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更要兼听
在中国老百姓嘴里经常能够听到“清官”和“赃官”这样的词儿,这在别的国家是没有的,至少是少见的。
原因何在呢?我认为,这是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奴隶制政府和封建制政府从皇帝到官僚狼狈为奸欺压老百姓的缘故。他们对老百姓敲骨吸髓,残酷剥削,老百姓经常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盼星星,盼月亮,好容易盼到了一个好官,不贪污受贿,比较公正、廉明,能为老百姓办点事,申点冤,老百姓敬重其人,呼之曰“清官”。这种“清官”并不是每一个时代都有的,一二百年才能出上最突出的一个。是官儿里面的稀有品种,像宋朝的包拯,明朝的海瑞,至今仍为广大人民所崇敬。他们一生并不易过,敢于犯颜直谏,惹得皇帝老子龙颜大怒,遭打,遭贬,好不容易保留住一条小命,成为千秋的典范。其余的官则大多数是贪污犯,吃老百姓的肉,喝老百姓的血,眼中只有天子一人,逢迎拍马,献金献宝,图的只是个升官发财,这样的官滔滔者天下皆是矣,老百姓无以名之,名之曰“赃官”。
古往今来,人们当然会褒扬“清官”而贬斥“赃官”的,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解释的。独有“四人帮”在那“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时代,大大地对赃官加以表扬,对清官加以贬低,说什么“清官”是封建统治者的帮凶。其荒谬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这一段公案,年轻人多已不甚清楚了。
“清官”有没有缺点,甚至危害呢?绝大多数的“清官”是不会有的。但确也有极少数的“清官”,以“清”自命,以“清”自负,绝对相信自己的“清”,下意识里认为,一“清”百清,从而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的忠言,不调查,不研究,认准了一个理儿,一头撞到南墙上,断案时,任意而行,受冤者不招认,则施以酷刑。而自己的良心反而则感觉很好,可是老百姓则大大苦矣。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是有过的。记得鲁迅在一篇文章里也讲过清官杀人的话。
到了今天,时代是全变了。在国泰民安中,究竟是“清官”多呢?还是“赃官”多?我没有调查研究,不敢瞎说,老百姓自己会去判断的。但是“清官”肯定是有的,这一点也不容怀疑。今天的“清官”同旧日的“清官”有很多不相同之处。今天的“清官”不是官,而是人民的公仆,有的人确也做到了这一点。但是,我仍然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想向清官们提个醒儿,古人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请你们千万要警惕,千万不要刚愎自用,固执己见,请你们千万要“兼听”,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人民的利益。
199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