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英国—埃及关系

    第一节 谈判的背景(1945—1946年)

    我们在这套丛书的前面一卷中已看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后半年中,埃及政界舆论迫切希望通过英军和英国当局的撤出埃及和英—埃苏丹,完全结束埃及依附于英国的局面;(1)显然,英国的政策仍保持不变,这或者是由于(正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一样)它被世界上其他地方更紧急的事情所缠住,要不就是因为丘吉尔个人仍倾向于把埃及看作是英国从前的保护国。(2)据说,把英国战时司令部和大批驻军从埃及的两个主要城市开罗和亚历山大撤走,已成了英国外交部和军事当局之间的一个争论的问题;(3)而后来奥特林厄姆勋爵(即从前的爱德华·格里格爵士,他在1945年8月12日以前曾任英国常驻中东大臣)宣称,早在9月他就劝告新成立的英国工党政府立刻宣布这样的撤退,并在条件许可时,立即付诸实现;(4)据说,当时英国驻开罗大使馆就提出劝告,反对采取这样一种姿态。后来《圆桌》季刊的一篇文章(5)说,在战争结束时,埃及“有着一种愿以宽大来报答宽大的心情”,它要把“一个感恩的埃及的自愿的合作”献给英国;但是,不愉快的英—埃关系所造成的70年的失望,似乎不大可能产生这样一种结果。有迹象表明,英国工党政府的上台,也许已被期望过分急切的埃及人看作是英国准备让步的信号;面对埃及人这种想提出最大要求的心情,在开罗的英国官员们或许已经感到:他们现在的责任不是开动加速器,而是要扳煞车。1945年秋天,大使馆要求埃及首相马哈茂德·努克拉希,别在那个时候要求就修改1936年的英—埃条约问题举行谈判;但努克拉希已经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他立即行动。强大的华夫脱党,在1944年10月成为反对党,经过1945年1月的选举后地位未变,(6)它一有机会就要给政府找麻烦;各极端派顾名思义当然是反英的;而要求立即修改条约的口号,是由努克拉希内阁中以财政大臣马克拉姆·乌拜德为首的一派提出来的。于是,在1945年12月20日埃及提交了一份照会,它说,1936年条约所规定的对埃及主权的限制,是暂时性的,是过去一场国际危机所引起的;埃及战时的合作一定已经消除了英国在1936年时并没有完全消失的怀疑。埃及将“不惜任何牺牲,在最近的将来,把它的军事潜力提高到这样一种程度,能够在盟国和联合国的援军抵达之前就击退侵略”。另一方面,对英国外交部来说,侵略不是一个未来的假想,而是一个眼前的威胁,它表现在最近波斯阿塞拜疆的一个共产党政府的宣告成立(7)和苏联对土耳其施加的压力。(8)于是他们在1946年1月27日答复埃及的照会说,将指示英国大使开始举行预备性会谈,以便把英—埃关系置于“一种完全的和自由的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上,有如平等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一样”,至于1936年条约中所包含的“各基本原则在本质上的正确性”已由第二次世界大战予以证实。(9)

    因此,英国和埃及的战后关系,两国政府从一开始就是以不同的“波长”来行动的(后来《泰晤士报》的一篇社论就是这样表述的):埃及人关心的问题是国家的威望和渴望排除区域性强权政治的现实,而英国人关心的则是苏联对中东现状的新的威胁。因为这种严重的威胁出现之时,正值英国日益感到自己的力量由于战争而被削弱,所以英国在处理埃及或犹太复国主义者的问题时,就更倾向于首先考虑俄国的威胁,对于这些本地的问题就敷衍了事。在开罗和亚历山大早已组织了示威游行,来反对英国的这种敷衍了事和埃及政府之显然对此予以默认。示威游行者是来自人数众多的学生团体中的不大负责的成员,是由华夫脱党组织的,或者属于像伊赫万穆斯林或米斯尔法塔赫党这种极端分子的协会;还有是来自城市的无产阶级——头头新近把他们搞进了工会,那些头头本身受了共产党的影响,特别是因为参加了1945年9月在巴黎召开的世界工会联合会。(10)在那次世界工会联合会巴黎会议之后,埃及成立了一个全国工人解放委员会,这个组织的名称本身就很意味深长,它同极端派学生领袖们建立了联系,并成立了一个“全国工人和学生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领导人物穆斯塔法·穆萨,后来成了一名华夫脱党左翼议员。1946年2月9日开罗福阿德一世大学的重新开办,是开罗、亚历山大以及其他城市的学生和工人发生骚动的信号,(11)他们要求解散政府。后来据称,在这一点上,英国大使基勒恩勋爵(他在1940—1944年之间曾4次对法鲁克国王施加影响来得到或保住一个听从英国政策的埃及政府)(12)曾告诉国王说,英国政府怀疑努克拉希是否有力量维持秩序,以使修改条约的谈判能够进行。无论如何,在2月13日,努克拉希辞职了;(13)国王授命有钱的和在政治上独立的伊斯梅尔·西德基组织一个新政府,西德基在1930—1933年曾博得铁腕首相的名声。不过,在要求他组阁时,法鲁克曾谈到人民希望要有示威游行,以此为“一种用来健康地表示人民热烈希望实现他们的正当要求的方法”,(14)因此,西德基撤销了努克拉希新近设置的对示威游行的禁令。2月21日,“全国工人和学生委员会”作出反应,组织了一次总罢工,它号召追随者们不要发生骚乱或捣毁财产之类的事,而只是向英国和全世界显示“埃及准备进行斗争,直到65年来的被占领局面结束为止”。然而,随着罢工而来的是对在开罗的英国人财产的大肆焚烧和掠夺。3月4日,在亚历山大纪念“为撤军牺牲的烈士们”而进一步举行示威游行时,一群暴徒放火焚烧了一个英国宪兵哨所,并用石头打死了驻在其中的5名哨兵中的2名。这些事件发生后,公开的相互指责接踵而至,英国和埃及政府都想把发生暴力行为和生命损失的责任,归之于对方的国民;全世界的共产党报纸也趁机利用这一局势大作文章。

    第二节 在开罗和伦敦的谈判(1946年)

    就是在这种连续不断的混乱之中,在他们不断地用炸弹暴行来反对英国军队和平民的时候,西德基企图像在1935年一样,组成一个包括各党派的代表团来同英国举行谈判。然而,华夫脱党提出了他们参加谈判的条件:他们的代表应占多数,以他们的领导人穆斯塔法·纳哈斯为代表团团长,保证举行新的选举。因此,西德基把华夫脱党排除在代表团之外,而没有能使它包括所有的党派和重要人士。他在3月8日组成了这个代表团,并禁止3家华夫脱党报纸的发行,下令逮捕恐怖组织米斯尔法塔赫党的领导人和4名成员,以此进一步表示其坚决的态度。按照西德基后来出版的回忆录的说法,(15)英国政府没有迅速宣布它的代表团名单,这在埃及政界引起了很大的惊讶;直到3月30日,英国新任大使(一个月前接替基勒恩勋爵的罗纳德·坎贝尔爵士)在答复西德基的询问时才说,他本人将率领一个包括高级军事专家和大使馆官员的代表团。西德基十分强硬地反驳说,埃及代表团的成员是属于埃及政治生活中最杰出的人士之列的;他期望与同等级别的英国人士举行谈判。他还补充说:“埃及人民相信,并且不会忘记,过去10年中,特别是战争期间所实行的政策——一项并没有给人留下好印象的政策——就是由这些你现在想依之为你的政治助手的大使馆官员所拟订和执行的。”(16)于是,在4月2日,英国外交大臣宣布他将率领代表团,尽管谈判的最初阶段将由空军大臣斯坦斯盖特勋爵和英国大使来主持;1941—1945年英国驻伊拉克大使、现任外交部中东司司长基纳汉·康沃利斯爵士,将担任首席政治顾问,而中东三军总司令将担任军事顾问。斯坦斯盖特勋爵的任命,受到西德基的公开欢迎,他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后,很少有别的英国人肯为我国说好话,只有他,当时还是韦奇伍德·本先生,在议会内外维护着埃及的事业。因此,韦奇伍德·本的名字在埃及总是被当作一线希望始终铭记不忘。”(17)

    当4月15日代表团抵达开罗时,按照斯坦斯盖特勋爵后来的记述,它从西德基那里听到的第一句话是:“除了以撤退为基础,你们不可能同埃及达成协议。”然而,英国军事顾问们力图提醒埃及代表团注意:苏联对波斯、土耳其和希腊施加的冷战压力,其中就存在着对整个中东安全的威胁;作为保卫中东的一个基地,他们强调下埃及的军事设施和交通是极其重要的,而且下埃及能提供大量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的劳动力,这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已经证明是十分有用的;他们极力要求埃及人考虑整个地区的防务,而不是较狭隘的尼罗河流域的利益;而且,因为埃及的人力物力如无外援就不足以应付这种较广泛的防御设想,他们还要求埃及人在平时接受穿便服的英国技术专家,并在运河区维持一个地区性的司令部。(18)然而,埃及代表团的看法却倾向于局限在尼罗河流域的狭隘范围内,而且他们一心只想结束英国的占领,这就排除了任何更广泛的考虑。此外,继续不断的学生示威游行和炸弹暴行,以及不时出现的暗杀冒险行动,也使人不敢偏离埃及的基本要求。于是,英国政府在5月7日提出了下列建议以谋求打破僵局:

    从埃及领土上撤出所有英国部队,并在谈判中解决这一撤出的各个阶段和最后完成日期,以及由埃及政府作出安排,使双方可能根据盟约在战时或受到紧急的战争威胁时相互援助。(19)

    在以后的17天中,这个建议在下院辩论了两次,在上院也辩论了一次。战时曾在中东服务过的一些支持政府的人争辩说,不设在埃及领土上的基地,同样可以很好地保卫苏伊士运河;反对派发言人则指出,巴勒斯坦和昔兰尼加这两块显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的领地,英国能够占据的期限都不是永久的;而塞浦路斯也不是很符合要求的。丘吉尔和艾登,对1940年6月危机中埃及政府的态度犹豫不决,(20)是深有所知的,他们提出警告说(尽管他们并没有直接提到这一点),完全依赖于将来国际局势紧张时英国有权重新占领这些设施,那是十分危险的:

    同我们将不免发生争端的那个大国,当然要对埃及政府说:“我们将把英国军事力量进入运河区的任何行动看作一种不友好的行为。”难道有人竟能设想,无论如何不希望有英国部队或空军驻在运河区的埃及政府,面临这种局势,将不拒绝我们重新进驻的要求?……
    难道有人能想象,在一场重新开始的世界斗争中,当可怕的结局是和平或者战争还悬而未决的时候,英国政府在这样一种形势下会迫使结局早日来临?……这是一种独断的行动,一种将被广泛地看作是并加以谴责的侵略行动,一种正在摧毁和平的最后希望的行动。(21)

    赫伯特·莫里森无意中透露,政府已“勉强地”答应埃及的要求,先撤退然后再研究英埃同盟的将来和军事援助问题;首相说:“如果整个事情破裂,当然,仍然还存在着条约”;贝文则以作出下列的保证来结束这一系列的辩论:

    决不应当出现一个真空。如果埃及政府迫使局势中出现一个真空——这意味着我们已经撤离,而那里却没有什么可以代替的东西来保证安全,例如地区性防务或其他组织——对此,我决不能同意。但我已经建议……一个使双方接近的新基础,对这个我有信心。或许伙伴关系是一个错误的措辞,但这是为共同防御作出的一种联合努力,这不仅是为了大不列颠和英联邦的利益,而且最终也是为了这样的利益,即为我所希望的、有待于变成保卫世界安全的联合国防务,作出贡献。(22)

    在此期间,埃及所有的报纸,除萨德党人的《宪政报》之外,都对英国的建议没有好评。反对党华夫脱党谴责英埃同盟的这种原则,其他报纸则对这种条件——英国在发生战争或有战争威胁的情况下必须在埃及占用各种设施——表示怀疑。5月21日,英国向埃及政府递交了有如后来努克拉希在安全理事会上所说的“一份同盟条约的草案,以及一份军事条约的草案,它大体上把强加在1936年条约中的那些不胜负担的无法接受的军事条件又写了进去”。(23)前已引证过的那篇《圆桌》季刊文章的作者评论道,埃及代表团不久就看到了,而且是愤慨地看到了,英国外交部是在“把埃及当作一个狡猾的客户看待,迫使他签订一个绝对地万无一失的合同。……就是对待一个被打败了的敌人,也不可能比这还要更加谨慎戒备的了”。(24)英国外交部对1940年6月和1942年2月埃及企图逃避条约所规定的责任,(25)无疑是记忆犹新的;所以他们很可能已经感到,考虑到冷战已在中东的北端进行,如果过分依赖未来的埃及善意,那是靠不住的。

    与此同时,华夫脱党同极端派民族主义者以及共产党人实行策略性的联合,(26)继续从事反对英埃同盟和西德基个人的积极活动,并且成功地利用了社会不安的局势。由于战时对劳动力的需求已停止,社会不安已经加剧,现在由于英军开始撤退,就更进一步恶化了。有人早就作过估计,至少有20万失业者;而那些有工作的人,他们在战时已经组织了萌芽状态的工会,拒绝承认现在对劳动力的需求已减少,他们不仅试图用静坐罢工来强迫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而且要求雇主们必须维持生产,而不管对他们的产品的需求是否有波动的情况。共产党人授意的全国工人解放委员会重新改名为工人大会,并野心勃勃地宣称已把整个工会运动联合起来。在国营电报工人、政府工程师和教师的罢工当中,在一次总罢工的威胁之下,政府在7月9日通过了一项对国营企业工人罢工课以巨额罚款的法案。因为华夫脱党和马克拉姆的库特拉党号召在11日(1882年英国皇家海军摧毁亚历山大要塞——那是英国占领埃及的前奏——的周年纪念日)举行总罢工,于是发生了大规模的警察搜查华夫脱党员和可疑的共产党人住所的事件。11个表面上是教育、科学和文化的组织遭到了查封。在那些被捕的人当中有:一个意大利—埃及籍犹太人,他在开罗的一个繁华的广场上开设了一家书店,陈列和出售马克思主义书籍;一位著名的属于激进派的科普特作家萨拉马·穆萨;以及华夫脱党党报《华夫脱埃及人报》的穆斯林总编辑,一家政府机关报说他是“第三国际的一个代理人,他一直在设法使第三国际与华夫脱党和好”。他的报纸被勒令停刊,还有7种“进步”刊物也遭到同样命运。据估计被逮捕的人数达到了220人;尽管到11月左右,他们几乎全都得到了释放而没有被正式加上罪名,那些“文化”组织获得允许重新开办,《华夫脱埃及人报》的总编辑也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旁,但是这件事给共产党的《人道报》提供了机会,它以“在贝文操纵下的埃及法西斯主义”这个题目写出了一篇社论。

    英埃谈判在盛夏中度过了6、7、8这三个月,其间穿插着双方的互换正式照会和向伦敦的请示。埃及代表团通过它的三四个成员的僵硬态度,继续坚持其原来的要求,代表团成员马克拉姆更是特别惹人注目,他公开声称决不放弃那些要求。(27)而英国代表团则仍继续提出建议,以求在他们原来的立场和埃及人的立场之间最后达成妥协。这样,尽管埃及人坚持要求英军在一年之内完全撤出(由于他们的技术设施极为复杂,这个期限在实际上也许是不可能的),而英国原来的建议是不超过5年,“以避免在英国最后一支部队撤走和埃及人承担起他们的义务之间出现一种‘防务真空’的危险”,(28)英国人在8月中旬提出建议,折衷为3年。埃及人还希望把引起他们的共同防御义务的条件,限制在进攻埃及或埃及的毗邻国家的侵略行动上,而英国则力图把这种条件范围扩大到中东边缘那些最容易受到苏联冷战威胁的国家,即波斯、土耳其和希腊。英国在8月中旬提出的建议,对埃及人的害怕心理还作了一个新的让步,即对于那些不是埃及的近邻而是距离较远的国家,它的义务只限于“就应该采取的行动进行协商”。

    这时在英—埃苏丹出现的具有政治意见的小团体中,(29)很重要的一派指望在埃及的帮助之下获得自治,因此,他们迫切希望在目前谈判所取得的任何英—埃协议中不要漏掉关于苏丹未来地位的规定。因此,一个由这一派成员和传统上不信任埃及的另一敌对集团(30)的人员所组成的代表团,就被派往开罗,他们带去了由双方妥协共同提出的建议:建立一个苏丹人的民主政府,并由它来自由决定他们的国家将来同埃及联盟和同英国结盟所应采取的形式。然而,当埃及各党派的政治人物都坚持要它接受在埃及国王统治下苏丹同埃及结成永久的联盟时,这个代表团再次分裂成为两派;那些赞成独立于埃及之外的人就回到了喀土穆。(31)埃及人向英国谈判者们重申了这一主张,但后者坚守英国政府已经作出的保证:即在对苏丹国家的地位作出任何改变之前,应根据宪法程序同苏丹人进行协商。(32)因此,英国人在8月中旬建议,这个问题应同埃及的防务分开,作为另行谈判的课题。

    据说,驻伦敦的埃及大使被告知,8月中旬的建议是英国的最后建议,西德基和法鲁克国王两人也都准备照此接受。然而,由马克拉姆领导的埃及代表团中的不妥协派拒绝改变主张,并且

    始终如一地利用他们参加官方谈判所知道的消息,把秘密讨论的情况和机密文件予以公布,企图用以证明他们比其他同僚们更加爱国。……埃及最后答复英国建议的全文,在还未送交英国代表团之前,就被公开发表在一家阿拉伯文周刊上了,而它又是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使之具有最后通牒的那种不妥协的最后定局性质的文件……这时,事情也就达到了高潮。(33)

    于是,西德基在9月28日辞去了首相职务;但是当国王的叔父沙里夫·萨卜里试图组成一个包括华夫脱党、自由党和萨德党人的各个党派的内阁而告失败之后,国王在10月2日又重新转向西德基。与此同时,斯坦斯盖特勋爵和英国大使已前往伦敦进行磋商,西德基就向英国外交部建议,他应该跟在他们之后也去伦敦,以便亲自向贝文先生说明民族理想在影响他的政府的政策,并使自己相信,英国外交大臣已从他那里充分了解埃及为什么要抱这种态度。这就又引起了学生和工人的更为敌对的示威游行。

    在10月17日到25日这一期间,西德基及其外交大臣、萨德党的易卜拉欣·阿卜德·哈迪曾在伦敦同贝文举行了5次会谈,会谈的结果是他们初步拟出了一项新的条约草案。(34)英国答允在1947年3月31日以前撤出开罗、亚历山大和尼罗河三角洲,在1949年9月1日以前撤离埃及的其余领土。作为交换条件,埃及同意在发生“对靠近埃及的国家”进行侵略时采取行动,而联合防务部则将研究

    对可能威胁到中东安全的一切事件所产生的反响,并向两国政府作出……适当的建议,当威胁到埃及的任何一个邻邦的安全的情况发生时,两国政府将一起磋商,以便共同采取那些被认为是必要的措施。(35)

    仍然存在着难题:埃及对苏丹的主权要求,贝文在3月间作出的同苏丹人协商的保证,这两者如何调和?(36)后来贝文说,他同西德基磋商,要在条约草案上附加一份关于苏丹的议定书时,他觉得把下列一点提了出来是做得对的:

    在埃及和苏丹之间存在着一个象征性的王朝联盟,其条件一直是假定现存的行政制度没有任何改变(凭了这种行政制度,苏丹由总督根据1899年协定所授予他的权力实行统治,这是1936年的英—埃条约所确认和说明过的);还有一个条件是:为确保苏丹防务而作出的安排,假定也没有任何改变。

    根据贝文的说法,西德基承认在拟议中的议定书里是无法损害苏丹人获得其独立的权利的;但争辩说,这是一个普通原则,而不是条约草案中如何规定的问题。(37)

    这种想把埃及人和英国人关于苏丹的观点合并成一个简单的妥协方案的企图,(38)跟公元451年在查尔塞登召开的普世基督教会议想要调和正教同(埃及和叙利亚的)一性论关于基督降生的观点(39)的企图,是非常相似的,而且并没有取得更为成功的结果。西德基抓住了“在共同国王统治下的……联合”这个关键性词句,而且可能是依仗埃及人的不妥协态度同英国人的妥协习惯的相互作用,他在关键性词句后面所做的文章里为自己寻找出路。不论如何,在10月26日,当他回到开罗后,他对一位埃及记者发表了下面这样一个声明:“我在上个月曾说过,我要把苏丹带回给埃及。现在我要说,我已完成了这个使命,已经明确地决定要使在埃及国王统治下的埃及和苏丹的联合得到实现。”(40)英国首相在28日对这个报道表示“遗憾”,在他看来,这是“片面的和会引起误解的”。(41)第2天,埃及官方消息发表了关于苏丹的议定书的一种叙述大意的文本,虽然也许同尚未公布的英文原本没有很大的故意的出入,但它似乎已经稍微带上了一些倾向埃及人观点的色彩。这些埃及方面的公告引起了苏丹的主张独立的人士的极大不安,他们再也不能相信,贝文—西德基议定书所建议的同埃及的王朝联合,将只是象征性的,而且必须取得苏丹人的同意。迈基·阿巴斯是1944年创立的北苏丹咨询委员会(42)的一名委员,他去出席了这个委员会的会议。在会议上,总督(即陆军少将休伯特·赫德尔斯顿爵士,他的大部分军事生涯是在苏丹度过的,1940年当意大利看来即将从东非入侵时,他被任命为总督)和民政部长“用尽气力也不能使委员们相信并没有改变现状的任何打算”。独立阵线和亲埃及的“民族阵线”,在喀土穆和乌姆杜尔曼这两个姐妹城市,举行了敌对的示威游行,主要目的是显示各自的力量。但双方都从各省召来了自己的支持者,因此造成了发生严重骚乱的危险。(43)被召往伦敦的总督把这种局势告诉了外交部。

    现在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埃及代表团的12名成员中,有7名是反对西德基从伦敦带回来的草案中的所有三项主要条款的,即处理撤退事宜、共同防御和苏丹问题的方案。因此,在11月26日,法鲁克国王(据说,他公开表示深信缔结一项两国都能接受的条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44)解散了这个代表团。西德基取得了一次信任投票,在由264名议员组成的议会中获得了159票,其余的议员或是缺席或是没有投票。但他立即碰到了一场新爆发的街头示威游行,这是由华夫脱党煽动起来的,因此,他禁止了华夫脱党打算召开的一次政治集会,并作出暗示说,他们正在得到苏联的物质援助。华夫脱党的《报道报》否认了这一指责,但只是补充说:“我们需要俄国和其他共产党国家的友谊,为的是在我们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我们的问题时,好得到他们的支持。”(45)

    当西德基于11月28日在记者招待会上为其政策进行辩解时,据报道,(46)他曾说过,很少有希望去说服英国接受埃及对苏丹所享有的完全的主权,而埃及公众现在相信这正是埃及的权利。12月6日,在同苏丹总督协商后,据说贝文给西德基送去了一封附在条约上的“解释信”草案,信中要求西德基同意,议定书草案“实际上是对苏丹的现有地位的一种确认”,并且“绝不影响联合王国保卫苏丹安全的权利”。(47)对这一要求,西德基不能予以同意。第2天,总督(现已返回喀土穆)宣称,英国首相已授权给他对苏丹人民作如下的保证:

    苏丹政府的宪法和权力并不因最近的谈判而有所改变,苏丹政府正积极从事的任务是:准备给苏丹人以自治,和准备让苏丹人自由地选择他们的未来地位。(48)英王陛下政府……决不允许有任何使苏丹政府偏离其任务的事发生。

    伦敦又作了正式的补充:

    由于早些时候在埃及透露了西德基—贝文谈判的部分情况而造成的苏丹国内局势,使得总督的声明成为十分必要。……面对着引起很大一部分苏丹人民激动的这种单方面的解释,苏丹政府继续保持沉默,势将造成严重的不安,如果不是更坏的话。
    ……英国政府现正全力以赴地创造条件,以便一旦时机成熟,即由苏丹人选择他们的未来前途;如果他们有这样愿望的话,他们可以自由地说,他们选择一个独立国家的地位。很明显,这只是他们得以选择的前途之一。比如说,他们也可以选择与埃及联合。
    但是要任何英国政府默认同埃及订立的一项条约的某一种解释,那显然是办不到的……这种解释否定了自由民族的一项基本权利——一种埃及自己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要求的权利。(49)

    因此,西德基发表了一个公报,否认他在伦敦曾同意承认苏丹有脱离埃及国王统治的权利;并在12月9日辞了职,表面上是为了接受医生的劝告。

    其实,他为调和埃及和英国的论点所做的工作,绝不比任何埃及人所能做的为少;但是,英国和埃及在撤军、共同防御和苏丹这三大问题上的欲望的冲突,已经使他不好办了。(50)对于一个自治的苏丹的前景,埃及的基本忧虑是:这将使苏丹处于一种能够限制埃及分享极其重要的尼罗河水的地位;但在这个阶段埃及报纸很少公开发表这种观点。更多的表演则是不可置信地借助于历史和假人类学来为之辩护。于是,在1947年3月,一家政府机关报《政治报》宣称:

    尼罗河流域的人民全都是哈米特族。至于语言,尽人皆知,苏丹人操阿拉伯语。他们中那些不懂这种语言的人讲一种原始方言,它甚至不能算作是人类语言中的一种形式。等到他们受过教育,他们就懂得了阿拉伯语。……苏丹人知道伊斯兰教以外的另一种宗教,这只是从受到帝国主义者庇护的基督教传教士入境以后才开始的。……

    一位《金字塔报》记者也大胆地断言:“非阿拉伯部族也是起源于埃及人。事实上,他们是古代埃及人的后裔,这是埃及学家已经有了定论的。在苏丹人中间确实有一些非穆斯林,但这些非穆斯林大部分是偶像崇拜者,他们所崇拜的就是他们的祖先,即古代埃及人,这一点也是同样确实的。”(51)

    努克拉希组成了一个萨德党和自由党的新政府。他的一心想维护埃及民族利益的主张,没有因为更广泛地注意到战后世界的一般问题而有所缓和;在这一点上西德基就和他不一样。1946年12月16日,努克拉希在议会中宣布:

    为了确认在埃及国王统治下的埃及和苏丹的永久联合,我们只是表达了居住在这个流域的居民的全体一致的意志和愿望。……当我说在埃及国王统治下的埃及和苏丹的联合是一种永久的联合时,我希望全世界将理解我是在表达所有的埃及人和所有的苏丹人的意见。……因此,猜测我们想把苏丹殖民地化,那是毫无根据的,正如想统治的欲望不可能存在于兄弟之间一样。(52)

    苏丹政府决定任命一位苏丹人为苏丹大卡迪,以代替那位任期将满的埃及人,这在埃及引起了进一步的愤慨。埃及人坚决主张这个职务应由埃及国王根据爱资哈尔的乌拉马的推荐来任命。1947年1月上半月,努克拉希和英国大使之间关于苏丹问题的谈判,没有任何进展,用贝文的话来说是,没有

    取得性质上属于双方一致同意的解释的任何协议,不管它是采取交换信件的形式,或是由双方发言人作出一致同意的声明,或者甚至是在已经一致同意的声明中,对于双方之间的分歧,老老实实地说希望能够以后再予以解决……我已经提出过各种保证来维护埃及在苏丹的利益——因为没有一个人能比英王陛下政府更清楚地了解,例如,埃及在尼罗河河水方面的利益是多么的重要——我已经建议过签署互助条约和关于撤退的议定书……并由我们、埃及人和苏丹人在会议上重新讨论苏丹问题。对所有这些建议,我所收到的不是断然的拒绝,就是要我重新参加谈判那个论点,即苏丹人的自治权利必须以埃及和苏丹的永久联合作为先决条件。(53)

    1月26日,努克拉希证实了早些时候的报道消息,即他的政府将把全部埃及与苏丹问题提交联合国。第2天,贝文在下院作了关于谈判情况的说明之后又说,英国政府将坚持1936年的条约(指在运河区保持他们的军队),直到他们能够同“一个更加有充分代表性的埃及政府”打交道,同这样的政府打交道,谈判就可以“避免受埃及党派政治的支配”。

    第三节 埃及向安全理事会的呼吁(1947年)

    努克拉希政府花了2月份整个月的时间,试图扩大支持它的群众基础,并决定是否把埃及的问题提交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大会或国际法庭。西德基公开地而其他人则私下地敦促同英国恢复直接谈判。2月24日,叙利亚和黎巴嫩政府曾表示愿意充当调停人一事也证实了。3月2日,埃及政府宣布辞退英国军事代表团,它的工作在年底之前结束;(54)次日,又宣布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呼吁的决定。在关于美国和其他国家政府试图进一步进行调停的一片谣言声中,英国军队从三角洲至运河区的撤退工作于3月31日完成。在莫斯科外长会议期间,事后有报道说,斯大林和贝文曾于24日回顾1942年英苏同盟时讨论了中东方面的问题,其中也包括埃及对英国的控诉。根据英国政府发言人的说法,斯大林当时看来是“一般地赞赏英国在中东和埃及的那种立场的”,并向贝文保证俄国在英埃争端中将保持中立。后来塔斯社否认这个说法,但承认英埃关系只涉及这两个国家,而“苏联遵循它一贯的不干涉政策,无意对这事加以干涉”。(55)

    5月16日,贝文声明,“不会有以牺牲苏丹人民的办法来取悦于埃及政府的事……无论他们是把这件事提交安全理事会或者是其他方面,我们都不能就我们已经提出来的方案再作让步”。(56)这一声明终于使埃及放弃了要英国作出某些新的让步的那种希望。但是,党派间的纠纷、(57)埃及驻外使节的不安,以及对于每个月轮到谁来担任安全理事会主席的问题上的考虑等——这一切使埃及的控诉一直拖到7月11日才终于提出。该控诉声称,勉强埃及同意英国军队留驻在埃及领土之上一事“触犯了埃及的尊严,妨碍了埃及的正常发展,也违反了主权国家平等的基本原则,……从而与联合国宪章的文字和精神,以及与1946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决议都是背道而驰的”。(58)它又说,英国政府对埃及“擅自”实行军事占领一事,使英国能自1899年以来

    迫使埃及与其合伙共同管理苏丹,而在以后又大权独揽。利用此种形势,英国又制定了一项把苏丹从埃及割裂出来的政策,诋毁埃及和埃及人的信誉,在埃及人之间以及在埃及人和苏丹人之间制造不和,并在苏丹人内部制造纠纷,煽动和怂恿人为的分裂运动。通过此项政策,联合王国政府过去竭力,现在仍然竭力损害尼罗河流域的团结,而置该流域人民的这种共同利益和愿望于不顾。(59)

    8月5日,努克拉希对安全理事会呼吁的开场白是很动听的,(60)但是当他谈到具体细节时,理由就不够充分了。在用埃及人的观点对安全理事会迅速地概述了1882年以来的英埃关系之后,他接下去就论证说:

    没有一个人能严肃地主张1936年条约所体现的对埃及主权的种种限制在战后还应当继续下去。战争就是这些限制存在下去的暗含的条件,而现在1936年条约早已完成了它的使命……今天,埃及同联合王国的关系不可能再依据1936年条约的规定来办事了。它必须服从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
    在这个尊严的讲坛上,我将不就1936年条约的法律地位迸行辩论,但是我们的国家毫不犹豫地信赖联合国宪章。

    随后他又对安全理事会回顾了1821年穆罕默德·阿里征服苏丹后的历史情况:

    埃及的统治开辟了苏丹走向现代文明的道路。秩序和繁荣代替了过去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这就是联合王国贪婪地觊觎尼罗河流域时的图景!……一个自称为马赫迪的部落头头所领导的宗教叛乱,为英国提供了它所需要的那种机会。……当有力的行动可以把这场正在萌芽的叛乱镇压下去的时候,联合王国却用了一切可以想象得到的手段阻止了这种行动。它强迫解散在埃及的埃及军队,销毁其军火,并且把在苏丹的埃及人全部撤出。

    在谈到在苏丹的英国人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歧视埃及并使这个国家保持着“落后和分裂”的状况之后,(61)他控诉说:

    最近几年,恶意的宣传把尼罗河流域的统一说成是一个“埃及帝国主义”的概念——好像我们渴望同我们的同胞团聚一堂、好像我们想保持自然和历史把苏丹和埃及其他部分联结成为同一的实体的那种纽带也是帝国主义的了。(62)

    亚历山大·卡多根爵士代表英国发言。他指出,1936年条约在其1956年期满之前,只有经过双方同意才能在法律上加以修改。埃及的论据说,由于轴心国对和平的威胁已不存在,签订条约时的那种环境也就有了变化,从而应当适用时过境迁原则,(63)可是这原则在任何国际法庭中都是不会得到支持的。关于把英国军队驻在埃及说成是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那种提法,正是埃及所引用的1946年12月14日决议的文句,把“条约中自愿和公开表述的”同意一方军队驻在另一方领土之上一事作为例外情况,“……与宪章并不抵触”。他引用了一系列的话,证明1936年条约在埃及几乎是受到一致欢迎的;条约神圣也是国际法的一项首要原则。他的政府以“最同情的态度”来看待埃及修改该条约的要求,并提出在合理的条件下从埃及撤出英国军队。贝文—西德基协定没有生效,“只是由于一个原因,即埃及不准备将来给予苏丹人民以自决权利,亦即埃及为其他地方的阿拉伯人所力争的那种权利”。(64)

    8月11日,当安全理事会继续就这个问题开会时,努克拉希首先被邀发言。他把卡多根5日的发言说成是“为19世纪帝国主义而作的一份肆无忌惮的辩护词”。卡多根则在答复中再一次宣称,英国之所以抓住1936年条约不放,只是因为埃及借口苏丹议定书问题否决了贝文—西德基草案的缘故。

    [他说]努克拉希帕夏回答说,安全理事会决不应受到“双方法律上种种权利问题的阻挠”。“不管条约不条约”,安全理事会应该一律照章办事。一旦缔约的一方说它对所承担的义务不满,以致宁肯使其人民制造对和平的威胁而不肯再继续承担这些义务时,安全理事会就应该把条约所规定的种种权利问题丢在一边。那些蓄意要达到他们的愿望的埃及政治家们,一直不断地煽起反对这个条约的情绪。如果存在着任何对和平的威胁的话,正在制造对和平威胁的,正是这些埃及政治家。(65)

    这时,讨论已进入一般性辩论的阶段。波兰代表发表意见说,安全理事会不应该由于本问题的法律规定方面而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一个“就其宗旨来说已经过了时,而就其目的来说已经实现了”的条约,对一个成员国的“正当的民族愿望”和主权是起了障碍的作用的。在关于英国军队“立即、完全和无条件”地从埃及和苏丹撤出一事上,波兰将支持埃及的要求,不过目前尚提不出有关“自治政府和自由政治机构的发展”问题的解决方案,但后者则应是联合国在苏丹问题上的首要目标。俄国代表葛罗米柯发表了同样的意见。8月20日,巴西代表提出一项决议草案,建议双方“恢复直接谈判,如果谈判失败,则就双方自行选定的其他和平方式以达成一项解决争端的方案”。中国(国民党人)代表建议在该决议草案序文中增加一段,说明英国已部分地从埃及撤出了它的军队,并且准备谈判全部撤出的问题;他还补充说:“我不能理解本安全理事会怎么能够成为安排剥夺苏丹人民这种自决权的集会,而这种自决权正是联合国宪章的基础。”美国、法国和比利时的代表支持巴西的建议,该建议认为卡多根所提出的那一项要求,(66)可以把1936年条约的效力问题提交国际法庭来裁决。

    但是,努克拉希把巴西的提案看作是“逃避”安全理事会“主要责任”的遁词而加以拒绝:对于英国根据1882年“侵略”的那种“原始罪恶”所提出来的主张,埃及都不予以任何特殊考虑。他同样也拒绝了澳大利亚所提出的,在影响苏丹人前途的情况下应与苏丹人进行协商的那项修正案:努克拉希坚持说,埃及政府“将通过协商办法来解决苏丹前途问题,但不是同英国协商,不是同那些被英国的占领束缚住手脚的苏丹人协商,而是同那些能够按照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事的苏丹人协商。在这件事上,联合王国是没有份的,而且我们也不准备同它谈”。他冠冕堂皇地说了一大套:“我们将不背弃苏丹人。我们将不惜一切来保护他们不受一个外来的、陌生的帝国主义者的侵犯,使他们不致陷入到被奴役人民的洪流中无法自拔……我们更不会拿苏丹人民的前途作交易。”他的这些话丝毫不曾消除安全理事会所得到的那种不良印象——即(正如卡多根所强调那样)“苏丹自决的全权……显然埃及政府是不承认的”。法国同埃及的关系近来也变得紧张起来了。这是由于埃及未经法国许可就派了一艘辅助舰带着谷物去救济突尼斯的灾荒,以及由于埃及让摩洛哥人穆罕默德·阿卜德·卡里姆(阿卜德·克里姆)到埃及来避难——他是在被流放20多年后从被押往法国去的船上逃到埃及国土上的。因此,法国代表也相应地把努克拉希废弃1936年条约一事同战前纳粹废弃条约各事相提并论:“每次希特勒发动侵略总要先发表一项声明,宣称几年前或几月前签订的条约……现在是毫无用处了,是个时代的错误,是与历史发展趋势相抵触的。”对此,努克拉希则回答说:“没有任何法律文件能够拉住历史的潮流。在短短的11年中,1936年条约早已失去它的生命力。事实已经剥夺了它的任何有效的发言权。今天它正像一个幽灵,踽踽而行;它只是作为过去海盗时期的一个遗迹而存留下来,但这却是这个世界正在试图忘掉的东西。”(67)

    当巴西提案提交表决时,出乎意外地以一票之差没有获得必要的7票:波兰投票反对,哥伦比亚的代表认为巴西提案太宽和太笼统,宣布打算在表决后提出一项新的建议,(68)终于加入了那些弃权国家的行列(苏联、联合王国和叙利亚)。但是对于哥伦比亚准备提出的这项新建议只有5个支持者。澳大利亚的修正案,表示相信恢复谈判在早日撤军“以及解决其他争端方面”将能取得成果,也只有4个支持者。支持中国的决议案的则不过两票,而且该决议案还受到卡多根的反对,因为看来它把撤军问题摆在其他问题之上了。由于再没有其他建议提出来,安全理事会遂于9月10日体会,仍旧把埃及问题留在议程上没有解决。

    埃及政府的基本主张是:只有在符合时过境迁原则的条件下,它在一个协定上的签字才有约束力。但它的这项主张遭到拒绝这件事,对于埃及公众来说,犹如当头一棒,而且有些地方的反应也越出了常轨。开罗的巴西公使馆收到“埃及恐怖分子协会”的一封信,索取500万英镑作为巴西在安全理事会提出议案的“失礼行为”的赔偿,并且于8月28—29日夜间在公使馆外爆炸了两颗小炸弹,但未造成任何损失。中国和比利时的侨民也收到了威胁信,然而苏联却被吹捧成了埃及的朋友。与此同时,《泰晤士报》驻开罗记者1947年11月5日报道说:

    一家流通很广的报纸曾说,英国为了给重新占领埃及城市作辩护,未必不想在这里制造反对外国人的种种暴行。另一个刊物……控诉英国有计划地屠杀印度的部落……公布了一些伪造的文件,企图以此损害这里的英国当局的信誉……(69)当上月开罗附近发生霍乱的时候,几家主要的报纸立即把它的起源归之于运河区的英国军营,虽然在那里连一个病例也没有发现。(70)

    第四节 英埃财政谈判(1947年)

    同时,在1947年2月中,英埃代表对于在埃及的英镑结存问题,开始了初步的谈判。这部分结存到埃及银行中的英镑,是在战争期间积累起来的。那时埃及从英国买不到什么货物,大部分英镑用不掉,而另一方面,那时英国驻在埃及和苏丹的军队则需要大量的埃及货币来偿付当地的劳动力、各种劳务和供应品。因此,在战争结束时,埃及结存了“大量英镑,但所有的供应都非常匮乏……虽然消费品的供应还算很快地跟了上来,但生产物资在战后许多年中仍旧短缺”。(71)所以,埃及舆论一致希望把这笔英镑资产(据1946年财政部所作的调查,总数约为4.5亿埃镑(72))用货物折算,以资保值。英国政府在1945年1月1日至1947年7月15日期间,向作为英镑区成员国的埃及拨出了价值3 044万埃镑的外汇,因为根据1945年的英美财政协定的条款,所有新增加的英镑结存,都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各国的货币。战后,英国竭力向那些它能够拿到外汇或买到原料的国家出口。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怀着一种帝国主义者的偏见,反对向前“殖民地”国家“无报偿地”进行出口——例如在战时积累了大量英镑债权的埃及和印度,特别是后者。英国的论据是,这些债务的数量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政府在战时纵容了通货膨胀的泛滥而被不切实际地扩大了,因而就应当把该数量削减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数字。(73)另一方面,英国所指的这些国家的政府则认为,在他们现在真正需要生产和消费物资的时候,不应借口通货膨胀而叫他们吃亏,因为通货之所以膨胀大部分是由于战时英国需要他们的货币而又无力提供货物两事造成的。反对党领袖温斯顿·丘吉尔为英国提出了一个更为激烈的论点,说是应该对这些国家的英镑资产提出一项“反诉”,因为英国在战争期间是从“侵略和征服的种种恐怖和屈辱”中把这些债权国家救了出来的。他宣称曾经在战时联合政府的同事中间透露过这种想法,(74)但是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当时没有向那些英镑债权日益增加的国家提出这种倒打一耙的要求。事实上,掌握在银行和商业公司手中的这部分资产,比之掌握在各个政府手中的那部分,数量上要大得多。

    当正式谈判于1947年6月6日在伦敦开始的时候,按照财政大臣后来在下院的讲法,他本人曾“劝埃及代表提出全部或部分取消这笔战争债务的建议,因为这笔债务是我们为了保卫埃及,用生命和财产的昂贵代价,在进行战争中欠下的”。(75)埃及代表则提出一项反建议:要求英国在4到5年内用黄金担保纸币的发行;让出苏伊士运河公司和在其他埃及企业中的英国股份——像英国最近让出其在阿根廷的资产那样;以及保证英镑不贬值。(76)接着就是激烈地讨价还价。埃及代表团终于推迟他们打算离境的日期,到6月30日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英国政府“冻结”“二号账户”中的埃及的大部分英镑结存,规定不能提取,但可用来作为投资和再投资(其总数当时估计为3.56亿英镑),作为对埃及的补偿,英国将以外汇在任何货币地区自由支付一号账户中的下列款项:

    (一)埃及在联合王国银行中已核实的存款,估计约2 200万英镑;
    (二)1947年下半年英国应偿付的800万英镑;
    (三)1 200万英镑作为弥补埃及支付手段暂时短缺时的平衡基金;
    (四)埃及将来的全部英镑收入。(77)

    埃及代表团团长宣布,自7月15日起新的英镑收入可以自由兑换时,埃及就不再是英镑区的成员了。在埃及人眼中,这种同英国财政上的联系,在埃及准备要求安全理事会宣布英埃同盟无效的时候,事实上是很讨厌的。埃及人感到,一旦摆脱了英镑区,从美国搞到借款的机会就更大。3月,美国已经根据杜鲁门主义来帮助希腊和土耳其了。(78)

    但是,从7月15日以来的6个星期内,这种自由兑换造成了英国所持有的黄金和美元严重外流,迫使英国政府停止了埃及和其他持有英镑的国家在一号账户中的自由兑换,并规定这个户头下的此类结存,只能用于英镑区以及与其他国家的英镑往来方面。对此,埃及政府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因为事实上埃及在这6个星期期间并不曾把其一号账户名下多下来的那部分英镑结余兑换成美元。但是英国政府坚持不变。埃及不得不满足于再在1948年1月5日同英国重新签订一项新的协议。在该协议中,英国作了如下让步:

    (一)让埃及再从一号账户中兑换625万英镑的美元外汇;
    (二)埃及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银行以黄金提供相当于400万美元的基金;
    (三)在1948年中,从上述未兑换成美元的那部分英镑结余中,拨出2 100万英镑转入现在已受限制的一号账户名下;并再拨出1 100万英镑作为平衡基金。(79)

    第五节 英—埃苏丹的宪政发展(1947—1948年)

    人们都记得,1944年设立的北苏丹咨询会议虽然受到亲埃政党一贯的抵制,却受到独立阵线的欢迎。后者希望通过同现在英国控制下的苏丹政府合作来获得自治。(80)无论如何,它把咨询会议看成了达到其目标的垫脚石。根据它的要求,总督在1946年设立了一个苏丹人占大多数的行政会议,来进一步考虑促进宪政的问题,并且在1947年7月29日,即埃及在安全理事会控诉英国之前仅仅一个星期,罗伯特·豪爵士(81)就批准了该会议的下述建议:由代表全国(包括大多不信教和不讲阿拉伯语的南部)的、多数代表是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来代替现在的咨询会议;立法会议委任6个苏丹人为副部长,他们同内政部长、司法部长、财政部长、总司令以及总督提名的2个人员,共同组成12个成员的总督行政委员会。这个建议及时提交给了英国和埃及政府。英国政府接受了,但埃及政府却于11月25日提出了如下的反建议:在该行政委员会上应有埃及代表;立即给予全国人民全部选举权,而不是像建议认为的那样:给予有限制的选举权将会更适合于许多地方文盲仍占多数的民众;保留给总督的种种广泛权力应大加缩减,而立法会议的权力应予扩大,但埃及政府则应保留其否决权。(82)1948年1月9日《泰晤士报》发表评论说:

    看来,埃及的这些建议是代表了一种企图,那就是出价比英国高,争取把那些热衷于抓到一部分当前政治权力的苏丹人拉过来支持埃及,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肯定说这些建议就是出于为了整个国家的最大利益。在南部的部落地区取得代议制的某些经验之前,为他们讲话的人不可能单纯地通过选举制度就遴选得出来,也许最好是由公正的官员加以推荐。即使如此,扩大建议中的立法会议的权力一事也是值得研究商榷的,除非立法会议的成员事实上是整个国家的代表而不仅仅是城市受过教育的阶级的代表。因此,埃及必须说服英国和苏丹双方,使它们相信埃及是真心实意希望苏丹人民负起行政管理责任的。

    1948年1月,英国政府建议埃及政府任命英埃双方有关宪政实施问题的非官方权威人士,在与苏丹政府专家协商下,以有代表性的苏丹人士意见作为参考,来研究苏丹政府的建议。但是,埃及报纸则以“在苏丹建立专政的阴谋”之类的种种标题来对待该建议的发表。埃及内阁并于3月1日一致否决了该建议。(83)3月9日,据报道说,北苏丹咨询会议讨论了有关该立法会议和行政委员会的法令草案后,一致建议苏丹政府应使这项立法尽早生效。(84)

    在5月初,埃及政府收到英国政府的新建议,认为满意。5月10日,建立了一个以埃及外交大臣(艾哈迈德·穆罕默德·哈沙巴)和英国大使为首的英埃委员会,来审查苏丹的宪政改革问题。在三个星期内,他们就下列各点达成了协议:

    (一)英埃的苏丹委员会监督苏丹人逐步建立自治政府;
    (二)英埃委员会监督立法会议的选举;
    (三)从在苏丹任职的埃及官员中间提名2个埃及人为行政委员会成员;
    (四)在苏丹的埃及部队将领出席行政委员会中有关防务问题的所有会议;
    (五)在3年内,继续维持现行的行政制度,但可以延长。(85)

    6月4日,哈沙巴把该协议草案提交埃及参议院外事委员会,带着有点抱歉的口气说,政府同意他参加这次会谈,只是为了实现苏丹人得以在管理其国家的工作中实际上也有份的那种愿望;会谈并没有涉及苏丹的根本问题。但是,外事委员会不接受这个说法,还是一致否决了这个协议草案,理由是任命到行政委员会的2名埃及官员应担任部长职务,而且,在行政委员会中埃及人只占到2个位置,那无论如何也是不够的。(86)

    6月14日,英国政府宣布,尽管埃及对此否决,但“他们不再能妨碍总督行使其任意决定权”而颁布这项宪法改革法令。(87)5天后,这个法令就正式颁布了,而与此同时,埃及首相又得到参议院的同意,推迟3周再对外事委员会的报告进行研究。

    宪法改革法令作了如下规定:

    (一)立法会议由选举出来的65名成员,不超过10名的指定的成员,以及一些兼职的成员(即行政委员会的成员和不是立法会议成员的副部长)等共同组成。在65名选举出来的成员中,10名将在喀土穆、乌姆杜尔曼和其他城市中直接选出;42名将由南部苏丹较落后地区间接选出;13名将由南部三省的省议会选出。
    (二)立法会议选出的领导人将成为事实上的总理。总督在任命其他苏丹人部长以及人数不超过12人的苏丹人副部长时,应考虑其意见。
    (三)行政委员会由12至18个成员组成,其中苏丹人不少于半数,包括:
    (1)立法会议领导人,以及其他部长和副部长;
    (2)总督所任命的兼职人员不超过内政部长、财政部长、司法部长和总司令等4名;
    (3)总督根据任意决定权所任命的人员至多3名。
    (四)总督仍保留如下一系列的权力:
    (1)任命和罢免部长或副部长;
    (2)“为了苏丹的良好的政府……如有必要”得否决行政委员会的决议;
    (3)解散立法会议和指导举行新的选举;
    (4)否决立法会议对议长的遴选;
    (5)行政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提案,如立法会议不予通过,则总督得发布法令代替立法;
    (6)规定何者系立法会议不得立法的保留事项,即宪法、共管、对外关系和苏丹国籍等;
    (7)规定何者系立法会议(除非行政委员会同意)不得立法的特别事项,即防务、货币以及宗教和少数民族的地位等。(88)

    一位负责的苏丹人评论这个宪法说:对于苏丹的民族主义来说,不管总督所保留的否决权是多么令人讨厌,它却是1899年共管协定的直接后果,并且这些权力必须在征询了英埃两国政府意见之后才能行使,所以事实上也是受到宪法规定的限制的。1947年11月埃及的反建议,使宪法公布的日期推迟了,但这件事也带来了好处,即立法会议的权限扩大了,并且行政委员会中的苏丹人员也有了保证——应当是负责的部长,而不是像原建议那样,仅仅是副部长。(89)

    埃及报纸现在把苏丹政府企图让苏丹人参加政府的方案严厉地批评为“帝国主义的阴谋诡计”。(90)苏丹的亲埃政党命令他们的追随者抵制立法会议的选举。(91)但是,对于这次抵制运动将会使选举无法举行的那种乐观推测,《金字塔报》则抱着怀疑的态度。(它说)在这种情况下举行的选举一律无效的那种论点,毫无实际价值。(92)1948年11月15日投票那天,亲埃政党进行捣乱,结果有10个人被打死,100多人被打伤。(93)在10个直接投票选举的城市选区,估计只有18%的选民投了票,多数席位被独立阵线成员占去。但是,投票人数这么少,是由于亲埃政党的抵制呢,还是由于大部分选民政治上普遍的不成熟呢,这点还不清楚。这因为,正如欧内斯特·贝文后来所指出的那样,在1950年埃及的普选中,“据了解,开罗大约只有15%的选民投了票”。一方面,埃及政府2年后声称,苏丹的最重要的多数宗教教派都是支持“尼罗河流域的统一”的,而且,毕业生大会(94)的选举和城市的选举,事实上也是对它投了赞成票。另一方面,英国政府则宣称,“毕业生大会甚至不能代表苏丹知识阶层的多数,而且最近几年来……已经处于一个只代表极小一部分苏丹人民的极端分子集团的控制之下”;都市的选举不是决定性的,因为“联合党在喀土穆是少数,惟有在乌姆杜尔曼一个地方是多数”;这就使英国政府相信:“那些赞成同埃及联合的苏丹人不会超过全国总人口约1/5的样子”。(95)但是,不能从而得出结论说,其余的4/5人口在表达他们的希望时就人同此心了,那些目不识丁的乡下人和部族成员,除非受到了外来的影响,多数将落入“民意”测验的专业人员所熟悉的“情况不明”的那一类。

    第六节 插曲:巴勒斯坦战争及其后果(1948—1949年)

    在安全理事会结束其在埃及对英国的控诉问题上无结果的辩论之前,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在1947年9月1日就已经公布了关于在该地区建立犹太人和阿拉伯人国家进行分治的建议。(96)在联合国全体大会对这项建议旷日持久的辩论过程中,埃及参议员、前埃及驻华盛顿公使阿明·优素福——一个自称为“曾经诚心诚意为埃及和英国之间的密切谅解经常成功地工作过”的人(97)——给《泰晤士报》写了一封信,信中敦促英国政府“规定一个巴勒斯坦政策的总轮廓,说服阿拉伯人使其相信英国仍是他们的朋友”;要求英国军队“立即”从运河区撤出;并提醒英国政府“要懂得至少有90%的苏丹人是赞成埃及和苏丹联合的”。(98)

    一直有种传说——特别是从1952年7月法鲁克国王被废黜以来,盛传国王不顾努克拉希所领导的政府和埃及军队的种种顾虑,强迫埃及投入了对以色列的战争。一旦投入这场战争,合乎逻辑地,埃及就应当一心一意地进行这场战争,就应当同英国政府达成哪怕是暂时的和解,而英国政府为了取得阿拉伯交战国的谅解,甚至不惜让英美关系变得紧张起来。(99)然而,由于同英国谈判的破裂,埃及就一直利用阿拉伯联盟作为它反英政策工具(埃及对阿拉伯联盟施加影响,一是通过其秘书长埃及人阿卜德·拉赫曼·阿扎姆,二是仗着它为联盟书记处提供42%的基金)。犹太复国主义者争取独立一事在阿拉伯城市中所激起的战争狂热,使歧视情绪从反对犹太人波及到也反对其他外国人,并且不大加以区别。(100)萨德党人和自由党人所组成的努克拉希联合政府,软弱无能,怕冒触犯民族主义者感情的风险,不敢对英国作出任何明显的缓和姿态。我们看到:1948年5月英埃委员会所达成的关于苏丹问题的协议草案,已被埃及参议院否决,(101)而巴勒斯坦第一次停战协定实施后,英国对阿拉伯国家的军火供应也已停止,(102)所以埃及同英国和解的好处也就不大了。埃及和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之间的倾轧过去一直听任其发展下去,严重地干扰了阿拉伯国家对以色列所进行的战争。(103)这不但是由于阿卜杜拉想建立一个大叙利亚国家的野心,而且也是由于埃及为了反对英国的盟友阿卜杜拉,(104)所以就对英国的死对头——耶路撒冷的穆夫提有所偏袒。当胜利的以色列人跨进了埃及疆界而英国政府终于采取了行动以制止其进攻的时候,埃及政府(一星期前努克拉希首相为极端分子所谋杀,由于这个政治事件,政府已经陷于混乱之中,这也是真的)宁肯同以色列人谈判停战,也不肯援引英—埃条约要求运河区英国驻军的支持。(105)因为停战可以说是被阿拉伯盟国抛弃的埃及所采取的自由行动,(106)而英国驻军和条约却是埃及还没有取得完全独立的可憎的象征。

    然而,对以战争的结束,使埃及政府能够现实地处理某些实际问题。(107)公共工程部在埃及和英国科学家的合作下完成了全部尼罗河盆地的测量工作,并于1948年公布了它的报告。在关于下一步灌溉工程的建议中间,占首位的是在乌干达的欧文瀑布(这里往南几英里就是尼罗河的发源地维多利亚湖)建立水坝和水力发电站。1949年5月宣布的埃及和英国政府的协议,估计开始时期工程的费用是分别由埃及出450万英镑和乌干达出750万英镑。(108)这个设想不过是更大的计划的一个部分,而该计划的完成则估计需要25年。按照该计划,维多利亚湖和阿伯特湖都要变成水库,并且还要绕过水库修建一条横穿苏丹南部苏德沼泽地带的运河,以便使流入尼罗河下游的水量不仅在旱季雨季而且在丰年和歉年都能长期保持平衡。(109)

    这个时期另一个成就是1949年3月7日埃及政府和苏伊士运河公司所缔结的一项新协定。埃及总督(110)伊斯梅尔,由于面临破产,不得不把他的44%的股票于1875年出售给英国政府,而破产了的埃及政府,把它每年的运河公司纯利的15%所有权,于1880年也转让给法国地产信贷银行,这时候,埃及原来在运河上的财政利益已经没有什么了。但是根据1937年8月缔结的一项协定,运河公司让埃及在其董事会的32位成员中拥有2个席位,给埃及每年30万埃镑的运河使用费,以及在运河区接纳埃及人就业——其比例到1958年的时候应达到33%。(111)1947年7月的埃及公司法,要求设在埃及的公司以及外国公司在埃及的支店或代理机构,在3年内必须把它们40%的董事名额分配给埃及人,而其雇佣的办事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有70%是埃及人,其雇佣的劳工也必须有90%是埃及人。运河公司则争辩说,由于其国际责任,该公司法不应适用于运河公司。但是,埃及政府坚持其论点。公司不得不考虑到20年后,即到1968年的时候,运河租赁期满,就要由埃及收回。运河公司因而就同意了下述办法:在董事会中现有的2个法国的出缺席位转到埃及名下,埃及还将拿到下一个英国的出缺席位和今后15年中再出缺的2个席位,总共占到7个席位;埃及每年所得的运河使用费折合为每年毛利的7%,其数额不少于35万埃镑;公司雇佣的埃及人的人数比例应逐渐增加,以不妨害运河工作的有效进行为度;在运河的一个新支流上所雇佣的劳动力的95%应是埃及人;埃及将从300吨以下船只免费通行的特权中得到好处。批准这个协定的法案在参议院遭到反对党华夫脱党人的攻击,但它还是以61票对40票通过了。(112)

    但是,英埃关于保卫埃及这个基本问题却不是那么容易就解决了。埃及政府从其武装力量被以色列打败中吸取的教训是:军费应大大增加,为数将达到下年度1.93亿英镑总预算中的5 200万英镑。众议院议长(一个知名的萨德党人,因此可以设想是代表政府意见的)宣称,埃及军队证明他们能够填补英国军队撤离埃及后留下的任何真空状态。(113)“由于埃及的提议”,1949年3月访问埃及的大英帝国总参谋长(陆军元帅威廉·斯利姆爵士)和其后也访问了埃及的威廉·斯特朗爵士(外交事务常务次官)都重申了英国主张缔结联防公约的论点。在1949年夏秋两季的专门性讨论中,英国为埃及拟订了一项防空计划,在战争爆发时英国为埃及提供20个空军中队的力量,以及相应的机场和通讯装备、雷达、一个空中监视团的兵力、高射炮和民间防空设施等。虽然英国设想这个计划应当放在英埃联合的基础之上,但是埃及政府“对其要承担义务一节却缺乏足够的支持”。在专门性的讨论中,埃及政府的发言人坚持其论点,说现在驻在埃及的5个英国战斗机中队在目前和平时期应撤到塞浦路斯、马耳他、昔兰尼加、约旦、伊拉克的英国基地上去,并应由英国装备埃及的空军来代替这部分力量。(114)根据宪法,埃及有必要在1950年1月或1月之前举行普选,所以英国可能希望这次选举会产生(用贝文在1947年的话)(115)“一个更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埃及政府”;同这样一个政府打交道就可以使谈判“避免成为埃及党争的对象”,不会像华夫脱党是在野党时经常出现的情况那样。这次普选的结果是华夫脱党重新执政,这使英埃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坎坷不平的经历将在1951年的《国际事务概览》中加以讨论。


    (1) 见《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267—268页。

    (2) 同上书,第197页注③,第260页。

    (3) 甚至在1936年英—埃条约签订后,军事当局还是不大情愿从开罗撤走驻军。见戴维·凯利爵士:《几个统治者》(Sir David Kelly:The Ruling Few),伦敦,霍利斯与卡特,1952年版,第261—262页。

    (4) 见《星期日泰晤士报》,1946年5月19日;1946年5月21日,上院辩论,第5辑,第141卷,第348—349栏;1951年7月30日,下院辩论,第5辑,第491卷,第1049栏。

    (5) “英国—埃及关系”,《圆桌》季刊(“Anglo-Egyptian Relations”,Round Table),1951年3月,第115页。

    (6) 见《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263页注④。

    (7) 见上文,原著第58—60页。

    (8) 见上文,原著第21—27页。

    (9) 英埃两国的照会原文载《泰晤士报》,1946年1月31日。

    (10) 见扎基·巴达奥伊博士:《埃及劳工问题与工人组织》(Dr.Zaki Badaoui:Les Problèmes du travail et les organisations ouvrières en Égypte),亚历山大,埃及出版社,1948年版,第153—154页,第168—170页;威廉·J·汉德利:“埃及劳工运动”(William J.Handley:“The Labor Movement in Egypt”),《中东杂志》,1947年7月,第3卷,第283—285页。

    (11) 一位记者后来提到,“这些学生和学童的国际事务知识同他们的年龄一样幼稚,领‘两枚皮阿斯特小钱的孩子’是被雇来撑场面的一伙跑龙套,而那些游手好闲的街上的小流氓们则希望有机会制造混乱,以便趁火打劫。”(“英国—埃及关系”,《圆桌》季刊,1951年3月,第114页)

    (12) 见《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39页,第208—210页,第259页。

    (13) 后来努克拉希在安全理事会上谴责英国“在1945年”使一个埃及内阁遭到解散。英国代表把此事说成是大使对法鲁克国王作了一次“关于联合王国与埃及之间当前存在的困难”的口头通知。“大使的陈述并没有导致埃及内阁的解散”(1947年8月11日和13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2年,第73号,第1866页;第75号,第1953页)。

    (14) 引自自治领大臣1946年2月26日在上院的发言(上院辩论,第5辑,第139卷,第873栏)。

    (15) 《回忆录》(Mudhākarātī),开罗,达尔希拉勒,1950年阿拉伯文版。引自该书的几段译文是埃米尔·马默斯顿(Emile Marmorstein)先生提供的,他正从事于该书的全部翻译工作。

    (16) 《回忆录》,第61—62页。

    (17) 《泰晤士报》,1946年4月22日。英国保守党集团则相应地对斯坦斯盖特勋爵的任命持批评的态度。

    (18) 后来斯坦斯盖特勋爵曾断言:“假如我们能够在一到达的时候就宣布,将来英国军队只有得到埃及的同意后才能驻在埃及,那么我们早就能够在一个月之内缔结一项条约”〔“埃及人的看法”(“The Egyptian Point of View”),《听众》周刊,1951年1月25日,第127页〕;但关于苏丹问题,他在这里却只字未提,而这个问题对埃及民族主义者恰恰是同等重要的;见下文,原著第125—127页。

    (19) 首相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2卷,第781—782栏。

    (20) 《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39页。

    (21) 丘吉尔1946年5月24日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3卷,第774—775栏。

    (22) 下院辩论,第5辑,第423卷,第788栏。

    (23)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947年8月5日(《正式记录》,第2年,第70号,第1747页)。

    (24) 《圆桌》季刊,1951年3月,第115页。有些英国观察家认为,埃及代表团中的自由党和萨德党成员以及某些独立人士,准备同英国合作,尽管并不是按照英国的条件;但由于英国外交部及其军事顾问们的态度,他们的地位,同他们的极端派同事们和反对党华夫脱党相对比而言,就变得不稳了。

    (25) 见《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39页,第208—210页。

    (26) 一位作者在1946年7月23日的巴黎共产党报纸《人道报》上十分赞赏“像华夫脱党那样的比较进步的和民族主义的力量”。当华夫脱党的领导人为了对英国或者对当时的埃及政府(如果华夫脱党是处于反对党地位的话)施加压力,而屡次同共产党调情时,他们显然是在玩火。

    (27) 在一次同记者谈话中,他攻击建议中的联合防御委员会“完全是一种戴着假面具的保护国,……实际上是一个英埃控制委员会,或不如说是一个联合国防部”(《金字塔报》,1946年7月17日)。

    (28) 《每日电讯报》和《苏格兰人报》驻亚历山大记者报道,1946年8月5日。

    (29) 见《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260—262页。

    (30) 苏丹近代史上的“大分裂”是这样造成的:1881年栋古拉的穆罕默德·艾哈迈德自封为那个久已为世人所盼望的马赫迪(按照民间的穆斯林传统说法,他的出现是太平盛世的来临),他后来为了反对埃及总督的代理人的压迫和腐败统治,又造反叛变。当西苏丹的部族集合在他的旗帜之下时,东部各省那些属于早就存在的哈特米亚教派的部族却反对他,而当这些部族被他征服时,它们的领袖就逃到埃及去避难。马赫迪教派和哈特米亚教派之间的持续敌对行动,大约从1920年起,分别由苏丹的两位“伟大的长者”——赛德·阿卜德·拉赫曼·马赫迪爵士(马赫迪的遗腹子)和赛德·阿里·米格哈尼爵士领导,为苏丹“知识分子”中的两个敌对集团提供了相互攻击的论点;这两个集团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在苏丹走向自治的道路上应依靠英国还是依靠埃及的支持这个问题而发生分裂的〔见迈基·阿巴斯:《苏丹问题》(Mekki Abbas:The Sudan Question),伦敦,费伯和费伯,1952年版,第108—110页,第130—132页〕。

    (31) 《苏丹问题》,第110—111页,第133页。

    (32) 贝文1946年3月26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1卷,第217栏。后来斯坦斯盖特勋爵宣称,由于贝文曾提到苏丹人的自治政府“是走向最后独立的第一步”,因此,埃及人对“整个事端”就产生了偏见(《听众》周刊,1951年1月25日,第127页)。迈基·阿巴斯说:“苏丹政府中的英国官员们,在感情上是同情于独立派的”;这种感情“也隐约地流露在民政部长(在1945年)发给所有的英国高级官员的一份秘密指示中”(《苏丹问题》,第133页;参阅不久前驻在苏丹的一位特派记者的报道,《泰晤士报》,1952年5月16日)。

    (33) 《泰晤士报》驻亚历山大记者报道,1946年9月30日;以及10月1日的社论。

    (34) 英国外交部:《关于修订1936年英—埃条约谈判文件》(Papers regarding the Negotiations for a Revision of the Anglo-Egyptian Treaty of 1936),敕令第7179号(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47年版,此后简称敕令第7179号)。

    (35) 敕令第7179号,第3页。前面引证过的一位英国权威“并不认为这种防御条款足以保护我们的利益,因此当它成为泡影时感到高兴”。

    (36) 见上文,原著第124页和注③(即本书第205页注③。——译者)。

    (37) 贝文在1947年1月27日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32卷,第617—618栏。然而,当所传西德基的这一承认被苏丹总督泄露了出来时,他在1945年12月8日发表了一个公报,否认他在伦敦已同意承认苏丹有权最后脱离埃及国王的统治。紧接着就发生了他辞职的事;见下文,原著第128页。

    (38) “缔约双方保证在苏丹执行的政策是:在共同的埃及国王统治下,苏丹和埃及实行联合的体制内,将以下列各项为其主要目标:保证为苏丹人民谋福利,保证他们的利益的发展,他们为自治而进行的积极准备,以及随之而来的行使权力选择苏丹未来的地位。在缔约双方同苏丹人协商之后能完全一致地实现最后一项目标以前,1899年的协定仍继续有效。”(敕令第7179号,第4页)

    (39) “……具有不可混合的、不可改变的、不可分割的和不可分离的两重性格;这两重性格之间的差异并不由于它们的联合而消失,而是其各自的特征在(三位一体中的)一位和一性中联合在一起。”

    (40) 《观察家报》外交记者报道,1946年10月27日。前面引用过的《圆桌》季刊的文章(1951年3月,第115页)对西德基作了如下的评语:“一个年迈多病、筋疲力尽的老人,……当他在深夜里从飞机上蹒跚地走下来时,……作了一个不谨慎的和可能是报道错了的声明。作者本人深信,如果在所说的西德基帕夏的声明还没有正式引起人们的注意之前,就要求他加以更正,他是可能照办的,那就什么事也不会有了。”西德基的自传并未提到这一点。

    (41) 下院辩论,第5辑,第428卷,第295—296栏。

    (42) 见《概览,1939—1946年:战时中东》,第260页。从一开始亲埃及的各党派就抵制它。

    (43) 迈基·阿巴斯:《苏丹问题》,第118页,第134页。但是据在开罗的某些迫切希望英埃问题早日解决的英国方面看来,苏丹政府的态度这样大惊小怪是不必要的。

    (44) 《泰晤士报》社论,1946年11月29日。

    (45) 参阅西德基:《回忆录》,第126页。

    (46) 《纽约时报》驻开罗记者报道,1946年11月29日。

    (47) 引自努克拉希1947年8月11日在安全理事会上的发言(《正式记录》,第2年,第73号,第1871页)。

    (48) 《每日电讯报》,1946年12月9日。苏丹政府后来没有理睬埃及人的一项要求:即公布12月22日总督在乌拜伊德发表的演说的正式文本。乌拜伊德是拥护苏丹独立的中心地区之一。开罗报纸上发表的那篇演说的译文(苏丹政府曾批评它不正确),把总督的讲话说成是:他对于贝文—西德基议定书所承认的“名义上的和象征性的”埃及对苏丹的主权,表达了他个人的厌恶;而且还说总督讲:“苏丹政府将积极地谋求一项政策,即在苏丹准备好了的时候就允许它变成独立国家”,并且在此期间将不允许增加驻在苏丹的埃及官员和宣传机构。

    (49) 《泰晤士报》,1946年12月10日。

    (50) 西德基在他的自传中断言:贝文—西德基计划完全能满足埃及关于撤走英国军队和对苏丹享有主权的要求。他把他的失败归咎于在埃及党派政治斗争中他的敌手搞的阴谋,归咎于苏联企图阻止达成任何协定,也归咎于英国保守党、英国外交部的某些官员和苏丹政府反对达成一个妥协的解决方案(《回忆录》,第126页,第131页)。

    (51) 据《埃及金融市场报》的报道,1947年3月13日和14日。然而,大名鼎鼎的权威C·G·塞利格曼(C.G.Seligman)教授曾写道:“编年史方面的因素使我们无法相信(南)苏丹的神圣帝王们是直接由于埃及的影响而产生的;我们倒是必须把他们看作古老的广为流传的哈米特族的信仰的实例,尽管通过[古代]埃及人的影响,有一些特殊的埃及人的仪式,已经同神圣帝王联系在一起了。”〔《埃及与黑非洲:对神圣帝王的一项研究》(Egypt and Negro Africa,a Study in Divine Kingship),伦敦,劳特利奇,1934年版,第60页〕

    (52) 一家开罗期刊讲得这样过分,竟认为在苏丹存在着一个反对同埃及联合的反对派;它简单地把这个反对派说成是包括“阿卜德·拉赫曼·马赫迪爵士的比较少的家族成员、大部分是在西部各省的马赫迪主义的支持者和一群希望得到物质利益的机会主义者”。而支持联合的人则包括“反对反动的帝国主义的各个开明阶层人士和大批追随赛德·阿里·米格哈尼的宗教信徒”(引自《泰晤士报》驻苏丹特派记者的报道,1947年1月24日)。

    (53) 1947年1月27日,下院辩论,第5辑,第432卷,第619—620栏。

    (54) 根据战争结束时努克拉希政府的一项决定,所有英国的警察官员(包括开罗、亚历山大的司令官和苏伊士运河的警察官员)1946年都被辞退了(见《泰晤士报》,1945年8月23日)。

    (55) 1947年5月2日《埃及金融市场报》所报道的《金字塔报》上的消息;《纽约时报》,1947年5月8日;《苏联新闻》,1947年5月15日。埃及报纸报道:莫洛托夫最近告诉在莫斯科的埃及大臣说,他的政府准备在联合国中在苏丹问题上支持埃及;对此,塔斯社早在1月27日就已否认(同上,1947年1月29日)。苏联在这个时候的政策仍然是想同英国和解,作为把英国从美国那边拉出来的一种手段。关于贝文在莫斯科会议结束时所发表的带有几分乐观的那种意见,见《概览,1947—1948年》,第236页。

    (56) 下院辩论,第5辑,第437卷,第1963栏。

    (57) 同一年前一样,华夫脱党提出了下列参加出席成功湖会议代表团的条件:即要占代表团的多数、由该党成员担任团长并保证代表团回埃及后举行普选。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拉姆和他的库特拉党同努克拉希也是不能和解的。

    (58) 这项决议建议有关各会员国,“在不抵触宪章和国际协议的条约或协定中如无对方自愿和公开的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应撤退其驻在前者领土之上的军队,不得拖延”〔《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议的第二阶段期间通过的决议》(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during the Second Part of the First Session),第41号(1)〕。

    (59)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2年,第59号,第1343—1345页。

    (60) “在英埃关系的这种历史背景之下,这一类的同盟只不过是从属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它掩盖了一种既不势均力敌又毫无尊严可言的关系。它使埃及依赖英国的经济;它使埃及屈从于英国反复无常的外交;它把埃及囚禁在英帝国淫威所及的范围之内。”(同上书,第1756页)

    (61) 苏丹政府出版的《苏丹:前进的记录,1898—1947年》(The Sudan: a Record of Progress,1898—1947)一书在埃及被禁止出售,因为它描绘的“苏丹图景不同于埃及公众心目中的图景”(《泰晤士报》驻开罗记者报道,1947年8月5日)。

    (62)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2年,第70号,第1753—1765页。

    (63) 该原则是说,条约发生效力限于在其签订时的环境条件仍然存在的期间;但通常接受的则是另一项相反的原则,即在其所规定的期间之内条约必须遵守,概括为一个公式,即条约神圣。

    (64)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2年,第70号,第1767—1784页。

    (65)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1947年8月13日),第2年,第75号,第1955页。

    (66) 即时过境迁原则是否适用这一点。——译者

    (67)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记录》,第2年,第86号(1947年8月28日),第2290页,第2292页。

    (68) 该建议要求双方就下述事项恢复直接谈判:(一)尽可能早日完成从埃及领土撤出英国陆、海、空部队的工作,但为保证战时或受到战争严重威胁时苏伊士运河航行的自由和安全,双方应互相提供援助;(二)结束对苏丹的共管,但应照顾到各族人民的自决原则及其自治的权利。

    (69) 1951年调查表明,显然有一帮人几年来一直制造假的文件,声称是外国的外交、军事报告和计划,并加以发表,以破坏英埃关系和损害埃及政治家的信誉;见《泰晤士报》驻开罗记者报道,1951年6月9日和11日。

    (70) 驻巴黎埃及大使馆新闻参赞的一篇文章中曾重复了这种论调;见穆斯塔法·赫夫诺:《苏伊士运河引起的当前问题》(Moustapba el-Hefnaoui:Les Problèmes contemporains posés par le Canal de Suez),巴黎,吉耶莫和德拉莫特印刷厂,1951年版,第93页。

    (71) 皇家国际事务学会:《英国和埃及,1914—1951年》(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Great Britain and Egypt, 1914—1951);《通报》(Information Papers),第19号(伦敦,皇家国际事务学会,1952年版),第158页。

    (72) 1埃镑=1.025英镑。

    (73) 见《金融时报》,1947年3月20日。

    (74) 1945年12月13日,下院辩论,第5辑,第417卷,第720—721栏;参阅1951年7月20日,第491卷,第1067—1068栏。

    (75) 休·多尔顿(Hugh Dalton)1947年7月3日在下院的发言。奥利弗·斯坦利(Oliver Stanley)在反对埃及的要求中支持在野的保守党:“我们认为埃及的要求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下院辩论,第5辑,第439卷,第1518—1521栏)

    (76) 《金融时报》1947年7月7日报道的埃及财政部副大臣的话。他的大臣在1947年5月7日接见《埃及金融市场报》时,曾主张采取阿根廷的做法。

    (77) 英国外交部:《联合王国和埃及间的财政协定,伦敦,1947年6月30日》(Financial Agreement between the U.K.and Egypt,London 30th June,1947),敕令第7163号(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47年版)。

    (78) 4月份,埃及政府曾正式或半正式地向美国乞求8 800万美元的15年借款,但无结果(见《埃及金融市场报》,1947年4月17日,5月3日、5日、8日和10日)。

    (79) 英国外交部:《联合王国和埃及间的财政协定,开罗,1948年1月5日》(Financial Agreement between the U.K.and Egypt,Cairo,5th January,1948),敕令第7305号(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48年版)。

    (80) 见上文,原著第124页注③(即本书第205页注③)。

    (81) 休伯特·赫德尔斯顿爵士由于年龄和长期任职,于1947年3月15日退休,埃及政府接受英国政府提名的罗伯特·豪爵士作为他的继承人。罗伯特·豪在过去2年中是外交部中东事务的首席顾问。

    (82) 《泰晤士报》(1948年3月4日)把总督保留的权力说成是“从殖民统治转变到自治政府过程中的众所周知的平衡因素”;另一方面,《金字塔报》却发表一篇讽刺性的文章,标题是:“北苏丹、南苏丹和巴赫尔加扎勒的国王,罗伯特·豪一世陛下。”

    (83) 埃及通知的原文载《现代东方季刊》,1948年第1季度,第13期,第9—11页。

    (84) 当时,由于亲埃政党(其成员多数属独立阵线)对咨询会议的抵制,据说在咨询会议成员中至少有3个赛德·阿里·米尔加尼的支持者赞成改革〔“苏丹生命攸关的一个月”,《非洲世界》(“A Vital Month in the Sudan”,African World),1948年4月,第25页〕。

    (85) 英国外交次官声明,1948年6月14日(下院辩论,第5辑,第452卷,第19—21栏);《泰晤士报》驻开罗记者报道,1948年6月7日。

    埃及政府曾要求“与英国平分行政委员会的代表名额,以便过渡时期结束时,在共同的埃及国王名义下以及在全尼罗河流域统一的情况下,苏丹人得以完全掌握自己的事务”(原文载《埃及金融市场报》,1948年7月6日)。

    (86) 迈基·阿巴斯:《苏丹问题》,第137页。

    (87) 下院辩论,第5辑,第452卷,第19—21栏。

    (88) 根据M·F·A·基恩:《苏丹宪法史话》(M.F.A.Keen:An Account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Sudan),喀土穆,麦科克代尔,1951年版。

    (89) 迈基·阿巴斯:《苏丹问题》,第138—140页。

    (90) 《埃及新闻报》(Egyptian Gazette),1948年8月20日,引用《工人之声报》(Sawt ul-Umma)的话。

    (91) 然而,无论如何,迈基·阿巴斯(前引书,第138—139页)指出双方在态度上还存在着差别:一方面,兄弟党〔关于该党,见下文,原著第143页注①(即本书第237页注①。——译者)〕拒绝承认英国在苏丹的现政权所搞出来的任何立法会议,而另一方面,赛德·阿里·米格哈尼的支持者和联合党则宣称,如立法会议的权力加以扩大而选举法又加以修改的话,他们是乐意参加选举的。

    (92) 转引自《埃及金融市场报》,1948年10月28日。

    (93) 有人提出控诉说,亲埃政党的官吏煽动了这些骚动,当时包括马克拉姆在内的7个埃及律师愿意在喀土穆为他们承担法律辩护,但为苏丹政府拒绝,理由是苏丹律师协会的成员完全有资格为被告担任辩护。没有许可就试图搭乘飞机进入苏丹的7个律师,这样就被迫在瓦迪哈勒法下了飞机,被送回开罗。

    (94) 英埃称立法会议为毕业生大会。——译者

    (95) 英国外交部:《英埃关于苏伊士运河防务和关于苏丹问题的会谈,1950年12月—1951年11月》(Anglo-Egyptian Conversations on the Defence of the Suez Canal and on the Sudan,December 1950—November 1951),敕令第8419号(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51年版),第17页,第20—21页。上面提到的“极端分子集团”指兄弟党,名义上由一位苏丹人领导。据说他是由于在公家住房问题上要求优先照顾一事遭到拒绝,才脱离了教师的职业而投身于政治舞台的〔穆罕默德·哈桑宁·海卡尔(Muhammad Hasanain Haikal)在《最后一点钟报》上的文章,转引自《埃及金融市场报》,1951年11月28日〕;但是该党实际上是由开罗提供资金和操纵的。按照一个埃及作家的说法,它声称代表苏丹人口的“88%左右”〔拉希德·巴拉维:“埃及和苏丹”,《印度季刊》(Rashid al-Barawi:“Egypt and the Sudan”,India Quarterly),1951年10月,第7卷,第361页〕。

    (96) 见下文,原著第245—246页。

    (97) 他是《独立的埃及》〔(Independent Egypt),伦敦,默里,1940年版〕一书的作者。

    (98) 《泰晤士报》,1947年11月21日。

    (99) 见下文,原著第272—275页。1952年9月,极端民族主义者法西·里德万当上了埃及政府的宣传大臣。据说他曾声称,当埃及和伊拉克在1947—1948年间拒绝同英国缔结新的同盟条约时,“英国外交部为了煽起犹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冲突,曾唆使美国在中东进行干涉”;他还声称,埃及和其他阿拉伯国家就是这样毫无准备地被投入巴勒斯坦战争的(爱德华·萨布里埃在《世界报》上的文章,1952年9月16日)。

    (100) 见下文,原著第292页。

    (101) 见上文,原著第140—141页。

    (102) 见下文,原著第275—276页。

    (103) 见下文,原著第270页,第280—281页,第286页。

    (104) 1948年12月1日,阿卜杜拉在杰里科召开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会议上宣布自己是“全巴勒斯坦的国王”(见下文,原著第290页),当时,开罗报纸《今日消息》(Akhbār ul-Yawm)埋怨地说:“好像我们作出这么多的牺牲就是为了要使巴勒斯坦变成一个挂着阿拉伯招牌的英国基地——一个阿拉伯王冠之下的英国殖民地”(转引自《埃及金融市场报》,1948年12月6日)。

    (105) 见下文,原著第292—293页。

    (106) “只有埃及才是完全忠实于阿拉伯联盟的国家……在战场上孤军奋战,肩负着全部的重担,成为国际阴谋和国内矛盾的牺牲者。”〔《泰晤士报》驻开罗记者文章,转引自政府报纸《基本报》(al-‘Assās),1949年1月5日〕

    (107) 在阿斯旺水坝建设一个大型水电站的计划,在1946年已开始动工,打算到1951年完成,但是在以后几年中,由于政治不安定,不可救药地拖了下来。当1951年7月整个问题又回到财政委员会时,原材料的世界价格上涨,使这项工程的费用从最初估计的1 050万埃镑提高到2 460万埃镑;事实上工程完成得很少。

    (108) 贝文1949年5月19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65卷,第617—621栏)。关于进度报告,见大不列颠中央情报局资料处:《英联邦事务》(Commonwealth Affairs),1951年4月13日,第4部分(i),第35—36页。

    (109) 见H·E·赫斯特:《尼罗河》(H.E.Hurst:The Nile),伦敦,康斯特布尔,1952年版,第281—322页。

    (110) 当时埃及名义上仍属于奥斯曼帝国,实际上埃及国王即奥斯曼帝国的总督。——译者

    (111) 《埃及政府公报》(Journal officiel égyptien),第73号,1937年8月9日;又见穆斯塔法·赫夫诺:《苏伊士运河引起的当前问题》,第254页。

    (112) 见赫夫诺,前引书,第257—277页;协定原文,见同上书,第364—386页。

    (113) 《基本报》报道,转引自《埃及新闻报》,1949年5月30日。这是对经验丰富的伊斯梅尔·西德基一封信的答复。西德基在该信中指出:埃及技术上落后于以色列,埃及应参加大西洋公约,“这些大国的利益是同我们一致的,并能够帮助我们实现我们的愿望”(致《金字塔报》的信,转引自《埃及金融市场报》,1949年5月28日)。

    (114) 见英国外交部:《英埃关于苏伊士运河的防务和关于苏丹问题的会谈,1950年12月—1951年11月》,敕令第84号,第3页;埃及外交部:《埃及王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之间的会谈记录、备忘录和换文(1950年3月—1951年11月)》(Egypt,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Records of Conversations, Notes and Papers Exchanged between the Royal Egyptian Government and the United Kingdom Government, March 1950—November 1951),第44—47页,第54—55页。

    (115) 1947年1月27日,下院辩论,第5辑,第432卷,第620栏;见上文,原著第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