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讲
一、概念和判断
联想(associations)是由于我们观念意识范围内获得的相互联结(interconnections)。由此得出的必然结果是,观念(ideas)得以彼此进入的一切关系导源于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connections by likeness and contiguity),这些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一般说来扎根于联想过程。但是,同样清楚的是,由此作出推论,认为“一切观念的联结都是联想”,则证明是完全错误的。这种错误推论有其根据,我们对此已经很熟悉——也就是将联想形式(forms of association)转化为“联想规律”(laws of association)。它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这些形式本身是基本的过程,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它们实际上是来自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的复合产物。但是,当我们认为观念的一切可能的相互作用能被还原为这两种基本类型时,我们并不意味着这些联想产物可以彻底地和毫无例外地在同时联想和相继联想(simultaneous and successive association)的标题下进行分类。有一种限制不该忽视,除非对联结起中介作用的要素(elements)属于观念的限定范围,否则我们不会谈到联想。由此可见,同化(assimilation)限于特征方面如此相似的知觉上,以至于这些知觉能够联结起来以形成单一的观念,即对不同印象(它们是知觉中不可分离的伴随物)的复合。以相似性和接近性为标志的相继联想也是如此,你们记得,它们仅仅在(特定条件下)观念活动的时间分离方面与同时联想不同。
毫无疑问,我们发现,意识中的有些过程倘若按照相似的或频繁联结的知觉之间的联想是无法得到解释的,尽管可以肯定地把联想产物的存在作为先决条件。让我们考虑一种特定的观念,它属于同一发生类型的过程,这种类型在关于起源的条件方面与联想十分相似,但在特征上仍与其不同。我指的是我们称之为概念(concepts)的东西。如果我们的目光突然投向一个人的照片,发生的第一件事便是一种同化的效应:我们把该照片视作是一个人的照片,它与先前的知觉具有相似的关系和接近的关系。如果这些关系在性质上是如此独特的话,那么它们便暗示着与某个确定的人的相似联想,原先不明确的认识(cognition)活动转变为再认(recognition)活动。于是,若干相继的接近联想便可能进一步归属于此。我们记得在某个情形里,我们曾最后一次见过该再认的面孔,或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我们见过该再认的面孔,如此等等。所有这些过程均在明显的联想条件下产生,但其中没有一个条件为我们提供了人类的概念。如果这个概念恰巧是很熟悉的概念,那么它或多或少会清楚地呈现在联想之中,这是完全正确的。然而,就这一例子的性质而言,下述情况是不必要的:对一个已知物体的简单认识无论如何并不意味着一个概念,尽管简单的认识活动和再认活动一般说来总是先于概念的形成。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把一个概念与一个普通的观念(后者被认为是与其他某种观念或某些观念相一致的)相区别呢?概念的特性不可能是观念的特定属性,尽管后者在意识中代表概念。认为这个观念除了与其他观念相联系以外,它无论如何是与其他观念相区别的,这样的思考是不会有什么内容的。区分概念和观念的唯一标志在于相伴的意识之中,即特定的个别观念只具一种替代的价值(vicarious value),因此属于同一概念名下的任何一种独特观念,或者认为是它的一种任意符号,可能恰好使它按部就位。这种相伴的意识也伴随着一种独特的情感(feeling),或者说一种概念的情感(conceptual feeling),这种情感与认识的情感和再认的情感完全不同,而且指向一种分离的概念基础。这种情感只能存在于相伴的观念过程之中,该过程的发展与意识中更为朦胧的区域十分相似。就当前的例子而言,这些过程显然是为概念的观念(concept-idea)提供使其与其他观念区别开来的特性的过程。这种过程便是判断(judgement)的过程,正如我们可以从下述事实中看到的那样,概念并非一开始便孤立地存在,它们只有作为判断中的要素才获得其概念的意义。因此,无论何时,当我们考虑孤立状态下的概念时,我们便把它视作数目不定的判断的组成成分,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情况了。在这个例子中,次级观念(secondary ideas)将是朦胧的意识判断,概念便在这些判断中得以发生,它们将特别有可能成为对一个界定多少能作出贡献的判断。例如,如果我们孤立地思考“人”这个概念,我们便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了意识的焦点(fixation-point of consciousness),这种意识的焦点可以是某个个体的意象(image),也可以是“人”这个词(作为替代符号),还可以是视觉和听觉意象的复合(complication)。在意识的更为朦胧和远离中心的区域,不停地从这部分移向那部分的东西便是一些判断,这些判断涉及概念,其中只有一种偶然的判断可能在这里和那里产生,以形成更为清晰的观念。但是,尽管这些判断可能是朦胧的,它们仍然使概念的观念带有其替代意义的意识,并使其带有作为结果而产生的概念情感。你们看到,这种意义和与之相伴随的情感依附于直接的内省知觉(immediate introspective perception),结果,在所有这些判断中,观念可能已经不同。
现在,我们已经看到,认识活动和再认活动也伴随着次级观念,它们一方面引起了伴随着这些过程的特定情感,另一方面,如果它们碰巧在意识前面清楚地发生,那么便会安排它们自己通向相互联结的观念的时间系列。但是,如果认识、再认和概念是相似的,那么,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能够正确地指出头两个过程和第三个过程之间的基本差别。这个时间系列始终是一种相似联想或接近联想,其中(如名称所意指的那样)每个观念坚持作为一种独立的整体。这是因为,彼此相似的物体,或者在空间和时间上接近的物体,肯定会结合起来形成更为复合的观念,但是这种复合过程的每个部分仍然是独立的。所以,如果它与它的“伙伴”分离的话,它在意识中仍然不会受到损害。可是,对于概念的观念来说,正如对于意识内容(它们属于逻辑上一致的思维过程)来说一样,情况就不同了。个别的意义现在完全依赖于它在其中仅仅作为一个部分的整体。离开了这一点,它便不再拥有它自己的任何意义。或者,如果它拥有自己的意义,则对于我们孤立思考的概念来说,解释是一样的。我们可以赋予一种意义,只要为此目的,我们让它归属于不确定的逻辑联结。因此,当我们在不涉及任何判断的上下文关系的情况下思考“人”这个概念时,“人”的概念只可能具有这样的意义:它可能是大量判断的主语或谓语。只有像这样一种逻辑思维的不确定要素才是一种“概念”。在所有其他的情形里,相应的观念只是一种具体的特定观念。
对于这一系列的论说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你们会说,“这可能相当正确,概念及其联结在许多方面不同于特定观念之间产生的普通联想。但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把它们以及与它们在一起的所有逻辑思维过程还原为广义上的联想,也许是具有一种特定的更复杂的性质的联想。”这种异议是站不住脚的。这两种意识过程之间的差别是独特的和基本的,它们在主观知觉方面与它们在客观的可觉察的一致性方面一样明显。倘若想给这两种过程取一个名称,以便提出这两种过程属于同一种过程的观点,不仅不会使调查的路径显得清晰,反而会使它严重受阻。
二、智力过程的区分标志
对智力的意识过程(intellectual conscious process)来说,它与联想有所区别,其最为明显的主观标志是相伴的积极情感(feeling of activity)。产生一系列纯联想的(也即非逻辑的)观念的最佳手段是去假设消极的态度,它可能压抑那种需要意志去开创的、并由积极情感相伴随的思维活动。这种积极性究竟是什么,积极情感存在于什么地方,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讨论随意活动(见第十五讲)时作出回答了。按照智力活动的主观特征,可把智力活动归入内部随意活动(internal voluntary action)的概念之下,或者归入主动的统觉(active apperception)之下。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智力过程与联想区别开来,即把智力过程与纯心理学基础上作为观念的统觉联结(apperceptive connections of ideas)的联想区分开来。这里,我们当然不是用一种“自由的”或“随意的”活动去理解一种无条件反射的活动,这是超越我们先前的讨论的。上述短语仅仅指意识中的变化是复杂的,在涉及个别观念的联结方面是不可解释的,它们导源于在任何一个特定时刻我们的一切意识内容的一般倾向——也就是说,导源于意识的先前发展。如果我们把这种发展的结果称做“自我”(self)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把这个自我视作一切智力过程的原因。
上述考虑不言而喻地表明,这些内部过程将它们的起源归之于主观关系,而主观关系的范围可能变化很大。当然,没有一种刺激能立即对我们的一系列获得的倾向发生影响。对于列入随意的智力活动的这种行为来说,必然包含一组组观念,这些观念与那些直接先于它们的观念并不具有任何一种明显的联想关系。而且,不可避免的是,联想用同样的方式干扰了智力机能(intellectual functions)。根据这一点,尤其重要的是,智力的观念联结一旦形成,其本身便进入接近的关系(contiguity-relations)之中,从而能以外部联想的形式来恢复。当然,在这一情形中,没有积极情感的踪迹,而在其他地方这种积极的情感始终伴随着智力过程。从统觉的思维系列向联想的转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促进了高级程度上的建设性心理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构成了那些实践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那些实践过程使我们实施随意的活动,最初是意图问题和反映问题,作为对明确的外部刺激的适当的机械反应。它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对完成外部的意志活动来说,一种意志决定的介入只在某些关键时刻才有必要,它们的详尽实施被归入实践已经完善的机制(mechanism)。在智力过程中,思维的积极运作以同样方式变得越来越受制于思维流(the flow of thought),而我们的思维则在一切从属点(all subordinate points)上继续前进,除了逻辑联想的帮助之外,它无须其他任何帮助。我们越是用思维进行实践,那些表示它们自己的中间阶段就越多,思维也就不得不把更多的力量和能量赠予决定的问题。
与这些主观特征在一起的是具有一定重要性的客观特征,这些客观特征将智力过程与联想相区别。它们在两种情形里以完全不同的时间序列之特征被提供。在相继联想中,一种观念跟着另一种观念,正如这一情形里各种相似联结和接近联结所决定的运作一样。每个特定的观念均保持其独立性。由于在长的联想系列中,一种新的观念有规律地与它的原有观念中的一个观念相联系(一般说来是与最直接的观念相联系),因此该联想系列便屈从于最具变化特征的突然变化。开始和结束可能完全不相关,尽管一个阶段接着另一个阶段的联结链条是完整的。与此情况截然不同的是,智力过程经常从聚合观念(aggregate ideas)开始。这些聚合观念不同于从同时联想中产生的复合观念,在同时联想中,它们并不由这样一些联结组成,这些联结(像时间和空间中的位置一样)看来像观念的直接的客观属性。但是,存在于它们的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被视作是概念的决定因素,复杂的物体借此通过思维活动被分解。然而,这样一种聚合观念的基础总是联想地产生的复合观念。于是,一间红房子印象通过联想的融合和同化产生了复合的视觉观念。当红色与房子的观念相分离时,它就仅仅变成了一种聚合观念。因为这时属性和物体在概念上被思考,并被带入聚合观念中的相互关系中去。
三、智力机能的发展
智力活动的第一批产物是同时的聚合观念(simultaneous aggregate ideas)。它们与普通的联想地形成的观念的唯一差别就在于此——根据任意选择的思维关系,观念的物体被认为是可分解的。一旦对这种分解实施了一次或多次以后,它们的同时联结便产生了一系列思维。这一过程从狭义上说可在逻辑思维的活动中看到,也就是在用语言来表述的判断过程中看到。然而,即使就外部形式而言,这些东西也与联想系列完全不同。在后者的情形里,一种观念与另一种观念不确定地联合起来。但是逻辑思维受“二分定律”(dichotomic law)所支配,不容许有任何例外,除非联想以上述的特定方式干扰统觉的观念系列,否则便毫无例外地受制于二分定律。这个定律的最清楚的表述可在句子成分的语法区分中找到。这种区分可以是简单的,像在简单句中那样,在简单句中主语和谓语各由简单观念组成;也可以是多重的,像在各种复合句中那样,在复合句中,每种主要的组成成分可以按同一方法细分,主语分为名词的和修饰的,谓语则可分为动词和宾语、动词和副词等。
但是,这种外在定律是内在条件的结果。思维始终是一种区分和联系的活动。遵循上述规律而发生的思维的分解是由于以下的事实,它把一种聚合观念的组成成分进行分离,以便将它们立即带入某种相互的关系中去——这是一种在比较了众多观念(部分相似和部分不同的观念)以后确定的关系。直到关于房子的许多观念已经形成,并具有可变的颜色属性以后,红房子的聚合观念和最终判断——“房子是红的”——方可清楚地产生。那时,而且只有到那时,才可能在特定的情形里从经验的客体中抽取属性,或者把它归之于独立存在的客观思维。
关于把聚合观念与判断区分开来的做法也许会遭到异议,即当我们一旦把前者与普通的复合观念进行分离时,我们就根据事实本身将它构成一种判断。例如,认为一个物体可与它的任何属性发生逻辑联结,而无须在判断中找到这种联结的直接表述,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最简单的判断(像“房子是红的”那样)事实上几乎不能从它们的相应的聚合观念(“红房子”)中区分出来,可能的混淆也随之停止存在了。让我们考虑一下那些思维活动(它们以连续的细分过程为先决条件)。当我们准备表述一种复合的思维时,在意识中首先出现的东西是以一种聚合观念为形式的整体思维。但是,如果说它与分解得以实现的判断相一致,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不!我们可以充分地看到,当整个思维像一种尚未表述的聚合观念那样已经在那里时,它的彼此独立的组成成分上升至清晰意识的程度,依它们的分解实际得到实施的程度而定。因此,聚合观念越是不明确,它们便越需要理解,它们需要大量的判断活动方可作出完整的确定。
然而,我们必须记住,逻辑判断并非是唯一的形式——不仅如此,它也不是原始的形式——这种形式使统觉的观念过程在意识中被采用。通常的情况是,或多或少具有综合特征的聚合观念以感知觉的形式有意识地被分解。这种复合过程的单一特征甚至在这里也意味着,一个聚合观念中的每一种划分活动(假定这种划分活动已在心中保持了相当时间)紧密地依附于其毗邻。但是,这些内容的纯知觉性质,以及用逻辑关系对它进行系统阐述的缺乏,将导致由一种分解过程的一般印象替代二分定律(这种分解过程以正常序列发展,并从单一的聚合观念出发)。对此必须补充的是,比起概念的逻辑思维(概念的分解意指一种观念的解释),它在这些例子中是一个更为明显的事实。分解的产生起初不过是朦胧地被理解,而且往往要等这些分解的产物进入新的联想中去时,它们才能获得更清楚和更独特的内容。对智力的精心阐述的这种知觉形式便是想象活动(activity of imagination)。换言之,想象实际上是一种特定的感官观念(sense-ideas)的思维。照此说来,这是一切逻辑或概念思维的源泉。但是,它继续存在,不受下述两者的支配,既不受我们日常生活中无指导性的幻想作用的支配,也不受艺术想象所完成的创造物的支配,而是与这两者并行。
四、精神错乱
如果完整地描述智力机能将超出我们目前讨论的范围。部分地描述——对思维的概念形式或逻辑形式的描述——存在于逻辑的领域之内;部分地描述——把想象视为一种智力活动的形式——则存在于美学的领域之内。但是,出于心理学的兴趣,出于正确理解联想与智力的关系的愿望,我们需要考察一下观念和心理过程中产生的变化,对于这些变化,可由不同形式的精神错乱(mental derangement)予以表述。
这些精神错乱的最明显的标志和最持久性的表现是各种类型的精神病(insanity)。正如你们知道的那样,精神病的特定形式如此众多和不同,以至于心理病理学有充分理由要求将它划为独立的学科,与正常的心理学分开,正如把人体病理学与人体生理学分开一样。后者的这种分离早已实现,两门学科均已独立,事实上病理学也得到了实际的应用。对此,所作的补充是,每种精神错乱,除了智力过程和联想的改变之外,还包括心理生活的其他一些基本变化,尤其是与观念障碍相比较而言的感知错乱和精神错乱,而观念扰乱常常表现为次级的结果,尽管这是真的——当你考虑所有这些心理过程无法摆脱的互相依存时,你将会理解这一点——观念内容的这些改变将对意识的情感方面和意动方面(affective and conative side)起反作用。然而,我们在这里不准备讨论这些问题,只想根据观念变化的观点来探讨精神错乱。对此,我们将揭示它的基本特征,而不顾一致的和同质的细节差异。
关于精神错乱在感觉和情绪方面产生的改变就谈下面这些:从纯粹的心理学角度来讲,它们在各个方面与标准相比存在各种偏离——从白痴(idiocy)的情感淡漠(这种情感淡漠只有通过最为强烈的感官印象才能被打动)到谵妄(delirium)的极度兴奋(最轻微的外部刺激或内部刺激都足以唤起幻觉和误导的错觉);或者,从忧郁症(melancholy)的深度压抑(它使现在和过去一样变得一片灰暗)到躁狂症的情绪爆发和麻痹症的呆样欢乐。当然,正常观念的偏离也相应地不同,它的发展进程不是太快就是太慢,随情形而有所不同。这些偏离与情绪的变化具有密切的关系,它们并非真正的障碍,情绪变化是不受这些障碍制约的,但是任何一种心理障碍都意味着这两种精神错乱。忧郁症和麻痹症相似,观念运动迟疑不决,易为明确的印象和记忆所吸引,只是情感色彩完全不同;而在精神兴奋和躁狂中,观念运动加速,没有次序或不受控制地从一个题目跳至另一个题目。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暂且不管这些差异,对标准的偏离不变地表现在一个特定方面——也即联想与智力过程的关系方面。如果真有精神错乱的任何一种标准的话,那么就如下述——建设性想象的逻辑思维和随意活动让位于五花八门的联想的不连贯作用。如果精神错乱不是走得太远的话——例如,在缓慢发展的疾病的初期——意识内容中的这种变化可能难以觉察,也许是因为精神病的长久间隔阻碍了精神错乱的进展,也许是因为后者似乎把它自己限于某个特定的观念联结和感情联结之中。但是,即使在这些情形里,即在介于正常和变态之间的临界病例里,良好的自然体质也要比制止疾病的入侵更重要——即使在这些情形里,即在意识被精神错乱纷扰的那个时刻起,毫无疑问,正常的联想平衡和主动的统觉均被破坏殆尽。
平衡失调的最一般方式是通过“注意力有缺陷的集中”(a defective concentration of the attention)表现出来的。它产生自智力过程被突如其来的联想连续打断的倾向。在这种心理状态中,患者总是关注特定的印象或情感,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不过是该规律的一个明显例外。当忧郁症患者郁闷地沉思于在他看来即将经历的压倒一切的悲伤时,并不是他有意地把注意力指向这种悲伤,而是用这种办法来控制他的思维方向。他的心灵被一组经常存在的具有强烈情调的观念所支配,对此他的意志经常与之斗争,但结果却是徒然。在精神兴奋的状态中,我们的感官中枢具有不寻常的强烈兴奋,为联想内容提供外部感官印象的特征。所以,这些联想(一般说来不利于积极注意的影响)反映出不同寻常的力量。在这种情形里,观念的同化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在正常的心理生活中,同化的要素强大到足以使认识活动和再认活动(acts of cognition and recognition)成为可能。在幻觉中,它们变得如此有力,以至于把感官印象置于仅仅是外部偶发事件的位置上,这种外部偶发事件使那些与其具有一定相似性的观念倾向运转起来。
让我们注意一下精神病患者表达他们思维的方式。他们的语言是不连贯的,这种语言会在截然不同的题目之间以无目的方式摇摆着,或者这种语言会一遍又一遍地回到同一个题目上来,而没有可以说明的理由。所有这些是不难进行解释的,如果我们想象一下对一些难以驾驭的联想缺乏有意的控制,就马上明白了。当然,所谓控制的缺乏也存在程度不同的情况,从思维的偏执(仅仅有些越轨)到极度的幻想(其中,一个思维接着一个思维,而不容许理智对思维进行哪怕是短时间的细想),发展到最后阶段便是完全不能形成任何复杂的判断。患者开始表达某种句子,但是,他的注意力却被新的感知觉所吸引,或者被某个外在的情形所吸引,还有可能被他自己的说话声音引起的联想所吸引。这样,另一种异质的思维启动了,接着又被其他的联想所阻断。于是,患者的这种表现匆忙地继续下去,直到精神的衰竭使这种纷乱缠绕的思绪漂移暂告一个段落为止。
当我们考虑语言对思维发展的巨大重要性时,我们可以理解词和音的联想在精神病患者的异想天开所涉及的上千种形式的观念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相似发音的一些词在一个句子中间以无意义的混淆堆砌在一起,或者一个词将提示某种完全异质的思想,在这种思想中,该词会碰巧出现。因此,精神病患者的言语是我们观察同时形式和相继形式中“相似联想”和“接近联想”的最好机会,这种言语也带有极其多样的内容。但是,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观念的飞翔涉及大量题材时,某个特定的词并不唤起另一个词,而是一系列清晰的发音,这些音可能属于相似发音的词,也可能包含在偶尔与第一个词相联结的其他词里面。当发生这样的情况时,精神病患者的语言就成了听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话,其中虽然也有发生在真实言语中的一些发音清晰的音,但是却将这些音置于完全新的联结中去了。患者心中可能产生一种妄想,即他正在讲述一种以前不熟悉的语言,这种观念反过来又会引起其他的妄想。不过,如果我们稍微考虑一下令人混淆的音群[(sound-conglomerations),我们一直在追踪它们的起源了],我们将会看到,甚至在这里,实践的影响(一般说来它们对联想是如此重要)也是显然可以追踪的。一种特定的复合音越是经常地得到重复,再去发这种复合音的倾向就越大。这种复合音尤其倾向于进入新颖的联想中去,不论是与其他音进行联系还是与外部物体进行联系。于是,便可能产生一种精神病患者的惯用语,这种惯用语在某些组成成分方面拥有一种新形成的语言的一切特征:某些音或复合音成为确定概念的决定性符号。与此同时,我们几乎不能说这种语言是精神病患者的创造。这种语言的起源在于联想活动的盲目偶发,而且,继续以杂乱无章的方式对它进行改变。
对于心理学家来说,恐怕没有任何事情要比观察精神病患者的语言中表现出来的智力机能的逐步衰退更有兴趣了。为此目的,书面记录甚至比口语更好些。因为滔滔不绝的言词,必须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跟上想入非非的速度,事实上这种速度是很难跟上的。在所有的文献中,有些著述本身就表明是精神错乱的头脑之产物。在这些著述中,我们已经十分精彩地证明了分离的联想,它们对逻辑思维进程的侵扰,逻辑思维的逐步瓦解,以及感官印象的幻觉和异想天开的误解所产生的影响。当然,这种智力衰退的最后阶段并不常见,但是所有其余的阶段都存在着。我有一次偶尔捡起一本书——正如你们可以想象的那样,是一本作者私下印刷的书——在这本书里,差不多瓦解过程的每个阶段,从一端到另一端,都可以清楚地被追踪。在这本书里,开头的句子从形式上和表述上说是正确的,尽管它们的内容从一开始便是以变态思维为开端的。接着幻觉的描述和语言的不通越来越多,而支离破碎的联想的侵扰变得越发明显。直到最后,在那本书最后几页的地方,已经没有一句句子符合正确的语法规则了。
当我们对这些现象进行仔细的分析时,尤其是当这些现象在病态心灵的产物中以这样一种持久形式表现出来时(这些病态心灵的产物比起口语来更易于调查),我们可以立即看到,把这些病态心灵的产物说成是由于“心理机能的降低”(lowering of the mental functions)将是多么的不确切和肤浅。关于异想天开的情况,心理机能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在特定的方面有所上升。正常的心灵不会像精神错乱中经常遇到的情况那样,任意地进行联想的补充。与此同时,正是在这种联想的多变中可以寻找衰退的萌芽。其确切的症状在于,患者对所有观念要素的联结[这种观念要素的联结使得联想网络的各种衍生物(ramifications)在意识中可能发生]缺乏有意的控制。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除非这些关系和联结已从先前的印象中被集合起来,否则便不会有任何一种智力机能。但是,只有当这些先前的经验、意志所产生的整个力量控制了它手头的联想材料,并使这种联想材料具体化时,心理活动才会理智化。与这些联想有关的是,意志立即成为一种积极的和抑制的力量——意志推动了与占优势的兴趣有关的联结,同时也抑制了可能使注意力转向别处的一切东西。你们可以看到,一个健全的人可以在实验中随意地唤起一系列与精神病患者十分相应的观念。他必须压抑与进入意识中的联想有关的意志的调节和抑制功能。如果将你们自己置于这种条件之下,并写出进入你们头脑中的思想和观念本身,你们将会在思想不全面(half-completed thoughts)、偶然的印象等问题上面临一种无法解开的缠结(inextricable tangle),而且在此处和彼处又具有一种新形成的联想——这是一种你可以轻易地认为由精神错乱的心灵产生的图景。
这种联想的繁殖,就像爬山虎之类的攀缘植物束缚了它们所缠绕的树木的生长一样,阻碍了智力机能的发展,但是这并非是一种持久的情况。如果精神错乱的过程继续下去,联想便日益限制在较少和较稳定的观念上面,即限制在反复发生的一些观念上面。这些“固着的”(fixed)观念,首先由病态心灵的特定倾向所唤起,随着联想的实践过程与一般的瓦解过程亦步亦趋,变得越来越顽固。当这些固着的联结在意识中占据优势时,意志的影响便被彻底地破坏了。与此同时,患者对外部刺激很少作出反应。烦躁不安的幻觉产生了情绪压抑,痛苦的印象引起了情感障碍,感受性开始减弱,最后逐渐消失,一般的心理迟钝却越发增大,而且,让位于始终如一的欢乐或无所谓的心境。与此一起来到的是精神错乱的最后阶段,它对旁观者来说是最悲哀的,而对患者本身来说却是最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