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论人类和动物的神经病
(对谢耳德的批评的答复——神经病与生理的分析)
一个实验事例中一些相似性的讨论
在《神经病与精神病杂志》第七十卷中,刊出了Д.谢耳德博士所作的一篇论文,题为“神经病的身体基础”。作者在文中承认我和我的同事们所称的实验动物(狗)的神经病,“是由神经病的现象所构成的”,这种承认对我们自然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对作者下边所说的关于人类与动物神经病的比较研究的话,我要非常郑重地反对。他说:“巴甫洛夫及其学派关于神经病的重要实验,只有根据我们在神经病方面的实验来看,才能理解。我们不能用条件反射来解释神经病,但是用我们在神经病方面所研究的精神机理,却能够很好地解释条件反射中所出现的东西。”
对现象的“解释”或“理解”这一名词的意义是什么呢?是把比较复杂的归结为比较初级、比较单纯的现象。因此人类神经病应当借助于自然比较单纯的动物神经病来说明,来理解,也就是说,来进行分析;而不是与此相反。
在人类方面,首先必须明确决定是在什么地方脱离了常态。但即正常人的行为也是因不同的人而极不相同的。因此我们应当和病人一道或不和病人一道,甚至要在遭遇病人抗拒的情形下,来在生活关系的混乱现象中找出那些渐次或立即发生过作用的,有理由认为是产生病变,产生神经病的条件与情况。更进一步,我们必须知道为什么这些情况和条件在我们的病人身上产生了这样一种结果,而对于其他的人却没有影响。同时,为什么这在一个病人身上引起一种症候群,而在另一个病人身上则又引起完全不同的一种。我只是提出了最重要的一些问题,把细节都略去不谈了。对于所有这些问题,是不是常有完全令人满意的答案呢?
但是如果我们想要作一个完全的最后的分析,这还只是问题的一部分。我们的病人的行为失常,自然是起自他的神经系统的一种变化。现在谁能否认这一点呢?所以必须要回答下面这些问题:在某一个病例中,神经系统的正常过程是怎样发生变化的,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为什么发生变化?这难道不是真正的先决条件吗?而它们又在什么地方得到完全圆满的解决呢?
而我们在狗身上所研究的是什么东西呢?
首先,我们看到:只要我们有了一个动物,在它的神经活动的基本现象(还没有作进一步的生理分析的现象)之间没有一种适当的平衡,也就是说,兴奋过程和抑制过程之间没有一种适当的平衡,神经病就可能产生,而且这是没有什么困难的。
更进一步,关于这样的一种实验动物,我们确切地知道:这种不充分的平衡,个别动物所特有的这种不充分的平衡,在某种基本情况之下,是终于要崩溃的。这主要是发生在三种情况之下,即三种条件之下。或者是用具有条件刺激性质的极强烈刺激,以代替那些只是弱的或中等强度的,而且通常决定动物活动的刺激;也就是说,使动物的兴奋过程紧张过度。或者就是要求动物尽力作一种很强的或者很持久的抑制;也就是说,使动物的抑制过程紧张过度。最后,或者就是让这两种过程之间产生一种冲突;也就是说,条件的阳性刺激和阴性刺激,一个紧接着一个轮流施用。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对于适当的动物,就产生了一种高级神经活动的慢性障碍,一种神经病 。兴奋的类型几乎完全失去它的任何抑制能力,而且一般都变得异常兴奋;抑制的类型,虽然是饥饿了,但是在条件刺激作用之下甚至也拒绝就食,而且只要它的周围环境中稍有变化,一般就变到极为局促不安,而且极为被动。
我们可以大致不错地设想:假若这些生了病的狗能够追忆和报告它们在那种场合下的体验,它们也不会对我们关于它们的情况所能猜想到的更增添丝毫材料的。它们都会宣称:在上述的每一种场合下,它们都是经历了一种艰难的情况,一种困难的情况。有的会报告说它们常常感到控制不住要去做那些被禁止的事情,然后它们又因为这样或那样地做了那件事情而受了处罚;而别的又会说它们全然不能,或者只是消极地不能去做它们通常应当做的事情。
这样看来,我的同事和我利用我们的动物所发现的,是基本的生理现象——生理分析的前沿(就现在的知识情况来说)。同时,这是人类神经病的最切近和最基本的根据,并可作为对神经病的正确解释和理解。
所以在人类方面,由于他的生存环境的复杂,而他对生存环境又有许多不同的反应,所以在谈到分析和治疗时,我们就常常不得不面对这个最困难的问题:在他的生活中什么情况对于他的神经系统是过分强烈的,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使他活动的要求和使他约束自己的要求之间,发生了他所不能忍受的冲突。
如果按照谢耳德博士的意见来看,在人类高级神经活动比起狗来是极端复杂的情形之下,神经病患者的无数主观经验,作为狗身上的神经病的同一种生理过程的不同变化,怎么能够对于动物单纯的神经病的解释工作提供任何帮助呢?
自然,要对神经病和精神病的课题作最后的生理分析,还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在很平衡的神经系统上是不是可能产生神经病呢?神经系统最初的不平衡性是一种第一性的现象,也就是说,神经组织本身的一种先天性质呢,抑或是一种第二性的现象,依赖于神经系统以外的其他机体系统的某种先天特性呢?是不是除了神经系统的先天性质以外,也存在有其他机体情况决定着神经系统某种程度的正常机能呢?
我目前正为这当中的几个问题而忙着,并且已经有了解决这几个问题的材料。
当然,除开这些特殊问题(有关正常神经活动之疾病的普通课题的)以外,在生理学家面前还有关于下列最基本的神经过程的理化机制的问题:即兴奋和抑制,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加诸于它们的过度紧张的理化机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