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讲

一、结束语;不朽的问题

在关于人类和动物的心理生活这些讲义的开端,我们倾向于把我们的考虑建立在心理本质这一坚实概念的基础之上,并且使经验事实与该概念相一致,也即用形而上学的心理学家(metaphysical psychologists)的方式达到这种一致。相反,我们认为,我们把熟悉这些事实视作首要任务,而且,除了由内省(introspection)提出的那些假设,以及由实验和客观观察支持的那些假设以外,无须依靠其他任何假设。由此尝试并建立心理现象可以归之于它们的一些定律。

但是,既然我们已经接近了我们任务的尾声,在我们看来,绝对有必要对我们收集到的事实进行一番观察,进而考虑如何回答心理学的最后一些问题。我们走过的路并没有被任何一种形而上学的指路星所照亮。那么,结果是什么呢?对这些问题能否拒绝作答?它们是否超越了人类知识的限度?或者,实验心理学关于它们是否有什么东西可说(这些东西可以作为一种对经验的非偏见的求助而被相信和接纳)?

确实,存在一个思辨心理学(speculative psychology)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把它排除在外,因为它是不可解决的。它不仅超越了经验主义心理学说的范围,而且根本不以科学知识为基础。它是在我们意识生活之前或之后的心理条件问题,这个问题在心理学中实际上没有地位,正像世界的“创造”在物理学或天文学里没有地位一样。根据我们关于宇宙的知识材料去构筑一个概念的大厦,在这座概念的大厦里,超感觉的(supersensuous)世界之客体转化成知识的客体——这种希望经常并再次证明是那些致命的幻觉之一,从那些幻觉中,信仰和知识都不会获得任何东西。

如果你需要证实这个问题,你可以花些时间在这个不朽的问题(the question of immortality)上面,它是形而上学心理学的主要问题之一。有必要将个体心理的不朽性置于一切怀疑之外,那就使继续强调其实质的简单性成为必要。而且,最后的例子导致了赫尔巴特形而上学(Herbartian metaphysic)的逻辑极端,据此,我们有着简单性质的心理原子(mental atom)一这些都是赫尔巴特的原话——它具有可与简单的感觉性质如“蓝”色或“红”色等相比较的不变内容。那么,这种心理实质的不朽性如何与一种物质原子的不朽性相区别呢?有没有更好的东西?

经验主义心理学的一个目的是去解释我们心理生活中各现象的相互联结。经验主义心理学必须永远拒绝去提供任何一种关于超感觉心理存在的信息。与此同时,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被提出,即它是否至少可以间接地涉及这个问题。在由若干科学累积的整个知识基础上,我们无法否认哲学既有仅仅解释实际生活事实以外的特权,也有仅仅解释实际生活事实以外的责任。世界过程的实际特征使得解决我们第一个问题以后接下来应该提出第二个问题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一些事实以连续的发展系列形式提供给我们,这些连续的发展系列在经验中终止于这点或那点上。哲学必须走出经验,并力求达到一切科学的理想目标——宇宙的一致理论。现在,我们的心理生活是以一整套发展系列的形式来呈现的,相互之间都直接地或间接地联结着,而且指向同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是我们的直接经验所无法达到的,但是,如果允许我们去作这样的假设,即始于经验的各种发展在经验范围以外沿着同样的路线继续发展,那么,我们便可以把我们的直接经验的本质推论出来。哲学的目的在于以这种方式去弥补经验的世界。在这样做的时候,哲学仅仅把一种程序方法带入它的逻辑结论之中,这种程序方法始于每一种独立的科学,并通过经验发展的特征和填补不完整知识体系的冲动而提供了必要性。现在,个体的心理生活处于众多心理发展的中心。个体及其一切活动和冲动,却位于宽阔的半径和狭隘的半径的心理社区(mental communities)之内。作为这些社区的一个成员,他将他的那一份贡献给了人类心理的成就和创造之总和。那么,所有这些心理发展之流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单凭经验是无法回答的,因为哲学试图发现的经验的理想完成,除了经验中提供的发展以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基础。正是在这里,心理学找到了位置,这是由哲学约请的第一批见证人之一,以便获取有助于哲学完成其理想构成的信息。在建立心理事实方面,这肯定不会遭到反对。

现在,如果我们承认存在着现实的理想完成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也承认了最广义上的智慧连续(continuance of mentality)——也就是说,不论何处和不论何时,只要能达到,就应在每种经验界限以外坚持心理的发展。这是因为,如果假设心理发展可能在某个地方结束,被微不足道的东西所取代,那就当然意味着承认理想完成的无效。此外,宇宙的整个心理内容将不再具有任何意义。除了大量糟糕的错觉以外,我们从心理生活中还能读到哪些含义呢?日益累积的人类心理库存使他越来越强烈地坚信他进一步发展的正当期待,而一切事物的目的将仍然等于零。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目的论(purposiveness)的哲学概念,而不是关于个体心理本质的任何一种特定思辨(这种思辨最终产生了不朽性想法),并且使之有力量始终抵御哲学怀疑的攻击和对立的哲学论争的力量。但是,人类总是倾向于个别地观察事物,而不是选择地观察事物,从而将心理发展的不朽性信念转变成了每个个体心理不朽性的信念,并带有一切感官上的内容——这样一种内容只能在目前的感觉生活的特殊条件下才能获得。

心理学证明,不仅我们的感知觉(sense-perceptions),还有使这些感知觉得以恢复的记忆意象(memorial images),就其起源来说,既有赖于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机能,也有赖于神经系统的机能,最终还有赖于生命体的整个机制(mechanism)的机能。这种感官意识的连续性,对心理学来说,是与其自身的经验事实不相容的。而且,可以肯定地说,我们充分怀疑这样一种连续性是否是一种伦理的必需品。此外,如果可能的话,实现对它的愿望是不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命运。但是,当我们背离了这种过时的神话般的不朽概念,并回到其真正的哲学基础上去,经验主义心理学便没有东西可去反对它。因为个体的心理发展是宇宙心理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比起这个来,同样指向外在于它的某种东西。

二、心身平行论原理

除了上述第一个问题以外(这个问题已经把我们从心理学带入哲学中,而且带入哲学中最困难和最不肯定的部分之中),还有其他两个重要的问题,对此,我们可以根据我们一直在讨论的事实来作出最后的回答。第一个问题是心理过程与身体过程的关系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心理本质的问题,这是可以从我们对整个心理经验的范畴所作的调查中加以推论的。我们回答这两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问题的唯一方法是,把我们的各种调查结果综合起来。

在本论稿的开端,我们便强调了下面的事实,即心理现象不可能像因果关系那样涉及身体现象。这是自然科学不可避免的一个先决条件,自然过程构成了不变的要素(elements)运动的循环,并受一般的机械定律的支配。除了另一种运动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导源于运动。换言之,对我们的客观观察来说,所呈现的这些自然过程的循环,除了它本身以外,不会导致任何东西。承认这一点,我们便承认了从某种其他过程中产生每种心理过程的必要性(更为复杂的过程导源于较为简单的过程),并且承认心理学家的任务是去发现这种相互联结的心理规律。在我们已经走过的道路的每个阶段上,我们发现了对这一观点的证明。每种充分建立的关于心理现象联结的例子,已经证明能予以心理学解释。此外,我们还经常看到,没有其他的解释方法可以把调查中的这一过程的特定心理特征清晰地揭示出来。因此,感觉学说的基本定律,也就是韦伯定律(Weber’s law),被认为是心理状态相对原理的一种数学表达。感知觉中观念联结的(ideational connection)不同方式,以及记忆意象的空间结合和时间结合中观念联结的不同方式,都涉及联想律(law of association)。这些联想律本身,一旦被分解为相似联结(connection by likeness)和接近联结(connection by contiguity)这两个基本过程,看来直接有赖于心理条件。此外,统觉律(laws of apperception)的必然结果是将构成智力过程基础的一般观念予以组合和分解,这些统觉律只能进行心理解释。最后,情感(feeling)及其分类——只有在心理学上可以理解——例如愉快和不愉快的心理反应,以及意志(volition)的兴奋,作为发展系列中的条件而取得它们的地位,从最简单的冲动形式扩展到自我创始的、随意活动的最复杂表现。问题是,我们尚未发现对这些因果关系的最简单和最佳的系统阐述,而且,心理生活的许多重要定律仍有待发现。毋庸置疑,心理现象只能根据心理现象来适当解释,正像运动只能导源于运动一样,而不能根据心理过程来解释,不管它是哪一种。

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心理过程与体内明确的生理过程相联系,尤其与脑内的生理过程相联系。存在着两者的一致性协调,这是具有同样普遍性的一个真理。如果像我们已经陈述的情况那样,不是把它认作因果关系的话,我们又如何去构想这种联结呢?在本书的开端部分,已经对这个问题作了详尽的回答。这种联结关系只能被认作是同时存在着的两个因果系列的“平行”(parallelism)。但是,由于它们条件的不可比较,不会直接发生相互干扰的问题。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我们遇到这一原理,我们便将它命名为“心身平行论”(psychophysical parallelism)。心身平行论的有效性是不容怀疑的,即使持有以下观点的人(认为可能存在一座从身体到心理或从心理到身体的形而上学桥梁)也不例外。他们必须承认,这是对联结关系的最为明显的经验主义表述,我们发现这种联结关系是在生命过程的身体系列和心理系列之间获得的。但是,这一原理的有效性程度问题是一个不同的问题。它需要进一步考虑,而且,只有在对这一点加以总结时,我们才能冒险猜测我们是否在探讨二元论形而上学的最终原理(我们的知识无法超越这种二元论的形而上学),或者冒险猜测我们已经协调过的那些心身事实是否倾向于证明下面的哲学企图是正确的,这种哲学企图将这两种平行的和独立的因果系列融合成一种高级的形而上学统一体。

关于心身平行论原理的有效性程度问题,既可以从身体方面探讨,也可以从心理方面探讨。根据前者的观点,我们关于心身平行论的直接经验以十分明确的措词告诉我们,它的范围是十分有限的。在整个身体过程中(身体过程构成了物质宇宙的进程),生命现象只形成了一个狭隘和局限的部分;而对生命现象本身来说,只有在少数的生命现象里面可以根据客观的观察感知到心理过程,或者根据客观的观察推论出心理过程。这无疑是主要的理由之一,心身平行论本身关于心理有赖于身体的唯物主义观点就是以这个主要的理由为基础的。鉴于自然界中的过程体系,身体过程比心理过程更广泛,心理与物质的某些明确联结和属性有密切关系。因此,心理活动是某些高级的有机物质的机能,看来是一种明确的假设。但是,这种说法不能满足真正的因果解释的要求。如果假设心理存在突然出现于生命发展过程的某个明确的地方,那肯定是无法接受的。那个地方仅仅以一般方式标示了更为清楚的有意识的心理生活的阈限(limen),这是更能得到证实的一种假设。一种孤立的感觉,离开了与其他感觉或观念的所有联结,便无法通过意识的征象来使其本身为我们所了解,不论在主观上为我们所了解,还是在客观上为我们所了解。但是,由于我们的观念分析把我们带回到作为它们的最终组成成分的感觉中去,因此我们有权利去假设,最初的智慧是简单的情感和意识状态。而这种状态伴随着每种物质的运动过程——那就是说,心身平行论原理(即使从身体方面加以考虑时)也是具有普遍有效性的——这种可能性尽管像每种最终的假设一样是不能证明的,但仍然可以肯定它是不可否认的。至少,如果我们接受“无中不能生有”(Ex nihilo nihil fit)这一格言的话,看来它要比唯物主义的机能假设更有可能。心理生活的开端可在植物王国中找到,尤其在原生动物门中间找到,因为原生动物的生活反映了植物和动物两者的最初发展阶段,这一论述是一种理论,它是正确的,它是唯一能解释这些原始生物所展现的运动现象的理论。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倾向于从心身平行论的第二方面,也就是心理方面,去考虑心身平行论的原则,那么我们就会再次发现,在心身之间的联结程度上我们自己仍然心存疑虑。陈旧的唯灵论(spiritualistic)心理学倾向于从整体上把它限制在感知觉和外部随意活动方面——这些过程与生理条件的关系未被忽视。但是,在近代的生理学和心理学方面,已经出现了一种倾向,即把心身范围大幅度拓展看做是正确的和必要的。具有可察觉的属性的意识内容——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由感觉组成的意识内容,不管它们的强度(intensity)多么轻微——必须被认作是具有身体基础的心理内容。因此,正如你们所知的那样,并不存在从感知觉的感觉内容中分辨出记忆或幻觉意象的感觉内容的某种特征。普通的感觉内容,也就是不同强度的感觉内容,并不提供有效的标准。外周刺激的感觉强度可能像一种记忆意象的强度一样正好接近注意的阈限,而记忆意象的强度,当它采取幻觉或错觉形式时,可与任何一种外部激起的感觉强度相匹敌。此外,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那样,由于感觉强度处于与身体兴奋的强度相一致的关系之中,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假设,记忆意象和感知觉之间在生理方面的差异,比起构成兴奋过程基础的强度差异来,更为普遍。

但是,如果所有的心理过程(它们的内容包含了任何形式的感觉呈现)可以归之心身平行论的原理之下,那么就不可能作出有利于智力过程的例外。每种概念需要一种观念去充当它在意识中的符号,而没有感觉内容的一种观念便只是一种荒谬的东西。因此,概念思维将伴随着某些感觉中枢的兴奋过程。如果思维参与概念的组成或分解,那么始终受到影响的将是这些内容的变化,也就是它们的代表观念的感觉内容的变化。与每种思维过程相应的将是某种生理兴奋,它随着感觉要素的变化而变化。我们还可以更深入一步。一个观念的统觉,也即对一个观念的集中注意,始终伴随着该观念的感觉内容的变化,尽管以观念的清晰或模糊为一方和以观念的强或弱为另一方。两者之间的一般区别是鲜明的,但两者同样有赖于其感觉组成成分和属性的或大或小的显著性。因此,如果感觉本身伴随着身体过程,那么与某些观念组成的感觉之变化相联结的观念变化也会由身体过程相伴随。在集中注意的情形中,我们必须加上联合的肌肉感觉的变化,这些肌肉感觉肯定遵循支配感觉的规律。最后,如果观念的统觉可以归属于心身平行论原理,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它与意志的密切关系必然会包括意志的内在冲动。每种意志同样也意味着观念中的一种变化——那就是说,也意味着感觉中的一种变化——即意识内容的一种变化。因此,伴随着外部随意运动的身体过程仅仅是一种关系的进一步表现,在这种关系中,意志从一开始就已经到位。

三、旧的和新的颅相学

由此可见,所有这些考虑的结果是使下述说法成为可能,即包含任何种类的感觉要素的心理过程,倘若同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身体过程,便不可能发生。心身平行论原理的普遍有效性是以下面这些可觉察的基础性质提供的,我们的整个心理生活有赖于这些基础。没有一种概念会如此抽象,也没有一种想法会离感觉世界如此遥远,以至于不必通过某种可觉察的观念而在思维中得以反映。但是,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如果认为这种心身平行论似乎暗示着两种过程系列的等同,那将是错误的。正如你们所了解的那样,身体过程和心理过程是完全无法比较的。它们尤其在下面这一点上有区别——那就是“价值”(value)标准(它既是我们影响外部世界的意识活动的最终标准,又是在更大程度上我们正确评价意识现象本身的最终标准)完全无法应用于身体过程,或者,至少只能应用于它们从某种心理目的中得以产生的地方,例如,归之于心理观念的地方。有鉴于此,仅从自然科学的观点来考虑,每种身体过程是未断裂的运动过程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像任何其他环节一样,具有或多或少的价值。一种记忆意象可以像我们完全漠视的某种以往经验的短暂再现那样匆匆通过意识;或者它可能充当一种替代性观念,以包含一种表现逻辑反映的重要结果的概念。在身体过程的范围内,将会在两种情况下发生同样微弱的感官兴奋,如果你愿意的话,这种同样微弱的感官兴奋与十分不同的先行运动和最终运动相联结,但是却不会提供依附于它的心理价值之差异的最小迹象。如果我们能够见到生理机制的每个轮子的话(心理过程伴随着这种生理机制而运作),我们也只能发现对心理而言显示不出任何意义迹象的一系列运动。因此,尽管心身平行论原理具有普遍性,但是,在我们的心理生活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仍然属于心理方面。心身平行论对这种价值的影响如同一个单词中包含一个观念那般微小,或者,如同在某种其他可觉察的符号中包含一个观念那般微小,如果它要成为思维的永久性特征,或甚至成为思维的话,这一事实影响了观念本身的价值。一件具有不朽之美的艺术作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该艺术作品的材料性质。这件艺术作品的材料只有当它能为艺术家的概念提供表现时,才会变得有价值。因此,只有使心理概念与其客观实现的关系跨前一步,然后回过头来把它用于较不持久的,从而是更为可塑的观念材料上,意识才能在这变化多端的内容上运作。如果艺术家的创作思维在其心中没有获得栩栩如生的潜力,以便从可觉察的观念材料中构建创造性想象的一件作品,那么他就无法在石头或青铜上使他的思想栩栩如生,也无法在词语或图画中做到这一点。

现在,已无须多说,心身平行论是一种原理,它的应用仅仅扩展至基本的心理过程,扩展至与此平行的明确的运动过程,而不是扩展至我们心理生活的更为复杂的产物(它的可觉察的材料已经在意识中形成并成形),也不是扩展至作为这些产物之必要前提的一般智力。正如你们可能知道的那样,颅相学(phrenology)将记忆、想象、理解,甚至狭义界定的官能(如对事物或词语的记忆、色觉、对孩子的爱,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统统定位于大脑的特定部位。颅相学假设,这些特定部位中的生理过程——它们的生理特征处于未确定状态——是与这些复杂的心理能力和心理活动相平行的。这些便是唯物主义粗糙形式的一些观念,致使我们对心理生活的任何一种心理理解成为不可能的事。

颅相学假设的荒谬性在近代的颅相学形式中并未减退。从大脑定位的事实出发,颅相学假设,每种单一的观念都位于某个特定的神经细胞之中。因此,只要该神经细胞受到刺激,同时也就出现了它的特定观念。我们只能通过下面的假设来说明这些想法的原因,也就是说,已经吸收陈旧的颅相学之错误学说的一些观察者们,当他们开始接触大脑组织学和解剖学的现代发现时,感到他们的责任是将脑叶和脑回的颅相功能移至更为基本的细胞中去。为了做到这一点,有必要排除记忆、想象、语言才能等等,同时将彼此独立的观念(复杂的心理官能是由这些彼此独立的观念组成的)赋予形态学单位(morphological units)。现在,我们已经看到,那些心理过程何等复杂,它们终止于一个观念的形成之中,从多变的感官部分中提取的许多感觉可能会卷入那些心理过程中去。不可能作下述这样的假设,即大脑的结构要素可以用与外部感官的结构要素不同的任何方式同心理过程联系起来。每种结构要素只适合于一种十分简单的功能,但是却能够在最为分离的和复杂的功能中发挥作用。来自大脑皮质视觉区域的单个细胞,比起单个的视网膜杆状细胞(retinal rod)或视觉纤维(opticus fibril),不可能是一个明确观念——譬如说,一间屋子或者一位朋友的脸——的所在地。颅相学观点被带入其逻辑的极端,因为它不可能变得清楚明白。假设我们与一位朋友进行日常的交往,我们在许多情境里都看到他。我们必须假设,他不只占据了我们大脑中的一个细胞,而是占据了我们大脑中的一整套细胞。如果我们下一次和他的会面发生在一般的情形里,我们便可以利用我们观念仓库里的一种观念;如果不是在一般情形里遇见那位友人——假如他戴了一顶新帽子等等——那么,这种新观念将不得不储存于某个正巧空着的细胞中。或者,假定我们学会了一个外语单词,它储存于言语中枢器官的某个细胞之中。如果我们听到同一个单词,但发音稍有改变,这种改变了的发音形式必须储存于第二个细胞之中,如此继续下去,直到无限。很明显,乍一看,观念细胞的假设不能说明观念联结和感觉联结的多种形式。从这种假设的天生的不可能性出发,它在第一次尝试时便会土崩瓦解。这是因为,实际上,它绝非这样一些现成的和孤立的观念,即把一些观念要素结合起来,或者,充其量把基本的观念过程结合起来,正如我们在分析简单的联想过程时见到的那样,这些联想过程构成了对客体的认识和再认的基础。颅相学假设的根本错误在于用解剖的心身平行论去替代生理的心身平行论。在这个问题上,如同在其特别幼稚的心理学概念中那样,它实际上是旧时的颅相学学说的嫡系子孙(注:证明新颅相学定位假设站不住脚的其他证据(这些证据主要从正常的和病理的记忆障碍中获得),可请读者参阅我的《文集》(Essays)pp.109ff.(莱比锡,1885年)。)。

四、心身平行论原理的经验主义意义

心身平行论原理常指基本的身体过程和心理过程的平行,既非指任何一方的复杂活动的平行,又非指心理机能和身体结构的平行。但是,这种情况提示了一个进一步的问题——一个包含两种根本不同原理的原理,尽管根本不同,但彼此之间又没有脱离关系,这样一个原理是否可以被确切地认做一个最终的心理假设。这种二元论是否与我们对一元宇宙论的正确追求相对立呢?如果我们无法怀疑它的有效性,因为心理学和生理学的事实都同样证明了这种有效性,那么,难道我们仍然不该把它仅仅看做是临时性的吗?

确实,我们已经到达了心理学对我们不再有利的地方,我们必须求助于形而上学,以便获得一个答案。形而上学的目的是去满足为最终统一而提供理由的渴望。从彼此独立的科学调查领域获得的结果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因此,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供形而上学去做的话,那就是为心身平行论提供最终解释,这是生理学和心理学作为勉强的事实而可以接受的。生理学不能承担这种解释。它把自己限于对生命的身体表现的解释里面,尽管它一再触及心理机能的迹象,但它仍然被迫认为这是一个与其没有关系的知识领域。心理学问题实际上是解释生命的心理表现的相互联系,这种相互联系构成了另一种彼此独立的因果系列。但是,这两种科学相互补充,在一个方面的因果关系中某些环节缺乏的地方,可以在另一个方面的因果关系中加以提供。当然,在这些情形里,生理学必须求助于心理学的一些联结条件,心理学则必须求助于生理学的一些联结条件。但是,人们始终明白,这种介入并未使联结过程的断裂链条得到真正的连接,它只不过是用另一系列的平行项去取代一个系列的一个项而已。我们也许可以在这些例子中谈到心理对身体的影响,或者身体对心理的影响。但是,我们始终指的是,“影响”这个词不是在严格意义上加以采用的。例如,一个直接的因果影响不能由心理项施加于身体项上,而是只有施加于心理过程上,它通过心身平行论代表着心理过程。由此可见,一个外部的随意运动并不是由内部的意志活动产生的,而是由与此有关的大脑过程产生的;一种观念并不随着感觉中枢的生理兴奋而发生,而是随着与这些生理兴奋平行的感觉过程和联想过程而发生。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设想,如果继续将这一系列推理下去的话,并非身体刺激引起感觉,而是某些基本的心理过程引起感觉,这些基本的心理过程位于意识的阈限之下,并在我们的外部世界中将我们的心理生活与某些更为一般的基本心理过程的复合体联结在一起。但是,由于我们对属于这一切的东西一无所知,我们没有任何选择。在经验主义心理生活发展的开端,我们必须用一种生理项去取代心理项。不过,这里,心理学的情况是不是比生理学的情况更糟呢?是否能够证明与心理生活的高级产物相一致的那些生理过程呢?

因此,在所有的经验主义调查中,心理学被迫采取同样的立场,像生理学必须假定有关的心理现象那样去探讨生理学因果链条中的一些环节。这两个科学领域,若想取得成果,就必须彼此承认对方。因此,关于身体过程(它们对于心理学来说是可能的)的性质的唯一观点就是那些在生理学和其他自然科学中流行的观点。它必须假定一种实际呈现的、绝对恒定的物质基础,除了关于它的部分的运动以外。与这种情况相对的是存在着生命的心理现象范围,一种同样是独立的调查范围,而且不允许根据物质运动的联结来进行因果解释。因此,对于心理学来说,正如对于生理学来说一样,心身平行论的原理证明是一种最终的假设,违背了这种最终的假设,心理学便无法前进。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形而上学的态度是相当不同的。心理学和自然科学一样,都始于它们分析的客体,正是这些客体的性质为它提供了充分的理由,以便对一种高级的统一体进行探究,在这种高级的统一体里,平行论原理的二元论可以得到解决。我们对自然现象的了解均以观念形式进入我们的头脑之中。观念和客体的区别,将实验科学分成自然科学和心理科学,这种区别仅仅是思维分析活动的一种结果。在这种思维的分析活动里面,观念同时又是客体。并不存在不是观念的客体,或者,并不存在与支配观念形成的定律不相一致的客体。但是,如果人们认为,通过抽象和区分,它已经从内部和外部打破了世界的原始统一,那么你便可以容易地理解心理的持续冲动,把恢复那种统一作为它自身发展的最后活动。不仅如此,你会承认这种努力是正当的,它的实现是一项科学任务。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不是心理学的事情,而是哲学的事情。心理学只能指明通向她自身以外的领域的道路,这些领域受其他定律的支配,它们不是心理学领域必须服从的定律。

五、心理的本质

上述这些考虑把我们带入尚待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之中。我们已了解了心理现象的相互联结。那么,心理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已经包含在前面讲过的全部内容中了。我们的心理就是我们内部经验的总和,就是我们的观念、情感和意志在意识中结合成一个统一体,它出现于一系列发展阶段,并在自我意识的思维和道德上自由的意志中达到顶点。在我们解释这些内部经验的相互联结时,我们没有发现,除了将这种智慧属性用于具体的观念复合、情感和意志以外,还可以将这种智慧属性用于其他任何东西上。虚构一种先验的实体(transcendental substance),认为实际的心理内容只是这种先验实体的外在表现,是由仍然不为人知的心理现实投下的一种飘浮的影子——这样一种理论忽略了内部经验和外部经验之间的基本差别,致使为我们心理生活提供坚实价值和真正意义的一切东西变成空洞的炫耀。意识经验是直接的经验。由于是直接的,它并不要求对独立于我们主观鉴别之外而存在的基础进行区分,这种鉴别通过自然概念,即通过对呈现给我们的并独立于我们之外的实际事物的概括,而在自然科学中被提供。我们的心理经验像它们向我们所呈现的那样。为了理解外部的世界,需要在现象和现实之间作出区别,并在作为一种次级的概念假设的物质实体(material substance)概念中达到顶点,迄今为止,这些假设看来能够适当处理经验事实,而且当正在思考的主体本身将此用于理解时,它便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因此,你们可以理解,当我们正在分析我们的内部经验时,我们是不会遇上特定现象之间的种种矛盾的,在自然科学中,这些现象为物质概念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既提供激励又提供手段,这种物质概念注定要继续保留以成为一种假设,并仍有可能通过围绕着它的无数努力而希冀接近真理。

存在着一组单一的经验事实(它们由于某种原因而证明有必要假设一种近似于物质实体的心理基础)——也即一组先前经验得以复活的事实。如果我们能够唤起某种过去的观念,那么随之而发生的是,那种观念的痕迹同时留在头脑中,否则要再现这种过去的观念便是不可能的事。当然,现在我们已经看到,没有任何一种观念,没有任何一种心理过程,能在回想起来的时候没有一点改变。每一种回忆出来的观念实际上是一种新的形式,它由各种过去观念的大量要素所组成。然而,可以假设,这些要素实际上是留在脑子里的观念痕迹。但是,很明显,在这种形式中,该理论还具有前提,因为在生理过程的情形里观察到的持久效果迁移到了假设的心理基础上,换言之,迁移到了唯物主义观点的一种无意识的混合物中去。作用于人体的一种生理影响或多或少会在人体中引起某些持久变化。由此,我们有权利假设,一种神经兴奋会在神经器官中留下后效(after-effect),这种后效对于实践过程和恢复过程的生理学具有重要性。现在,在这一“痕迹”理论中,这些生理的类比可以立即用于心理。心理被认为与大脑相一致,或者作为一种定位于大脑某处的实体,在每一种基本的属性方面与大脑相似,也与其他物质实体相似。但是,生理的兴奋过程只能将它的后效留在神经中,因为它本身就是持久基础中的一种运动过程,或者是具有持久基础的一种运动过程。如果心理过程不是现象,而是一些直接经验,那么便很难理解为什么它们的后效可以在心理上被构想,除了直接呈现的心理过程的形式之外。如果我们尝试把一种观念想象为保持在意识的阈限之下,那么我们实际上只能把它想象为仍旧是一种观念,经历了与我们意识到它时一样的过程,唯一区别是它现在不再是有意识的了。不过,这种情况意味着,心理学解释在这里已经达到了一个限度,与它在关于感觉的最终起源问题中所面临的那个限度相似。正是在这个限度以外,两种因果系列之一——身体的因果系列——可以继续,可是另一个系列——心理的因果系列——则必须终止。如果企图将后者推向深入,那就必然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在身体系列的因果中思考心理系列的因果——也即在物质项中思考心理项。

因此,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假设一种与心理生活的各种表现不同的心理实体,就会涉及将一种对调查外部自然界来说必要的思维方式迁移到它完全无法应用的领域中去,这已证明是不正确的,它意味着一种无意识的唯物主义。这种迁移的结果是伴随着它的性质而来的,我们心理生活的真正价值却处在危急之中。因为这种价值单纯地和唯一地依附于心灵中的实际而又具体的过程。那么,这种缺乏意志、缺乏情感、缺乏思维,而且在我们的人格构成中不占份额的“实体”(substance)可以为我们做点什么呢?如果你像平时回答的那样回答说,正是这些心理的运作构成了它的本质,如果没有它们,心理便无法被思考或想象,那么你便确立了以下的观点:心理的真正本质,除了存在于我们心理生活本身之外,不存在于其他任何地方。应用于它的“运作”概念仅仅意指(如果它真有什么含意的话)我们能证明某些心理表现如何随之而发生。这一“运作”概念便是某些其他心理表现的运作结果。身体的因果关系和心理的因果关系是对立的两极:前者始终指一种物质实体的假设;后者则从不超越心理经验所直接提供的东西之范围。“实体”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剩余物,心理学不会运用它。这也与心理生活的基本特征相符,对此你们应该常记心中。它并不存在于不变的客体和可变的条件的联结之中:它的一切方面均是过程;它是一种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存在;它是发展的而不是停滞不动的。对这一发展的基本规律的了解是心理学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