏联政府坚持该宣言不适用于奥地利。这个论点似乎是有一些法律根据的。(124)

    尽管苏联当局可能提供法律论据来支持其行动,但其行动本身显然是直接违反莫斯科宣言和四国新近达成的承认奥地利政府并允许其对全国行使管辖权的协议的精神的。

    英国高级专员斯蒂尔上将代表英国政府立即向苏军司令提出抗议。贝文在1946年7月12日的外长会议上提议建立一个四国委员会来报告主要困难,即对构成德国在奥地利的财产下一定义。(125)8月2日,诺埃尔-贝克在下院宣称,英国政府认为“任何使奥地利划分为占领区的影响加剧的行动都是引起严重关切的问题”,如果任何这类行动似有可能“破坏四国都曾同意保持的奥地利国内外的领土完整”,那么问题就更为严重。(126)但贝文的建议遭到拒绝。英国提出的抗议和奥地利政府采取的大胆行动都无效果。奥地利政府打算通过一项国有化法律来对抗苏联的行动,该项法律适用于苏联当局要求占为己有的许多奥地利财产。这项法律如果实施,就可以使那些财产免受苏联的控制,至少也可以大大限制苏联的控制。可是在这项法律送交盟国委员会的时候,尽管西方三国的成员毫无异议,但苏联高级专员却立即表示反对,其理由是这项法律干涉了管制协定中所规定的苏联可以根据以往的盟国协议直接采取行动处理德国财产的权利。(127)库拉索夫上将不祥地补充说,苏方保留在苏占区内为保护其本身利益而认为有必要采取的步骤。

    苏联的反对并不足以阻止这项法律的实施,因为根据新管制协定的条款,反对意见必须四方一致才能生效。但很明显,不管这项法律正式颁布与否,苏方是不会允许它在奥地利东部施行的,(128)因而奥地利政府本身宁愿暂时停止执行占领期间有争议的措施,而不想在西方国家占领区内有限制地予以实施。

    但事情到此尚未结束,在秋季和冬初,盟国委员会内部因苏联的态度而进一步引起了争论。9月14日,苏方企图诱使其他三方接受一项限制以后十年内奥地利工业能力的计划,(129)未获成功。10月11日,盟国委员会指示执行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关于控制边界的法律草案,因为苏方不仅想把占领国的军用品而且想把占领国的一切用品都不规定在法律条款之内,这一步骤将使苏方想要定为己有的任何东西,特别是苏方控制的各种企业生产或需要的物资自由进出苏占区合法化。(130)一星期后传来消息,说俄国人已不准奥地利人视察苏占区的工厂,并已下令凡食品和工业品未经签署许可证者不得在苏占区内作任何距离的移动,或移出境外。(131)

    这种政策如果允许继续推行,将会迅速造成苏占区与奥地利的其他地区隔绝,而新管制协定也要变得毫无意义了。西方三国立刻采取抵制行动。在10月25日的盟国委员会的会议上,英国高级专员宣读了预先准备好的一项长篇声明,评论苏方对新管制协定第6条第1款的解释。他说,国有化法律对苏联的赔偿要求毫无影响,苏方无权否认已经生效的盟国委员会的决议。(132)这项声明在奥地利国内外广泛宣传。虽然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形势,但对苏联的政策的确起了节制作用。(133)显然俄国人曾经决定,一味采取执拗态度是对己不利的,因为就在那次会议上,他们同意作出决定,承认奥地利政府有权控制本国的全部资源,并将所有这些资源充分用于奥地利经济。(134)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盟国的意见分歧已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对出现的情况各自发表公报。塔斯社介绍这次会议的公报是别具一格的,它几乎不提会上的让步,而集中谈会议所通过的一项决议,宣称奥地利政府不曾采取一切可能的步骤去利用本国资源或通过稳定价格来消除奥地利工业方面令人不满的现象。事实上奥地利政府已经得到指示,要在30天内提交出一份复兴工业的计划,包括进出口计划在内。(135)

    局势的关键问题在于奥地利政府不能实行全面控制,不论本国的粮食,还是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供应的粮食,其分配必然不均;而就东西两部分粮食资源数量不相等的情况来考虑,可能蒙受最大损失的是苏占区。争吵一直持续到年底。但在11月15日,美方重申了它要把奥地利作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并统筹粮食供应的意图,(136)于是12月3日苏方同意在1946年12月8日到1947年1月3日这段时期内允许苏占区的粮食供应品自由流通。(137)

    但是,奥地利政府虽然在这些方面的权力已经再次得到了肯定,苏联却通过其财产管理局的活动仍然严重地限制了奥地利政府的权力。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一开始就像一个在奥地利国土上独立行动的代理机构,对奥地利的法律和商业惯例毫不考虑。它的买、卖、进口和输出等活动毫不注意奥地利的正式规章。后来它毫不犹豫地在维也纳苏管区和整个苏占区开设了一系列零售商店。在这些商店里,凡是从东方进口的无税商品,或由管理局所属苏占区企业的产品,卖出的价格比任何地方都便宜,这显然是想证明共产党企业具有更大的效率。维也纳人并不受骗。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的存在便足以充分说明苏联对待奥地利的真实态度。但是这一整套制度是奥地利经济体上的一个流脓的创伤,是恢复经济的主要障碍。

    在试图评价盟国对奥委员会这一阶段在经济领域里所做的工作时,我们曾特别提到过奥地利人本身在创业活动中所担负的日益增加的责任,也提到过盟国对奥委员会活动范围的相应缩小。与此同时,不应认为委员会在经济方面的贡献是可以忽视的。在早期的时候,经济管理局内做到了相当程度的合作;交换了统计数字,共同估计了这个国家的总的需要,并对如何满足这些需要的方法作了有效的估计。就物资援助而言,苏方在早期清楚地表明,它无法继续或实质上对粮食供应出力,而法国政府则在饱受战争创伤的法国无法养活其本国人民。然而,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救济计划于1946年夏季生效之前,四国是补充供应的主要来源。的确,如果没有它们的援助,没有许多外国救济组织的自动援助,奥地利就要沦于饥馑了。此外,这种援助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停止工作之后还是以很大的规模在继续进行下去。到1946年秋季,进一步援助的前景已趋暗淡,11月间,费格尔给盟国委员会写了一封信,要求用外国贷款来弥补预计1947年因购买粮食而造成的17 800万美元的赤字。年底之前,英国同意提供850万英镑作为救济和重建款项,还有150万英镑作为购买原羊毛的商业贷款。接着美国也提供援助,1947年初它是惟一能够按所需的规模提供援助的国家。(138)

    主要来自英美的这种或别种形式的援助,使奥地利政府能够在1946年间开始进行长期建设工作,到这年年底,可以断言,尽管困难重重,但终于打下了战后经济恢复的牢固基础。

    第四节 几个特殊问题

    (一)难民与流亡难民

    虽然单从人数方面来说,流亡难民问题在奥地利并不像在德国那样严重,但就其复杂性而言,它肯定与德国不相上下。毕竟在处理这个问题之前,当务之急是把大批接受投降的敌方部队集合起来,解除其武装。在冯·谢尔上将指挥下的德国西南军区的百万大军中已经包括驻扎在萨尔茨堡、福尔拉贝尔、蒂罗尔和卡林西亚部分地区的部队,而在战争结束时意大利战线的某些部队也撤退到奥地利来了。(139)此外,还有一些从西部和北部撤退到奥地利的部队,其中包括这样的仆从军:一个匈牙利兵团和一个哥萨克兵团。(140)后者是弗拉索夫将军所部的一部分。但是,对这些敌军的处理,只是总的困难中的一个最紧迫的方面而已。在战争前夕和战争初期,根据第三帝国与意大利、苏联和罗马尼亚所订的协议,成批的日耳曼裔移民已经迁到了奥地利。1939年和1940年间有4万至5万南蒂罗尔人定居在奥地利,不久接踵而来的有布科维纳的11 000名德国人和比萨拉比亚的1万名德国人。1941年南斯拉夫被肢解之后,斯洛文尼亚的戈特舍飞地大约有1万名操德语的人移至第三帝国,(141)其中有一批定居在新并进来的南施蒂里亚和南卡林西亚。在以后几年里,移民一直源源不断地涌入,其原因是德国工厂为避免盟国轰炸纷纷迁进了奥地利。随着工厂而来的有大批技术人员和工人,其中包括战俘和其他从德国占领的欧洲许多国家中押送出来强迫劳动的人。最后,德军撤退时,后面总是跟着一大批难民——有20 000名德国人来自特兰西瓦尼亚,36 000名来自罗马尼亚巴纳特,还有不知其数的人来自南斯拉夫巴纳特、西尔米亚、斯拉沃尼亚、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142)这些人中有许多是政治难民——纳粹分子、反铁托的南斯拉夫人和匈牙利纳粹箭十字组织的成员。1945年4月,许多奥地利人为躲避俄国兵从东部逃到西部,使局面又增加了混乱。

    那时上述各种人总共有多少,无法提供确切数字。但有人估计,单是德国战俘就有25万名。(143)据同一资料估计,在美占区内的流亡难民就有70万人,还不包括从东部逃来的大约20万奥地利人。韦南根据广泛调查,推算出在整个奥地利境内非日耳曼裔的外国人有90万名。(144)除去德国部队,这时在奥地利的流亡难民大约有150万人,这一数字也许可靠。

    因此,在战争结束时可以想象,尽管预先已经订出计划,但除了粗糙而即可实施的控制措施外,几乎难以采取其他办法。一开始的局面就好像是在战场上打仗。一支支德国部队被集中起来解除武装。大约有85 000名苏联公民组成的哥萨克兵团,被强行从英国人手里移交给苏联管制。(145)搭起一座座临时帐篷,供给成群结队的非军事难民居住。注册登记和大致分类的工作开始进行。过了好几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所训练的专门人员才能着手进行具体的工作,这些专门人员就成为军政府成员的一个组成部分。

    起初划分的两大类,一是属于联合国家的国民,一是前敌国的国民。首先着手有组织地遣返所有愿意回国的第一类人员。这些人大多来自西欧——盟国战俘、被迫应征服劳役者、囚禁在集中营里的人以及其他许多人。但是其他来自中欧和东欧国家的人,虽然后来情况变了,当时却也有许多人愿意回到他们的祖国去。(146)至于前敌国国民,从奥地利遣返的德国战俘,数字也很大,到1945年底实际上已全部遣返。(147)对参加前德国军队的奥地利国民,则就地予以释放。

    但是,尽管在初期取得了这些成绩,由于难民从毗邻国家陆续不断地流入奥地利,由于许多难民越来越不愿意回国,又由于东西方盟国之间初期出现的意见分歧,正如影响其他一切问题的处理一样,也影响了流亡难民问题的处理,因此情况不久又变得复杂起来了。

    战争刚结束,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都开始把所有具有德国国民身份的人——德国本土公民和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驱逐出境,其后不久,匈牙利也如法炮制。这些人大量涌入奥地利,与之俱来的还有从奥地利东部苏占区逃来的其他许多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想到西方国家占领区内避难。(148)而且,尽管在制定计划阶段认为所有流亡难民都会愿意重返家园,但很快就清楚,有许多人,特别是来自苏联或苏占区和来自现由铁托元帅政权统治下的南斯拉夫的人,都极不愿意回国。这些政治难民在联合国家和前敌国的国民中都不乏其人。的确,到1945年底,情况已经很清楚,凡是愿意离开奥地利回国的人大多数已动身了。(149)因此,原来划分的两大类,实际上已变为愿遣返者与不愿遣返者这样两大类了。

    这种划分是盟国对奥委员会有效工作的直接成果,因为在1945年8月四国流亡难民管理局举行第一次会议之后,这种分类很快导致东西方之间根本性的意见分歧。(150)苏联坚持强制遣返,西方盟国则坚定不移地拒绝往后对难民采取强制措施,那些被证明是战争罪犯的人则当别论。苏联坚持己见,使寻求共同行动基础的尝试失败。这意味着不可能在奥地利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种统一政策,因此各国在其占领区内继续自行其是。

    然而,即使在应付这种新局面的情况下,进展还是有一些的。波茨坦会议为了试图改变这种混乱情况,曾取得一致意见,认为遣返工作虽然要做,但应该要求三个有关当局——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波兰临时政府和匈牙利的管制委员会——暂时停止把德国人驱逐出境,好让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能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以便在各占领区公平分配被驱逐出来的德国人。(151)波茨坦协议中有关这一问题的部分没有提到奥地利,所以一开始时对奥地利未起作用。但在1945年11月20日,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作出一项决议,(152)把奥地利列入要驱逐德国本土公民和其他国家中德国公民的国家之一。对这些人的接运工作很快由一个专门机构负责。这一机构名为“德国人代表团”,是在1945年11月20日成立的。它着眼于挑选熟练工人和其他在经济上对德国有用的人。由于奥地利当局对此提出抗议,因此1946年1月5日在奥地利内务部成立了一个国民定居局,为了与“德国人代表团”抗衡,又成立了一个“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代表团”。但是,1946年2月19日奥地利联邦政府与西方盟国签订的有关协定,苏方不予承认,下令波茨坦协定中提到的德国国民和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应一律从苏占区立即撤离。(153)

    尽管存在种种困难,战争结束时在奥地利居留的外国人,其总数到1945年底毕竟大大减少了。许多联合国家的国民已被遣返,其中59 000名波兰人和78 000名苏联公民。实际上所有的德国战俘已经撤走了,从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和匈牙利驱逐出来的德国公民和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也已着手遣返。据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估计,其他难民为数尚多,大约有40万人。(154)其中大约75%为前敌国国民,25%为联合国家的国民,包括不论国籍,只要是在战时曾遭德国迫害或受骗的人。接受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救济的人数只有5万,因为在可以救济的一类人中,排除了敌国国民。

    下一年内,因为那些从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驱逐出来的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被送回了德国,形势大有进展;其余的联合国家国民被遣返回国,又使形势进一步好转。整个遣返数字不下20万人。(155)留下来的人大部分是不愿回国的“铁杆分子”——反铁托的南斯拉夫人、反华沙政府的波兰人、反苏的乌克兰人和以前敌对的匈牙利人,还有尚待遣返的大批被驱逐的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甚至还有德国本土公民。经过各国遣返代表帮助说服,这些人中有的改变了主意。然而遗憾的是,他们刚被送走,新的难民又接踵而至。1945年底以后,所增加的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都是从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驱逐出来的。由于波茨坦协定并未提到上述三个国家,英美两方军政府拒绝这些人进入德国,他们不得已而留在奥地利了。此外,1946年9月,德国的美方当局因为它的占领区内人满为患,不得不暂时停止批准入境。不久,德国的英方当局也作出类似的决定。(156)

    而且,与此同时,又有大批犹太人离开波兰、罗马尼亚和匈牙利,其中大部分要去巴勒斯坦,却把奥地利当作中间停留站。撇开持续不断的膳宿供应问题不谈,他们的到来特别给英方制造了政治上的复杂情况,因为英国是受托管理巴勒斯坦的国家。(157)

    除了许多新难民进入奥地利外,还有不少已经在奥地利的难民,一开始就逃避了注册登记,其原因不是当局出于疏忽,碰巧把他们漏掉了,就是他们有意规避,生怕登记后可能引起什么后果。等到西方国家反对强制遣返的政策逐步为众所周知时,他们中有许多人就不再隐蔽,出来向当局要求救济。

    总而言之,最后的结果是,到1946年底在奥地利的流亡难民总数只是比1945年底的总数略多一些罢了。根据1946年10月1日英国的一个估计,其数字为541 342人,其中有27万人是其他国家中的德国公民。(158)1947年4月美国的一个估计,认为总数是477 517人。(159)

    人们一直注意到苏联和西方国家在处理流亡难民问题的方法上存在着根本不同的想法,这种分歧是苏联坚持强制遣返所造成的。意见的分歧影响了采取统一的政策,并严重妨碍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工作。联总与奥地利政府的协定(160)中规定,既然处理流亡难民是盟国委员会保留管制的一件事,联总的参与必须根据它与委员会订立的协议。但事实上苏联的反对使这项协议未能达成,其结果是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不得不根据它和三个西方国家的高级专员所订的各项临时协议来进行工作。(161)实际上这并不十分妨碍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来执行救济和遣返任务,因为理由很明显,大部分难民是集中在西方三国占领区内的。尽管管理方法各不相同,三国工作的总目标都是一致的。但是难民集中在西部占领区这件事本身就足以为苏联利用来达到宣传的目的。虽然许多流亡难民如果给予机会都是很想干活谋生的,而且的确有不少人是这样的,并于最后获得了为奥地利所接纳的权利,(162)但是也有另外许多人,特别是在初期,不愿接受管制,自由自在地到处流浪,随遇而安,谋求一饱。他们这样做,不但失去当地人对整个流亡难民所处困境的同情,而且威胁着公共安全。苏方就能够利用这一点,还利用西方的反对强制遣返来一再攻击西方国家在其占领区内藏垢纳污,“窝藏法西斯分子”。的确,在1946年6月巴黎会议期间,莫洛托夫就以此为理由来推迟考虑签订奥地利条约。(163)

    有趣的是,尽管这样,苏方倒被劝使提供其占领区内流亡难民的统计数字,但他们的统计显然是随意武断,这就降低了统计数字的价值。举例来说,1947年4、5、6三个月的难民总数一直是68 000人,而从7月到12月却是68 692人。(164)

    奥地利政府在照管难民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像它在其他许多领域里一样,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于1946年3月接管之前,奥地利政府不得不以先令来偿付难民营的费用,而救济难民的进口物资的总费用则是由奥地利政府作为总的救济债务的一部分来支付的。在初期,军事当局还供给诸如建造临时营房的设备和管理难民营必需的交通工具,但到1946年5月31日以后,这类供应便告中断,供养难民的全部费用就都由奥地利政府和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负担了。(165)

    到1946年底,情况已经很清楚,流亡难民问题乃是国际关心的一个问题,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结束其工作时,不能予以忽视,于是在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之后,建立了后来成为国际难民组织的机构。(166)但就奥地利而言,虽然不可否认,流亡难民很快就以他们的劳动为奥地利的恢复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甚至到1955年,难民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二)警察

    苏联训练的共产党人和游击队领导人弗朗茨·霍纳被安插为伦纳临时政府的内务部长,西方国家认为这是个不祥之兆。而重建一支非政治性的警察力量乃是它们本身所确定的初步目标之一。

    解放后的一个短时期内,简直不存在什么警察力量。纳粹所建立的整个组织机构都已瘫痪,那些负责人都已逃跑。其后在1945年6月,俄国人首先建立若干辅助警察小组,归鲁道夫·豪特曼领导,此人过去是电车售票员,是个忠诚的共产党员。而弗朗茨·霍纳领导的来自南斯拉夫的奥地利游击营则驻在霍夫堡,充当共产党的护卫队之一。(167)但与此同时,奥地利旧警察中的一些人员,在弗朗茨·纳吉指挥之下,从奥埃尔斯堡宫的抵抗运动司令部派出来工作。(168)其后不久,临时政府的内务部副部长社会党人奥斯卡·黑尔默根据7月20日的权力过渡法着手采取积极步骤,在更加有组织的基础上扩大警察活动范围,摆脱共产党的控制。俄国人同意他的建议,召回前维也纳警察长、79岁的伊格纳茨·帕梅尔博士,因此到8月下半月其他盟国抵达维也纳的时候,一个非共产党的警察力量的核心已经存在了。

    10月7日,在英国人的鼓动下,四方公共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建立一支由中央征募和组织的并经过适当训练的警察部队为主要目的,商讨了八点政策。法方和苏方惟恐新的警察可能变成奥地利军队的核心,这一疑虑必须打消。但到11月份,四方已一致同意制定一项政策。1946年1月,在以前的罗绍尔-卡泽恩兵营建立了一个中央训练学校,因此在年底之前应征的新警察源源而来。在成立一支重新组织的警察和宪兵部队方面,三个西方占领区都有进展,在苏占区内也有较少的进展。(169)第一次各州代表会议(170)已经剥夺了共产党对警察的控制,建立了一个各党委员会,霍纳要有所行动就不能不通过这个委员会。1945年底第一个自由政府成立后,内务部长的职务交由奥斯卡·黑尔默担任了。从奥地利国内政治的观点来看,这件事本身就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显然是左右大多数选民的人民党对社会党人表示信任的一种姿态,从而成为加强联盟的一种有效方法。这也标志着结束了共产党人对警察的一切实际控制。黑尔梅尔在西方国家的坚定支持下,着手清洗共产党分子,只有在苏占区内被迫勉强同意保留共产党分子的部分职位。毫无疑问,他最大的成功乃是把俄国人建立的由莫斯科训练的共产党人迪尔迈埃尔博士领导的政治警察组织消灭于萌芽状态。在1946年之前,迪尔迈埃尔专横独断,有权把犯人扣留在劳动营内。有一个劳动营就坐落在英国管制的维也纳第十一区内。英国保安官员在访问这个劳动营后,揭露了它内部骇人听闻的情况(一个典型的事件是有两人不曾送至医院而在营内死去)。这个劳动营从此就不再归迪尔迈埃尔控制了。虽然他一时还继续活动,但其行动已受到严格限制。后来黑尔默终于能够把他调到奥地利西部去。

    对警察的控制是最重要的方面之一,说明奥地利政府的选举和得到承认已产生了决定性作用。从此以后,苏联政策只能施加有限的影响,例如拒不同意奥地利政府一再提出而由西方国家支持的建议,给警察发放武器(171)和现代无线电通讯设备。诚然,奥地利人并没有完全控制苏占区的警察,苏联当局有时毫不犹豫地要让共产党警官继续掌权,或者力图威胁奥地利警官,不许他们执行本国政府的命令。甚至在1946年8月,当恢复治安方面已经取得相当进展的时候,黑尔默的报告中还说,在下奥地利,谋杀案件有26起,谋杀未遂案件有24起,暴行案件有98起。(172)总的来说,苏占区的治安情况虽然确实不比西部占领区好,但也不像外国报纸有时描绘的那样坏。(173)

    (三)检查制度

    解放初期,西方三国司令官对奥地利国内一切通讯联络建立了军事检查制度,作为一种安全预防措施。但在苏占区和维也纳则无检查。(174)这时苏方已经明白表示,他们希望把非纳粹化的责任移交给奥地利当局。当四国开始讨论检查这一问题时,苏方竭力主张西方三国所建议的对维也纳国际通讯联络的民事检查也应交由奥地利负责。(175)最后一致同意,维也纳检查局在盟国管制下检查一切民间的电话和电报通讯,而维也纳邮政检查局则负责检查进出维也纳的国际邮件。

    1946年间,奥地利政府多次要求停止一切检查,因为这与根据自由选举建立起来的全国性行政管理是不相容的。法国在其占领区内带头取消内部来往信件的检查之后,经过英方的推动,盟国委员会指令自10月4日起停止一切国内来往信件的检查。(176)但在1946年底之前,并没有进一步放宽检查。苏联方面一变早期的方针,在那时以前对放松管制一直采取敌视态度,阻挠了进一步发展。(177)

    应该补充提一下,检查制度的继续执行,对于1946年间奥地利与外部世界的电报、电话和航空通讯的逐步恢复起了许多抵消作用。

    (四)建议的对奥条约

    解决奥地利问题的条约是在本书所述阶段之后才实际进行讨论的。然而,在1946年底前已经采取了某些准备步骤,在这里必须谈一谈。

    从理论上说,盟国与奥地利之间无需订立什么条约。奥地利被第三帝国并吞后已不再是一个国家,因而从未与盟国交战。所以无论如何是没有理由签订一项正式的和平条约的。况且莫斯科宣言已规定把奥地利重建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一旦通过自由选举成立的政府已经执政,如果四国对宣言有一致的解释,那么为了结束占领,就必须分别与奥地利政府订立协定,处理尚未解决的问题。但实际上如前所述,东西方一开始就对宣言的解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尤其是三国在波茨坦会议上声明放弃向奥地利提出赔偿要求,随后又同意将奥地利东部的“德国财产”给予苏联,而苏联对这一点的解释却与西方国家对独立的解释,观点完全不同。此外,南斯拉夫提出的领土要求,克里姆林宫予以支持,而西方则坚决反对。因此很显然,如果要有效地贯彻莫斯科宣言的保证,就必须通过占领国共同谈判与奥地利签订一项协定。这种协定应采用“国家”条约形式,正式调整政治和领土情况,以便第二共和国重获独立,同时规定占领军撤退的日期。

    1945年间,其他困难太多,不容许根据这些方针来考虑签订条约。但早在1946年1月,美国驻维也纳公使约翰·G·埃哈特向国务院建议,奥地利条约应与德国问题分开考虑,并应与意大利及东南欧的其他敌对国家签订和平条约的谈判同时开始进行。(178)因此华盛顿准备了一份条约草稿,2月份,美国正式通知外长会议的其他成员,说他们希望下一次外长会议在巴黎开会时讨论对奥条约问题。(179)5月份开会时,英美两国代表坚持要把这个问题列入议程,但未成功。(180)莫洛托夫和维辛斯基在与贝尔纳斯的私人谈话中温和地告诉他,奥地利条约是一个“特殊案件”,不管怎样并无具体建议可供讨论,而且由于奥地利政府忽视非纳粹化工作,必须再予以占领一年,总之苏联代表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181)他们提出一个反建议,说这个问题无论如何应先交副手们讨论,研究一下是否应由部长们亲自来考虑。

    为了对付苏联方面的反对,美国代表得到英法两方的支持,在讨论6月15日开始的下一半会议的议事日程时,建议列入奥地利条约问题,并建议副手们应同时准备好提供外长们考虑的条约草稿。苏联代表再次反对,这一回的理由是副手们已经在讨论五个条约,没有时间了。贝文提议四国在会议休会期间交换条约草稿,这也仅能迫使莫洛托夫答应采取措施“加紧准备”讨论这个问题罢了。贝文提出反对意见,说英国代表继续坚持在6月份考虑对奥条约,“不管用什么方法对待这个问题”。(182)外长会议间歇期间,贝文在1946年6月4日的下院外交辩论时,直率地表示出他的愤愤不平,他说:“苏联硬说他们不准备讨论奥地利问题。这一点我当时不明白,现在还是不明白。那时以后,美国已提交一份条约草稿。我们在外交部有一份详细的草稿。”(183)

    会议的下半部分继续召开时,代表们都已拿到了在休会期间散发的美国草稿。会议采纳了法国代表皮杜尔提出的决议案,把“审查奥地利问题”列入末项议程。6月26日,英国代表散发了一份题为“对奥条约重要章节方案”的草稿。但只在会议的最后一天,即7月12日,才讨论了这个问题。贝尔纳斯建议委托副手们研究现有的两份草稿,如法国和苏联也提出草稿,可以一并研究。莫洛托夫相反提出了一项四点决议案,要求注意:新管制协定已经给予奥地利政府更大的自由;奥地利的西部占领区内有437 000名流亡难民,他们在战时反对过盟国,确已构成对奥地利内部安全和“毗邻民主国家”的一种威胁;因此需要以撤走这批流亡难民作为恢复奥地利独立的先决条件;(再提一下)必须先行签订五个其他条约,然后才能授权副手们准备对奥条约。其他代表对此提出明显的反对意见,莫洛托夫又滔滔不绝地争论了一番,其论据是硬说奥地利还继续存在着纳粹主义,还在和德国勾结。显而易见,情况已不可能再有什么进展了。(184)

    但与此同时,形势有了进一步的重要发展。6月份达成协议:与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签订的和约中允许在交通线上留驻苏联军队,直到苏联从奥地利撤军为止。

    因此在巴黎会议结束时,苏联代表取得了两个重要收获。第一,他们诱使美国和英国的代表透露出他们考虑签订奥地利条约的条件的性质。第二,他们获得了在奥地利愿留多久就可在东南欧驻军多久的牢固的法律基础。而西方盟国在细节上作了必要的修正,对苏联不愿撤离奥地利又引起了另一个动机。

    1946年12月在纽约召开的下一次外长会议上,争取考虑奥地利条约的尝试又遭失败。然而,因为这时已完成了对意大利和一些卫星国的条约,莫洛托夫最后同意把对奥条约和对德条约一并列入下次会议的议程。下次外长会议定于1947年3月召开。

    其后对条约的谈判情况在《概览》丛书的以后几卷中有所叙述。(185)对奥条约的讨论是从盟国对奥委员会审议的不同标准上展开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讨论并不是严格限制在所提参考条件的范围之内。然而,在各管理局,特别是在赔偿管理处内,经常讨论着直接有关订约条件的问题。各国代表时常向有关的处提供谈判的消息。最后,盟国对奥委员会的存在与否显然取决于条约谈判的成败,因此谈判的进展和前景对委员会工作的速度和总的气氛有一定的影响。

    还有一件事要提一下,这件事虽然与奥地利条约没有法律上的联系,但对奥地利战后的对外关系却具有重大意义。这就是奥地利和意大利在1946年9月5日达成了关于解决南蒂罗尔操德语的居民问题的双边协议。但这与盟国对奥委员会的职责无关,这里不再详细叙述了。(186)


    (1)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25页。

    (2) 见上文,原著第93页。

    (3) 就此事的性质而言,对操同一语言的英美成员来说根本不稀奇,但这却成为四国能够突出地持久合作的确实证据,尽管有时产生一些细小的龃龉。甚至在1955年还看到这种吉普车在继续巡逻,外表看来目标完全一致,四个坐在车上的不相称的军事警察凝神前视,严格按照轮流担任主席的原则,驾驶吉普的人也是每月轮换。

    (4) 见上文,原著第90页。

    (5) 见上文,原著第95—96页。

    (6)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70页。

    (7) K·W·罗思柴尔德:《1945年以来的奥地利经济》(K.W.Rothschild:The Austrian Economy Since 1945),伦敦,皇家国际事务学会,1950年版,第13页。

    (8) 《经济学家》,1945年9月22日。

    (9) 《黎明报》(L'Aube),1945年5月18日。

    (10) 《纽约时报》,1945年7月23日。

    (11) 《芝加哥每日新闻》(Chicago Daily News),1945年6月4日;《曼彻斯特卫报》,7月5日。

    (12) 《新苏黎世报》,1945年7月23日。

    (13) “在拒绝和敌国人民友好的问题上,难道我们可能采取一项把奥地利人和德国人等同对待的政策吗?所有这一切问题需要严肃而迫切的注意。我们显得高贵而无礼,而俄国人却能与人成为好友,又能役使别人。我从未想到,我们在做这样的蠢事。”(丘吉尔,第6卷,第652页;美国版,第6卷,第762页)又见《泰晤士报》,1945年7月16日。

    (14) 弗朗兹·海森伯格:《奥地利经济的重建,1945—1952年》(Franz Heissenberger:The Economic Reconstruction of Austria, 1945—1952),华盛顿,国会图书馆参考部欧洲事务部,1953年版,第20页。

    (15)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69页。

    (16) 见上文,原著第312页。

    (17) 《泰晤士报》,1945年9月21日;《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27页。

    (18) 关于从西部奥地利代表的观点来记述会议的经过情况,见格鲁贝尔:《在解放与自由之间》,第37—39页。

    (19) 《纽约时报》,1945年9月27日;《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20—21页。

    (20) 《纽约先驱论坛报》,1945年10月21日;《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29号。

    (21) 《纽约时报》,1945年10月22日。

    (22)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32页。

    (23)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42页。

    (24) 《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66页;G·马瑟斯(G.Mathens)代表J·B·海因德于1945年12月5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16卷,第2322—2323栏)。

    (25) 《格拉斯哥先驱报》(Glasgow Herald),1945年12月11日。

    (26)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34—35页。

    (27) 《纽约时报》,1945年12月21日。

    (28) 《新奥地利报》(News Österreich),1945年12月22日。

    (29) 《纽约时报》,1946年1月8日。英国政府是在1946年1月5日宣布正式承认的(诺埃尔–贝克代表贝文于1946年1月28日在下院的讲话,见下院辩论,第5辑,第418卷,第528—529栏)。

    (30) 见上文,原著第312页。

    (31) 克拉克:《故意的冒险》,第470页;参阅伦纳:《奥地利从第一共和国到第二共和国》,第238页:“他们未获成功(指共产党),使苏联占领当局吃了一惊,非常失望,长期烦恼。”1946年4月19日《工人报》的一篇文章说,布尔根兰的州代表名额甚至到那一天还没有按选举结果的各党名额来变动。

    (32) 伦纳:《关于奥地利宣告独立的史实》,第470页。

    (33) 见上文,原著第304页注④(即本书第478页注④。——译者)中伦纳的言论。又见1945年7月17日《泰晤士报》和《曼彻斯特卫报》刊载的“兰伯特报告”。

    (34) 敕令第6958号,第3—6页。

    (35)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32页。

    (36) 在1945年,有201项奥地利法律无保留地被批准,29项有保留意见,八项被否决〔法国内阁总理府:“法国在奥地利的两年半”,《文献摘记和研究》,第870期(1948年3月23日),第13页。〕

    (37) 伦纳曾装备一支小规模的国防部队,并曾在其内阁中任命一个副部长专管军事。

    (38) 伦纳:《奥地利从第一共和国到第二共和国》,第36页。

    (39) 《维也纳报》,1945年12月20日。

    (40) R·J·泰勒(代表J·B·海因德)1946年5月28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3卷,第984栏)。

    (41)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4号,第19页;《维也纳报》,1946年3月28日。

    (42) 格雷森,第94页。

    (43) 《观察家报》,1946年4月28日。

    (44) 突出的例子是3月20日卡尔·赛茨在奥地利国会中的演讲。见《纽约时报》、《维也纳报》和《工人报》,1946年3月21日。

    (45)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54页。

    (46) 参阅海因德1946年2月11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19卷,第25栏)。

    (47)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7号,第10页。协定文本见敕令第6958号,第21—26页。据6月28日《纽约时报》,协定“多半是马克·W·克拉克上将倡议的结果”。7月3日社会党人的《工人报》记载;社会党代表和联邦政府委员会俱乐部向谢尔夫博士表示感谢,因为他对协定作出了努力,特别是“他和工党的谈判”,“如此明显地获得了成功”。

    (48) 《工人报》,1946年6月30日。

    (49) 格雷森有幸能够看到美方所拿到的盟国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非正式文本。作者的上述说明是得益于这份材料的(格雷森,第120—121页)。

    (50)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3号,第7页;《泰晤士报》,1946年2月26日;《维也纳报》,2月27日。

    (51) 格雷森,第121页。

    (52) 《维也纳报》,1946年7月10日。

    (53) 格雷森,第123—125页。

    (54) 参见1946年11月下奥地利州议会的控诉,说州议员费迪南德·里弗莱尔为俄国人逮捕,至今下落不明(《维也纳报》,1946年11月3日)。但有趣的是,俄国人急于避免不利于他们的宣传。这一点很快为其他三方所发现。马克·克拉克上将记述说,在占领初期的一个时刻,他收到一封警告信,说苏方正在策划抓奥地利的内务部长。克拉克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美国和英国的报纸记者。俄国人一到,新闻记者和摄影记者就把他们包围起来。这使俄国人大大为难,不敢有所行动。他们占领了大厦约一个小时就撤走了(克拉克:《故意的冒险》,第469页)。

    (55) 《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97页。

    (56) 根据缴获的卡片得到的证据,德国吞并奥地利前,在奥地利注册登记的纳粹分子有8万名(格鲁贝尔:“不幸的奥地利”,《国际事务》,1947年1月,第25期,第230页)。

    (57) 见上文,原著第302页和注⑥(即本书第476页注②。——译者)。

    (58) 格雷森,第89页。

    (59)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2号,第4页。

    (60) 《维也纳报》,1946年7月28日。

    (61) 格雷森,第90页。

    (62)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3号,第16页。《泰晤士报》记者在报道这项协议时说,由于苏方和美方之间意见分歧,长期阻碍进展,所以协议的达成应归功于英国高级专员詹姆斯·斯蒂尔爵士(《泰晤士报》,1946年12月14日)。

    (63) 《维也纳报》,1946年11月8日。

    (64) 格雷森,第92页。

    (65)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2号,第7页;《世界新闻》(Weltpresse),1946年1月23日;《工人报》,1月20日和2月8日。

    (66) 《纽约时报》,1946年1月23日。

    (67) 《泰晤士报》,1946年2月26日;《维也纳报》,2月27日;《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3号,第6页。

    (68) 材料主要根据《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187—206页。

    (69) 按每种报纸出版先后次序排列。《体育日报》或以后的《体育日报星期一版》是1945年11月19日创刊的,刚巧在法国人出版星期一报纸之后的一周。鉴于地球出版社是以无党派闻名的,由它出版这份报纸大概是要与法国报纸相抗衡。

    (70)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28页。

    (71) 同上书,第2号,第7页。

    (72) 《维也纳报》,1946年5月11日。

    (73) 同上书,1946年9月14日。

    (74) 《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198页。

    (75) 见《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104、107页。

    (76) 罗思柴尔德:《1945年以来的奥地利经济》,第5页。

    (77) 《经济学家》,1946年5月4日。

    (78) 罗思柴尔德:《1945年以来的奥地利经济》,第13页。

    (79) 《维也纳报》,1946年2月15日。

    (80) 见上文,原著第309—310页。

    (81)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粮食情况》(UNRRA,Division of Operational Analysis:The Food Situation in Austria),第1编(伦敦,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欧洲地区办事处,1946年版),第5页。

    (82) 同上书,第7页。

    (83) 《维也纳报》(1946年3月12日)登载了前一天盟国委员会作出的有关决议。

    (84)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粮食情况》,第2编,第2页。

    (85)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号,第36页。在1945年11月16日的下院辩论中,有人要求立即介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在奥地利的工作情况,诺埃尔-贝克回答说,当时盟国对奥委员会还尚未能请求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派出粮食代表团,因为苏方成员未能说出苏占区的需要,但是已经要求派出一个技术代表团,该团也动身前往了(下院辩论,第5辑,第415卷,第2614栏)。

    (86) 《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101—102页。

    (87) 《维也纳报》,1946年5月26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报告中说,在总数中大约有17 000吨来自美国,7 500吨来自苏联(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粮食情况》,第2编,第20页)。5月26日《维也纳报》所引的一份英国公报说,上述数字各为15 000吨和7 500吨,并且提到英国已经作出了捐赠。的确,海因德曾于5月7日通知下院,英国政府已派两艘运粮船到的里雅斯特;从英国军队储存中借得3 750吨面粉,盟国对奥委员会英方所掌握的库存,全部交由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转给奥地利当局分配(下院辩论,第5辑,第422卷,第775栏)。法方的捐赠最少,它连自己占领区的居民都难以供养,并已接受了美国的援助。

    (88)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粮食情况》,第2编,第25页。

    (89) 1946年10月21日海因德正式宣称,英占区和奥地利其他地方的口粮定量低于德国的正式口粮定量(下院辩论,第5辑,第426卷,第1304栏)。

    (90) 见下文,原著第353—354页。

    (91) 这一数字在实际支付过程中稍有变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从军事物资中接收了价值2 500万美元的供应品。这一数字再加上其他略有增加的数字构成到年底的最后分配数字,即135 513 000美元(见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历史主编办公室,乔治·伍德布里奇:《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史》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the Chief Historian, George Woodbridge;UNRRA:The 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三卷本,纽约,哥伦比亚大学,1950年版,第3卷,第428页。

    (92) 罗思柴尔德:《1945年以来的奥地利经济》,第12页。

    (93)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91—92页;《奥地利年鉴,1946—1947年》,第268页。

    (94) 见上文,原著第338页。

    (95)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工业和贸易》(UNRRA,Division of Operational Analysis:Industry and Trade in Austria),伦敦,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欧洲地区办事处,1947年版,第8—13页。

    (96) “奥地利石油”,《石油新闻业务》(“Austria's Oil”,Petroleum Press Service),1945年10月,第153—154页。

    (97)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工业和贸易》,第13页。

    (98) 《经济学家》(1946年12月21日)推测说,国家财富的2/3在战时和战后初期渐渐枯竭了。

    (99) 见《经济学家》关于苏占区的下列统计数字;占全国人口的49.3%,占提炼工业的28.6%,占制造工业的56%,占石油生产的全部,占石墨工业的50%以及较大部分的五金工业、纺织工业和机器制造工业。

    (100) 1946年5月,据报道有1万辆铁路货车在东部失踪了(《经济学家》,1946年5月4日)。

    (101) 参阅《维也纳报》,1946年6月15日。

    (102) 《经济学家》,1945年9月22日。

    (103) 罗思柴尔德:《1945年以来的奥地利经济》,第16页;《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297页。

    (104) 见上文,原著第342页注④(即本书第536页注①。——译者)。

    (105) 罗思柴尔德:《1945年以来的奥地利经济》,第27页。

    (106) 同上书,第31页。

    (107) 《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3号,第15页。

    (108) 伦纳:《奥地利宣告独立的史实》,第64页。

    (109)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奥地利的货币与金融》(UNRRA,Division of Operational Analysis:Currency and Finance in Austria),第2页。参阅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133页以后。

    (110) 黑市粮食价格降低的比例是从1945年8月的100到1946年12月的27.5。但即使这样,还比正常价格高50倍(《经济学家》,1947年4月19日)。

    (111) 同上。

    (112) 《泰晤士报》,1946年12月4日。

    (113) 《奥地利;每月报告和评论》(Austria, a Monthly Report and Review)〔以后简称《奥地利》〕,维也纳,盟国对奥委员会(英方),1946年12月,第3期,第8页;《泰晤士报》,1946年12月4日;《维也纳报》,12月5日。

    (114) 连维也纳发电站的汽轮机都给拆走了(《经济学家》,1945年9月)。

    (115) 《泰晤士报》,1945年9月15日;见《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324页。

    (116) 伦纳:《奥地利从第一共和国到第二共和国》,第236—238页。

    (117) 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Управление Советского Имушества в Австрии)。

    (118) 苏联驻奥总司令关于将德国在奥地利东部财产转归苏联所有的第17号命令,格雷森引自《1945年4月—1947年4月苏联对奥政策,文件汇编》(Sowjet Politik gegenüber Österreich April 1945—April 1947, Eine Dokumentensamm lung),第237页,维也纳,《奥地利报》,1947年,第8—10页。

    (119) 《美国对外关系文件,1945—1946年》,第287—288页。

    (120) 见上文,原著第311页。

    (121) 萨姆纳·韦尔斯:《我们走向何方?》(Sumner Welles;Where Are We Heading?),纽约,哈珀,1946年版,第99—100页。

    (122) 格雷森,第80—81页,引自《外交部长会议报告》(Rapports du Conseil des Ministres des Affaires Étrangères),巴黎,国家出版社,1946—1947年版,第5卷,第158—160页,第164页。

    (123) 文本见《美国对外关系文件,1942—1943年》,第208—209页。

    (124) 参阅格雷森,第81页。

    (125) 参阅赫克托·麦克尼尔1946年7月15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5卷,第862—863栏)。

    (126) 下院辩论,第5辑,第426卷,第1357—1358栏。

    (127) 《维也纳报》,1946年8月3日。

    (128) 苏方在8月23日的会议上反复提出这项主张。按9月8日新管制协定第6条第1款规定,法律自然生效。

    (129) 《维也纳报》,1946年9月14日。

    (130) 《纽约时报》,1946年10月12日。

    (131) 《纽约先驱论坛报》,1946年10月17日。

    (132) 《泰晤士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1946年10月26日。

    (133) 英占区内的德国财产,根据波茨坦协定,英国有权管理,但英方却把此项财产的管理权移交给奥地利联邦财产管理和经济计划部。美、法两个占领区也采取了类似的行动。这样就使苏联关于处理德国财产的行动变得突出了。见赫克托·麦克尼尔1946年10月9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7卷,第175—176栏)。

    (134) 《泰晤士报》,1946年10月26日。

    (135) 《人民之声报》,1946年10月26日,《新苏黎世报》,10月27日。

    (136) 《每日电讯》,1946年11月16日。

    (137) 《泰晤士报》和《纽约先驱论坛报》,1946年12月4日。

    (138)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87—88页;《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90—91页。

    (139) 参阅1945年5月2日丘吉尔向下院宣布敌人投降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10卷,第1507—1510栏)。

    (140) “流亡难民”,《奥地利》(“Displaced Persons” inAustria), 1947年1月,第4期;又见雅克·韦南:《战后世界的难民》(Jacques Vernant:Refugee in the Post-War World),伦敦,艾伦和昂温公司,1953年版,第106页。

    (141) 见《概览,1939—1946年;希特勒的欧洲》(Survey for 1939—1946: Hitler's Europe),第83页。

    (142) 韦南,前引书,第105—106页。

    (143) 卡西迪:“盟国管理奥地利中的美国”(Cassidy;“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Allied Administration of Austria”),《国务院公报》,1947年3月9日,第409页。

    (144) 韦南;《战后世界的难民》,第109页。

    (145) “流亡难民”,《奥地利》,1947年1月,第4期。

    (146) 盟国对奥委员会(美方);《奥地利的恢复,1945—1947年》〔(The Rehabilitation of Austria, 1945—1947),三卷本,维也纳,盟国对奥委员会(美方),1948年〕,第3卷,第85—86页。

    (147) 韦南;《战后世界的难民》,第107页。

    (148) 韦南;《战后世界的难民》,第94、107页。

    (149) 盟国对奥委员会(美方):《奥地利的恢复》,第3卷,第86页。

    (150) 同上。

    (151) 敕令第7087号,第12节,《有秩序地遣返德国人》(Orderly Transfer of German Population)。

    (152) 《德国文件,1945—1954年》,第89—90页。

    (153) 韦南;《战后世界的难民》,第107页。

    (154)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业务分析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在欧洲和中东对流亡难民的处理工作》(UNRRA, Division of Operational Analysis:UNRRA Displaced Persons Operation in Europe and the Middle East),伦敦,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欧洲地区署,1946年版,第11页。

    (155)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在欧洲和中东对流亡难民的处理工作》,第11页。又见《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114页。

    (156) 韦南:《战后世界的难民》,第110页。

    (157) 英国下院预算专门委员会:《1945—1946年度英国在奥地利的经费开支,第四次报告,附作证记录》(Great Britain, House of Commons, Select Committee on Estimates:British Expenditure in Austria...Fourth Report...with the minutes of evidence...Session 1945—1946),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46年版,第11页。

    (158) 《奥地利》,1946年11月,第2期,第62页。

    (159) 盟国对奥委员会(美方):《奥地利的恢复》,第3卷,第154页。

    (160) 见上文,原著第341页。

    (161) 《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101页。

    (162) 《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134页。

    (163) 关于苏联观点的陈述,参阅《新时代》(New Times)1947年2月21日刊载的A·索洛多夫尼科夫(A.Solodovnikov)的一篇文章,其中有一段说:“在奥地利西部诸州,大约有55万外国人,这对奥地利民主组织的发展是一个严重的威胁。这些外国人中有许多是以前与联合国家作战的臭名昭著的法西斯分子……现在他们在美、英、法三个占领区内作为流亡难民而找到了藏身之所。”

    (164) 盟国对奥工作委员会(美方):《奥地利的恢复》,第3卷,第154页。

    (165) 英国下院预算专门委员会:《英国在奥地利的经费开支,第四次报告》,第12页。

    (166) 《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116页。

    (167)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34页;又见上文,原著第278页。

    (168) 《奥地利年鉴,1945—1946年》,第140页。

    (169) 《奥地利》,1946年10月,第1期,第34—39页。

    (170) 见上文,原著第319页。

    (171) 1946年4月10日,盟国委员会曾同意发给宪兵长枪,发给保安警卫队短枪(《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5号,第15页)。

    (172) 《维也纳报》和《工人报》,1946年9月29日。

    (173) 在维也纳所取得的进步,举例如下;1945年9月谋杀案件为48起,暴力抢劫案件为247起,违法和严重盗窃案件为3 884起。这可与1946年7月的数字作一比较;谋杀案件7起,暴力抢劫案件37起,违法案件1 485起(《奥地利》,1946年10月,第1期,第38页)。

    (174) 《纽约时报》,1946年4月14日。

    (175) 关于占领初期苏联当局所采取的正式的自由政策的讨论,见上文,原著第324页。

    (176) 《维也纳报》,1946年10月12日;《盟国对奥委员会公报》,第11号,第4页。

    (177) 盟国对奥委员会(美方):《奥地利的恢复》,第3卷,第51页。检查对正常生活的恢复起了很大的阻挠作用。参阅1946年7月1日《曼彻斯特卫报》刊登的一封读者来信。信中说马亚希尔费大街上住在双号门牌的人写信给住在同一条街上单号门牌的人,要十四天才能把信送到。因为街的一边是法占区,另一边是美占区,信在递送过程中须经检查。

    (178) 莫斯利:“对奥条约”,《国际组织》,1950年5月,第222页。莫斯利在1946年1月奉派去过维也纳一次后,他本人也提出类似的建议。

    (179) 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163—164页。

    (180) 希斯科克斯;《奥地利的再生》,第192页。

    (181) 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163—164页。

    (182) 同上书,第164页。

    (183) 下院辩论,第5辑,第423卷,第1835栏。

    (184) 格雷森,第133—134页。

    (185) 见《概览,1949—1950年》,第281—289页;《概览,1951年》,第131—132页,第134页和135页;1955年5月15日签订的条约文本,见英国外交部:《重建独立和民主的奥地利国家条约》(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State Treaty for the re-establishment of an independent and democratic Austria),敕令第9482号。

    (186) 关于谈判情况的叙述,见《概览,1939—1946年;欧洲的重组》,第462—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