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波茨坦
从1945年7月17日到8月2日在波茨坦塞西利恩宫召开的会议考虑了包括德国问题在内的许多问题,因此对其全部议论加以叙述,就会离开本书的主题,而就已出版的材料不足来说,这一点不管怎样也是做不到的。但是为了使本书的其余部分便于理解,有关德国的决议必须加以陈述。它分为三大类:(一)“管制初期处置德国的原则”,(二)有关德国赔偿的决议,(三)波兰西部边界的确定,以及与此密切有关的“有秩序地遣返德国居民”的规定。(1)
(一)“管制初期处置德国的原则”主要是以国务院在1945年春季拟订的一个草案为基础的。(2)它与参谋长联席会议第1067号指令密切平行,几乎不能视为迦太基式的。第(十三)段肯定反映了摩根索要求田园化的思想,但是几乎没有人能够责备“首先将着重于农业及国内和平工业的发展”这一指导方针,要么可能以含糊不清的理由来挑剔一下。强调了地方分权的必要性,但是关于分割的一切想法(实际上在雅尔塔已作出了决定)(3)则只字未提。德国不仅被视为一个单一的经济单位,而且某种“必要的德国行政部门”也要予以设立,其目的大概是要使执行第(十四)段中一致同意的共同政策成为可能。根据贝尔纳斯(4)的叙述,这些条款的通过,争论较少。
管制初期处置德国的原则(5)
一、政治原则
(一)按照对德管制机构的协定,德国境内的最高权力由美利坚合众国、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法兰西共和国占领军总司令遵照各该国政府的指令,分别在各自占领区内实行;彼等并以管制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共同处置有关全德事宜。
(二)对德国各地居民的待遇,应尽可能一律。
(三)管制委员会所遵循的占领德国的方针如下;
(1)解除德国全部武装,使之完全非军事化,铲除或控制可用作军事生产的一切德国工业。为达到这些目的;
(甲)凡德国一切陆海空军、党卫队、冲锋队、纳粹党保安处、盖世太保及其全部机构,参谋人员和各种组织,包括参谋本部、军官团、后备队、军事学校、退伍军人组织及所有其他军事机构与准军事机构,以及用以保持德国军事传统的俱乐部和协会等,均应永远完全废除,以永远防止德国军国主义和纳粹主义的复活或改组。
(乙)一切武器、军火和战争工具及其制造的专门设备,均由盟国处置或予以销毁。一切飞机、武器、军火及战争工具,均禁止保留与制造。
(2)使德国人民确信,他们在军事上已完全失败,并且不能逃避他们加在本身的责任。德国的残暴作战与纳粹的疯狂抵抗,已摧毁了德国的经济,造成了难以避免的混乱与困苦。
(3)消灭国社党及其附属与监督的机构,解散一切纳粹组织,并确保此等机构与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活,制止一切纳粹和军事的活动或宣传。
(4)为使德国政治生活在民主基础上最终重新建立并使德国最终能在国际生活中参与和平合作做好准备。
(四)一切形成希特勒政权基础或根据种族、信仰及政见而造成歧视的纳粹法律,应予废除。这种歧视不论是法律上的、行政上的或其他方面的,均不容存在。
(五)战争罪犯以及参加策划或推行纳粹计划,结果造成暴行或战争罪行的人,必须加以逮捕并交付审判。纳粹头目、有势力的纳粹支持者、纳粹机构和组织中的高级官员以及其他危害盟国占领或其目的的人,均应加以逮捕和拘留。
(六)一切不是仅仅在名义上参与纳粹党活动的纳粹党成员以及其他敌视盟国目的的人,不得担任公职或半公职,不得在重要的私人企业中占据负责职位。这些人必须由在政治和道德品质上能协助发展德国真正民主制度的人所取代。
(七)德国教育必须完全加以管制,以彻底消除纳粹及军国主义的理论,使能有效地发展民主思想。
(八)司法制度应按照民主、法律之正义及一切公民不分种族、民族或宗教信仰均享有平等权利的原则加以改组。
(九)德国行政事务的管理应以分散政治结构及发展地方职责为原则。为达到此目的;
(1)德国全国各地应按照民主原则,特别须经过选举委员会,在符合军事安全和军事占领目的的原则下,尽速恢复地方自治。
(2)德国各地的一切民主政党及其集会和公开讨论的权利,应得到承认并加以鼓励。
(3)代表与选举原则,在证明其可能有效地实施于地方自治时,应尽速在区、省和邦政府中推行。
(4)目前不成立德国中央政府。但某种必要的德国中央行政部门,特别是财政、运输、交通、对外贸易以及工业等行政部门,应予设立,受国务秘书领导。这些部门将在管制委员会的管理下进行工作。
(十)除了维持军事安全的需要外,允许言论、出版及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团体亦将受到尊重。同样,除了维持军事安全外,准许成立自由工会。
二、经济原则
(十一)为消灭德国的作战潜力,武器、弹药、战争工具以及各种类型的飞机和航海船舶的生产均须禁止和防止。金属、化学品、机器以及作战经济直接需要的其他物品,其生产将受严格管制,限用于被核准的德国战后和平时期的需要,以符合第(十五)段所规定的各项目的。被核准的生产不需要的生产能力,将按照盟国赔偿委员会所拟定的并经有关政府批准的赔偿计划,将其迁移,如不迁移,则予以摧毁。
(十二)尽可能早地使德国的经济分散,以消灭目前经济力量因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及其他垄断措施所造成的过分集中。
(十三)在组织德国经济时,首先将着重于农业及国内和平工业的发展。
(十四)在占领期间,德国应被视为一个单一的经济单位。为达到此目的,将确定下列各项共同政策;
(1)采矿及工业的生产和分配;
(2)农业、林业及渔业;
(3)工资、价格及定量配给;
(4)整个德国的进出口计划;
(5)货币和银行,中央赋税和关税;
(6)赔偿及消除工业中的战争潜力;
(7)交通运输。
实行这些政策时,应考虑适合不同地区的情况。
(十五)盟国的管制应施加于德国经济,但以达到下列各项目的所需要的程度为限;
(1)实施工业上解除武装与非军事化,赔偿,以及经核准的进出口计划等;
(2)保证所需物资与服务的生产和供应,以满足德国境内占领军及流亡难民的需要,确保德国的平均生活水平不超过欧洲国家的平均生活水平(除英国及苏联以外的一切欧洲国家);
(3)根据盟国委员会的决定,确保各占领区间日用必需品的平均分配,俾使在全德国出现平衡的经济并减少进口的需要;
(4)管制德国的工业及其在国际上的一切经济和金融往来,包括进出口在内,以防止德国再发展战争潜力及达到上述其他各项目的;
(5)管制一切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德国公私科学团体、研究实验机构及实验室等。
(十六)为设置及维持由盟国管制委员会所规定的经济管制,应建立德国行政机构,而德国当局必须最大限度地宣布及执行此种管制。因此务必使德国人民认清,此种管制的执行及执行中有任何违反之处,概由他们自行负责。
任何对德管制如有违反占领目的者,一律禁止。
(十七)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运输作必要的修复;
(2)增加煤产量;
(3)最大限度地增加农业生产;
(4)对房屋及必需的公用事业,作紧急的修复。
(十八)盟国管制委员会应采取适当的步骤,对于尚未归参加对德作战的联合国家所管制的德国国外资产,实行管制,并加以处置。
(十九)德国偿付赔偿时,应留下充分的资源,以使德国人民能不依靠国外援助而生活。为实现德国的经济平衡,应规定必需的资财,以偿付经对德管制委员会批准的进口。现有的生产品及储存物品的出口所得应首先用以偿付此种进口。
以上规定,对于赔偿协定(四)段(1)(2)两项所指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品,均不适用。(6)
有三点值得评论一下。第一,(十四)段虽然要求确定共同政策,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当然其意图是要由管制委员会来拟定共同政策。但管制委员会是一个四方组织,只有在四方成员都同意时才能行动。实际上,由于管制委员会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对若干问题(例如货币改革)制定共同政策证明是不可能的。西方大国对波茨坦决议所规定的那些应该交由中央行政当局处理的事务,不愿自行其是。于是,在一个时期内,不得不将许多紧迫的问题搁置起来。但是,在波茨坦作出决议之时,俄国人早已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对土地改革、赔偿和奥得—尼斯河界线采取了行动。如果这种情况说明了俄国人在总的方面打算遵循的路线,那么,认为管制委员会能就共同政策取得协议就成为一个鲁莽的假设了。
第二,要求制定共同政策的(十四)段在末尾合情合理地规定,在实行这些政策时,“应考虑适合不同地区的情况”。这是适合一时需要的措辞之一,一位美国政治家曾称它为“模棱两可之词”。这句话在老练的律师手里可以用来摆脱似乎硬性的约束。任何协议附上这样的规定只会招来麻烦,因为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协议各方是有诚意的。
第三,一经仔细考察,就会看出这些段落在允许德国所享有的生活水平方面构成一种含糊概念。而在这关键问题上所使用的语言却变得最不能解决问题。根据参谋长联席会议第1067号指令,基本生活水平不得“超过任何一个邻近的联合国家现有的水平”,管制当局接到指示,要保证商品与公用事业方面的生产,“必须保持德国的平均生活水平不超过欧洲国家的平均生活水平”。后来的很多讨论都是从这个假定出发,即允许德国享有相等于欧洲的平均生活水平,而且“保证”和“必须保持”等措辞的含义何在,明眼人一望便知。但通过论证也可以这样说——在讨论工业水平时俄国人就是这样说的:(7)“不超过”这三个字使得这句话丝毫没有构成任何承诺。如果因为保持德国享有欧洲平均生活水平而造成协议的其他部分无法执行的话,按照上述解释,只有通过降低生活水平来打开局面。国务院于1945年12月发表一项美国政策声明,承认“既然柏林宣言对占领期间的德国生活水平并未作出规定,各占领国自无义务提供足量的进口物资以保持德国生活水平相等于欧洲的平均生活水平”。(8)事实真相是,德国投降前的考虑过分纠缠于削弱德国的力量和优势问题,以致没有重视可能产生的情况,即碰到的头一个问题是防止德国生活水平的每况愈下,或者(像丘吉尔说过的那样(9))与其说是个压制德国的问题,倒不如说是个扶持德国的问题。因此在需要确定最低水平时反倒认真考虑规定了最高水平。而实际上,这一条款与整个赔偿一章的关系,在协议的执行中具有很重大的意义。
(二)俄国人自始至终所关心的主要是赔偿问题。贝尔纳斯告诉我们,这个问题成了波茨坦会议上突出的争论点之一。(10)据说雅尔塔会议所设立的赔偿委员会(11)从莫斯科带来一份文本草案,作为讨论的基础。但相对地说,它能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委员会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12)还因为英国人和美国人只是在到达波茨坦时,而且实际上是在会议进行时才得知俄国已经在大规模拆迁赔偿物品。他们指责俄国人,不仅在于这些做法,而且在于俄国人把大片领土转让波兰给德国所造成的后果。杜鲁门总统问道,“如果我们对怎样赔偿还没达成协议的时候德国就丧失了一部分领土”,(13)赔偿问题又怎么能得到解决呢?关于这第二个责难,俄国人否认这两件事有联系。对于赔偿问题,迈斯基想拟定战利品的定义,以证明拆迁沐浴设备和银制品之类的东西是正当的,但他手法笨拙,事与愿违,失去了斯大林的宠信,以致永远从国际生活中销声匿迹了。于是莫洛托夫坦率地承认了已经发生的事情,并提出在俄国的赔偿要求中扣除那一部分。美国人一再认为俄国人的单方面行动使全面处置赔偿问题无从进行。他们争论说,盟国之间的公平分配已成为不可能,因为其中一国早已自己动手并隐瞒其所得了。在这种情况下,惟一满意的解决办法是让四国各自从其占领区内提取赔偿。由于大概有40%可资利用的工厂坐落在俄国占领区,这就使得问题比较容易得到解决。如果再从西方国家占领区60%的工厂中抽取10%加给俄国人,那么他们所要求的占总数一半的赔偿份额就会得到满足。
但是总数究竟是多少呢?斯大林和莫洛托夫逼着要定下一个确切的金额,并声称200亿美元这个数字,是在雅尔塔已经一致同意了的。用巧妙的起草方法来取得一致同意的危险开始出现了。因为赔偿委员会过去只是奉命将那个数字“作为研究的基础”。(14)贝尔纳斯试图解释说,“假如你把某种东西当作讨论的基础,你不一定非要自己接受它不可。”他没有得到多大的成功。然而,他的确设法使斯大林相信,在波茨坦,美国人和英国人至少是不打算定出任何明确的数字的。
大元帅……于是开始讨价还价。他首先异想天开地提出要大大增加赔偿数字。后来,他又建议从西方占领区拆迁资本设备(用以交换食物、煤、木材等产品)的总数从12%增加到15%。我说,如果他肯撤回其他要求并同意其他两个有争议的提案,我们就同意15%。他表示同意,会议随后不久就结束了。(15)
赔偿一章如下:
德国的赔偿(16)
(一)苏联的赔偿要求,将以拆迁德国境内苏联占领区的物资及适当的德国国外资产予以满足。
(二)苏联负责在其所得的赔偿额中,解决波兰的赔偿要求。
(三)美国、英国以及有权获得赔偿的其他国家的赔偿要求,将自西方各占领区及适当的德国国外资产中予以满足。
(四)苏联除在本占领区获得赔偿外,尚可自西方国家占领区取得赔偿;
(1)在德国和平经济所不需要且应自德国西方国家占领区拆迁的可用的与完整的工业资本设备中,先从冶金、化学及机器制造工业中抽取15%,以交换同等价值的食物、煤、钾碱、锌、木材、陶瓷、汽油产品以及其他商定的商品。
(2)在德国和平经济所不需要且应自西方国家占领区拆迁的工业资本设备中,抽取10%,应就赔偿项下交与苏联政府,苏方无须付款或以实物交换。
上述(1)(2)两项规定的设备拆迁将同时进行。
(五)从西方占领区作为赔偿拆迁的设备数量至迟必须在今后6个月内决定之。
(六)工业资本设备的拆迁将尽速开始,并在第(五)段所规定的作出决定时起两年内完成之。第(四)段(1)项所规定的物品交付,将尽速开始,并由苏联自开始之日起,于5年内按照议定的分期办法交付。德国和平经济所不需要因而可供赔偿的工业资本设备,其数量及性质将由管制委员会按照盟国委员会(在法国参加下)所制定的政策予以决定,并交由该被拆迁设备的所在占领区的司令官最后核准。
(七)在应行拆迁的设备总数确定之前,按照第(六)段最后一句所规定的程序决定可以交付的设备,须先予交付。
(八)苏联政府对于坐落在德国西部各占领区的德国企业以及除下列第(九)段所规定以外的德国国外资产,放弃一切赔偿要求。
(九)英国及美国政府对于坐落在德国东部占领区内的德国企业以及德国在保加利亚、芬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奥地利东部的国外资产,放弃一切赔偿要求。
(十)苏联政府对于盟军在德国缴获的黄金,不作任何要求。
波茨坦计划的实质是要使可供赔偿的工业设备数量(就西方占领区而论)服从于全面的经济计划方案。准许德国的平均生活水平不超过欧洲的平均水平,而如果德国人民在无外援的情况下,能按这一水平生活的话,首先要能生产出口产品,以偿付必需的进口物资。按照这一水平,如属过剩的工业设备是可供赔偿的,这就包括将予铲除的整个军火工业和将受严格管制的大部分具有作战潜力的工业。遭战争破坏的德国,满目疮痍,一片混乱,流亡难民充斥于市,一旦失去设想的那种工业规模,而又要达到所允许的那种生活水平(如果确曾许诺过那种生活水平的话),德国是否负担得起,是否力所能及,还有待于观察。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在接受那些原则之前,似乎并未对其实用性作过一番现实的评价。(17)波茨坦会议所一致同意的只是一种准则而非解决办法——这或许就是会议获致协议的原因所在。它被说成是经过“一番孤注一掷的努力,打破长期僵局,而在最后一刻临时凑成的东西”。(18)这一准则实行起来应如何解释,为了找到这种解释而进行的争论过程,是留待管制委员会去处理的第一项任务。
还有其他两点要注意。根据雅尔塔会议设立的赔偿委员会曾受权考虑使用劳动力来作为一种赔偿手段的问题,(19)但这一问题从未作过研究,在波茨坦似乎也从未提及。其次,尤为重要的是,协议对于从现有生产品中取得赔偿的问题并未明言,虽然在赔偿委员会的讨论中曾经指出这将成为一个争论之点。雅尔塔议定书曾特意准许从现有生产品中提取赔偿,(20)波茨坦协定在关于德国一章的前言(21)中声称,“本协议的目的是执行克里米亚公告有关德国部分”。另一方面,波茨坦赔偿一章中的第(一)段只讲到“拆迁”苏占区的物资,这一字眼的含义可能稍加引申便把现有生产品包括进去了。(22)但是乍看起来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经济原则第(十九)段中所写的两句话,即“偿付赔偿时,应留下充分的资源,以使德国人民能不依靠国外援助而生活”,“现有的生产品及储存物品的出口所得应首先用以偿付此种进口”。这两句话的通常解释似乎是这样,现有的生产品在被批准的进口物资未获偿付之前,并不供偿付之用。但是俄国人后来争论说,在偿付赔偿之后,这第二条才可适用。有人反驳说,如果照此办理,德国人就不能指望达到那种曾被许诺过的生活水平了,这时俄国人求助于那个含义隐晦的“不超过”一词,从而否认曾对何种生活水平作过许诺。再者,赔偿委员会的美方成员波利于会议后返回美国,发表了一个声明说,“要等到拆迁的工业资本设备的性质和数量由盟国管制委员会作出决定和德国的未来经济有了更明确的解释”,(23)才能就从现有生产品中取得赔偿的数量和期限问题达成协议。总而言之,他当时并不抱着后来美国人所持的见解,即认为从现有的生产品取得赔偿的可能性已被波茨坦协定所排除。
波茨坦协定是一纸不能令人满意的文件,因为有一两个最重要的段落,不是模棱两可,就是至多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24)在由美国官员事先草拟的第二章和在会议期间通过政治协商仔细斟酌订出的赔偿一章之间缺乏一致性,而有重大关系的正是赔偿这一章。人们的确怀疑,俄国人之所以轻易地接受前一章,是因为在后一章中充分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又因为他们对前一章的约定怎样施行于他们的占领区毫不在乎,同时还可以使用他们在管制委员会的否决权来抵制那些不受欢迎的政策。
(三)丘吉尔和贝尔纳斯详细叙述过美国和英国代表团所作的果断坚决的努力,要使俄国人认识到把那样多的德国东部领土给予波兰人将产生的危险,并使他们认识到大量难民的涌入将使西德负责当局处境困难。俄国人坚持说,上述地区的所有德国人都已逃跑,那里除波兰人外,无人从事粮食生产。倘若德国需要粮食,他们应向波兰购买。斯大林说,把困难加在德国人身上要比加在波兰人身上好得多,德国的工业越少,英国人的市场就越多。(25)当贝文接替艾登的时候,他强烈反对新的边界。俄国人和波兰人怎样都不肯退让。西方大国只能坚持说,波兰西部边界的最后划定,应留待和平会议解决。可是,在此期间,他们感到他们将不得不暂时接受这一既成事实:即这片苏占区的土地是在波兰的管辖之下,同时,在议定书中,对这一问题的协议也被记载了下来。(26)然而,作为补偿,他们(27)倒是使俄国人对“有秩序地遣返德国居民”同意了下列条款:
三国政府对此问题从各方面加以考虑,认为关于逗留在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及匈牙利的德国居民或有关人员遣返德国的工作,应予进行。他们同意应有秩序地并合乎人道地进行此项遣返工作。
由于大批德国人涌回德国,势必加重占领当局原有的负担,三国政府认为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首先应对此问题予以考虑,特别应注意各占领区内这些德国人的公平分配问题。因此三国政府指令各自驻盟国管制委员会的代表,尽速向各自政府呈报已由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及匈牙利返回德国的人数,并根据德国目前的形势估计今后实施此项迁移所需的时间及人数比例。
上述情况同时通知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波兰临时政府及盟国对匈牙利管制委员会,并要求他们在三国政府未曾审阅各自驻盟国管制委员会的代表所呈报告以前,停止进一步驱逐德国人。(28)
波茨坦会议在随后几年所显示出来的结果证明是十分不能令人满意的,任何有事后认识之明的人都会从协定的字里行间辨别出那些麻烦的种子。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没有更坚决大胆地抓起棘手的问题。人事更动无疑是有影响的,英国方面的人事更动正好发生在整个会议最关键的时刻。杜鲁门和艾德礼掌握不了罗斯福和丘吉尔所具备的全部谈判背景,虽然人们准会产生这样的推想,即丘吉尔因为注意到杜鲁门在接替罗斯福时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于是有意邀请艾德礼去波茨坦,好保证以后的接替工作不致脱节,而且可以向他的继任者交代清楚哪些是他认为存亡攸关的实质问题。有些事也得归因于急于求成。
解决问题要求干练的官员们集中思想,要求对外交报告进行审查,还要求政治家们坐在自己的书斋里冷静思量,而现在则不然,聚集在外国的某个城市,在只有几天停留时间的情况下,被迫安排在早餐和午餐之间,或午餐和晚餐之间,甚或在晚餐之后,仓卒从事,干脆“处理”,以烟云过眼的印象和肤浅的交谈为基础,而交谈则是靠战战兢兢、局促不安的译员所作的不完全的翻译……并在一种既是严格保密又是相持不下的气氛中作出决定。结果如何,可以预料。(29)
然而,认为开一次比较长的会议就会有所作为,从而减少东西方之间的分歧,那是毫无根据的。诚然,人们不得不猜想,有许多问题可能故意留下含糊之处,那正是因为要想明确规定,反而暴露分歧,危害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如果西方立场坚定,波茨坦本来就会同玫瑰宫相似,而且通过管制委员会去管制德国的尝试,可能根本不会实现。也许那样只会有好处。也许把真实情况立即摆在世界各国人民的面前是更为可取的。丘吉尔曾经指出,他本来就想做到这一点,的确,如果按他的主意行事,西方大国来到波茨坦(假定在这种情况下,会议还会召开的话),会用其仍然掌握着的不少俄国占领区地盘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试图评价谁的政策较为明智,还为时过早。我们暂且还是想法理解一下,任何一个政治家在胜利的时刻,决定把争端搁置一下或者促使其发展所需要的那种感情为好。
(1) 协议中另有一节关于德国的舰队和商船的处置,引起了丘吉尔和斯大林之间的一些争论,但随后并无很多争执。
(2) 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67页。《概览,1939—1949年,美国、英国和俄国》的作者W·H·麦克尼尔(W.H.McNeill)说(第617页),该草案是由欧洲咨询委员会起草的。
(3) 见上文,原著第24页。
(4) 贝尔纳斯,前引书,第85页。
(5) 英国外交部;《1945年8月2日柏林会议议定书草案》,杂卷第6集(1947年),敕令第7087号(伦敦,英王陛下文书局,1947年版),第4—7页〔以后简称敕令第7087号。引文取得英王陛下文书局检查官的许可〕。
(6) 见下文,原著第87—88页。
(7) 拉奇福德和罗斯:《柏林的赔偿任务》,第89页;又见下文,原著第126—131页。
(8) 同上书,第219页。
(9) 按迈克尔·富特(Michael Foot)1945年10月26日在下院所引证的(下院辩论,第5辑,第414卷,第2364栏)。
(10) 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85页。
(11) 皮埃特尔,第100页。
(12) 彭罗斯:《和平的经济计划》,第283页;拉奇福德和罗斯:《柏林的赔偿任务》,第41页。
(13) 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80页。
(14) 见上文,原著第25页,第40页。确切的措词事实上是由迈斯基本人在莫洛托夫面前建议的(斯退丁纽斯:《罗斯福和俄国人》,第204页)。
(15) 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85页。
(16) 敕令第7087号,第7—8页。
(17) 对外经济管理局〔见上文,原著第24页注①(即本书第35页注①。——译者)〕所作的研究很难被认为是现实的,虽然美国代表团可能认为是如此。
(18) 彭罗斯:《和平的经济计划》,第283页。
(19) 见敕令第7088号,第5段2c。
(20) 见敕令第7088号,第5段2b。
(21) 敕令第7087号未予转载;见《德国文件,1945—1954年》,第42页。
(22) 议定书俄文文本中有关“剔除”(изъятий)一词的含义比英文的“拆迁”(removals)要稍宽。但其差距是否足以包括现有的生产品是令人怀疑的。值得注意的是该章第三段关于美国、联合王国和其他国家的要求,甚至并未提到“拆迁”,只简单地说,要求“将从西方占领区”及国外资产予以满足;这可能被说成包括几乎任何东西。
(23) 彭罗斯:《和平的经济计划》,第300页。
(24) 参阅伯纳德·巴鲁克(Bernard Baruch)1945年4月20日给杜鲁门总统的报告:“我相信我们能和俄国人相处……只要做好……我们的准备工作,再去参加会议,使那些协议不致有含糊之处,而且对我们希望采取的政策,有一个扼要的理解。”(引自斯退丁纽斯:《罗斯福和俄国人》,第278—279页)
(25) 丘吉尔,第6卷,第563—577页;美国版,第6卷,第651—667页;贝尔纳斯:《坦率的话》,第79—81页。
(26) 敕令第7087号,第8段B。
(27) 贝尔纳斯,前引书,第85页。
(28) 敕令第7087号,第13页。
(29) 萨尔瓦多·德马达里亚加(Salvador de Madariaga),《新苏黎世报》,195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