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进化论与伦理学:导论

(1894年)

· Evolution and Ethics-Prolegomena ·

摆在人类面前的路,就是通过不断地斗争,维持和改进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的“人为状态”,从而与“自然状态”相对抗。在这种社会中并通过这种社会,人类也许能发展出一种有价值的文明,使人类能够维持下去并不断地自我改进,直到我们地球的进化开始走下坡路,到那时,宇宙过程重新掌权,“自然状态”再次在我们这个星球的表面耀武扬威。

第一部分
进化论与伦理学:导论 - 图1

画作《响尾蛇号》。

可以有把握地设想,2000年前,在恺撒尚未登陆英国南部时,如果从我写作的屋子往窗外看,整个原野还处在所谓的“自然状态”。或许只有几座隆起的坟茔,就像如今四处散落的坟堆那样,破坏了丘陵地带流畅的轮廓。除此之外,人类的双手再没有在这儿留下什么痕迹。覆盖在广阔高地和峡谷斜坡上那薄薄的植被,也没有受到人类劳作的影响。土生土长的牧草、杂草,还有散布其间的一丛丛金雀花,你争我夺,抢占着贫瘠的表层土壤。这些植物盛夏抗击干旱,寒冬抵御严霜,而且一年四季都要面对时而从太平洋、时而从北海刮来的狂风。此外,地下和地上的各种动物还常常进行骚扰,留下一片片空隙,有赖这些植物尽其所能加以填补。年复一年,它们保持着一种稳定的类群数量——也就是说,通过内部不断的生存斗争,它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动态平衡。不容置疑,在恺撒到来之前的几千年里,这个地区保持着一种基本上相似的自然状态。如果人类不去干预,那么不得不承认,这种状态将在同样长远的岁月中继续存在下去。

用通常的时间标准来衡量,本土植被就像它所覆盖的“永恒山丘”一样,似乎将永远存在。今天在某些地方极为茂盛的小黄芩,就是那些到处留下燧石工具的史前野蛮人践踏过的小黄芩的后代。而且在冰川时期的气候条件下,小黄芩可能生长得比现在还要繁茂。这样低等的植物,历史已如此悠远,与之相比,整个人类文明史不过是短短的一段插曲。

可以完全肯定地说,若按宇宙计时的巨大尺度来衡量,目前的这种自然状态,尽管像是长期演变而来并似乎将永远持续下去,其实不过是大自然无穷变化中的昙花一现,不过是地球表面自诞生以来,在亿万年中历经一系列变化后的现存状态。在临近海岸边500英尺高的白垩峭壁上,翻开一平方英尺薄薄的草皮,坚固的地基就裸露出来了。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确信,有一段时期,海洋曾淹没了“永恒山丘”的所在地。那时,在离海洋最近的陆地上,植物种类与现在苏塞克斯丘陵上的植物种类有所不同,也与现在的中非地区的植物种类有所不同。 (1) 还可以肯定的是,从白垩形成到原始草皮出现,其间历经了几千个世纪。在这个过程中,白垩沉积时代的自然状态逐渐演变成现在的自然状态,但是,由于变化非常缓慢,因而亲眼目睹这种变化的世世代代的人们,都觉得他们那一代的状况好像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发生变化似的。

但也可以肯定,在白垩沉积之前,已度过了一段更为漫长的岁月。我们很容易发现,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生物永无休止的变化过程和生物之间进行生存斗争的过程,都是有迹可寻的。我们不能回溯得更远,并不是因为有什么理由认为我们已回溯到混沌初始的时代,而是因为最古老的生物遗迹还未被发现或已经毁灭。

因此,我们现在开始考察的植物界的自然状态,远非具有永恒不变的属性。恰恰相反,自然状态的本质是暂时性。也许这种自然状态已存在了2万年或3万年,也许还将继续存在2万年或3万年,并且不发生任何明显的变化,但是正如可以确定它是从一个非常不同的状态演变而来,我们也能确定它必将向另一个非常不同的状态演变而去。能够持久存在的,不是生命形态这样或那样的结合,而是宇宙本身产生的过程,而生命形态的各种结合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在生物界,这种宇宙过程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就是生存斗争,即每一个体和整个环境的竞争,其结果就是选择。也就是说,那些存活下来的生命形态,总体上最适应于某个时期存在的各种条件。因此,就这一点而言,也仅仅就这一点而言,它们是最适者。 (2) 丘陵上的植被被宇宙过程推向顶点,结果就产生了夹杂着杂草和金雀花的草皮。在现有条件下,杂草和金雀花在斗争中胜出——它们能够存活下来,就证明它们是最适于生存的。

自然状态在任何时候都只是一个暂时阶段,处在已经历无数年代且不断变化的一个过程之中。对我来说,这一命题与近代史上所确立的任何命题一样,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古生物学让我们相信,古代哲学家们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提出过同样的学说,但他们却错误地假定,各个阶段形成一个循环,丝毫不差地重复过去,预示未来,处于轮回之中。与此相反,古生物学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让我们去思考,如果这些最低等的本地植物的祖先系列的各个环节都能保存下来,并且为我们所发现,那么整个环节将显示出一个复杂性逐渐减小、不断趋同的形态系列,直到在地球史的某一时期——比已经发现的任何生物遗骸所处年代还要久远——融入那些还分不清是动物还是植物的低等族群之中。 (3)

“进化”一词,现在一般用于宇宙过程,曾经有过一段独特的历史,并在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 (4) 就其通俗的意义而言,它指前进性的发展,即从相对单一的情况逐渐演变到相对复杂的情况,但该词的内涵已扩展到包括退化现象,即从相对复杂到相对单一的演变过程。

进化,作为一个自然过程,其性质与种子长成树或卵发育为家禽的过程是一样的,它排除了创世和其他各种超自然力量的干预。进化,作为一种固定秩序的表现,每一阶段都是一些因素按照一定规律发生作用后造成的结果,因而进化这个概念照样把偶然性排除在外。但要切记,进化不是对宇宙过程的解释,而只是对该过程的方式和结果的一种概括性表述。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宇宙过程最初是由某种力量推动的,那么这种力量就是宇宙过程及其一切产物的创造者,尽管这种超自然的干预在宇宙过程以后的进程中,仍然会被严格地排除在外。

只要对事物性质的有限揭示——我们称之为科学知识——还在继续,它就会越来越有力地使人相信,不仅仅是植物界,还有动物界,不仅仅是生物,还有地球的整个结构,不仅仅是我们的星球,还有整个太阳系,不仅仅是我们的恒星和卫星,还有作为遍布无限空间和经历无限时间的秩序的“证人”的亿万个类似星体,都在努力完成它们预定的进化过程。

眼下,除了讨论那些居住在地球上的生命形态的进化过程外,其余的我一概不论。第一,所有的动植物都表现出变异的倾向,不过变异的原因尚待查明;第二,任一特定时间内的生存条件,总是有利于最适应它们的变种的生存,而不利于其他变种的生存,于是产生选择;第三,所有生物都有无限繁殖的倾向,而生存资源总是有限的,原因很明显:后代的数量总比前代的数量多,但在保险精算的意义上,二者的预期寿命又是一样的。如果没有第一种倾向,就不可能有进化。如果没有第二种倾向,就无法合理地解释,为什么一种变种会消失,另一种变种会取而代之。也就是说,没有第二种倾向就没有选择。如果没有第三种倾向,生存斗争——即在自然状态中推动选择过程的原动力——就会消失。 (5)

倘若存在上述趋势,那么就可以将植物史和动物史上所有已知的事实纳入到合理的相互关系中。这种说法,相比我所知道的其他任何假说,更值得加以辩护。例如,存在这样一些假说。有的说,存在一种原始的、无序的混沌;有的说,存在一种按原型观念塑造但塑造得又不太成功的被动而又有惰性的永恒物质;还有人说,存在一种由超自然力突然创造并迅速成型的崭新的普遍材料(world stuff)。上述这些假说,不仅得不到我们现有知识的任何支持,而且与现有知识是相矛盾的。我们的地球曾经可能是构成星云状宇宙黏液的一部分,这种假设当然是有可能的,而且看起来可能性还很大,但我们没理由怀疑,秩序主宰一切,如同我们视为最完善的自然物和人工制品也完全为某种秩序所支配一样。 (6) 由知识产生的信念,在一种永恒的秩序中找到了目标,这种秩序在无尽的时间和无限的空间里催生出不断的变化——宇宙能量的各种表现形式在潜在阶段和显现阶段之间交替更迭。也许正如康德所说的那样 (7) ,每一团宇宙黏液注定要演化成为一个新世界,而它自己也不过是已消失的前身的注定产物。

我在前面谈及的自然状态,如果只就一小块土地而言,早在三四年前就因人类的干预而不复存在了。一堵墙把这块土地与其他土地隔开,墙内受到保护的土地,原生的本地植物已被斩草除根,同时一群外来植物被移植过来,在此扎根。简言之,这块土地被改造成了一块园地。现在,墙内墙外面貌迥异:墙外的土地,仍然处于自然状态;墙内的土地,已经过人类的处理。树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其中有许多来自异国他乡的野生种类,在园地繁荣昌盛。此外,园内还生产大量的蔬菜、水果和花卉,这些品种在墙外不仅现在不存在,过去也没有存在过,只有在诸如园地所提供的条件下才能生存,因此,这些品种,就像栽培它们的棚架暖房一样,是人类技艺的成品。就这样,“人为状态”由人类从野生状态中创造出来,由人来维持,靠人而存在。如果没有园丁的精心管理,没有园丁对处处存在的宇宙过程的反作用进行顽强阻挡和反抗,“人为状态”顷刻就会消失殆尽:围墙坍塌,园门朽坏;四足动物、两足动物入侵,吞噬、践踏园中实用而美丽的植物;鸟类、昆虫、枯萎病和霉菌恣意妄为;本地植物的种子借助风或其他力量迁徙过来,这些曾遭鄙视的本地杂草凭着长期以来获得的对当地条件的特殊适应能力,很快扼杀了园中精选的外来竞争者。再过一两百年,除了围墙、暖房和棚架的地基,人工的痕迹所剩无几——显而易见,在自然状态中发生作用的宇宙威力,消除了园艺家的技艺对它的至高权威造成的临时阻碍。

无可否认,与我们提到的任何人造物一样,这个园地也是一种技艺成品 (8) ,或技巧制品。蕴藏在人体内的某些能力,在同样蕴藏于体内的智力的指导下,生产出一系列在自然状态下无法产生的物体。这一命题,对人类双手制成的所有成品——从燧石工具到大教堂到精密计时器——来说,都是成立的。正因如此,我们称这些成品为人工制造的,取名为技艺的成品或技巧制品,从而把它们同在人类之外进行的宇宙过程的产物——我们称之为自然物或自然成品——区别开来。在自然成品和人工成品之间作这种区分,已得到普遍认可,并且,我认为,作这种区分既是有用的,也是合理的。

无疑,可以恰当地主张:运用人的体力和智力来建造和维护园地,即我所说的“园艺过程”,严格说来,也是宇宙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个命题,没有人会比我更毫不犹豫地表示赞同。事实上,我知道,在过去的30年里,没有谁比我更坚定地去维护这种在早期备受谩骂的学说:有躯体、智力和道德观念的人,与最低等的杂草一样,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纯粹是宇宙过程的产物。 (9)

但是有人提出,如果按上述说法推导下去,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宇宙过程不可能与属于它自身一部分的园艺过程相对抗。对此我只能回答,如果“两个过程是相互对抗的”这一结论在逻辑上是荒谬的,那么我为逻辑感到遗憾,因为我们亲眼所见的事实就是如此。园地同其他每一件人类技艺成品一样,都是宇宙过程通过和借助人的体力和智力发生作用的结果;同时,园地与在自然状态中创造出的其他每一件人工制品一样,自然状态的作用总是倾向于破坏它和毁灭它。毫无疑问,福斯河桥和海面上的装甲舰,如同桥下流动的河水、浮载船舰的海水,归根结底都是宇宙过程的产物。但是每阵微风都要对大桥造成一点儿损害,每一次潮汐都会削弱一点儿桥基,温度的每一次变化都使桥梁的连接部分稍稍移动,产生摩擦并且最终造成损耗。船舰时不时要靠岸停泊,与此同理,桥梁时不时也要进行维修。原因很简单,人,作为自然的孩子,总是从母亲那儿借来各种东西进行拼装组合,但普遍的宇宙过程不喜欢组合的东西,于是自然母亲总是倾向于将这些东西收回。

因此,不仅可以说,宇宙能量在通过人对植物界的一部分发生作用的同时,还通过自然状态发生反作用,而且还可以说,人工和自然之间处处显示出类似的对抗。甚至在自然状态内部,生存斗争如果不是宇宙过程在生命领域内的各种产物的彼此对抗,它还是什么呢? (10)

不仅自然状态与园地的人为状态相对立,而且园艺过程的原理,即建立和维护园地的原理,也与宇宙过程的原理相对立。宇宙过程的典型特征是剧烈的、永不停息的生存斗争;园艺过程的典型特征是通过铲除产生竞争的条件来消灭生存斗争。宇宙过程倾向于对植物的生命形态进行调整,使之适应眼下的生存条件;园艺过程则倾向于对生存条件进行调整,使之能够满足园丁期望培育的植物生命种类的生长需要。

宇宙过程以不受限制的繁殖为手段,使数以百计的生物为极为狭小的生存空间和极为匮乏的食物而竞争——它还唤来严霜和旱魔消灭体力不济和运气不佳者。因而要生存下去,不仅要强壮,还要有韧性,有好运气。

与此相反,园丁则限制繁殖,给每株植物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养分,为它御寒防旱,以各种方式尽力改善生存条件,以使那些最接近园丁脑子里实用或美观标准的生物种类得以生存。

假如收获的果实和块茎、树叶和花朵达到或非常接近园丁的理想,就没有理由不让现状保持下去。只要自然状态大致保持原样,创建园地所费的体力和智力就足以用来维持园地。然而,人类对自然的控制,仅限于狭小的范围。如果白垩纪环境重现,恐怕最灵巧的园丁也得放弃栽种苹果和醋栗;同样,如果冰川时代的环境失而复得,龙须菜的露天苗床将是多余的,修剪长在南墙旁最佳位置的果树也是浪费时间和自找麻烦。

但是,指出下面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即使自然状态保持不变,但如果园地的产出不能让园丁满意,园丁也会想方设法使产出更接近他的理想。虽然生存斗争可能停止,但进步可能不会停止。在讨论这些问题时,很奇怪人们常常会忘记这一点,即生物改良或进化的必要条件是变异和遗传机制。选择就是选定某些变种并使其后代保存下来的手段,生存斗争仅仅是选择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人工栽培的花、果、根、块茎和球茎的无数变种,就不是通过生存斗争进行选择的产物,而是根据效用或美观的理想标准进行直接选择的产物。在园地里占据同样位置、身处同样环境的一大群植物中,出现了变种,其中那些朝着园丁指定的方向演变的变种被保存下来,其余的则被淘汰。保存下来的变种又继续重复上述程序,直到诸如野甘蓝变成了卷心菜,野生三色堇变成珍贵的三色紫罗兰为止。

殖民过程与园地的形成过程非常相似,这是发人深省的。我们假定,英国殖民者乘船前往塔斯马尼亚 (11) 去开拓殖民地,是在上世纪中叶。登陆后,他们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除了最常见的自然条件外,一切都与英国本土完全不同常见的植物、鸟类、四脚兽,还有人,都与他们在地球那一边的出发地看到的完全不同。殖民者急于占领大量土地,于是着手消除眼前的自然状态。他们清除本地植被,只要有需要就灭杀或驱赶动物,并且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植物再生和动物回迁。他们还引进英国的谷物、果树,英国的狗、羊、牛、马,还有英国人,以取而代之——事实上,他们是在原有的自然状态中,新建了一个植物区系和动物区系,同时引进了新的人种。殖民者的农场和牧场相当于大型园地,而他们自己就像是侍弄园地的园丁,小心翼翼地同旧“制度”相对抗。从整体上看,殖民地如同引进到原有自然状态中的一个综合体,继而成为参与生存斗争的一个竞争者,不胜即亡。

在假定的条件下,如果殖民者能群策群力,肯定会取得成果,但是,如果他们懒散愚笨、漫不经心,或者把精力浪费在内耗上,那么原有的自然状态就很有可能重占上风。迁徙来的文明人,会被野蛮的土著人所消灭;一些来自英国的动植物,会被本地的竞争对手所铲除;其余的则沦为野生状态,成为自然状态的一部分。再过几十年,殖民地的一切遗迹将消失得干干净净。

现在我们设想有一位行政长官,其能力才智远胜于常人,就像常人远胜于家畜一样。他当上了殖民地的首领,负责管理大家的事务,以保证殖民地战胜其所处的自然状态的敌对影响。他接下来的行事方式与园丁管理园地如出一辙。首先,他全面毁灭和驱赶本地的竞争对手,不管是人还是野兽抑或植物,尽可能地制止外部竞争的影响。同时,这位行政长官以成功的殖民地理想模型来挑选他的成员,就像园丁根据实用或美观的理想标准来选择植物一样。

其次,由于成员内部会产生对生存资源的争夺,从而降低全体成员同自然状态斗争的效率,因此行政长官会做出安排,使每一位成员都有必要的生存资源,而且让他们不用担心自己的那一份会被精明强干的同伴夺走。殖民地集体通过法律,将每个人的“自行其是”限制在不影响和平的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宇宙中的生存斗争,比如人与人之间的生存斗争,都将遭到严厉禁止,而借助生存斗争而进行的选择,也像在园地一样,完全被排除在外。

同时,除了上面提到的情况,自然状态还有一些条件阻碍了殖民者能力的全面发展。因此,殖民者就通过创造一些利于自身发展的生存条件,来消除那些不利条件。他们建造房屋,添置衣物,以抵御严寒酷暑;兴建排水灌溉工程,以防洪抗旱;筑路修桥,开挖运河,设置舟车,使天堑变通途;制造机械,补充人力和畜力的不足;采取卫生预防措施,以防止和消除可能引发疾病的自然原因。文明的步伐每向前迈进一步,殖民者的生活受自然状态的影响便减少一分,而受人为状态的影响就增加一分。为了达到目的,行政长官就必须利用移民的勇气、勤勉和集体智慧。显而易见,使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不断增多,让缺乏这些品质的人不断减少,群体的利益才能实现最大化。换句话说,就是按照理想标准进行选择。

如此看来,行政长官或许希望建立一个人间天堂,一个真正的伊甸园,所有的措施都是为了园丁们的福利。在那里,宇宙过程,这种自然状态中野蛮的生存斗争,应予以废除;在那里,自然状态应被人为状态所取代;在那里,每种植物和每种低等动物都要适合人类的需要,而且不能脱离人类的管理和保护而独立存;在那里,每个人已成为执行完美社会的职能的工具,因此也应该按其社会效能经受选择。要建立这种理想社会,不是靠人们逐渐去适应周围的环境,而是创造适应人类生存的人为环境;不是允许生存斗争自由进行,而是排除这种斗争;不是通过生存斗争去实现选择,而是按照行政长官的理想标准进行选择。

然而,伊甸园里也有蛇,而且还是非常狡猾的蛇。人类和其他生物一样,具有强大的生殖本能,因而也面临由此产生的后果,即趋向于过多繁殖。行政长官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越得力,自然状态的淘汰作用被消除得越彻底,人类的繁殖就越难以控制。

另一方面,由于殖民地厉行和睦相处的原则,剥夺了人们恃强凌弱夺取他人生存资源的权力,因而殖民者之间不再有生存斗争;只剩下对日用品的争夺,起不了调节人口的作用。

这样一来,只要殖民者开始繁殖,就会引起竞争,不仅为日用品竞争,还为生存资源竞争。于是摆在行政长官面前的,就是宇宙斗争将重返他管理的人为社会。一旦殖民地的人口增长到环境可承受的极限,就必须设法处理掉多余的人口,否则,残酷的生存斗争必定卷土重来,毁掉维持人为状态对抗自然状态的基本条件——和平。

如果行政长官完全按科学思维的指导行事,那么他就会像园丁一样,采取系统根除或驱逐过剩者的办法,来应对这个极为严重的困难。患不治之症者,年老体衰者,体弱多病者,残疾者或智障者,还有过剩的婴儿,统统被处理掉,就像园丁拔掉有缺陷的或过剩的植株,育种者杀死不称心的牲畜一样。只有身强体健、精心配对的夫妻,才能孕育后代,因为这样的后代才最符合行政长官的期望。

很多人试图运用宇宙进化的原理,或据称是诸如此类的原理,来完全解释近年来出现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在我看来,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基于这种观点:人类社会有能力利用自身的资源提供我所想象的那种行政长官。简言之,鸽子们将成为他们自己的约翰·塞伯莱特 (12) 爵士。一个专制政府,无论是个人专制还是集体专制,都应具备超凡的智力,同时还须极度残忍,而且要残忍到恐怕让很多人认为是天理不容的地步;这也是它要贯彻通过极端彻底——彻底依赖于成功的方法——的选择来改进社会的原则所需要的。的确,经验没有向我们提供对单个的“社会救世主”的残忍进行限制的依据;此外,基于“团体既没有肉体也没有灵魂”这句众所周知的格言,下述情况是有可能出现的(的确,这种想法并不缺乏历史依据):集体专制,即在传教士的煽惑之下相信其权力乃为神授的一群暴徒,比起任何独裁暴君(他沉浸于同样的幻想之中),在这方面有能力做得更加彻底。但智力却是另一回事。“社会救世主们”热衷此道,就足以证明他们没多少智力。他们仅有的那点智力,通常都出卖给了财大气粗的资本家,因为他们要依赖资本家的物质资源而生存。可是我怀疑,即使有这样一个人,他在鉴定人才方面具有最敏锐的判断力,但要他在100个14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中,分辨出哪些肯定是对社会有用而应予以保留的,哪些肯定是又懒又蠢、道德败坏而应该用氯仿杀死的,他的成功率将微乎其微。辨别好公民和坏公民的“特点”,确实比分辨小狗或短角公牛的“特点”要难得多,人的许多特点只有在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时才能充分激发出来。不过到那个时候就晚了,木已成舟。坏种,哪怕只留下一个,都已经赢得了繁殖的时间,因而选择就徒劳无用了。

还有一些理由让我担心,这种进化统治的逻辑理想——鸽子饲养家的社会组织——是难以实现的。在缺少一位我们梦寐以求的具有严谨科学头脑的行政长官的情况下,人类社会是靠独特的纽带维系起来的——如果人类试图仿效那位行政长官来改进社会,那么维系人类社会的纽带就面临松弛的危险。

社会组织并非为人类所特有。蜂群和蚁群等社会组织之所以形成,也是因为尝到了在生存斗争中通力合作的好处。把这些社会组织与人类社会相比较,其相似和差异之处都对人类很有启发意义。蜂群这种社会组织非常符合共产主义格言——“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所描绘的情形。在蜂群内部,生存斗争受到严格的限制。蜂后、雄蜂和工蜂们,各自享有分配所得的充足的食物,各自履行按蜂群经济分工后安排的任务,共同对抗自然状态中其他采集花蜜花粉的物种,为蜂群的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说园地或殖民地是人工技艺的成品,那么照样可以说,蜂群组织是蜜蜂技艺的成品,是宇宙过程作用于膜翅目类组织的结果。

由于蜂群组织是功能性需要的直接产物,这就迫使每个成员的行为都符合整体利益的需要。每只蜜蜂都承担责任,但不享有任何权利。蜜蜂是否有感情,是否能思考——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作武断的回答。坦率地说,我倾向于认为蜜蜂只具有一些意识的萌芽。 (13) 但是,我们可以作一个有趣的假设,假如有一只善于思考的雄蜂(工蜂和蜂后无暇进行思考),具有做道德哲学家的天赋,那么它一定会宣称自己就是最纯正的直觉主义道德家。它会义正词严地说,工蜂劳苦一生,无休无止,只不过是为了能够勉强糊口。对工蜂的这种行为,既不能用开明的利己来解释,也不能用功利的动机来解释,因为工蜂一从蜂房孵化出来,就开始工作,既没有任何经验也来不及作任何思考。显然,对这种现象能作的唯一解释就是,工蜂天性如此,这种天性与生俱来且永远不变。另一方面,生物学家通过追踪独居和群居蜜蜂之间的各个主要阶段,清楚地看到,由独居走向群居是一个自发的完善过程,其间独居个体的后代在漫长的时期中不断发生变异,又经受生存斗争的考验,从而走向群居生活。

我看没理由怀疑,人类社会在形成之初与蜂群一样,是功能需要的产物。 (14) 首先,人类家庭赖以产生的条件,与较低等的动物形成类似联合所需的条件,完全是一样的。其次,显而易见,家庭关系的存续期每延长一段,越来越多的子孙后代为了自保和防御,就越会进行合作,发生这种变化的家庭,相比其他家庭来说,就获得了明显的优势。再次,如同蜂群一样,逐步限制家庭成员内部的生存斗争,会提高整个家庭与外部竞争的效率。

不过,在蜜蜂社会和人类社会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根本性的差异。在蜜蜂社会里,其成员在器官构造上,注定只能执行一种特殊类型的职能。假如蜜蜂被赋予欲望,能够按其所愿做某项工作,它也只会选择特别适合其器官组织的任务。从蜂群的整体利益来看,蜜蜂这样做也是非常合适的。只要没有新的蜂后出现,蜜蜂社会里就不会出现敌对和竞争。

与此相反,在人类社会里,并不存在这种预先注定的对其成员的严格定位。无论人类个体在智力高低、感情强度和感觉灵敏度上存在多大差异,都不能说某个人只适合做农民,不适合干其他的,某个人只适合做地主,不适合做其他工作。再者,虽说人们天资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人类天生都是趋乐避苦的。简单说来,人类只做让自己高兴的事,丝毫不顾及他们所处的社会的福利。这种天性是人类从其进化已久的一系列祖先——人、猿、兽那里继承而来的(原罪论的现实基础也源于此),而且这种“自行其是”的天性所具有的力量,也是人类祖先在生存斗争中获胜的条件。正因如此,贪图享乐、永不餍足 (15) 这种天性,是人类在与外界的自然状态斗争时取胜的必要条件之一,但是,如果任由这种天性在人类内部发展,它就会成为破坏社会的必然因素。

人类“自行其是”的自由天性,是人类社会得以产生的必要条件,限制这种天性的自由发挥,则是某些功能需要的产物,但和蜂群赖以形成的功能需要不是一回事。人类对此的需要之一是,在漫长的幼年期得到强化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互爱。但最关键的是,人类身上有一种倾向得以蓬勃发展,即倾向于在自己身上复制出与别人类似或相关的行为和感情。人类是动物界中最善于模仿的:除了人,没有哪种动物会画画和仿造;论模仿声音,不管在范围上、种类上还是准确度上,其他动物都无可匹敌;没有哪种动物像人一样,是个精通表情动作的高手;而且人类去模仿只是出于模仿本身所带来的快乐。此外,再没有什么动物像人一样,是情感的“变色龙”,说变就变。通过一个单纯的心理反射活动,我们就能感染周围人的各色情感表达。通常所说的同情心,并不总是靠有意地“将自己置身于”快乐或受苦的人的处境时才会产生。 (16) 的确,常常悖逆我们的正义感的是,不管我们是否情愿,“同情或者使我们出奇地仁慈”,或者使我们出奇地残忍。尽管传说中的古代贤哲,能以冷静而理智的眼光对待公众舆论,不为所动,但一直以来,我却无缘遇见一位真实存在的贤哲,能做到敌意当前而安之若素。实不相瞒,我的确怀疑古往今来是否有这样的哲人,可以做到明知自己被街边男童极端藐视却毫不动怒。尽管我们不能为哈曼希望把摩迪开 (17) 吊死在高高的绞架上进行辩护,但说真的,当哈曼这个亚哈随鲁 (18) 国王的大臣进出王宫大门时,想到摩迪开这个卑微的犹太人对他毫无敬意,他心中一定极为恼火。

只需环顾四周,我们就会发现,最能抑制人类的反社会倾向的,不是对法律的恐惧,而是对其同伴舆论的恐惧。传统荣誉感约束着那些破坏法律、道德和宗教规定的人,人们宁可忍受肉体上的极端痛苦也不愿放弃生命,但羞耻感却能逼得最懦弱的人去自杀。

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也使得因同情而生的苦乐感变得愈发重要。从孩童时代起,每日每时我们都以自己的同情心来评判周围人的行为,也以周围人的同情心来评判我们自己的行为,这样天长日久,直到我们在某一行为与褒奖或贬斥的感情之间建立起不可分割的联系,就像语言文字之间的相互联系一样。无法想象存在着既得不到当事人褒奖也不受当事人贬斥的行为,不论这个当事人是他本人还是其他人。我们开始用学来的道德言辞去思考问题。人类除了天然的人格外,还有一种人为的人格被建立起来,即“内在人”,也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良心”。 (19) 它是社会的看守人,负责把自然人的反社会倾向限制在社会福利所要求的限度之内。

十一

人类的情感,最初在很大程度上铸就了维系人类社会的原始纽带,后来逐渐进化为一种有组织的、人格化的同情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良心。对这一情感进化的过程,我称之为伦理过程。 (20) 只要伦理过程有助于使人类社会在与自然状态或其他社会性组织进行生存斗争时更有效率,那么它的作用就与宇宙过程形成了和谐的对照。但同样真实的是,由于法律和道德限制人与人之间的生存斗争,因而伦理过程就与宇宙过程的原则相对抗,并倾向于压制那些最有利于在生存斗争中获胜的品质。

还要进一步看到,尽管自行其是是维持人类社会对抗自然状态的必要条件,但若在社会内部任其自由施展,就必然毁灭这个社会。与此同理,尽管自我约束这一伦理过程的实质要素,是每一个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但如果约束过多,也会对社会带来灾难。

那些只关注理想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的道德家们,不论他身处哪个时代或是秉承哪种信仰,都一致认可“推己及人”这一“金科玉律”。换句话就是,让同情心成为你的向导,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在某一情况下你希望别人怎样对你,你就怎样对待别人。不管人们认为这条行为准则有多么高尚,不管人们多么相信普通人可能彻底依靠这一无法将其全部的逻辑后果予以兑现的信条,但还是应该认识到这一事实:在这个世界上已有的或人们能够看见的一切情形下,这些逻辑后果与文明状态的生活都是不相容的。

这是因为,我猜想,毫无疑问,每一个干坏事的人,其最大愿望就是能够逃脱其恶行所带来的苦果。假设我遭人抢劫,站在劫匪的位置上想,我发现我迫切希望的是不用罚款或坐牢;假设有人狠狠打了我一巴掌,如果设身处地为这人着想的话,那么我应该感到满意,因为没有出现比我转过头再挨他一巴掌更惨的结果。严格地说,“推己及人”这一规则有否定法律的意味,因为它拒绝将违法者绳之以法;从社会组织的外部关系来看,它也反对进行生存斗争。只有在拒斥这一规则的社会的保护之下,我们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遵守这一规则。若缺少这样的庇护,遵守这条规则的人就会沉溺于对天堂的向往,但他们还必须面对这样一个铁定的事实:其他人将成为尘世的主人。

如果园丁在对待杂草、鼻涕虫、鸟和其他入侵园地的动植物时,也设身处地为它们着想,那么园地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十二

在前几节中,我在论证所需要的范围内,对宇宙过程以及自然状态这一宇宙过程的产物的本质特征,作了一个虽然粗略但希望是可靠的说明。我以园地为例,把自然状态同由人的智力和体力所创造的人为状态进行了对比;我还说明,不论人为状态处于何处,唯有靠不断地抵御自然状态的敌对影响,才能得以维持。我还进一步指出,“园艺过程”只有反抗“宇宙过程”才能建立起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基本上是对立的;园艺过程通过限制繁殖(它是引起生存斗争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创造一种优于自然状态条件的人为的生存条件,使之适宜栽培植物的生长,从而阻止生存斗争。我还详细论述了以下事实:尽管进步性变化——它是自然状态下生存斗争的结果——已然完结,但这种变化仍然受到选择的影响,这种选择是按照自然状态下的人完全不知道的实用或合意的标准进行的。

我又进一步说明,在一个处于自然状态的地方建立起来的殖民地,表现出与园地极为相似的特征;我还指出,一位既能干又愿意实施园艺法则的行政长官,为了确保这个新建的组织取得成功(假定它能够无限地扩张),他所采取的系列措施。如果情形相反,我也说明,肯定会出现困境。一旦人口的无限增长超过了有限的土地,或迟或早会把殖民者之间为生存资源进行的斗争,再度引入到殖民地来,可是,行政长官的首要目的就是要排除这种生存斗争,因为它会彻底破坏社会团结的首要条件——和平共处。

对于这一威胁到殖民地生存的恶疾,我简要地描述了我所知道的唯一根治办法。虽然无比遗憾,但我还是得承认,把进化原理用于人类社会的那种严格的科学方法,几乎无法在实际的政治领域中使用。不是因为多数人不愿意,而是因为,也仅仅是因为,不能指望单凭人类,就有足够的智力来挑选出最适宜生存的人。为了得出这一结论,我还引证了其他理由。

我指出,人类社会起源于功能上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人类的模仿和同情心上;在人类同自然状态以及作为自然状态一部分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的生存斗争中,逐步走向密切合作的那部分人类群体,较之其他群体占有极大的优势。 (21) 但是,由于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具有与其他人同样的能力,特别是都具有追求不加节制的自我满足的欲望,因此社会内部的生存斗争只能逐步地予以消灭。只要这种情况仍然存在,社会就只能继续充当生存斗争的一个不完美的工具,但社会也通过生存斗争产生的选择作用而得到改善。假定其他条件相同,在野蛮人的部落中,那些秩序井然的部落得以保存,那些内部最安全、对外时成员之间又真心互助的部落,得以幸存。

尽管维系人类社会的纽带可以阻止社会内部的生存斗争,但当这种纽带逐渐增强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提髙作为一个共同体的人类社会在宇宙斗争中的生存机会。我把这个纽带增强的过程称之为伦理过程。我竭力说明,当伦理过程发展到保证每个计会成员都拥有生存资源的时候,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生存斗争,事实上就结束了。而且不可否认,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实质上已经达到了这个阶段,所以对它们来说,生存斗争在其中已不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22) 换句话说,不会发生在自然状态下产生的那种进化。

我还进一步分析了下述信念产生的原因:园艺家和育种者所做的那种直接选择,在社会进化中,从未扮演也不可能扮演重要的角色——除其他理由外,还因为我看不出,在没有对维系人类社会的那些纽带进行严重削弱甚至是毁灭的情况下,这种选择怎样能够进行。我突然想到,有些人总是在盘算如何主动或被动地消灭弱者、不幸者和过剩的人,他们还认为其所作所为是理所当然的,声称这样做是受命于宇宙过程,是确保种族进步的唯一途径。如果这些人能做到一以贯之,那么他们一定会把医学列为妖术,把医生视为不适者的恶意保护人。在撮合婚姻时,对他们最起作用的将会是种马繁殖原则。因此,终其一生,这些人都在培育如何压制自然感情和同情心这门高贵的技艺,在他们身上这类东西自然存货不多。然而没有了这些东西,也就没有了良心,没有对人的行为的限制,只剩下自私自利的精打细算,以及在明确的眼前利益和不确定的未来辛劳之间的反复权衡——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有何价值。我们每天都看到,一些相信地狱之说的忠实信徒,他们也会犯罪。尽管当他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就会意识到,他们可能会因此受到永恒的惩罚,与此同时,他们却在压抑自己,不让自己的(针对同胞的)同情心冒头。

十三

文明向前演化的过程,即通常所说的“社会进化”,事实上与自然状态下物种进化的过程和人为状态下变种进化的过程,在性质上存在着根本差异。

英国的文明,从都铎王朝统治以来,无疑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据我所知,还没有一星半点的证据能支持以下结论:在英国文明的进化过程中,人——社会进化的主体,其体质特征或精神特征也随之发生了改变。至今我还没有找到任何根据来推定,今天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与莎士比亚所认识和描写的英国人有什么明显差异。透过莎士比亚的作品这一伊丽莎白时代的魔镜,我们能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的形象。

从伊丽莎白王朝到维多利亚王朝的3个世纪里,人与人之间的生存斗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广泛地加以限制(除了一两次短暂的内战),因而生存斗争基本没有或完全没有起到选择的作用。至于其他可称得上是直接选择的行为,也因为只在小范围实施,因而可以忽略不计。刑法将违反其条款的人处以死刑或长期徒刑,就这点而言,它可以防止遗传性犯罪倾向的滋生;济贫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拆散婚姻,而这类人的贫穷又源于品格上的遗传性缺陷。因此,刑法和济贫法毫无疑问是选择性力量,因为它们有利于选出社会中遵纪守法和效率更高的成员。但是,这类法律所影响的人口比例是很小的,而且总体来说,遗传性罪犯和遗传性贫民,在法律对他们发挥作用之前已经繁育了后代。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与贫穷和遗传无关,而是部分因环境造成的,部分因本身所具有的品质决定的。不过,在不同的生活条件下,这些品质可能激起他人的尊重甚至赞赏。说起脏物,有人曾说,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宝。说这话的人真是世上少有的聪明人。这条千真万确的格言还可以用来解释道德问题。仁慈和慷慨,可为富人增色,也能让穷人更穷;力量和勇气,是士兵飞黄腾达的阶梯;头脑冷静、胆大心细,是金融家发家致富的法宝——但在不利条件下,这些品质又可以轻易地将他们送上绞架、送进监狱。再者,一个“失败者”的子女,极有可能在其他长辈的指导下有所改进,从而走上不同的道路。有时候我在想,那些高谈阔论要淘汰不适者的人,是否曾冷静地思考过自己的过去。的确,一个人如果不知道在一生中会有一两次很容易陷入“不适者”的境地,这个人真称得上是一个“适者”了。

我相信,我们民族天生的品质,无论是体质上的,还是智力上或道德上的,在过去的四、五百年里实质上没有什么变化。如果说生存斗争对我们造成了什么严重影响的话(对此,我表示怀疑),那也是由于与其他民族进行军事或工业战争而间接造成的。

十四

通常所说的社会中的生存斗争(我为自己很不严谨地使用这个术语表示歉意),是一种竞争,但不是争夺生存资源,而是争夺享受资源。在这场现实的竞争性考试中,拔得头筹的是一些有财有势的人,那些多少算是失败者的人则处于社会下层,甚至沦落到贫民、罪犯这等不堪的田地。最泛泛地估计,我猜测前一类人的数量不会超过总人口的2%,估计后一类人的数量也不会超过2%。不过为了论证起见,姑且设定后一类人的数量多达5%。 (23)

由于只是在后一类人中才会发生类似于自然状态中的那种生存斗争,而且,只是在总人口的5%的人群中,才有许多的男人、女人和儿童或快或慢地死于饥饿,或者因为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下染病身亡。再者,在他们被夺去生命之前也无法阻止其进行繁殖,同时与富人阶层相比,他们婴儿的死亡率更高、人口增长速度更快。因此,基于上述种种原因,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阶层中的生存斗争对占总人口95%的其他人群,没有起到任何明显的选择作用。

如果一个绵羊育种者心满意足地从1000只羊中挑出最劣等的50只,把它们放逐在贫瘠的公用草地上,直到最羸弱的羊饿死后,再把那些幸存者赶回到羊群当中,试问,这是个什么样的育种人呢?这个比喻真是太好了,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现实中的穷人和罪犯既不是最弱小的,也不是最坏的。

在争夺享受资源的斗争中,赢得胜利必备的品质是精力充沛、勤劳肯干、才智过人、意志坚定,而且最起码要有理解他人的同情心。如果不存在那种让笨蛋和奸人身居社会顶层的人为安排,而是让他们自然下降到社会底层 (24) ,那么争夺享受资源的斗争,将会确保社会复合体中的人类小单元,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持续循环。这场斗争的胜出者,即那些仍然构成社会最大群体的人,不是高高在上的“最适者”,而是占多数的“中等适者”,这群人在数量和繁殖力方面的优势,使他们总是可以盖过那些天资异常的少数人。

我想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不管是从社会的内部利益来考虑,还是从社会的外部利益来考虑,让权力和财富掌握在精力最充沛、最勤劳肯干、才智最出众、意志最坚定且对人类富有同情心的人的手上,是一种很理想的情形。只要争夺享受资源的斗争,有利于将这样的人置于有财有势的地位,那么这种斗争的过程就有助于造福社会。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过程既不像自然状态下让生物适应于当时条件的自然斗争过程,也不同于园艺家的人为选择过程。

十五

我们再来同园艺进行对比。在现代世界里,人类对自身所进行的园艺活动,实际上不是去进行选择,而是限于去履行园丁的另一种职能,即创造出比自然状态更利于自己生存的条件,达到促进公民的天赋才能在与总体利益相协调的情况下能够自由发展的目的。在我看来,道德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职责是,采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普遍使用的观察、实验、推理的方法,确定最利于实现上述目的的行动步骤。

但是,假定经过科学论证得出了行动步骤,并且谨慎地予以实施,但这绝不可能终止自然状态中的生存斗争,而且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助于人类去适应自然状态。即使整个人类都被纳入到一个庞大的、由“绝对的政治正义”统治的社会组织之中,但人类与存在于社会组织之外的自然状态之间的生存斗争仍会继续,由于过度繁殖而使人类社会内部斗争重现的趋势仍会继续存在。人类的祖先在自然状态中打了一场漂亮仗,也因此犯下原罪,并把它遗传给了后人。除非这种原罪被目前尚未显露——至少对那些不相信超自然力的人来说,是如此——的方法所根除,否则每位婴儿在出生时都带有无限度地“自行其是”的本能。因此,人类必须学习自我约束和克制自己,尽管进行自我约束和克制自己可能是一件很好的事,但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人类,作为一种“政治动物”,通过教育和指导以及运用聪明才智,从而使生活条件适应于他的更高需要,是能够得到巨大改进的。对此,我没有一丝的怀疑。但是,只要人类还是容易犯错,不论是智力上还是道德上的错误;只要人类被迫去不断地防备存在于人类社会的里里外外但目的与人类大相径庭的宇宙力量;只要人类还在被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无望的抱负所纠缠;只要人类认识到其智力有限从而被迫承认自己无力洞悉存在的奥秘——那么期盼一种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或者说期盼一种虽然遥远却也堪称完美的状态,在我看来,就像是曾经漂浮在可怜的人类眼前的一种蒙人的幻觉。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幻觉。

摆在人类面前的路,就是通过不断地斗争,维持和改进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的“人为状态”,从而与“自然状态”相对抗。在这种社会中并通过这种社会,人类也许能发展出一种有价值的文明,使人类能够维持下去并不断地自我改进,直到我们地球的进化开始走下坡路,到那时,宇宙过程重新掌权,“自然状态”再次在我们这个星球的表面耀武扬威。

附注:现今似乎有忽视哈特莱 (25) 的风气,但早在一个半世纪以前,他就为一个真正的有关智力和道德方面的进化理论奠定了基础,而且建立起大部分的基本框架。他把我所称的“伦理过程”叫做“我们从利己到献身的进步过程”。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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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前一部论文集中的《论白垩》(第八卷,p.1)。

(2) 任何一种关于进化的理论,不仅要适用于向前发展的情况,还要适用于在同一条件下恒久不变,甚至出现倒退变化的情况,对于这一点,我从1862年开始一直反复强调。见《论文集》第二卷,pp.461—489;第三卷,p.33;第八卷,p.304。记得我在1862年以“地质同时性与持续类型”为题的一次演讲中,第一次提出了关于这个论题的古生物学证据。

(3) 《论动物王国与植物王国的疆界》,《论文集》第八卷,p.162。

(4) 见《生物进化论》,《论文集》第二卷,p.187。

(5) 《论文集》第二卷各处。

(6) 《论文集》第四卷,p.138;第五卷,pp.71—73。

(7) 同上,第八卷,p.321。

(8) Art——“技艺”(艺术)一词的含义正在变窄,对大多数人来说,所谓“技艺的成品”(work of art)的意思是“艺术品”,指一幅画、一座雕像或一件宝石装饰品;作为一种补偿,“艺术家”一词的含义已扩大到画家和雕塑家之外,包括厨师和芭蕾舞女演员。

(9) 见《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论文集》第七卷和后面的《论人类社会的生存斗争》(1888)。

(10) 举个更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如果一个人两手各执绳子一端用力往两边拉,想把绳子拉断,那么他的右臂和左臂必然是往相反的方向用力,但两臂的力量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

(11) Tasmania,即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州,曾是英国的殖民地。1642年11月24日,荷兰航海家和探险家阿贝尔·塔斯曼(Abel Tasman,1603—1659)首次将塔斯马尼亚的风光介绍给欧洲人,并以他的赞助人安东尼·范·迪门来命名该岛。1856年1月1日,为了纪念塔斯曼,正式将该岛更名为“塔斯马尼亚”。——译者注

(12) 这样一种社会概念,不一定需要以进化论的观念为基础。柏拉图式的国家概念就证实了这一点。——原文注释

约翰·塞伯莱特(John Sebright,1767—1846),英国农业学家,他以改良家畜(禽)及养鸽术而出名。——译者注

(13) 《论文集》第一卷,《动物的无意识性》;第五卷,《序言》,p.45。

(14) 《论文集》第五卷,《序言》pp.50—54。

(15) 见下文。罗马尼斯的演讲,注释7。

(16) 亚当·斯密对此有精辟的论述,他说,一个男人对一个正在分娩的妇女产生同情,不能说是这个男人设身处地为这个妇女着想。《道德情操论》第七篇,第三部,第一章)这个例子也许是幽默有余而说服力不足。尽管亚当·斯密举了这个例子并做了其他一些论述,但我认为他这本著作的不足之处仍在于过分强调了有意识的设身处地,而对于纯粹反射性的同情心则强调得不够。

(17) 《旧约》“以斯帖记”第9—13卷中写道:“……当哈曼在王宫门口见到摩迪开时,见他既不站起来,也不向他行礼,他对摩迪开充满了愤怒……哈曼向他们夸说他的财富……和国王赏给他的各种东西……‘可是只要我一见到坐在王宫门口的摩迪开这个犹太人,这一切对我都毫无用处了’。”这对人性的弱点是多么尖锐的暴露啊!

(18) Ahasuerus,波斯国王。——译者注

(19) 《道德情操论》第三篇,第三章《论良心的影响和权威》。

(20) 远在近代进化学说出现以前,哈特莱和亚当·斯密就大致阐述了伦理过程的要点。见p.26的附注。

(21) 《论文集》第五卷《序言》,p.52。

(22) 只要人们将现代社会置于自然状态的关系之中,那么他们与自然状态和其他社会进行的生存斗争,是否对当代社会产生选择性影响以及产生何种影响,是一个不易回答的问题。军事战争和工业战争对处于战争中的人产生何种影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23) 读过我这本论文集的最后一篇文章的人,不会指责我希望减少这一类人(不论人数多少)的存在所带来的罪恶。

(24) 我曾在另外的场合慨叹过,社会缺少一种让无能者下的机制。见《行政的虚无主义》,《论文集》第一卷,p54。

(25) David Hartley,1705—1757年,自然神论哲学家,心理学家。著有论文《观念的联想》(1746)和专著《对人的观察:人的结构、义务及其期望》(1749)。后者是第一部系统论述联想主义心理学的著作。——译者注

(26) 《对人的观察》(1749),第二卷,p.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