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着魔情操和超反常相
(致皮尔·让内教授的公开信,载于《心理学杂志》[法文],30卷,9—10期,1933年)
关于让内对迫害的解释的讨论——巴甫洛夫的解释
你觉得在你的杂志上发表这一封信,同时对我由于仔细研究了你去年题为“迫害妄想中的情感”一文而引起的一切看法,表示出你的意见,是不是合乎时宜呢?
我是一个生理学家,近些年来我和我的同事们,一直专门研究着高等动物(在我们的工作中,用的是狗)中央神经系统高级部分的生理的和病理的机能,亦即相当于我们的、通常称为心理活动的高级神经活动的机能。你是一个神经学家、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当互相了解并且共同努力,因为我们是研究同一器官的机能的。
你的论文第三部分是解释着魔情操(Les Sentiments D’emprise)的一种尝试。这种情感的基本现象在于病人把他们自己的缺点看做是外在的,而把它们转移到别人身上。他们希望独立,但却无法克服地觉得别人在把他们作为奴隶,要他们执行命令;他们想要被尊重,但却觉得受到了侮辱;他们要保守秘密,但却觉得这些秘密总是被发觉了;他们像所有人一样,有自己内心的思想,但却总是认为别人从他们那里偷走了;他们有某种难堪的习惯或者病的发作,但却觉得这些习惯和发作都是属于别人的。
你对事情的这种状态是如下面这样解释的:这些病人,在最普通的生活情况中,也觉得有许多困难的、不能忍受的、悲哀的事情。例如在你所举的例子中,病人不能在他所熟知的两个女人面前吃饭,而对这两个人他直到现在为止从来未表示过敌对的情感。这种经常的困难,自然地还加上再三的失败,就使这些病人充满了焦虑、严重的恐惧和一种想要逃避所有这些处境的愿望。就像小孩们和野蛮人一样,他们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别人的罪行,这就是你所谓有意的委诸客观。关于这一点,你又提出要注意下述事实。在所引的例子中,照你的话说,他是为种种双重的社会行动所扰乱着,做主人还是做奴隶呢?施与还是偷窃呢?耽于孤独还是要和人交际呢?等等。这些病人在他们的抑郁状态时,就被这些相反的观念弄得混乱,而把这种不愉快的冲突归于外在、归于别人。例如这种病人极愿一个人留在他的锁着的房间里,事实上他也是单独一个人在那里,但是他却为一种想法所苦恼,以为有一个坏人已经想法进到这个房间里而且在看着他。
对于所有刚才所说的解释,我们不能不予以同意,这是一个极有趣味的心理学的分析。但是我请求你允许我不同意这最后一点的解释:你重复几次说,相反的观念不能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容易区别开来。你写道:“说和别人对你说形成了一个整体,不可能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容易分开”,又继续写道:“伤害的行动和被伤害是结合在整个伤害程序中的;疾病昭示给我们,它们能够混淆起来,或把一个当做另一个”。你用一种甚为错杂的情感的组合来解释这种混淆。
利用你所建立并系统化了的事实,我将采取另一条道路:我想尝试作一种生理的解释。
我们的关于对立的一般概念(范畴),是基本与不可缺少的一般概念之一;与其他的一般概念一道,它促进、调整我们的健康思维,甚至是使健康思维成为可能。如果经常地把对立性混淆起来,即把我与非我、我的与你的、我同时是孤独的又是在人群中的、我触犯人或人触犯我等混淆起来的话,那么我们对周围世界的关系,包括对社会环境的关系,以及对我们自己的关系,不可避免地一定会受到高度的歪曲。因此,这个一般概念的消失或减弱,一定是有深刻的原因的;依我看来,这个原因是能够,而且必须在神经活动的基本规律中去寻求。我想,在今天生理学中已具有一些这方面的指示。
用条件反射的方法来研究高级神经活动时,我们从我们的实验动物身上看到了并研究了下述的精确事实:在不同忧郁与抑制状态中(最常见的是在催眠的不同状态中)有均等相、反常相和超反常相出现。这表示皮层细胞不是像在正常情况下一样(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和刺激动因强度相符的效果,而是在不同的抑制情况下,或者表现均等的效果,或者表现与刺激力量成反比例的效果,或者甚至表现与刺激性质相反的效果;最后一种情形的意思是抑制性动因有了阳性效果,而兴奋性动因却有了阴性效果。
我有勇气来这样设想,这种超反常相,正是我们病人的对立观念减弱的基础。
使我们的病人的皮层细胞产生超反常状态的一切必要条件是存在的,并已由你明白地证明了。这些病人在遇到许多日常生活情况时,就像羸弱的人们一样,自然地容易堕入忧郁、不安与恐怖的状态。伹是他们仍然盼望或不盼望着某种东西,并且对于这个所盼望或不盼望的东西(我是主人,而不是奴隶;我要孤独,而不是要在人群中;我要保守秘密等。)有一些在情绪上加强了和集中了的观念,这对于他们多少是可能的。这就足够,在这些条件下,以不可抗拒的方式发生了相反的观念(我是奴隶;总是有人在我旁边;我的一切秘密全都泄露了等)。
这里是这些现象的生理的解释。假设我们有节拍器的某一个频率是阳性的条件食物性刺激,它的施用总是以食物伴随,它引起食物反应;另一个频率则是阴性的刺激,它的施用总不以食物相伴随,它引起阴性的反应,当我们施用它时,动物就转过一边去。这两种频率是彼此相反,但相联系着,同时又相互诱导着的一对,也就是说一个频率会引起并加强另一个的活动。这是一个精确的生理事实。现在再进一步。如果阳性的频率作用于因某种缘故(以及在催眠状态中遇到的)变弱了的细胞,那么,依照极限定律(这也是精确的事实),它就使这细胞进入抑制状态,而这种抑制状态依照相互诱导规律,就在相联合的一对的另一半中,造成兴奋状态,而不是抑制状态,因此,与之相联系的刺激现在不是引起抑制作用,而是相反地引起兴奋作用了。
这就是抗拒症候或违拗症候的机理。
你把食物给予在抑制状态下(催眠状态下)的狗,也就是说,让它产生阳性的活动——进食,它就躲避开去,不攫取食物。当你拿开食物时,也就是说,给它阴性的刺激——使它不要活动,停止进食时,它却转向食物了。
显然地,这种对立作用的相互诱导规律也应该应用于对立的观念,这观念自然是与一定的细胞(词的细胞)相联系着并同样组成相联合的一对的。在忧郁、阻滞状态的背景下(高级神经活动的任何障碍一般在我们的实验中都表现为抑制作用),一个观念的某种强度的兴奋作用引起它的阻滞来,通过这种阻滞就诱导出相反的观念来。
不难看出,这种解释可以自然地推广应用于在超反常状态高度散布与深入时所遇到的全部特殊的现象,精神分裂症症状——矛盾情绪。
许多人,甚至是有科学思想的人,对于把心理现象作生理解释的企图,感到愤慨,因此,这些解释被怒骂为“机械的”,他们简略尖刻地强调说:使主观体验与机械接近起来显然是矛盾与不合理的。但是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明显的误解。
在目前,我们当然不能设想把我们的心理现象机械地(依照严格的字面意义)表示出来,就像差不多全部生理现象还远不能做到这一点一样。至于化学现象,在一较小的程度上也是如此;而即使是物理的现象,也还是不能完全做到。真正的机械的解释还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理想,全部现实(包括我们在内)的研究,只有慢慢地去接近这个理想,并且长期地去接近这个理想。全部近代自然科学还只是逐步接近机械解释的一条长的锁链,这种接近在其整个过程中都被统一于最高的因果原则,即决定论原则:没有无因之果。
当把所谓心理现象归结为生理现象的可能性被揭露出来的时候,这仅是走向机械解释的某些接近,还很遥远很遥远的接近。依我看来,这正是现在在不少情况中已经发生的事情。
你在心理学阶段解释着魔情操,确立了它们发生的条件,把它们归结为它们所由构成的基本现象,而且这样一来你了解了它们的一般结构,就是说,也了解了它们的机械学,但却仅是你自己的一种。
我在生理学阶段,愿意把我们的共同问题,向真正的一般机械学方面,更少许推进一步;我认为你所提出的对立观念颠倒的事实,是基本的生理现象,即神经的兴奋与抑制的一种特殊的交互作用。而这些现象,它们的机械学,在越来越接近于最后的任务时,又将被化学,最后是物理学,所揭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