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Ⅰ 方法谈

鼓基相 译

Appendix Ⅰ

我的这本《方法谈》只能视为一种历史,假使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之为一种故事,在这本书中有些可以跟着走,有些或者也不适宜于仿效,我希望能有用而对于任何人无伤害,并且特别要感谢我自己的坦白。

附录Ⅰ 方法谈 - 图1 1637年出版的笛卡儿《方法谈》的扉页

第1章 关于科学的各种研究

好的理由 (1) 是宇宙中的东西,为人人所同具;因为每人都以为他自己具有很丰富的理性,即那些最难喜欢一切别的事物的人,他们对于理性的欲望也不能比他们原来具有的为多。这句话表面看来不免有错误;但是这或者更足以证明判断与辨别真伪的力量,这种力量正当说来可以称之为好的理由或理性,为人人原来所同有。所以意见的不同并不是这个人比那个人更有理性,只是我们的思想在不同的方向中发展,只是一切人不能研究一个相同的目的。所以仅有好的心灵还是不够;最主要的还是要善用这种心灵。最伟大的灵魂能成最大的善,也能成最大的恶; (2) 假使有人顺一条直路走,虽然他走得慢,但假使他天天走,比那一时跑一时停的人终究是要在前的。

至于我自己绝不敢以为我的心灵比较普通人完全些;并且我甚至希望与他人有相同敏速的思想,清楚的想象,或丰富的记忆。除此以外,我即不能知尚有何种性质能使心灵完全;因为只有理性或觉知能唯一使我们成为人,并使我们与动物不同,我只得相信每个人都有完全的理性,关于这一点我与普通哲学家的意见相同,他们说具有理性或多或少是“偶然的”, (3) 并不影响在同类中之个人的“形式”或性质。

但是我可以大胆地说,我真有很大的幸福,自我幼年以来,我能寻到几条道路,领我到学问与公理的研究,由此我形成一种方法,借这种方法的帮助,渐渐增加我的知识,日积月累,此种知识竟达于最高点,几为我孱弱的能力与短短的生命所难于达到。因为由此我已获得如此的结果,所以虽然我自己的判断往往趋向于自欺,并不趋向于公正,虽然我用哲学家的眼光看世人的种种行动都似乎是无味,但我对于研究真理已有的进步仍然极为满意,并且对于将来我有如此的希望, (4) 即在人的职务中,只有人,或者能有最好的与最重要的事业,我敢说这就是我所要选择的。

然而有时我自己或者也能受骗,并且我也能拿铜当做金,拿玻璃当做宝石。与我们有关的题目我们不知受了多少的欺骗,还有我们朋友的判断当其有利于我的时候,我们也应当加以审慎。但是在这本《方法谈》中我很快乐能告诉读者我所走的道路,并且把我的生活清楚地描写出来,因此每一个人可以依其自己来下判断;并且由公共的谈话我能知他人已有的意见,这对于我自己的训诲更有益处,这种受益的方法是在我平常所用的方法以外。

所以此处我并不是教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每人为达到他的理性都应当遵从的, (5) 而只是告诉人在何种情形中我如何努力实行我的方法。那些立有一定法则的人,一定以为他们自己比较他们所教授的人是格外灵巧,假使他们有些微不到的地方,他们应当受责罚。但是我的这本《方法谈》只能视为一种历史,假使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之为一种故事, (6) 在这本书中有些可以跟着走,有些或者也不适宜于仿效,我希望能有用而对于任何人无伤害,并且特别要感谢我自己的坦白。

在儿童时代,我已受文字的陶冶, (7) 因此我相信由这种方法一个人也能获得对于人生有用的清楚与确切的知识,所以我曾极想学习这种文字。但是当我学业告一段落的时候,即所谓获得毕业学位的时候,我的意见完全改变了。因为我愈学觉得疑难愈多,诚所谓“学然后知不足”,即愈学愈发现自己的无知。然而我曾在欧洲著名学校中之一读过书,我以为在这个学校里面的著名学者,在世界别的地方很难找到。在这个学校里他人所学的我已都学过了;教给我的学问我不能满意,我可以说读尽了一切的书,即他人认为最奇怪与最不易得的书都能到我的手里。 (8) 由此我知道他人对于我所下的判断,并且我也不觉得有人认我是在我的同学之下,虽然在我的同学中有人能被认为占有大师的地位。并且在我们的时代也有丰富伟大的心灵,正如以前的时代一样;这就是使我自由判断其他一切的人,而达到这种结论,即以为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学说能如我以前所信仰的一样。

然而我并非要将学校的练习置之不理。我知道一个人所学的语言对于了解古代典籍非常重要;读故事可以激动心灵,读伟人历史可以鼓舞心灵;并且读书时如能善为辨别,书本亦可以帮助人形成健全的判断。我知道读一切好的书就是和许多过去高尚的人谈话,因为这些人就是著者,不,简直是极小心有研究的谈话者,由此可以显示出他们最好的思想。我以为口才有一种力量与不可比较的美;诗歌最能感动人且能使人爱;数学能有极高的发明,并且既能满足好奇心,又能促进艺术,减少人的劳苦; (9) 至于讨论道德的著作不仅含有许多有益的教训,并且含有许多极有用的善良劝告;神学是指导人到天堂的道路;哲学是给人以方法来谈一切事的真理,是引起那些学问较少的人来崇拜;法学、医学与一切其他科学能给研究者以荣耀与财富;最后可以说研究一切东西都好;即使是最迷信与最虚伪的东西,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它们适当的价值,免得为它们所欺骗。

但是我相信我学语言的时间已很多,即如古代典籍以及历史,故事学的时间也不少。因为与以前另一个时代的人谈话正如旅行一样。因为旅行可以知道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借此可以对于我们自己的风俗习惯有一个公平的判断,不要以为凡与我们不同的就是可笑,就是反对理性的,正如许多人没有看见的一样。但是一个人旅行的时候太多了,对于自己本国好像是一个外国人;一个人对于过去要是过于好奇,对于现在就会一点不知道。此外,如故事能使人想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即如最忠实的历史,假使没有误传或张大原来事体的价值,因为要使之为有价值的读物,至少会失去最微小与最不注意的情境;并且由此事实可以知道历史所留存的事实并非原来实在所有的事实,并且由此来源而来的行为也很容易成为小说中的武士道,不免有夸张的地方,而形成能力难于达到的行为。

我极重视口才,也极爱诗歌,但此二者我以为是心灵的天才,并非研究的结果。凡是具有最强的推理者,与最能组织思想使之明了清楚者,定有研究真理的最好能力,虽然他讲极坏的布勒通 (10) (Breton )的语言,从没有学习过修辞学,也没有什么关系。凡是具有特创的观念,且能用柔和文体表现出来的人,定是一个最好的诗人,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诗的艺术。

各种科学中我最喜欢数学,因为数学有确定的证明,与明白的推理;但我仍不能了解其真正用处,并且我以为数学只能应用于机械的手艺,对于数学基础之坚固结实,我亦极为惊异,再没有别的能建筑在这上面。 (11) 在另一方面古代许多异教徒讨论道德的著作好比是富丽堂皇的宫殿,但其基础仍是建筑在沙泥上的。他们把道德看得太高,并且以为是在世界上一切事物之上;但是他们不能使我们彻底认识道德,并且他们所称呼的美名只是愚蠢、骄傲、失望或凶逆。 (12)

我尊敬神学,我希望进天堂也与任何人一样地希望。但是我已知道,此为极确定的事实,即到天堂的道路对于极无知识与极有学问的人是一样地开放;并且由此引出启示的真理是十分超过了我们的智识,我不敢将之置于我们微弱的理性之下。我想要从事研究这种真理,并且能够成功,那必须要有上天的非常帮助,要有超乎人以上的帮助。

关于哲学我将一无所说,但是,哲学为几百年来最好的心灵所培养,然而无一件事不是在争论中,故结果无一件事不是可疑,我也绝不希望能在哲学中遇着更好的意见。在一个相同的题材中也不知有多少不同的意见,并且这些意见均为著名学者所支持;虽然这些意见绝不只一个是真的,但我以为凡是或然的都是伪的。

至于其他的科学,他们的原则都是由哲学来的,我想人很难为之建筑坚固基础。荣耀与获利均不能使我费精神来研究他们,天啊,我从没有想过来逼迫我自己利用科学增进我的财富;虽然我不像犬儒学派(cynigue )轻视一切的荣耀,但是除了虚伪的头衔以外,我也并不希望能得到什么荣耀。最后对于那些骗人的学说,我已知道很多,既非一个炼金术者的诺言,一个星相家的预料,一个魔术家的假冒,更非一个专以假装不知以为知的空吹牛者能够欺骗我的。

这就是为什么等到我的年龄刚能离开师长的管束的时候,我即立刻完全放弃了这些文字的研究。并且我决计寻找一种在我自己中可以找到的科学,或至少在世界这本大书里面可以找到的科学,所以我利用我青年还未过去的时间,去游历,去参观宫廷与军队, (13) 与各种性情与境况不同的人交际,聚集各种不同的经验,证明在各种困难境遇中我还是一个有幸福的人,这一切情形都使我忘不了已过去的事,所以我能由我的经验获得不少利益。因为在推理中我似乎得着更多的真理,即与其任一个学者在他的研究中专凭玄想,无一点结果,他离开常识愈远,他更是觉得一无所得,还不如叫每一个人留心特别关于他自己的事,假使他的判断要是错了,就会有问题来惩罚他,因为一个人如只从事于玄想,即证明他是用很多的心灵与才能来做一种不定的东西。我极想区别真与假,因为我要明白我的行动信任这种生活。

这是真的,即当我考虑过别人的风俗习惯,我不能在里面找到固定的信仰;在这些风俗习惯中我所见到的不同,正如我以前见到哲学家意见的不同。因为他们的研究我获得很多利益,即我知道有许多事虽在我们看来很觉得奇怪与可笑,而在别的伟大民族中不仅被接受而且受赞扬。因此我渐渐脱离错误。但是在我用几年功夫研究世界这本大书以后,我获得许多经验,于是我即决心以我自己为研究的目的,并用全力选择我所要走的道路。这与我未出国门与未离书本时相比较,在我看来,已有较好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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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文Le bon sens在笛卡儿此书中所用的意义,与良心、好的理由、理性等等相等,此处我不译良心而译好的理由,是因为怕与道德上的良心相混。

(2)  柏拉图说知的能力是一种神圣的,绝不失其善的性质;这种性质能变成有用或无用,有益或无益,要看指导的人如何(《理想国》Ⅶ)。这几句话可以为笛氏这儿的注脚,换言之,即理性原为人人所具有,如善用之则为善,误用之则为恶。

(3) 所谓“偶然的”(accident)即谓不是事物的必然性,例如人或高或矮,或黑或白,这都是人的偶然性。至于“形式”则相反,系为事物之本性,例如理性即为人的本性,因为无理性即不足为人。

(4)  在《方法谈》第6章中就可以知道这种希望。笛卡儿已知道科学能改造世界。这就是他此处为什么要这样说的理由。

(5)  笛卡儿在一封信中说,他称他的这本书为Discurs de le méthode ,而不称之为Traité de la méthode 意思就是表示没有教人的计划。并且在实际方面比理论方面多。

(6) 此字法文原为fable,与拉丁文fabula一词意义相同,故译为“故事”。

(7) 这就是指他在拉弗莱什中学时代,受教会的指导研究学问。这种教育只可说是文字教育,与实地观察的不同。

(8)  在后面我们就可以知道,笛卡儿除研究普通的科学以外,还研究许多玄妙的科学,如星相学,魔术等等。

(9)  一切科学的进步都与数学有关系,详细情形,笛卡儿在《方法谈》第6章中将要说及,唯有科学能使我们认识自然,拥有自然。

(10) Bretagne是法国西北部的一省,向来极为保守,尤其语言还是说的初民的语言,故Bretagne的语言在法国是最无文法与修辞学的语言。Breton就是Bretagne的形容词。

(11) 此为笛氏主要意见之一,数学之重要已为近代科学进步所证实,并使哲学本身趋向于数学。

(12) 笛卡儿对于古代哲学家很有认识,如斯多亚派,笛氏即深受其影响。所谓失望是指Caton d’Utique(即为拥护自由而反对恺撒者),所谓凶逆是指布鲁图(Brutus)杀恺撒(César)的事。

(13) 笛卡儿1612年在中学毕业后,在巴黎住四年。后即往荷兰与德国游历。在1619年在德国入伍为军士,至1629年复返荷兰,从事其伟大工作。

第2章 方法的主要规则

我曾在德国,因为战争尚未完结 (1) ,所以我被牵引住了。等到皇帝的加冕礼过了 (2) ,我即回来加入军队,因为冬天开始来了,遂把我羁留在一个地方,在这个地方既无任何社会的交际来烦扰我,并且更幸福的是也无任何情感与开心的事来扰乱我,所以我能终日独自关闭在一间小房子里面,坐在火炉旁边,从事我自己的思想。在我考虑中的第一件事是一个几部分合成的工作,并且出自各种不同的人的手中,其完全程度当然不及出自一个人的手中所成的工作。例如一所房子为一个工程师所计划的与指挥造成的,一定比较利用旧墙加以改造的来得更为美丽与坚固,因为旧墙有另外一个目的。又如许多古代的城市,在最初仅为村落,经过很长的时间,就渐渐变为大的城市,这种城市的构造,要与由一个工程师按照他自己的思想实行他规则的计划去建造一个城市相比较一定差得很远。并且要将这两个城市的建筑分开来看,为一个人所建造的一定比较那旧有的表现更多的美丽与精巧,并且那旧有的城市,房屋一定是大大小小,不能齐一,因此街道也一定是弯弯曲曲,毫无规则,所以为理性引导达于这种布置,与其说是人的意志,不如说是人的机会。假使我们想有几个警察有时时看守私人住宅的特别职务,以为公共的装饰品,我们就可以知道要实行别人的工作能得着满意是如何困难。因此我想象那些由半野蛮渐渐变成文明的人民,仅因为他们的犯罪与争夺的必然结果而形成的法律,绝不能建立一个很好的政府制度,如那些初结合的社会,受谨慎的立法者的影响所设立的。 (3) 因此亦可以确定受上帝一个人命令而成之真正宗教的制度一定比较由别的多数人所成的好得多了。再说到人事,我相信如斯巴达在古代非常强盛,这并不是因为每一个人有完全的道德与健全的法律,在斯巴达有许多很奇怪的事,并有许多事是与道德相反,而是因为这个国家为个人所结合,并且他们是趋向于一个相同的目的。相同,我以为在书本中的科学,至少是那些不定的推理与无证明的学问,就是由许多人的不同意见渐渐集合起来的,故不能接近真理,比较一个普通常识人对于他眼前事物所具有之自然的推理。又我以为因为我们在未成人以前都是儿童,又因为很久均被我们的情欲与师长所管理(这些师长常常彼此互相矛盾,没有一个人或者能给我们以最好的劝告),所以我们的判断绝不能如此完全与坚固;假使我们自生下来就能完全应用我们的理性,而只为理性所引导,那我们的判断一定不像现在。

诚然,没有一个城市只是因为要把房屋另换一种形式,或使街道更为美观,即将所有的房屋都拆毁;但是,同时也有许多人因为要将他们的房屋改造来拆毁他们的旧房屋,并且有时当房屋本身有倒塌的危险,与房基不稳固的时候,势必要拆毁。由这个例子可以知道有私人主张要改造一个国家使之返于正轨,当改变一切,彻底推翻,这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将科学全体与学校中所设立之课程加以完全改造,此或亦不可能。但是,关于我以前所信仰的一切意见我想我当努力将它们都完全扫除出去,所以这些意见后来或为较好的意见或为相同的意见所代替,直至我使它们合于理性计划的标准为止。并且我坚信用此方法我能使我的生活更好,比较建筑在旧的基础上,依据我青年时毫未加以思索而承受的原则上。虽然如此做我承认有许多困难,然而同时并不是不能战胜这种困难,也并不是不能与有关公众之琐细事的改革相比较。至于在较大的事件中,当一次崩溃以后就很难使之再恢复起来,或一次完全动摇以后亦难再使之保持原状,并且它们的崩溃亦极为猛烈。 (4) 至于它们所具有的缺点(这在它们当中的复杂性看来,知道在许多情形中,这些缺点一定会存在的),习惯是无疑地能使它们比较减轻,并也能帮助我们免除或无意中改正许多,这许多缺点非先见所能预防。最后,这些缺点比较除去它们的方法还常常更能忍受,这正如在山中的道路,因为常常有人走,遂渐渐变成平坦的大路,人宁愿走这种路,而不愿攀山越岭去走捷径。

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如何我不能赞成那些浮躁乱动的精神,他们既不是生来就有,也不能对于管理公共事务有益,但在他们心中常常有新的改革。假使在这本书中要有一点被人疑惑是为这种愚蠢行为辩护,那我这本书真大不应该出版。我的计划绝没有超过了想改革我自己的意见,并且建立一个完全是我自己的基础。假使我的工作能给我以相当满意,那我此处所表现的草稿,并非想要劝任何人来模仿。那些受上帝特别恩惠的人或者能有更高尚的计划,但是我很惧怕这种特别的个人将为多数人太冒险了。只是决心扫除一切以前所承受的意见与信仰这并不是一个每人都应当跟着学的好例子。世界可以说是由两种心灵组合成的,但没有一种能采取这种例子;第一种是那些相信自己是很聪敏的人,他们一定不能免除过于急促的判断,无耐心整理他们的思想使合于正当秩序。所以像这种人要是有自由怀疑他以前所承受的原则,再受歧途的迷惑,那他永远不能顺着必经的大道达到预定的目的,并且他一生必完全徘徊于迷途中。第二种是那些有理性或很谦虚的人,以为他们分辨真假的能力不及曾经教授过他们的人,那他们应当以服从教授者的意见为满足,不必再由他们自己当中寻找较好的意见。

至于我自己当然是属于第二种,假使我从没有一个教师或者从不知道时时存在于最大学者中的不同的意见。在我在学校读书的时代我就听说没有东西能想象为这个或那个哲学家所不主张的那样奇怪与令人几不能相信,在我旅行的时候我更承认凡与我们的意见冲突的未必就一定是野蛮的,或者比较我们具有更多的理性。一个相同的人,并有相同的精神,如自儿童时起即养育在法国或德国,比较他一生是在野蛮人中,一定有极大的不同。我也注意到如一个人衣服的样式在十年前或者为我们所喜欢,再过十年以后或者我们仍能喜欢,但在现在我们以为极不合时而且可笑。因此可知影响我们最深的是风俗习惯,而不是任何确定的知识,然而虽如此说,不过多数人的论调对于难发现的真理不能供给任何价值,因为这种真理似乎只可以为一个人所发现,并非为大众所发现。我不能选择任何人,他们的意见在我以为应当有利于别人,而我觉得我是使我自己必须担任我自己方法的方向。

但是像一个人单独地走着,在黑暗中走着,我决定是慢慢地走,并用全力注意一切的事体,假使我只向前走了一点点,但我至少能保住不至于倾倒。我并不想开始完全扫除在以前钻入我信仰中的任何意见,未经过理性而介绍进来的意见,直至后来我用了很多的时间再计划我所要担任的工作,并寻找真正的方法能使我的心灵在可能范围内知道一切的事体。

在我幼年的时候,在哲学一部分中我曾研究过逻辑学,又在数学、解析几何与代数中,这三种艺术(或称之为科学亦可)对于我的计划亦有相当帮助。但是对于它们细加考察,我看到在逻辑学方面,三段论证式与别的一大部分学理,只能解释人已知的东西 (5) [正如吕勒 (6) 的艺术说了对于不知道的东西无判断],不能知道新的东西。虽然逻辑学也含有很多真的与好的方法,但同时也混杂有不少有害的或肤浅的别的方法,要想将这两种截然分开颇为困难,正如一块未经雕刻的大理石要分出里面的条纹与脉络是一样的困难。至于古代的分析(analyse )与近代的代数, (7) 除了它们只是含有最抽象的材料与似乎最无用以外,前者仅以符号的研究为事,要无很大的想象是很不容易了解的;后者是服从规则与公式,结果造出一种很难明白的艺术,使心灵发生阻碍,代替了培养心灵的科学。因此使我觉得一定要寻找别的方法,这种方法要含有前面所述的三种方法的益处,而免除他们的缺点。有时公律过多反能容罪恶横行,正如一个国家的法律虽少,苟能严格遵守,比较多而不能遵守,一定管理好得多。所以我与其采取构造逻辑学的许多规律,还不如就找出下面的四条规则,假使我有坚固的决心遵守,就是这四条也就很够了。

第一规则是无论任何事在我未明白认识以前,绝不能承受之为真。这就是说,要很小心地免除在判断中的急促与偏见,只能承受在我们心灵中表现极清楚明白而使我们再不能怀疑的判断。

第二规则为将我在很多部分中所有的困难尽量分析开,使能获得最好的解决。

第三规则为顺着次序引导我们的思想,由最简单的与最容易认识的事物起始,渐渐达到最循序复杂的知识,假定在他们当中彼此不是顺着一个自然的关系。

第四规则为在一切情形中统计愈完全愈好,观察愈普遍愈好,不要遗留一点。

这些推理的长链,简单而且容易,几何学对此似乎常常是达于最困难的证明,使我想象一切事,能在人认识之下,似乎在相同的形式中彼此都有关系;假使我们不愿承受任何事为真实——不是如此的真实,常常保留必然的秩序演绎出结论,由此达于彼,没有如此之远不能使人达到,也没有如此的隐藏不能使人发现。究竟必须是由哪一种事物起始,这在我并没有什么困难,因为我已经知道是由最简单与最容易知道的事物起始。又研究一切以前在科学中寻求真理的那些科学家,只有数学家能够找出些证明,换言之,能够找出些确定与明白的理性,我不怀疑他们是用此相同的方法去研究,同时我也不希望有任何其他的结果,除非我的心灵为真理所滋养已成习惯,对于伪的推理不满意,但是我毫无意思想了解一切这些特别的科学如与数学有相同的名称;但是要知道它们的对象虽不同,在这一点是相同的,即它们所研究的只是表现在这些对象中的各种关系或比例,假使我只在它们的普通方面来研究这些比例,我想这是比较好些,而不去观察它们,在各种对象中,此对象即用来使知识格外容易。在对象上我也一点没有限制它们,因为我能将它们用于一切其他的现象。 (8) 因为要很小心地认识这些比例,有时我必须个别地每个加以研究,有时我仅须记在心里,或者将它们聚在一块,因为要能详细研究它们,我想应当是在线的形式中来描写它们,因为我再不能找到比这个更简单与表现在我的印象与感觉中更清楚的方法。但是要能使我记得住它们,或能了解他们的全体,我必须还要借几个公式来解释它们,不过这些公式是愈短愈好。因为这种目的,所以我必须在解析几何与代数中借来它们最好的,借以改正彼此的错误。 (9)

其实,我敢说我所选择几个规条的确切观察,能使我很容易分辨包括在此二种科学中的一切问题,我用两三个月的时间研究它们,由最简单与最普通的开始,在每一个真理中我发现有一个规则能用来帮助我寻找别的规则,不仅能使我解决许多我以前认为很困难的问题,并且最后能使我决定(我虽然还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在什么范围,能够解决它们。假使你不记得在每一个事物中只能发现一个真理,不论谁他能成功了,他就是知道最多的真理,那或者在你就是太无意味了。例如在儿童中也是相同,儿童学习数学,依照教授的规则去做加法;他一定以为就要人的心灵能知道之数目的总数他都能知道。总结可以说因为方法是教我们跟着真正的秩序,并且一个一个地举出事物中每一个名称,加以研究,并包含一切给予数学规则以确定的东西。

但是在这种方法中使我最满意的是借此我能充分用我的理性于一切事物,虽不能完全至少是尽我所有的力量。除此以外,用了这种方法之后,我觉得我的心灵渐渐习惯了解事物格外清楚,格外精确;并且这种方法不限于任何特别事物,我自己承认这种方法也能用来解决别的科学的困难,正如我用之解决代数的困难一样。并非因此我就敢研究一切表现他们自己的事物,因为此与“方法”所规定的秩序相反。但是要注意他们的原则都应当来自哲学, (10) 虽然在哲学中我不能找到任何的确定,我以为最要紧还是先在哲学中建立确定。并且我以为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又先入之见与偏见是最可怕的,所以在我是23岁还未达到真正成熟年龄的时候,我并不想能在哲学中建立这种确定。我并以为第一我当用很多时间使我自己预备这种工作,即从我的心灵中扫除我在这个时候以前所承认之一切的错误意见,聚集各种经验供给我后来的推理,并使我自己常常应用我以上所述的方法,可以渐渐帮助我增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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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三十年战争(La guerre de Trente ans)。

(2) 即费迪南德(Ferdinand)二世的加冕礼,时在1619年。

(3) 笛卡儿这种学说并不是完全无错误。由历史与经验证明好的制度不见得就是由一个立法者的头脑里来的。如英国的宪法为许多人所颂扬,但是英国的宪法也是由环境的影响与压迫渐渐造成的。笛氏此种学说到18世纪为卢梭(Rousseau)应用到政治上去,即成了大革命。

(4) 笛卡儿想应用他的方法到国家的政府,但又不愿发生革命。不过他已觉得当应用他在思想中找真理的方法到社会上来,换言之,即在科学改造以后,当再来改造国家。

(5)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式的逻辑学只是告诉我们如何由普遍实在推知个别实在,而不能教我们发现新的思想。

(6) 吕勒(Raymond Lulle)生于巴利阿里群岛(Baléares),在1234年,他曾以一种智识的机械方法解决一切的困难。曾以观念或字代替数目,有些与机械相同的计算,正如在今日所见者相同。这是中古经院学派的胜利,一个人不必用字做游戏。

(7) 分析是一个方法,即由一个命题使之达于一个更简单的命题,不过亦可以用严格的推理使简单命题再返于原来命题。这种方法是用在数学里面以解决问题。至于代数亦然,也是用来使一个等号愈简单,直至达到人能解决此等号为止。(参看Duhamel的Méthode dans les sciences de raisonnenient ,第一部分)。

(8) 这种关系的研究笛卡儿称之为普遍的数学(mathématique universelle);这种科学的规则可以移转一切别的科学,特别是在哲学中。

(9) 所谓解析几何(géométrie analytique)就是笛卡儿所要发明的。

(10) 在《方法谈》第6章可以看出笛卡儿怎样证明外界事物的存在。这种证明假定灵魂与上帝的知识,结果除非元学完成,否则物理不能开始。

第3章 由这种方法提出的几个道德规则

最后,这似乎是不够,即在开始再建造我们所住的房屋以前,把房屋拆毁,预备材料,请工程师(或自己做工程师建筑,并很小心地计划),但是我们仍然需要预备一个别的房屋,使我们在建造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可以安居。同样地,我不能使我的行动无所决定,当我的理性强迫我不得不如此判断的时候,并且我要使我的生活能够快乐,我当及时为我自己制造一个道德的规则,这种道德规则仅含有三四个公理,我将一一叙述之。 (1)

第一是服从我们国家的法律与风俗,常常借上帝的恩惠皈依宗教,此种宗教即在我儿童时被教训的,依据最中庸的意见使我指挥一切的事远离太过的事,此种太过的事常常为与我们所接触之最聪明的判断所实行与接受。我开始视我自己的意见为一无所有,因为我想把它们一一加以研究,我曾料定最好是服从靠得住的判断。虽然在中国人、波斯人中与在我们自己中一样,也有这种靠得住的判断,但我以为最好是使我的行为能与我在一块生活者的思想相合。并且因为要确定这些是他们的实在意见,我应当遵守他们所做的,不应当遵守他们所说的,不仅因为在我们腐败的风俗中,很少有人能愿意说他所信仰的,并且因为多数人自己根本上就不知道他们所信仰的,因为我们借思想的动作信仰一件事,与我们知道我们所信仰的是不同的。 (2) 彼此没有关系,这个可以没有其他一个而单独存在。在许多相等接受的意见中,我只选择那最合乎中庸的,因为中庸的意见最适合于实行,并且或者也是最好的(一切太过都有坏的倾向),并也因为能少使我受歧途的迷惑,假使我是错误了,那是我选择了另一极端。并且我以为一切事要是太过,反而多少限制了我们的自由。并不是我将这些法律的价值看低了,因为补救这些微弱灵魂的缺点,法律承认发誓、结合同,借此强迫我们实行我们要达的目的。虽为商业的保障,这种允许也能给予,不过这种商业的计划是完全无关。但是因为我在世界上没有看见一件事是常常不变的。又因为特别在我一方面,我要使我的判断渐渐变好,不要渐渐变坏,我想我要犯一个反对常识的大罪过,因为我在一时赞成过的事,到后来我仍不能不同样赞成,除非这件事已不复存在,或者我已不复如以前那样的重视。

我的第二个公理,在我的行动中是格外坚固格外决定,并且不服从少忠实,多疑惑的意见,假使它们比较确实无疑,我即将决定它们。在这个情形中,我当服从旅行家的例子,他们觉得他们自己迷在深树林中,知道他们不应这边跑跑,那边跑跑,也不应当停在一个地方,但是他们应当一直向一个方向继续走去,不要因为任何一点理由改变自己的方针,虽然这即使是在开始的时候为唯一的机会能够决定他们在他们的选择中。由这种方法,他们虽或不能达到恰好他们所要到的地方,至少他们总能达到一个终点,这比较留在树林中间好得多。生活的行动亦复相同,常常不能允许一点延迟,这是很确定,即当超过我们分辨意见的力量的时候(此种意见载有最真的真理),我们应当服从最或然的意见;虽然我们以为在一个意见中比较在另一个意见中没有较大的或然性,我们至少应当决心服从一个特别的意见,并且以后即视之不能再怀疑在实行的关系中,而视之为极真实,极确定,正如理性使我们决定是如此的。所以这种原很能使我脱离烦恼与懊悔,此常常影响心灵,激动那些微弱与摇动者的良心,他们在今日认为是好的事而实行之,后来又认为是坏事了。 (3)

我的第三个公理是常常要征服我自己,不是征服命运,要改变我的欲望,不是改变世界的秩序,并且大概要使我相信除了我们自己的思想以外,没有一件东西能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以内;所以当我们用尽力量注意我们以外的事时,坏的结果在我们方面仍绝对不能免。这唯一阻止我希望在将来能有在我现在获得以外的东西,所以能使我知足。我们的意志自然不能希望任何东西,除非我们的理智能表现有几分达到的可能, (4) 假使我们想一切好的东西,此在我们以外,并在我们的权力以外,我们得不到这些好的东西,一定不觉得懊悔,这正如我们不能具有中国或墨西哥的王位,就觉得这是我们的不满足。同样地,除了需要以外,即无所谓道德,一个人正当有病的时候,绝不想身体强健,正在狱中的时候,绝不想享受种种自由,正如我们现在不希望我们的身体是由碎的金刚石所做成,或希望能像鸟雀一样有两个翅膀能飞。要想一个人能有这种观点的习惯去看一切事,必须有很长久的练习与常常反复的默想,我相信只能由此可以找出这些哲学家的秘密, (5) 即他们在古代能够脱离了命运的领域而自由,或轻视困苦与贫穷,为他们的快乐与上帝相争。因为他们自己不停考虑自然给予他们的限制,他们遂完全相信除了思想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在他们的权力以内。只有这种信仰能阻止他们不必再希望别的东西了。他们能绝对具有他们的思想,他们就有理由能使他们自己更为丰富,更为有力,并且比别人更为自由,更为快乐,无论别人受自然或命运如何的恩惠,假使要缺乏这种哲学,绝不能达到他们所要达的目的。

最后,为结束此道德的规则,我觉得我当对于人在此生活中各种职业加以观察,以便选择出最好的。别人的职业如何我不愿多嘴,我想我只能说我自己所从事的一种,我用我完全一生培养我的理性,尽我的能力依照我以上所述的方法增进我对于真理的知识。自从开始用这种方法,我的经验极为满意,我不相信任何弱者或天真无知者在这生活中能够寻到这种方法,由这种方法每天可以发现些真理,在我以为这些真理是很重要,虽然他人通常多半不知道。我已有的这种满意充满在我的心灵中,其余的一切都不能摇动我一点。此外,如以上所述的三个公理,其基础只是建筑在这种计划上面,即我以前为继续教训我自己所形成的计划。因为自从上帝给我们每一个人以分辨真伪的光明,我不相信我应当以承受他人所主张的意见满足我自己,除非我能考察我自己判断的应用,在适当的时候研究它们;我也不主张我自己很少脱离以下的意见,虽然我不想失去机会去找最高的意见,假使这些意见存在;最后,我更不能限制我的欲望,也不能常常满足,假使我不跟着一条路,由这条路我想我一定能获得一切的知识,并且我想我一定也能获得在我权力以内的一切最好的东西。我们的意志既不强迫我们跟着任何东西,也不强迫我们脱离任何东西,除非我们的理解已表现出这个东西是好或是坏,最好的判断是产生最好的行为 (6) ——这就是说,一切道德与一切其他好的东西都能获得。当一个人以为这一点已达到了,他就不会不满足。

在使我承认这些公理以后,并将它们置于宗教的(或信仰的)真理的一面(这在我的信条中常常占第一地位),我想这和我其余别的意见一样,总算平安地把我自己混瞒过了。因为我十分希望我的目的能够成功达到,还是出去与人交接比较一人老是关闭在一间暖房子里面好得多,虽然在一间小房子里能让我思想,所以我不等待冬天完了,我再让我自己出去旅行。在以后的九年当中,我一点事都没有做,只是这儿跑跑,那儿跑跑,在这个世界所演的戏剧中,与其说我是一个演戏的人,还不及说我是一个看戏的人。特别是想到每一件使我怀疑的事体,并给我以思想错误的机会,所以我能在我的心灵中掘出以前所承受的一切过错。这儿千万不能误会,我并不是模仿怀疑论者, (7) 他们是为怀疑而怀疑,所以他们自命往往是不确定;至于我的计划刚刚相反,我的怀疑是为使我能得好的确定理由,我不要沙土为的是要寻找泥石。在这种工作中,我似乎有很好的成功,因为我想发现我所研究命题的错误或不确定,不是借无力的猜想,而是借清楚与确定的推理,我没有遇见如此可疑的东西,即我不能由此抽出确定的结论,假使这仅是推理,那将不能含有一点确定。正如拆去旧的房屋,我们多半保存剩下的断瓦残砖,为建造另一个房屋之用,所以我扫除这些我认为根基不好的意见,由我的许多观察与经验,再用来建造更确定的意见。不仅乎此,我并继续练习设立为我用的方法;除了我很小心依照公理引导我一切的思想以外,我并留些时间时时依照我的方法使我自己解决数学的问题,或者解决属于别的科学的别的问题,我能使之与数学问题相同,使之与别的科学(我以为这些科学不十分稳固)的一切原则分开。你可以在这本书 (8) 中所陈述的许多例子看出来他们的结果。所以表面上生活没有什么比这些人不同,他们除了在平静与天真中消磨他们的生活以外,没有别的职务,把快乐与罪恶分开,并且他们因为享受他们的闲暇,用他们一切好的与天真的消遣,我不能停止实行我的计划,或者对于我真理的研究更有益,假使我只是读书或与文人相交际。

这九年的光阴就是如此渡过去了,对于学者所争论的困难我未能参与任何确定的一部分,或者开始寻找任何比较普通更确定的哲学基础。有许多具有最好智慧的人在我以前已试过这样相同的工作,但在我看来,他们都没有成功,因此使我想象这种工作是很难,几乎令我不敢担任,假使不是我发现到处有人说我已经达到这种工作的目的。我不能告诉他们根据什么,有这种意见;假使在我的谈论中能稍有贡献,这也是因为我自己忏悔无知反而比较那些自己认为有点研究的得到益处。或者也因为我能使我的理性怀疑许多他人认为确定的东西,并且也曾未夸口过任何哲学的系统。但是我有一个诚实的心灵不愿获得意外的夸奖,所以我想我当在我的能力以内用种种方法不辜负我所获得的名誉。整整八年过去了,我有一种愿望要使我自己决心远离一切能有交际的地方,去退隐到一个像这样安静的地方, (9) 在这个地方经过一个很长久的战争立定了如此的秩序,即在那儿维持的军队仅是用来使居民在最安定的状态下享受和平的效果;在这个地方,我虽在一个极活动人民的群众中,他们多半只顾他们自己的事,很少对于别人的事有好奇心,并且不少有最繁华城市的便利,我仍然是过着寂寞的生活,好像退隐在最远的沙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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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笛卡儿此处所述之道德规则,有人或以为并非确定,因为假使看他的信札,知他对于此问题无若何兴趣,但是在笛氏给伊丽莎白的信(Lettres de la princesse Elizabeth)中,可以知道他对此问题的兴趣;在道德方面,他似乎特别是接近于斯多亚派(Stoiciens)的思想。

(2) 笛卡儿对于论信仰的学说很特别,完全是依赖于意志,参看他的Méditation 第4节。

(3) 此条道德规则像下一条一样,或者是受斯多亚派的影响。

(4) 依笛卡儿说,意志绝不能与理智分开,我们绝不能对于无任何观念的东西想要。但我们对于一个观念不清楚的东西可以要(或可以希望)。故意志不能与理智(或理解)分开,详细可以看笛氏Méditation 第4节。

(5) 这些哲学家即指斯多亚派。

(6) 这一点笛卡儿与苏格拉底(Socrate)及柏拉图(Plato)均相同;因为他们亦主张“道德即知识”。

(7) 此处极为重要,有人以为笛卡儿为怀疑论者,此为极大错误,其实笛氏系以怀疑为方法,而达其不怀疑之目的,故此处所言为笛氏学说之真正态度。

(8) Dioptrique , Météores ,与Géométrie 在出版时曾与《方法谈》为书本书。

(9) 笛卡儿在1629年退隐于荷兰。

第4章 理性证明上帝与人类灵魂的存在或元学的基础

我不知道我应当怎样告诉你我在那儿所做的第一次默想,这些默想是太玄妙与太异常,也许不能使人人相信。然而同时为使人能判断我所建立的基础是否稳固,所以我觉得我自己对于它们必须有相当的陈述。在一个很长的时候,我即注意到有时在公共的生活中大家所遵从的意见,他们认为最无可疑的,而实际上是最不确定的,如我在以上所说的。 (1) 但是因为在这种情形中,我想要我自己完全去求真理,必须要自相反的方面下手,要把我想象中认为无可疑的东西,都绝对加以拒绝,视为完全不真实的东西,而后再看在我的信仰中所遗留下来的东西是不是完全确定。因为感觉有时欺骗我们,所以我想假定由感觉引起我们想象的东西不是像它们原来的一样,又因为有许多人在他们的推理中欺骗他们自己而堕入于谬论中,虽关于几何学中最简单的事也是如此,并说我之陷于错误与任何他人相同,所以我把我以前承受的一切理性都视为非真实的。还有一切相同的思想与概念,在我们醒的时候有,在我们睡了做梦的时候也可以有,但它们无论在醒的时候或做梦的时候都不是真的,因此我承认凡进入我心灵中一切的事体都不见得比我梦中的幻象为真。 (2) 但以后我立即注意到当我想一切事都不是真实的时候,这个我想的“我”总应当是真实的,并且我注意到这个真理,即“我思故我在” (3) 是如此的确实,凡一切怀疑论者所用之最厉害的假设都不能摇动这个真理,故最后我毫无迟疑地即承受这个真理为我所求的哲学的第一原则。

要详细研究我是什么,我想我能够知道我是没有身体,并且没有世界,也没有地方,我是在那儿;但是不能因此就不能知道我。相反,由这种事实,即我想怀疑别的事物的真理,就很能明白地与确定地说我是存在;反过来说,假使我停止思想,即使我曾想象过其他的一切都实在存在,但我没有理由想我是存在。从我知道我是一个本质,这个本质的完全性质是思想, (4) 并且我的存在无需任何空间,也不依赖于任何物质的东西;所以这个“我”,换言之,即我之所以为我的这个灵魂,是完全与身体不同,并且灵魂比较身体更容易知道; (5) 虽然假使身体是没有了,灵魂将仍不失其为灵魂。

在这个以后,我应讨论在一个命题中怎样是真实是确定;因为我已发现了我知道这样一个东西,我想我也应当知道这个确定所包含的是什么。所谓“我思故我在”这句话不能就使我们有一个真实的确定,除非能清楚明白地知道思想必是存在,所以不能不达到这个结论,即按照通例,凡是我们能清楚明白地知道的都是真实的——然而,记住要确定我们清楚明白的知,尚有多少困难。 (6)

由此再对于我疑的事实加以反省,结果,我的存在并不是十分完全(因为我明白知比较疑固然更完全),所以我决心再研究从何处我能思想比较我更完全的东西;我明白承认这种概念一定是在实际上更完全的自然之前。至于在我以外,我还有别的许多东西的思想,如天、地、光、热,以及千千万万别的东西,要知它们是从何处来的,这倒没有很多的困难,因为在它们当中似乎没有东西能使它们超过我,我相信假使它们是真实的,它们是依赖于我的性质,只要是这种性质具有相当的完全;假使它们不是真实的,那我即认它们为没有,换言之,即它们在我中,因为在我的性质中缺乏某些东西。但是这不能应用到比我自己更完全的一个存在的观念上,因为视此观念为没有显然不可能;并且要说较多的完全是由于较少的完全的结果而来与依赖于较少的完全,这正如说有些东西是在“没有”以前就有的是一样矛盾可笑,要认为解释我自己这也同样的不可能。由此说来,在我当中的自然实在比较我自己更为完全,并且这种自然在其本身内更有十分的完全,几乎使我不能有一个观念来形容,真正要用一个词说出,即是所谓上帝。 (7) 自从我知道有些完全为我所不能具有,所以我在存在中不是唯一的东西(我在这儿随便用了中古经院派的名词);但是必须有一个比较更完全的东西为我所依靠,或者由此我能获得我所有的。假使我只是单独的存在,与任何别人不生关系,所以我自己应当有存在的一切完全,虽然我参加在这个完全里面只有很小的范围,因为相同的理由,我应当能有我缺乏的一切其余的东西。因此我自己应当是无限,永久,不变,全知,全能,并且,最后,我应当有上帝所有的一切完全。因为要追求我刚才所行的推理,因为要就我的性质的能力范围以内知道上帝,我只有考虑这一切的事体,在我自己中我寻出这一切事体的观念,不论这个是否完全具有它们。我承认它们当中指示不完全的没有一个是在上帝里面,但是一切别是表现;我知道怀疑,无常,疯狂以及与此相等的东西都是不能在上帝里面,我自是喜欢没有它们。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感觉的与形体的观念,虽然假定我是在梦中,我所见的或想象的都是假的,同时我不能否认这些观念实在是在我的思想中。但是因为我在我自己很清楚认识智识的性质与身体的性质不同,并知道一切的组织都有互相依赖的证明,这种依赖显然是不完全,故我的结论是假使在上帝中是由这两种性质组织成的,那是不完全的,所以上帝不是由此两种性质组织成的。然而,假使在世界中有任何物体,或有任何智慧,或别的不完满的东西,它们的存在一定要依靠于上帝的权力,换言之,要没有上帝它们一刻都不能存在。

在此以后,我还想再寻找别的真理,我把几何学家的对象放在我的前面,我认此对象为继续的体,或为在长度或深度上扩展至无限的空间,此可以分成许多不同的部分,并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形式或大小,并可以用种种方法可以移动或转移它们(因为凡此一切几何学家均假定为他们思想的对象),我曾浏览过几个最简单的证明,并注意到每人对于这些证明所贡献的最大确定,唯一根据于他们认为清楚的事实,按照我上面所建立的规则,我并注意到在它们当中没有一件事能使我承认它们的对象的存在。例如,假使我假定一个三角形,三角之和一定等于两个直角;但是没有任何理由要使我承认一定有这样一个三角形存在,并且相反,再复返回来研究我有一个完全存在的观念,我觉得在这种情形中,存在包含于这种观念中正如三角之和等于二直角是包含在一个三角形中一样;或者在一个平面圆形的观念中,在平面上各点与其中心点均为等距离是与上面所说一样的,或者比较更为清楚。故结果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具有完全存在的上帝,他的存在,正如几何证明的清楚明白是相同的。

许多人觉得他们自己很难知道真理,甚至于很难知道他们自己灵魂的性质,这是因为他们从没有将他们的心灵提起在感觉的事物之上,并且他们不习惯考虑任何事体,只是想象事体,这是思想的一种形式,特别适合于物质事物,凡是一切对于他们不能想象的东西,似乎在他们都是不能了解的。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即在中古经院学派中哲学家可都持此为一种公理,即在知识了解中没有东西不是先在感觉中的,上帝与灵魂的观念当然无疑绝不在这里面。在我以为那些想用想象来了解这些观念的人,他们正如想用眼睛来听声音或嗅味道一样,除非有这种区别,即视觉比较嗅觉或听觉对于其对象的真理不能给吾人以较少的确定,既非我们想象,亦非我们感觉能使我们确定任何东西,假使没有我们智识的干涉。

假使仍有任何人还不能使他们自己相信上帝与他们灵魂的存在,他们凭借的理由我在上面已说过了,我想他们应当知道一切别的东西他们或者以为是比较更确定的(如具有一个身体,有星,地球等等),实际上恐怕更不确定。虽然我们对于这些事有一个道德的确定, (8) 我们如再怀疑他们固然未免太过,然而同时没有一个人(除非他缺乏理性),能否认(当一个元学的确定是在问题中的时候)我们有一个很充足的原因说我们没有完全的确定,由这种事实更可以证明,当睡眠的时候,我们同样想象出我们有另外一个身体,我们看见另外别的星与别的地球,虽然实际上没有任何东西。因此有一个问题,即我们如何知道在梦中的思想比较在醒的时候的思想愈不真实?并且常常知道前者的思想并不比后者的思想更少活跃。虽然最聪敏的心灵研究物质能如他所愿,然而我不相信他们能有很充足的理由,除去这种疑问,除非他们假定上帝的存在。因为第一即我刚才所建立的规则,所谓我们对于一切事要能很清楚明白地知道,这些事就是真实的,只因为上帝是存在;这些事才是确定的,上帝是一个完全的存在,在我们当中的一切都是由上帝而来。由此可以知道我们的观念凡是清楚明白的,即是来自上帝之实在事物的观念,并且也只有清楚明白的观念才是真的。所以我们虽有许多观念是伪的,但它们之所以为伪即因为它们是混杂不清的,因为它是属于消极的(或没有),换言之,这些观念在我们当中所以是混杂不清的,只因为我们是不完全的。这是很明白的,即由上帝而来之错误或不完全的观念,其可憎并不减于由没有(或消极)而来之真实或完全的观念。但是假使我们不知道在我们当中一切的实在与真理是来自一个完全与无限的存在,那么无论我们的观念如何清楚明白,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使我们自己承认他们有真实的完全。

但是在上帝与灵魂的知识使我们确定这种规则以后,这是很容易明白我们在睡眠中所想象的梦,绝不能使我们对于在醒时之思想的真理有一点怀疑。 (9) 虽在梦中我们也能有像几何学家发现新证明一样很清楚的观念,所以睡眠的事实有时并不与真理相矛盾。至于在我们梦中所有最普通的错误(梦常含有各种事物的表现正如外面感觉所表现的一样),并不能给我们对于这些观念的真理有怀疑的机会,因为我们虽不在梦中也能常常受骗,正如那些有黄疸病的人看见东西都是黄的,又如天上各种星体因为很远,所以我们看见的比它们原来的不知小多少。最后,不论我们是醒着或是睡着,除了我们的理性的证据以外,绝不能让我们自己信服。一定要注意,我所谓理性并非我们的想象,也非我们的感觉;正如我们看见太阳很清楚,但不能因此我们即判断说太阳的大小即如我们所看见的一样;同样,我们也可以很清楚地想象一个狮子头长在一只羊的身上,但不一定说这个东西就存在。因为理性不能主张凡是我们看见的或是想象的都即是真理,但是这是很清楚地告诉我们说我们一切的观念必须有些真理的基础。否则为一切完全与真理的上帝不能将这些观念放在我们当中。因为在睡的时候与在醒的时候一样我们的推理绝不是如此明白,也不是如此完全,虽然我们的想象有时是极活跃,极精确,或者更不止此,理性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思想不能完全真实,因为我们不是十分完全的,我们思想所有的真理在醒的经验中是不错误些,比较在睡的经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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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看《方法谈》第3章论道德的公理。

(2) 在第一个沉思中笛卡儿曾详细发挥此意。

(3) 此句之拉丁原文为:Cogito ergo sum。

(4) 笛卡儿区别“思”与“积”为两个极端的不同,这是很可注意的,因为这是他的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点。

(5) 说灵魂比较身体容易知道,可以参看第二个沉思。

(6) 此处笛卡儿用“清楚明白”(distinctement)这个词,而不用证据或证明(L'évidence)这个词,因为证据这个词笛氏专为纯粹智识或元学之用,一点没有感觉的或物理的意思。

(7) 上帝的存在在第三个沉思中有比此处更详细的证明。

(8) 笛卡儿曾分道德确定与元学确定为二,前者是规定我们的风俗习惯;后者是告诉任何思想是不可能,除非我们对于此事加以判断。

(9) 关于梦与醒时的详细区别可以参看第六个沉思。

第5章 物理问题的次序

我现在很愿意表现出真理的完全线索,即我在以前引申而来的线索,但是要谈到此种真理的线索,必须说到学者中所争论的许多事体,我不愿意因他们来扰乱我自己,所以我想仍是暂守缄默为佳。 (1) 我只大概说一说这些真理是什么,因为要让给那些最聪敏的人去判断再详细说出他们是否对于公众有用。我仍时时坚持我以前的决定,除了我用来证明上帝与灵魂的原则以外,我没有假定任何别的原则,除了像几何学家以前所有的证明一样清楚明白以外,我不承认任何事是真实的。然而我敢说不仅我能在哲学中常常所讨论的一切主要困难里面获得短时间满意的方法,并且我也遵守上帝在自然中所建立之一定的公律,并由此上帝在我们的心灵中印下这种观念, (2) 即在详细思想事物以后,我们不能怀疑在一切存在中或在世界中所精确观察的事物。并且进一步我考虑了这些公律的结果,我似乎发现了许多比我以前所知道或希望知道更有用与更重要的真理。

但是因为我想在一本书中 (3) 解释这些真理最重要的地方,因为种种考虑阻止我出版此书,现在为使人能知道他们,所以我只得在此处将此书所含有的作一个简单的节要。在我开始写此书以前,我曾计划把我自己所知道关于物质事物的性质完全包括在里面。然而正如一个画家在一个平面的书上不能把一个立体的各方面都表现出来,只能选择一部分最重要的,使之成为阳的一面,其余别的成为阴的一面,使人能由前者看出后者,所以我怕不能把在我心中的一切都放在我的这本书里面,我只能将我的关于光学的概念完全陈述出来。后来当机会有了,我决心再讨论太阳与恒星,因为光几乎完全是由它们来的;又讨论天体,因为它们能传达光;又讨论行星、彗星与地球,因为它们能反射光;并特别讨论地球上的一切物体,因为它们或有色、或透明、或发光;最后,我讨论人,因为他是一切的旁观者。因为要想将这一切论点放在背阴的一面,能使我自由发表它们, (4) 不必一定要采取或排斥一切学者所承受的意见,我决计将这个世界的一切留给他们争论,只说一个新世界所发生的一切,假使上帝现在创造这个新的世界,在一个想象的空间中,物质很能造成这个空间,假使上帝没有一点次序乱动这种物质的各部分,故结果成了一个混乱的世界,如诗人所杜撰的一样,故最后他的工作在平常方法中仅赖与自然的和合,使自然依照他(上帝)所建立的公律而动作。所以,开始我描写这种物质,并想在这种方法中来表现这种物质,即在我以为在世界中没有东西再比这更清楚或更易了解, (5) 除了我刚才所说的上帝与灵魂。并且我进而承认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中古世代经院学派所争论的形式或性质, (6) 也没有任何对于心灵不适合的知识,使人能假装着不知道。我再指明什么是自然律;将我的理性不根据于任何原则除了上帝的无限完全,我想证明人能疑惑的一切,并告诉他们是这一种性质,虽上帝另造别的世界,但他不能创造任何为自然律所不能观察的世界。在此以后,我当告诉如何由这种混乱所构成的一大部分的物质,必须依照这些公律使其自己排列成与我们天体相同的形式;如何同时这物质的一部分一定形成一个地球、行星、彗星、太阳与恒星,等等。扩大光的题目,我在此处详细解释光的性质,此可以在太阳与星中寻到,并解释光如何由一瞬间经过天体的无限空间,光如何由行星与彗星反射到地球上。此外我还论到许多事,如本质、位置、运动,以及这些天体与星的一切不同性质,所以我想我已经说得很清楚,在属于我们这个系统的天体与星中没有东西能够看见,这一定不与(或至少可以不与)在我所描述的系统中的那些天体与星相同。由这点我特别要说到地球,虽然我曾假定上帝没有放任何重量在物质中——组成地球的物质,但我将告诉如何地球的各部分仍能吸引到地球的中心;在地球面上的空气与水,天体与星的排列,特别是月亮,如何一定引起海潮的起落,此与在我们的海洋中所观察的是相同,此外如水与空气一定是自东往西流,此在回归线中亦可以看到。我也告诉在地球中的江海山泉是如何由自然形成的;金属如何来到矿的里面,植物如何生长在田野间;总之,一切混合体或化合体是如何造成的。因为我知道除了火以外没有东西能生光,除了星以外在别的事物中我将光的性质研究得很清楚,光是如何形成的,是如何滋养的,有时如何只有热而无光,又有时只有光而无热;我也可以告诉如何各种不同的性质与体由光生出不同的颜色,又如何在这些体中有些是液体,有些是固体,又如何一切东西都能化成灰与烟,最后这些灰又如何因紧缩作用变成透明的光片。因为由灰变成光片在我以为与自然中别的变化一样惊奇,所以我特别喜欢叙述这种变化。

同时我不愿意由这些事实推论这个世界的创造就与我所描写的世界是相同的;因为这是很可能,即在开始的时候上帝即使世界是像这样的。但是这是确定的,即神学家都一致承认他(上帝)现在保存世界的动作正如他(上帝)以前创造这个世界的动作。在这种情形中,虽然上帝在开始的时候只给这个世界以混乱,但是自然律一成立以后,上帝即凭借他的帮助使自然循着其自己的习惯而活动,我们不要为创造的神话所惑,十分相信只由这种方法,一切纯粹物质的东西经过很长的时候即渐渐变成像我们现在所看见的一样;当我们看它们是渐渐形成的时候,它们的性质就更容易了解,比较看它们在开始的时候就是完全无缺。

在我叙述无生物与植物以后,我进而讨论动物,特别是讨论人。但是因为我的知识还不能够使我能说人与说别的其余的东西一样,换言之,不能由原因证明结果,不能使人知道怎样开始与怎么情形自然应当产生它们,我只得暂以假定上帝造成完全像我们一样的人的身体为满足,在外形的四肢正如内部有机的组织相同,除了我以上所述的物质不用任何其他别的物质,在开始也没置入任何理性的灵魂,也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如用来为生长或感觉的灵魂;除非上帝在人心里点着了无光的火,如我以前所说的,这与把干草烧着了,在草干以前封闭着相比,我寻不出有什么区别,这与新酒能起泡,而让酒在果子里面去发酵是一样的。因为我研究在这个身体中与此假定相符合的作用,我觉得我能找到一切存在于我们当中除了我们思想的能力,换言之,即结果没有我们的灵魂,即我们这一部分与身体不同,即如刚才所说这一部分的性质是思想,在动物身体中没有理性,故在动物身体中的作用可以说与我们自己的身体作用是相同。在这些作用中我不能寻出任何作用(依靠思想)只是属于我们的,因为我们是人;但当上帝给人以理性的灵魂,并在一种特别方法中他(上帝)把这种灵魂与身体相联结,而后我才知道他们的一切。

但是因为要使人知道我如何讨论此事体,我想在此处开始解释心与血脉的运动,此为最初与最普通的运动,在动物中可以观察到,可以给我们很容易的方法来判断我们应当怎样想其余的一切。因为要使人了解我说的这些事实少些困难,我应当像没有研究过解剖学的人,在未读解剖学以前先将有些哺乳动物的心切开放在他们眼前(因为这是与人的心完全一样),并证明在心的里面有两个心房。第一个心房在右边,在这个心房里面有两条大的管子,即所谓心室,这是主要收藏血的地方,这好像树干一样,在身体中其余别的血管就是树枝;又有血管名动脉血管,这个名称实在不好,只是因为这是一个跳动的血管,这个血管以心为来源,由心流出后即分出许多枝,再分出流于全体的肺部。第二个心房在左边,在这个心房里面也有两条管子,这两条管子比较前面所说的两条或者更大些,这就是静脉血管,这个名称也不好,只是因为这个血管是来自肺,并分成许多枝,与动脉血管互相错综,又有所谓气管,即是我们经过此管呼吸空气的,也与这些血管相连;还有所谓大动脉是来自心里面,分布其分支于全身体。我仍愿小心地说此外尚有十一个小薄膜,像很多的门一样,可以开关在两个心房中的四条血管。有三个是在心室的进口,它们安排得很好,一点不会阻止血管中所含的血流入到右心房,而能恰好阻止血往外流。又有三个在动脉血管的进口,这三个薄膜的安排又另是一样,使血能由此管进肺里面去,但不能使已在肺里面的血,再回到此动脉血管中。此外还有两个在静脉血管的进口,这是使肺里面的血流入左心房,而不使血再回流;还有三个在大动脉的进口,这是使血由心里流出去而不使之再回来。为什么薄膜的数目恰好是十一个,这并没有什么别的理由,除了因为静脉血管的薄膜是椭圆形的,所以只需两个就够关闭好,其余别的血管都是圆形的,所以必需三个才能关闭好。我进一步要读者知道大动脉与动脉比较静脉与心室血管更为坚硬;后面两个血管在入心以前就扩张开,形成两个口袋的形式,即称之为心耳,心耳的构造在筋肉上与血管相同;又在心里面比较身体任何别的部分为热;最后,这种热能使到腔内的一点一滴的血膨胀,正如普通的液体滴在热的瓶里面一样。

在此以后,我想无须再说什么来解释心的运动,除非当心腔内血不充满的时候,由心室血管中流入右腔,与静脉血管中流入左腔,流入的血常常充满了这两个腔,满到使血入于心脏的口门都不能关闭。但是当两路的血各流入于心的左右腔,这些血都膨胀得很大,因为它们流进去的口门很宽,它们所由来的血管充满了血,又因为心里面有热,所以这些血一流到心里面就变稀薄了并且膨胀。因此使全心都发生膨胀,这些血就向前走动,并将两个血管中的五个小门都关闭,以阻止再多的血流入到心脏里面去;他们就渐渐变稀薄,冲开另外两个血管中的六个小门,因此引起动脉与大动脉膨胀,这种膨胀与心的膨胀几乎是同时的。血一流到大动脉与动脉里以后,立即就收缩了,这因为血进了血管就变冷了;六个小门又再关闭,静脉与心室血管的五个小门又再开,又输入别的血到心脏里面,使心脏与动脉再膨胀,如此循环不已。因为入心脏的血经过两个所谓心耳,所以心耳的运动与心脏的运动相反,当心脏膨胀的时候,心耳收缩。因为那些不知道数学证明力量的人,并且不习惯区别真实的理性与仅为或然的理性的人,他们就不当否认无研究的说话,我想使他们认识这种事实,即我刚才所解释的这种运动,由机体的性质说这是必然有的,这在心中我们可以用肉眼看见,至于热度我们可以用手指感觉到,至于血的性质我们也可以由经验知道,这正如钟表之均衡与车轮的形式,情境与力量相同。

但是我们要问血如此继续不断流到心脏里面,如何无流尽的一天,又血管如何不过于充满了血,因为流到心里面的血都要经过血管,我现在只借一个英国的医生 (7) 的话来回答,他在这方面的功绩实在是不小,并且他第一个告诉我们说在血管的终端有许多小的管子,由此它们一方面可以接受心里来的血,一方面可以输送到血管的各分支里面去,而后再回到心脏里面,因此血液的流是永远循环不断的。他用外科医生的普通经验证明这种血液循环是很清楚的,例如他们将臂膀不松不紧地捆扎起来,在捆扎的下面把血管割开,这时候血流的比较没有捆扎的时候一定更多;然而要是在捆扎的上面将血管割开,或捆扎得太紧,这时候结果则适得其反。因为这是很清楚,即当捆扎不松不紧的时候,虽然能阻止血(已在手臂血管中)由静脉血管再回到心脏,但是不能阻止由心脏再出来的血,因为这是动脉血管而位于静脉血管之下,并且血管壁很坚强,不容易被压;并且心脏的血由动脉流出到手臂力量比较手臂的血由静脉回到心脏大得多。因为这种血系由手臂上静脉的割口流出,所以在捆扎的底下必须仍有血经过,换言之,即有血流过达于手臂的终端,血由动脉经过此而达于彼端。这个医学家又清楚证明这个真理,即他所说的血的道路,有许多小的薄膜顺着血道布置在各种不同的地方,这些薄膜不允许血经过身体的中间而达于极端,而仅允许血由极端回到心里面;并且由试验可以证明在身体中一切的血,在很短的时间借一个简单的动脉管由身体中出来,如这个动脉管已被割断,虽靠近心的地方捆扎很紧,并且将在心脏与捆扎间割断,但血仍然流出,所以没有任何理由假定说由心脏流出的血流到任何别的地方,但不流入于心脏。

但是还有许多别的事证明血的运动的真原因是如我以上所说的。第一,由静脉与由动脉流出的血之区别可以由这种事实看出,即变稀薄与所谓滴入心中,在血刚离开心脏以后(即当在动脉管中的时候)比较在血刚进心脏以前(即在静脉管中)更为活跃,更为温暖。假使我们一加注意,即知此种区别并不是十分明白,除非是在心的近处,离开心脏较远的那些部分这种区别就不很明显。其次,动脉管与大动脉管组成的坚固壁垒,很足以表示血冲动这两个管子的力量比较在静脉管中为大。为什么心脏的左腔与大动脉管比较右腔与动脉管大而且宽,假使不是经过心脏仅在肺里面的静脉血管比较刚在心室流出的血更为活跃,更易稀薄?在验脉的时候医生发现的是什么,除非他依照血液变化的性质能知道血液因心脏的热多少变稀薄了,多少比较以前更快了?现在假使我们要问这种热如何流通到别的部分去,如身体的四肢,不是一定要承认这是因为血的关系,血经过心脏受了热后再将之传播于全身体?在身体的任何部分要将血流尽了,同时那一部分的热也将消灭了;虽然心像烧红的铁一样的热,但也不能使手与足如实际这样的热,除非心能继续不断供给手足以新的血。我们进一步可以了解呼吸的真正用处,即能使新鲜空气进入肺,将由心的右腔来到肺里面的血,即已经变成稀薄,所谓变成蒸汽的血,再使之成为浓厚的,使之在未入心的右腔以前变成血,不经此种步骤,血即不适宜变成火的燃料。由这种情形我们也能证明,即没有肺的动物在它的心中也有一个腔,并且如在母亲胎中的婴儿尚无呼吸作用,但是血仍能由心室而流入心的左腔,其道路只是由动脉血管而入大动脉,不再经过肺。假使心不由动脉管输送热到胃里面,不输入血中的流质至胃中帮助消化已在胃中的食物,那胃如何能有消化作用?假使我们研究血滴入心里每天不止一二百次,那由食物的汁变成血的动作不是容易了解了吗?假使我们能说已变稀薄的血能有力量经过心脏而达于动脉的极端,使有些血在它们所喜欢的地方即存留在那儿,在它们所不喜欢的地方即流开了;假使我们能说依照小毛孔的情境或形式或小的样子(这是他们遇到的),所以有的血只是流到某一部分,而不流到别的部分,正如各种不同的筛子能分出许多不同的谷,那还再需要什么来解释滋养的方法与在身体中各种不同脾气的产生?最后,在这一切中最使人注意的是动物精神的发生,这好像一种很刁怪的风,或者好像一种很纯洁很活跃的火焰,这种火焰继续不断由心到脑筋,再由神经达于筋肉,因此给四肢以运动的力量。不必需再假定任何别的原因来解释最活动最能钻的血是如何最适宜构造这种精神,只是到脑筋里面去,而不到别的地方去,动脉由心输送血到脑筋是一条最直接的线,并且依照机械律,此与自然相等,当许多东西趋向于一相同点的时候,在这儿没有地方能全体容纳的时候(如血的分子由心的左腔流出,并都趋向于脑筋),只有最弱与最不活动的一部分为较强的所驱逐,最后只是较强的一部分达到目的。

这一切事体在我的《论世界》(Traité du monde 见本章第一段注一)中曾详细解释过,此书我以前预备想出版的。以后我在那儿表示过人的身体的神经与筋肉的构造,在这里面包含的动物精神能有力量运动四肢,正如动物头,在砍去以后一刻工夫,仍可以动并能咬啮,虽然头已不是活的了;在脑筋中引起醒,睡眠与梦的必然变化;属于外界物体的光、声、嗅、味、热,以及一切别的性质如何能借感觉的介绍在脑筋上印有各种的观念;饿、渴以及一切别的内部情感如何能传达其印象到脑筋;应当注意所谓“常识”,这些观念即由此而被接受,保留这些观念的记忆是什么意义,还有在各种不同方法中能改变观念,使它们成为新的观念的想象也是什么意义,又同样想象分散动物精神于筋肉,能引起身体的各部分作种种不同的运动,能使它们适合于表现在感觉上的外物,并适合于身体内部的情感,虽无意志为之指挥我们也能运动。此在这些人一点不以为异,即他们知道能由人力做成各种不同的机械运动,如与在每一个动物身体中的许多骨头、筋肉、神经、动脉、静脉相比较,除了很少的一部分外,多半是与人造的机器作用相同。身体既被视为一机器,不过这个机器由上帝手中造出,就造得很巧妙,各部分都安排很好,并且在身体本身内还有很令人惊奇的运动,比较人能发明的任何机器更为巧妙。此处我特别不愿意说出假使有这样一种机器,具有一个猴子与别种无理性的动物的外形与组织,我们没有任何方法来确定这些机器不能与这些动物有相同的性质。在另一方面,假使有机器能与我们身体有相同的形式,并能模仿我们的行为,我们可以有两个很确定的标准,由此承认它们无论如何不是真实的人。第一是它们绝不能用语言或他种符号像我们人一样,把我们的思想记下为别人的方便。我们当然明白一个机器也能构造得说话,并且对于一种行为甚至于也能反应,能使在其组织中发生变化;例如这种机器在一特别部分被触动,就能回答我们对于这种机器所要说的话;假使要触动另一部分,机器就能解释其被伤害的,等等。但是机器绝不能有很复杂的语言来恰好回答一切表现的事体,然而这种就是最低等的人都能够回答。第二种区别是,虽然机器能实行某种事甚至于比人做的都好,它们也能毫无错误的除去别的,但由此我们发现这些机器不能由智慧而动作仅能由它们组织的情形而动作。因为理性是普遍的工具,能应用到一切发生的事体,而机械的组织对于个别的动作仅需要特别的反应。所以要承认在任何机器中之复杂动作使在人生一切事物中与我们理性引起我们的动作相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由这两种方法我们也可以知道人与动物(狭义的)的区别。因为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即再愚蠢的人甚至于白痴他们都能把几个字联结在一块做成一个语句来表现他们的思想;而在另一方面,没有任何别的动物,无论如何完全,但终不能与我们人所做的一样。机器不能像人一样,这并不是机器的缺点,鹦鹉八哥固然也能模仿我们说话,但是不能像我们所说的一样,换言之,即不能有证据说鹦鹉所说的即是鹦鹉的思想。在另一方面,人有时虽生为聋哑,与动物相同,或比动物更甚,失去了与他人谈话的机能,但是习惯上他们自己能发明一种符号,借这种符号使他们的同伴来了解他们,他们的同伴并能有闲暇学习他们的言语。这并不是说动物的理性比较人少,而是说动物一点理性都没有,因为动物一点也不需要说话,由此更可明白了。当我们注意到相同种类的动物与人中间的区别,并观察到有些比较别的更能接受教训的时候,这是不可相信,即一个猴子或一个鹦鹉(选择动物种类中最完全的),将在这些事中不能与一个最愚蠢的儿童相等,或者至少是一个心灵混乱的儿童,除非是动物的灵魂与我们灵魂的性质是完全不同。人不应当把语言与自然运动相混,这种自然运动能证实情感,并能为机器及动物所模仿;我们也不要以为,如古代的许多人一样,动物能说话,虽然我们不能了解他们的语言。因为假使这是真的,他们有许多组织与我们相同,那他们一定能将他们的思想通知我们与他们自己同种类的动物。这也是很明显的事实,即虽然有许多动物在他们的动作中表现出比较我们的更为巧妙,而在同时我们观察到他们不能在别的动作中表现出任何的巧妙。所以虽然事实上他们做的比较我们做的更好,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证明他们是赋有心灵,在这方面也许他们比较我们更有理由,在一切别的事中并且超过我们,然而实际上他们是没有理性,这是自然使他们依照他们组织的情形而动作,正如一个钟,由轮盘与重量组织而成,能告诉我们时间,计算时间比较我们用一切的智慧来计算更为准确。

在此以后,我曾叙述理性的灵魂,并表示出这种灵魂无论如何不能来自物质的力量,像我所说的别的东西一样,但是灵魂很明显是被创造的。这并不够即说灵魂住在人身体中好像领港者在船中一样, (8) 除非或者是说运动他们的四肢,但这是必须即灵魂当与身体发生密切的关系,使与我们自己有相同的感觉与欲望,因此造成一个真正的人。总之,我在这儿也许将灵魂的题目过于说多一点,因为这是极为重要的。那些人否认上帝的错误,我已经驳斥过了,那些人想象动物的灵魂与我们人的灵魂有相同的性质,这真是使我们微弱的灵魂离开道德的正路愈远,果如此,在这种生活以后,我们是无所惧怕,或无所希望,与苍蝇蚂蚁的生活又有什么不同。所以当一个人知道他们有如何极大的区别的时候,我们就很能了解有理由去证明我们的灵魂在其性质上完全与身体独立,所以结果灵魂是不能与身体同死。由我们的观察无别的原因能毁灭灵魂,所以我们自然不能不下一判断说灵魂是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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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伽利略因主地动而受罚,故笛氏讨论这个问题的书名Traité du monde ou de la lunzière (此章仅为此书之节本),直至笛氏死后才出版。

(2) 我们一定要注意笛卡儿的这种物理学;在我们今日要想认识世界,只要明白事实;笛氏则相反,以为此与内在观念有关系。此为来自几何学之“理性的方法”。

(3) 此书即指笛氏的Traité du monde 。

(4) 这儿可以知笛氏的谨慎与他所用的手段。将历史的观点置之旁边,而代以科学的观点;不论这件事在过去是如何,只指明这件事在将来能如何。

(5) 这种物质就是积(或扩张),并非由我们的感觉能认识,而是由我们内在观念而认识,故极清楚明白。

(6) 中古经院派的哲学家把形式看做极神秘的东西,是用来决定物质的;例如我们先有石头的形式而后才有石头。笛氏的解释比较这种学说是更科学了。

(7) 此医学家即指哈维(Harvey),他在1629年发现血液循环理论。

(8) 没有人能像笛卡儿这样将身体与灵魂分得如此清楚,然而他很知道这二者的密切关系,与彼此的影响,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第6章 再进一步研究自然需要的是什么事

用三年工夫我才完成这本包含这些内容的论著。这本书包括这一切事;因为此书正要付印我开始加以详细校阅,我知道我所同意的许多意见与他们的权威对于我的行动没有什么大的影响,还不及我自己的理性对于我的思想的影响更大,并且知道有许多人厌恶在我以前不久为他人所出版之一种物理学说。 (1) 我并不是说此与这种物理学的意见相同,不过只是在他们的检查者之前,我看在这种学说里面没有什么能使我想象对于宗教或对于国家有什么损害,或者结果能阻止我在著作中公然宣传这种学说,假使我的理性能允许我如此去做;因此使我害怕在我自己的意见中,人或者也能发生误会,虽然我时时留心不敢承受任何新的信仰,除非我已证实这种信仰的真实,时时留心不敢宣传对于任何人有害的东西。这种原因遂使我改变我以前要出版的决心。虽然我以前决心的理由是很强,然而现在的倾向常常使我厌恶著作的商业化,故立即使我寻出很多别的理由原谅我自己改变以前的决心。这些理由无论在哪一方面,不仅使我有兴趣在此处来说到它们,并且我想大众也很愿意来知道它们。

我绝没有想到要做我心灵中的这些事;从我所用的方法中我从来没有收集别的结果,除非关于满足我自己属于思想科学的几种困难,或者为我的理性所规定的我的行为,我绝不相信我自己要一定写任何关于此的东西。关于行为方面,每人都极相信他自己的常识,似乎是有很多的改革家做首领,假使这是允许的,那么除了那些是上帝使他们成为人民的管理者,或至少上帝给他们以恩惠与热心使他们成为预言者以外,其余的人在行为中不能有任何改变。虽然我的思想能给我以最大的快乐,我相信别人也有思想或者能给他们以更大的快乐。但是我一获得关于物理学的几个普通观念,在几种特别困难中我一用它们,我即知道它们领我们达于那一点,并知道它们与我们现在所用的原则有何不同,因此我相信我要是不违犯使我们获得人类普遍幸福的公律是不能将它们(物理观念)隐藏住的。因为这些物理观念使我们能明白获得一种于人生很有用的知识,并且能使我们知道除了中古经院学派所教授的思辨哲学以外,我们还能找到一种实际的哲学,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火、水、空气、星、天以及环绕在我们周围的物体的力量与动作,正如我们能清楚知道我们工人的各种不同的手艺一样,同样地,我们还能用它们在一切它们能适宜用的地方,因此即能使我们成为自然的征服者与拥有者。这不仅要发现无穷的技术与艺术,这种技术与艺术能使我们毫无困难地来欣赏地球的果实以及在地球上所能寻到的一切好的东西;并且能使健康获得保障,此无疑将为人生一切别的幸福中的基础与主要幸福。因为心灵很多是依赖于身体组织的气质与情形,假使真有方法能使人比较以前更聪敏,那我相信一定是在医学中可以找到这种方法。诚然,在现在医学很少表现出有什么功用;但是我虽不轻视医学,然我料定没有一个人,虽以研究医学为职业的人,莫不承认一切人所已知的比较其未知的真不啻天渊;并且我料定假使我们对于身体能有充足的知识,能有自然给予我们一切的补救,我们真能免除身体与心灵的无穷的疾病,而增加寿岁。但是要牺牲一生来研究如此重要的一种知识,并发现一种方法,我们必须借此方法来达到我们所求的目的,除非我们为生命的短促与经验的缺乏所阻止,我想反对这两种阻碍再好没有的补救就是很忠实地将我们所发现的完全传之于大众,并要求有好志愿的人,依照每人自己的志向,与能力,继续去做不得不做的实验,将他们的发现也完全传之于大众,因为前者成功的时候,后者可以开始;所以集合多数人的生命与工作,比较任何个人单独的动作要得到更多的利益。

关于实验我也注意到,一个人的知识愈进步,这种实验愈为必需。在知识开始的时候,我们只用得着那些自动表现在我们感觉上的事物,并且即我们对于它们思索不多,我们仍不能不知道它们,而非去寻求比较更少与更精密的东西。这个理由是为那些更少的东西常常误引我们入于歧途,因为我们不知道更普通的原因,并且它们所依赖的情境是非常精细与特别,我们很不容易观察它们。但是在此中我所遵从的次序如下:第一我想发现一切东西的普通原则或第一原因,这些事是在或能在世界当中,没有考虑能够完成这种目的的任何事,除了创造世界的上帝本身,或者使他们来自任何来源除了真理的萌芽,此自然存在于我们的灵魂中。在此以后,我即考虑由这些原因演绎而来的结果,因此我发现了天、星、地球,以及在地球上的水、气、火、矿与别的东西,这是存在中最简单与最普通的东西,故最容易知道。当我想降下讨论那些特别的东西的时候,许多各种不同的东西都纷纷表现出来,我想人的心灵不能分别从地球别的无穷事物中而来之一切物体的种类与形式,假使这是上帝的意志放在那儿它们可以是如此;或者结果也不能使它们为我们应用,假使不是我们能由果索因,与应用许多特别的实验。接续在我的心灵中经过一切事物表现在我的感觉上,实在我敢说我没有观察到任何事物不能为我所发现的原则来解释。但是我仍然承认自然的力量是极为巨大,而这些原则是如此简单,我几乎不能观察到任何特别的结果,对此我不能立即认识由这些原则在各种不同方法中演绎出来的结果;我的最大的困难就是发现在什么方法中这些结果依赖于这些原则。关于此,我不知道任何别的计划,但仍然想寻找这种性质的实验,如用这种方法解释与用他种方法解,其结果不能相同。最后,我现在达到我所知道的地位,这是很清楚地知道一定要采取什么途径,使多数的实验能实行这种目的。但是我也知道这种实验是非常之多,既非我的手,更非我的进款能够达到全体;所以我能有多少力量来实行它们,我就能有多少的进步达到自然的知识。这由我以前所写的《论世界》可以知道,并很清楚证明大众由此所得的利益,所以我应当引导那些想对于人类有福利的人换言之即那些真正有道德的人,并非仅是表面的或意见的,这二者都能传达我已经实行的实验,并能帮助我研究要待完成的实验。

但是自那时候起因为许多别的原因我改变了我的意见,我以为将我认为重要的一切东西,无论何时当我发现它们是真实的时候,我应当继续都将它们放在著作里面,并且假使我愿意将它们印出来,我对于它们也应当像往日一样的小心。我所以如此因为这将给我以很多机会来小心研究它们(因为这是无疑,即一个东西是为多数人看见的,一个东西只是为自己,那我们对于前者常常是格外小心,还有东西当我们思想它们的时候似乎是真的,及至写到纸上的时候,它们似乎又是错误的了);又因为我不想对于大众的利益失去任何机会,假使我是能够如此,又如我的著作能有任何价值,在我死后,这些著作落在那些人手中,他们可以有权力应用它们,如对于他们是很好。然而在我生前我决心不让它们出版,所以它们既不能引起反对,也不能引起辩论,并且也不能使我获得任何名誉,这种引诱也不能使我失去任何时间离开了我自己的苦读。虽然这是实在即每人不得不取得他人的利益,对于无人是有用的普通说来是无价值的,同时这也是实在,即我们的留心应当扩展至比现在更远,并且这样好除去了这些事,即他们对于生活或者能有益处,当我们正在要完成别的目的,此对于我们的子孙将更有益。实在我很愿人知道我们以前所知道的比较我们所不知道的真是等于没有,比较我们不绝望能达到的知识也是很少。那些在科学中一点一点发现真理的人,与那些开始是很丰富,经过很少的困难能获得比较他们以前经验过更多的东西,及至达到很少量而贫乏的时候,他们这两种人是相同的。或者我们可以将他们与军队中的将官相比较,他们的力量往往是与他们的胜利成比例的,在打败仗以后为聚集他们的队伍起见,比较在打胜仗取得城池以后,格外需要领袖。凡能征服阻止他们达到真理知识的一切困难与错误的人即是实在打胜仗的人,而凡是关于任何概括与重要的事允许有错误的意见,这就是打败仗的人。因为要恢复以前所占的地位需要更多的技术,而在有了可靠的本原的时候不怎么费事就可以取得很大的进展。在我自己,假使我能在科学中发现某种真理(我希望在这本书里面能表现出我是已发现了点真理),我可以说他们是由于与依赖于五六个主要困难,此为我所战胜,并且我遇了许多战争,幸而我仍然是在我自己的一边。我可以毫不迟疑地说,用不着再有两三个胜仗,我即能完成我的计划。我的年岁还并不算老,在自然的普通道路中,我仍能有很多的闲暇来完成我的目的。我相信我自己还能有很长的时间存在,所以我极希望能好好利用这些时间。无疑,假使我出版了我的物理学的基础,我将有很多机会白费了我的时间;虽然这是很明白,即要承受它们必须了解它们,虽然在它们中没有东西我不相信能自己给以证明,然而,因为这是不可能,即能使之符合于别人的许多不同意见,我预知我将为我的反对者——由这些不同意见所生的反对者——分离我主要的计划。

我可以说这些反对的意见在这两方面对于我都有利益,一方面是使我知道我的错误,假使我已达到满意的结论,别人已十分了解我的思想;一方面是多数人看见的比较一个人看见的更明白,他们可以帮助领导别人,他现在开始应用我的系统,并且用他们的发现来帮助我。虽然我承认我极容易错误,虽然我几乎绝不相信我第一次达到的思想,但是由我的系统而引起之反对的经验看来,实在不能使我对于由他们(反对者)而来的利益有任何希望。因为对于这两种判断我常常有经验,一种我认为是我的朋友,还有另一种人我相信我自己对于他们是漠不关心,并且还有些人他们不好的情感与嫉妒将使他们自己极力显示出在我朋友眼中不能看见的情感。但是任何反对很少不为我所预知,除非那些离开我题目很远的意见。我很难遇到我的批评者(即批评我意见的人)能如我自己有力量或公平。我也不相信能用争论的方法发现我们以前不知道的任何真理,虽然这种方法为中古经院学派用过。当每一方面都想战胜他的敌人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建立或然的是非,并不是平衡两方面的理由;凡是极擅长辩论的律师不见得因此即是最好的法官。

至于别人由我思想的沟通而得的利益,这也不能很大,我并没有使它们能到如此之远,即在它们未有实际应用之前,这不必需一要再加上许多事。我想我不必夸大可以说,假使任何人都能如此做,这一定是我自己而不是别人,在世界上诚然不见得没有许多心灵能越过我自己的心灵,但是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如此了解一件事,当他学习别人的时候,而能使之成为他自己的,好像是为他自己发现的。关于眼前的事实亦有很多的真理在里面,虽然我对于有很好智慧的人常常解释我的意见,当我与他们谈的时候,他们对于我的意见似乎了解得很清楚,然而当他们再述及我的意见时,我觉得他们这种态度完全改变了,所以我几乎不能承认他们所述的这种意见是我自己的意见 (2) 。因此我是很满意在此处有一个机会来请求我以后的人千万不要相信这些意见是由我而来,除非是我自己宣布的。关于古代许多哲学家的著作我们现在已不能获得,所以对于他们一切太过的叙述在我看来一点也不奇怪,我也不能由此判断他们的思想是很不合理,而视他们为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最好的心灵,但是仅知道他们表现于我们的只是不完全。我们也知道他们的弟子很少能超过他们,我料定那些热心信仰亚里士多德的人,他们有一天一定想他们自己是很快乐,假使他们所有自然的知识能如亚氏所有的那样的多,虽然他们绝不能达到较此再多的知识。他们好像藤萝,绝不想爬过树的上面,在藤萝达到树的顶点以后,树再使之下落;因为在我以为这些人也是再往下落,这就是说,他们多少将愈为无知,假使他们限制他们的研究。因为不满意一切在他们著作者之中的清楚的解释,他们想另外在他们的著作者中寻出许多困难的解决,而他(原著作者)对于这些困难不仅没有说过,并且想也没有想到过。同时他们哲学思想的形式特别适宜于那些能力平常的人,因为他们所用的原则与区分都不清楚,这就是他们很勇敢地来谈一切事的理由,好像他们是实在知道了一切,他们为他们所说的一切辩护,并反对最尖锐的理论,没有任何人能有方法说服他们。在我看来这些人和瞎子一样,他们与看得见的人相战非无利益,能使看见的人入于黑暗的深渊。我也可以说,这是这种人的兴趣,即我将停止出版我所用的哲学原则,因为它们是极简单明白的,要出版它们,我也要入于黑暗的深渊,虽然我要打开窗子,把阳光放入到深渊中,这种深渊就是他们因为打仗而堕入在里面的。但是虽是最好的心灵也没有理由想获得这些原则,因为假使他们只想能谈论一切的事,而获得一个博学的名誉,他们将很容易达到他们的目的,由表面的真理就可以满足自己,这种真理在各种事物中均可以找到,没有什么困难,至于寻求真理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一点一滴地显示出来,那就比较困难多了,并且这种真理一经他人发生疑问的时候,即使人不得不承认他自己是无知的。然而假使他们愿意具有少量真理的知识,以为是无所不知,这种知识固然为人人所欢迎,但是假使他们愿意跟我自己走相同的道路,那我在这本《方法谈》中已说得很多,不必再多说了。因为假使他们能走过我所达到之点,他们一定能够寻得一切我已发现的。因为除了事物之秩序外别的任何东西都不研究,遗留下来为我所发现的在其本身言之比我以前所遇到的任何事更为困难,更为隐藏,他们由我所知道者比较由他们自己所知道者当更少兴趣。此外,他们获得这种习惯,即最初研究简单容易的事,而后再渐渐一点一滴达于最难的事,这比较我一切所受的教训都有益处。因为在我相信假使自我幼年的时候有人教授我一切的真理,就是我借证明所寻求的真理,并且我没有任何困难来了解这种真理,那我或者将不能知道任何别的真理,或者至少我绝不能获得我以为已获得的习惯与便利,只要我使我自己去寻求它们,觉得它们永远是新的。总之,假使在世界上有任何工作,不能为他人所完成,这种工作我将努力为之。

诚然,关于试验对于这种目的固然是很有用,但是一个人不能完成一切的事。不过除了他自己的手以外,他再不能用别的手,除非是那些工艺家或者是他所雇用的人,得钱的希望——这是一个很有效能的方法——能使他们很准确地照着指挥者的意思做一切的事。至于这些人不论是好奇心或是想学习,自动地可以帮助他们,他们不仅是言之匪艰,而行之维艰,想出很好听的计划,永远不能实现,并且他们因为许多困难的解释而要求报酬,或者至少因为谀词与废话,此将消费学生之时间不少。至于他人已做的试验,虽然他们想将这些试验传之于他——那些名之为秘密的人绝没有做——他们一大部分是由许多情境或过剩物质相偕而来,要想弄清楚真理在他是很困难。除此以外,他觉得都是坏的解释,并且是错误的(因为那些实行它们的人一定要使之与他们的原则相合),假使有些对于他是有用,那他们很不值得必须有选择的时间。这是实在,即在世界上任何处假使有一个人,大家知道他一定能发现最重要的事,并且对于大众极为有用,又因为这种理由,假使一切别人都极想用种种方法来帮助他使他达到他所计划的目的,我不相信他们除了供给他所需要的新鲜的经验以外,就不能对他有别的帮助,总之,他不能因为任何困难而抛置其闲暇。但是在此事实以外,我既不视我自己太高,以为能言及一切非常的事,我也不妄想大众对于我的计划能具有很大的兴趣,我也没有这种卑鄙的灵魂即希望承受无功之赏。

三年来所有这一切考虑都是我不愿意出版在我手边这本《方法谈》的原因,这并且也是我决心当我活着的时候不发表任何其他这一类普遍的东西,或者使人借此了解我物理学的基础。但是因为两个别的理由,又使我不得不跃跃欲试,故在此处公开我一部分的行为与计划。第一假使我要不如此做,在以前有许多人知道我出版的某种著作的意思,他们想象我现在不出版的原因,那对于我比较实际上将更有害;我虽然不喜欢不应得的荣誉,并且可以说我恨这种荣誉,因为此与平静相反,我认平静在一切事物之上,同时我从来不想掩饰我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是过错,我也不想用种种方法使人不知道这些行为,一部分因为这种对于我自己有损无益,一部分因为这种能给我以不安,此种不安与我所求之完全平静的精神相反。因此使我对于我是否为人知一事极为冷淡,我固不能阻止我自己获得一种名誉,但我想至少我应当尽力阻止我自己获得一种坏的名誉。使我不得不写此书的又一理由是我变成一天一天拖延使我受益的计划,因为缺少无限的试验,要无他人的帮助,我是绝不能为此。虽然我不敢自欺说希望大众在我的兴趣中参加一大部分,然而我亦不愿自甘堕落,更不愿有一天给这些人一个机会,责备我说我遗留下许多更好的事还没有做,假使我没有太忽略使他们了解在什么方法中他们能对于我计划的完成的贡献。

要选择几种材料,不引起许多反对的争论,也不强迫我公布我不愿意公布的原则, (3) 并且很清楚地指示在科学中什么是我能做的,什么是我不能做的,这在我是很容易。在此中我不愿意说我是成功或是没有成功,我也不愿意预料任何人对于我的著作的判断;但是我很愿意别人来研究它们(著作)。因为他们能有很好的机会,我请求那些凡对于我的著作有反对议论的人,把他们的困难都送到我的出版者那儿,为使这些困难获得明白起见,所以我同时附以我的回答。 (4) 因此读者得同时看见反对的意见和我的回答,对于真理的判断当比较更为容易;因为我从来没有过很长的回答,但是仅此可以很明白看出我的过错,假使我是知道了我的过错。或者,假使我不能知道他们,简言之,即我相信必须辩护我所写的东西,不增加任何新材料的解释,免得我由此说彼,甚至说之不尽。

假使在《折光》与《气象》的开始,我说了许多的材料初看应当受攻击,因为我只是称它们为假设,没有留心到它们的证据,让读者耐心将它们读完,我希望他们能获得满意。在我以为推理是互相发生关系的,后者可以为前者所证明,此前者即为原因,前者也可以为后者所证明,此后者即为结果。一定不要想象我犯了逻辑学家所说的循环论证的错误,因为经验能使这些结果的一大部分很确定,结果所从出的原因不能用来证明结果的存在,好像解释他们(结果)一样;在另一方面,原因也为结果所解释。我所以不称它们为假设,因为我想它们可以由这些第一真理演绎出来,这种第一真理我在上面已解释过了;然而我想不如此做,因为可以阻止有些人欲在我的原则上建立哲学的系统,因此使我负了责任。有许多人他们以为在一天可以发现一切在二十年中的工作,他们对于这种工作仅说到两三个字;然而他们实际上是犯了错误,不能知道真理——变化万端的真理。关于那些意见要真正都是我的,我倒不以为它们太新,假使我们要详细考虑它们的理由,我料定它们是很简单,并与常识相合,比较任何讨论与此同题目的别的学说都少惊人,少奇异。我并不是夸口说我是第一个发现它们的人,但是仅说我采取它们,不是因为这种学说已为他人所主张,也不是因为这种学说没有被人所主张,而唯一的原因只是理性使我不能不服从它们的真理。

虽工艺家不能立即实行在《折光》中所解释的发明,我不能因这种理由即说这是很坏;必须有说明与习惯使与机械适合,这种机械即是我所详细叙述的,在第一次遇到机械即能很好地驾驭它们,等于我看见有人在一天即能会弹六弦琴,并且弹得很好,是一样的惊奇,因为仅仅有一个好的音乐谱在他们的前面。假使我用自己本国的语言——法文——来写书, (5) 不用我的教师的语言——拉丁文——来写书,这是因为我希望那些用纯粹自然理性来判断我的意见比较那些相信古代典籍的人一定好得多;至于那些结合理性与研究为一的人,正是我希望中的判断者,我料想他们不会如此偏向拉丁文,因为我是用一种通俗的语言遂拒绝我的推理。

最后,在将来我希望在科学中的进步,此处我不想再详细说了,我也不想对于大众用任何诺言来束缚我自己,此种诺言即我一定不能完成的。但是我可以说我不想用我这一生残余的时间再从事别的事,除了努力获得自然的知识以外,此种知识能使我达到更确定的医学规则;我的倾向极反对任何别的研究,尤其是那些有用于此人,而有害于他人的研究,假使有情境反对我应用它们,我不想我将能够成功。如此说来不啻我明白宣言不能使我在世界中有所研究,但是我也不想达到这种目的;我应当使我自己感谢这些人,即借他们的恩惠我能无阻碍地享受我的闲暇;至于那些人能使我在世界中获得荣耀的地位,我固然也感谢他们,不过还不及前面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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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处即指伽利略,所谓物理学说即指伽氏的地动说。

(2) 笛卡儿在他活着的时候已不承认许多学生对于他的学说的解释。这在他的通信中都可以看出。

(3) 笛卡儿常常是很谨慎地遵守这个原则,所以欲了解他对于几个复杂问题的真正思想,以及他系统的底蕴,实在是不容易。

(4) 对于笛卡儿的反对我们可以指出许多人,最著名的卡德路(Catérus)霍布斯、阿尔诺(Arnauld)、伽桑狄等。由笛氏给他们的回答中,可以使他的系统中有几点得以明白。

(5) 在笛卡儿时代用法文写书实在是一件惊人的事,正如我们在前十年用白话文写东西之惊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