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管制机构

    盟国管制委员会是盟国驻德国军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权力是由英美俄法四国司令于1945年6月5日在柏林签署的第3号公告授予的。(1)管制委员会在7月30日召开首次会议,8月30日颁布了第1号公告,向德国公众宣布委员会的组成。(2)这份公告确定四国总司令在各自占领区内颁布的法律、公告、命令、法令、通告、规章和指示等继续有效。

    管制委员会由兼备总司令和军事总督职权的四人组成(3),每月10日、20日和30日在柏林美管区的卡梅尔格里希特大厦集会。就在这个大厦里,一年之前,纳粹法官弗赖斯莱尔曾经将许多与1944年7月20日未遂事件有牵连的人处以死刑,而他本人则在盟国的轰炸中丧命了。经四方同意,各国轮流担任主席一个月,在俄国人的坚持下美国先任主席。各国均配备自己的秘书,在担任主席期间负责提供官方的会议记录。决议及记录文本必须取得一致同意。每次会议后,要向新闻界发布一份简短的公报。公报内容也要求一致同意,如遇困难问题,则交由一个小组委员会来汇编。开会有争论,甚至无法对公报取得一致意见时,则由各代表团非正式地向本国记者简单介绍情况(并不存在向德国新闻界介绍情况的问题,因为为各占领区报纸服务的新闻社都归盟国经营,并由盟国官员担任其驻柏林代表)。每次会议后,担任当月主席的国家要招待各方,名为“便饭”,却有一次比一次丰盛的趋势,主要是俄国人在增加分量。每隔一个时期总要通过“节约决议”,但只是暂时起一下作用而已。这一惯例提供了一种非正式讨论问题的机会,虽然还不能说它促进了意见的一致。

    盟国管制委员会倾向于变成一个相当正式的机构。提交这个机构研究的总是已经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或者是暴露出严重分歧不可能达成协议的问题。在委员会内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则提交各国政府去磋商。在下一级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有时在委员会内确乎能够达成协议,但委员会并不完全像一个开展辩论或进行协商的场所。与原来的意图相反,大量工作是在下一级即协调委员会中完成的。其实,军事总督也就是总司令,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战绩挑选出来的。协调委员会则由四个副军事总督组成,他们把全部时间用于管理德国,千头万绪,一手掌握。(4)协调委员会的重要性不管怎样高度估计也不为过分。它每周开会两次,为盟国管制委员会准备议事日程。它本身也有同样的议事程序的一般规则,只是并不正式公布会议情况。

    协调委员会所属管制委员会分为12个管理局,即陆军管理局,海军管理局,空军管理局,政治管理局,运输管理局,经济管理局,财政管理局,赔偿管理局,交付与归还管理局,内务与交通管理局,法律管理局,战犯与流亡难民管理局以及人力管理局。各管理局的划分及其任务的分配,曾由欧洲咨询委员会于战争结束前6个月作出规划,主要是以德国投降时预期还存在的各个部为基础。(5)占领国各方(6)根据各局的划分成立相应的管理处,配备本国代表。(7)管理局的议事程序与协调委员会大致相同,主席由当月担任盟国管制委员会主席的国家的代表担任。

    职能的划分并不完全令人满意。有些打破常规的现象是因为考虑到德国的惯例(例如住房划归人力部门)。为切合当时情况,有些管理局如经济管理局和内务管理局的任务就过于繁重。举例来说,经济管理局不仅要掌管粮食和燃料的供应,还要制定出工业水平计划。(8)内务管理局负责公安(这就要管理非纳粹化问题,因为这一工作被视为警察部门的任务)、公共卫生、教育和邮政事务,更不用说宗教事务和美术方面的问题了。每个管理局为了处理本身的工作,成立了若干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在1945—1946年冬季,管制委员会的活动达到高峰期间,各种委员会共达175个以上,(9)但在职责上有些重叠现象,同时在协调委员会一级以下的各管理局之间有关协调问题未作充分的规定。英方后来曾经试图把各管理处归并成“行政管理”和“经济小组委员会”两类来解决上述问题,但是这种办法从未运用于四国组织。(10)

    四国代表开会讨论问题不是十分迅速的。没有同声翻译设备。即使有此设备,是否有足够称职的译员能广泛予以利用也成问题。除了政治管理局(只要译成俄语和从俄语转译),其他各处开会时每篇发言都得翻译两遍。这就使得到会者每个人都有时间去思考如何作答(特别是在三种语言中懂得两种的人更是如此),而且使针锋相对的敏捷的辩论几乎无从进行。通常各国代表作三分钟至十分钟的发言,表达其观点。发言大体上按圆桌顺序轮流,但也决非一成不变,直到最后意见似乎趋于一致时为止。为了取得积极成果,重要的是要紧扣主要论点,避免发挥宏论,因为这样做不是无人欣赏,就是分散了讨论的中心。各方都有本领在细节问题上磨蹭时间,然而超群绝伦者也许要数俄国人,他们有一次“一定要讨论兔肉、干果和浆果是否列入德国食品资源这一问题,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虽然他们承认这些东西并无可资利用的数字”。(11)

    不幸的是论战成为常事,因为对另一方的论点有必要予以反驳。但一进行论战,通常就不考虑任何可以达成协议的办法了。盟国管制委员会大厦里有一个餐厅,委员们惯于在一起用餐。一个老练的会议主席往往把中午的休会时间拖延到对某个争论问题作过初步酝酿之后,希望散了会在餐桌上较为轻松的气氛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便在续会时正式提出来。对就餐时间加以策略性地利用,这并不是惟一的办法。俄国人另有一功,他们比英、美人起身迟,饱饱地吃一顿早餐,11点钟开会还感到有点仓促。下一餐他们一般要到4点钟才吃,因此肚子饱饱的,争论到下午也无所谓,而别人已是饥肠辘辘,却还要进行比较合乎推理的思考来使对方让步。(12)

    管制工作委员会的设计者原来打算每个管理局都设有一个相应的德国行政管理机构,以便委员会所制定的政策交由那些机构去执行。虽然波茨坦会议决定不设立中央政府,委员会却考虑在财政、运输、交通、外贸和工业等领域分设中央各部。但由于有待解释的原因,(13)这些部并未建立,而在西部,德国的行政管理机构也迟迟没有在占领区一级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这就使盟国各方所负担的任务比原来设想的要重得多,因为他们既要负责向德国地方当局转达已达成的一切协议,又要监督其执行。不设德国中央各部,对大多数占领国来说,就不能储备大量专门性德国技术资料以供咨询或参考。碰到要为管理局的会议准备材料或诸如此类的情况时,他们不得不从自己的资料来源中去搜集整理,这样就要在柏林维持一个本来无此必要的较为庞大的班子。俄国人确实早在1945年7月就在其占领区内建立了若干德国中央行政机构,从而大大简化了他们的工作,但当时由于其他影响在起作用,致使俄国人所提出的事实或数字都不尽可靠。对英国人和美国人来说,最后结果是使占领区的执行人员与100英里外的柏林决策总部之间的关系,在组织上和心理上造成了相当大的问题。

    英国的组织机构是按下列方式建立的:军事副总督只负责军政府工作,(14)下面有两个副手,都是陆军少将。一个(负责政策工作的副参谋长)常驻柏林,掌管协调一切有关四国磋商的问题;另一个(负责执行的副参谋长)常驻占领区,掌管区内的一切工作。(15)军事副总督本人通常在柏林度过一周的中间几天,在占领区度周末,每周分别在两地举行高级官员会议。各管理处处长之下也有两个(或更多的)副手,大致以同样的方式安排每周的时间和各人的任务。管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哪一方面,一开始很不明确。由于柏林满目疮痍,因而最初考虑把工作重点放在占领区。到1945年秋季,问题已很明显,许多关键性人物必须留在柏林,工作重点需向东转移。18个月后,四国机构开始拆台,顺序又倒转过来。人们不难想象这种摇摆不定对行政机构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占领区总部(移到柏林后一度改名为“占领区执行部”)设在威斯特法伦邻近的一些小市镇上,其中最闻名的是卢卑克、本德、赫尔福德和明登。(16)这多少是出于偶然。在战争刚结束时,第二十一集团军的司令部就设在它正好到达的地点巴德厄因豪森。当时认为军政府总部紧靠司令部是合乎理想的。没有一个市镇足以单独容纳所有的工作人员,因此分散在几个市镇。总部设在这个地段,有利条件是:大体上处于占领区的中心,而且坐落在通往西南和东北的铁路干线和高速公路的连接点上。此外,如果想把占领区总部设在大城市里,就会遇到严重的住房问题,因为所有大城市都被炸得破坏不堪,要么把德国居民大批迁走,否则就无房屋可供他们安身,要么另行建造专用的大楼。威斯特法伦的“市镇”实际上未遭破坏,把德国人挤一挤就可腾出住房了。然而住在被轰炸地区之外是不能令人满意的,(17)就好像是想从莫尔文、莱德伯里、杜克斯伯里、伍斯特、佩尔肖尔和伊夫夏姆等地来统治英国一样。负责监督德国行政管理的那些人把德国的生活条件想得过于美好了。他们遇到有点名望的德国人是比较少的。为了与另一个管理处讨论政策问题,需要乘坐汽车行驶十英里,这种情况对协作毫无好处。最后一点,以威斯特法伦为中心,对有些管理处极不方便,它们的工作性质决定其主要活动必须在有特殊设备的地区开展。如果1945年夏季在汉堡或其附近搭起占领区总部的帐篷或临时营房并逐步改善其条件,(18)这也许会令人更满意——虽然不大舒服。1946年间,永久性的占领区总部按计划在汉堡动工建造,将来可以移交给德国人用作办公楼或公寓。这个计划,在英国遭到严厉的批评,其理由是建筑材料本来应该用来改善德国的住房条件。它突然受到管制工作委员会减员的影响。实际的建筑计划可能偏向于富丽堂皇,而且惹人注目。但如果它在1948年初完成,本可以把其他住房交还德国人使用,提出批评的人忽视了这项计划想要解决困难的意图。

    最初,占领区总部的下一级是军部,共有三个,即驻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和汉堡的第八军,驻汉诺威地区的第三十军和驻伊塞隆的第一军。各军军长同时也是其所辖地区的军政府长官(地区的界线主要是按军事上的方便来划定的),有两个旅长作为副手,一个负责军务,一个负责军政府的工作。此外,更下一级的军政府单位原来是从属于军事组织的,并未考虑到德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但不久在州或省一级开始形成行政机构的雏形,(19)军一级军政府人员便自然地围绕这一组织来开展工作。军以下的部队单位也相应地分散驻扎,对州政府下属的德国行政机构(20)进行管制。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从建立在英国军队组织基础上的军政府体制过渡到建立在德国地方政府组织基础上的管制工作委员会体制的过程。这种过渡在1946年5月1日起了关键性的变化,因为那一天各军军长(21)放弃了军政府的一切职责,而由文职的州行政长官取而代之。州行政长官的地位与战时英国地区长官有类似之处,其任务是负责即将划归英占区的四个州(22)的德国州政府联系。他们把军一级军政府的班底和所属地区内下一级军管机构的班底都接收过来,直接归占领区军事副总督领导,每月出席一次由副总督召开并由各小组委员会主席参加的会议。这种会议很快成为占领区最重要的会议,虽然许多日常事务仍然经由占领区总部处理。

    管制委员会中英方大多数管理处在各级工作人员中均派有代表,直至区一级,不过政治管理处起初在占领区以下各级并无代表,其他某些管理处的代表只派到州一级。县级管制机构通常仅由六人组成,因此职责不大可能专门化。这种安排导致服从双重领导,例如一个技术官员,他既是支队司令官(或地区长官)的部下,同时又要对上一级有关专业领导负责(像在正规军事组织中那样)。有时候,这不免产生麻烦,但就整个情况来说,指挥系统的工作还进行得相当顺利,虽然命令从上下达颇费时间,占领区总部与基层人员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种紧张关系,总部切望缩小地方的管辖特权,而基层人员则认为占领区总部(更不用说柏林)完全不了解实际情况。

    但要了解组织情况的全貌,还必须知道占领区内设有蜂窝般的专门单位,它们仅向占领区总部、柏林、伦敦负责——有时甚至好像是对它们本身负责。在埃森有北德煤炭管制局,在汉堡有北德木材管制局,在比勒费尔德有管制其他工业的许多机构与铁路总局,在汉堡和科隆有德国人个性研究部,有公共舆论研究所,有广播管制单位,在比勒费尔德附近有一个文具和印刷部门,此外还有搜集历史文件的单位,有搜集工业情报的单位,有营养调查队,以及其他许多单位,且不提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和红十字会之类的国际组织,当然,更不要谈一切与其说和管制工作委员会有联系不如说和军队有联系的许多单位了。每个单位都要求供给住房、粮食和运输工具,而且往往指望获得其他舒适条件。如果供应发生困难,各单位就自己主动设法。一个几乎从无到有的组织在几星期内发展成管理2 300万人的政府,要对出色的一群专家保持联系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不是轻而易举的。谁想要绘一幅完整和连贯的组织图表(如果能跟得上一切变化的步伐),可能会画出活像碎纹石子路那样的东西。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德国人则倾向于放弃这种打算而任其发展。(23)回头来说伦敦,军政府作为一项军事事务,开始是由国防大臣负责的,通过陆军部民事局来过问。但很快就明显地看出,如此紧密地与军事相联系是不恰当的,而外交部又不情愿在本身的许多职责之外再负起管理近5万人的这样一个组织。因此在1945年10月采取一种权宜措施,把责任交给J·B·海因德,授予他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这一挂名头衔,并设立一个在他监督下的“德国和奥地利管制局”(在战地很快就以“海因德营房”闻名)。德国及其管制问题确实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要求有一个专门的部和大臣来管理此事,但采取的权宜措施却存在着某些缺陷。

    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乃是一个低级的大臣……负责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的工作,它一部分属于军务……很快就和外交部的职责和政策混合起来。这个低级大臣……不得不在白厅中有利害冲突的各方之间求得平衡。其他的部,特别是财政部,准会在最初阶段就插上一手。这位尊贵的先生一定……有点儿像小鱼在大鱼间游荡的感觉。(24)

    1947年3月帕克南勋爵接替海因德为兰开斯特公爵郡大臣,并在外交部设有一个办公室,与外交大臣联系比较密切,(25)这时指挥系统便大大简化了。与此同时,仓促成立了一个新的部来解决日常的一大堆原则问题,这样它原来打算结束的混乱情况并未立即有所改变。

    管制局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为管制委员会英方提供文职工作人员。当然,军政府的各单位几乎都是由现役军官组成的,但其中不少人已到复员的时候了,虽然可以设法把复员推迟,但违背个人意愿,是不容易办到的,而且也不能无限期推迟。一批军官准备转入管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但对其他人,还得寻找一些多少适合资历条件的接替者。(26)在德国和英国都成立了口头审查委员会,但像大多数新程序开始时那样,它经历了若干暂时的困难。候选人员不单要(由那些对于必要的才能有所了解的人)去物色并对之进行口头审查,而且谈条件订合同往往花去几个星期时间,准备行装安排行程也要几个星期。如果来了一道不能说不合理的命令,要求所有参加管制委员会工作的人必须先经过一套基本指导课程的训练,这样准备期又要再次延长了。即使是曾经去过德国的人,也要进训练班,因为他们可以给未去过德国的人介绍情况。尽管怀着世界上最良好的愿望(这一品质一般说来颇不易得),但要一个军官从德国回来,复了员,又应募参加管制委员会工作,不出六周时间就以文官身份重返原来的岗位,这确乎是困难的。奥利弗·利特尔顿说的话也许是生动的夸张之词,他说:“招募制度……就其速度之慢来说,几乎在一切公务程序中列为首位。这表明其中定有道理。”(27)但是在1946年10月19日等着去德国的3 613人中,有1 964人已领到六周以上的干薪。(28)大体上说,从主要是军人转到主要是文职人员的这一过程已成功地完成了。但与此同时,那些在德国“为了使城镇重新活跃起来而忙得不可开交”的人,却得不到什么帮助,由于无从确知接替的主要官员是否会在现任官员离职之前到来,接替者到任之后是否能胜任愉快。虽然有现代通讯设备,却很少有可能从伦敦获得何时派遣接替人员的确切消息,因为开展组织工作的职责是由那么多部门分散掌管的。

    招聘人员的主要困难当然在于无法肯定在德国的职业前景如何。虽然那时有许多人信口开河,说什么要占领二十五年,可是财政部却(也许幸而)持怀疑态度。尽管作了很大的努力至少签订了某些长期合同,但期限很少超过七年,而且在这个期间担任文职缺乏充分保障。往往有人提出这样的建议,即从正规部门中抽调固定的官员来解决问题。在不少情况下是按这个办法执行了,把第一流的人员安插到许多重要岗位上去;凡是以正规文职人员为核心的管理处(诸如政治管理处和人力管理处)都是属于做得最有成效的,但只有愿去工作者才能如此抽调,而各部门因为面临着国内的大量问题,并不是都想把本单位最优秀的人员送到从前的敌国去服务的。德国的生活有许多缺陷,但也有若干可以弥补缺陷的优越之处(例如优厚的津贴),这一切并不完全合乎应聘人的心意。而自1939年起出国人员许多都不情愿定居异域,另外一些人则一心想回国,不肯失去获得一官半职的机会,因为国内有那么多文职工作要人去干。(29)为前途焦虑也许是过分了。任何一个在德国干得出色的人很可能会从这个或那个组织得到一系列更多的职务。(30)但是这种焦虑是存在的,从而使提供能够有效地处理管理问题的人员增加了困难。不管怎样,一个新成立的组织总要有一段时间才能安顿下来;尽管口头审查委员会精挑细选,还是混进了一些不称职者,不得不予以撤换。配备不当和意气不投的情况总是难免的。某些组织形式证明不能达到原来的目的,必须予以改变。但管制委员会就是没有时间能够安定下来。它所要处理的问题都是燃眉之急,而且变化无常。委员会的人员处于经常变动之中,由于情况在变化,人员在裁减(1946年以后),这个组织的确切性质也不得不随之改变。总的说来,英国似乎和其他盟国一样成功地解决了人事问题。

    管制委员会中的英方因为规模大大超过其他三个盟国而时常受到批评。然而,俄国人的方法不同,法国人的条件不同,无从比较,因此只能试图和美国作一对比,即使这样,某些情况还必须提醒一下。不错,1946年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中英方的编制总共有25 813人,(31)而美国占领区在1945年12月只有12 000人,次年4月裁减到7 600人。(32)但美方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由美国军队担任的,而英方则专门有一批人担任这项工作,人数超过6 500人。英方的数字还包括情报处的3 780人,美方则仍由军队担负这一任务。除去这些数字,英方人数大约是15 000人。还要提醒一下,英占区工业最集中,遭到的破坏也最严重。美方人员编制之小,多半由于迅速裁减人力,方针审慎仅是部分原因。虽然有些人批评英国人过于谨慎小心,长期把持着行政事务而未移交给德国人,但也有些人批评美国人在德国人尚未充分稳固足以发挥效能之前就把行政事务移交出去,使自己处于无法确定政策能否得到贯彻的地位。时隔仅仅十年,现在回顾起来,这一问题似已开始显得无关紧要,因为英方编制从1947年以后就逐步缩减了。

    美占区的组织方式与英占区大同小异,因为两国管理德国的计划是在盟国远征军最高司令部(于1945年7月14日解散)内共同制定的。开始时两组军官之间的竞争颇为激烈,一方以军事副总督克莱将军为首,他统帅着柏林管制委员会中的美方,另一方以参谋长比德尔·史密斯将军为首,他指挥着法兰克福的美军司令部民事(G5)处的人员。在美占区的两个军区和柏林的美管区都配有附属于地区司令的军政府人员,并通过他们向法兰克福汇报情况。有几个地区司令精力充沛,能独立思考,把自动决定问题的广泛自由使用于军政府,这是美国工作人员守则中允许战地司令享有的权力。其结果是,柏林的决策部门几乎管不了占领区里的事情。他们所能做的只是向法兰克福递送备忘录,要求让各级传阅。备忘录如果不作一番改写,下级就不会当作命令去执行,这一困难法兰克福是深知的。撇开这点不谈,法兰克福的人员从一开始就认为决策者是他们而不是柏林。他们接受华盛顿的指令,或者向克莱将军转达以备四国谈判之用,或者向地区司令转达以便在占领区内执行。(33)这种做法无视国际协议授权对德管制委员会制定政策的事实。1945年10月,军政府人员脱离军队领导,从属于法兰克福和柏林的军政府办公处,前者仍是陆军参谋总部的一部分,但于1946年3月撤销。那时美占区已经划分成三个州(巴伐利亚,大黑森,符腾堡—巴登);管制委员会的人员作了相应的改组,由军政府的行政委员(大部分是文职人员)领导。行政委员直接向柏林汇报情况。(34)

    在华盛顿,仍由陆军部负责美国驻德军政府的工作。但总司令的政治顾问和政治管理处则对国务院负责。有一段时期,由于华盛顿未能协调各个部所发出的指示而造成混乱情况。有好几次各个部的驻德代表接到了对同一问题所下达的互相矛盾的指令。这一困难大体上用下列方法予以克服,即一切指令均通过陆军部发出,而下达政治顾问的指示仅仅视为建议。在德国也制定出一种对照电文并于必要时要求澄清的程序。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华盛顿,国务院主要与国会外交委员会打交道,而陆军部主要与拨款委员会打交道。(35)经常有人建议国务院把职责接收过来,但贝尔纳斯未予支持。(36)

    管制委员会中的美方因1945年秋部队复员而受到的影响,甚至超过英国,到11月份,300万人的部队中已有200万人回国。(37)关于前已谈过的招募人员问题,因距本国较远而更加困难。“美国军政府办公处的几乎每个单位不是人浮于事,就是人手不足或配备很差。”(38)1945年7月31日,美占区军政府有165名医务人员,三个月后只剩下77名。按照计划,要求在11月30日的人数为59名,而其中只有12名可能具备两个月以上的经验。(39)造成混乱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是负责提供人员的部门内部经常变动,因此谁也不能留在自己的岗位上办完一个人的申请手续,各种文件一直是束之高阁,谁都不知道有哪些文件。这一情况也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在政策问题方面,很少有人把自己提出的建议贯彻到底。例如,在华盛顿制定对德国工业管制计划的人,没有一个人被派到柏林去执行旨在贯彻波茨坦协定的计划。(40)只有少数几个重要岗位,其人员保持着合理的连贯性。

    俄占区的苏联军事管制机构是在1945年6月9日组成的。(41)在卡尔斯霍斯特的柏林司令部和五个州之间也没有中间一级机构,理由很简单,柏林本身就处于俄占区的中心。但与美国人一样,中央权力开始时是薄弱的。在早期,莫斯科直接同负责州的司令官打交道。(42)俄国组织机构的最显著的不同点是俄国人在1945年7月就着手建立德国中央行政部门,(43)这可能是希望在波茨坦协定所规定的中央各部成立时俄占区的这种机构就可以作为核心。过了好几个月,英占区或美占区才开始成立占领区一级的德国机构。即使在这时还是强调这种机构的作用在于咨询而无执行权。(44)另一方面,俄国人很快就开始向德国中央机构颁发指令,由这些机构向各州传达必要的指示。这样便自动限制了当地俄国司令的自由行动。他们仍对军政府负责。上级只是通知他们向德国方面发出了什么指令,要他们监督那些指令的贯彻执行,而不是告诉他们遵循什么政策(他们可能服从或可能不服从的指示)。莫斯科也停止直接同他们打交道,但与占领区内独立工作的组织还保持直接联系,这些组织多半是与工业和赔偿有关的,其自主权限制了卡尔斯霍斯特司令部的权力。(45)红军对军政府负有更多的直接责任,在其他占领区内情况并非如此。政治委员制度使红军本身成为一种政治工具。州以下似乎很少驻有部队。由于建立了德国州政府这种形式的可靠工具,俄国人不需要进行严密的控制。几乎无法证实俄国人是否遇到其他盟国所遇到的人力问题,但从战争中伤亡人数之多和重新建设的需要来看,人力问题可能是存在的。在最初几个月内,他们肯定是人手缺乏,而他们一些最重要的官员直到1945年11月或12月才到达柏林。(46)另一方面,他们大概能够命令他们所需要的任何人去德国服务。

    法国驻德国的机构是以法国人根深蒂固地反对建立任何一种类似德国中央政府的机构为根据的。(47)因此,他们的主要司令部仍留在巴登—巴登。柏林的工作人员无权指挥占领区的工作人员,两者都直接由巴黎管辖。柯尼希将军即使出席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会议,也尽可能少去柏林。(48)结果是法国驻柏林人员班子小,级别低,而且缺乏权威。在四个占领国中,他们对四方讨论问题所作出的贡献要算最少(这也许最终意味着他们浪费的时间比谁都少)。他们住在法管区北部边缘的弗罗赫瑙,经常遇到供应困难,特别是运输方面的困难。

    在法占区内,组织机构分为行政管理总署,财政经济管理署和法律与公安管理署,都设在巴登—巴登。各州总部的管制当局集中组成一个州高级代表团。(49)这一机构如何进行工作,看来无从得知,这是很可惜的,因为这个机构给人的印象是比英、美的体制更能保持平衡。从表现的特征上看,法国人在设立他们的组织时似乎丝毫不去考虑中央机构的形式,即使设想这种形式对他们来说是合适的。他们对占领区控制极严,委派德国人做的事比别的占领区要少得多。1946年12月,据说他们有11 000人参加军政府。(50)这就是说每1万个德国居民有18个法国人来管制,英占区是10对1万,美占区是3对1万。据报道,在巴登一巴登的法国人多于德国居民。(51)

    不谈一谈柏林,便无从看到盟国组织机构的全貌。(52)柏林由一个小型的管理委员会来治理;四个管制区的司令在一个叫做军事管制总部的机关里聚首开会。每个司令有两名副手,一个负责驻军,另一个负责军政府。负责军政府的代表组成一个附属委员会,它对军事管制总部的关系犹如协调委员会对盟国管制委员会的关系。在它下面也设有各个委员会,负责主要的市政工作。在德国方面,柏林由议会(市议会)和执行部门(市政厅)来治理,由一个市长领导,接受军事管制总部的命令。各占领国在其管制区内负责管理自治区(专区)的行政机构。在1945年7月前俄国人单独管制柏林的那几周内,他们把那些合意的人安置在市政厅和专区的大部分行政岗位上(虽然不尽是共产党人)。其中有些人证明为极不合适,(53)西方盟国不得不把他们撤换掉。在1946年10月市议会选举前要更换市政厅的人员是不那么容易的,而且需要运用某种机敏的手段,来防止市政厅在未经军事管制总部授权和在违犯占领国意愿的情况下,对专区的行政机构进行干涉。但在1945—1946年冬季,军事管制总部确实成功地制定出一个联合粮煤计划,同意确定全城定量和税收的共同标准,并在克服了某些困难之后,成功地确定了举行选举的基础。当然,对这样一些问题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其后果一定比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中意见不能一致所产生的后果更迅速、更具体地暴露出来。而在最初那几个月里,还没有哪个占领国愿意承担公开破裂的罪责。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


    (1) 第一,宣布德国军队无条件投降并规定四国政府“对德掌握最高权力”的条件,大部分是军事方面的;第二,把德国分割成若干区并规定大柏林必须置于盟国间的统治权力之下。见英国外交部:《德国的无条件投降:联合王国政府,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颁发的公告和其他文件,1945年6月5日》(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Unconditional Surrender of Germany:Declaration and Other Documents Issued by the Governments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and the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the French Republic, 5th June 1945),敕令第6648号(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45年版)。

    (2) 文本见《德国文件,1945—1954年》,第58—59页。

    (3) 开始是蒙哥马利元帅、艾森豪威尔将军、朱可夫元帅和柯尼希将军。1945年11月麦克纳尼将军接替艾森豪威尔将军,索科洛夫斯基将军接替朱可夫元帅;1946年5月皇家空军元帅肖尔托·道格拉斯爵士接替蒙哥马利元帅。

    (4) 最初是布赖恩·罗伯逊爵士将军、克莱将军、索科洛夫斯基将军和克尔兹将军(英国原来的代表是罗纳德·威克斯爵士,他因健康原因在8月退休)。当索科洛夫斯基继朱可夫任总司令时,他继续参加协调委员会。克尔兹将军后来由努安勒将军接替。当克莱将军和罗伯逊将军1947年成为他们各自占领区里的总司令并升迁到参加盟国管制委员会时,成为组织机构中焦点的才是这个管制委员会,而不是原来的协调委员会。

    (5) 《预算专门委员会》,第53页。陆军、海军和空军3个管理局在1946年为单一的三军联合管理局所替代。

    (6) 严格说来,管制委员会包括所有从事对德管制的官员,不管他们的国籍。英国人把他们的分遣队称为“分队”(Element),而美国的名称是“小组”(Group)。然而“管制委员会”这个名词常泛指一个国家的官员。本书尽量在广义上使用这一名词,各个国家的分遣队称为“小组”。严格说来,“军政府”仅指在进入德国时执行军事管制的隶属于各军事单位的官员。从军政府转为管制工作委员会的过程,见下文,原著第97—98页。

    (7) 鉴于在下一节中所解释的原因,某些处,特别是负责经济事务的,显得过于臃肿,而在英方,又分成若干小组,负责管理食品和农业,贸易和工业,以及商业等等。

    (8) 见下文,原著第126—131页。

    (9) 克莱,第45页。

    (10) 经济小组委员会包括原经济管理处的三个继任机构,即;贸易和工业,商业,食物和农业,还有运输和赔偿交付。行政管理小组委员会中有内务、政治、人力、战俘和流亡难民等管理处。司法和财政管理局仍然独立成为公共工作单位。四国组织机构中并未设立情报局,经过几次非正式会议的酝酿而无进展之后,俄国人于1946年夏勉强同意成立一个政治管理局的委员会来处理这个问题。在美方和俄方,有关人员组成一个独立的管理处,但英方的“公共关系—情报管制组”受政治管理处的监督。

    (11) 拉奇福德和罗斯:《柏林的赔偿任务》,第159页。

    (12) 把饮食作为武器的另一个例子,《柏林的赔偿任务》,第177页。当然,在有争论的问题上,委员会的会议经常开到深更半夜。

    (13) 见下文,原著第123页。

    (14) 各陆、海、空军司令直接向总司令汇报各有关部门的一切工作。

    (15) 后来增添了管理英国人事的第三个副手。

    (16) 据说,也可能是真的,1945年夏天一列车载有从英国运往卢卑克副参谋长(执行)办公室的必需家具和办公用品不翼而飞,过了几周,却在卢卑克出现了。

    (17) 《预算专门委员会》,第27页。

    (18) 粮食管理处在1946年3月将其占领区总部迁至汉堡,以便靠近设在那里的由施兰格-舍宁根博士领导的德国占领区一级的粮食机构。这就产生了管理处和占领区总部其他部门在政策和人员管理方面的联系问题。

    (19) 德国行政区划当然具有德国的特点,但英国读者将不致迷失方向,如果他想到这个国家被划分为许多大小不等的州,每个州都比英国的郡稍大些。但其中最大的一个州普鲁士又划分为省,每个省与某些州的大小相仿。由于普鲁士已被占领当局废除,本书中所提到的“州”,是指州和省。但应予注意的是当把州(Land)这个字放在县(Kreis)的前面时,它表示一个范围更小的地区,大致相等于一个乡区。以表格形式说明各州及其人口的情况,见下文,原著第191页。

    (20) 即;管辖区(Regierungsbezirke)所属省(sub-provinces),这一名词在英语中并无确切的同义词;县(Kreise),即自治市和乡区。

    (21) 这时,复员使军队的人数迅速减少,以致只能划分为军团,即使从军事观点来看,这也是与时代不相称的,后来不久就消失了。

    (22) 见下文,原著第193页和书末地图。最初有五个州长官。

    (23) 1946年6月起英占区月报中能找到一幅标明英方组织机构的图表,但它只包括主要的单位。由于显而易见的理由,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机构更臻于完善。

    (24) 奥利弗·利特尔顿(Oliver Lyttelton)1946年7月29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6卷,第529—530栏)。1946年有人极力要求任命一个常驻德国的大臣,原则上按照战时在北非和西非的做法,但这一实际问题在德国并不像在伦敦那样认为有此必要。常驻大臣不能参加管制委员会,除非通过国际协议改变委员会成员的性质,如果他不能参加的话,他与总司令和军事副总督的关系会变得非常尴尬。

    (25) 外事人员也开始直接参加管制局工作,它的高级官员一直都是从其他部门抽调出来的。

    (26) 有人曾经建议,管制委员会应当较长期地保持它的军事性质。但即使不顾可能在政策和心理上对此会有反对意见,只要复员计划维持不变,物色人员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的,这样就需要委任一些文职人员,让他们担任非军事方面的工作。认为这种批评正确的,是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用以有效管理在英国的文职官员的那些规章制度,在德国也同样会行之有效。实行与军事纪律更相类似的规章制度有其必要,后来在这一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27) 1946年7月29日,下院辩论,第5辑,第426卷,第539栏。

    (28) J·B·海因德1946年10月30日在下院的发言(下院辩论,第5辑,第428卷,第610栏)。

    (29) 法律管理局招募人员的情况更是如此。另外一个障碍是英占区直到1946年10月还缺乏眷属住宅,这一情况在美占区是从1946年5月开始的,在法占区和俄占区则出现得更早。甚至到1946年底,英国人总数是11 000人,而据说法国人是4万人(《泰晤士报》,1946年12月20日)。

    (30) 按作者本人的看法,如果当局能许诺,譬如说从1948年到1953年,每年能为一小部分官员(根据他们在管制工作委员会中的工作表现)提供永久性的内务或外事工作岗位,这就会大有裨益。实际上也正是这样做的,这表明作出这样的许诺并不会引起严重的混乱,也不致影响事先许诺的重要意义。

    (31) 其中,2 700人在柏林,包括那些负责管制柏林英管区的人,5 210人在占领区总部,17 903人在下一级的机构(《预算专门委员会》,第20页)。

    (32) 克莱,第65页。

    (33) 克莱,第51—53页。

    (34) 撤销占领区总部是非常可能的,美国人员在内部行政管理上仍依靠部队;英占区总部做的大部分工作也就是这些问题。

    (35) 克莱,第56—58页。

    (36) 在马歇尔将军担任国务卿以后,于1948年正式予以改变,但由于柏林封锁而被推迟(克莱,第231—240页)。

    (37) 同上书,第15页。

    (38) 拉奇福德和罗斯:《柏林的赔偿任务》,第23页,生动地描述了招聘人员赴任的困难,即使在找到了适宜人选并愿意迁移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39) 《美占区月报》,1945年11月。

    (40) 拉奇福德和罗斯:《柏林的赔偿任务》,第37页。

    (41) 见《德国文件,1945—1954年》,第37页。

    (42) 内特尔,第59—62页。

    (43) 《德国文件,1945—1954年》,第64—66页。

    (44) 见下文,原著第199页。

    (45) 见上文,原著第43页;又见下文,原著第160页。

    (46) 拉奇福德和罗斯:《柏林的赔偿任务》,第95页;内伯科夫:《老朋友与新音乐》,第216页。

    (47) 见下文,原著第123页。

    (48) 克莱,第105页。

    (49) 沃尔夫冈·G·弗里德曼:《盟国驻德军政府》(Wolfgang G.Friedmann:The Allied Military Government of Germany),伦敦,史蒂文斯,1947年版,第60页。

    (50) 包括柏林。这一数字是根据德国的估计,法国当局对此有异议,并不准公布。但法国人并未公布另外的数字(《曼彻斯特卫报》,10月17日;《泰晤士报》,1946年12月20日)。

    (51) 同上。

    (52) 有关1945年7月7日盟国关于四国管制柏林的协定,见《德国文件,1945—1954年》,第39页。

    (53) 英管区的蒂尔加滕专区的首脑,被牵连进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