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图2

我倒是相信,那些喜欢了解事物起因以及能欣赏光之奇观的人们,届时将在这关于光的种种沉思之中,在对于光的著名性质的新解释之中得到某种满足,光的性质是我们双眼构造以及大大扩展双眼用途的伟大发明的主要基础。

序 - 图3 惠更斯像

我于12年前旅居法国期间写下了这部论著,1678年我把它递交给皇家科学院的学者们以及国王召见我时的在场成员。几位健在者,尤其是他们中间致力于数学研究的人们会记得,我宣读时他们已经在场;我在这里只能提到著名的先生,即卡西尼(Cassini)、勒麦(Römer)和德·拉伊尔(de la Hire)。尽管此后我已经更正和改动了某些部分,但当时写就的稿本可以证实,除了有关冰洲石形成的一些猜想,以及对于晶体折射的新观察之外,我没有增加什么东西。我叙述这些细节,是想让人们知道我对于现在发表的东西作过长时间思考,并非为了贬低那些可能没有看过我所写的东西而发现处理过类似问题的人们的功绩:譬如,两位著名几何学家牛顿(Newton)先生和莱布尼兹(Leibnitz)先生关于给定一个表面时聚集光线的玻璃形状问题事实上所想到的东西。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我拖了这么长时间才让这部著作问世。其原因是,我是用发表它的这种语言草草写就的,曾打算将它译为拉丁文以得到较多的注意。此后,我又准备将它同另一部关于折光学的论著一起发表,在这一部论著中,我解释了望远镜的效应以及属于这门科学的另外一些东西。但随着新奇感的消失,我就把这一构想的实施一拖再拖,而且经常被一些事务及其他新研究分心,以至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了结这件事。由于这些考虑,我最终认为,尽管这部作品还不够完善,但将它发表出来还是比冒着让它遗失的危险再等一等要好。

在本书中看到的论证,不像几何学中的论证那样反映出很强的确然性,二者的差异甚大,因为几何学家是用确定的、无可争辩的原理来证明他们的命题的,而这里的原理则是由它们引出的结论来检验的;这些东西的本性不允许以其他方式论证。因此,总是有可能达到常常比完全证明的程度几乎低不了多少的某种盖然度。即,当用假定的原理论证了的东西与观察中的实验所产生的现象完全一致时;尤其是当这些现象大量存在,主要是当我们能够想象和预见那些应当遵循我们所使用的假说的新现象,以及当我们发现我们的预见与事实在那点上相符时。但是,如果在我提出讨论的东西中,所有这些都如我认为的那样得到盖然性证明,那么,这当是对我探究成功的强有力的确证;如果事实不像我描述的那样漂亮,那必定就麻烦了。我倒是相信,那些喜欢了解事物起因以及能欣赏光之奇观的人们,届时将在这关于光的种种沉思之中,在对于光的著名性质的新解释之中得到某种满足,光的性质是我们双眼构造以及大大扩展双眼用途的伟大发明的主要基础。我也希望有人沿着这些端绪,比我更进一步地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因为这个主题远未穷尽。这从我指出我所留下的尚未解决的某些困难的段落中可以看到,更不用说我全然没有涉及的问题,譬如数种发光体以及涉及颜色的所有问题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夸口在这个方面获得了成功。最后,还有许多有关光的本性问题有待探究,我没有妄称已经揭示出光的本性,而我将非常感谢那些能弥补我在知识上的不足的人。

1690年1月8日于海牙