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社会疾病与糟糕疗方
· Social Diseases and Worse Remedies ·
社会的祸害,莫大于无知和无节制的宗教狂热;腐蚀良知和心智的个人习性,莫过于盲目地、毫不迟疑地从不受限制的权威。……然而,还有一种最大的祸害,就是让一个国家的心智受制于有组织的宗教狂热,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听命于立志使宗教狂热盛行于世的暴君,坐视本来应该对他自己和他的国家的命运负责的人彻底堕落成为残暴的工具,乐于听从主子的随意使唤。
有关赫胥黎的漫画。
给《泰晤士报》写的讨论布斯先生“最黑暗的英格兰及其出路”的信。(1891年)
前言
这里汇总的信件已在1890年12月至1891年1月期间的《泰晤士报》上发表。
驱使我写第一封信的缘由,我在该信的开头几句就作了交代。我在第一和第二封信中,对布斯先生的计划进行批评所依据的材料,全部是从布斯先生的书中得到的。不过,我很明白,当一个人的责任感压倒他在宁静生活中得到的幸福感,给《泰晤士报》写信讨论公共利益问题时,在他做完这件事之前,他的感受和约翰尼·吉尔平 (1) 的感受如出一辙——“在出发时,他从未想过会是一场恶作剧”。的确,当我凝思这十二封信的时候,当我想起那些邮寄给我的大量信件和小册子,也因此让邮局发了一笔横财的时候,我就是这种感受,尤其是当我想到那些通过给《泰晤士报》写信或在其他地方发表的大量关于我的人品、动机和信条的令人意外的评论的时候,我的感受就更是如此。
如果自知之明是人的最高境界,那么此时此刻我已达到此境界。但是,如果我是清醒的话,那么我的一些老师——也许他们无法控制那具有诗意想象的神圣之火,这团神圣之火如此相似于神话创作才能,如果不是其中的部分的话——确实沉浸在梦境之中。只要我那平庸而且乏味的观察和比较能力还在起作用,那么,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一个反证。
但也可能是我错了,所以为了稳妥起见,我在信件之前加上一篇论文作为“导言”。 (2) 这篇论文曾刊登在1888年1月期的《十九世纪》上,主要论述了那些在我看来扎根在“社会问题”深处的基本问题。文章对1871年我在内陆学会演讲中就个人主义和军团社会主义发表的一些观点,作了简要的强调和扩充。此外,刊登在1889年《十九世纪》上的几篇论文,对这篇文章的观点也作了详尽发挥,我想不久就会结集出版。 (3)
贯穿于这些文章的基本主张,我已思考二十多年了。这些主张是:那些关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普遍的先验论观点和推理方法,根本就是极端错误的;在此基础上所作的论证,依据同样的逻辑方法,可以推出两种相互矛盾且极端有害的理论体系:一种是无政府主义的个人主义,另一种是专制的或军团的社会主义。不论我是对是错,我都会始终如一地竭力反对这两种理论体系。在我看来,以及如我所揭示的那样,甚至在社会主义者自己眼中,布斯体系也只不过是一种披着理论外衣的专制社会主义。一旦“狂热的”宗教外衣褪去,布斯体系下的社会主义现实就会显示出它的真实性质,这是一位坦率的社会主义者曾经表达的信心,也可完全视为是新工会的独裁领导人未曾表达的信念。他总是满腔热诚地支持布斯计划,假如他不是别有用心的话(参阅第八封信)。
通过将《新约》描述的皈依之道和救世军军人一类的狂热分子所追求的皈依之道进行比较,我发现,不论是现在受布斯先生剥削的人,还是诸如再洗礼派时期的人以及比他们更早的人,都遵循着相似的路线。对于我的这种做法,评论者似乎将之视为一个“辩论老手”惯用的伎俩,于是有的人轻轻一笑,有的人嗤之以鼻。
不管这些评论的本意是奉承也好,是讥讽也罢,我既谢绝赞词,也不理会挖苦。我讨厌做事拐弯抹角,说话模棱两可。我承认,我很难理解这种心态:它让每个人都以为,当某人对一位全身心投入于高尚目标的人心怀敬意时,那他就不可能发现,这些高尚的目标中也包括传播某些毫无根据、也许甚至是有害的学说。
相对狭义的基督教(布斯先生宣称信仰的那种基督教就是典型例子)最丢脸的地方就是,它们坚持认为,假如拒绝接受它们那套可悲说教的人,展现出了高尚的美德,那么用它们的口头禅来说,这些美德就成了“令人满意的恶行”。但也许还有更丢脸的——而且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公开宣称思想自由,却看不见上帝的博大心灵,但是连那些狂热追随这种教义的人常常也受到这种心灵的激励。如果有人读了《加拉太书》和《哥林多书》 (4) ,却没有对塔尔苏斯的保罗 (5) 所表现出来的满腔热诚称颂不已,我为他感到遗憾;如果有人研究阿西西的方济各 (6) 或锡耶纳的凯瑟琳 (7) 的传记,却不想把他们作为自己奋斗理想的楷模,我为他感到遗憾;如果有人对于乔治·福克斯 (8) 神秘话语的迷雾中隐隐透露出的赤诚之心和英雄气概无动于衷,我为他感到遗憾。在这些伟大的人物身上能找到问题的本源,他们强烈渴望改进同胞的生存状况,愿意为了这个目标抛开一切。撇开他们纠缠于其中的所有教条的利弊不说,如果这些人还不值得我们肃然起敬,那么还有谁呢?
布斯先生脱离与卫理公会 (9) 的关系,转而开始建立救世军组织,而且最近又通过救世军来实施野心勃勃的社会改造计划,因此布斯先生应该得到几分尊敬。对这一点,我从未表示过怀疑,而且打心眼里从来没有怀疑过。我不曾说,就其个人的愿望和目标而言,他不能得到大家的尊敬。
但是,与独裁统治相连的是无限的责任。如果布斯先生因救世军做的好事而受到称赞的话,那么他就必须准备承受因这一体制固有的弊端而应遭受的谴责。在我看来,他迟早会同所有专制统治者一样,成为自己的创造物的奴隶:拯救灵魂的组织获得的财富与荣耀,变成了拯救灵魂的目的而不是手段。而且迫于将这些财富与荣耀维持在适当水平,“总司令”会做一些很可能为20年前的布斯先生所不齿的事情。
有些人也和我一样,热切希望公平地对待布斯先生,尽管他们对布斯先生建立的组织评价很低。他们心里也清楚,在布斯先生的支持者中,有一些非常狡猾的人,他们根本不关心救世军的教义,对布斯先生的很多计划也不热心。我曾经说过,有些社会主义者为布斯先生的成功感到欢欣鼓舞(参阅第八封信),但是,如果我不是大错特错,那么某个派别的政治家对布斯的成功感到尤为满意。想一想吧,救世军的上尉们遍布全国各个城镇,又统一接受一个伦敦政治“局”的指挥,他们会形成多么声势浩大的竞选力量啊!想一想吧,政治对手会受到地方代理人——我是指“人民的保护人”——怎样的骚扰;再想一想吧,一个人就因为令人讨厌,可能随时受到指控——而且不管指控的理由是真是假,都被我们警惕性很高的熟人所“追捕”,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情形!(参阅第二封信)。
现在,我做出宣判,布斯先生不是制定这种影响极大的计划的共犯,他是无罪的。但我写的信也不是无凭无据的,因为,当布斯先生创立的组织力量,被训练得习惯于惟命是从时,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我在第一封信中就毫不含糊地警告过了。
第一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1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前不久,一位乐善好施的朋友写信给我,委托我捐一大笔钱给救世军,推进救世军“总司令”提出的庞大计划——如果我认为这一计划值得支持的话,就代为捐赠。我觉得向这样的好心人提建议,责任过于重大,但我又觉得如果拒绝的话,就显得我过于胆小,也不礼貌。于是,我仔细研究布斯先生的书,以求分清布斯计划的本质特征和附属特征,并且根据从中获得的资料,我作了一个判断——很遗憾,这是一个否定性的判断。然而,在向我的朋友宣布这个判断之前,我很想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而且这件事具有非常重大的社会意义,所以编辑先生,尽管我的信长了点,我相信您还是会发表的。
布斯先生开篇论述的几个观点,我想,凡是有头脑的人都会赞同。的确,人生中的绝大多数痛苦是可以治愈的;除了贫困、疾病和退化等是由于人类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大量的也许是不计其数的痛苦,是因为个人的无知、行为不端或社会安排不当造成的。再则,我认为以下这点也不容置疑,如果这种可治愈的痛苦得不到有效治疗,那么群起而来的罪恶与贫困将彻底摧毁现代文明,正如另一类未开化的部落曾经有效地摧毁了伟大的社会组织一样,它们曾先于我们而存在。此外,我想大家也会认同这样一个观点:没有一种改革和改良会触及罪恶之根,除非能够釜底抽薪——也就是说,从个人动机上入手。如果人们诚实勤劳,懂得自我克制,腐化不堪的社会也会走向繁荣昌盛;如果民众品行不端、游手好闲,做事不顾后果,再美好的社会,不论是曾经设想的还是以后设想的,都会陷入毁灭。
我将布斯先生独创的主要观点归纳如下:
(1)改造个人的唯一有效途径,就是采取有点疯狂的基督教形式,狂热的传教士就是救世军军人。这里暗含着这样一种信念:激发人们的宗教情感(主要是通过救世军军人所描绘的“鼓舞人心的”和“轻松欢快的”的过程来实现),是彻底改造人类行为的理想而又可靠的办法。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在我看来,历史提供的事实,以及基于我们许多人的个人阅历所作的冷静观察,都不支持这种说法。
(2)传播和维持这种特殊的神圣激情的合适工具是救世军——这是一个信徒的组织,按照军事组织进行训练和管理,并且设立了许多军官级别,每个军官都发誓盲目地、毫不迟疑地服从“总司令”。这个总司令还坦率地告诉我们:服役的首要条件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服从”;“我的一个电报就可以把任何一个军官送到天南海北的任何一个地方”;每个人“加入前都得接受一个明示的条件,他(她)要毫无疑问、没有异议地服从总部的命令” (《最黑暗的英格兰》第243页)。
在我看来,这个原则似乎是无可争辩的——历史可以作证。方济各和罗耀拉 (10) 也都是按照这个原则进行伟大试验的。一群发誓盲目服从长官的宗教狂热分子(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痴迷者),是实现人类心智所能策划出的任何图谋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布斯先生让他那些绝不质疑、绝不迟疑的信徒通过誓言只效忠于他自己而不受其他约束,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他对于人性的洞察力,一个出于自愿的奴隶抵得上十个发誓的仆从。
(3)救世军建立以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现有9416个“完全从事这项工作”的军官,有75万英镑的存款,还有同样数目的年收入,国内有1375个军官队,在殖民地和外国有1499个军官队(附录第3—4页)。这些事实证明,救世军的努力得到了圣灵的赞许。
在这一点上,我与乐观自信的“总司令”的看法不同。他一心一意创建救世军,可能无暇了解在他之前同类事业的命运。
我不认为,他取得的成就,会比方济各、罗耀拉和福克斯乃至当代的摩门教 (11) 还要大。当我看到这些伟大的社会运动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各不相同的时候,我感到很难相信他们全都得到了上帝的保佑;尤其当我看到布斯先生取得的成就还要小一些的时候,就更难证明他获得了这种殊荣。
方济各会 (12) 的试验结果如何呢?如果说方济各特别强调了某条原则,那么这条原则就是:他的信徒必须做地地道道的托钵修士,坚决远离一切世俗的纠缠。然而,即使在方济各去世(1226年)之前,他的副手伊莱亚斯就率领这个强大的组织开始贪图那些世俗之物了;在方济各去世后的30年里,方济各会已经成为基督教世界中最有钱有势、最世俗的团体之一。他们在政治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浑水摸鱼,目的就在于为他们的修道会捞取好处;他们的主要兴趣就是对付他们的竞争对手——多明我会 (13) ,以及迫害自己的兄弟,就因为这些兄弟尽心尽力去贯彻创始人的那些最朴素的训诫。我们也知道罗耀拉的试验变成了什么样子。两百年里,耶稣会 (14) 一直是反对教皇统治的信徒的希望,然而,一旦它发展壮大起来,就滥用其组织和财富所带来的政治与社会影响力,从而造成了普遍的灾难。
高尚的人们为了崇高的目的而创立的各种组织,最终落到了一个与创始人完全不同类型的接班人手中且让他大权独揽,有这些例子摆在眼前,即便只是一般的谨慎,也肯定会要求我在建议把一大笔钱交给新式丐帮的总司令之前,应该问一问:试想30年之后,“总司令”独自指挥着10万誓死效忠的军官,他们分布于各个穷人阶层,每个人的手指都扣着一只“地雷”的引信,里面装满了对宗教的狂热和对现实的不满;“总司令”还独自掌控800万~1000万英镑的资产,每年还有同样数目的收入;军营遍布每个城镇,房产遍布全国各地,在殖民地都有据点——这样的一个“总司令”,拿什么来保证他不仅能忠实地还能明智地行使其巨大的权力呢?成千上万的人在他统治之下,权力又不受任何约束,又拿什么来保证他行使权力是为了完成仅在布斯先生心中存有的(这点我不怀疑)慈善目标和宗教理想呢?谁又能说,1920年的救世军不会成为1260年方济各会的翻版呢?
就我们讨论的这些组织而言,创始人的高贵品德和良好愿望是不足以作为判断事业未来走向的依据的——假如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那么,对不起,布斯先生是比不上方济各的。可是连方济各都缺少知人之明,以至于指定伊莱亚斯那样有野心的阴谋家做副手,因此,我们也无权对布斯先生的用人之智感到乐观。
有一个叫卢埃林·戴维斯的人,不必怀疑他对慈善活动的热心程度,我(是其中之一)也绝对相信他的能力和正直,但他断然否定了救世军所吹嘘的在完成其宣称的使命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我把这件事和各种考虑放在一块,就得出一个结论,我不能帮助我的朋友完成他的心愿,这也算是我现在所提的建议。
布斯先生精辟地指出,某些慈善事业虽有六便士的利却有一先令的害。我很伤心地说,依我看,这种解说恰好适用于他自己的计划。社会的祸害,莫大于无知和无节制的宗教狂热;腐蚀良知和心智的个人习性,莫过于盲目地、毫不迟疑地服从不受限制的权威。不错,卖淫和酗酒是令人痛心的恶,饥饿难以忍受乃至不忍听闻,但是,出卖灵魂、麻醉良知、降低人格是更大的祸害。然而,还有一种最大的祸害,就是让一个国家的心智受制于有组织的宗教狂热,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听命于立志使宗教狂热盛行于世的暴君,坐视本来应该对他自己和他的国家的命运负责的人彻底堕落成为残暴的工具,乐于听从主子的随意使唤。
在我看来,这是所有此类组织的结局,也是那些现在仍然不计后果、大把捐钱的善良人士的结局——这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因此,除非提供明显的证据证明我是错的,否则我是不会拱手把朋友的1000英镑捐出去的。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注释
他们的同代人、史学权威马修·帕里斯 (15) ,在谈到1235年(正好是方济各去世9周年)的英国小兄弟会修士(即芳济各会的修道士)时写道:
“那时的一些小兄弟会修士,也同一些布道兄弟会的修士一样,忘记了自己的誓言和教会的约束,以履行布道义务为幌子,公然闯入贵族修道院的领地,还诓骗说第二天布道后就走。但是,到时他们却装病或找其他的借口赖着不走,而且他们还建了一个木质祭坛,把它供在他们随身携带的神圣的石质祭坛上面,秘密地低声向群众布道,甚至接受当地教民的忏悔,歧视本地神父……如果他们偶尔感到这样还不满足,就开始辱骂和恐吓,谩骂其他教会,断言所有其他的教会注定会遭天谴;而且在把对手的所有财富(不论多么巨大)挥霍一空之前,他们是不会拔腿离开的。因此,那些修道士处处忍让,以屈服来避免受辱,不敢冒犯得势者。由于这些得势者是贵族的顾问和信使,甚至还是罗马教皇的特使,因而受到民间追捧。但是,其中有些人,当他们发现罗马教廷也反对自己,不过出于显而易见的理由,他们已是身陷其中,只好趁混乱之际才得以脱身,因为罗马教皇怒容满面地对他们说:‘这算怎么回事?你们还是我的同道吗?你们还想干什么?你们不是宣誓自愿受穷,还说只要形势需要,你们就会打着赤脚、身穿灰衣,走遍每个城镇、城堡和更遥远的地方,满怀谦卑,逐一传播上帝的声音吗?你们现在是不是想把那些庄园据为己有,以此来对抗拥有这些封地的贵族的意志?你们的宗教濒临死亡,你们的教义将被驳倒。’”
在1243年,马修写道:“在三四百年或更长的时间里,没有一个修道会像目前两个修道会(小兄弟会和布道兄弟会)那样急速败坏——仅仅过去了24年,他们就第一个在英国建起了许多堪比皇宫的奢华住所。这些天天都想展示无价之宝的人,忙于扩建豪华壮观的房子,筑起气势宏伟的围墙,因此,就像德国人希尔德加德所预言的那样,他们厚颜无耻,逾越安贫乐道的界限,亵渎他们宗教的基本精神。当有贵族和富翁快要不行的时候,他们知道这些都是有钱人,于是出于贪婪的本性,怂恿这些人去诋毁和贬损那些普通神父,胁迫这些人忏悔和说出心底的愿望,劝导这些人只赞美他们自己和他们的教会、承认他们及他们的宗教都是无人可比的。所以,信徒们现在都相信,除非接受小兄弟会和布道兄弟会的指引,否则是不能获得拯救的。”——马太·帕里斯《英国史》,吉尔斯 (16) 翻译,1889年第一卷。
第二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9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我在上一封信中谈到了布斯先生的计划,意在唤醒向救世军金库捐钱的人们,让他们明白自己正在做什么。我想很有必要让他们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正在建立和资助一个类似子以往令人生厌、声名狼藉的“喧骚派教徒”和“信仰复兴运动者”的教派。但是,救世军与这些教派存在着天壤之别。它拥有强大的、影响甚广的集权化组织,其人力、财力和道德资源由一个无需担责的首领来进行处置。此外,按照这位首领自己的说法,还有近一万个保证绝对效忠于他的下属。我希望捐款人自问一下,谨慎之士和好心的公民“应当”去帮助建立一个随时(绝不是不可能的)都可能变成一个比中世纪托钵僧修道院更恶劣、更危险、更令人生厌的组织吗?如果这还是一个学术问题,那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称得上是实际问题。正如你觉察到的,我故意不去评价救世军计划的细节,也不评价它的那些鼓动人们为之效力的教义,因为我希望公众了解这个计划的罪恶性质,这种罪恶性质是一切专制的社会组织和宗教组织所制定的此类计划必然具有的。我不希望因强调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而影响公众去认识这个计划的罪恶性质,尽管救世军计划的细节和教义也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现在到了对“最黑暗的英格兰”计划进行更为详细评论的时候了。当我开始审视计划书时,我惊奇地发现,让人难于置信的是,布斯先生在提出这项计划时,对以前和现在所开展的类似尝试几乎一无所知。一个普通读者都能看出,《最黑暗的英格兰》的作者摆出一副架势,仿佛他就是这一领域的哥伦布,至少是这一领域的科特兹 (17) 。他告诉我们,在“去了穆迪图书租赁店 (18) ”之后,你会惊奇地发现有关社会问题的书籍少得可怜。这话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但是,如果布斯先生去过一家离穆迪图书租赁店不远的阅览室的话,我敢保证,见识广博而又乐于助人的国家图书馆(位于布卢姆斯伯) (19) 管理员,会给他提供关于这个问题的很多书籍,差不多全欧洲各种语言的都有,保管他三个月也读不完。没有论述社会主义的文献吗?社会主义不是社会问题的具体体现又是什么呢?此外,我相信,即使在“穆迪图书租赁店”,其馆藏资源也能够向布斯先生提供《沙夫茨伯里勋爵的生活》和卡莱尔 (20) 的著作。布斯先生似乎是在没有听说过《过去与现在》或《末世小册子》的情况下就着手去指导世界,尽管后来有一位贤明的朋友曾提请他注意此事,但有点为时已晚。对我和我的同辈人来说,卡莱尔关于这方面问题的作品,在40年以前就给我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卡莱尔知道,一直以来,无数富有才华和献身精神的人,既有神父也有世俗之人,在全心全意地为永久改善穷人的生存状况而努力。布斯先生“去穆迪图书租赁店”,为检验他的前期研究工作的深度,提供了一把合适的尺子。可是,我不得不承认,那些以前在这个领域辛勤耕耘的劳动者,采取了一种与布斯先生极为不同的方式,因此大体上不会影响布斯先生启动这项计划的原创性。前人的那些计划,无人为其击鼓,无人为其吹号,也无值得尊敬的滑稽人士为其捧场,模仿修道士在席勒的读者感到亲切的华伦斯坦军营的演讲,逗得那些庸俗的观众哈哈大笑。不幸的是,他们降生时,那个喧嚣的自吹自擂的伟大时代刚刚过去,他们改变行为不端者的方法似乎无法超越一千八百年以前的圣徒约翰和十二使徒。然而,新模式早就摆在那儿,随时可以效法那些古代的灵魂拯救者。那些古希腊和古叙利亚神秘教派的传习者,也是大喊大叫的。他们有自己的队伍、旗帜,还有横笛、铙钹和圣歌,此外还有对募捐技巧决非全然无知的等级繁多的军官。他们慷慨地把天堂般幸福的未来许诺给那些捐款的皈依者,就像现在模仿他们的人一样。这些老式的救世大军取得的成功是巨大的。西蒙·玛古斯 (21) 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名人,也可能有众多的追随者,就像布斯先生那样。然而,十二使徒坚持自己老式的方法,不把这种成功视作一种神灵首肯的满意的表示,他们不会抛弃自己坚持的那种导向更加高尚生活的方法。
我认为没有必要去核实布斯先生的统计数据。处于悲惨境地的确切人数,100万也好,200万或是300万也好,与提出的任何方法的功效无关,因为所建议的方法都是为了把数目减到最小——这个令人最最期待的结果。目前唯一要考虑的是,该计划是否有可能做到利大于弊,尤其要高度关注这一计划在改造精神方面的成效。
布斯先生的坦率值得称道,他告诉我们:“首要和重要的问题是,为了拯救灵魂,我寻求拯救肉体。”(见原书第45页)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说:根据他的盘算,应将传播救世军的特殊信条放在首位,然后再促进人类体力上、智力上的福利以及纯粹的道德福利。必须让人们变得自制和勤劳。重要的是,要像驱赶经过冲洗、修剪和驯服的绵羊一样,把人们赶进布斯先生照管的狭窄的神学羊圈里。如果他们为了保全道德的洁净拒绝进去,那么,他们就不得不把自己视为戴罪羔羊的一分子,只是没有其他人那么肮脏罢了。
我一直习惯性地认为(我相信,有理智的人会大致同意这一观点),自尊和节俭是梯子的踏板,借助它们,人们肯定可以爬出欲望造成的绝望的泥沼;我还认为,它们可能是最优秀的行为美德。但布斯先生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它们纯粹是经过粉饰的罪过,不过是“再洗礼过的傲慢”(Pride re-baptised)(见原书第46页)。布斯先生就像所有的达尔文主义者那样,完全接受生存斗争的观点(见原书第100页),却闭眼不看生存斗争的必然后果,其实人的恶行就是生存斗争的必然后果之一。布斯先生却告诉人们,嫉妒是我们竞争性体制的基石。他把节俭和自尊斥为罪恶,把饥饿者的痛苦归为资本家的罪过;根据布斯先生的看法,福音可以拯救灵魂,但拯救不了社会。
在评估救世军可能发挥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力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到,那些军官(曾发誓绝对效忠“总司令”的人)并不只把自己局限于执行执事和传道士的职能(尽管在西里尔这样的“总司令”的率领下,亚历山大市曾亲身体验到这样的军官究竟能产生什么影响);他们还想成为“人民的保护人”,无偿地充当人民的法律顾问;当法律不甚有效时,救世军会集全军之力,借助残酷的胁迫行为,去实现上述保护人想象的正义。布斯先生说,社会需要“母亲般的照顾”,他洋洋得意地展示了各种“事例”,让我们猜想他父母般的双手可以给我们什么样的“母亲般的照顾”。我想,只要人们研究一下摆在面前的资料,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位“母亲”已经证明自己是一个肆无忌惮、好管闲事的人,尽管目前仍未落入法律之手。
看看这个“事例”。女性A声称自己被诱奸了两次,“向我们求救。我们找到了那个男人,跟踪他来到村庄,以将丑事曝光相威胁,强迫他向受害人赔偿60英镑,另外每周支付1英镑的生活费,并购买一份保险金额为450英镑、以A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见原书第222页)。
杰伯格认为这样做是正当的。“我们”任命自己为起诉人、法官、陪审员、行政司法长官,众多角色一己承担。“我们”熟练地实施恐吓,仿佛我们是另外一支同盟军。“我们”以曝光相威胁,以保持沉默为代价,以他最大的支付能力为极限,向他敲诈了一大笔“封口费”。
唉,我那点可怜的道德感确实难于分清,这位新任的卓越保护人的那些不同凡响的做法,与法语单词chantage(敲诈)和简明的英语单词blackmailing(勒索)所指的做法有什么不同。而且让我们想想,仅仅出于嫉妒、个人怨恨或者派别仇恨,不进行一点法律调查,只是服从一个人的意志(即便是通晓审判业务的人也不敢稍有不从),任何人都可以这样被“逮住”,被“跟踪”,被“威胁”,甚至在经济上受到压榨或陷入破产——的确,此时有理由问一句,救世军在充当“人民的保护人”方面,其所作所为与西西里岛的黑手党有什么区别吗?我不是为那些被控对他人实施犯罪的人进行辩护,但我认为,公平地说,本案中的这名被告与受到侵害的当事人,都是“受害人”。在如此特殊的案件中,有可能连所罗门本人对如何分摊当事人相应的道德过失都会感到困惑。尽管如此,那个男人从道义上和法律上都应当抚育他的子女,并且任何人都有充分的理由去帮助那个女性维护其法律权利,让肇事者为他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包括在大众面前曝光)。
救世军“总司令”强行收取巨额罚金,以此作为对丑事保持沉默的价钱,这种行为无论其动机多么堂皇,在我看来是不道德的,我希望它也是非法的。
救世军,到此为止吧!别去充当那种有疑问的伦理学和莫名其妙的经济学的老师了,也别去充当那种建议实施敲诈勒索的法律顾问了,更别去充当那种“母仪”天下的天使般的教母了。救世军的做法太不合我的口味了,尽管它可能得到一些支持布斯先生的人的赞扬。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第三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11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当给贵报写第一封信讨论救世军计划的实施问题时,我对这个组织的全部了解都来自布斯先生的计划书、公共舆论以及他的那些闹哄哄的小分队的言行举止(前些年我在伦敦散步时偶尔见过,已不陌生了)。我的确没有觉察到救世军的现行运作模式的任何迹象,所以我只能按照美国幽默大师的妙语箴言行事——“千万莫预告,除非你知道。”在您好心地发表了那封信后,我收到了一大堆信和小册子。有的人赏给我一顿谩骂;有的回信人十分周到体贴,先热情地表示赞同,然后说他们自己制定的一些计划是多么值得我的朋友给予支持;还有些人给予我宝贵的鼓励,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请他们原谅我不再专门答谢。但是,我发现了一件最合我意的事情,在我刚才收到的文件中,揭露了一个我完全不知道的事实——那就是,有些曾经忠实、狂热地在救世军服役,表示永远忠于救世军的根本教义和行为准则,且与“总司令”有紧密的组织关系的人,已经公开宣布:这个组织正在开始退化为一个纯粹是狂热分子的迷信和个人野心的发动机,并且正在急速推进。我早就指出,这种退化是不可避免的。
编辑先生,毫无疑问,我应该占用《泰晤士报》的一个专栏,详细地说明和审视那些我预见到的“琐碎的正义”。我说要进行审视,是因为公平而论,对任何已经脱离组织的人所说的话,都应该保持谨慎,尤其是在对待怀有敌意的证人所说的一面之词时,就更要如此。但是,不论怎样,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我的第一封信的部分内容,指出了任何诸如此类的组织都必然会导致此类罪恶后果,可以视为是对这类证据的部分内容——在证人的公共责任感的驱使下,早已将它们发表和出版了——的一种概括。
我敦请贵报的读者首先去读一读由J.J.R.瑞德斯通撰写的《一个救世军前上尉的经历》。书前有牧师坎宁安·盖基博士写的序言(写于1888年4月5日),可以证明书里所说的情况真实可靠。瑞德斯通先生的故事,单从故事本身来说,也非常值得一读。作者以约翰·班扬那样平实直白的语言讲述了他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抛弃一切,去做救世军的一名军官,但是由于他实在缺乏布斯先生极为强调的那种毫不犹豫、绝对效忠的品质,结果身无分文地被赶了出来——哦,我错了,他还有最后一周的薪水“2先令4便士”——不得已,只好带着他同样忠于救世军的妻子自谋生路,他也只能这样做了。主人公的坚定真诚不容置疑。但愿我能劝动那些打算向救世军捐款的人们,去读一读瑞德斯通先生的故事。我特请读者将瑞德斯通先生的故事和巴林顿·布斯先生的信作个比较:前者平铺直叙、朴实无华;后者充满了矫揉造作的虔敬和逗人口水的虚情假意——他每次在给瑞德斯通写信的时候,都称他为“亲爱的孩子”(一个显然比他还要大的已婚男人),可是这个所谓的“亲爱的孩子”正在受骂挨饿。
我承认,在熟读了瑞德斯通的这本小册子后,我对救世军首领的看法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而且我也乐得不必去叙说它了,不如从坎宁安·盖基博士作的序言中摘引几段话。盖基博士对救世军早期廉洁的工作给予了热情的赞扬,因此不可能以宗教立场不同为由而指责他对救世军抱有偏见:
(1)救世军“是地地道道的家天下。父亲布斯先生任总司令,一个儿子任参谋长,其他子女垄断剩余的主要职位。这是布斯先生的天下。的确,这就好比眼中有太阳 (22) ,不论你转向何方,眼里就只有太阳”。而且,盖基博士说得妙:“做一个远播四方的教派的首领,随之会带来许多好处——绝不全是精神上的。”
(2)“不论是谁,只要他成为救世军的一名军官,从此以后他就是一名奴隶,只能听命于他的上司的喜怒无常。”
“瑞德斯通先生不论在参军前还是离开时,都保持着一种优秀的品质。尽管他已成家,但他放弃了持续五年的婚姻加入救世军,而且在最艰苦的岗位上为布斯先生效劳了两年。罗雷少校告诉我们,他有一个缺点,就是‘太直’,也就是他太诚实,太较真,太具有男子汉气概了。换句话说,太像真正的基督徒了。可是,既不经过审讯,也不按程序起诉,而是仅仅依据明显未经证实的秘密控告,就像大多数人打发叫花子一样,给了他最后一周的薪水2先令4便士,就把他开除了。假如此事有误,我会洗耳恭听。”
(3)瑞德斯通先生在书中说,总部派来的密探对他们进行监视并向上报告。盖基博士根据其他军官对他说的知心话,肯定了瑞德斯通的说法。
(4)布斯先生拒绝保证给他的军官提供稳定的薪水。他本人和一家子高官过着即便不算奢侈但也是舒适的生活,而宣誓效忠的奴隶——救世军所取得的任何真正的成绩都源于他们的奉献——却常常“连肚子都填不饱”。一个好心人坦率地告诉我,当他难于糊口时,就只好出去乞讨。
之前,为了不让救世军重蹈覆辙,我草率地把方济各这类人与布斯先生混为一谈,在这一点上,我要正式地表示歉意。不论中世纪的各种修道会的创始人提出的计划是否明智,但他们竭力与众徒共担艰难困苦,凡是要求徒众所做的牺牲,自己也从不逃避。
我早就说过,不论眼下讨论的计划其公开目标是什么,但其后果之一就是,将建立和资助一个新的喧骚派社会主义宗派。现在,我或许还要加上另一种将会产生的影响——其实,已经发生了——建立和资助布斯王朝,这个王朝对宗派内部的人力、财力和精神力量享有绝对的控制权。布斯先生已经是一个印刷商和出版商。正如公开宣称的那样,布斯利用救世军军官来宣传和推销他的出版物,其中一些军官还打心底里相信,积极推进布斯先生的业务是一条赢得主人欢心的光明大道,因此当公众坚持拒绝购买布斯先生的书时,他们就自己买下来,并把收入上交给总部。布斯先生也是一个大型零售商,而且威尔斯的主持牧师也恰恰在此时对他竭力实施的那个非常著名的金融计划产生了兴趣。主持牧师普伦特对财务运作的原则作了清晰解释,凡是能理解他的意思的人都不会怀疑,无论这些原则是否足以实现布斯制定的第一和第二个公开目标,但肯定有助于任何一个视世俗财产为粪土的王国进行扩张。事实上,一场金融灾难近在眼前,就如一个世纪前我们遭受的“法律”灾难一样。只不过,这场灾难中受苦的是穷人。
我已经占用了贵报太多的版面,然而,这还只用了我手头有关救世军内部运作的许多资料中的一个。其他资料对救世军的指控,比现在公布的这个要严重得多。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另附:我刚刚读了今天《泰晤士报》刊登的布坎南先生的来信。在我看来,布坎南先生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作家。我不熟悉他的作品,但他所有的虚构作品,其虚构程度都无法超过他对我的观点和写作意图的解释。
第四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20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迄今为止,在讨论布斯先生的计划时,我特意把救世主义和布斯主义的区别放在后面讨论,但是,凡是希望对救世军的影响——善的或者恶的——做公正评价的人,就必须充分看到这一区别。按照宗教复兴运动的方法来“拯救灵魂”的救世主义是一回事,利用劳动者来推进布斯先生的特殊计划的布斯主义是另一回事。布斯先生用尖利的马嚼子和尤为管用的马眼罩,俘获控制了众多信仰复兴运动主义教派中的极端福音派传教士(他们大多是流浪汉)。正是靠着这种巧妙的(甚至有点残忍的)手段,驱动一队人马拖着装有“总司令”计划的四轮大马车,走到现在这一步。
现在,让我们把“上尉”以下的救世军军人(依我看,布斯家族与这些人的关系就像是海老人与辛巴德 (23) 的关系)视为一个整体,以此来看看真正的救世军军人的情况。我很想说,摆在我面前的证据,不论对总司令及其计划有利还是不利,对这些军人显然都是有利的。这些证据显示,总体而言他们都是些贫穷、没有文化、时常狂热的热心人。他们生活纯朴,忠于自己的信仰,甘愿忍受穷困和粗暴的对待,为他们视为正义的事业而活,这些都十分令人敬佩。对我来说,尽管我认为那种拯救灵魂的狂热方式充满了危险,尽管我认为那些好心人的神学观点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但我相信,像所有其他的错误一样,跟随这类错误所产生的罪恶,远不及对皈依救世军的人们进行道德和社会改造所带来的罪恶。我不再提出抗议(只要他们不再骚扰邻里),我也不会去埋怨一个正在卖力打扫猪圈 (24) 的人,拿他的扫把形状和扫地时发出的刺耳噪音说事儿。我总是强烈地信奉一个基本的戒律:“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25) 正如一个伟大的统治者所说,假如一个王国值一次弥撒 (26) ,那么可以肯定,一个生活严谨、勤勉和节俭的国度,敌得过无数的吹鼓手和各种古怪的宗教假说。迄今为止我所说的一切,以及接下来要说的,都是针对布斯先生那个聪明绝顶、胆大妄为和迄今仍然卓有成效的计划:为了建立其社会主义独裁统治,他不惜利用一切,包括具有诚实奉献和自我牺牲精神的人赢得的信誉。
我现在打算提出更多的证据,说明当布斯体系受到公正审判时,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这些证据主要是来自于一本有趣的书。书名为《新教皇统治:救世军内幕》。著者署名:一个救世军前参谋。下面引圣经“不要将我父的殿当做买卖的地方”(《约翰福音》,第二章第16节)。出版日期:1889年。出版地点:多伦多。出版者:A.布立特勒尔。封面上还写有“这是一本遭救世军当局焚毁的书”的字样。我再次提醒读者,我在下面引用的陈述只能视为“一面之词”,我只能保证,基于有关布斯统治集团采取的各种方式的内部证据和其他并存的证据,我觉得引用下列内容是正当的。
作者描绘了救世军闯入加拿大领土后的景象:
“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它声称自己要做现有教会的奴婢;它声称其目的就是在民众中传播福音;它否认有另建一个宗教团体的想法;它反对搜罗财富、聚敛财产的行为。男男女女(不是救世军自己的信徒)都积聚在它的周围,全心全意地投身于这项事业,因为救世军提供了一个朴素的理由,正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它为努力传播福音的人提供了更加深远和广阔的天地。它邀请并欢迎各地的牧师到它的讲坛布道。它只有极少的少校和上校,没有人听说过什么总司令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它小心翼翼地避免挖别的教派的墙角,它的信徒不是生拉硬拽来的……一句话,救世军是各种宗教团体的助手和招募代理处……救世军的集会热闹非凡,民众纷纷皈依,并为本地救世军开展工作慷慨解囊,因此,各个队部都是自给自足的,军官们受到虽不奢华但很妥善的照顾,各地的财源无匮乏之虞,一切财务都由一个本地人充当的秘书和救世军的军官共同监管,哪儿募集来的就用在哪儿,各方互相信任,彼此都很满意。”(见该书第4—5页)
这是救世军宛如绿色大树时的情况。现在看看它干枯时的情况:
“凡是熟悉军队日常运转的人,都非常清楚整个体制发生了多么彻底和急速的变化。最初,为了他们同伴的利益,一群忠诚无私的劳动者以热诚和慈善为纽带走到了一起;现在,为了建立一个体系和宗派,制定完全损害宗教自由和竭力对抗所有(别的?)基督教派的条例和规章,强迫服从一个至高无上的首领和统治者的意志,借此把大家捆绑在一起,发展成了一个庞大的盛气凌人的组织……随着工作在全国铺开、势力范围的不断扩大,所有的领导职位一个接一个地被来自外国的陌生人所填充。这些人对加拿大人的喜怒哀乐和行为特性一无所知,只在布斯家族一个成员统治和教导下的一所学校受过训练。他们抛弃了所有的想法,只知道无条件地效忠总司令,将军叫他上哪去就上哪去,绝不迟疑,毫无异议。”(第6页)
“所有这一切会导致什么后果呢?首先,无疑在得到物质财富的同时,精神已经萎缩,而且作为传播福音的机构,救世军只是徒有其名……在四分之三的队部,下层军官们衣食不周,主要是由于向他们征收重税,以维持一个庞大的司令部和供养一大群无所事事的军官。整个财政安排是通过通货膨胀、即赚即吃以及无视未来的不测事件这样的体制来维持的。原来的工作人员和成员差不多都跑光了。”(第7页)“对所有其他的宗教团体,救世军大都采取完全敌对的态度。根据条例,不经军官的特准,士兵不得参加别处的礼拜会……受良心的驱使离开救世军的军官和士兵被视为堕落,常常受到公开谴责……甚至运用最卑劣的手段让他们挨饿,迫使他们回来做事。”(第8页)“在内部运作方面,救世军与耶稣会一般无二……即使没有公开教导‘目的证明手段’,但就像有名的耶稣会那样,对此予以默认。”(第9页)
许多人在读了这几段尤其是最后一段引文后,肯定会认为这是一种尖酸刻薄夸大其词的匿名诽谤。那么,我就引用另一个绝对不是匿名的证据。这一证据,出自一本名为《布斯总司令及其家族和救世军:起源、发展及道德与精神的衰落》(曼彻斯特,1890)的书,著者是S.H.霍金斯,法学士、救世军前少校,曾任布斯总司令的私人秘书。我劝有意资助布斯先生的人也研究一下这本小小的著作。我从中获益良多。它告诉我不少有趣的奇闻轶事,如布斯先生发现“在救世军的工作中,第三步或说第三种恩赐是必要的。有一天,他对我说,‘霍金斯,你的枪只有双筒,我的枪却有三筒’”(第31页)。假如霍金斯没有说错的话,第三根枪筒就是“放弃你的良心”,“为了上帝和救世军,屈尊忍辱去做那些连正直的俗人也不肯做的事情”(第32页)。那么可以肯定,他要用这第三根枪筒打倒许多东西,其中包括道德的第一原理。
霍金斯先生列举了救世军用“总司令”的新式来福枪所做的一些著名事例。但我还是认为,这本富有教益的书有猎奇之嫌。下面我就会采取严肃的态度,而且我还会借助证据来强化我的这种态度,尽管有些证据可能是匿名的,但不可能是一笑了之的。当我说,驱使我重提一件已过“法定时效”的丑闻的唯一动因,就是我感到散播布斯主义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请相信我。
编辑先生,1883年7月7日,您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一篇关于臭名昭著的“鹰”案件的很有影响力的文章,为公众做了一件大好事。下面我摘录一段:
“法官凯先生拒绝了那份申请,但是就像法官斯蒂芬先生秉公而论的那样,他采取让布斯先生丢脸的方式来拒绝,并非出自他的本意。布斯先生提交的书面陈述,似乎完全误导了法官凯先生——任何一个人,当他将这份书面陈述看作是一个自称为宗教导师的人所写的坦诚声明时,都会被误导。”
在我给您写第一封信时,我还从未听说过“鹰”案件的那些丑闻。但令我欣慰的是,我觉察到一切宗教独裁都会不可避免地走向邪恶,这种感觉是如此清晰,让我一下子就想到要立刻谴责布斯先生的计划。假如我当时不决定这么做,那么当我不得不承认那笔钱已被一个人绝对控制,而证明他的管理能力的那些该死的证据又同时出现,我该以何种面目去面对我的朋友?
至于布斯先生本人,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对他太不了解了。在这个问题上,正如其他几个问题一样,我坦陈我是个不可知论者。但是,假如他是(因为他可能是)一个怀有最纯洁动机的圣人,那么他也不是第一个(正如您所说的)显示出“热心实现一个善意的目标,以便能够审视日常生活道德的基本原则”的圣人。假如我是一个救世军士兵,我就会与奥赛罗一起呼喊:“卡西奥,我爱你!但你绝不再是我的军官!” (27)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第五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24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如果我有什么强项的话,财务肯定不是其中之一。但在《新教皇》一书中阐述和举例说明的救世军总司令的财务(说财政更确切些)运作,实在是简易至极,可谓是天才之作。即使像我这样的人都能理解——或者谦虚点说,不论救世军的财务运作方式的轮廓有多么模糊,阴影有多么厚重,我都能通过已公开的证据将其弄清楚,并描绘出来。
假设某殖民地有一个欣欣向荣、不断壮大的小镇,那里遍布工匠和普通劳动者,其中有少数的卫理公会派教徒或其他一些极端福音派信徒,他们正竭尽全力默默地“拯救灵魂”。不言而喻,这是一个让人想去征服的前哨。因此,“我们”着手去掀起一轮常规的救世军“热潮”。当地的热情被激发起来了。有二三十名士兵应征加入救世军的行列。“我们”挑出承诺为我们的目标尽心尽力的人,任命他为“上尉”,让他负责指挥一支“兵队”。对此安排,他极为满意并感激不尽,不过他也理应如此。他要做的无非就是放弃自己的职业,发誓每天为我们工作至少9小时(别对我们说什么8小时工作制之类的废话),去募捐、卖书、做总代理人,以及要求他做的其他事情。不过,“我们”并不给他任何保证,因为这样做有损于他的忠诚,让我们之间的精神纽带世俗化。如果他以正直的精神尽职尽责,他的劳动无疑会得到上帝的赐福;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告诉他:每周在结清一切花销而且在我们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如果还结余25先令,那么他就可以得到这笔钱;如果结余为零,那他所得也就为零,只能靠信徒的捐赠果腹。不仅如此,我们还近乎残酷地开玩笑说,这些捐赠的价值将被折算成同样数量的薪水。因此,只要我们的“上尉”干得顺利,善款就如同泉水般源源不断地悄悄流进我们的金库。当泉水开始枯竭时,我们就说“上帝保佑你,我的孩子”,然后就把他辞退(可能给也可能不给他2先令4便士),再让其他温驯听话的人去当牛作马。
我相信,“总司令”的主张之一就是消灭“榨取血汗钱”。但是,为什么他就不能从“家里” (28) 开始树立一个好典范呢?
然而,我那少得可怜的几张素描,看上去太像拙劣的漫画了,因此我只好去加拿大权威人士那里找几张原贴来加以临摹了。他说:“上尉必须把所捐钱款和物品的10%交给师部基金会,以养活师部军官。师部军官有权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安排宗教集会,并将捐赠款物全部拿走,用于师部的日常之需。总部在总司令认为合适的时候,也可在各个军团举行这样的宗教集会,并大力宣传这种特别的盛况,所得收入也尽数拿走,用于总部要办的事情……他必须向总部或私人房东交纳房租;必须将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下午的宗教集会的募捐所得,全部交给总部的‘拓展基金’;他还须支付会堂的采暖费、照明费和宿舍清洁费以及可能发生的必要的维修费;如果有一位实习军官在他那儿实习,他还必须为其提供食品、住所和衣物。总部每周都发来各种各样的救世军报纸,不论卖没卖出去,他都必须付钱给总部。在做完这些之后,他可能得到6元(女性只有5元),或者根据结余按相应比例提成。他要用这笔钱买衣服、食物,支付房租及队部的采暖费、照明费等。如果他手下有中尉,他每周还得付给他6元的工资,或按照他本人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住房开销则由两人分担。因此很容易理解以下事实:在加拿大至少60%的队部里,军官根本无钱可拿,不得不另向信徒乞讨食物和房钱。士兵们发现,在加拿大绝大多数地区,军官们都拥有充足的食物,但是得记住,通过募捐获得的食物的价值必须在总部入账,而且必须折成现金记入军团的账簿,再从军官每周募捐所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结果,无论专门捐给队部的钱有多少,军官每周获得的数额不会超过6元钱。军官攒不了多少薪水,因为他每周必须支付自己的开销;如果在付清各种款项后还有现金节余,就必须交给总部的‘战争专柜’。”(《新教皇》,第35—36页)
编辑先生,显然,“总部”谨记了这条训喻:将你的面包洒在水面 (29) 。布斯的使者在一两天里撒一点面包屑,却收回大量成捆成捆的现金,等到榨干了现任“上尉们”的血,就用新的牺牲品取而代之。对这些忠实的可怜的家伙们,除了说“哦,神圣的纯朴 (30) ”外,我还能说什么呢?
但是,如果认为上面列举的常规做法囊括了布斯财务机构的全部捞钱能耐,那可是大错特错了。让我们去看一看多伦多一家“收容所”的发家史,肯定能得到不少启发:
“这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豪华建筑,地皮值7000美元,建筑物值7000多美元,还有一笔为该栋房子总价值的50%的抵押收入。现在的地价比原来可能翻了一番,而且每年都在升值……在收容所开办后的头5个月里,收到公众捐款1812.70元,其中600元作为房租付给救世军总部,590.52元用于房屋的各种花销,剩下的622.18元用来支付办事员的薪水和被收容者的伙食。”(第24—25页)
我不是早就说过,布斯先生是理财天才吗?!谁能像他那样,让公众捐钱给他买“一块地皮”,建栋大楼,还支付所有的日常开销?谁能像他那样,不仅让公众送给他富丽堂皇的大楼作礼物,还要公众为使用大楼向他支付一大笔房租?还有谁能像他那样,白收一大笔房租还不满意,竟把房子抵押了一半的价钱而公众却一言不发?谁都知道,如果布斯先生第二天就把整个房产卖掉,所得款项任由“总司令”支配,大概也没人阻拦。
再听听《新教皇》的作者是怎么说的,他断定“加拿大人捐给救世军传播福音的钱,六分之一用于扩大‘上帝之国’,六分之五投向年年看涨的房地产,而这些地产都交给了布斯先生及其子女和代理人,正如我们曾经所说的那样”(第26页)。
这使我想到了我最后想谈的一点。这些交给布斯先生的庞大的动产和不动产,究竟怎样了?对一切与之有关的疑问所作的答复是:它们“被托管”。布斯先生的支持者们觉得有理由相信它们“被托管”。我不这么认为。不管怎样,越要做到让这种“信托”完全令人满意,那个让公众绝对相信他的诚实和学识的人,就越应该让公众全面了解信托条款。实行信托是为了支持救世军吗?那么救世军的法律身份又是什么呢?士兵有什么权利吗?肯定没有。军官对“信托”享有什么法定的利益吗?肯定没有。“总司令”刻意规定,要得到军官这一职位,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放弃一切权利。这样一来,军队——作为一个法人——显然就与布斯先生合为一体了。在这种情形下,表面上代表军队利益的“信托”,实际却是——我该怎么说才既不失真又不失礼呢?
最后,我问几个浅显的问题——布斯先生愿不愿意征求一下法律顾问的意见,在他现有的法律安排中,是否有条款阻止他随心所欲地处置他积聚起来的财富?如果他或他的接班人以违背捐赠人意愿的方式把这些财富花光,谁有权根据民法或刑法对他本人或其接班人进行指控?
我补充一句,仔细研究一下《威廉·布斯支持基督徒布道团的信托声明》(1878年)中的条款,即使能力远在我之上的人,也无法就上述问题做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12月24日,《泰晤士报》发表了一篇署名为J.S.卓德尔的文章,其中有这么几段话:
“很遗憾,我要给跟着赫胥黎教授诋毁布斯总司令及其事业的人们泼点冷水了。我可以说说在加拿大出版的那本‘书’的具体情况吗?我曾经有幸见过一位在加拿大写书的作者。该书在多伦多出版,仅仅印刷了两本,其中一本被人从印刷商那里偷走了。赫胥黎教授在贵报上的引文是后来添加到这本书里的,因而是伪造的。该书的出版未经作者同意,是违背作者意愿的。
“所以,引文不仅如赫胥黎教授所言,是‘尖酸夸大的匿名诽谤’,而且还是伪造的。至于霍金斯先生,在我看来,把他视为权威,简直是在玩弄贵报的读者。他被赶出救世军,而后出于好心救世军又接纳了他,然而他又再次被开除。假如这种事碰巧发生在您的一个职员身上,你会认为他对《泰晤士报》这份报纸的看法是真实的吗?”
但在12月29日的《泰晤士报》上,卓德尔又写有这么一段话:
“我发现,在周三《泰晤士报》发表的那封信中,我说霍金斯先生被布斯先生开除是一个错误。如果这种说法给霍金斯先生带来任何不便,我深表歉意。”
12月30日,《泰晤士报》发表了霍金斯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里说,卓德尔对他的相关说法,“是完全违背事实的。我从来没有被赶出救世军。根据我对布斯总司令想法的了解,我再次被录用也不是出于好心。为了重返救世军,我辞去了磨粉厂主管的职位,放弃了每年250英镑的薪水、房租和三分之一的利润。而布斯先生每周付给我2英镑的薪水和租房费”。
第六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26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今天早上,我在贵报看到了卓德尔先生的信。感谢卓德尔先生在信中提供了我极想得到的证据,如下列几点:
(1)《新教皇》的作者是一位有责任感、值得信赖的人;否则,卓德尔先生就不会谈起“有幸见过”他。
(2)在这个有责任感的人不辞辛劳写完一本小字密行排版共64页的小册子之后,他受到了一些压力,结果他拒绝出版这本小册子。卓德尔先生消息灵通,肯定能告诉我们,这些压力来自何方。
(3)卓德尔先生怎么知道我所引用的段落是后加的呢?是不是据他说只印了“两本”中的一本在他手中呢?
(4)如果其中一本的确在他那里,他就一定能说清楚,我引用的那些段落中哪几处是原有的、哪几处是后加的;那个未经篡改的版本跟我所引用的版本在主要内容上有哪些重要的区别?
听听卓德尔先生对这些问题的说法,是挺有趣的。但他做的真正重要的一件事是,他以其所知证实了,《新教皇》的匿名作者不但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诽谤者,而且是一个连狂热的救世军在谈起时也不得不语带敬重的人。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补充一句,可怜的卓德尔先生还帮了我一个忙,他引出了前文列出的霍金斯先生的信,这充分证实了霍金斯先生是值得信任的,这使我十分看重他提供的有关“第三只枪筒”的证词。)(1891年1月)
第七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27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有关布斯先生独裁统治的实际运作情况,我手边只有一份证据,因此使用时我十分清楚自己的说法是不太能站得住脚的。我在第一封信中曾经说过:“腐蚀良知和心智的个人习性,莫过于盲目地、毫不迟疑地服从不受限制的权威。”正如布斯先生自己承认的,他的每个军官已经保证“毫无疑问、没有异议地服从总部的命令”。这类命令对名誉和诚实可能造成的影响,不仅在我之前引述的在“鹰”案件中,法院对布斯先生的书面陈述所作的裁决可以说明,不仅布朗威尔·布斯先生在法官罗伯斯先生面前所作的供词可以说明——布朗威尔承认他的陈词“不是十分准确”,因为他已“答应斯迪特先生不会泄漏这个案件的真相”(见1885年11月4日的《泰晤士报》)——而且霍金斯先生对其退出救世军的原因的解释也可以说明:
“总司令和参谋长没有也不可能否认所做的这些事情,唯一剩下的问题是,耍这种诡计是正当的吗?在我退出救世军时,我和参谋长就这些分歧展开过充分的讨论,特别讨论了最终促使我下决心离开的利明顿事件。一开始我就得出结论,他们的行为正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只是一心一意为了上帝的事业,而且我也说服自己,在对付魔鬼时,做这些事情并没有错。正如两军对垒,可以将缴获的枪炮掉转头来向敌人开火;同样,对付魔鬼时,可以用魔鬼的武器来打击魔鬼。我还就此给总司令写了信。”(第63页)。
现在我不想说一些不必要的刺耳的话,但我要向任何一个稍具谨慎之心的人请教几个问题。在上述情况下,我还能相信那些来自总部或在总司令授意之下未经证实的陈述吗?对霍金斯先生就布斯体制的腐化影响所作的坦诚供述,我有什么理由怀疑其真实性吗?我的面前摆满了很多人的声明,但他们大都接受过救世军用恶魔般的武器实施的军事训练,因而有可能像霍金斯先生证实他自己以前的状况那样,道德感已大为削弱——在处理这些大量的声明时,难道我不应该小心谨慎吗?
因此,我在第三封信中说明布斯主义的实际运作时,最开始采用瑞德斯通先生提供的证据,并借助非救世军成员坎宁安·盖基博士的证词加以强化和补充。到目前为止,上述证据还没有遭到质疑,所以,在质疑出现之前,我假定上述证据是不可能遭到质疑的。在第四封信中,我引用了霍金斯先生所作的陈述,证明总部采纳耶稣会的原则。说霍金斯先生被救世军开除,这算是什么回答?只有小孩才会指望这样一些障眼法能够在审判中蒙混过关。早就预料到他们会用这种老掉牙的骗术,我补充了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我的证人是值得信任的,这里特指“鹰”案件提供的那些证据。编辑先生,直到我给你写第四封信——直到完全证明“上尉”遭到剥削和总部的耶稣会嘴脸时——我才胆敢求助于《新教皇》。就这本小册子而言,它是一本匿名著作。有足够的理由让我不要超出小册子的内容进行发挥。对于一个经常处理进化事实的人来说,《新教皇》所展示的布斯主义,不过是瑞德斯通案件和“鹰”案件中反映出的布斯主义自然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我觉得有充分的理由去引用《新教皇》的内容,同时也特意提醒读者必须保持应有的谨慎。
卓德尔先生的那封信很有帮助。信中他承认,这本书是一位他“有幸见过”的人写的,而且在违背作者意愿的情况下,该书还出版了一个版本(据他所言,该版本的内容遭篡改)。因此,我有理由相信,书中的一些陈述还是有事实根据的,其中有些材料早就在我手上了,但由于缺乏卓德尔先生的极为宝贵的印证材料,我只能将其束之高阁。现在终于到我可以理清有关材料的头绪的时候了,鉴于卓德尔先生对整个事情一清二楚,我请他发发善心,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的任何讹误。我认定,卓德尔先生和我一样,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我还断言,他肯定会心甘情愿、全力以赴地帮助我。
(1)“《新教皇》的作者是一位叫萨姆纳的先生。他是一个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人,在多伦多备受尊敬,在救世军中地位很高。在他离开时,一位在当地颇受爱戴的卫理公会教派教长主持了一个大型的公共集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对他表示同情。”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2)“上星期天,大约在中午,该书的作者萨姆纳先生和救世军的印刷商佛瑞德·佩里先生,在一位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埃默里·格雷厄姆印刷厂,要求索回全部手稿、铅版和已经印好的书页。萨姆纳先生解释说,这本书稿已经卖给了救世军,而且在收到一张应付金额的支票后,印刷厂交出了所有印刷材料。”
上述两段引文刊登在1889年4月24日的《多伦多电讯》报上,对不对?其中的叙述是真的还是假的?
(3)“公众对《新教皇》(后来称为《救世军的内幕》)这本神秘书籍的命运或可能的结局的兴趣一直没有减退,尽管出版商和他的律师斯默克提出的辩护顺序——华森、桑恩、斯默克和马斯廷,从昨天开始就没有改变过。毫无疑问,这本书总会以某种形式出版。据说现在只留有一份完整的版本,而其下落还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秘密。可以有把握地说,即使救世军的特派员一直猜下去,猜到明年的今天,他也不可能找到5000册书中唯一在逃的那一册的藏身之所——当他和他的助手佛瑞德·佩里把这本禁书稀里哗啦地送进熊熊燃烧的火炉时,以为它们已被烧得干干净净了。当上星期二他们发现还有一本《新教皇》存在的时候,立刻怀疑它藏在位于雍基大街的布立特勒尔出版社那里,很快就有一伙救世军密探赶到他的书店去侦查。”(1889年4月28日的《多伦多新闻》)
请问这段叙述算不算捏造?它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只有卓德尔先生直截了当地回答上列问题之后,我们才能继续讨论萨姆纳先生的作品有没有遭到篡改的问题。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12月26日,牛津大学学会的前会员J.T.坎宁安的一封信促使我作以下评论。)
第八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29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生存斗争是推动社会状况发展的有力要素,如果坎宁安先生对这一点有所怀疑,那他应该向布斯先生找茬,而不应该向我。
“我从未有过这样的痴心妄想:靠着我为社会开出的特效药,有可能开创一个太平盛世。在生存斗争中,最弱者会被打败,况且还有很多很多的弱者——只有尖牙利爪的最适者得以存活。我们能做的,只是减少不适者的不幸,让他们承受的苦难比现在少一些。”(《最黑暗的英格兰》第44页)
如果坎宁安先生仔细读过布斯先生的书,他就会看到上面的内容。如果坎宁安先生能不辞辛劳再看看我的第二封信,他会发现,他在陈述我的“论述”时加入了“故意”这个词。我的论述原本是这样的:“布斯先生完全接受生存斗争的存在,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达尔文主义者,却闭眼不看生存斗争的必然后果,其实人的恶行就是生存斗争的必然后果之一。布斯先生却告诉人们,嫉妒是我们竞争性体制的基石。”如果坎宁安先生学过生理学就会知道,从字面意义看,“闭眼”的过程并不总是故意的。我还打算借助他信中提供的重要事例说明:从心灵“闭上眼睛”到所接受的主张产生明显后果,这一过程可能也不是故意的。至少我希望如此。
(1)坎宁安先生说:“迟早,人口问题会再次成为绊脚石。”这话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不正是说一旦繁殖超过同时期的生存资料,将会引发对生存资料的残酷竞争吗?在我看来,这似乎相当准确地“反映了马尔萨斯学说”,以及其他为坎宁安先生所嘲笑的上一代可怜而又无知的人们的看法。
(2)为了在此问题上不留疑问,坎宁安先生继续说到:“当然,生存斗争会一直进行下去——我们得感激达尔文先生,是他让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在达尔文的追随者中,有些人对达尔文为他们奋力夺取的遗产还颇有微词,因而还能看到有人对达尔文表示感激,当然感到高兴。但是,坎宁安先生自作主张表达这种感情是轻率的,因为他显然没有“认识到”达尔文教导的重要意义——的确,我在坎宁安先生的信中没有找到一点迹象,可以表明他已经更加“认识到”他会做什么。如果说“生存斗争会一直进行下去”,那么我认为顺理成章的是,工业竞争就是生存斗争的一个阶段。既然如此,我看不出我的结论——那些向无知的人们说“嫉妒”是竞争性体制的基石的人,纯属用心险恶——还有什么好争论的。
坎宁安先生效仿那位文雅、有教养的本·蒂利特先生,指责我(正如同伴所说)攻击布斯先生的人格。当然,在我写信时我就猜到,在布斯先生的支持者中,总会有人使用这种(虽不太光彩但)唾手可得的武器来反击我。我最终决定采取行动,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我碰巧是一个规模最大的人寿保险协会的会员。现在正好缺一名会员,为此有六名先生报名候选。我对自己说,假如这些先生中(我请求他们原谅我要开始作些假设了)有一位A先生,对他的管理能力和代理人身份所作的评判,与法官席上的审判官对布斯先生的评判一样,那么我能给A先生投赞成票吗?假如我在参加投保人会议时发现,大多数与会者对此一无所知,除此之外,其他的证据也能够让我做出最保守的判断,A先生肯定不适宜承担管理责任,但我发现大多数与会者对此却一无所知,难道我还要让他们继续蒙在鼓里吗?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和对答案的运用,就留给有判断力和正直心的人们吧。
说到坎宁安先生的同盟者,我想起我忘了感谢蒂利特先生写给我的帮助极大而富有教益的信。我急于弥补这一疏漏:我向蒂利特先生保证,这个疏漏绝对是无心之过。蒂利特先生的信写于12月20日。12月21日,《雷诺兹报》发表了一篇关于这封信的评论文章,下面的话可谓意味深长(不过是无意识的):
“我一直认为,在我国,救世军是最强大的社会主义力量之一。现在,赫胥黎教授进一步确认了我的这种看法。它怎么可能是其他的东西呢?救世军教义中狂热的宗教性一面会在时代进程中消失,留下的会是什么呢?那将是大批男人和女人被组织起来,接受训练,被引导去追求一种比目前状况更好的生活。他们变得敢于在公共场合演讲,不害怕受到奚落。在那儿,你会发现社会主义军队的雏形。”
显然,本·蒂利特先生在拉丁文方面的学识,使他足以解释“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31) ”的含义。
我相信,公众不会上当受骗,让那些在眼前晃来晃去的荒谬论点牵着鼻子走。一个人的确可能爱他的同胞,珍爱他中意的任何形式的基督教。他不仅可以认为达尔文主义“正摇摇欲坠,趋于消失”,而且只要他乐意,可以同样明智地相信,达尔文主义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但是,他可能也会觉得他有责任竭尽全力地去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社会主义,尤其是那种披着布斯主义外衣的专制社会主义。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无缘接受古典教育的人,可能会抱怨我使用“epigoni (32) ”这个词,这种抱怨是公平的。说实话,之前我一直在读德罗伊森的《希腊文化史》,因此熟悉的历史名称不知不觉就溜出来了。但是,前“牛津大学学会会员”在回信的时候说,他不得不在词典里查这个词。我说出这一情况,旨在引起对手注意,希望我们的大学目前保留必要的一点点希腊文。)
第九封信
刊登于1890年12月30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我非常感激朗格尔、伯顿和马修斯先生及时回答了我的问题。我认为他们的回答适用于救世军各部募集到的所有款项,尽管不是专门捐给“基督徒布道团”(根据1878年契约命名)的;还适用于将募捐得来的房屋和土地进行抵押获得的所有收入;此外,它还适用于为布斯先生的各种计划捐赠的资金,尽管这些计划与契约命名的“基督徒布道团”的目的并没有明显的联系。否则,就可用一句经典的话来表述,就是:“对我们帮助不大。”不过,我必须把这些问题留给法律专家去处理。
另外,编辑先生,我还要对您表示万分感谢,感谢您让我占用了大量宝贵的版面。现在,我打算置身事外。我之所以要介入这件让我厌恶之极的事,唯一的目的就是想阻止那个诡计多端的“总司令”(更准确地说,是“总司令们”)策划的这场靠哄地一下就横扫一切的运动。现在我发现,骆克先生和威尔斯主教等勇士已牢牢把守住了关隘,而且仰仗您的大力支持,我们赢得了增派部队的时间,而且国人肯定会派来大量的援军——虽然国人的反应有点迟缓,但他们并不缺乏常识,总会派援军来的。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1891年1月2日的《泰晤士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蒂利特先生:
我没有耐心去看赫胥黎教授的信。饥饿、挨冻、痛苦,“因食物不足死亡”,甚至饿死,这些都是肯定存在的,而且至今还没有部门对此有所反应。怎么会有人要去妨碍或阻碍提供食物或帮助呢?为什么把那栋房子称作劳动救济所 (33) ?因为它是为不能工作的人提供的?不是!是因为它是提供劳动或面包的地方。名字本身就是明证。我敢肯定,如果基督和他的十二使徒在伦敦的话,他们也会去做这些事情。让我们感谢那些做同样事情的人吧,哪怕他们只是有这份心。
您忠实的
H.E.卡特·曼宁
第十封信
刊登于1891年1月3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天方夜谭》是我以前钟爱的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而推动这一系列故事前进的,是一个不听劝谏而执意要听人讲故事的苏丹。我能不能尝试以同样的方式向红衣主教曼宁进言呢?大约40年前,我参加在贝尔法斯特举行的英国科学协会会议。我答应著名学者辛克斯博士同他共进早餐。由于头天晚上我睡觉太晚,故而睡过了头。我急忙招呼外面的马车,一边跳上车一边对马车夫说:“快点走,我有急事。”于是他快马加鞭,飞一般地出发了,差点把我颠出车外。我大叫:“好伙计,你知道我要到哪儿去吗?”车夫说:“尊敬的先生,我不知道。但是,不论怎样,我现在跑得很快呀。”我从未忘记这生动的一课,它告诉我,缺乏理智的热情有多么危险。现在,我们都被邀请上了救世军的马车,不用问,布斯先生把车赶得飞快。车上有些人坚定地认为,不仅布斯先生行驶的方向与我们想去的地方南辕北辙,而且在不久以后,马车和车夫都会遭受不幸。即使是那个自以为有权以“基督和他的十二使徒”的名誉作担保以支持布斯主义的显赫人物发出邀请,我们会上车吗?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第十一封信
刊登于1891年1月13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昨天,《泰晤士报》刊登了布斯·科里波恩先生1月3日的信件。这封煞费苦心的信用小字排印,整整占了报纸三栏的版面。科里波恩先生在信中提到了我之前写的七封信,这些版面足够他给我一个圆满回复了,假如他愿意给我这样的回复的话。科里波恩落款的头衔是:“法兰西和瑞士救世军的特派员”,不过他声明,他是在没有向上级汇报的情况下,来回应我的“质疑”的。鉴于他的信含有自杀的味道,因此他作这种声明,几乎是多此一举。
“特派员”先生布斯·科里波恩提到了我的“质疑”。我猜他指的是,我在1890年12月27日《泰晤士报》上发表的那封信,信中提到要求了解《新教皇》的作者和这本书的下落。“特派员”在信的第四段谈到了这件事情——我感到很满意,我的几位证人所作的陈述他都没敢反驳。他默认《新教皇》的作者是一个“在多伦多备受尊敬的”人,而且“在救世军中地位很高”;此外,为了销毁已经印刷出来的小册子,以及彻底查禁这本书,加拿大“特派员”认为由救世军来支付已经发生的印刷费用是值得的。因此,案件的基本事实得到了承认,而且被证实是不容置疑的。
布斯·科里波恩先生是怎样努力把它们解释过去的呢?
“萨姆纳先生写这本小册子是一时火气发作,不久就感到后悔了(因为任何人在心平气和的时候,都会幡然醒悟,对当初那些离谱的说法感到后悔,从而重新获得‘尊敬’),而且正好赶在小册子出版之前,找到救世军,说他同意禁止此书的出版,只要军队能支付印刷费,因为他自己承担不起这笔费用。”
《新教皇》用小字密行排印,占了满满60页12开的纸。作者写得很谨慎,大部分措辞异常温和。此外,该书还提供了许多详尽的细节和准确的数据,查证这些细节和数据一定费了不少时间和周折。但是,的的确确,写这本小书是“一时火气发作”。
为“特派员”布斯·科里波恩先生自身的信誉着想,我真诚地希望,关于这件可悲的事情,他没有我知道的多。我的双手不幸受缚,无法自由使用我手头的全部材料,只能满足于引用《新教皇》序言里的一段话:
“我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是在受到多次催促之下,才把这些内容公之于众的。然而,尽管我们躲开了一件倒胃口的事情,庆幸自己没有既败坏心情又没有实际好处的坏名声,但是我们觉得,为了乐善好施的公众,为了宗教,为了其愿望正在受挫、劳动成果正在被毁的一群善男信女,尤其是为了救世军本身的前途——如果救世军的行政部门得到整肃和净化,并回到原初的立场,恪守传教的本分——那么,尽我们所能去说明真相,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正是出于这一目的,也是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们才把书中的内容公之于众。”
这篇序言发表于1889年4月。根据刊登在《多伦多电报》且“特派员”布斯·科里波恩先生不敢争辩的声明,他在加拿大的“特派员”同僚,大约在4月的第三周周末购买并销毁了发行的《新教皇》的所有书籍。显然,就算作者曾经“一时火气发作”,但在他落笔我从序言中引用的那段话时,已经没有“火气”了,尽管在此后的三周内,他并没有表示悔改。“特派员”布斯·科里波恩先生含沙射影,污蔑萨姆纳先生为了几个钱被人收买,自己“同意禁止此书的出版,只要军队能支付印刷费,因为他自己承担不起这笔费用”。他的这种做法,只是人们一再说的救世军军官深得耶稣会三昧的又一明证。
布斯·科里波恩先生说,“伦敦总部听说这件事后,对加拿大特派员的做法表示不满”。这一情形说明,伦敦总部对此事并非全然不知;但是,这丝毫不会影响萨姆纳先生所提供的证据的价值,这才是我唯一关心的。很可能伦敦总部也不赞成法兰西“特派员”目前的做法。但那又怎样呢?结果无非是,科里波恩先生就像愚蠢的卓德尔先生一样,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这一对“巴兰”特别想诅咒,却不得不祝福。 (34) 他们俩已经完全证实,我把萨姆纳先生视为一个完全可靠的证人是没错的,而且他们谁也不敢去挑战这位可敬的先生所说的每句话的准确性。我希望有一天他的故事能够大白于天下,那时候他行为的真实原因就清楚了。
“特派员”信的第二段说了很多事情,但涉及霍金斯先生的不多。在《泰晤士报》近期刊登的专栏文章中可以看到,霍金斯先生竟可以迫使卓德尔先生向他道歉。因此,就让霍金斯先生自己去应付“特派员”吧。
至于信的第三段谈到的“鹰”案件,有一位精通法律的先生,在案件二审时正好在法庭上,他肯定地告诉我,那次的法庭辩论纯粹是技巧性的,极少涉及事实部分,而且据他所知,法庭对一审法官的判决没有发表不同意见。此外,1884年2月14日《泰晤士报》详细刊载了上诉法院大法官的判决书,其中有下面一段话:
“案件由一位资深法官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无误,本院不会干涉原审判决。这位资深法官虽然对被告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但他仍然说,如果被告能够确定保护和赔偿的程度,还是可以对他进行救济。如果本院与该法官的看法不同,认为可以在不没收财产的情况下予以救济,那也是在按照他自己的原则来行事。对上述问题,本院已经提出过一些建议,而且本院必须综合各种情况来斟酌本案……他本人(上诉法院大法官)认为:根据被告一贯的作风,他很可能早已打算不把这座房产用作酒楼;被告是在签订了将这座房产用作酒楼的协议后才持有这座房产的,现在又想改变这种用途,这是不对的。然而,上诉法院大法官认为这不足以完全剥夺他获得救济的权利……被告只能等着重判了。”
然而,编辑先生,“特派员”布斯·科里波恩先生,这位救世军的高官,居然敢公开声称:如果我做过调查就应该发现,“在上诉法院,法官推翻了原审法官的判决,八处房产有七处作了改判,而且法官还宣布总司令自始至终秉承正直和善意行事。”
不过,我前面引用的“特派员”先生信中的那几段话,可以说对他的正直和善意的概念的实质,作了最绝妙的说明,因而我一点都不怀疑,他对那些主要美德的看法,与《救世军规章和训令》的水平不相上下。正如我所预料的,奴隶总是屈服于他效劳的主子。
就我自己而言,我必须承认,当我吃力地读完“特派员”先生冗长、笨拙的辩词后,确实“一股火气”油然而生,但我敢保证,火气发作之后绝没有闪过一丝悔意。我是在一股温和的热气充盈全身的刺激下,在这种极为少见的“生气却不犯罪 (35) ”的状态下,违背自己的诺言,再次写信打扰您的。在一番反省之后,我认为,公众不该被这种弥天大谎所误导,哪怕只是几天时间也不行。
由于我说过救世军的许多高官使用耶稣会教士的手段,因而备受谩骂。但是,下列事实至今没有遭到否认,我相信也不可能被否认:
(1)布斯先生在“鹰”案件中的行为已经受到两位法官的谴责。
(2)布朗威尔·布斯先生向法官罗伯斯先生承认,因为他对斯迪特先生作过承诺,所以他在法庭上所作的陈述 (36) 是不真实的。
而且我刚才已经证实,“特派员”布斯—科里波恩先生声称,贵报发表的上诉法院大法官的判决书所说的与那位资深法官所说的话完全相反。
在有这么多事实的情形下,我觉得我没有使用比“耶稣会教士”更尖刻的词来形容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是很客气了,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感激。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第十二封信
刊登于1891年1月22日的《泰晤士报》
编辑先生:
我觉得,贵报读者会对附随的意见书感兴趣的,这是在咨询了一位著名的大法官法庭的皇室法律顾问后写成的,这份意见书赞同我之前所持的观点。有人认为,要对布斯手中的大量资金(似乎还在)进行适当的管理,只有一个安全(?)的方法;对此我曾用强烈的措辞作过评论。下面各位读者会看到,这份重要的法律意见书会证明,即使我使用更为强烈的措辞,也是合情合理的。
您忠实的仆人
T.H.赫胥黎
约翰逊博士大楼1号,圣殿教堂,E.C.
1891年1月14日
布斯先生的信托契约声明(1878年)
“《公益信托法》(Charitable Trusts Acts )是否存在适用于实施计划侵占不动产之行为的条款,以及对自有的不动产和租赁的不动产进行转让和出租,是否就是《没收法》(Mortmain Acts )所说的欺诈,因而是全然无效的——在考虑了这些问题后,我的意见是,不论做什么,都无法阻止或干预布斯处分或使用根据契约而主张的不动产或钱款。”
“至于布斯本人名下的不动产,在我看来,绝对属于他自己的权力,由他自己掌控,既可以加以处分,也可以进行使用,以及作其他处理;而且不存在为实现某种声明的特殊目的而实施的信托,也不存在特定的个人或一群个人可以主张有权从他的不动产中获益,或者根据谁的请求,按法律程序对他的不动产进行强行处置。”
“至于布斯指定的受托人名下的不动产(如果有的话),在我看来,只有布斯本人才有资格实施这些信托,而且他对这些信托和信托财产享有绝对的权力,可以按照他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而且与前一种情形一样,在实施信托时不能违背他的意愿。”
“至于为了基督徒布道团的公共目的而受赠的款项或因抵押而得到的款项,在我看来,布斯可以按照他自己的意愿进行开支,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甚至不能要求他公布资产负债表。”
“《公益信托法》是否存在适用于实施计划侵占不动产或资金之行为的条款这一问题,如果需要细究,那我还要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但目前看来,在仔细查阅这些法案,尤其是维多利亚16年和17年的第137章、维多利亚18年和19年的第124章之后,我看不出它们怎么能够适用于契约中声明的信托行为。”
“《没收法》显然是一项公益性法案,除非将不动产转让和租赁给布斯或布斯指定的托管人(如果有的话)的行为,完全遵守该法的规定,而且所有契约严格按照该法的要求订立,否则就是无效的。但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每次转让和租赁都没有表明其为公益信托,以避免在形式上就是无效的。请注意,该契约仅仅由布斯一人订立,不存在另一方当事人——本来,这个人作为另一方立约人,是有权实施信托契约的。”
“是否存在信托方,我不好说。如果像布斯所说的那样,存在一个有注册成员的‘基督徒布道团’,那么这些成员就是信托方。不过在我看来,布斯对谁能够申请加入,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决定权。至于说信托是为了巩固‘救世军’利益,我不清楚‘救世军’的章程,只知道契约中没有提到任何与这个组织相关的内容。按我的理解,它只是一个由传教士组成的军队,而不是由信徒组成的社团。”
“如果不存在有注册成员的‘基督徒布道团社团’,那么就不存在信托方。该信托纯粹是宗教性质的,实施交易完全超出了该信托的目的。布斯之所以能够‘出让’不动产,仅仅是因为,无人有权阻止他这样做。”
欧内斯特·哈顿
1891年1月28日和29日的《泰晤士报》发表了朗格尔、伯顿和马修斯先生的信,其中对哈顿先生的意见进行了公开更正。可能是因为我缺乏法律知识,所以无法对这些更正的价值做出评估。
本书第182页的注释涉及一段书信往来,但在我确定这本小书的出版时间时,通信仍在进行。然而,通过补充摘录一些《泰晤士报》1月20日刊登的斯迪特先生的信以及1月24日刊登的我的回信中的内容,便可以充分说明这次通信的性质。关于我在第十一封信的结尾处标有(1)和(2)的两段话,斯迪特先生是这么说的:
一读完这封信,我就立刻给赫胥黎教授写信。我在信中说,既然他提到了我的名字,我就有理由介入进来作些解释,就他控告的第二条罪状来说——因为‘鹰’案件的争论与我无关——他被1885年11月4日的报纸对这个案件的错误报道误导了。今天我收到他的回信,他建议我最好直接给您写信。鉴于我被牵扯进这一事件,因此我能否问您一句,仅因为我坐在被告席时布朗威尔·布斯先生出庭作证,我就毫无资格对他所谓的供认说谎的声明加以否认吗?法庭上没有听到任何这样的供认。显而易见,此事对证人的信誉会造成直接影响,但原告律师和审理此案的法官都没有提到这一问题。而且陪审团宣告布朗威尔无罪,这就说明他们相信他是真相的见证人。更幸运的是,通过查阅官方速记员对证词的记录报告,无须多费口舌,事实就能得以澄清。在听取原告的案情时,法官打断检察长伯尔纳,问道:
“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在那次会谈过程中,布斯先生是否以某种方式暗示那个孩子被卖掉了吗?”
伯尔纳回答道:“在那次会谈中没有,法官大人。”
在对布朗威尔·布斯先生进行讯问、交叉讯问及再次讯问过程中,没有人提起他曾作过虚假陈述这一现在指控他的罪名。在讯问结束后,布朗威尔·布斯先生向法官请求并得到许可进行解释,他谈的也正是这件事。我从官方报告中摘录了他作的以下解释:
“法官大人,昨天谈到了一个前几天您提出的与我的品行有关的问题,能允许我就此做一些解释吗?法官大人,您问(我猜是)伯尔纳检察长,我是否在某次会谈中对他说过,那个孩子被他的父母卖了,他回答说‘没有’。确实如此,我没有对他说过这样的话;我现在想说的是,我受斯迪特先生的特别请求,并已经向他作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这次买卖的任何情况,因为完全有可能给参与调查此事的人带来麻烦。”(《中央刑事法庭报告》,第CⅡ卷,第612篇,第1035—1036页)
第二天的报纸对这一声明作了以下错误报道:
“我想解释一下,法官大人,您谴责我说,当伯尔纳检察长问我那个孩子是否被他父母卖掉时,我说‘没有’,我之所以做了不实陈述,是因为我已向斯迪特先生承诺,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这次买卖的任何情况,因为有可能给参与这次诉讼的人带来麻烦。”
赫胥黎教授也因此不明就里地犯了错。
我还要补充一点。赫胥黎教授说,这个声明已有5年没有受到任何质疑,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11月14日的《战地呼声》,就谴责这一声明是“一个弥天大谎”;11月18日,这份救世军的官方报纸,特地援引这一错误报道,以此来说明,它是那些对审判进行歪曲报道的报纸中“最可耻的一种”。既然如此,试问,赫胥黎教授的论点的两大主要支柱之一,会是什么下场呢?
我在复信时指出,1月10日,斯迪特先生给我写了一封信,这样写道:“今天早上,我在《泰晤士报》看到,您打算再次发表您就布斯计划书所写的信。”
1月12日,我写了回信:
亲爱的斯迪特先生:
我并没有对布朗威尔·布斯先生提出任何指控。我只是引用了《泰晤士报》的报道,据我了解,布斯先生从未对报道的准确性提出质疑。我说我引用《泰晤士报》的报道而不是霍金斯的话 (37) ,因为要查证霍金斯的引文比较费劲。
我应该想到,布朗威尔·布斯先生会行使权利对这种说法——不在乎你听到了什么,而在乎他说了什么——进行反驳。可是,我是最不愿意传播事实不清的故事的;如果您不反对的话(您的信标有“私人的”字样),我将公开您信中的有关内容,但我会谨慎从事,只公开您允许公开的内容。
您最忠实的朋友
T.H.赫胥黎
对此,斯迪特先生在1891年1月13日写了回信:
亲爱的赫胥黎教授:
感谢您在本月12日给我回信。我完全相信,您不想对这件事做出任何不公正的评价。但是您去读一读该案详细的审判报告中的有关段落,而不要公布我信中的内容,好不好?在审案期间,这份报告天天都被打印出来,而且法官和双方律师都在使用。我本想今天给您复印一份,但我发现时间太晚了,我明天一大早首先就办好这件事。您会发现,对我承认我作了虚假陈述的这种说法,这份报告断然予以否认。承蒙好意,再次深表谢意!
您忠实的朋友
W.T.斯迪特
这样看来,斯迪特先生1月13日给我写的信中,一句也没有提到他在今天《泰晤士报》上发表的声明中所说的话。此外,斯迪特在首次与我通信时谈到的我写的一封信,不是他所说的发表在1月13日《泰晤士报》上的那一封,而是发表在1890年12月27日《泰晤士报》上的那封信。所以,斯迪特先生说“立刻”写信是不真实的。恰恰相反,在他1891年1月10日给我写信之前,差不多过了两个星期。再者,斯迪特先生隐瞒了一个事实,即从1月13日以来,他就知道,我想公开他对整个事件的看法,而且他使读者以为,我所作的唯一答复是,他“最好直接写信给您”。自始至终,斯迪特先生完全知道,我一直没有公开引用他10日来信的内容,不是因为别的,只是顾忌文件标有“私人”字样而不便随意使用;他也完全知道,直到在他写了昨天发表的那封信之后,他一直没有允许我引用他1月10日的信。
此外,我还想补充几句——
关于斯迪特先生的信的主旨,即他希望证明的一点似乎是:布朗威尔·布斯先生没有做虚假陈述,但在司法官员进行最严肃的刑事调查时,他隐瞒了一个他完全知晓且至关重要的事实。布朗威尔·布斯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向斯迪特先生作过承诺,要保守这个秘密;简而言之,布朗威尔·布斯不是说错了,而是做错了。
对上述更正,我将特别予以重视。我想,大多数人会认为,“我论点的主要支柱”之一(斯迪特先生喜欢这样称呼它们),已经变得非常坚固了。
关于布斯“总司令”法案的法律意见
在讨论布斯“总司令”和布朗威尔·布斯先生对其他人的所作所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时,我一直保持着应有的谨慎;对于仅仅基于常识而提出的异议,我都会提出疑问,甚至表示怀疑。对任何肯定的说法,我仅限于引用法官对布斯“总司令”案件发表的声明、法庭的审判报告和法律专家的深思熟虑的意见。下面我还想就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评论。
一、布斯“总司令”的律师们引用的法律顾问的意见给我留下的印象,我在185页作了评论,也作了应有的保留。在我看到一名“不依普通法系执业的大律师”的信件以及克拉克、卡尔金诸位先生和乔治·科贝尔的信件之前(这些信件在2月3日和4日的《泰晤士报》上发表),我的上述评论已写就并付印。
这些信件完全证实了我曾作出的结论。但是,如果我说布斯“总司令”的法律顾问引用的意见,就像一只驰名的被“精心陈列用于展览”的破茶杯一样;而且正如克拉克、卡尔金诸位先生所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涉及哈顿先生建议的主要观点”,那我就有点自以为是了。我认为,凡是认真阅读过一名“不依普通法系执业的大律师”所写的出色信件的人,不会得出其他结论,也会像科贝尔先生一样出于本能地希望得到对下列问题清楚明白的回答:
(1)信托契约在实施过程中,人们是否有权依法要求布斯先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解释?
(2)假如资金的使用情况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那么是否有人(如果有的话,是谁)能够对拒绝或疏于做出解释的人(如果有的话,是谁)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
(3)假如民事或刑事诉讼没有能够使滥用的资金恢复原状,那么某个人或某些人是否有责任对损失进行赔偿?
1890年12月24日,《泰晤士报》刊登了我的一封信(第五封信)。在这封信中,我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而且询问布斯先生他是否愿意,不按1878年或1888年的情况而按现在的情况,就这个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信托业务”,征求一下律师的意见?可是,已经过去六周了,仍然没有给我答复。
的确,布斯先生已授权格林伍德博士发表他所谓的《拟订的“信托契约”纲要》(《布斯总司令与他的批评者》,第120页)。但不幸的是,它又特地告诉我们,它“没有宣称这是一个绝对准确的纲要 ”。在这种情形下,恐怕律师和具有中等智力的门外汉都不会太在意如下声明:“它为草案的普遍效力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思路 ”,尽管“引号中的话完全是从纲要中照搬过来的 ”。
我用斜体字标出的这些话,表明(1)该计划的目的限定在“按照《最黑暗的英格兰》一书中明示、默示或建议的方式,致力于社会和道德的重建以及改进贫困潦倒、堕落犯罪之人的生活”。因此我理解,如果募集的全部资金,在投机代理人即“人民的保护人”的帮助下,用于“给社会提供母亲般的照顾”,那么信托的目的就得到了十全十美的实现。(2)名称是“最黑暗的英格兰的计划”。(3)救世军总司令是“该计划的领导人 ”。这是多么宝贵的消息啊!但是在承认其价值的同时,公众一定不要误认为,它与我和其他人仍然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无关,即在最近12年间,以救世军的名义,采取各种方式募集的大量资金,究竟到哪里去了?可能作过修订的1888年的信托契约又在哪儿呢?我再问一次:布斯先生会容忍对为防止他和他的后继者随心所欲地处理所谓的“军事专柜”而做的一些安排进行充分、公平的法律审查吗?
二、关于“鹰”案件,我得知格林伍德博士(我决不怀疑他的真诚)因受到误导,在其小册子的附录中作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声明。的确,在我有机会细阅了官方记录的证据之后,依我这个非法律人士的看法,它与格林伍德博士坚持的说法决然相反。进而言之,声称布斯先生是在没有对律师放在他面前的书面陈述的内容深思熟虑的情况下而签字的,用这种借口来为布斯先生进行辩护,换作是我,我都不会用。确实,一个人在不能完全理解书面陈述的专业语言的情况下就在上面签字,这种情况可能发生、也常常发生。但是,他的律师总是会向他说明这些专业术语的法律后果。而且,就此特殊案例而言,整个事件都取决于布斯先生个人动机如何,因此他显然应该在签字之前就格外仔细地询问,使用的法律措词是否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他做书面陈述的动机。
三、关于布朗威尔·布斯先生一案,请读者参阅第189页。
四、至于布斯·科里波恩先生歪曲事实的说法,参阅本书180—181页。
以上就是这本小册子面世以来各类人士提出的法律问题,而且都已公开发表。
格林伍德博士的《布斯总司令与他的批评者》
对我而言,这本小册子,除了抄录几周来刊登在支持布斯总司令的一些报纸上的谩骂文章外,别无他物。不想了解其真实价值的人,压根儿不会去阅读上述内容;而想一睹究竟的人,也无需靠我帮忙。
但是,为了给其他人一个公道,恐怕我得把格林伍德博士的一段话拿来示众。他说,我“在三四个救世军逃兵讲述的难于置信的故事基础上”(第114页),对布斯总司令进行了笼统空泛的指控。这是报纸的匿名撰稿人惯用的手法,我早已司空见惯了。然而,我不认为,一个像格林伍德博士这样受过良好教育、无疑受到高度尊敬的绅士,在看了下述易于验证的陈述后,还会铁石心肠地作出上面这种结论。
前文影射的“三四个救世军逃兵”指的是下面几位:
(1)瑞德斯通先生:人品得到坎宁安·盖基博士的担保,却险遭格林伍德博士的污蔑。
(2)萨姆纳先生:一个完全与格林伍德博士一样值得尊敬的绅士,对他公布的证据,至今没有一个救世军支持者胆敢予以反驳。
(3)霍金斯先生:同样遭到心存不满、爱管闲事的卓德尔先生的诽谤,但卓德尔被迫立即承认错误。
(4)尽管卓德尔先生提请注意的那个证据不足采信,但格林伍德博士还是引用了他的一段陈述企图证明:我从萨姆纳先生的著作中引用的陈述是伪造的。然而不幸的是,格林伍德博士却忘了提这一事实:1890年12月27日(参阅第七封信),我公开要求卓德尔先生出示证据支持其论断,而到现在他还没有出示相关证据。
如果我愿意用格林伍德博士对我的那种不客气的腔调对待他,那么他就不要抱怨挨了太多的训斥。这个案件的真相究竟如何呢?简单地说,就是:我在仔细阅读《最黑暗的英格兰》一书后得出结论,布斯“总司令”的庞大计划(撇开救世军军人的本地事务不谈),本质是邪恶的,而且必然会酿成恶果;而且在提醒公众注意这种后果的时候,我十分意外地发现,我手头的那些充足的证据表明,我的预料很准,那些恶果已经大规模地出现了;在我出示那一小部分证据的时候,我还提醒公众要谨慎地看待这些证据。格林伍德博士说我没有注意到“忠心耿耿的9000多名信徒的意见”,他这么说太轻率了。如果他知道多少热心真挚的救世军军人支持我、鼓励我并给我提供情况的话,他显然会大吃一惊。但是,我不能使用这些证据,因为给我写信的人都告诉我,救世军的统帅制定了恐怖的纪律,还建立起了严密的侦查系统。直到有一天,没有人会因为我使用这些证据而受到伤害,此时好奇的目光会借助这些证据材料投向这个组织的内幕,它让我们以为这是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救世军战争条例
(凡愿加入救世军者必须签署该条例)
我既全心领受了耶和华的慈悲赐予我的拯救,如今就在此公开承认上帝是我的父和王,耶稣基督是我的救主,圣灵是我的导师、安慰者和力量;我要靠他的帮助去敬爱、侍奉、膜拜、顺从这位荣耀的上帝,永世无尽。
我既深信救世军是由上帝兴起、维持、指挥的,因此决志宣言,靠着上帝的帮助,我要做真正的救世军军人,一直到死。
我完全服膺救世军教义的真理。
我相信向上帝忏悔,信主耶稣基督,并由圣灵重生,方可得救,一切人都能以此得救。
我相信我们靠神恩因信主耶稣基督而得救,凡相信的,心中自有见证。这,我已得着了。感谢上帝!
我相信圣经是上帝赐予的启示,训示我们,不仅继续蒙上帝眷顾有赖于继续信和服从耶稣基督,而且已经真正归正的,还是可能悖逆,永远迷失。
我相信“全然成圣”是众信徒的特权,“他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无瑕疵,直到我主耶稣基督降临”。也就是说,我相信,在归正以后心里还存留邪恶的倾向或恶毒的根,除非靠神恩把他们克服,他们便要产生罪恶;但是,这些邪恶的倾向能够完全被上帝的灵除去,这样整个心得以洁净,远离一切违反上帝旨意的东西,或完全成圣了,便只产生圣灵的果子。我相信,凡这样完全成圣的,可以靠上帝的权能得蒙保守,在他面前没有瑕疵,无可指摘。
我相信灵魂不灭、身体复活,相信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义人享永乐,恶人受永刑。
所以,我在此现今并且永远弃绝世界及其有罪的享乐、交际、财物,并大胆宣布我决心在任何地方任何人群中表示自己是耶稣基督的战士,而不计任何艰苦得失。
我如今在此宣布,我禁绝酒类、鸦片、鸦片酊、吗啡及其他有毒药剂,只是生病时,遵照医嘱服用。
我如今在此宣布,我决不说粗俗和读神的话,妄称上帝的名;远离一切污秽之事,在任何人群、任何地方,必不参与任何污秽的言谈,不看任何淫秽书报。
我在此宣布我决不说谎、欺骗、以讹传讹或不诚实;不论公事、私事,还是与任何人的交往中,我决不会有任何欺骗的行为;我必会真诚、公平、得体、慈爱地待上对下。
我在此宣布,我必不以压迫、残忍或懦弱对待那些生命和安乐皆有赖于我的妇孺及其他任何人;反而必尽所能保护他们远离凶恶和危险,并竭力促进他们现世的福利,帮助他们永世得救。
我在此宣布,我会献出一切时间、精力、金钱及能发挥的影响,扶助并从事救世军战争;我必努力引领家人、朋友、邻居及其他我能影响的人,去做同样的事。我相信,消除世界诸般邪恶的唯一可靠方法,乃是引导人们顺服主耶稣基督。
我在此宣布,我永远服从军官的合法命令,竭力遵守《救世军军令及规章》;而且我还要做信守救世军教义的模范,竭尽所能推广践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决不容许损害救世军利益或妨碍其成功的事情发生。
此时此刻,我请求在场诸位作证,我加入此事业、在《战争条款》上签字,皆出于自愿,因我感到那以死来拯救我的基督之爱,要求我献身于他拯救全世界的事业,所以我现在申请入伍,成为一名救世军士兵。
救世军申请表
__团
__师
__18
(单人)
申请表
救世军军官专用
姓名__
地址__
1.年龄_,出生日期_
2.身高_
3.身体缺陷或病史?_
4.是否有重大疾病?_,何时患病?_
5.是否有癫痫史?__,如果有,上次发作的时间,是哪一类?_
6.身体是否健康?身体能否胜任军官的工作?如果不能或有所怀疑,写信予以解释。_
7.就你所知,有关你身体状况的医生证明是否齐备准确?_
8.婚姻状况?_
9.何时何地信教?_
10.是否加人过其他宗教团体?_
11.是否当过初级军士?_,如果是,兵龄_
12.何时加入救世军?_,何时在《战争条款》上签字?_
13.在所在军团担任何种职务及时间?_
14.是否愿意将一生献给救世军?_
15.是否曾经被公开降职?_,时间_
16.原因_,复职日期_
17.是否负债?_,数目_,原因_
18.欠款时间_,拖欠原因_
19.是否饮酒?_,何时戒酒?_
20.是否抽烟?_,(香烟或鼻烟)何时戒烟?_
21.所穿军服的类型_
22.穿了多长时间?_
23.是否愿意按照总部的规定穿着?_
24.入伍之前,能否自己准备制服和“必备日用品”?_
25.职业_,从业时间_
26.纳税种类和薪水_
27.雇主姓名和地址_
28.若处于无业状态,上次离职时间_,从业时间_
29.离职原因__
30.上任雇主姓名和地址__
31.能否开始唱诗_
32.能否演奏乐器?_
33.该表是否由你本人填写?_,是否识字?_
34.是否会速记?__,速度如何?__,用哪种系统?_
35.除了英语,还会说何种语言?_
36.是否参加过初级军士战争,是否立功?_
37.如果是,参加了那场战争?_,立过何种军功?_
38.是否愿意每逢礼拜天就去叫卖《战地呼声》?_
39.是否同意若发表任何作品、歌曲或乐曲,则必是为了救世军的利益并获总部许可?_
40.是否同意若从事任何行业、职业或营利行为,必是为了救世军的利益并获总部许可?_
41.假如需要,是否愿意派驻国外?_
42.若被录取,是否愿意竭尽全力去促进初级军士的工作?_
43.是否保证每天为军队努力工作不少于9小时,每周巡视不少于3次?__
44.是否保证填写表格汇报每天活动情况并呈交总司令?_
45.是否已经阅读并相信写在表格背面的救世军教义?_
46.是否已经阅读了救世军《陆军军官军令规章》_
如果没有《军令规章》,立即到应征科购买,应征者购买价:2先令6便士
47.是否保证深入学习、贯彻并尽力训练其他人遵守救世军《校级军官军令规章》_
48.是否已经阅读了本表格第3页关于礼品和奖励方面的规定,是否愿意执行?_
49.是否保证决不领取超出以下津贴范围的薪水?__
津贴——从到职那天起,若在扣除本地各项开销后还有余额,每位军官可以按以下标准领取津贴:单身男性,中尉每周16先令,上尉每周18先令;单身女性,中尉每周12先令,上尉每周15先令;已婚男性每周27先令,另若有未满14周岁的小孩,每周每个小孩补助1先令。房租自理。
50.是否完全能够理解薪水或津贴并不保证一定会发放?_如果不能拿到薪水或津贴,你都不会向救世军及相关人等追讨?_
51.以前是否提出过申请?_,何时?_
52.申请结果_
53.是否曾经在救世军担任过职务,是何职务?_
54.离开原因_
55.是否愿意参加训练以便我们能够知道你是否具有一个救世军军官必需的美德和能力?假如我们认为你不具备上述条件,你能否保证没有任何不满情绪地回家继续为所在军团工作?_
56.如果我们批准你参加训练,是否愿意支付旅费?_
57.在训练期间,你能为你的日常开支支付多少费用?_
58.当你受到委任并给你提供一套制服时,是否能够交纳1英镑的押金?_
59.如果我们需要你,你要求以何种方式最快得到通知?_
60.你的父母是否愿意你成为一名军官?_
61.是否有人需要你赡养或抚养,如果有,是谁?_
62.到何种程度?_
63.你父母或者住得最近的亲属的地址_
64.是否在恋爱?_,如果是,对方的姓名和地址_
65.恋爱多久?_,对方的年龄_
66.对方生日_,参加救世军多久?_
67.对方穿何种制服?_,穿了多长时间?_
68.对方在军团做何种工作?_
69.对方是否申请过该工作?_
70.如果没有,何时打算申请?_
71.对方父母是否同意他(她)参加训练?_
72.若委任为军官后,必须在三年以后才能结婚,你是否知道此规定并愿意遵守?_
73.如果你没有在恋爱,能否保证:在训练期间以及在委任为陆军军官后至少12个月内禁绝此类事情发生?_
74.是否保证不与你所驻站点的任何人恋爱?_
75.是否保证,在不事先向师长或总部报告的情况下,决不开始或允许开始或断绝恋爱关系?_
76.是否保证决不与使你离开救世军的人结婚?_
77.你是否看过并同意遵守下列有关恋爱与结婚的规定?_
(a )当希望缔结或解除婚约时,军官必须事先通知自己的师长或总部,而且未经师长同意,任何军官都不得缔结或解除婚约。
(b )不允许军官在任职所在地恋爱;在接受委任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恋爱。
(c )总部不能批准男中尉的婚约,除非师长准备推荐其担任上尉。
(d )在总部批准军官结婚之前,师长必须已经准备好让其婚后负责三个区域。
(e )已被录用的军官,除非在其区域至少工作三年或申请之前存在长期婚约,否则不允许结婚。
(f )如果不满22周岁,在任何情况下,男军官都不得结婚,除非总部出于特殊目的另行要求。
(g )在总部批准订婚的12个月内,不得批准男军官结婚(除极特殊的情况)。
(h )若男军官的对象不适合做一名军官的妻子,或男军官(若其本人还不是军官)不准备马上参加训练,不得批准男军官订婚。
(i )若女军官和士兵准备订婚,除非后者适合做一名军官,而且(被选中的话)愿意参加训练,方可批准。
(j )任何会导致军官离开救世军的婚约或婚姻都不可能获准。
(k )每个军官在结婚前必须签署《陆军军官军令规章》中的“婚姻条例”。
礼品和奖励
1.希望军官能坚决拒绝或阻止别人向其赠送礼品和发放奖励的行为,即便只是提议。
2.当然,没领薪水或只领部分薪水的军官,可以接受食品等满足生活所需的礼物。但是,已领薪水的军官接受食品等礼物是可耻的行为。
救世军教义
在救世军中教授的教义如下:
1.我们相信,圣经(旧约和新约)是上帝赐予的启示,唯独它们才是上帝给基督徒信仰和行为的准则。
2.我们相信只有一个上帝,是无限的完全,万物的创造者,保存者和管理者。
3.我们相信三位一体的神——圣父、圣子、圣灵,同一实体,同权同荣,是宗教崇拜独一适当的对象。
4.我们相信耶稣基督是神性和人性的联合,所以他真是神,也真是人。
5.我们相信始祖受造天真,但因悖逆而失去了纯洁和快乐;因他们的堕落,众人都成为罪人,完全败坏,并因此应遭上帝的愤怒。
6.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因受苦受死已为全世界赎罪,所以凡愿意的人都可得救。
7.我们相信向上帝悔改,信主耶稣基督,并由圣灵重生,是得救所必需的。
8.我们相信我们称义是由于恩典,因信主耶稣基督;并且凡相信的,心里便有真凭实据。
9.我们相信圣经训示我们,不仅继续蒙上帝眷顾有赖于继续信和服从耶稣基督,而且已经真正归正的,还是可能悖逆,永远迷失。
10.我们相信“全然成圣”是众信徒的特权,“他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无瑕疵,直到我主耶稣基督降临”。也就是说,我们相信,在归正以后心里还存留邪恶的倾向或恶毒的根,除非靠神恩把它们克服,它们便要产生罪恶;但是,这些邪恶的倾向能够完全被上帝的灵除去,这样整个心得以洁净,远离一切违反上帝旨意的东西,或完全成圣了,便只产生圣灵的果子。我们相信,凡这样完全成圣的,可以靠上帝的权能得蒙保守,在他面前没有瑕疵,无可指摘。
11.我们相信灵魂不灭、身体复活,相信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义人享永乐,恶人受永刑。
誓言
我特此宣誓:在任何情况下,我决不蓄意做任何有损救世军的事情。特别是,在没有预先获得总司令同意的情况下,决不参加或从事反对救世军的任何宗教活动。
我保证:凡是我做的,每天都按照规定的格式真实地予以记载。凡是对总司令的命令或指示有所疏忽或走样,只要与我有关,我一律坦白;只要我看见,我一律报告。
我完全明白:在救世军服役期间,总司令不承诺使用或保留在他看来显然不适合这项工作的人,或对救世军不忠诚的人,以及无所作为的人。我庄严宣誓:当我被遣送时,我会按照总司令的期望去做,坦然放弃军人身份,绝不会以任何方式扰乱或骚扰部队。为此,我会清偿在军队和总司令那里的全部债务,保证不会就因为参军而放弃的职位、财产或利益提出任何要求。
我理解,总司令不会以任何形式对我因为取消训练资格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我也知道,被接受为军官学校学生参加训练,是为了检验是否适合担任救世军军官的工作。
我特此声明:我前面的回答完全表达了我对这些问题的真实想法;我知道,如果总司令知道我的真实想法,就没有理由不雇用我。
报考人签名_
报考须知
1.报考者应力所能及地完整填写这张表格,并在上面签字。
2.报考之前,应持有和阅读《陆军军官军令规章》。
3.报考并“不”意味着你能入选为军官,所以在接到我们的再次通知之前,“不要”离家或接到第一次通知就辞职。
4.如果你被任命为军官,或者获准参加训练,后来发现你在填写表格时弄虚作假,你将被永远开除。
5.如果你对表格的有些问题难以理解,或者你不同意表格中提出的要求,就把表格寄回司令部,并直截了当地说明。
6.如果对任命进行审查,你应该虔诚祈祷,因为这是你归正以来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
我们必须看你的照片。请把照片和表格一同寄给“报考办公室”,地址:E.C,伦敦,维多利亚女王大街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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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颠萨福克郡邦格理查德“泥土与孩子”出版有限公司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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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ohnny Gilpin,英国18世纪诗人威廉·科伯(William Cowper,1731—1800)的《约翰·吉尔平的趣事》(The Diverting History of John Gilpin ,辜鸿铭先生将它意译为《痴汉骑马歌》)中的主人公。——译者注
(2) 即本书的第五部分:“人类社会中的生存斗争。”——译者注
(3) 见《论文集》第一卷,从第290页开始到最后;以及本书p.89。
(4) The epistles to the Galatians and the Corinthians,是圣经新约中的两部书。——译者注
(5) Paul of Tarsus,即圣保罗,3—67年,可参阅圣经新约《使徒行传》。——译者注
(6) Francis of Assisi,即圣方济,1182—1226年,方济各会(天主教修会,又称为“小兄弟会”)的创始人。——译者注
(7) Catherine of Siena,即圣凯瑟琳,1347—1380年,多明我会教士,经院哲学家和神学家。——译者注
(8) George Fox,1624—1691年,宗教教友会的发起人;在他死后,他的日记被编辑出版。——译者注
(9) Methodism,1738年由英国人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于伦敦创立。原为圣公会的一派,后逐渐独立。它主张重点在下层民众中传教,宜称求得“内心的平安喜乐”便是幸福。——译者注
(10) 依纳爵·罗耀拉(Ignatius Loyala,1491—1556),西班牙人,罗马天主教耶稣会的创始人;他在罗马天主教内进行改革,以对抗马丁·路德等人领导的基督新教宗教改革。——译者注
(11) Mormons,完整准确的说法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美国人小斯密·约瑟(Joseph Smith,Jr,1805—1844)创立的。——译者注
(12) Francisan,1209年意大利阿西西城富家子弟方济各创立。该会提倡过清贫生活,后来发生了分化。因方济各会修士之间互称“小兄弟”,故又称为“小兄弟会”;此外,因修士身穿灰色衣服,故又称“灰衣修士”。——译者注
(13) Dominicans,亦称“布道兄弟会”,1215年,多明我会由西班牙贵族多明我创立。修士均披黑色斗篷,因此称为“黑衣修士”,以区别于方济各会的“灰衣修士”,加尔默罗会的“白衣修士”。多明我会以布道为宗旨,着重劝化异教徒和排斥异端,主要在城市的中上阶层传教。——译者注
(14) 天主教的主要修会之一,1535年8月15日由罗耀拉创立。耶稣会没有专门的制服,在名字后面加上SJ予以标示;成员必须发誓过贞洁、贫穷的生活,对修会和教宗的命令绝对服从。——译者注
(15) Matthew Paris,1200—1259年,本笃会(天主教隐修会之一)的修道士,英国编年史家。——译者注
(16) Rev.J.A.Giles,1808——1884年,盎格鲁—撒克逊历史和语言学者。——译者注
(17) Cortez,1485—1547年,西班牙探险家。——译者注
(18) 穆迪图书租赁店,由英国出版商穆迪(Charles Edward Mudie,1818—1890)于1840年在伦敦市中心的卡姆登区建立。——译者注
(19) national library,大英图书馆的前身。在1973年大英图书馆(British Library)建立之前,国家图书馆属于大英博物馆的一部分。——译者注
(20) Carlyle,1795—1881年,英国历史学家和散文作家,其著作如《法国革命》、《过去与现在》、《末世小册子》等。——译者注
(21) Simon Magus,又称为“术士西蒙”,被视为一切异端邪说的源头,也被基督教徒视为恶魔。据说,歌德创作《浮士德》,灵感就来源于这个玛古斯。——译者注
(22) 英语中,儿子与太阳同音。——译者注
(23) 出自《一千零一夜》中的《辛巴德航海记》,辛巴德第五次出海航行时,发生沉船事故,逃到岸上后遇见海老人,出于怜悯,他背着海老人上路,但海老人一直赖在他身上不下来,把辛巴德折磨得筋疲力尽。——译者注
(24) 原文为stye,按上下文推测应是作者笔误,应作sty。——译者注
(25) 源自圣经旧约的《申命记》。——译者注
(26) 源自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一句名言:巴黎值一次弥撒。——译者注
(27) 出自莎士比亚戏剧《奥赛罗》。——译者注
(28) 赫胥黎在这里用“home”,是一语双关。——译者注
(29) 出自圣经旧约《传道书》,意指真心行善,不求回报。——译者注
(30) Osancta simplicitas,是捷克著名宗教改革家约翰·胡斯(Jan Husin,1371—1415)说的话。——译者注
(31) 原文为proximus ardet,拉丁文,意为房子着火了。出自一句谚语,全句的意思是:邻居的房子着火了,你自己也得小心(Tua res agitur,paries cum proximus ardet)。——译者注
(32) 希腊文,意为后代。——译者注
(33) Workhouse,为生计无着的流浪汉提供救济的地方,产生于17世纪上半叶的英国。——译者注
(34) 出自圣经旧约里的故事,见《民数记》23章11节。原文的中译文是这样的:巴勒对巴兰说:“你向我作的是什么事呢?我领你来咀咒我的仇敌,不料你竟为他们祝福。”这里的意思是“弄巧成拙”。——译者注
(35) 出自圣经新约的《以弗所书》。——译者注
(36) 这一陈述已引起争论,但还没有公开化。
(37) 这是一处笔误。霍金斯先生与我所引用的引文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